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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飞龙纪念币现在价格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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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纪念币军阀币依旧是专场中的一大亮点,PCGS-SP61的袁世凯像洪宪纪元飞龙纪念签字版,币面可少见的"L.Giorgi"签名,比共和纪念币一圆签字版更为稀少,本品必然成为下一位拥有者藏品中的亮点,且本品状态出色,极为诱人,现场轮番出价,价格也不断提高,终以15万美元落槌,算上佣金的成交价约111.3万人民币。
日,袁世凯宣布接受帝位,复辟帝制,废除共和政体,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废除民国纪年,改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为洪宪元年,史称"洪宪帝制"。是年设计铸造了袁世凯高缨像中华帝国洪宪纪元飞龙银币。该币由意大利雕版师鲁尔智·乔治雕模,天津造币厂铸造。银币的规格为库平七钱二分,成色高,含银量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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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宪飞龙银币正面为袁世凯九分脸正面及胸像,面部稍左侧。袁世凯身着大元帅服,头戴鹭羽高缨冠,胸前佩戴大勋章。背面中央为飞龙图案,上面镌“中华帝国”4字,下面镌“洪宪纪元”4字,齿边。
袁世凯接受帝位后,开始大肆封官赐爵,改府为新华宫,准备于1916年元旦正式登基。
袁世凯的倒行逆施激起了全国人民公愤。一时间反帝制运动席卷全国。日,唐继尧、蔡锷、李烈钧在云南宣布独立,讨伐袁世凯背叛共和,护国战争爆发。袁世凯称帝的丑行使得北洋统治集团分崩离析,西方列强也表达了反对袁世凯称帝的立场。袁世凯众叛亲离,内外交困,被迫在一片反对声中,于日宣布取消帝制,共做了83天没有正式登基的皇帝梦,于两个多月后的日病死。洪宪飞龙银币即停止铸制发行。
有人考证,此币系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天津造币厂厂长李伯琦令雕版师临摹“洪宪小飞龙拾元金币”图案刻版成模,配上袁世凯共和纪念银币面模,戏铸而成。有大字、粗尾、签字等版别。此币设计具有明显的帝王色彩,铸工精美,传世不多,较为珍贵。
光绪年间,由于各省铸造银元,却和当初铸造纹银一样,不仅重量和成色不能统一,数量上也难以控制。辛亥爆发,各省因急于用款,不仅加工赶铸银元,还滥铸铜圆,滥发和票,币制更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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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皇拍卖有限公司近几年对飞龙纪念币市场价格分析估价表:
1916年袁世凯像中华帝国----价格:RMB1,770,000----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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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袁世凯像中华帝国----价格:RMB2,260,000----日期:
袁世凯像中华帝国洪宪纪飞------价格:RMB1,120,000----日期:
1916年袁世凯像中华帝国----价格:RMB3,910,000----日期:
1916年袁世凯像中华帝国----价格:RMB3,520,000----日期:
征集范围:
瓷器:高古瓷、元明清瓷器、民国名瓷、青花瓷、珐琅彩瓷、宋代五大窑瓷器等
玉器:古玉、明清玉、和田玉、高古玉、翡翠等
字画:历代名家书画、现当代书画、各派系名家字画。
杂项:古籍善本、金银铜器、竹木、名酒名表、奇石、邮品、田黄、鸡血石、蜜蜡、紫檀、
黄花梨、青铜器、古钱币、紫砂壶、寿山石印章、鸡血石、文房四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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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主演《飞龙在天》改编为手机游戏
天极网游戏频道
游戏名称:飞龙在天游戏类型:(RPG)开发公司:北京猛犸世纪运营公司:人民日报社大业影视上市时间:2004年1月底E-mail:
据消息说,由贾静雯主演的40集连续剧《飞龙在天》在台湾的收视率竟然比小燕子赵薇和大眼妹林心如主演的《情深深雨朦朦》都高,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由此看出贾静雯所拍的《飞龙在天》是着实拍出了真功夫。值得欣慰的是,这个在台湾风风火火一把的武侠剧《飞龙在天》将会在2月初在大陆播出,到时候这个煽呼的噶嘣山响的影视作品到底是真龙还是一条蚯蚓,就看收视率了和观众的评价了。
1(作者:game责任编辑: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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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烟阁上&&&&&&&&小说全文阅读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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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心之城更新时间: 14:16:13&字数:1462字
勇者大陆是让人个绝望的地方,它等着你们种上希望。——艾米族古圣书勇者大陆是片真正的废墟,荒芜到就连里面最大的都市兰德也不过像个小镇。在兰德,你看不到繁华与笙箫,只有一排排的平顶屋和帐篷内外喧哗的小贩,甚至你走在最繁华的街道上,也会不知不觉的躲着满脸污秽的人们。是的,它在一片破败中生长,但希望还是奇迹般的在焦土中生根发芽,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来到这里的冒险者们。我第一次来到这片大陆是很久之前,久到我已经记不清祭司已经做了几次庆典。但我永远不会模糊关于故乡的回忆,那是一片森林,真正的森林,而且,只有森林。我记得第一次独自踏出无梦镇那年,我十三岁。森林的寒冷侵蚀着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种压抑和恐惧。黑黝黝的丛林从四方袭来,似乎随时要吞噬我。而实际上丛林的确可以吞噬我。我叫秦天,出生在这个偏远的小镇,天罚降临后的第N代人。从书卷和老人的口中,我知道这个世界原来并非如此,在一场分不清是非的战争后,本该降临的核冬天却没有在这片土地上出现,于是,植物的王朝开始了。王朝,是的,一个王朝。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人们一下回到了中世纪,甚至不得不魔幻的拿起剑跟恶龙做斗争。哦,我又说错了,是恶树。但传说归传说,那种可以主干几十米可以四处飞翔喷火的巨木只可能存在在畅销小说里,就和哥布林告诉你他不贪钱一样不可信,这种安详的森林,只会很···寂静。寂静?本能与大人们的教诲告诉我,我面临着危险。越是安静,说明越潜藏着猎手,说不定我面前就是一株狼木。所以我握紧了剑,然后···跑···据目击者称,我拖鼻带涕的从镇口一直跑到家,然后第二天我就火了,整跳街的孩子们都打着看热闹的目的来看望我,于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就这样不了了之。好吧,在这个植物可以满山跑满天飞的年代,离家出走失败一次有什么稀奇的?没想到父亲没有骂我,只是淡淡问我一句:“你真的想出去?”“那等你十六岁后再走吧。”他对点了点头的我说,然后继续擦拭他的剑。也许,我真的是被各种传说带坏那类人。从小我就喜欢围在旅人周围听他们说各种神奇的故事,精灵与矮人,恶树和宝藏。无论是哪种故事都使我幻想未来。我要做一个传说中的勇者,我一定要做一个传说中的勇者,我不停这样告诉自己。