人不与中标人签工程合同签字人承担责任,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标后发包人与中标人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如何维权?_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 >
中标后发包人与中标人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如何维权?
  问:某房地产公司对其写字楼空调工程招标,并委托某代理公司代理,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某施工单位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了16万元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设备为进口,交货期为4个月,中标后甲方就合同价款进行多班谈判,但某房地产公司后与另一家套司签订合同。请问:中标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因部分进口设备已采购)中篇宴务问菩第五部分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的确定
  南京建筑律师:按照《合同法》关于要约与承诺的规定,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中标通知书到达投标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此时招标人应与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膻再就合同价款进行谈判。当然在建设丁程实务中,招标人经常利用白己的优势地位要求投标人标后让利,针对这种情况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对不按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巾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术巾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筇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小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义。&第59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工程建殴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3条规定:&招标人与巾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巾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西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因此,发生问题所述的情况,中标人可以选择直接要求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求招标人与自己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选择与招标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冈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台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汀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网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支付已经采购的设备的价款,并婴求赔偿中标人因解除设备采购合同而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如果履行合同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利润。
文章源自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更多建筑律师事务所介绍,建筑工程专业律师文章登录!
上一篇: & 下一篇:
首席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兼职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拥有十五年院校教研学术功底,十余年建筑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大市政协委员参政资历,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法律事务,担任建设工程公司法律顾问;建筑工程专业南京律师专家.南京建筑工程律师手机建筑律师电话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网推荐江苏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所,南京建筑专业律师办理工程纠纷案件.
南京建筑律师文章
建筑工程律师文章来源:《中国招标》2012年第32期 作者:朱小平;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拒不签订合同
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承担违约责任?
&正&完成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如果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目前,学界对此观点不一,主要观点有如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提出了要约和承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合意,中标通知书一旦发(本文共计2页)
相关文章推荐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报》2000年04期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05期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01期
《乡镇经济》2001年06期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03期
《行政与法(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09期
《经济师》2003年10期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05期
《河北学刊》2004年03期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3期
《烟台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甘肃科技纵横》2005年03期
《河北法学》2005年08期
《现代营销》2005年03期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年19期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年22期
《商场现代化》2006年23期
主办: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出版:中国招标杂志编辑部
出版周期:周刊
出版地:北京市
数字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京ICP证040431号
服务咨询:400-810-9-9993
订购咨询:400-819-9993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60号中标后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工程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_百度知道
中标后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工程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有更好的答案
”所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可以就相关情况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采纳率:98%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中标后,中标人可以拒签工程合同吗?-找法网学习法律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有时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获利少等原因,不想与招标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但是,在实践中,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当前位置: >>
有关工程中标后不能按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问题:
&&&&我是一工程公司,企业资质为施工壹级、设计甲级。某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要求:“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形式。”&响应性评审记录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价格是否符合: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总价及其他价格是否高于已公布的拦标总价(控制总价)及其他相应价格,以及投标总价是否低于最低下限价,并要求在原设计上进行优化设计方案图。(我方明白高于拦标总价或低于最低下限价则为废标,因工程设计优化后可能达不到响应性评审记录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我司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中标结果按规定公示后无投诉,招标人按规定签发中标通知书给我公司,中标通知书上有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并注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人印章及签字(同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意见)。我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限期内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单位银行账户(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并取得有效收据。
&&&&当我司在规定限期内要求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却以上级部门(此工程项目为政府工程)要求为由,要求我司按优化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对工程量重新核定(投标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是方案图,方案图是不能施工的),按新核定工程量签订新合同价,这完全背离了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对此我司不同意按招标人的后来理由签订施工合同,而招标人也不同意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签订施工合同。我司下一步如何依法维权?
&&&&唐广庆:&
&&&&1、《政府采购法》第四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依据这条规定《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政府工程是有束缚力的。
&&&&2、对于既设置拦标价,又设置最低下限价的招标,是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的条件。如果设置上下限,又要求对设计进行优化,其投标价格又不得超出上下限时,如我是投标人,这样的招标是不会参加投标的,因为你已经掉在招标人设下的陷阱中。
&&&&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的程序是正确的,要求在30天内签订合同也是符合要求的。但是要求“在限期内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取得有效收据。”这不符合惯例,应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银行保函——该银行是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如果要求提交现金时额度太大,是不符合常规的。
&&&&4、签订合同时要求改变投标方案(中标通知以后的新设计优化方案)和投标价格(新设计方案的投标价格),这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和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应是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并依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签约的合同价格应是中标人的中标价。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也即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5、你们不签订合同是对的,否则将会造成严重损失。如果招标人迟迟不与你们签订合同,你们应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果超过投标有效期,而且招标人也未延长投标有效期时,原投标已经作废,也即意味着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改变了中标结果,招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即由此补偿给中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这些都是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签字人要承担责任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