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合同签字必须是法人吗上签字是不是违反三重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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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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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在合同上签字是不是违反三重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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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三重一大是程序,是内部规定,对外不涉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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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兴 陇 中 学
内 控 制 度
(试行搞)
二0一三年四月修订
兴陇中学内控制度目录
名&&&&&&& 称
内控制度总则
兴陇中学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兴陇中学内控领导小组
兴陇中学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兴陇中学预算领导小组
兴陇中学内控监督领导小组
兴陇中学&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兴陇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兴陇中学预决算管理岗位职责
兴陇中学预算管理制度
兴陇中学预算编制工作流程示意
兴陇中学预算执行监控措施
兴陇中学出纳员岗位责任
兴陇中学财务管理办法
兴陇中学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兴陇中学货币资金收入和保管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兴陇中学现金管理制度
兴陇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兴陇中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兴陇中学资金管理流程示意
兴陇中学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兴陇中学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
兴陇中学物资采购流程示意
兴陇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兴陇中学财产清查制度
兴陇中学仓库管理制度
兴陇中学资产入库流程图
兴陇中学领用制度
兴陇中学请购、验收、报销、借用制度
兴陇中学维修管理制度
兴陇中学维修流程示意图
兴陇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兴陇中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流程示意
兴陇中学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局计财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等,制定兴陇中学内控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局计财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校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三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 学校负责人(校长)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七条& 学校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八条& 学校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法人(校长)担任组长。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九条& 学校进行学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条& 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组成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总务处为牵头部门的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按照区会计结算中心要求,出纳按时报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 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 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担任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会、工会、监督小组、总务处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 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及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学校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采取专项审计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学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财务制度,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财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 学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十九条& 学校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条& 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学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 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三条&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总务处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 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监察等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七条& 学校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条& 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学校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四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全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
第四十五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预算资金50万元内的施工项目,学校应选择经过年度政府采购后确定的合格工程承包商来实施。
预算资金超过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第四十七条&& 学校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十八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学校公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四条& 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会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五条& 学校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六条& 学校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五十八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条 学校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兴陇中学组织机构管理
一、兴陇中学内控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 郑冲(法人、校长)
副组长:俞晓谨(党支部书记)&&& &车文波(副校长)
组员:& 陶晓刚 (总务主任)
&&&&&&& 归丽萍 (工会主席)
&&&&&&& 李& 岚 (教务主任)
&&&&&&& 朱沪疆 (政教主任)
&&&&&&& 李& 炯 (人&&& 事)
&&&&&&& 张& 红 (出&&& 纳)
&&&&&&& 孙海英 (财产保管员)
二、兴陇中学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 &&郑& 冲 (法人、校长、)
副组长:& 俞晓谨(党支部书记)
陶晓刚 (总务主任)
组& 员:张& 红 (出&& 纳)
孙海英 (财产保管员)
三、兴陇中学预算领导小组
组长:& 郑冲(法人、校长)
副组长:俞晓谨(党支部副书记)& &&&&车文波(副校长)
组& 员:陶晓刚 &&&(总务主任)
李& 岚 &&&(教务主任)
朱沪疆 &&&(政教主任)
李少峰 &&&&(信息部)