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正式接过父亲的剑,那把剑他擦拭了十六年却从没用过。我知道自己离开的时候身后的父亲哭了,无论他是高兴或悲伤,都给了我前进的勇气。森林是美丽的,淡淡的阳光透过几百米高的树穹洒到丛林里。丛林里夹杂着月荆棘和正在开放的血玫瑰,每个花朵都有人那么大,贴着地面开放。我费力的拨开花瓣在丛林中前进,身上沾满了花粉的香气。第一天的冒险在平安中度过,我爬上一棵树,在上面清了片空地生起一堆火。无数的回忆涌了上来,突然间觉得睡意全无。七岁的时候,我问过教书先生为什么这里叫无梦镇。教书先生叹了口气:“无梦镇没有梦,就算有也赶快忘掉。”不知为什么,我却常常会有一个梦境,梦见自己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望着无数陌生的东西。我一直认为那是外面的世界,于是这个梦境就像那些旅人带来的传说一样吸引我去寻找外面的世界,为了这个梦我不停的锻炼自己,希望自己能慢慢变强。突然一阵响动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本能的拿起剑靠着树干。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近,一只小兽爬到我面前好奇的望着我,它没有被火光吓倒,反而不断蹭我的腿。我叹了口气,抱着他继续睡。
皇家学院更新时间: 14:17:21&字数:4083字
一直到很多年后,它还是一样蹭我的腿,只不过那个时候它已经身长几米,不像现在一样连个猫咪都不如。而我一直到那个时候还弄不懂它的来历,只确定这个可怜的家伙是个孤儿。无论怎样,它的到来让我的旅行不那么孤单了,虽然它不会说话,只会一个劲蹭我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撒娇,还和我抢吃的。但它是我目前旅途中唯一的朋友,又因为它只会咔嚓咔嚓的叫,我便叫它咔嚓咔嚓。说实在的,咔嚓咔嚓一点都不起眼,淡黄色的表皮,耸耸达达的眼皮加上会喷火却只会用来蹭我脚的尾巴,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把它和可爱两个字联系上。可我们到达树心城时却被无数女孩子围了个遍,当然……不是围我。咔嚓咔嚓被各种捏各种摸摸各种抱抱以及各种喂,以至于它只顾着在各种女生怀里撒娇而忘了我这个正牌的主人在一旁傻傻站着。一直到我冷不丁咳嗽一声才噗的从女生怀里钻出来跑过来吱蹓吱蹓围着我转,一边望着我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在我明确表示绝对不卖的时候那些女生才慢慢散开。而我就是这个时候,第一次看见提拉米苏,然后被她手中的宣传单骗到一个坑爹的学校,再被她坑上十八代。我不得不说,她作为一个白富美,每天来坑我这个穷屌丝,我必须对其深深的鄙视。而等我带上我仅有的可怜行李到学院报名时,在树顶的铭牌上看到的便是一行被我们学生时代每天骂上10遍以上的烫金字:树心城皇家学院。我不得不说,和旁边的帝国骑士学院、帝国综合大学、帝国魔法学院等各大院校相比树心城皇家学院是最烂最坑爹的一个,连皇家的名号都是自己加上去的。而我们,却要在这样坑爹的地方,呆上四年。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我居然信了一个提拉米苏的女生的话。学费便宜?是的,但是学院也是最小的。设施全新?好吧,学院都才建一半当然新了。热水稳定?你不知道树心城皇家学院的学生们都把上古名曲说好的幸福呢的歌词改成了“天冷了,6点了,说好的热水呢?”了吗?在经历了无数事情后,我心里真的只剩两个字,坑爹。而更坑爹的是,那个叫提拉米苏的女生根本不是树心城学院的学生,只不过是来打暑假工发传单罢了。而不坑爹的是,在一年后,这个女生和我一样悲剧的来到这个坑爹的地方,成为了我的学妹之一。树心城这地方总是阴晴不定,特别是湖区和江畔。有人说像少女的心,也有人说这是生命之树的眼泪在滑落。是的,生命之树多愁善感,湿润的枝叶间含着泪滴,随时滑落成一片相思的雨。我正是在这样的雨中遇见苏紫洛,又或者我已经把她当做雨的一部分。窸窸窣窣的雨声中,我回忆起这个人,又遗忘了这个人。这所学院中美女很多,可惜她们很多被包了。正如男生们带着戏谑与怨愤私下流传着的一句话,这所学院真正的校歌其实是上古神曲爱情买卖,在这里,没有什么不能出卖。或者,这是这座城市所赋予的。这座城市有三所大学以美女闻名,但他们还是会戏谑的说,哦,帝国综合大学的是鸡,树心城皇家学院的是小三,皇家艺术学院的被潜规则,档次还是有区别的。同时会用打趣的眼光数着周末停在校门口的马车判断女生身价,然后不平的想,老子以后有钱了自己也包一个。并且他们对车的档次尤其在意,如果有一辆马车来接某个女生,这个女生会遭到一丝略带嫉妒的嘲笑;而如果拉车的是一匹名马,嘲笑就变成纯粹的嫉妒了。许多时候,男人简单一句谎言就能改变,或者说毁灭一个女人。聪明女人常常相信男人“我会和她离婚的”这句绝对性谎言,苏紫洛就是其中一个。她曾对一个男人付出自己一切,并且再也拿不回自己的心。按我的理解,苏紫洛是危险品,更是易碎品。她冷静现实,却仍为一个男人近似自虐的疯狂,或者说爱情就是一场自虐的游戏。她常在夜里用大量酒精麻醉自己,然后哭泣,接着想到死亡。她的危险与易碎对我来说是一种致命的吸引,而另一个男人则对她的无常感到厌倦。更奇怪的是,我们三人居然成了朋友,最好那种。苏紫洛与我相遇的第三天,周远在酒桌上对我们说,你们会成为好朋友,可能你们之间就算发生了那种情况,第二天也会没事人一样。我们连忙不屑的说绝不可能,结果当晚真的发生了那种情况,然后真的和周远说的一样像没发生过。我和苏紫洛其实有一个本质上的共同点,看起来疯狂,骨子里却是一股冷静的气息,在一些问题上理智到可怕。并且这两人一样固执,从不知放弃为何物。唯一不同的是,苏紫洛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就算一切都紧紧抓在手中心里依旧恐惧。也许她和许多女人一样只不过想要一份归属感,但她得不到。她想要的依靠,这时正在家里陪着老婆孩子看魔法墙播放的肥皂剧,所以我和周远借肩膀给她,陪她疯狂陪她闹陪她哭。谁叫我们是兄弟呢?周远对满脸泪痕的苏紫洛说。苏紫洛把我的斗篷甩到地上又捡起披上,我坐在一旁,却面无表情,面无表情的看着苏紫洛把我的剑扔到很远很远之外。也许我麻木了,又或者我也醉了,更可能是想起了小镇。我想起了童年无暇的时光,以及一个小女孩淡淡的微笑。人失去所爱那一刹无疑是痛苦的,而后会慢慢淡忘。但人也是喜欢回忆的动物,一旦闲下来又会纠缠心里关于自己所失去东西的回忆。命运显然开了个玩笑,苏紫洛和苑一模一样,我则与陈默极端的相似。在一段时间中,我们的确模糊了自己的回忆,但终究流于理智。或者我们不想让回忆渗透自己的生活,或者我们单纯想保护自己的回忆。但我们终究要面对自己的回忆,无论人如何坚强,心中都会有些念想。我说不出树心城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只觉得它混乱。是的,混乱并喧嚣。在树心城,你永远不敢戴首饰上街,也必须护着口袋小心翼翼挤飞艇。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是:没撞过人的司机不是好司机。在这样一个城市里,生活下去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运气。运气不好的,说不定就有幸像仙女湖旁那几具尸体般被肢解后抛弃。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已被这个世界肢解。被肢解的情感,被肢解的意识,被肢解的命运?当我们在肢解的命运中睁开眼望向被肢解的世界,破碎的世界,还是我们?它作为一个帝国的都城,却只剩下浮躁。也许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个成长的阶段,就像每个人都有一个浮躁的年纪。而我居然想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城市里寻找一片安逸的色彩,但我又对不安分的苏紫洛产生无数幻想。苏紫洛的危险性像鲜血香味对吸血鬼的诱惑不断刺激我靠近她,然后苏紫洛莫名奇妙害怕了。在一个月平淡无奇的生活后,苏紫洛对我说如果我能在三个月之内打倒五十个白银级剑士,她就答应和我在一起。我接受了这个挑战,我知道苏紫洛已经厌倦了生活的压抑,在渴望一种结束。于是我成功的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在于苏紫洛的关系中,我一向输得彻底。我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接受这个挑战,也许仅仅因为我是秦天,而秦天是不会逃避的。于是纵然我知道将必然失败,但我还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因为一个错误的原因错误的拔剑。这本身就是个错误,但我还是一样认真的做下去,虽然我还是失败了。