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与微信电商和微商的区别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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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与微商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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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区别,都是电商。电商是电子商务的简称,两者唯一区别是淘宝电商是通过淘宝平台售出东西,微商是用微信商店,平台不同,但目的都是卖东西。**************************************************************如果你对这个答案有什么疑问,请追问,另外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千万别忘记采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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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弄懂:直销、电商、微商的差异
直销、电商、微商的差异,有一些微商,根本就是骗局。  传统营销  一般是:厂商-总代-省代-区代-零售,几个层级,特点是金字塔结构,越到底端基数越大,也就是说总代只有一个,省代有20多个,区域代理就不计其数了,渠道本身具有比较大的商品消化能力,漫长的流通渠道,往往使得厂商回笼资金的周期较长,所以有时厂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往往只需要向纵深的通路环节囤货,就可以尽快地回笼资金,也就是说商品不一定非要到消费者手里,厂商才能盈利,厂商只需要招商完成,就可以回笼资金,货物自然由通路完成销售。在营销的“推”与“拉”的工作中,厂商只需要完成“推”的部分,当然如果厂商没有广告传播,拉动消费者购买的“拉”的工作,通路也会迫于囤货压力,进行“推”的推销工作。厂商把资金压力留给通路,同时也遗留了巨大的品牌建设缺失,面临串货、低价倾销等对品牌建设毁灭性的打击。  纵深的经销商体系,中间层层剥利,使得传统渠道的营销不堪重负,很多厂商已经“扁平化”渠道,直接与区域代理,或者直接通过ERP系统提供给那些有规模的连锁终端。或者直接开设直营店。绕开更多的中间机构,以谋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传统渠道只是商品的管道,本身对商品并不对商品消费,他们只是转手买卖。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卖鞋的没鞋穿”。  直销  跟传统营销不同,传统营销都是以公司为单位的,而直销大多数时间是以个人为单位的,直销的发展理念就来源于个人使用某商品感觉不错,就向自己的亲朋推介,直销有比传统营销更加纵深的层级关系,但直销的个体经销商并不因为更加纵深,商品就被加价,传统营销,多一层经销商,就要加一层利润,而直销的商品售价,无论经由多长的层级,都无法加价,价格都被总公司锁死了。个体经销商的盈利主要靠卖货的差价,和发展下线的宽度、深度所带来的营业额,由总公司核算后的提成。  传统营销也从直销中学会这一点,为了高度控制经销商,厂商压低经销商利润,等经销商完成某个指标的销售额后,通过“返利”的方式补贴给经销商。  与传统营销不同还有,就是直销不需要大量囤货,直销的个体经销商,小规模的囤货更多的是拿商品做演示给潜在的下线或者消费者看。这些个体经销商面临脱销时,很容易就可以从附近的总公司设置的货仓去提货,仓储成本由总公司负责。个体经销商有自己的消费需要,和销售需要两种,但不要小瞧个体经销商的小规模囤货,要知道这些个体经销商的基数更大,远远超出传统营销的经销商的数目,因为这些经销商多半是由公司的性质存在的,而个体进入直销团队人数众多。这个你比我更清楚。  万恶的“金字塔”  其实,无论是传统营销,还是直销,都在玩一个“博傻”的游戏,传统营销和直销都是金字塔结构,金字塔顶端的盈利都是靠金字塔底端的“埋单”来实现,无论顶端做什么坑爹的勾当,赚取了多少不法收益,分摊“底座”巨大的金字塔底端众多人头上,那都不是事儿!大家顶多骂几句了事。自古以来无不如此,一个国家经营亏损,最后也是由巨大的“底座”全民埋单,征税也好,超发货币也好,平均分摊到“底座”上,大家都感觉不到痛痒。  