四、兴陇中学内控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 郑& 冲&&& (法人、校长)
&&&&&&&& 俞晓谨&&& (党支部书记)
组员:& 陶晓刚&&&& (总务主任)
&&&&&&& 归丽萍&&&& (工会主席)
&&&&&& &李& 岚&&&& (教务主任)
&&&&&&& 朱沪疆&&&& (政教主任)
&&&&&&& 陆宏义&&&& (教师代表)
兴陇中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普陀区教育党政领导班子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陇中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界定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 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的年(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办学资源的配置、校内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年度经费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涉及到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聘任、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资福利分配、规章制度、安全稳定、表彰奖惩、招生计划、校外合作交流、校产发展、校园环境建设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 重要干部任免:
1、校级干部向上级建议,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部长和班主任的调整和任免;
2、党代表、人大代表、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3、后备干部培养、推荐、选拔、使用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干部任免。
(三)& 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
1、建设、修缮、改造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
2、成批或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
3、对外合作项目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
4、大额资金使用校内集体决策和按上级规定及时汇报;
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
二 、&三重一大&的执行机制
(一)& 集体决策形式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支委会、行政会、校务会等形式决策,行政会随时碰头,校务会每周一次。
(二)& 集体决策原则
科学化原则。 切实听取专家意见,调研后再作决策。
民主化原则。 坚持群众路线,体现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制度化原则。 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
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重大事情,经党政领导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校务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由校长通报工作计划,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方案调整、福利制度变化等学校重大决策,随时召开教代会。
(三)& 集体决策规则
1、凡需党支部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校务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2、党支部会、党政工联席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行政会、校务会由校长主持。
3、上述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举行;党支部会、党政工联席会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表决形式,以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4、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5、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6、凡前次会议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7、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8、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9、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的实施要求
(一)& 组织分工
党支部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校务会决策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催办;分管领导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 监督检查
学校党支部和学校工会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三重一大&的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损失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兴陇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确保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支持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兴陇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予以公开。校务公开遵守以下五项原则:
1、 主动性原则。学校领导班子主动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校务,主动接受教职工与社会的监督。
2、 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校务,根据校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师生或社会公开。
3、 全面性原则。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予以公开,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象。
4、 实效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决策、过程、结果 &三公开&,真正形成学校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5、 科学性原则。科学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教职工 &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三条&&& 学校推行校务公开主要内容是:
学校的办学方针,办学特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考核办法。
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的添置改造、教职工的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方案的内容及实施情况。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分配方案、教职工劳动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人事任免、录用、调动公开。
教职工奖惩情况,包括评优、晋级、增资和违纪处罚情况。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教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交纳,使用和累计情况。
财务收支情况公开。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学校招生情况及学杂费收支情况。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突出重点,逐步到位。公开的内容将随着形势的发展,上级要求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变化,及时增加和调整。
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凡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分别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由教代会解决和公开的重要事项,可以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代会代表组组长,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学校推行校务公开的其它形式有:学校领导干部会议,教代会联席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等。
第八条&&& 校务公开的辅助形式有:民主恳谈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以及各年级组为单位的讨论会,情况通报等。
第四章 公开程序
由责任部门按公开内容的要求,提供公开资料,经分管领导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按规定公开形式和时间,由有关责任部门实施公开。
