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是78年我已经参加工作了的,前些年失业了,之前由单位和我共同交社保到2015年,现在没钱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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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海工作两年,交了社保,现在跳到南京,南京的公司说重新开户交社保,那我以前上海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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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咨询社保部门,属于社保部门主管的具体行政工作。
咨询北京社保局和上海社保局即可
只能在青岛缴纳。
您好,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询问。
咨询计生部门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要转入地开接受证明,再交回转出地。具体建议咨询两边人社局。
原公司退工,新公司招工即可。
有影响,若外地户口的,买房买车均受影响。
社保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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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用户的咨询2015年社会保障所工作总结
总结一:社会保障所工作总结20xx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就业创业形势良好。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9万人,再创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1.91%,再创新低,扶持自主创业1.19万人,带动就业7.62万人。一是扎实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231场,组织2369家用人单位与高校对接,全年共引进大学生4.12万人。继续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全年接收租房补贴申报1.1万余人,发放9220万元。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18%。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举办首届中国无锡“东方硅谷”大学生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无锡行”、创业融资辅导营等活动,通过比赛与引智相结合、宣传和落地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孵化相结合,打造大学生创业能力展示舞台,被评为全国“2014年度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已有73个优秀参赛项目落户无锡,吸引和扶持大学生创业1421人,培育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大学生企业37家。三是支持和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了就业援助范围,调整“两项补贴”的分担基数,共发放“两项补贴”4.91亿元,惠及8325家用人单位,帮助10万余名扶持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四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组织重点用工企业先后赴江西、四川等地开展劳务对接,举办各类招聘会153场,帮助重点企业招工28万人。(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扩面工作持续推进。2014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32.81万人、296.72万人、197.14万人、194.48万人、186.39万人,扩面人数分别为6.61万人、8.11万人、4.47万人、4.42万人、4.4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5.2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55.3%。二是及时调整保障待遇。调整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人均提高247元,精简退职人员定补金人均提高86元,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310元提高到34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分别由300元和190元提高到330元和220元。继续提高失业金待遇,上、下限标准分别由1480元和780元提高到1630元和858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10%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贯彻意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4年有4.6万余人次获得大病补偿,共计约9100万元,有效缓解参保人员因病致贫问题。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扩大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医融合。积极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调整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对医疗定点机构的管理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贯彻实施意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四是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机制。实施工伤认定责权下放,形成市、区分级办理工作机制。成立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开发工伤认定网上预约申报系统。实行工伤医疗定点管理,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通过划卡结算,切实减轻单位和职工现金垫付负担。(三)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建设“东方硅谷”为目标,大力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7848人,海外留学人才1952人,新增专技人才4.4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75万人。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新成就。全力推进“东方硅谷”人才引进工作,累计引进9名诺奖得主、11名外籍院士与民营企业共建研究院,累计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02名。2014年44人入选省“双创”人才,分别新增社会事业和中介服务领军人才25人、6人。大力推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共有120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市引智项目计划。新增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新增8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分站,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着力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在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中总分列全省第二,并在全国决赛中获冠军一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市高训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57家。成功完成apec技能开发促进项目。三是积极做好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2014年举办各类服务交流和对接洽谈活动29场,为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四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整合后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起“现场、网络、手机终端”三位一体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获“江苏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四)人事制度管理不断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人事管理服务。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聘)工作,招录公务员414人,招聘19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收安置338名军转干部。二是稳慎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严格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基本完成市(县)区事业单位参公申报工作,扎实做好全市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机关规范津补贴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严格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7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7.54%,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加强服务指导与执法力度。采取组织专题培训、上门服务指导、重点单位分工包干等举措,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服务指导。深入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评定2014年度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86家。不断创新调解仲裁服务企业的内容与形式,举办“千企法盾行”活动,全面深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镇)巡回仲裁庭的作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4116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案件23204件。