不只一个人对我说,别认真,认真你就叔了。但我还是那样较真,大概我在坚守什么。也许活在这个世界的确不能太认真,人们戏谑,疯狂,似乎生命本质就是一个谬误,只有享受与欲望才是人改追求的。但我一直死命的抵制这种生活方式,就像一个努力爬出沼泽的信使。其实算起来,我与苏紫洛只有过一次,并且是在我们相遇的第三天。那天是个晴天,苏紫洛、我以及周远以班长间开个私会讨论三个班的关系问题为由逃避了训练,一起喝酒的还有朋友甲乙丙等某某某。路人甲们走后,苏紫洛哭了,哭声拨动了我的心弦。于是在我将苏紫洛送回宿舍的时候,苏紫洛没有推开门。我们出去走走吧,她说。第二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已经猜到了彼此的结局,这也许是个很美的故事,但是,主人公不是彼此。就像她的浅睡的容颜,很美,眼角却挂着泪滴。我真正接触苏紫洛是在新生训练第一天,新生歌手大赛海选上我认出了这个女孩,就像这个女孩认出了我。两人虽是初见,却开口便是熟络的话语。当晚我和一帮人在本班女生宿舍玩真心话大冒险,虽然开着玩笑说要追谁追谁,心中还是不知不觉想着苏紫洛在干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着苏紫洛,脑子里便是她哭着买醉的画面。第二天晚上这个画面变成了现实,苏紫洛哭着传音给我,于是我扔下牌就冲下楼去。她在哭。在我的印象里,苏紫洛总是在哭。但她不是一个喜欢哭的人,她只有在能让自己感觉到安全的人面前变成一只脆弱的小兽,楚楚可怜。直到很久之后,有一天苏紫洛突然红了,成了帝国之花,我依旧发现,其实她还是那样倔强,也那样脆弱。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苏紫洛都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我们不是恋人,永远不会是,但却可以很知心。我也不清楚自己和苏紫洛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慢慢变淡的,也许是因为某个下午的某句话,也许是某个晚上的某个眼神,又或者,不过是因为时间罢了。时间的确总让人叹息,在这座城市呆了两年后,某一天,我感觉自己突然从梦中醒来,然后记忆一片片的碎裂开。我分不清自己记忆中的人和事哪个是真实的,哪个又是在梦中。或者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纠长干涩的梦境,无论醒来与否,都无权选择逃离。我开始回忆自己来到这座城市后身边陆续出现的人,然后悲哀的发现自己只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幻影,她们真的出现过吗?那些过渡的对白,又有多少是纯粹的真实,多少是自己醉后的春梦。就像自己独自站在天台上把一张纸一道道撕开,然后往空中一洒随意它们飞向何处。只不过这次被撕开的是我的记忆,撕裂的疼痛,让他想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或者自己根本什么都没做过,一切浮华与虚荣,不过是肉欲催生的渴求与幻境。而当在这幻境醒来之后,便发现自己无所遁处。然后我点上一支烟,开始回忆起两年前。我隐约记得一个人吸烟的样子,那种当初自己也曾有的虐笑与轻狂。她告诉我,我太认真,所以迟早走不出去。我告诉我自己不需要走出去,只要站着就够了。
骑士团更新时间: 14:27:38&字数:1405字
在我准备继续回忆的时候突然被人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有些愤怒,正想开骂猛地发现这是在自然系魔法的期中考试上。对于学院的课程我一直觉得很蛋疼,就比如我明明可以不费气力的释放一个6级自然召唤术,却可能在二级自然魔法理论上挂科。所以去他娘的考试,我随心的写完交卷,回宿舍磨了磨剑和周远跑到湖边剑术场练剑去了。就在这个时候我们遇见了抹茶。抹茶是个好姑娘,至少周远是这么认为的。而他这么认为的影响是意味着我以后必须一个人混了,因为周远很扯蛋的说这样的好姑娘只有自己保护才利于世界的和平,而更扯蛋的是他还在真的追到手了。之后我就怎么没和他一起练剑,幸好不久之后我也找到了一个好姑娘,然后开始了戏剧化的剧情。故事源自咔嚓咔嚓,在我养了这家伙半年后,终于彻悟它唯一的本领就是卖萌。每天除了吃睡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咔嚓咔嚓的扑腾着小翅膀在学院里晃来晃去,不是对着女生卖萌就是捉弄男生,弄得我都不敢在公共场合表示这是我的宠物。有一天到了晚上它还没回来,想了想之中的确存在被人干锅了的可能性后决定还是出去找找它,结果它在广场上边吃一个女生喂给它的食物边咔嚓咔嚓的叫。“这是你的宠物?”“恩。”“挺可爱的。”“哦”“你要带它回去了?”“额···没事,你想逗它的话我可以再呆一会。”“今晚我能带它回我宿舍吗?”“哦···可以。”“那明天我传音给你。”“哦···那我先走了。”我甩下这句立马冲回宿舍。“你个傻X。”宿舍的基友们是这样说我的。“你连号码都没给人家,人家怎么传音给你?”周围的人继续开喷。“没事的,咔嚓咔嚓自己能找到路回来。”我把魔法晶片扔到床上,然后爬上床准备睡觉。“你个二货,咔嚓咔嚓怎样都无所谓,问题是妹子啊!那个妹子啊!唉···祭司班的脸都被你丢光了。”“我X,你这像是一个祭司该说的话吗。”我甩下这句话便用被子蒙上头。好吧,我承认自己不淡定了。第二天昏昏沉沉的跑到星楼考占星术,毫无疑问,考试周是个蛋疼的东西,而让你在大白天考占星术,还真是树心城皇家学院的光荣作风。浪费半天时间在考卷上抄完一堆自己也看不懂的东西后我无所事事的跑到了广场,然后,好吧,她果然在这。“昨天你没给我号码。”她先开口。“恩···你也没给我号码。”“哦···咔嚓咔嚓还在我宿舍。”“哦。”我沉默了一会后鼓起勇气说,“要不要一起去喝杯茶?”在和这个妹子逛了几周校园后,我居然也把她给追到了,然后我准备解决一个麻烦的事情:骑士团合并。在学院领导的观念以及大多数人的眼中,公会和骑士团就是拿来当苦力的,而实际上的确就是。树心城皇家学院的光荣传统是:女生当男生用,男生当畜生用。而在两个骑士团监督的相互预谋下,我所管辖的骑士团与另一个骑士团合并了。看起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而且合并后绝对利于骑士团的发展,但是合并的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已经不能用麻烦两个词来形容了。谁都知道,公会和骑士团都只是看似和平的地方,无数骑士队长与骑士长为了几个空虚的优秀骑士或者荣誉骑士的头衔明里暗里争个你死我活。而为了那两张纸所做的事情不仅严重玷污了那两张奖状所赋予的称呼,简直对骑士这个称谓的本身就是一种玷污。
观梦更新时间: 0:40:22&字数:3238字
我刚来到皇家学院就兴冲冲的报名了学院公会委员会,然后又在试用期过后被踢了出来。按学长的话说,我的性格不适合那种地方。于是我就闲了一段时间,直到被夜空学姐拉到一个骑士团。我进银殿骑士团完全是误打误撞,直到见到总是把自己埋在炼金室里的骑士团监督X才知道这个骑士团曾经显赫一时,只不过因为某事件惹毛某领导,于是就被集体封杀了。学姐把我带到炼金室后,只看见那老头从一大堆书的阴影中冒出头来,幽幽的说:“秦天是吗,我注意你已经很久了……以后你就是银殿骑士团的团长……”说完就又埋进了书里。“额···骑士团一共有多少人?”我问学姐。“额···目前只有你一个。”“一个!”“加油吧年轻人,未来是你们的。”学姐说完就很礼貌的把我扫地出门。当半年后这个骑士团发展起来并且准备与另一个骑士团合并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坑爹的经历,最开始加入骑士团的核心成员也只剩下了6人,而实质上取决定作用的就是这6人,其其余50多人对骑士团的合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并且有些人准备退出。坚决抵制合并的是弓手队长和大魔法使靛蓝。骑士队长与大祭司认为如果我们想让骑士团的排名继续提升那么迟早要合并。炼金师顾洛一如既往的保持中立态度,这就只剩下先知观梦的态度了。而观梦的态度实际上正是我们目前最需要的,在银殿骑士团的人都知道,观梦梦见你2点死,你就不会活到2点零1秒。从我们认识她到现在,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所以我们每天都会对观梦说,姑奶奶你千万别梦见我,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观梦面对我的问题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明天给我答案,便回去睡觉了。当晚她摘下了右手第一个手镯,然后让自己进入梦境。我在她走后便叫顾洛准备好药剂,观梦的手镯是封印,每拆一个预言能力都会更强,对她的伤害也更大,而如果她的封印全部解除,那么她将在能量爆发后死去。