公开后,责任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组织和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讨论和审定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需经学校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十三条&&& 校务公开的所需各项费用由行班列支。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陇中学预决算管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室、总务处的指导下,根据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计划,参与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如实向领导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编报预算报表。
2、负责各用款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资料的收集、统计、审核工作。
3、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方案,协助总务主任对各部门预算指标进行预算分配。
4、定期核对通报各处室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5、负责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报的工作,并做好财务活动的分析工作。
6、编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财务决算,并进行项目投资效益分析评价。
7、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统计各类财务数据, 完成各类会计及统计报表和分析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需要的财务信息。
兴陇中学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
第三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总务、教导处、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五条 学校总务处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
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 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八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条 学校预算草案经学校行政班子讨论,校长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第十二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学校行政班子审议,校长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核查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兴陇中学预算流程图
校长室根据总务处初审意见,提交预算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平衡,进行审核调整
预算编制调整方案分解下达各部门、调整编制预算
兴陇中学预算执行监督措施
为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做好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下,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学校预算的严肃性,促进学校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发挥预算在学校经济活动中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
二、 学校预算审计对象与范围为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取、上缴和使用情况。包括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的监控。
三、 学校预算应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搞赤字预算&的原则为衡量标准,在预算监控过程中,预算领导小组依法行使职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坚持实事求是、保守秘密的原则。
四、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1、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与安排情况。
2、学校预算收入情况。
3、学校预算支出情况。
4、学校预算追加和调整情况。
5、学校预算管理中的内控制度情况。
兴陇中学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认真按上级规定的财务开支范围的标准办事,对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予以抵制并及时加以纠正。
二、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每张原始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或手续不全的报销发票,有权拒付,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所有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帐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日结月清,定期和银行对帐,做到正确无误。
四、按时发放工资(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以及奖金等,做好解款和报销工作。
五、开学前做好学杂费的收解工作。每月按时收学生伙食费、以及一切现金的收付工作。
六、定期做好学校、学生报刊杂志的收订工作,并列出刊物清单。
七、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生支&,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放入银箱并要妥善保管钥匙。逢学校大数额收款需及时解款银行,解提款需2人同行。
八、另有任务时,听从总务主任的安排。
九、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兴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责任制。
第五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 第七条& 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 第八条& 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 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 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责任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直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 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审批制度。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兴陇中学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支出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三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内容包括:财政经费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四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具备收费许可证,学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各项收入的取得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合法票据;严禁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自制、自印、外购的收据;严禁将各类票据混用;严禁不开票据收费及不通过财务部门收费。
第五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收入不得坐收坐支。社会捐助、赞助、资金收入按指定的用途使用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收入与支出严格按照手续,应收与实收必须进行核对一致无误。
第六条 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存入经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立的银行账户,学校出纳在学校收到的各项收费收入时,应在当日缴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另设账户、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不得压款、截留、坐支和挪作他用。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七条 学校只设出纳,定期向区结算中心报账。