二是认真落实劳务派遣新规。认真抓好宣传培训,稳妥推进法规落实,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二级代码”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得到进一步规范。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2014年共许可361家。指导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在全省率先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30元/月和14.5元/小时。四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定期组织矛盾排查和预警分析,重点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处置各类信访事项1.89万件,处置率100%。加强“事改企”政策的梳理和相关调研工作,做好“事改企”上访人员的维稳工作。(六)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规范平台建设要求。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街道(镇)人社所工作职责和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作机制,提出对平台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化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二是业务标准优化到位。进一步优化基层人社站所业务流程和服务项目,业务项目优化为38项,业务环节减少15个,22项业务可即时办结,11项业务可同城同办,修订了2014版服务规范,发布了国内首个人社所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三是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开发上线了基层人社所新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一窗式”服务。对市区500余名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实务培训,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提高了平台业务办理能力与水平。(七)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市人社系统扎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保障。出台12个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完善局公务接待办法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建成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法定行政权力到内部管理服务事权全覆盖的内控体系。二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查摆出来的问题,汇总归纳五大类43个整改项目,制定局“543”整改方案,按进度已完成整改事项33项。三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际办结时限平均提速20%,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总结二:社会保障所工作总结一年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追领步伐,建设幸福桂阳”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和全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总要求,以“以人为本,人才优先;以民为本,保障优先;以民为本,就业优先”为主线,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的工作思路和“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工作要求,务实创新,奋发进取,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一、面对经济等复杂形势,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就业是民生之本。面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04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0.8%,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4599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95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947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48.62%;完成失业人员职业指导9823人,失业人员介绍成功4599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介绍成功1950人,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2%、153.3%和162.5%;完成职业培训8378人,其中完成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2315人,创业培训270人,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38%、100.65%和135%。参加职业鉴定1868人;企业职工培训45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2%。失业保险收缴基金945万元(其中:代收市属基金708万元,县本级23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8%;扩面新增参保单位5个,新增参保人数22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3%;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资金投入30余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完成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年享受社保补贴人数1286人,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补帖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帖310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78%;直接扶持44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换发全国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4600本。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城乡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3.94%。1、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年,为了做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出台了《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同志为组长、常务副县长黄四平同志、县处级干部周晖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创业就业工作会议,搭建了以县就业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创业服务平台,开通了创业服务热线,建立了桂阳县创业就业服务网站,制定出台了《关于分解下达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的通知》、《桂阳县创业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体系建设的通知》、《桂阳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围绕桂阳县的产业布局,建立了桂阳县大学生综合创业园等1个创业孵化基地,同时,不断健全城乡创业工作网络,引导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县创建创业型城市经验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2、认真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社区灵活就业岗位,充分调动城区各街道各社区的积极性,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平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职责、目标管理、服务承诺等。加强考核监督、基层信息采集整理、就业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完善了服务功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4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达100%。二是加大招聘对接频率。结合县重大项目用工需求,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县就业服务中心共举办招聘会11场,提供就业岗位12803个,成功介绍8632人就业。三是开展“三送”进农村活动,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是我县人力资源的主力军,我们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回家过节之际,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企业形象和用工信息,印发宣传广告50000份;一送信息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信息平台,将信息及时传递到全县各地;二送岗位到户,对就业困难人员,需要转移就业人员,由村劳保信息员将企业岗位送到家;三送温暖,我们对每个返乡过节农民工发出一封《公开信》,慰问一年来辛勤工作,鼓励他们更进一步。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4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8.62%,形势喜人。3、积极援助就业特殊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未就业退役军人及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仍是当前我县的就业弱势群体。为统筹做好这些特殊群体就业,今年着重在公共服务、就业培训和岗位补贴等方面进行了帮助和扶持。