但观梦其实无所谓,在很小的时候,死神便告诉她她只有37年的生命。她说37年够了,她不怕死,只怕自己没有真正活过。所以她总是活得很真实,也许是因为她不想浪费这37年的时光。包括她在南部城市的海边邂逅一个精灵术士后他俩就分别甩了自己男女朋友在一起。第二天观梦拉我出来叫我请喝茶,于是我在闲人居一个人喝了2个小时的红茶。在我玩愤怒的小鸟玩到魔灵本没魔力的时候观梦终于来了,并且没有和我提她的梦。“怎么了?没看到未来?”我放下魔灵本。“有我看不到的未来吗?”“那怎么不说话?”我问。“你想听实话吗?秦天。”观梦突然很认真的问我。“你说。”“好吧,我告诉你。”观梦喝了口奶茶,“最终的结局对我们有利,但我从个人感情上不希望这样的结局发生。”“那你的意思是?”“我弃权,作为一个先知,我不该对我预见的事情发表评论。”回到宿舍后我收到了十九的邮件,她把她在勇者大陆的经历写成了小说,我望了望时间还早,便点开了文档。秘笈的最后一页——十九和小莫的故事秘笈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没意义的,但是小莫不信。小莫是个傻孩子,从小到大。但他一直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理想,他想当一个侠客。小时候,老师就告诉他,武功这种东西,纯属虚构,秘笈这种东西,更是子虚乌有。但小莫还是不信。小莫是真的不信,从小到大,他都觉得自己能感觉到别人感觉不到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他也不懂。但他知道,那些东西一定存在。所以小莫喜欢帮助别人,不是帮瞎眼阿婆挑水就是帮李大叔劈柴,有人说小莫是个好孩子,也有人不理解他。渐渐有人说,小莫电视看多了,或者干脆说他是个傻子。小莫是不是傻子?他自己也说是,并且乐于做这样的傻子,因为自己是个侠客。小莫说,真正的侠客,别人看来都是傻子。有一年,小莫真的得到了一本武功秘笈。那年涨了很大的洪水,之后又是大旱。在大地满是伤痕的苦镇,小莫给了脏老头一碗水。脏老头给了小莫一本秘笈,告诉他,千万不要看最后一页。小莫很高兴,因为电视上的大侠都是这样学会绝世武功的,于是他接过秘笈就走了。然后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小莫遇到了另一个傻孩子,十九。十九是个傻姑娘。十九第一次遇见小莫的时候,小莫正趴在阳台上看天空。十九穿过小镇杂乱的电线杆,说,我叫十九。小莫说哦,你找我干什么。于是十九直接问小莫,你是不是有本秘笈?你怎么知道的?我听说的,然后就想开口。十九睁着大眼睛望着小莫,小莫养的鸽子从十九身旁扑哧飞过,打落一盆含羞草。哦···你不觉得我傻?不觉得。那帮我把花捡上来。小莫准备下楼开门,结果十九已经爬了上来。你怎么上来的?爬上来啊,你不是大侠吗,连个二楼也不会爬?十九整整衣服。哦···小莫没有再问,他把秘笈递给十九。不要看最后一页。为什么?我也不知道。那我就不看。十九接过秘笈后没有急着看,而是掏出一支铅笔在封面上画画,画大的断了翅膀的鸽子。为什么要在上面乱画?小莫有些不高兴。太单调,好难看。电视里面的秘笈都是这样的。我不喜欢。十九一跳坐到阳台上对着小镇唱歌,小莫不说话了。为什么不说话?小莫还是不说话,只默默坐到十九旁边,这时太阳慢悠悠下去了。然后这个夏天也慢悠悠的下去了,秋风一吹,旱灾也过去了,于是瘟疫来到了小镇。和每年一样,瘟疫一来,小莫就去帮张大爷煎药帮刘大妈捶背,或者扶着陈大叔晒太阳,只不过现在旁边多了个十九。十九问,你爸爸妈妈呢?我没有爸爸妈妈。哦,我懂了。不,你没懂。小莫顿了顿说,我醒来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多久了?记不得了,反正很久很久。这一刻小莫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傻孩子,然后又觉得十九也很傻。他完全忘记了,他醒来的时候,张大爷还是张大哥,陈大叔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个小镇里,时间的确是种很神奇的东西。你有没有去过外面?十九突然问。我···我···小莫有些害怕,低下头不敢看十九。你害怕了?十九把头探过来笑着盯着小莫。我听他们说,外面有吃人的怪物。小莫的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十九咯咯的笑了,我就是从外面来的。不管怎么说,小莫还是跟着走出了小镇。小莫第一次走出小镇,他感到莫名的恐惧,特别是他发现十九消失了。他想退缩,但他无法停止脚步,他只想找到十九。眼前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小莫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只依稀想起,很多个白天黑夜过去了。小莫的眼前不是沙子便是裸着红色的泥土,小镇外面没有吃人的妖怪,但小莫感觉自己已经被吃掉了。他越来越恐惧,但他只能往前走。他渐渐忘记了自己在找什么,也忘记了自己要去哪里,也许人大部分都是这样一个行走的状态,没有方向。他依旧每天掏出秘笈看看,但小莫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里面写着什么,只觉得里面的字符慢慢变成了蝌蚪,又慢慢变成了绿豆。他又走了无数个黑夜,他走不下去了,面前是一片海洋。海边一个老人颓唐的坐着,然后朝自己的头开枪。小莫看着,然后笑笑,然后掏出秘笈,他知道自己该翻到最后一页了。他心中没有激动,似乎早已知道答案。秘笈的最后一页,是一张白纸。小莫笑了,他明白他已找到答案,自己不停往前走,不止是寻找十九,更是寻找一个答案。无论寻找到的答案是否正确,哪怕寻找到的是一张白纸,也要往前走。重要的不是寻找到什么,而是去寻找。那十九又在哪?小莫往回走,走了很多很多个白天和黑夜,小镇里,十九坐在阳台上唱歌,一群鸽子碰倒花盆。
十九更新时间: 0:41:44&字数:1752字
我遇见十九的时候她在流浪,我和她分别的时候她还是在流浪。我曾问过她什么时候才会找一个地方停下来。她说不知道,她只想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吃最辣的菜,出最快的刀,邂逅最强的男人,也许有一天她真的觉得累了,就会随便找一个小镇,不一定要有山有水,只需要她爱的人能每天陪在身旁。我又问那她什么时候才会觉得累,她说只有去过她最想去的地方,她才会觉得自己可以累了。“你最想去哪?”我把空瓶朝远方的夕阳扔去。“穆鲁西斯。”十九笑了笑,齐腰的长发被风扬得很轻很轻。很多年之后,我才从艾米族祭司的口中知道穆鲁西斯的意思是“不存在的地方。”我是在飞沙镇遇见十九的,那是一个秋天,我去飞沙镇是为了杀一个人。结果我要杀的人没等到,却遇见了十九。当时我正在客栈喝着酒,飞沙镇是勇者大陆与妖精森林交界处的一个小镇,镇子旁虽然还不像勇者大陆那样贫瘠荒芜,但也已经是黄沙漫天。那天风很大,所有的商队都不敢出门,我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遇见了十九,当时她正一个人牵着骆驼缓缓走进小镇,拉开自己的斗篷朝我露出一个微笑。那个时候我就很佩服十九的胆子,这样的天气在野外行走就算是老练的向导也不会轻易尝试,但十九就这样一路走过来了,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请我喝酒。”这是十九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于是我请了她,然后我们就认识了。十九原本是艾米族的祭司,后来因为自己厌倦了祭司的工作,就带着一只叫做呼啦呼啦的小龙四处流浪。我告诉十九,我也有条小龙叫咔嚓咔嚓,但是它不喜欢流浪,只喜欢吃睡和被女生抱抱。十九说,哦,那它一定很胖。其实咔嚓咔嚓一点也不胖,只不过有些圆润罢了。十九在和我喝酒的时候和我说了很多故事,从黑石天幕的飞龙到塔拉沙漠的巨蝎,她述说自己的过去,却让我感觉她在逃避着什么。“你在逃避什么?”“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我就不出来流浪了。”十九抱着自己膝盖轻轻的说。我看过十九的文稿,她总是喜欢用魔灵本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或者在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坐在咖啡厅里边听歌边小声唱。可惜飞沙镇没有咖啡厅,也没有魔力网络,十九只能把自己在这里写的东西存在魔灵本里。“我博客很久没更新了。”十九突然对我说。“额···所以···”“所以我准备找份工作。”十九站起来,“我习惯到了一个地方就找份工作呆两个月,然后再到下一个地方,可是这里没有咖啡厅,我喜欢在咖啡厅工作。”她顿了顿,“我是一个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一定要在咖啡厅工作?”“不是,只不过我喜欢在咖啡厅工作。”