第八条 学校从上级部门取得专项资金,要求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九条 学校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支出报销原始凭证、凭据要合法合规,报销的原始凭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出纳和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学校应严格按预算指标和预算项目办理款项的支付,不得出现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第十三条 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标准。学校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
第十四条 学校一般性维修支出,必须根据学校需要及年初预算的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凡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和范围的,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如出现对应纳入而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学校财务人员一经发现可以有权拒付,不予报支。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安排各种支出时,要厉行节约。既要考虑事业任务的资金需要,又要合理使用资金,切实做到精打细算,减少浪费,堵塞漏洞,讲求支出的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上级部门拨入的各种专款要严格按指定的用途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报账。严禁将专款用于教职工福利等开支。
第十八条 学校严禁出借资金,严禁为企业、个人或外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九条 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数。
兴陇中学货币资金收入和保管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为规范货币资金的收入行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权,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及通过收付平整(贷记凭证、电汇、本票、支票内部转账及其他平整等),结算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提取备用金需经财务主管、校长事前自审批并在记审批表上签字后方可提取。
3、各项货币资金的收入,必须依照市教委、财政、物价局统一审批过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4、各项事业性收费必需开具合法票据,不得开具自制或外购的非法票据和白条。
5、学校的所有收入,必须全面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隐瞒私存私放、坐支等。
6、收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并上缴相关部门。
兴陇中学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兴陇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兴陇中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 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 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 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 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 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对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好预算计划。按月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第三章 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五条 公用经费使用与标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学校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
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第七条 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兴陇中学资金管理流程图
兴陇中学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科技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
&&&& 第三条 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 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 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第七条 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一年不超过50万元,凡超过50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第三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八条&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第九条& 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按季汇总和上报。
第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同时根据有关情况争取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由学校工作小组按项目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并由审计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同时将项目完成评审和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以专项项目申报挂钩。
第十三条& 项目因故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财务处及时清理帐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清查审计。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的,将追究项目负责负责人的责任。
&&兴陇中学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制度
一、各类物品的采购必须提前三天填写申购单(特殊情况例外),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批示;10000元以上由行政校务会讨论决定,审议通过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无特殊情况不得拆零采购。
二、采购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依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属于分散采购。
三、非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采购,必须根据市场规律,注重物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依据货比三家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做好采购工作。
四、物品的采购点必须尽量到国家认可的,信誉度较好的,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内实施采购。
五、采购人员采购物品必须明折明扣,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如确有依规定的回扣也必须如实地入帐,不得私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在学校采购和建设前,对以下项目必须进行规定程序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
(1)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工程。
(2)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的土建、安装、装饰、绿化工程。
(3)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的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安装项目。
(4)采购金额超过5万地或年批量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各类货物。
(5)在以上金额以下,2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
(6)其它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或物资采购。
七、学校进行的各类维修、土建、装璜等项目,决算价格在5万元以上必须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
兴陇中学物资申购流程图
兴陇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受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固定资产的界定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界定
1、固定资产是指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过
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单价:专用设备&1500元、一般设备&1000元。
