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除名以后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怎么算,77年工作长达15年被单位开除工㱓应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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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9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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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如果辞职了。或者被单位开除了,那么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定要予以重视,否则会吃亏的!
即使日后补交,也有时间要求,一般可以补交3----5年的社保相关费用。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一般不能停3次,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不会,保险上不会体现,但是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可能会有记录,但是你好好和你公司人力资源的同事说说,让他们手下留情,这样问题就不大了。祝你好运。
社会保险现在通过网上直接可转出,你这种情况需与原单位联系一下,看社保转到个人了还是还在原单位(解除合同前会书面通知你把关系签出的)。社保个人缴费会输出收据的,医...
可以直接拿着辞退信去医疗保障局办理就可以了的
您的情况不可以进行社保转移,不涉及到原单位冻结您的社保账号问题。
您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未到期内,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与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
答: men是内存变量文件,存在于Dbase,Foxbase,Foxpro系列软件的环境下,是一种适用于pc1000系列机器的电子文本文件,目前已被*.ebk文件取代...
答: 对啊,你很有才华,我还投过你的赞扬票.
答: 民主就民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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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92年时被单位除名,社保和工龄是不是都没有了?_百度知道
92年时被单位除名,社保和工龄是不是都没有了?
1992年从厂里出来,被单位除名了。那时候还没有社保关系,但有15年工龄。现在政策说这15年工龄不能算社保的缴费年限,那15年的工龄就完全没有了吗?也无法办理社保了,是吗?
有什么政策是帮助这类人的。年纪大到退休后没有工作的话,只能领最低保障金吗? 1...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时候如果劳动者那里还没有社保政策,你被除名,之前的工龄肯定作废,不能视同社保的交费年限了,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补交,然后再享受养老金,这个要咨询当地社保明确了,看看有没有政策,劳动者那15年的工龄是不能视同交费年限了,现在也需要补交15年的费用,才能有养老金的,否则就是低保了。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现在的人要交25年,但我们有工龄、有贡献,所以我们才只要交15年的费用?除名后工龄一定还在。祝你好运! 工龄和缴费年限不是一回事,工龄是你的有效工作年限,缴费年限是你工作中向参保的社保部门缴纳的一定费用的年限,在我们那年代没有社保,没把握好机会吧,多庆幸啊!我们都是同龄人,能感受到你的困难如果原来的单位是国营的吗:40岁、男45岁,你过了吗?如果没过赶快想办法参保,现在也快退休了、重新参保,然而把原来的档案转到当地劳动部门寄存。你早年离开原单位后为什么不想办法参保,有很多途径能参保。参保年龄女,这样到退休时15年累计到工龄里计算,我的同事也和你的情况一样,后来他通过朋友们帮忙重新参保,你可能是77年参加工作的,到92年已经很多单位参保了,我单位在89年参保,你离开原单位后是否重新找工作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那时候如果你那里还没有社保政策,你被除名,之前的工龄肯定作废,不能视同社保的交费年限了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补交,然后再享受养老金,这个要咨询当地社保明确了,看看有没有政策你那15年的工龄是不能视同交费年限了,现在也需要补交15年的费用,才能有养老金的否则就是低保了
除名之后自然就没有工龄了,也就没办法退休了,找社保问一下吧
是没有,社保是不能补交的,至于15年工龄,应该有其他的补偿方法!