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动了把身边的人和事记录下来的念头。十九还是在镇上找了份工作,不过不是在咖啡厅,而是在酒馆里做服务生。这里也充满着各种故事,各种酒客,剑士,流浪者,来到飞沙镇的人,往往都是有故事的人。不远处便是大陆,有的人往前走,就再没回来过;也有的人因为一些原因,留在了飞沙镇。十九留下来的理由很简单,她本身就是一个流浪者,走走停停,看一路的风景。我想知道的,是自己留下的理由。我不知道自己在追寻什么,从树心城到飞沙镇途经四个领主的土地,我见过龙与玫瑰,也攀登过世界之树的顶峰,但我还是没有答案。我来了,所以我来了;我留下了,所以我留下了。“如果你有空去到勇者大陆最大的都市兰德,你可以去那里最北的巷子看看,那里有一家茶楼,可以让你得到答案。”有一天我喝酒的时候一个人和我说,当时醉醺醺的我没有记住他叫什么。直到很久以后我来到了那个茶楼,才知道他叫做舒夜。我在第二天酒醒后就和十九告别离开了飞沙镇,回到树心城的时候正准备开学。这时我才想起我之所以要去飞沙镇是因为接受了酒馆里的委托去杀一个人,便到酒馆告诉委托中介我没有完成任务。结果委托中介说这个任务原本就是委托人弄错了,然后笑嘻嘻的说今晚我的酒免单。于是我便在酒馆呆了一晚,然后我后悔了:开学第一天,每桌都是熟人。等我喝完一圈的时候月亮已经变成了蓝色,我便走到阳台上点上一只烟。这个时候有个人也出来抽烟,我一看是黑剑,就马上跑到里面拿出两瓶酒喝他在阳台上边喝边聊。
茉莉更新时间: 0:46:42&字数:1511字
黑剑那天晚上喝了很多,他似乎受到了某些打击,他喝得半醉就走了,还把酒瓶对着远方扔得很狼狈。我望着蓝色的月光继续喝酒,直到观梦递给我一杯茶。“干嘛给我这个?”我不解的问,但还是喝了。“没事,就是想让你陪我喝茶罢了。”观梦趴在天台的栏杆上,眼睛里满是不屑与失落。实际上我似乎也追过观梦,那是在我认识她的第三十二个星期天,而我现在还不明白自己当时追她的原因,总之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和她都没有深究下去。离谱的是,由于在我追观梦的时候老约茉莉出来喝茶,弄得茉莉以为我喜欢她,我当时是既没办法解释也没办法不解释,一直到我无数个暗示我要追的是观梦才和茉莉的关系正常化。按茉莉的话说,我和她是好基友。的确,每次我没交作业的时候,每次快考试的时候,每次准备逃课的时候,我想到的都是茉莉。茉莉给我抄作业,帮我点名,帮我弄复习资料,可谓是好基友的典范。也只有我知道,这个看起来很爷们的姑娘其实内心中是个文艺老清新。是的,文艺老清新,虽然她比我足足小了3岁多,但我还是总是叫她文艺老清新,她虽然没有老去的容颜,却有着一颗老去的心。很多人的心在很年轻的时候便开始老了,有可能是因为理想,有可能是因为爱情,更有可能是因为生活本身。而最没有头绪的,便是没有原因的老去,我想,那是因为心空了。心空了,就自然容易老。茉莉是骑士团的主教,看起来严肃而有些小娇羞的她其实有着狂野的过去。她曾一个人流浪到森林的尽头,爱上一个人然后在一个月后没有缘由的离开,甚至没有告别,只静静背上自己的行李,然后将钥匙放在桌面。我一直想不通茉莉当年为什么要这样做,直到某一天,某个女生对我做出了当年茉莉对她爱着的人做出的举动,我还是不明白。也许这便是我们的旅途,离开的时候,不一定要有感人的告别或告白,不一定有伊莉西斯女神下的誓言,悄悄的离去,未必就是错误的终点。茉莉的心里一直有这么一条伤口,并且是自己给自己留下的。这条伤口使她抓不住感情,天才的幻术师阿鲁斯追求她,她满心欢喜,却在犹豫,犹豫到有一天阿鲁斯已经不在她身旁。那个时候她喜欢拉着我到闲人居点上一杯茶慢慢喝着,我说她是空床期三年的文艺老清新,她便说我是被岁月摧残成怪叔叔的可怜正太。我们常常这样一边听着音乐等着时间慢慢走去,我不懂她当时在想着什么,但我知道无论她想着什么,她最放不下依旧不是哪个他,而是她自己。她放不下自己的尊严,所以她拒绝对自己妥协,哪怕自己失去了很多,她依旧那样坚持着。就和一株真的茉莉一样,看着柔弱,却有着无法被压倒的坚韧。我一边喝着茶一边摸咔嚓咔嚓的头,茉莉在一旁拿糖块逗它。咔嚓咔嚓越来越圆润了,但它的受欢迎程度居然也越来越高。我乐得清闲,反正这小东西不会来烦我。茉莉逗了逗咔嚓咔嚓之后咔嚓咔嚓就飞到了茉莉的怀里,一面用眼睛骨溜溜的四周转。“你怎么打算的?”茉莉问我。“什么怎么打算?”我顿了顿明白她指的是骑士团合并的事情,“没什么打算啊,反正是肯定要合并了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那这周的骑士团比赛?”“比赛怎么了?”我放下杯子。“还打不?”“打啊?”我继续喝茶,“合并归合并,该打的还是要打。”“秦天!”茉莉抓下我的报纸,盯着我很严肃的说。“这周我们的对手是皇家骑士团,我们要合并的对象。”“哦,那很好啊。”我不紧不慢的把报纸从她手中拿回来,“怎么了?”“没事!”茉莉坐回椅子上,我想她现在对我一定非常不爽。“这次我会上场。”我放下报纸折起来,“你也一样。
比赛更新时间: 0:47:25&字数:1304字
这周的比赛在终结之谷举行,由于这场比赛没有太多看点,这样的比赛又千篇一律,所以两旁的观众基本上只有两个骑士团的熟人。对方和我预计的一样用的是大量毁灭系魔法师配祭司的阵型,其实这也没什么难预测的,谁都知道树心城皇家学院里魔法学院是亲儿子,其他学院都是亲妈生后妈养。除了各学院直属骑士团,其余骑士团都是以魔法师为核心。而银殿骑士团的风格是,什么都有,但是什么都不精通。虽然这样得不到很大的优势,在一些硬仗上却能灵活变通。这次我依旧是那种灵活型的阵容,以我带领的前锋自己为饵,让弓手莉莉带领的突击队绕到后方突袭。我的风格当然也和银殿骑士团的风格一样,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精。从打铁到生命魔法,从弓术到召唤术,哪一种作战方式我都能配合,所以我的装备总是多而繁杂。早上8点,在我再三检查装备后,穿上铠甲踏进了终结之谷。比赛场地终结之谷已经被下了封印,我们的攻击都只会暂时将对方封住,可以没有顾虑的尽力攻击。我预计对方会采取大量毁灭系魔法爆发的方式开局,就在准备时便摆好了阵型,和茉莉在比赛开始的一瞬间带着身边的人支起大地之盾,果然在这同时火球与暗影铺面而来,10个人支起的大地之盾几乎要被瞬间击溃。“伊凡,两秒后你一次性最大法力输出到大地之盾!”我朝伊凡喊去,伊凡会意开始吟唱魔法,在第二波毁灭系法术袭来的时候将所有魔力灌注到大地之盾上。第二波毁灭系法术中夹杂着一半元素魔法,火龙和冰雹狠狠的砸向我们,在伊凡的魔力灌注下这批魔法勉强被弹开,将两旁的山石齐刷刷打掉一层。“就是现在!冲锋!”我扔掉盾,拔出长剑冲向皇家骑士团的军阵。“不好!他们还有一波攻击!”茉莉朝我喊,一面闪躲对方的火球。“还不能撤,压低身子冲过去!”在我喊出这句话的同时在剑上附上元素魔法,一个横扫带着闪电奔向对方。对方三个剑士被我扫开,身后的人抓住机会撕开一个口子冲乱他们的阵型。皇家骑士团凭借丰富的经验和默契迅速调整好阵型,并且不理会身后突袭的骑兵直奔向我。“就是现在!撤!”我带着人转身跑去,对方的指挥官果然是皇家骑士团副团长凯特琳,她凭借我的了解判断绕到她身后的骑兵只是疑兵,我才是这场战斗最薄弱的地方。她忘了一点,我有个习惯,那就是打破自己的习惯,有的时候我并不只让对方知道我的下一步,而是下两步。“就是现在!”就在她有些疑惑的时候我立即调转阵型冲锋,皇家骑士团的阵型又瞬间被冲散。但是他们又一次凭借默契几乎瞬间就调整的阵型,这个时候她没有冲向我们,而是指挥部队向周围的树林释放大量毁灭系魔法。但是没有她预料到的伏兵,是的,我有个习惯是打破自己的习惯。我抓住机会在一个冲锋的时间里将皇家骑士团的阵型彻底冲散,说实在的,如果这是实战,现在的情况我们要打败他们肯定是一场硬仗,也难说胜负,但现在是比赛。依照比赛规则,本阵彻底被冲散则判被冲散方失败,所以我赢了。我想凯瑟琳一定很不开心。“终结,只是一个开始。”我朝她笑笑,然后在她爆发前迅速闪人,在离开之前,我竟然看到看台上苏格学长离开的身影。
委员会更新时间: 0:48:06&字数:1292字