3、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的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的大批同类物质(如课桌椅、名贵花木、图书)业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及
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
(1)房屋和建筑物。指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绿化、土地。房屋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后勤用房、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一般建筑、棚架建筑、画廊亭阁、人防建筑、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及设备、美术设备、音乐设备、体育设备电脑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包括行政事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医疗保健设备、消防安全设备、炊事设备等。
(4)文物和陈列品。指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玩、字画、赠品、纪念品等。
(5)图书。指贮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种用书,如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如被服、装具、动物等)。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1、新增固定资产一般通过购置(市场采购、政府采购)、调入(有偿或无偿调拨)、自制、赠送(单位或个人赠送)、盘盈(在物资核对过程中有物无帐的物)等所得。任何一种途径获得的固定资产,都要附有相应的请购单、调拨单、自制人证明、赠送单、盘盈经手人证明。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采购制的有关规定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固定资产新增后,资产管理员对照实物和发票进行验收(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材料易耗品均要验收),验收时对照采购计划、质量、型号、规格、数量、金额、逐项验收。精密贵重设备,如计算机、多媒体、钢琴、空调等要会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单,方可入账和入库。
第四条: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本着&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校级和总务处二级管理。
2、固定资产管理做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静态管理指对库存物资做到账单清楚,存放有序,账账相符、帐物相符、账卡相符。动态管理一是财产的进、出过程管理,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要加强动态管理,既做到物尽其用,又对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要多加关心,注意其流向,以防挪作他用或失窃,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对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压力容器等)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作。
3、学校校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侵占,杜绝任何使用中得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校舍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使用的合理性。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和处置
1、总务处每学年会同财产清查小组,对学校资产每学年进行一次盘点、清查,按要求填写有关报表存档并送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2、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调拨、捐赠、出售等处置,必须按《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普教办〔2008〕65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第六条: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入库
验收入库后,资产管理员要在ETE软件中及时登帐,并制作相应的正副卡片和标签。贵重物品还要建立相应的档案(档案包括说明书、维修卡、发票复印件等),做好部门领用准备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日常账务处理
1、在使用过程中,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的运作状况及时作增减值处理。增减值处理另附件。
2、在使用过程中,资产管理员还要及时进行内部的转入和转出的帐物处理。转入和转出指学校内部一个使用部门转入其他使用部门的物资,其管理权属发生了转移,必须立即在各分户账户中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八条:固定资产账务注销的管理
物资注销一般通过盘亏、毁损、报废、调出等途径进行,注销物资都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及时作出帐物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帐物处理
&&& 遵循:验收&入账&内调&注销&再入帐(残余物资回收或外调)顺序依次进行。资产管理员及时清理账务,坚持依物登帐,以物管帐、帐物统一原则。做到账账相符(财产总账=会计总账、财产总帐=财产分户账之和);账卡相符(财产金额、数量=卡片金额、数量之和);卡物相符(卡片数=仪器设备数量)。使实物管理与账务管理有机结合。
兴陇中学财产清查制度
&&&&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对学校的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等进行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范围&&&&&&&&&&&&&&&&&&&&&&&&&&&&&&&&
学校的各项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都属于财产清查的范围。&&&&&&&&&&&&&&&&&&&&&&&&&&&&&&&&&&&&&&&&&&&&
二、财产的组织及清查方法&&&&&&&&&&&&&&&&&&&&&&&&&&&&
为了加强领导,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应组织专门的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
对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清查主要由财务进行。库存现金做&&& 到日清月结,每天进行实地盘点核对。有价证券每月实地盘点核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进行清查,对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检查双方的帐目是否相符。往来款项每年结清,对未结清的款项发出核对通知,进行核对。&&&&&&&&
每年对实物的财产清查,需要编制帐存实存对比表,明确清查结果。实物的清查由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小组成员一般包括: 财务主管、人事干部、总务处人员一名、财务处人员一名、资产使用部门人员若干,定期、定点、定时完成清查任务。&&&&&&&&&&&&
&&&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财产清查所确定的清查资料和帐簿记录之间的差异,要认真查明其性质和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予以处理。
对清查的积压物资要及时进行清理,往来款项及时结算。为了做到帐实相符,资产管理部门对财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如属管理人员的责任,由管理人员赔偿,如有积压物资要及时处理。对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差异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校长批准或报上级领导批准。财务根据处理结果及时调整帐簿记录。&&
&兴陇中学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教育、保障教学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管好用好学校财产。
二、为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到对仓库物品的存量心中有数,教学必备物品应及时补充,保持相应的存量,办公用品应定期盘点。
三、仓库物品应分类按序存放整齐,使之能做到方便存取。
四、领用物品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及时进行台帐登记。
五、对仓库所有物品都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凡对存放在部门内的所有财产应统一登记、造册编号、定期查验,定期盘点(每定期结束),确保财产的完好。
七、已购置物品应及时登记入帐;报废物品除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外,应及时销帐。
八、仓库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防火,火种严禁带入仓库,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到人走门锁,确保安全。
物品资产入库流程图
兴陇中学物品领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员工从仓库领用任何物品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名点收。
