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赠的部分房产继承权赠与,是在老人去世才生效吗

顺德一老人过世后侄子与“养孙子”争房产
[摘要]侄子与老人签有赡养协议,并履行赡养义务,拿到8/9房产份额。南都讯 见习记者岑龙基 通讯员邱霖静 近日,顺德法院审结一宗遗产争夺案。“五保户”谢某成离世留下一处房产,其侄子谢某把其“养孙子”梁某告上法庭,要求夺回房产继承权。谢某成生前与侄子签订了一份《五保对象亲属赡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谢某承担赡养谢某成的责任,负责供养到终老,被供养人的财产归供养者所有。被告梁某则认为谢某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提出驳回申请。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定登记在谢某成名下的房屋8/9的产权份额归原告谢某所有,有关过户费用由原告谢某承担。原告:签订赡养协议,可获遗产原告谢某诉称,叔叔谢某成于日死亡,死后以其名义遗有房屋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谢某成生前只与陈某琼(于1987年死亡)结婚,夫妻共生育谢某辉、谢某玲,无再生育或收养其他子女。其中谢某辉于1993年10月死亡,谢某辉生前无结婚、无生育或收养子女;谢某玲于日死亡,谢某玲生前只与梁某常(于2000年死亡)结婚,夫妻没有生育子女,只收养了被告梁某一个儿子,梁某常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谢某成、陈某琼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也就是说,在被继承人没有签署任何遗嘱和赠予协议等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都将由被告继承。而谢某成生前与其侄子谢某(原告)在顺德区均安镇敬老院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五保对象亲属赡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原告承担赡养谢某成的责任,负责供养到终老,被供养人的财产归供养者所有,现原告履行了赡养义务,要求取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被告:谢某并未履行赡养义务被告梁某辩称,对原告所称的遗赠抚养协议不予确认,该协议书在法律形式上不符合,如果该份协议书属实,应由签字的镇政府代表证明原告是否履行了协议书,而且上面有敬老院的盖章,由此可见谢某成生前是在敬老院养老,不存在原告所称有遗赠赡养协议。此外,就算协议是真实,谢某成死亡前五保户资格均未被核销,其生活费由南沙居委会及民政支付,去世时候的丧葬费由政府与南沙居委会、本村村民捐助,故原告没有履行其赡养义务。判决:原告已尽赡养义务,可获8/9产权份额经审理,顺德法院认为,原告与谢某成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根据原告提供证据及法院调取证据,原告已尽遗赠抚养协议中约定赡养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并未履行相关赡养义务,被告对其抗辩并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对其抗辩主张不予支持,故原告请求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取得谢某成的财产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对此予以支持。另外,涉案房产属谢某成、陈某琼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内法定继承规则,谢某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书时实际占有涉案房屋8/9的产权份额,其余1/9的产权份额属被告梁某可继承的产权份额,应予保留。且被告梁某在本案中明确要求继承涉案房屋的相应继承份额,故原告可获得谢某成名下涉案房产8/9的产权份额,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定登记在谢某成名下的房屋8/9的产权份额归原告谢某所有,有关过户费用由原告谢某承担。法官释法附义务的遗赠协议 受遗赠人应履行相应义务办案法官表示,本案所涉及属于附义务的遗赠协议履行法律问题,《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定立遗嘱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同时也可以对遗产的赠与附着相应义务,附义务的遗赠协议中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被人民法院取消接受遗产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属个人完全所有财产,案件中遗赠人名下房产实际上并非其占有完全所有权,故虽在遗赠抚养协议中注明将房产的全部所有权赠与受遗赠人,但因其名下房屋的部分份额不具处分权,所以他只能对自有份额进行遗赠行为。(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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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房产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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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很多人对此有疑问,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也不同,这里只能为您介绍一般情况如何继承,以及有遗嘱的,如何认定遗嘱是否有效问题。一、老人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方式:(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房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二、房产遗嘱是否有效首先要看这个房产遗嘱是属于什么类型的遗嘱,其次判断其是否符合遗嘱的有效条件。我国 《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1、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只要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管之前还是之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均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神智清楚,有认知能力,处于意志自由状态。受胁迫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所立的遗嘱和乘人之危所立的遗嘱,均属无效。另外,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无效,且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依法将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3、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遗嘱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抵触,或者有指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情节,遗嘱均无效。4、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无效。如果由于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使得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5、遗嘱必须确定和可能实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立遗嘱人指定的财产必须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并作出明确清晰的处置财产的正式意思表示。遗嘱无效的情形: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以上便是关于“老人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房产遗嘱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上文进行简单的判断,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当然是最好了,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如遗嘱效力纠纷,房屋分配纠纷等情况,当事人不能一直拖着,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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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继承法》第3 条采用概括性和列举性相结和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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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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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 房产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去世和在世的时候都没有立下遗嘱,老伴在世,老人有3个子女,一个儿子排行第二,有2个女儿,而且这个房子的户主是这个去世的老人所有,所以现在请问,这个房子怎么能够按照法律来进行分割 第一:如果这个老伴,不想继承房产怎么办第二:如果这个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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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女儿、长子是同顺位,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同比例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比例上老伴、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
采纳率: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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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上还有别人就要一同到场。2:如果都分户了.拿着户口身份证,死亡证明到交易大厅更名1:只要老伴在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
根据你说的情况,因为没有立下遗嘱,这房产会按法定继承来处理。第一问题,如果这个老伴,不想继承房产怎么办?按照婚姻法规定,这房子去除老伴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余下的老人的老伴和三个子女共同均分,这期间,老伴不想继承必须明确表示,否则无效;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后,房子的一半由三个子女均分;第二问题,如果这个老伴想继承怎么办?老伴想继承,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什么不行的。想继承,去除房产一半,余下由老伴和他的三个子女均分。第三问题,如果这个老伴不想继承,那么第一继承人是女儿还是长子第四?去除老伴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后,余下一半,不分女儿和长子,均有权继承,且不分顺序,均分,如果三个子女中有人能证明,一方在老人活着的时候,尽到的赡养的义务比较多,在分割财产时,可以比其他二个子女能多分一些。第四问题,如果这个老伴想继承房产,那么这个老伴在怎么继续给予别人按照上述分割方法,老人可以将继承后的钱,以赠予的方式给别人,可以是一个人或多人,看老伴怎么决定,我想谁要赡养老人,老人就会谁。第五个问题,遗产每个人的占的比例是多少?比如这套房子值100万,去除5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余下50万作为继承财产,由老伴和她的三个子女来均平,即每人12.5万元,老伴能得到62.5万元。你有一个误区,认为老伴不主张继承房产,这套房子你们几个儿女全分了,没有想到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应去除夫妻共同财产后,余下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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