我和凯瑟琳是在学院公会委员会里认识的,当时带我们的就是苏格学长。苏格学长一共带过五个人,分别是我、凯瑟琳、当得、雪奈和魔波。早在一年级的时候骆驼学长就告诉过我,苏格学长带出来的人,至少也是副主席。一年之后他说准了,除了后面突然销声匿迹的当得,我们四个不是委员会的副主席就是骑士团的团长。我进入委员会出第一次出任务的搭档便是凯瑟琳,那是一次无聊的护卫任务,而任务中最无聊的地方就是我们要护卫的人大手一挥:“我不接受任何任何人护卫!”于是我们只能在后面远远跟着,小心伺候着那位爷。任务结束后铁诺学长打着不放心我们的名义来看我们,但实际上是来看凯瑟琳的,当时我就预言他们会在一起结果大家都没人相信,不久之后,他们果然在一起了。然后他们离开了委员会重建了皇家骑士团。很多年后,每当我回想在皇家骑士团的日子时,我都会不知不觉的微笑,无论各自怎么牛x的时光,也比不上那些一起傻x的岁月,而在皇家骑士团的岁月,是我生命中最幸运的日子之一。银殿骑士团和皇家骑士团终究还是合并了,合并之后我成了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其余人员一律重新整编,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摩擦和磨合后,战力已经远远不止骑士团的等级了。刚来树心城学院的时候,我们有一批人曾“被志愿”去参加一个大型演习,训练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痛骂学校一顿,一直到一些名将陆续出现在营地里。而我们这批人回到学校后就开始相互开玩笑说,哥怎么也是参加过国际演习的人,学院的小演习哥不去了。当然玩笑归玩笑,我们自己都很清楚只要踏上了这条贼船回学校就不会给我们休息的机会,果然刚回学校没几天就开始了四校联合演习。我们学校的队伍很大一部分由我们这帮人组成,可能也是因为得到了很多锻炼机会,一年之后我们都混得不错。而在两年之后,我们突然发现我们这个圈子的人如果一起聚在学院门口喝酒都会引起校领导关注,这一不留神个个都混成了委员会骑士团团长等总院或各分院常委以上级别,按飞毛的说法,这桌的人至少也是常委以上。除了周远。周远是自己辞职的,原因很简单,他不想干了。其实不想干了这个念头很多人脑子里大多都闪过,但大多数人也是想想罢了,毕竟直接辞职的话在学院里不好混。但是周远不同。周远是一个极端随性的人,可以说他一切念头基本都是即兴的,想一出就是一出,连我这样多变的人也常常感觉跟不上他的思路,只能感叹他的思维模式真是一个奇葩的存在。四校联合演习的时候,我、周远、凯撒、飞毛和鬼武五个人分在第7小队,周远是队长。所谓四校联合演习,是由树心城皇家学院、帝国综合大学骑士学院、冰风谷学院、妖精学院四个新生学院联合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演习。依照官方的说法和领导的讲话,是为了各种友谊交流等等云云,但其实都是废话,说白了就为了一点:学校的面子。所以训练时教授就直接和我们说自己看着办,输了后果自负。说白了还是那句话:干不好等着处分,不想干等着封杀。学校用到烂还在用的这招。但是不得不说这招很有用,在被封杀的压力之下,我们都死命训练,毕竟谁也不想去第一个触这个霉头。
上古之书更新时间: 11:06:03&字数:2526字
很多年后我在冰风谷的一个领主那再次遇见周远,他还是那样玩世不恭的活着,也许对他来说这便是生活。那天晚宴过后,月之城的领主安德罗带领着客人走进他的收藏室,在参观完无数异宝后,安德罗向大家展示了一本绝世的上古之书。“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也许是古人编造的,但值得一看。”安德罗关起等,用魔法水晶展现出上古之书的内容。上古之书:荒原,饥馑,瘟疫。一口锈蚀的锅倾斜支在火上,颜色怪异的浓稠肉汤冒着气泡,像是头颅的东西浮了起来。他用勺子搅了搅,盛上一点喂到女孩嘴里。他杀了那个女人,然后抱起了那个孩子。杀死那个女人几乎不费力气,他哼着小曲剥下女人的皮,思索着能卖出的价钱。而当他沾满血浆的手伸向一旁天真望着自己的孩子时,锤子莫名掉了下来。他甚至不敢看女孩的眼睛。女人的肉成了他和女孩三天的食物,到了第四天,他拖着女孩来到一个聚居点,用二十张人皮换了一辆牛车和若干货物,开始他们的旅途。在无止尽的天灾与人祸后,秩序再度建立,人类回到奴隶时代继续这颗荒芜星球上的争斗与杀戮。人就是人,无论经历怎样的苦难与惩罚也忘不了自利的本性,所以上帝将人类赶出伊甸园后就再没有打开过大门。七月的小亚细亚海滨充斥着炽热与寒冷,水深邃浑浊,却依旧蕴含着无限的包容性。亚当努力浮出水面,使劲向岸边游去,夏娃急忙替颤抖着的亚当裹上独角兽皮制作的大衣。他靠着火回复了些热量,将刚刚捕到的海兽穿在火上烤。这种海兽成群结队的生活在小亚细亚近海,丰厚的脂肪在火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夏娃握着鱼叉警觉的望着四周,香气会引来野兽,或者是更危险的人类。野兽夺走食物就跑,人类会啃得他们连尸骨也不剩。他们很幸运,晚餐过程中没受到打扰,无论是致命的还是不致命的。饭后夏娃靠着亚当的肩膀望向海洋,亚当依旧在闪躲着夏娃的目光,十多年来一直如此。十四年前亚当将夏娃从死人堆里抱了出来,买了一辆牛车和若干货物开始了旅途,在莱茵高原他们加入了莫德斯的商队,随着商队跑了七年后他们遇到了阿尔卑斯平原的内战,于是他俩留在了小亚细亚。小亚细亚是个真正神奇的地方,这里的白天永远看不到太阳,只有粉红色的天空覆压在巨大的蘑菇上;这里的夜晚也不会有璀璨的星空,只有雪花落寞的洒向长满蒲公英的大地。白天,亚当与夏娃一般会握紧武器到下风处赤|裸着乘凉;一到晚上他们便裹紧独角兽皮大衣,开始了他们的狩猎。海兽是他们的喜爱的食物,但夜里的海水太危险,更多情况下他们会寻找一种贴地生长的蘑菇,它饱含淀粉的孢子囊足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营养。夏娃一直没有怀孕,亚当知道这是因为那次辐射,也许自己与夏娃已经成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这些天亚当一直思索着离开小亚细亚,他拿着先哲绘制一张的不准确的地图寻找方向,最终他决定前往耶路撒冷。路途是艰难的,每一步都埋藏着危险,踏上圣者高原后风暴就没有停息过,所幸这里的人们没有那么危险。圣者之山下的耶路撒冷,住着这片土地最受人尊敬的人,耶稣基|督。上帝是严厉的,他用了六天重造地球。第一天,大地得到净化,海水席卷所有大陆;第二天,天空得到净化,星辰和太阳被抹去;第三天,海洋得到净化,冻结成冰。上帝是仁慈的,在第七天将大地重新赋予生命,然后创造了耶稣基|督。亚当不相信上帝,但他还是到达了耶路撒冷,他望着这座美丽城市背后生长到云里的圣山,眼中忽然露出一丝憎恨。“圣山之上有什么?”亚当问耶|稣,“上面是伊甸园。”耶|稣望着亚当,眼中充满怜悯与惋惜,“可怜的人,忏悔吧,为你所犯下的罪……”“我没有罪。”亚当冷冷的望着耶|稣,“我所做的,不过为了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既然天堂已经不在,又何必在乎地狱在哪。这个世界从没有什么伊甸园,生命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种族的延续。如果这也算罪,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可以称作是正义?”说完他轻轻拉着沉默在一旁的夏娃离开神殿,“你想去哪?”亚当闭上眼轻轻拥吻怀里的女孩,夏娃望向不远处的海洋,眼中依旧泛着那种亚当不敢触碰的蓝。亚当望了望海洋,坚定的对微笑着的女孩说,“好,我们出海。”“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可以称作正义。”耶|稣的声音从亚当身后远远传来。如果算上被冰冻的一百年,亚当快一百六十岁了。从外表看,他依旧是个精壮的男子,眼神锐利而深邃,就像周围的海水。他站在船头拥抱着夏娃,望着前方渺茫的天际。对于巴格达以西的人来说,无论何时东方都是一个梦想,传说从上古时代开始那里便满地金银。一些追梦者满载金银而归,更多的人被寒冷的大洋吞噬。所幸亚当与夏娃的航程很顺利,很快他们到达了龙之国最大的港口扬州。在这里稍作停留,他们前往昆仑。龙族人比其他种族的人类更神奇,他们没有撒哈拉雨林太阳人的翅膀,没有西伯利亚熊人的强壮,更没有北欧哥布林的满是商机的头脑,他们比其余人种更像灾难之前的人类,并有一种神秘的气质。他们坚韧而睿智,使得这个民族在任何时代都如此繁荣。在前往昆仑的路上亚当遇见了孔子,这位大儒没有对亚当进行任何教导,只微微对他露出一丝赞赏的微笑,像是一种鼓励。亚当似乎读懂了这种鼓励,他催促拉车的幼龙加快步伐,但他们还是在长安停留了许多时日,夏娃被长安的繁华所吸引,逗留着不愿离开。亚当费尽全力才将她哄走,他们离开了碧绿的关中沃野,走向昆仑山下危险而神秘的蓝色森林。夏娃在踏入森林的那一刹就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她不停拉着亚当的衣角,亚当读懂了夏娃的警告,握紧武器扫视四周的树木。结果是让人沮丧的,也让人稍稍舒了口气,潜藏的危险似乎被绊住了脚步,他们就这样顺利的到达了凌霄殿。“昆仑之上有什么?”亚当问端着在王座上的姬轩辕,轩辕没有望他,只望着天空自顾自说,“天帝建天庭于昆仑,尔后创九州,赋予轩辕……”说罢叹息的望向亚当,消失在大殿中,只留着亚当和夏娃在空荡荡的大殿里对着无尽头的昆仑,亚当抱了抱夏娃,在她耳边轻声说,“走,我们去第三根天柱。”
天柱更新时间: 11:07:02&字数:2187字