你莫要以为经营好的商品能赚钱,那些经营劣质商品甚至不法商品的奸商们一样能赚得盆满钵满,这就是为什么无良不法商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因为这样的金字塔结构,无关商品好坏,你只要忽悠住下家,且让下家按你的方法传下去,你就能赢。这种金字塔组织结构天生就有致命缺陷,那就是让无良商家屡试不爽。一个劣质商品从顶端“击鼓传花”落到谁手里谁倒霉,没有最傻,只有更傻,盈利的诀窍不是让你比谁更聪明,而是比有没有比你更傻的。直到“最后的傻瓜”再没有出现,这个骗局就此结束。但是金字塔顶端已经赚够了。最终埋单的是金字塔“底座”的那些等待更傻的傻瓜出现,但更傻的傻瓜并没有出现,自己成了最傻的傻瓜的傻瓜。也就是傻瓜中的战斗机——best。只要你在这个“击鼓传花”的游戏中有幸没有成为最后的傻瓜。你都能站在赢的一边,不过是赢多赢少的问题。  当年的婷美塑型内衣,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成本200块,终端零售800块,自己赚200,经销商赚400,经销商为了巨额利益,很愿意配合厂家的忽悠,作为金字塔“底座”的消费者最终埋单。当所有消费者都觉得被忽悠的时候,厂商已经赚得盆满钵满撤场改行了,经销商们也发了一笔小财。  电商  电商B2C具备的优势就是直接绕开所有中间商,直接提供商品给消费者,省掉了很多成本,让利给消费者,这就是电商颠覆传统营销的最厉害之处。电商论述比较多,我就不在此过多赘述,电商不同于微商的关键之处,就是电商的消费者之间是漠不相关的关系,而微商的消费者之间可能是相互熟知的朋友圈,电商的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没有信托关系,所以电商的消费者评价很容易被卖家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给买通。这也是电商天然存在的巨大缺陷。卖方通过好评返现贿赂了互不联系的消费者,引诱下一个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上钩”。久而久之电商的总体信用就大打折扣。  电商的优势十分明显,就是成本优势,劣势也逐渐明显,就是卖方利用买方的“不团结”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整体信誉缺失。我们自己都深有体会,就是天猫、淘宝上的所谓的“假货”越来越多。  假微商  微商到现在还没有固定的模式,因为参与微商的多半是原来从事传统营销的人员,所以在经营微商时,难免按照传统的营销思路来布局,目前那些做微商的,如果按照我的说法,都不是做微商的,他们错误注解了微商,他们只不过把传统营销应用到互联网时代,继续延续自己在传统营销的做派。  “博傻”游戏继续进行,由于微商的代理都是个人,所以自然而然地采取了直销的模式,我们知道直销的个体经销商,对商品的需求分作两个部分,一是自用的需要;二是出售赚取差价的需要。再加上微商个体经销商的基数巨大,这天然给“博傻”留下一个巨大的机会,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化,很多个体都萌生有创业的冲动,那些微商也就以招代理之名,把自己的商品卖给那些想创业的个体代理者。这里边有一个误会,这个误会就是个体认为自己是微商代理,而厂商其实早把这些微商代理当做自己的消费者了,因为这些微商代理万一自己卖不出去,就可以用自身的需求消化掉自己手里的囤货。当然个体的囤货量不能跟公司型的经销商相比,个体一方面自己可以消化掉,一方面可以送亲朋,而公司型的经销商经常以货抵债来消化库存。  目前存在的微商大多数都是新骗局,说它是新骗局就已经高看它了,因为他们用的仍然是老伎俩,只不过是在互联网社交圈玩而已,换了一个新战场。  微商  我们发现凡是这种金字塔型层级重重的组织,都容易滋生“博傻”骗局,和“庞氏”骗局,如果微商不是扁平的,是层级的多重的,一定是骗局。一定会让许多“最后的傻瓜”埋单。即便直销这样的体系,存在金字塔结构,也一定存在骗局,为何有的直销被称为“传销”呢?而有些“传销”却可以称之为直销呢?你懂的!  所以真正的微商模式,一定要剔除掉层层中间商的,特别是微商这种个人代理的基数更大,若不剔掉中间商,若不推倒金字塔,受骗的人更多。  电商虽然没有直接剔除掉中间层,直接把商品送到消费者眼前,省掉了许多成本,但电商却存在“一个一个”骗的巨大漏洞。特别是那些没有重复消费的商品,电商卖家很自然地选择蒙一个顾客然后选择好评返现,获取更多好评,从而继续忽悠下一个顾客。  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成熟的微商模式,但经由这些,我们可以清楚滴知道微商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首先必须剔除中间商,厂商应该直接与消费者联系,当然这些消费者同时也是经销商。