你档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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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94年至1997年(以上三个文件)期间,不仅对“早期被辞退、自动离职和除名职工”的连续工龄给予承认,而且对他们重新就业后的工龄,按照国劳办发﹝号文件和京人发[1997]54号文件规定,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但是,我省的社会保障机构在落实以上三个文件时,却出现了大量否认“除名职工”连续工龄权益的政策偏差,造成大量上访人员和“民告官”案件,但在地方行政面前显得无可奈何。  如前所述,既往,国家对职工的本企业工龄,即连续工龄有既定政策。既往,  国家有劳办发﹝号文件,都可以看作是国家为了保护公民所作的溯及既往特别规定:  1,对职工被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及其权益均认为合法并保留,见劳办发﹝号文件;  2,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可以和再就业后的工作年限(一般工龄、缴费年限)合并,见劳办发﹝号文件。  时隔四个月,劳办发﹝号文件下达,对劳办发﹝号文件做了补充说明:  1,关于被辞退职工:“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  2,关于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按劳办发﹝号文件的除名职工政策办理,(可以和再就业后的工作年限即一般工龄或缴费年限合并);  3,因为劳办发﹝号文件下发前,全国各地已经实施个人缴纳保险费(见下图),在职职工的连续工龄必须与缴费年限合并,合并后再被除名的职工,又继续缴费的,其计算连续工龄,自然应该“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便和其之前的连续工龄连接起来。  (连续工龄↓时期)—→(连、缴合并)←—(缴费年限↓时期)376号↓104号文件下发  ————(除名,再就业)——实行个人缴费————(除名,再就业)—————→时间  国家劳办发﹝号文件承认除名职工的连续工龄权益,就是国家对他们既往劳动的认可,国家绝不会否认他们曾经付出的辛劳。  劳办发﹝号文件可以看作是对劳办发﹝号文件的补充规定,对请示者有三个方面的答复:  一、“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按照(劳人资〔1987〕31号)文件。  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可按《复函》意见处理” 既按照(劳办发〔1994〕48号)文件和(劳办发〔号)文件办理。  三、“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我们意见,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该第三个方面又分为两点解读:  第一点是针对“既有连续工龄又有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的除名职工(以下简称“中人除”)而言;  第二点是对“中人除”计算连续工龄时效的溯及力(溯及既往的效力)作了特别规定,因为没有特别规定,“中人除”计算连续工龄时效就没有了溯及力,造成“中人除”在除名前合并的连续工龄和再就业后的工作年限无法对接了,考虑到这个因素,有了“我们的意见”之特别规定,“中人除”计算连续工龄时效,溯及到了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起始时间。其连续工龄就可以对接了。  卢德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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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社局对工龄清零有特殊贡献!劳办发[号文是劳动部当年对广州市劳动局违规越过广东省劳动厅发出的上行请示函(编号023号)的回复,我们于2008年向该局申请公开,该局以“尚在研究中”为理由拒绝公开并得到法院支持。中青报曾报道本案并一针见血地评价说该局“赢了官司,失了人心”,这篇报道被上海市政府和国务院编进內參。当年状告市人社局的退休职工现在还在追讨工龄,我们将把《致全国人大、广东省人大、广州市人大的公民意见书》发给您,请指正!
  @ 我在江苏徐州,前几天刚办退休,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一直没有中断缴费,本以为应该从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只因86年企业不景气,我去自谋职业了。其实我所在的企业96年破产倒闭清算后才开始,给下岗职工补交上了保险,而我从93年就开始自己缴费了,结果计算工龄就从93年算起,原来的20多年全不算,退休金只有正常的一半,还差了6年的医保需要一次交清,等于从今年开始我就要吃低保了!真是岂有此理!
  楼主:能否在这里联合工友们,向这些吃人肉还不吐骨头的败类们讨个公道!
  我今天郑重宣布,与他们开战!
  您好!  我是今年7月办退休的,83年9月参加工作,96年7月离职企业除名的。社保局办理时83年9月--89年不算工龄,按缴费时算。说是执行川劳发(2006)18号文。国家劳动局说除名前可以合并计算工龄。我的除名前工龄不算对吗?
  我父亲在湖南,也是同样的遭遇。  九十年代,向企业领导多次提交辞职申请,长时间没有答复,后来离开单位自谋职业并缴纳保险金。直到去年准备领取养老金时,才发现被除名。十八年的工龄不能被合并计算,养老金少了一大半。  想当年,我父亲是同事亲戚眼中的标准劳模,每天早出晚归,经常加班到深夜,做事任劳任怨。只是因为人老实倔强、不油滑奉承,和企业领导关系不好,才辞职自己干。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谈不上不遵守劳动纪律,莫名其妙被除名。而且除名也不是行政处罚呀。难道十八年来,为国家、为集体的辛勤工作就可以被一笔抹去吗??  请问“工龄”二字的解释到底是怎样的??  再根据楼主列出的各项法律文件,可以说,把除名前的工龄不算数的行为,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  现在主席关于依法治国有重要论述,明确要坚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而以上事例明显违背了这个原则。在这个美国同性恋都平权的时代,在人民的声音越来越容易被听到的新中国,“有正当行政权力的被除名的公民要回自己的工龄”这样的合理合法要求一定要实现。我们不断地发言和行动,就是争取这一天早点到来!!
  把几十年的工龄清零使超过60岁的人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而造成老无所养——这是古今中外最罪无耻的政策!!  旧社会的地主、资本家在解雇长工和工人的时候,还给予一定的补偿。而当代的资改派连一分钱的补偿都不给——古今中外有这么天怒人怨的做法吗??????
