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程多大金额需要签订合同大于多少时不能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_新浪法院频道_新浪网
24小时资讯排行
热门庭审视频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___,__的工程(共9篇).doc 42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___,__的工程(共9篇)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___,__的工程(共9篇)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
合 同 文 件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四、合同工期
五、甲乙双方责任
六、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七、材料设备及验收保管
八、工程变更
九、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十、竣工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十三、履约保证
十四、争议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六、工程保修
十七、合同份数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经济变更申请单
附件3:经济变更确认单
****************工程合 同 文 件
甲方(发包方):
乙方(分包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上述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格应包括本分包合同中分包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而且本工程报价中包含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施工项目相关的费用。总包配合服务费不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总承包方。
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
深化设计费、材料费、损耗费、辅材费、制作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采购(包含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气候条件、保修、配合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费用、风险、不可预见费用、人工材料涨价、汇率、责任等所有费用。其他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总包商不提供的机械、设备、措施,均由分包商自行提供,且此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格中。
所谓固定总价合同,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a) 合同内工作范围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分包商
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b) 合同内工作范围的所有工作子目单价包死,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
接受任何基于分包商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c) 合同内工作范围中各子目的工程量包死,任何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分包商
对投标时工程量计算或复核存在差错的任何索赔;
关于对合同价款的进一步说明如下:
2、工程款支付
a. 合同内金额甲方按以下阶段分期支付予乙方: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此为甲方以后
支付工程款的先决条件;
(2) 按每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70%计算,已完成的工作价值根据合同指定
的单价与价目作出估价。甲方按照经核定后的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的70%价款支
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14天内,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扣
留结算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期满,乙方修补所有缺陷之后28天内,甲方将保留金剩余部分支付予
乙方每次请款时,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格式向甲方呈交付款申请报表,报
d. 甲方在审核完付款申请后14日内进行付款,乙方必须提供与之付款额相同金
额的合法合规发票,付至结算额95%时需提供结算额100%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
四、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绝对工期 天
本分包工程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必须进场。
1、本合同项下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2、乙方应在进场前3日内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
核,乙方必须按经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等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完成施工等工作,乙方
篇二: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龙源期刊网 .cn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赵飞
来源:《城市建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总价合同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分类
总价合同又分(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总价合同特点
所谓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
可调总价合同特点: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因此可调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我的位置: >
固定总价工程合同引发的争议及应对方案
时间:&&|&&作者:张光明&&|&&浏览:3137
上海某著名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湖南长沙一家韩资企业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6000余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要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中遇到理论与实际的许多争议。本文结合案例,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的再次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特点;风险与防范。某著名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一家韩资企业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6000余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有:1、“价差”争议,即因钢材大幅涨价导致的争议。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在此之后,全国大部分城市主要建材大幅度涨价,工程所在地长沙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系争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承包商上海公司认为此种涨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而业主湖南公司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2、“量差”争议,即工程量计算错误导致的量差。上海公司在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上海公司认为业主湖南公司在时只给了投标人7天的编标时间,在这7天时间内投标人除了要研究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还要踏勘施工现场、询标、参加答疑会、编制全套投标文件,客观上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因此要求业主湖南公司予以补偿。而湖南公司坚持认为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不同意补偿价款。3、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招标人湖南公司招标时既提供了由某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蓝图),又同时提供了其委托韩方设计的白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设计图纸”,但未具体明确是哪一种“设计图纸”,在投标截止日前,亦未有文件予以澄清。上海公司在报价时依据的是施工蓝图,而非韩方设计的白图。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湖南公司要求上海公司以韩方设计的白图为依据进行施工,导致工程量差异,涉及工程价款100多万元。上海公司认为凡是超出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不属于施工承包范围,不在包干造价范围内,业主应按增加工程量追加合同价款。湖南公司则认为该白图为投标时提供,不同意作为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价款。因双方对上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上海公司委托本所对上述争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对上述争议的主要法律意见为:1、关于“价差“。本所认为30%~50%的钢材涨幅已完全超出了承包商在投标时能够预见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民法理论上的“情势变更”。“情势变更”是指作为合同存在前提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合同关系显失公平,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本系争工程用钢量达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承包商增加工程成本400多万元,已远远超出承包商应当承受的商业风险范围。