如果这些消费者同时是经销商的话,那么就不应该让这些所谓的经销商继续发展下线。在原则上应该是平行的关系。如果我是其中一个厂商的消费者兼代理商,我只能作为消费“意见领袖”分享我的消费体会给我的亲朋,我不能直接卖商品给他,去赚取差价。如果我卖给他商品,那么我势必要囤货,如果有囤货,就有分销,就有层级。就又回到传统营销的老路上去了。  我只能作为一个体验过该商品的“消费者专家”角色向他推荐某品牌的商品。我只能扮演一个“牵线搭桥”的角色,他必须自己向厂商购买,如果他绕开我向厂商直接购买,我就算义务帮忙了,没我什么直接好处。这样我就没有动力继续帮厂商和亲朋牵线了,要知道我一方面用过这个商品,知道这个商品的优缺点,同时我也知道他的偏好,有我的牵线,这个交易的匹配度很高,也就是说我的牵线价值很大,既然我的价值很大,我就应该有些收益,不能总让我白忙活吧?!  那么我的“介绍费”由谁来支付呢?传统营销会选择厂商,因为我帮厂商介绍生意了,厂商自然要给我提成,这样我就很容易就沦落成厂商的“拖儿”了。最后帮厂商忽悠亲朋以谋取更高利益。不可取,我应该向自己的亲朋要“介绍费”,如果他愿意支付,这时所谓的“老板”就不是厂商了,而是我的这位亲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要尽可能低替亲朋着想,帮他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商品不适合他,我就不会随便推介,因为怕破坏了累积起来的信任关系。(想想看,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但实际情况却是,我从来不会向自己的亲朋要这份“介绍费”,多没面子啊!但是我心里却又想要却张不开口。怎么办?这时间厂商得出面了,厂商必须出一个政策,保护我的利益——“介绍费”。当我这位亲朋向厂商购买我推荐的东西时,他必须亮明我“转介绍”的身份,才能拿到相当的优惠条件购买,如果他不报我的大名,他就无法获取优惠条件。讲到这里,你看清楚了吧?跟传统的人情转介绍一样。厂商拥有千万个象我一样的个体代理,厂商对我这样的个体代理的“转介绍”卖出的价格要低于非个体代理的购买,才能保证我的亲朋都通过我的“转介绍”来购买,从而保证我的利益,当然我的“介绍费”也是从厂商这里出的,而非从亲朋那里要。  或许你会说,厂商通过我的介绍只卖给我的亲朋商品,而装作“亲朋没有提及我”,昧掉我的介绍费怎么办?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存在,因为在厂商和我亲朋之间的信任关系是由我来搭建的。我的亲朋既然知道这个“介绍费”存在,他宁肯我得到,也不会让厂商昧掉。他也会帮我作证,当然如果厂商连自己的销售代理的利益都不知道保护的话,这个厂商也就很难经营下去。  继续往下说,如果我这位亲朋听了我的介绍,买了厂商的这个产品,觉得不错,他也要介绍给他自己的亲朋,那他自然也就成了这个厂商的个体代理商,他一样享受“介绍费”。而我只能从介绍他买厂商商品的购物行为中抽利,不能再从他介绍别人购买行为中抽利。否则就又变成了金字塔结构。骗局会继续发生。  他的亲朋买了觉得不错,也同样可以参与该厂商的个体代理。就这样每个个体代理,只能赚取跟自己有直接关系的“介绍费”。间接关系的“介绍费”不能获得,而这个政策,厂商处于有利位置监管。  我作为一个个体代理,我一定得为自己的亲朋介绍更匹配的商品,我从这种介绍中不但获取的是“介绍费”,我更要从每一次的介绍中累积更多的“信任”,而传统商业的每一次介绍,更多地是靠自己信誉透支来促使交易达成,相比于传统商业,微商的介绍应该是信誉累积+交易达成的两联胜。而且无论对于我这个介绍人,还是被介绍后购买的亲朋来,还是厂商来说,都是双赢,应该是都喜大普奔的。  解决了信息对称的问题,传统营销永远是“买家没有卖家精”的,卖家永远把买家蒙在鼓里才有机会赢,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零和博弈,买卖双方的信任关系是不确定的。而微商则是典型的正和博弈,微商更符合互联网精神的透明化特征,我如果向自己的亲朋推介一个商品,我先体验之后,一定会优缺点都讲的,而传统商业则只强调商品的优点,回避商品的弱点。传统商业的营销是以商品售出为终结,而微商在推介售出商品后必须收获信任。所以微商的商品讯息对于买卖双方一定是透明的。  梳理一下微商的基本特征:  1去中心化:金字塔的组织结构都有一个中心化的组织,传统营销的中心化就是商品研发制造者,而微商去掉层级的金字塔组织结构,本身就是在去中心化。厂商不用经过任何中间机构,直接与每个个体微商代理联系。厂商只是每个个体微商的大后方支援平台,而不是级别关系。  2信息对称:传统营销只有买卖双方,微商多了一个第三方“转介绍”,我称之为3P模式,这个第三P,由于要维持自己的推介信用,一定会让买卖双方的信息对称。在微商上就再也没有坑蒙拐骗了。  