  除名问题影响了那个年代一批人。我妈妈也是因为除名的问题要丢了8年的工龄!!!我陪着我妈妈跑了区社保局,办退休业务的直接态度很差说除名就是没有工龄的,等我跑了市社保局咨询又说那8年可用现在市价价格去补,能和后面的交足的工龄和缴费年限连接起来,那我就在想这样不就是间接地要用钱去买!!诶,我妈妈说这除名问题她们那个年代有很多人,现在快退休了,有些人用钱补,有些人也就放弃了那些工龄。我自己也百度过这个问题,都说政策文件是有,但是好像各个省地方实施起来又不是一回事!!太气人了。。。
  我是重庆市的1名除名工人,79年参加工作,91年因旷工除名,如今去办社保,被告之工龄无效,我如今57岁了,我不知道“旷工”是什么罪行,居然判处了我12年的工龄,使那12年的视同交费年限没了。
  l卢德旺先生:您撰写的文章,说出了除名职工老人的心声,我也有同样遭遇,除名的情况多种多样,我的情况是停薪留职上班后出的问题,停薪留职期间厂里普加工资没有给我们加,回来上班工资还是60元,才进厂工人都是300多元,我20多年工龄这班怎么上,上有老下有小,我要吃饭么?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好几倍,问厂领导,领导的回答说,你的问题是停薪留职的原因,我回答说,停薪留职不是我个人行为,是厂部同意的,你要给我解决,厂部不理睬,我这班上不下去,于是不干了,就这样厂部以15天旷工除名了。我是71年参加工作,92年除名,一个法律也要社会调研么?剥夺除名职工养老保险权利这不是朔及力的问题,养力保险有視为已交工龄再来一个实行养老保险之日,这样的朔及力在全国工人阶级面前是失败的,这样的朔及力是没有意义。不考虑社会责任,只考虑保险公司的利益,社保不过是个巨无霸保险公司,只收缴不发放是侵权行为。
  劳办发(号文件与(号文件矛盾这么大,必有一对一错,不可能都对,怎不可能任选一都可以,人社部不说话问题无法解决。至少可以说(号文件不符合法律程序,一,广州市人社局越级上行请示函,人社部付函没有社会调研,没有社会调研是对国民不负责任。看人社部怎么说。
  辞退与自动离职都是离职,只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只是因为自动离职被认定是违法,(2016)劳动法明确指出;“职工有离职的绝对权力”,自动离职不违法,而且自动离职的情况多种多样,还没有辞退情况严重,主要原因(2016)劳动法来得太晚,不能和辞退同样对待,今天的讨论应该把这个认识带进来,除名只是劳动关系的解除,有开除厂籍,没有除名厂籍,除名职工的厂籍到哪里去了,为何自动离职职工不能和辞退职工同样对待。这也不需要溯及力搞得复杂看不懂。
  @九重天545
16:45:00  @
我在江苏徐州,前几天刚办退休,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一直没有中断缴费,本以为应该从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只因86年企业不景气,我去自谋职业了。其实我所在的企业96年破产倒闭清算后才开始,给下岗职工补交上了保险,而我从93年就开始自己缴费了,结果计算工龄就从93年算起,原来的20多年全不算,退休金只有正常的一半,还差了6年的医保需要一次交清,等于从今年开始我就要吃低保了!真是岂......  -----------------------------  除名职工的遭遇都相同,人社部怎么看我们,自动离职比辞退还不如,我认为是把自动离职看成是违法,有了(2016)劳动法的明文指出“职工有离职的绝对权力”,这就跟辞退没样多大区别,辞退不需要谈溯及力,自动离职谈有意义吗?
  我是74年下放、77年参军、81年退伍并安排工作。90年留职停薪,97年因留职停薪款延交被除名。2011年按部分离开单位人员补交了自1981年至1991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我在2015年12月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时,92年视同缴费年限1年和93年—97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到是给算上。但我的下放、军龄却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问为什么?回答是“我们一直是这样操作的”。难道一个除名,工龄不给算,连下放、军龄的政策优惠也无权享受?太过分了!我想请教有关专家。人社局的规章大过法吗?
  71年参加工作,最幸苦的二十几年!现在政策就因为自动离职!自动两个字!而抹杀掉二十几年的辛苦!  除名职工计算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最早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费时开始计算。出现上述问题,主要由于【号文第三条在行文上不规范造成的,建议修改劳动部门依照该规定做出不计算除名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目的,不言而喻,少计算除名职工的工龄,进而少计算除名职工养老金,政府部门不该侵犯公民权益,应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这种错误的做法应当予以纠正,对除名职工已受到的损失要进行赔偿。养老保险不计算视同工龄,是不符合党对实事求是的声音,又不合乎总书记的“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中国建设成为富裕、民主,文明的现代国家。
  3.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   我们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  楼主对这一条的解读属于牵强附会。因为人家纯心就是要把“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前的所有工龄清零——这一点从各地人社部门的执行情况就可以证明。各地人社部门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制定地方政策把工人工龄清零的底气就是劳办发104这个文件。如果说这个文件是“师尊”的话,各地人社部门制定的把工人法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清零的文件就是同样违法的徒子徒孙文件——但愿党中央能为广大被工龄被清零的工人阶级主持天理.......