承包商上海公司提出追加价款有法律依据。考虑到业主的外资性质,本所建议双方对超过10%的价差部分按适当比例分担解决。2、关于“量差”。本所认为,《》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而本工程造价近7000万元,招标人湖南公司只给了投标人短短7天的编标时间,使得投标人上海公司不可能做到没有任何疏漏。由于这部分疏漏工程量涉及工程造价300多万元,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上海公司请求湖南公司对其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有法律依据。本所建议上海公司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民诉法》的规定,提起变更合同价款的变更之诉。3、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本所认为,根据我国相关行业规定和行业常识,白图仅是设计框架,更多体现的是设计理念和设计效果,白图未经深化设计是不能直接作为施工依据的。依据白图通常只能编制工程概算,而只有施工图(蓝图)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系争工程属于“总价固定”合同,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中标价一般不作调整。因此在业主未明确韩方设计的白图是报价依据的情况下,投标人只能依据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蓝图)进行报价。因此本所认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凡超出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属于合同增加部分,湖南公司以韩方白图中已含相应工程量为由不同意作为增加工程量调整工程价款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上海公司根据本所的法律意见,与业主湖南公司再次进行了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业主湖南公司同意补偿上海公司480万元。上述案例所涉争议集中了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有更深刻的了解,笔者结合本所律师实践,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特点、风险类型、争议焦点、预防措施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招标实践中,外资和港台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尽管对业主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笔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因此作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履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商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可以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商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商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如上述案例那样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商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途径解决这些问题。这样一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结构简单的住宅、厂房、商场等类型工程可以使用总价固定合同,而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同形式。三、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由于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建筑市场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仍占很大比例,在业主是外资的工程合同中,这一比例则高达70%。但随之而来的也大幅度上升。近一两年,本所承接的涉及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的诉讼或非诉讼纠纷业务中,因固定总价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占较大比例。这些纠纷类型主要有:1、价格争议: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去年全国大多数城市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这对低价中标而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一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2、工程量争议:这类争议主要发生在施工企业报价漏项、工程量错算较多的情况下。因我国对工程量计算有统一规则,施工企业又有专门的预算人员,因此施工企业对工程量失误导致的价款损失普遍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即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也很少要求业主追加合同价款,除非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过错。故此类纠纷相对较少。3、施工承包范围争议:“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的是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则可以追加合同价款。正因为此,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所律师正在诉讼的一起装饰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就是固定总价合同因承包范围不明确而引起的70余万元的造价争议。承包商坚持这70余万元的施工内容不在承包范围内,属于后增加工程,应当追加价款;而业主认为合同报价的依据是设计图纸,凡是图纸载明的、或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是闭口合同价款包干的内容,不同意增加价款。由于报价时仅有一张简单的平面布置图,合同价款涵盖的内容到底包括哪些,双方均无法证明,因而导致争议。此类争议虽然比较少见,且主要发生在合同过于简单、资料不全、管理不善的承发包之间,但涉及的纠纷金额却不小,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和做工程法律服务的律师同行的高度注意。四、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1、关于价格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同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涨幅的处理方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使用的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其中第一种“固定价格”合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如双方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则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行业惯例为10%)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笔者认为,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相信明智的业主亦能接受此种观点。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获取工程会故意将某个子项的价格压低或抬高,因此如果是低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承包商将蒙受损失,而如果高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发包商将蒙受损失。因此为了减少此类争议,建议承发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行业惯例为15%),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变更引起的价款确定方式有规定,但对工程量的调增范围没有约定,建议承发包双方在今后签约时注意。2、关于工程量争议。业主基本不承担工程量风险,但业主方应当注意,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招标时应使用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细的图说和施工要求,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不得少于20天),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对于承包商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3、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笔者建议,业主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其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明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对于承包商而言,工程范围是固定价款的核心,一旦报价范围小于合同承包范围,其损失难以估量。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其次,如果业主不是采用施工图报价,而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商应将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报价时增加上去。切忌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世事无常,请多保重!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日星期三于燕山。
作者: [山东-济南]专长: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律所: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4053积分 | 帮助2010人 | 15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8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伯雅科技园1号楼(近万科城臻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多少金额算固定资产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