3信任代理:真正实现了,信任可以代理,推介方与买卖双方建立的信任,可以转移到买卖双方,你信我,我信这个商品,就可以达成让你也相信这个商品。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  4网状结构:毋庸置疑互联网的社交关系都是网状的,微商天然借用这种网状链接结构。  5多重销售:一个系统的人际圈建成后,会形成牢固的信任关系,不可能只推荐一种商品,一个微商圈子的建成,是个开放的平台,一定会销售更多不同的商品。   来源: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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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惠众一品
你打开淘宝的时候,是想买东西,你的心态是消费者的心态,所以看见了里面是一堆卖东西的,你会觉得开心;
你打开微信或者朋友圈的时候,是想社交,你希望看到的是朋友的消息,结果一堆买东西的出现了,你是不是觉得很烦? 淘宝是个市场,里面大多数是正常开店的。点进一家店看到喜欢的东西,客服一般都是酱的:”亲,这款产品卖的不错,您看下,现在还有活动哦。”如果你不买,客服差不多是这样的“好的亲,方便的话请收藏页面,想看的话可以随时回来哦”。一般淘宝店火了,东西质量好,服务好是主要原因。
微商有时候有点像精神病院,很多微商不好好卖东西,天天嘴里不知道哪学的歪词搂不住地往外喷,动不动就是“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马云说,下一个风口是微商,站在风口,猪都能飞”可到最后一看,吹了半天就是个卖面膜的。
其本质上微商是你到我家推销,淘宝是我去市场挑货。
说说自己的认识
一:目标不同
淘宝的目标是卖货给消费者,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升服务,装修,包邮送小礼品获得消费者的口碑(好评)
微商的目标是发展下线,一个的朋友是有限的,哪怕疯狂加好友微信也设置了人数上限5000,总数一定怎么样也翻不出花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消费者变成下线达到幂次效应,一个发展十个十个发展百个,因此微商的手段是写鸡汤晒豪车亮收入,发展下线人头而不是卖货。
二:准入不同
淘宝的天猫店,C类店,各种类目分类都有响应的审查要求,如食品药品的监察以及国家政策方针的变更,以及之前的广告法等,在淘宝上有响应的规则,很多东西不是不想卖就能卖
微商就不说了,觉悟够高卖淫也不是不可以的嘛
三、反馈机制不同:
淘宝对店家的行为都有相应的信用评级,消费者的每一笔单子都能够相对有效反应出商品的好坏(淘宝对刷单的监控也是越来越严格),淘宝对消费者也有相应的信用评级方式,可以双向促进
微商,只要牛皮吹得好,马云喊我叫爸爸
四、支付机制不同:
淘宝有支付宝这一利器,起到中间监管作用,给双方在交易后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和保障
王哥啊,你这东西好像有点问题!
王哥开启了好友验证,您还不是他的好友...五、退出机制不同:
淘宝对店家有相应的退出机制,能对一些恶意卖家进行封号,扣除保证金等措施
微商,向天再要五百年
六、盈利模式:
淘宝:进货卖货,主要赚差价;
微商:卖货不一定进货,进货不一定要卖货,主要赚钱靠下线;
争议点:疑似传销
七、目标用户群体
淘宝:有购物欲望的懒人,根本目标在于购物;
微商:刷微信的闲人,根本目标在于获取信息。
争议点:产品宣传与用户理想的错位,导致成为用户心中的垃圾信息八、运营推广
淘宝:以阿里系推广渠道为主,百度、腾讯等其它第三方推广渠道为辅,用户覆盖面广,但资金投入大;
微商:主要以微信为唯一推广渠道,且主要利用朋友圈和微信群,用户覆盖面窄,不需要资金,但费时间
争议点:渠道窄,成本低,导致对单个用户价值的过度榨取,必然会导致运营推广核心转向拉下线代理这样单位价值高的盈利方式。
九、售后保障体系
淘宝:完善的售后评价体系,标准成熟的责任认定及追责机制,和完善的退换货服务和赔偿体系;
微商:几乎都没有
争议点:毫无争议点,因为啥都没有
另外,从事微商群体素质的低下也让这一模式饱受诟病,加之传销变异在微商渠道的泛滥让其更是过街老鼠,不拉黑而不快。我们总是看到微商典型的宣传就是钱“一个手机就能创业,随时随地都能赚钱” 这传递的带有某种好吃懒做色彩的文案抓住了拥有不劳而获心理人的眼球,凡是经过自身劳苦努力而收获回报的人在潜意识里都会对这种噱头有所提防与怀疑,反之则恰好筛选出了易于被洗脑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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