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租房已经通过了商标初审公告,为什么还没有通知我去

公租房最新消息出炉!申请了、还没申请公租房的都好好瞅瞅
盼望着,盼望着,
2018年包头市首批公租房配租
已于近期完成摇号啦
一些人兴高采烈
而部分人有些遗憾
为什么呢?
原来,在1月26日举行的包头市第六批政府主导型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中,考虑到已申请未摇中人员的轮候期等待较长,所以此次集中把目前能配租的126套房源,直接在轮候家庭中进行配租,没有接受新的申请。
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
错过上次公租房分配的小伙伴们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还可以参加2018年青山区的首批公租房配租摇号喔
据了解,2018年青山区首批公租房配租的房源位于宏庆德,宏庆德廉租住房项目共612套建筑面积30437平方米,项目13栋已全部竣工。房屋已按照“整体设计、整体装修、一次到位、方便使用”等原则进行了装修,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租金按照包头市青山区发改局审批的2.9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执行。截至目前,2018年青山区首次公租房分配工作正在材料审核阶段,待各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进行实物配租,具体分配日期近期公布。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怎么申请?
小编继续为你详细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为本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农牧民工,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暂住证(居住证);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对不能提供上述(一)、(三)手续的,可由担保人为其担保,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人应当具有本市户口,同时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或固定工作的条件。稳定收入和固定工作指担保人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相对较稳定的工作单位且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
(四)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无自有住房是指在本市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居住证明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申请人向户籍地社区管理服务站、现居住管理服务站或申请人单位所属社区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和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局。
◆市公房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和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备案,并书面通知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优先选择房源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优先选择房源:
◆ 包头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急需人才;
◆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英雄模范;
◆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军烈属;
◆见义勇为人员;
◆环卫一线艰苦岗位人员;
◆残疾人;
◆计生特殊家庭。
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2人以下(含2人)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住房;
◆3人以上(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50—70平方米住房;
◆4人(含4人)以上或隔代生活可配租70—90平方米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承租家庭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要在原承租人死亡后10日内重新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并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承租家庭未在规定时间确定出新的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同时终止,承租家庭应当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因家庭成员、工作地点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住房面积或位置的,可向所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换租申请,申请程序按照本细则的申请程序规定执行。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腾退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所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承租权。
◆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本市获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应当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当结清所承租房屋的租金、水、电、燃气、供热、通讯、有线、网络、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所承租房屋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
◆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承租房屋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取租金。
◆过渡期限满,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取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的同时,责令承租人限期腾退。逾期未腾退承租房屋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租人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信息等欺骗方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所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所承租房屋,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包头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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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我去年申请的公租房已审核通过待待保障状态,怎么一年过了还没接到通_百度知道
我去年申请的公租房已审核通过待待保障状态,怎么一年过了还没接到通
我去年申请的公租房已审核通过待待保障状态,怎么一年过了还没接到通知登记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3、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等待入住公租房申请流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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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岭花园公租房4个月还没消息 公租房申请多久有结果
来自:nn.zxdyw.com
日期: 13: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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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装修网记者了解到市民梁女士去年12月份申请了康岭花园公租房,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南宁装修网记者来到邕宁区蒲庙镇政府和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询问公租房详细情况,相信梁女士的情况不是个例,希望记者的报道可以帮到申请公租房的市民朋友们。
  市民梁女士向记者述说自己的烦恼。她说,去年12月份她到邕宁区蒲庙镇政府申请康岭花园公租房,交材料到现在都4个多月了,还没见有任何的通知,“每次去镇政府问都说快得了,但是现在一直都没得。”梁女士说,现在的心情很着急也很纠结,如果申请到公租房的话她就留在南宁工作,申请不到的话她就去外地工作,她想尽快知道结果好做下一步打算。梁女士说,据她了解,一起申请的有十几个人都遇到了这种情况。
  梁女士申请的康岭花园公租房到底有没有通过呢?南宁装修网记者首先问了邕宁区蒲庙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梁女士的申请材料他们通过审查符合要求后已经向上一级部门递交。住房资格申请采取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乡镇人民政府只是负责初审,具体认定和通知不由他们负责。
  随后,南宁装修网记者又联系了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经过查询,梁女士的公租房申请已通过审查,还要进行抽查后再进行公示,所以还需耐心等待。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记者提醒您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通过以下几个方式:登录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网址:);登录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政务网(网址:www.nnbzfsh.cn);搜索微信公众号“nnbzfshzx”关注资格中心官方微信公共平台;电话咨询:570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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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972|回复: 6
关于公租房审核名单(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雅蕊 于
10:39 编辑
& & 找房管局咨询个问题嘛。今天11月29号了,公租房审核通过名单在哪里可以看到哦?我在网上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公示名单还没有出来吗?我在涪陵区房管局的网站上看了,但没有看到公租房审核通过的名单,只看到了廉租房审核通过的名单。哪个晓得在哪看的,给我个网址嘛,谢谢!
楼主你好,涪风服务组已经帮你查看到了网友“涪陵区房管局”回复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您好!由于网络技术原因,11月29日上午房管局门户网站未能将公租房通过名单及时公布,29日下午已解决该问题,敬请原谅!
在涪陵区房管局的网站上看,现在看不到可能是在整理,本来一直都可以看到的,只有等个,等房管局的搞好了来
涪陵区公租房已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公示 - 新房快讯 - 新闻 - 第贰地...
日...【摘要】 涪陵区公租申请距截止日期还有两天时间。欲申请公租房的涪陵市民务必抓紧时间。涪陵房管局公布11月10到28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请社会各界监督...
fl.d2d.cn/index.php/news/main/info?id=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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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名单已经出来了啊,去看看吧
您好!由于网络技术原因,11月29日上午房管局门户网站未能将公租房通过名单及时公布,29日下午已解决该问题,敬请原谅!
涪陵区房管局 发表于
您好!由于网络技术原因,11月29日上午房管局门户网站未能将公租房通过名单及时公布,29日下午已解决该问题 ...
谢谢房管局的同志及时回复,没事的哈,是我太心急了。
_____匿名_____ 发表于
现在名单已经出来了啊,去看看吧
真的出来了啊& &我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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