二、原则对教学必须品按需配备,如有特殊需求,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务处批准办理。
三、单价超过壹千伍佰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方可领用。
四、各班级领用清洁卫生用品,由各班级负责保管,学期结束前交财产保管室保管员清点,经修整后下一学期继续使用。
物品出库领用流程图
兴陇中学请购、验收、报销、借用制度
学校财产的管理有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的责任,真正做好财产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1、各教研组(室)和其它部门,需购大宗设备,应列入年度(学期)计划范围内,在开学第一周由各组室或其它部门提出申购,并说明购置原因,由校长室、总务处会同商讨,经校长批准后编造学期计划购置科目内,待购办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先后采购。
2、凡临时性申请购置设备和教学用品以及其他一般商品时,必需按照业务需要和资金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酌情采购。
各教研组申请购置一般教学用品,由总务处会相关处室审理决定;
各教研组申请购置设备,需在一周前填写申购单,经教导处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审批意见,交总务主管批准决定后再采购。
请购办公用品由财产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历年使用记录,填写申购单,交总务主管批准决定后再采购。
以上1&3内容采购,一律由外勤人员统一办理,或指定人员代购均需由总务主管批准,未办妥申请审批手续或私自采购者一律不予报销。
3、一般图书请购,由分管教导主任会同图书资料室根据核定经费,按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一般照4:1比例审批,交图书管理员负责采购。
4、要发扬勤俭办学的作风,在申购设备物资时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物资提倡因陋就简,自制教具,减轻购量压力。
验收报销制度
1、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教学用品以及其它设备和其他办公维修物品,外勤购回时逐笔送交财产管理员进行核对验收。
2、办理验收核对时,凭发票内容,核对型号、编号、质量和数量是否逐项符合,如型号、编号不符,质量欠佳,数量不足,均需立即由经办人员办理退换或补足数量的要求。
3、办理验收核对时,以上逐项符合发票所开内容由财产保管员签发验收三联单,一联连同发票主管人员,至出纳处办理转帐或现金结算,一联留存借以登记帐册,一联连同物品交申购部门,同时记入部门财产帐。
4、教学部门申购仪器和教学设备办理验收核对时应请申购使用部门会同财产保管员一起办理验收。
5、购入贵重仪器及贵重物品时,除有财产保管员按规定手续进行验收外,并请总务主管复验,对剧毒药品验收储藏妥善后,也请总务主管进行复验,以示郑重。
6、财会部门根据申请批准单,发票和验收单三者齐全相符,同意办理结算,如果不符合申批内容和数量以及白发票均不能办理结算手续。
物品借用制度
1、校与校之间临时教学和工作需要,想要借用仪器、教具以及原材料等,必须经总务主管同意,分管校长批准,由借人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借条,详细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以及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方算手续齐全,借出单位凭此借条作为借物凭证到期退还。
2、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本单位职工因临时需要,向本校借用一般物品需经总务主管批准,并立借据,详细填明借物名称数量以及回还日期。
3、校与校之间或本单位职工借用耐久物品等,必须保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或遗失,则负责修复或赔偿。
4、仪器物资或固定资产各使用管理部门不得任意出借。
5、凡借用仪器或其他任何资产,都必须由财产管理员通知门卫核对,才可携带出校,否则不予放行。
6、学校仪器及贵重物资和固动资产,本单位和其他同志均不得私人借用。
7、外单位借用教室及运动场地,必须由总务部门同意,分管校长批准,通知教总二处有关同志调配。
兴陇中学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率,正确合理运用维修经费,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有效有序运转,对学校的财产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一切财产设备设施损坏报修均应由责任人(含班级、部门负责人)填写报修单,写明损坏原因及损坏情况和报修内容向财产保管室申报。
二、事务员接到报修单后,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具维修派工单,写明施工地点和施工项目交出相关维修人员负责修理。
三、维修人员施工完毕,应在维修单上正确填写所耗材料金额和工时及完工时间,及时向事务员室反馈维修情况。
四、凡涉及学校房屋及空调等非本校维修人员可施工解决的维修工程项目,应及时报总务处主管领导,统一作出相应安排处理。
五、凡在学校正常教学过程中遇突发性情况造成损坏,则维修管理人员应随叫随到,及时进行抢修,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兴陇中学设备维修管理流程示意图
&&&兴陇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安排经费,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根据《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制定兴陇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施工项目经费来源包括公用经费、局拨经费、事业收入、社会捐赠等。
二、施工项目确定
1、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学校行政及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全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
2、有关结构性变动的项目内容(如移门窗、封拆墙体等)和增加高功率电器(如空调、厨房电器、热水器等),需经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实施。
3、预算资金超过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
三、施工队伍选择
1、预算资金50万元内的施工项目,学校选择经过年度政府采购后确定的合格工程承包商来实施。
2、预算资金超过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四、合同及附属合同签订
1、学校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工程合同时,学校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并认真查验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与资质证书持有单位相一致的公章。
2、各种合同、协议书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校级领导)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施工单位加盖的公章应该与施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施工单位的签署人应提供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书。
3、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不得使用&大约&、&大概&、&另有约定&等模糊表述。施工合同的空白处必须填写,如无补充内容,应用文字&无内容&填写,不得划线代替或留白。
4、学校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
五、合同备案
1、施工项目开工之前,学校应填写《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场地、绿化等施工项目报备表》并将该表和已经签署的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等附件,以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等送交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
2、未经备案的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六、竣工结算
1、施工项目结束后,学校及时组织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学校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2、学校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组织审核,并交区教育局审计科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所需费用列入建设成本。审计报告送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未经工程审计的项目,学校不得支付工程尾款。
3、学校按照合同约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施工单位。
兴陇中学合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兴陇中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效。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四、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兴陇中学合同签订流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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