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是不是很容易被留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刷下来

科研经费重复申请等隐性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_网易新闻
科研经费重复申请等隐性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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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八成科研不端出在基金申请阶段
制图:蔡华伟
本报北京8月1日电 (记者赵展慧)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通报了2010年以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以及处理情况,并首次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
  举报数量基本稳定,基金委一年内公开所有结题项目信息
基金委主任杨卫表示,首次公开具体案例并不意味着我国科研不端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是希望借此增加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的手段。
从2010年至2012年,基金委收到的投诉举报总数基本保持稳定,变化不大,但由于基金申请项目数量越来越多,因此举报项目占申请基金项目总量的比例缓慢下降,2010年是0.12%,2011年是0.09%,2012年是0.07%。
此外,监督委员会审议的案例数为127个,仅占同期60.7万个申请总数的0.021%。
杨卫认为,基金委调查确认的举报还只是科研不端行为的一部分,难免有“漏网之鱼”。“与不端行为作斗争、建设科研诚信实际上是一场持久战,我们目前还处在‘战略相持’阶段。”杨卫表示,“基金委希望借此次公开的案例在媒体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项目依托单位之间的通报,增加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基金委还将在一年之内将所有结题的基金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据悉,自然科学基金的财政投入已从1986年的8000万元提高到去年的17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领域进行自由探索与原创性研究。
  科研经费重复申请等隐性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
基金委总结受理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有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从基金委统计数据来看,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80%。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20%。
“伪造、篡改、剽窃在国内外都属于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是科研人员的大忌。而像署名不当、一稿多投、随意取舍数据等行为情节稍轻,也应当有相应惩罚。”杨卫说。
此次公布的案例都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比如北京某研究所的刘志华(男),利用与一位同名女性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的经历,将女性刘志华的论文“据为己有”,作为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条件之一。
还有一例特殊的评委剽窃申请人员的案例。四川某大学的万昌秀在评审他人201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剽窃了申请书中的内容并发表在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中。
杨卫表示,基金委的监督不仅针对项目申请者,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约束评审专家的措施,比如对专家评审组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公正性调查的制度等。
经过分析受理案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表示,近年来,一些很容易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明显下降,比如伪造个人信息来提高项目被批准可能性的行为、简单抄袭、一稿多投等。
与此同时,一些隐性深层的科研不端行为呈现上升趋势,比如科研经费重复申请等。杨卫表示,这也是现代科学发展比较早的一些国家共有的趋势,这种更深层次的造假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影响恶劣。
  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查出485对问题申请书,更多举措将主动出击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有两例并不是通过常规举报发现,而是基金委通过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发现的剽窃行为。
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系统分别对申请书整体及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创新点方面的相似度进行比对。比如,系统检查出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申报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高度相似,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是两位申请人在网上购买到了同一份申请书。
“这是对科研不端行为‘主动出击’的重要举措。两年多来,基金委从几十万份申请书中审查出485对高相似度申请书,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杨卫说。
谈到今年1月《自然》杂志报道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史蒂文重复申请项目的案例,杨卫强调,对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检查这项工作,从世界科研诚信建设来看还属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基金委未来还将进一步完善系统,达到能够即时进行相似度检查。并且与其他科技相关单位合作比对,避免重复资助。”
今后更多“主动出击”的举措将实施到位:第一次填写基金申报书的申请者,将需要通过一个科研诚信的教育性软件才可以开始填写;建立申请者、评审者及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更科学地制定评审过程中信息浏览的权限……
“科研诚信建设是长期的系统工程,未来还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与部门分工协作。”杨卫说。
  六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
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把他人发表的3篇SCI论文窃为己有,其中把自己列为第一作者的有2篇,列为非第一作者的有1篇。郝汉舟用这些论文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2012年度又用同样方式申报基金项目,同时还虚构1篇根本未发表的英文论文。
另外,郝汉舟在背景资料中虚称自己为澳大利亚访问学者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经调查,郝汉舟从未到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也不是硕士研究生导师。
案例二: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发表的两篇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高鹏是两篇论文的第一和通讯作者,姚素英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实验材料完全不同,但是实验结果完全相同,经查,其中一篇论文数据造假。
案例三:花钱雇“枪手”
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经比对,彭国星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余文琼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经调查,彭国星与余文琼都是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
案例四:冒名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案例五: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
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出版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第189页到191页抄袭他人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项目的立项依据”部分。
案例六:剽窃、伪造信息
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其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整体相似率95.1%,立项依据相似率95.95%,研究内容相似率99.2%,研究方案相似率95.4%,创新点相似率100%。同时,任升峰为展示他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变造成近年,并且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原标题:科研经费重复申请等隐性不端行为呈上升趋势)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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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及“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的疑问
“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及“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的疑问
作者 pumcan
“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我理解应该是,从自己发表的文章中挑出10篇文章来。
“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是不是肯定不能再写文章进去了?只能写论著、专利、奖励等?
这一点好像跟去年很不一样啊
这个在哪里看到的?我登录系统填写也没看到啊
我的理解与楼主是一样的。
从标书上来看,现在已经开始进入“代表性论著时代”!最多写10篇文章,文章再多也没有用。发好文章才行,一堆小文章行不通了。
著作也算论著,要写也只有放在10篇以内吧。
论著之外,感觉就是专利、获奖、成果鉴定这些吧。。。国际会议作报告不知道算不。。。
论著是指书,其他才包括论文
1、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
答:论文与学术、教材著作
2、及“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
答:科学奖项及专利之类
现在的申报项目,要申报人挑自己最精锐东西与众多高手PK了!
