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期间能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18发吗

工人签订待岗协议后还能拒绝待岗吗?_律师帮_网上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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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签订待岗协议后还能拒绝待岗吗?
14:47:20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消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提问:您好,我是烟台某化工厂员工,近期内我厂出现一些奇怪问题,就是有很多待岗的工人,他们都是农民,不懂法,当时好像不知道自己有权拒绝签待岗协议,拿补偿金,所以就莫名其妙的被待岗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拒绝待岗,由于待岗工资很低,厂里就是想逼他们辞职。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待岗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看单位为什么要求工人待岗,待岗条件、待岗工资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要看一下待岗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事项。
  企业经营困难的可以安排部分人员待岗,支付的生活费不低最低工资的70%,若不想待岗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上岗。
  你好,企业如果因为经营困难,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不低于70%工资的生活费。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如果企业正常经营,则不应强迫劳动者进行所谓的待岗,建议职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张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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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怀孕被要求待岗,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_百度宝宝知道劳动者被“放假”待岗,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
劳动者被“放假”待岗,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
司法实践中,很多企业停工停产时,给劳动者长期放假,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很多企业认为,劳动者没有提供任何劳动,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那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如果发生争议,劳动者能否就生活费申请劳动仲裁?
赵金涛律师认为:根据《工资支付暂定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上述两条规定已经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待岗期间向劳动者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时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般各地规定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70%。因此,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待岗的劳动者发放生活费,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待岗职工发放生活费,则属于违法,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未向待岗的劳动者发放生活费,劳动者能否就生活费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关于企业富余职工、待岗职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发[号)答复:“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为了妥善安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因此,在执行第111号令中企业与职工因发放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二项“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受理。”因此,如果企业未给待岗职工发放生活费,待岗职工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生活费。
附:法律法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定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提供的有关劳动重新约定其工资标准,并按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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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涛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代为书写仲裁申请书、诉状、再审申请书等,代为起草和审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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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平均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那么就有网友想要问小编了最低工资是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还是实发?待岗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全国平均最低工资是多少?
全国平均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待岗期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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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订单不足导至部分员工待岗,待岗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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