亚当和夏娃离开昆仑山上的宏伟宫殿,沿途的树木似乎改变了皮肤,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延迟的危险终于到来,一双双闪着绿光的眼睛从四周围了过来,那是一大群狼人,凶狠,并且充满对杀戮的渴望。没有什么种族比狼人更高贵,他们是大地上最纯粹的战士,真诚而崇拜荣誉。对于亚当一行人,这是个好对手,但绝不是一个能让人高兴起来的对手。夏娃握紧手中的短刀,集中注意力准备攻击第一个冲上来的敌人,其余人也都做好大战一场的准备。他们跟随亚当从耶路撒冷来到这里,身经百战,面对狼人这样强大的对手除却眼中微露的恐惧,还有嗜血的兴奋。攻击迟迟没有开始,双方就这么对峙着,露水滑过蓝木的树叶滴到地上,周围的野兽被他们的杀气惊吓走,只有暮草在水洼中开始它们只有一日的短暂生命。树林中只剩呼吸声和着风摩擦树叶的响动,亚当深吸一口气,手里的长剑握得更紧。这种沉闷的场景直到一个狼人军官的来到才被打破,他上前行了个狼人的待客礼,不带感情的说,“亚当,我主人铁木真要见你。”“听说你已经到过了两根天柱?”铁木真敏锐的目光扫过亚当,挤出一丝微笑,“看来,你是一个勇士。”“只不过是命运之神眷顾我,一路上都没有什么危险。”亚当冷静的望着世界上最辽阔帝国的西部总督,不吭不卑的回答。狼人总督盯着他好一会,最终缓缓开口,“不要以为你所做的,完全是你自己的意志,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留下来。”亚当拒绝了铁木真的邀请,几名狼人猎人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沿着西伯利亚走到了白令海峡。正巧七年一次的严冬再次降临,白令海峡成为一座冰桥。亚当小心赶着车队经过,到达美洲大陆时他们从龙之国带来的龙皮与丝绸又令他们狠狠赚了一笔。在充分休整后,他们向大沙漠前进,好客的蜥蜴人们让他们醉了整整一星期,出了沙漠,便到了危险而诡异的五连山。萨尔木一踏入这片土地便拉开了弓,凭着直觉向黑暗处射了一箭。事实证明狼人的确是最好的战士,黑暗中传来一声惨叫,接着火光重重。几个狼人战士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几支箭与长矛飞了出去。接着同样经验丰富的队员们也拔出了武器,燧石枪与火雷发出火光。亚当用身体护住有些惊恐的夏娃,拔出长剑。剑很锋利,砍在黑影身上溅射出点点火花。敌人似乎有一层像钢铁一般的外骨骼,或者比钢铁还坚硬。亚当的剑只能勉强挡开对方的攻击,无法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只有狼人猎手的弓箭能勉强杀伤对手。“大家后退,趴下!”亚当边喊边扯着夏娃往身后的岩石退。诺林立即会意,引爆炸药包,随着一声极具震撼力的巨响,黑影们稀稀拉拉的倒了下去。萨尔木试探性的跳出岩石,确认危险已经解除后朝人群挥了挥手。“这大概就是守卫第三根天柱的虫人。”他将火把凑近地上的尸体。五连山的虫人绝对是最固执的种族,没有之一。他们声称自己是神的后裔,保守而排外。虫子们一般身高不超过两米,长着四只手与两条腿,身上的外骨骼是一种结构特殊的碳,比大部分金属坚硬。所幸他们没有翅膀,柔软的内脏也禁不起冲击。更让人开心的是,他们固执到愚蠢。“该死的臭虫。”萨尔木小声嘟哝了句,费力的将虫人身上的刺拔下做箭头。“我们可以利用一下他们的身体。”亚当把一根刺插进关节的缝隙,一面对着老铁匠阿卓兰说。说完他巧妙的一撬,将虫人的手卸了下来。如果说到分尸,队伍里没有人比亚当更熟练。在大瘟疫时期他肢解了一千多具尸体,平均每天五十具。按萨尔木的话说,他睡着了都能把你分成一块块肉再组装起来。亚当将虫人的尸体全改成武器后累得倒下就睡着,迷糊中似乎有人爬上了自己的身体。他感觉是赫拉,但他不确定,他迷迷糊糊的回应了她,身子一翻将对方压在身下。迷糊中似乎看到萨尔木与夏娃求欢的身影,正在与赫拉交配的亚当回头望了望他们。希望他们的基因能配对,亚当想。在这个荒芜的世界,基因的延续才是生命最重要的事情。车队换上虫壳武器继续前进,那次袭击后虫人没在露面。但就算没有攻击路途也依旧十分困难,风暴与寒冷使山路显得更加崎岖,更不用说那些陡壁,滑坡与幻象。他们挣扎着翻过第一座山,到达了冰风谷。冰风谷是无数勇士的梦想,能到达这里的人必定身手不凡。五连山埋葬了无数贪婪或热血的冒险者,也谱写了许多传说和神话。鲁法尔依旧在他的酒馆中擦着枫木杯,亚当一行人的到来并没有引发他的兴趣,他只是热情的端上十几杯枫叶酒,朝着人群露出他标志性的笑容。他对人总是那么热情,无论是暴躁的兽人战士还是小镇北部塔楼上寡言而神秘的炼金术士。他总会给人一个圣诞老人的招牌式笑容再端上一大杯热乎乎的枫叶酒,用不着任何广告,这就是对顾客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就是为了这杯枫叶酒,这场旅行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值得的。”队里的大厨希多姆爵士细细抿下一口酒,眼光与声音一样温柔而充满陶醉感。“呵呵,喜欢就多喝点。你们是从另一块大陆来的冒险者吧,来到五连山是为了宝藏还是荣誉?”老矮人拂拂山羊胡子,一双笑眼深深陷了进去。“他们为了宝藏。”爵士比了比身后的耶路撒冷人。“他们为了荣誉。”他又比了比狼人们。“我只为了这杯酒,而亚当……”爵士望着眼神略夹忧虑的亚当,不知不觉变得沉默。“我为了天柱。”亚当坚定的望着矮人,“前辈,希望您能帮助我。”
先知更新时间: 21:03:35&字数:3140字
老矮人鲁法尔绝对算是个英雄,他是个斯巴达克似的悲剧人物。“我领导了起义,可惜最后还是被帝国|军队击败了。”老人常有的笑容掺入了一些伤感,他陷入深沉的回忆。他想起同生共死的战友,想起殊死相拼的敌军,也想起了……一个女孩。“说起天柱,我不得不提起她。”老人顿了顿,皱纹更加显眼。“不知道是四十五年前……还是五十五年前,总之已经过了很久。兵败后兄弟们背着负伤的我到一个村庄,照料我那个女孩……就是她。”“那时这片大陆还是兽人们统治,虫人只是天柱旁的一个小部落。战争,无尽的战争,一方为了自由和平等,一方为了权力与秩序。其实很难分得清谁对谁错……唯一确定的是两方都没有赢得这场战争。战争的结果是一个帝国的崩溃,和另一个种族的崛起。”“之后虫族成了这片大陆的统治者,他们认为兽人帝国的开明造就了危机,于是建立了保守而严密的统治秩序。他们修改了史书,宣称他们是神的后裔,是最有理由统治这片大陆的种族。”老矮人擦了擦镜片,换了一种缓和的语气,“她为了救我带着我前往五连山,我们一直向最高峰前进,那一天,我们见到了天柱。”老人的目光突然变得迷离,甚至夹杂崇敬和几分畏惧。能让一个勇士产生畏惧的只有真正的神迹,可惜,亚当不相信任何神。鲁法尔深深灌下一口酒,吟游诗人与枫叶酒一般醉人的琴声拨动了老人心中的琴弦。他的目光闪烁着向往,并且萌发一股对冒险的渴望。但他终究没有加入队伍,毕竟他已经老了,他只淡淡的开口,“如果你们要去天柱,出了小镇往东走,在山脚寻找一个没有冰的洞穴,你们要小心,这个就是那时留下的。”老人挽起袖子让大家看他双手的骇人伤痕。“那个女孩后来怎样了?”赫拉用她十六岁少女的大眼睛天真的望着老矮人,一脸期待与好奇。“那个女孩?哦,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厨房里为我做晚饭。”第二天一早他们开始了更危险的旅途,几个炼金术士加入了车队。他们冒着寒风辛苦的前进,终于在第四天找到那个没有冰雪的洞穴。他们走出洞穴那一刹全都惊呆了,洞穴的另一头不仅没有雪,还温暖得像是热带。茂密的丛林覆压着天际,食人鱼与巨鳄闲暇的在河流中游动,让人分不清这里到底是美利坚冰原,还是亚马逊雨林。无论何时,丛林都代表着危险。且不说蠢蠢欲动的虫人,就是一般的猛兽也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应付。更悲剧的是,他们同时碰上猛兽和虫人。营地刚扎好夏娃就遭到了袭击,她到河边盛水时一头飞龙从水里扑了出来。幸亏她满是对付狮鹫和狮身人面兽这些飞型猛兽的经验,第一时间钻进低矮的灌丛,一路狂奔回营地。闻讯的勇士们马上做好战斗准备,飞龙凄惨的带着弓箭和飞斧摇摇欲坠的飞走。就在大家松了一口气时,弓箭像蝗虫一样飞了过来,反应慢的两个米诺斯人马上成了蜂窝。亚当提着虫壳盾护着自己,反应最迅速的狼人战士们跃到一边拉起弓反击。暴躁的兽人战士马诺里欧大吼一声扬起战斧冲向对手,掀起一阵血肉做的风暴,跟着蜥蜴人落姆拉提着长矛与扛着大锤的熊人列宁跳了过去。在队伍娴熟而坚韧的防守下虫人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亚当一行人很快转入反|攻。在他们强大的战斗力面前虫人们一哄而散,丢盔弃甲。“别追了。”亚当收起剑,神情谨慎小心,“他们只是顽固排外的村民,我们真正的敌人还没有出现。”接下来的路途出乎意料的安宁,炼金术士们抓紧时间采集珍稀植物与矿石,狼人们安心狩猎,但保持着警戒。到了第七天,他们终于看到了远方连接苍穹的天之柱。众人望着遥远的天柱发出不止一个疑问,横穿这座五连山只需要半个月,而他们现在就已经走了快一个月,并且还剩下很长的路程。“我想,这里不是‘像’亚马逊,这里就是亚马逊。”马人炼金师查哈德半跪下一只马腿抚摸湿润的腐泥,仔细闻了闻,语气充满信心,“这里的泥土与五连山的不一样,是属于南美丛林的泥土。”亚当用目光安慰眼神中略带惊恐的夏娃,试探性的问查哈德,“你听过湮灭之洞么。”“听过,但没见过。”查哈德微皱眉头,“传说那是上古魔法师试验某种魔法失败发生爆炸后造成的,连接两个空间的隧道。”“那么恭喜你,一个月前你见到了。”亚当耸耸肩,“看来传说中的四根天柱人类只发现了三根,五连山那根其实与南美丛林里的是同一根,我想……”“你到底为了什么寻找天柱?”萨尔木打断亚当的话,尖锐的问,“在耶路撒冷和昆仑你得到了什么?