代表性论著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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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导最近五年无研究成果,是不是很容易被留学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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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硕士研究生公派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民大学教务处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首先通过学校推荐,才能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等请查询。
现将学校选拔推荐流程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派对象:201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2、选派专业:申请人专业仅限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以申请攻读的专业为准)。
3、申请人在校内申请时,就必须提交一个学校的录取函复印件(不要提交多个学校的录取信),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5、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0,申请时不得有不及格必修课程(不包括重修通过的课程)。
6、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7、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8、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3月29日8时截止
学生在“数字人大——本科教务管理——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必须提交,否则学校不予推荐)、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需交至国际学习中心)于3月29日11时前交至学院教务科(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3月30日11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3月30日11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科研楼B座603)。
3、学校选拔推荐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确定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校内申请时,就必须提交一个学校的录取函复印件(不要提交多个学校的录取信),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3、学生报名的同时,应根据国家留学生基金委的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并备齐相关申请材料。
国际学习中心
&2017年3月8日
Copyright 2014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大街59号)科研楼B座 702
邮政编码:100872 电话: 传真:当前位置:
&博一申请联培如果没有学术成果是不是很容易被刷啊
博一申请联培如果没有学术成果是不是很容易被刷啊
作者 I_LOVEU
RT,运气好通过了学校的筛选,但是现在没有学术成果,到基金委那里是不是很容易被刷啊?请大神分析一下
我们系五个申请的直博生都没有学术成果,二年级。
不会吧,csc条文写的很清楚啊,起码在原则上没有歧视的
这个一般情况是不会有歧视的,还有好多硕博连读的也没有啊,都出去了
我,博一,没有学术成果,校审都没过···
校审过来,一般通过的概率会大一些···
附件6:各单位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主要原则和评审指标
为确保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避免浪费有限的名额,要求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三个一流”的原则和标准推荐候选人,并以此确定学院推荐人选的排序。选拔、推荐过程中应具体遵循的原则和标准如下:
一、评审工作侧重点及应掌握的主要原则
(一)评审工作侧重点
1.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如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表现、发展潜力等;
2.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应为国家重点资助学科或推选单位重点发展、急需学科、专业,在对象国及拟留学单位应有较高的研究水平;
3.国外留学单位资质及专业水平;
4.国外导师资质及水平;
5.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
6.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国内外高校或导师间合作项目结合程度;
7.对涉及意识形态专业的申请人建议适当控制推荐比例。
(二)评审中应掌握的主要原则
1.“三个一流”原则
(1)关于“一流学生”
申请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具体表现为:学业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等。评审指标如下:
a.学业成绩:重点审查申请人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成绩单,重点考察专业课/核心课程成绩、获得奖励情况等。
b.科研能力:重点审查申请人参与科研工作情况及取得成绩。
c.国际交流能力:如外语水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研合作经历等。
d.发展潜力。
(2)关于“一流院校、专业”,评审指标如下:
a.申请出国留学专业:重点审查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是否属于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或所在高校“985工程”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及所在单位重点发展学科,留学专业与所在学校、国外导师国际合作项目的结合程度。
b.外方接收单位:应为世界知名院校或科研院所,申请留学专业应为拟赴留学目的国、或国外接受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并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c.申请留学专业:国内研究水平与拟赴国外留学单位的研究水平有较大差距。
(3)关于“一流导师”,评审指标如下:
a.申请人的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学科前沿项目的工作经历,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学术地位和水平应属本学科前沿水平并具备指导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格。
b.近五年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获得资助及现从事科研项目情况。
c.不建议国外同一导师同一年度接受过多的国内申请人;不建议选派国外指导教师为国内兼职教授(如长江学者等)且较长时间(6个月以上)在国内工作的申请人;不建议选派国内外导师为同一人的申请人。
2.分类评审原则
(1)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评审、推荐原则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由于学历情况不同,评审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a.如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建议重点考察其个人素质,如在校成绩、发展潜力、学习能力、外语水平等;对是否曾在本科学习期间参与科研工作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不做特殊要求,但对具有以上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b.如申请人为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建议重点考察其在校成绩、学习计划、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参与并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情况及能力、国内导师科研水平。
(2)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评审、推荐原则:
a.除申请人本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以外,建议重点考察联合培养计划及国内外导师科研水平和科研合作情况。联合培养计划切实可行并应与申请人本人国内博士科研课题或承担科研项目及双方导师合作课题与项目相符或密切相关,对回国后完成高质量博士论文有明显推动作用。
b.严格审核留学期限,首次出国并从未参与过国内外导师科研合作者,留学期限原则上不应少于12个月;对博士三年级申请者,留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对申请利用国内导师/学习单位与国外导师/接受单位的现有合作渠道或科研合作项目派出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c.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附有雅思、托福等外语考试成绩且达到较高水准的人员或外方导师出具外语合格证明的人员,对既无外语成绩,又无国内外院校出具额外语合格证明者,应慎重考虑录取。
d.不建议推荐没有科研工作经历或无开展科研工作能力的申请人。
看学校总体的名额分配,有可能矮子里拔高个,博一的有论文的少,这种情况下需要看申请学校的排名情况,至少哈工大是这样。
我觉得还是要看竞争大环境,我们学校出去的基本都是博一的,很多都没有成果,无非就是心理不踏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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