一是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城镇未就业退役军人等专门服务窗口,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二是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创业技能培训。三是继续做好城镇未就业的三级以上(志愿兵)士官及韶关铀矿部分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及时准确为安置的部分退役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时回复各种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4、全面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一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2012年全县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 3月份,召开了全县2012年就业工作会议。针对今年增加新任务的情况,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抓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对新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评估,条件具备的按程序审批;并按省人社厅的要求,组织对县内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定。三是实行多样化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在调查摸清农民培训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主动与银星公司、顺发制衣公司、520大酒店联系,采取引导性培训与技能性培训相结合、增加实践课程比例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农民工在提高自身技能水平的同时,也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加强与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督促有关单位实施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美容美发、足浴按摩等单位的新上岗员工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协同县安监局一同举办农村矿业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培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syb)工程。同时,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学员真正学到一技之长,我们对每期培训班的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采取询问学员、发放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和旁听老师讲课等方式,及时掌握培训情况和学员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解决,大大提高了培训的质量。四是扎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凡隶属管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期结束后都做到及时与市局职能鉴定科联系,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率为百分之百,合格发证率为100%;对具有熟练技能人员申请鉴定职业资格的,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严格理论实践考核,认定时侧重实践操作技能,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5、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平台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努力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一是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 “高校毕业生求职月”、“送岗位进高校”“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招聘月”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通过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深入开展政策咨询、举办职业指导讲座等形式,为各类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就业服务平台,有效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的就业。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30余万元建成了全县首家大型人力资源市场,在市场入口处首次设立了户外电子显示屏,全天侯滚动发布供求职信息。市场内设有信息发布、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用工管理和劳动维权等7个职能窗口,可同时容纳26家用人单位和1000余名求职者入场招聘,并定于每周五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市场规模、设施标准均居全市其他县市之首。截止11月,全县共举办各级各类招聘会36场,入场登记求职人员11万人次,开展职业指导12803人,指导达成就业意向9823人,介绍成功就业8632人,有效缓解当前就业难问题。总结三:社会保障所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展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形象,取得显著成效。我局在国家人社部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进行了交流介绍,我市“全民医保”模式入选省创新案例中唯一的社会保险类范例。一、全面拓展人力资源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一是贯彻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按照太政规[2013]14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意见》,多维度推进就业工作,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至11月底,社保补贴审核4354人次、发放社保补贴720万元。审核公益岗位“两项补贴”431人次,补贴140万元;审核创业鼓励奖26人次,奖励5.2万元。审核小额担保贷款100人,贷款额达900多万元。二是拓展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共举办现场招聘会706期,包括33期专场招聘会,累计进场招聘单位达17252家次,提供岗位318543个,进场求职人员超过63万人次,累计求职登记96561人次,安置就业18267人。三是推进校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已与32所高校签定校地合作协议,有37名毕业生到7家校企合作大学生实习基地单位实习。2013届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8.03%,14名应届大学生实现创业。全市建有见习基地256个,累计发放大学生补贴、补助592.7万元。四是提升入境就业服务质量。与公安局建立入境人员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来太境外人员信息。目前,已累计为7928人次办理了入境就业手续,寄送友情提示信4215封。五是研发“人力资源市场在线”。通过运用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将实体市场的功能与流程以场景再造方式呈现在互联网上,搭建由管理者、招聘者、应聘者共同参与运作的网络招聘求职平台。目前,一期工程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可实现在线市场、视频面试、专场招聘等主要功能。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推进公共培训。一是培养高技能人才。出台《关于评选年度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通过层层筛选,评选出8名高技能突出人才和30名高技能重点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061人,其中:技师167人,高级工894人。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示范班15期475人。与团市委联合举办青年创业训练营5期108人;与妇联联合举办女大学生创业培训4期107人。全年共举办创业培训31期,培训980人,其中syb培训920人,iyb60人。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开设了提高班、基础班和考核班,共培训了148家单位的790人。全年完成培训31972人,其中再就业培训2752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1646人,其中技能培训6925人。全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0多个职业(工种)11551人,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9818份。推进人才工作。一是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受理各类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申报107起。继续落实《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规定》,共有3090人享受医保倾斜待遇高层次人才每年一次的医疗体检。落实市人才公寓政策,目前共有10家单位的领军人才入驻人才公寓。二是成立娄东英才会所,颁发“娄东英才证”。为高层次人才营造一个相互切磋、共同发展的平台。目前共发放娄东英才证292人。三是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充分利用人才网,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知晓率。全年共引进博士后2人,分属制药厂和市科技创业园。四是举办精英创业周活动。活动汇集了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120位嘉宾,共有57个项目达成意向,其中21个项目在开幕式上现场签约。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养老保险。调整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市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1485元,6.1万名土地换保障人员、小统筹人员、老居民和政策性农转非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665元。