  我2015年7月退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杭州社保告知,因档案中存在一除名文件,9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依据是浙劳险(号文件中有相关规定。这让我感觉非常郁闷,不知因旷工被除名犯了什么罪?否定一个劳动者实实在在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对劳动者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的任性剥夺,对劳动者是极不公平的。浙劳动险221号文件应当废除,还劳动者一个公平的待遇。
  呼唤养老保险平等立法  “视同缴费年限”制度的本意,是政府履行本应承担的对劳动者的义务,补齐历史上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临时工、计划外招工、服刑、离职方式等因素否定劳动者多年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不具正当性。而且,这些歧视性规定多存在于位阶极低的各种文件中,包括部委和地方人社厅的各种批复、答复、通知,甚至是草案,是对职工养老保险权益的任性剥夺。司法机关对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上位法的司法审查并不积极,相反较多地依赖于这些具体规定来判断工龄的计算。如果历史上的歧视无法消除,而当下需要更明确有力的立法,从此刻开始对劳动者的历史贡献予以重新的平等评价,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作者:叶明欣 鲁天舒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人社部门阴森森,申请退休的职工,如进鬼门关、阎王殿,不知那只鬼手就给你来个一笔勾销.整个退休申请办理过程,简直是如同地狱走一遭!
  您好!卢得坚先生,我衷心地对您说声谢谢。现在是2016年,我们仍在为得到自己的工龄努力,希望能够向您请教。再谢。
  有人关注
  溯及力理论实质上是反人类进步的反动理念,与马克思理念不相吻,与改革开放,的与日俱进格格不入。用来剥削和压迫人民,显示他们的权利,老百姓苍白无力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制成炸弹砸向溯及力。这就是我们的维权。
  说出了老工人的心声
  一个我们的意见?就把国家法律否定这是为什么?
  人社部作为国家级部委,一个回复文件[号,使各省市对除名自动离职工人工龄认定执行中出现那么大的差距,混乱,造成如此大的笑话,公信何在!人社部难到不知道吗?
  国家从来都认可除名自动离职工人工龄的。只是被有的省市:地方社保部门把:[号回文。第三条就把工人工龄清零,给国家的公信力造成伤害,人社部门的脸面何在?
  国家从来都认可除名自动离职工人工龄的。只是被有的省市:地方社保部门把:[号回文。第三条就把工人工龄清零,给国家的公信力造成伤害,人社部门的脸面何在?
  国家和人社部从来都认可除名自动离职工人工龄的,只是很多省市地方社保部门,对[号回文理解执行出现很大差距,造成对工人工龄清零的情况,应当纠正,不要出现这么大的笑话。
  地方人社部门,你们看懂了国家人社部[号文了吗?
  国家人社部,难到听不到中国千百万被除名。自动离职工人的声音啊?
  几天了一直在看劳办发[号回文,真没想到,多地社保部门连自己主管部门的回复文件都没看明白。就把工人工龄清零,国家人社部,也在背黑锅。各位人社部领导,难到没有勇气纠正下属单位的错误。还工人一个公正?
  说的好,这几天我也在办退休,但他们不认可我经过劳动人事部门被单位招聘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3年多工龄,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向官僚们斗争,争取我们人的最基本权利,还我们为这个国家辛苦工作的工人一个公正。
  我爸爸74年参加工作。98年因为与主管发生口角而被要求回家反省,从此再未上班。档案也一直放在公司。2007年国家出台了一个政策,职工可以去除被厂里扣住的档案,从而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养老保险。我爸去厂里去档案的时候,被要求签了一个因旷工而被除名的处理文件。并说“其他人都是这么办的,并且不影响退休。”  2017年,我爸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时,被告知除名前的18年工龄,将不能被计算为视同缴纳。依据就是号文第三条......18年啊,全被否定了
  坐标湖南长沙,我父亲马上到退休年龄,办退休时被告知85年在原单位离职被视为除名,之前十几年工龄都已被清零,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连自己出钱补缴都不行。现单位缴了6年,现已解除劳动合同,长沙人社说想退休只能把这6年转到城乡居民保险,而且只能转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要充公。或者在往后延长缴费9年再退休。  现奔走于长沙市各职能部门之间,到处踢皮球,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的地方规定,就是没人讲道理,实在是忍无可忍。  如果有从事社保维权这方面的个人和团体请联系,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助,也希望有前辈高人能介绍经验或者提供法律援助,不胜感激、谢谢。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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