政府养老补贴基础养老金由145元/月提高到160/月,全市4.3万名领取农保养老金员每月水平达200元,其中农保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水平达356元。市政府出台《关于对社会特殊群体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的意见》,设立社保“特服窗口”一窗式受理涉及重残、低保、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享受扶持政策的11285人。做好农保转城保工作,办理农保转城保5974人。参保单位7365家,参保人数275574人,基金收入14.07亿元。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推出社会医疗保险再保险政策,出台了《市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大病医疗实行再保险》方案,该项目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预计结算年度内将有2000多大病重病患者享受到再保险待遇;开展在大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人员“异地结报”工作,本市转出人员累计295人,转入本市的累计533人,方便了在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报销。出台了《关于调整2013年度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提高了医保待遇,尤其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了保障力度,基本医保及居民医保基金实际结付率分别较去年提高1.5%及4%;其中救助对象分别提高3.5%及10.5%。参保人数为53.58万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为36.3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17.23万人。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共8295家,参保人数225800人,享受失业金3020人。积极开展工伤高发企业培训、预防、指导工作,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利用电视、网络平台、社区服务平台加大新《工伤保险条例》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力度,全年工伤申报2402起,工伤认定2401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1500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383人。灵活就业工伤认定10人。退休管理服务。今年新纳入社会化服务人员7935人,全市累计144499人。开展生日、重病慰问,共慰问企业退休和农村养老人员26291人,发放慰问金195万元。开展免费健康体检43393人,其中农村养老人员23708人。开展市第七届“郑和卡杯”夕阳红艺术节活动。共举办桥牌赛、门球赛等十二项全市性的大型活动,全市5000多人参加。每月印刷和发行《娄江夕阳红》报4万份,编印了1至68期的《娄江夕阳红》报简缩版1000册。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信访调解。围绕“来访畅通、接访有序、办理高效、预防到位”建立信访运行机制,实现争议分类处理,属行政执法范畴的直接移送监察处理,其余由中心调解。实行争议分层调解,在受理调解后,采取电话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多层处理方式。全年共受理各类争议、投诉举报455起,由调解中心直接调解193起,调解成功189起,调解成功率为98%。调解金额141万元。政策法规。法治建设和人社各项事业相互促进发展,重点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实现了系统推进。根据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计划及学法培训计划,建立了学法“四项制度”。开展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托信息化,建成百姓身边的政策法规图书馆,目前政策法规库共录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政策600多条。劳动监察。一是推进队伍建设。在大队抓专、兼职监察员培训、中队抓协理员培训基础上,专门组织“新生代”大学生工作人员素质培训,积极培养新生代监察员的大局意识。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制定了下企业“六个公开”、“十个不准”及阳光监察的承诺制度,不断提高和谐执法、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广劳资协商对话,以“点5家、片50家、面1000家”为抓手,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筹建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对全市5000多家用人单位正在进行gps定位,同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全年“两网化”纳入网格化管理企业5136家,指导企业建立工会1674家,评定劳动保障a级信誉单位2795家,受理举报投诉393起,已全部处理。立案78起,结案率达100%。劳动仲裁。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对独任审理的案件实行集体评议,对疑难案件采取集体会商,对裁决的案件采取庭、院、委三级审核。二是开展积极预防,指导用人单位调整规范劳动人事关系,深入基层通过面对面沟通,引导理性维权,避免盲目仲裁。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首次开庭,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完善仲裁建议书制度,发出建议书80余份,有效避免了类似劳动争议的重复发生。三是加强案前调解。将立案调解庭分开,专门成立调解庭,所有案件在受理立案前或立案后先行调解。截至目前,调解案件55起,调解成功47起,调解率为85%。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75起,其中立案处理561起,比去年同比下降了15%。已审结的案件中,裁决103起,调解及调解撤诉374起,调撤率为78.4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92%。四、规范人事管理公务员管理。根据《市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公务员跨部门轮岗交流,激发机关中层干部活力,全年共审核机关股级中层副职干部职务任免32件125人次;坚持凡进必考,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机制,全年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70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军转安置任务,全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20名,会同财政部门兑付了企业军转干部补助金,全市343名企业军转干部得到补助,补助金额合计567万元;严格考核和择优奖励机制,全市机关共有3136参加了年度考核,其中优秀505人,占16.1%;称职(合格)2563人,占81.7%。事业单位管理。建立机关事业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制度,慎稳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对照上报方案,核对编办的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按照先入轨运行、先逐步完善的原则,认真审核设置方案。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共录用工作人员517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共计108个机关事业单位,799人由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做好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全市9515人参加考核,优秀比例12.3%。对915名考核优秀人员进行了嘉奖,嘉奖比例9.6%。人员工资管理。创新工资管理方式。组织各单位开展信息化软件操作培训,推进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推广使用率达到100%。完成2013年1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晋升工作,审核完成800余名公务员、10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完成2010年度军转干部待遇确定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核定工作。慰问机关退休干部1342名,单独上门慰问重症、特困干部12人次。审核确认了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85人。五、作风效能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明确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强化中层干部教育。组织局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到溧阳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请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腐败的危害,讲贪欲给国家、单位、家庭带来的损失和不幸,同时,算了七笔帐,使与会人员感触很深,深受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严格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今年全市共招聘公务员7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517名,在招聘过程中,首次引入异地面试考官制度、考生家长代表现场观摩制度,进一步提高招考工作的公信度,在招考过程中,无一例群众有效投拆信访案件发生,考生及其家长对招聘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了“百名人社员工进百家“活动,编写《“百名人社员工进百家”便民服务手册》,发到全市结对的100个家庭及周边群众。深入到村、社区、挂钩户了解群众想什么?需要我们解决什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及时反馈。帮助结对群众进行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扩大就业面。开展帮扶解困活动,走访帮扶对象24次,捐助资金12000余元,募捐党员关爱基金41928元,开展“节约20元零花钱,为弱势群体献爱心”活动募集资金3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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