或者你认为你能得到什么?”“答案,我在寻找一个答案。”亚当抬头望向远方的天柱,“我在寻找这个世界的答案。”狼人盯着亚当双眼好一会,语气终于软了下来,“好吧,我也有我要追寻的答案。”车队的气氛变得沉闷,或者说陷入了深思。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答案,每个人的答案都不相同,但有一点却不会变,人总是恐惧自己一直追寻的答案。他们沉默着到达了天柱,先知已等待他们多时。“你们想要知道真相?”贤者大厅里,先知的声音四面八方传来。“是的,我们想知道真相。”赫拉清脆的少女嗓音一如既往的扣人心弦。“你们也许会后悔,真相往往是人最渴求的东西,可它又是人最恐惧的东西。人宁愿相信谎言安慰自己,也不愿意去相信真相。人知道了真相,一定会后悔,你们还是学习聪明的虫族人,用谎言维持起他们宏大的帝国。”先知的声音平和而充满力量。“一切宏大的东西都需要谎言去维持,却需要真相去构建。”亚当对着大厅中间的先知雕像露出一个微笑,“我们需要真相。”“好吧,每人一个问题。”先知的声音竟有些苍老。“荣誉的真相是什么?”“人内心缺失的安慰。”“金钱的真相是什么?”“人相互掠夺的借口与道具。”“死亡的本质是什么?”“生命中的一个普通的过程,既不是开始,也不算终结。”“那生命呢?”“历史运行的工具。”“历史的本质又是什么?”“垂直空间线的一个球。”“那时间呢?”“历史平面上是的一条直线,与空间垂直,你可以把它看做一个圆。”……“是谁在控制你们。”亚当的问话引来一片寂静。“没有人控制我,我已经是这个世界四神之一。”先知的沉默了一会,发出微微颤抖的声音。“恭喜你,你达成了变成人的梦想,学会了怎么用谎言来生活。机器是不需要谎言来维持生命的,只有人才需要对自己欺骗。”亚当留下这句话,转身走出大厅。“还要找第四根天柱么?”赫拉天真的声音好奇的问亚当。亚当回头望了望赫拉美丽的面容,又望向疲惫的车队,微笑着开口,“不了,我们回龙之国。”五月的西伯利亚覆满混着黄沙的严冰,灰黄色的平原一望无际,就如同这颗星球一般荒芜。生命的种子还没一丝萌发的迹象,但它们已经充满生长的渴望,似乎随时会破壳而出。灰色的荒野掠夺每个人的意志,连狼人列宁都难以承受。死神向车队逼近,他们不得已烧掉一些货物,直到他们坚持到莫斯科。列宁留了下来,他要带领饱受压迫的了狼人劳工战斗,或者说带领狼人们征服世界。但无论他们有多么美妙或高尚的借口,狼人的本性就是无可理喻的贪婪,特别是对于土地与酒精。剩下的人继续往西走,他们改变了计划,直接前往雅典。从亚马逊带来的珍稀草药与龙之国的龙皮与丝绸使他们每个人都成为了富翁,但大部分人对金钱抱着可有可无的看法。他们要的是冒险、激情或者荣誉,对于他们来说,金钱不过是为了保障旅途的开销。人都有冒险的天性,也都有避开危险的天性。于是车队对以后的旅途进行了一场激烈争论。几个人离开了团队,也很快补充了新的团员。车队休整到夏季,再次前往耶路撒冷。
远钟更新时间: 12:47:17&字数:2189字
柏拉图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学者,他一进团就用一种观察实验品的目光仔细打量亚当。跟着他进来的凯尔特的大德鲁伊梅林披着灰蓬蓬的长袍,自顾自的用一种温柔的语气与他养的乌鸦说话。在车队启程的前一刻,米诺斯人迪瑟祢追上了队伍,“这才是我呆的地方。”牛头人略显呆板的摇了摇他的大板斧,朝着大家一阵没头没脑的傻笑。车队废了好大的劲才离开阿尔卑斯,他们一路躲避激烈交火的狼猪两国的军队。似乎熊国节节败退,车队每天都能听到猪领主希特勒对胜利的宣言,听他的语气似乎他已是世界的主人。在小亚细亚的一个酒馆里终于听到这个狂人失败的消息,早已投降的狗国发动的奇袭,在新狗王拿破仑与将军戴高乐的带领下闪电般收复失地,并在易北河与狼人会师。但这与车队无关,至多算作他们旅途中的一个调剂。他们不关心任一国的战争,永远站在中立的态度去贸易。在他们过去的旅途里,经历了三十四场内战和十二场大战,有两次甚至是世界大战。在他们的眼中战争的双方都可笑至极,即使他们自己也常常战斗。耶稣似乎已预料到亚当的到来,早早派人在城外等候他们。狼人们留下看管货物,其余人跟着圣殿骑士前往神殿,耶稣已在那里等候。“你憎恨我们吗。”耶稣平和的声音中带有一丝困倦,像从远古传来的叹息。“我只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毁灭这个文明。”亚当的目光没有一丝仇恨,反而充满惋惜。耶稣落寞的望着圣山,目光迷离,“没有什么力量能毁灭一个文明,是文明毁灭了自己。”亚当独自离开耶路撒冷,甚至没带上夏娃,这一切对于他都已不重要,他开始慢慢回想遥远的过去。天柱之上,钟声响起。繁荣,富足,安逸。亚当打开网站,映入眼帘的便是西班牙夺冠的消息,以及评论处已经升级到对骂的评论。由于这些评论没有威胁到国家安|全,管理员便睁只眼闭只眼。亚当无聊的在网上闲逛,查了查邪教和叛军的最新动态,这使他更加无聊。就在他准备关机时一封邮件弹了出来,内容让他差点把鼠标掉在地上。“亚当,伊甸园即将毁灭。”二战的爆发使背后操纵人类的组织“天堂”感觉人类已经难以控制,于是建立了伊甸园,秘密研发一种能改变这一现状的科技。而亚当,便是他们最满意的作品之一,也是他们最大的麻烦。从理论上来说,像伊甸园这样满是守卫并且浮在1万米高空的漂浮岛一般人是无法逃脱的。可惜这只是理论上,并且亚当绝不是一般人。亚当的基因中嵌入几个片段,使得他的细胞可以无限再生,包括中枢神经。这给予了他无限的寿命。据伊甸园中的数据,亚当身体各机能都是人的2倍,而实际的数据远高于此。亚当逃离后整个“天堂”都在追捕他,对于他来说这个星球每一寸土地都是危险的,但他却活了下来,并且过得很好。一直到他消失了五十年之后,伊甸园终于联系到了他,并且是在求救。这个星球上的各个势力维持着表面上的平衡,和谐但腐朽的C国与野心勃勃的R国联合对抗强大的A国。新生的罗马共和国再一旁冷眼旁观,等待时机。A国在不断的争斗中国力衰退,只得采取守势。缺少敌人的C国与R国矛盾浮现,于是两国在第三国境内燃起战火。C国节节败退,国内局势动荡,最终爆发了又一次黄巾之乱。而“天堂”,发现了他们真正的对手。亚当看了看天国传来的数据,不禁两腿发凉。他们遇见的,是一个超越神的对手。文明,将要与自己作战。欲望推动着历史前进,赋予这个世界更多内涵。欲望也带来了争斗,赋予了这个世界更多黑暗。欲望,是人类本源与终结,正因为它南方古猿才进化成人,也正因为他这个文明才面临危机。整个人类文明血迹斑斑,每个人都背负罪恶毁灭着世界。当文明自我审判时。又有谁能自我救赎?亚当获得了一个新身份调和者,但天堂的调解计划一败涂地,人类的自私本性使得他们再动兵戈,整个星球陷入战火之中。然后,审判降临。毁天灭地的灾难后大地一片荒芜,文明化为灰烬,人类文明留下的唯一火种只有冰冻中的“亚当”。天堂留下的四台巨型计算机“耶和华”“天尊”“伊特萨姆纳”“梵天”在亚当的DNA中掺入各种生物的DNA重造人类,新的文明逐渐建立。亚当在一个春天醒来,目睹了文明的成长。麦田,晚钟,笛音,稚嫩幼小的人类文明抓住每一丝水分疯狂生长。一个个帝国建立,城镇与村庄洒满大地。勇士开始了他们旅途,吟游诗人开始吟唱新的篇章。亚当走过许多国度,不同的文明冲击着他的思维。他也很快感到悲哀,“女娲计划”所重造的人类很快重蹈覆辙,战火再次燃遍大地。接着是饥荒与瘟疫。在这场瘟疫里,亚当捡到一个小女孩,他把她取名叫夏娃。“如果你还想知道什么,我建议你去寻找梵天,他的资料库是最完整的。”临走之前耶稣告诉亚当。车队回了一趟希腊为了远行做准备,诸神给予他们庇护。“你明白你所追寻的东西是什么了吗?”出发前一天雅典娜来到营地与亚当夜谈。“不知道,但那不重要。当人明白自己要追寻什么时,已错追寻的机会。既然我不明白自己追寻什么,那就在无尽的旅途中寻找吧。”亚当向前方眺望,陶醉在那片星空中。雅典娜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着抚摸她的盾。亚当挂着狡黠的微笑,走向在一旁等候自己的夏娃。前方遥远处,钟声响起。
亚山更新时间: 12:48:08&字数:1249字
看完上古之书已经凌晨两点,客人们也陆续散去,我和周远说了一声也准备回房。“亚山的灰烬之鹰。”这时安德罗领主叫住我。“我喜欢这个称号,虽然我并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我转身望向领主,“陛下找我有什么事吗?”“先生怎么看这个故事?”他挥了挥手,四周摆好座椅与咖啡,安德罗领主就这么坐下喝着咖啡看着我。“写的很精彩。”我坐到他对面,也轻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那是我祖先所著,里面藏着我泰兰王族的秘密。”他突然按着桌子盯着我很缓慢的说,“我请求你,帮我寻找到这个秘密吧。”“我为什么要帮你?”“因为你是亚山的灰烬之鹰啊。”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人们开始用这个称号称呼我,其实称呼和杯子里的酒一样,不过是人的某种寄托或逃避罢了,而我现在想起这个称号,首先想到的却是亚山的夜很温柔。亚山是一个真正温柔的地方,温柔的风,温柔的土石,温柔的草木,温柔的姑娘,以及最温柔的的夜。很多时候我都会怀念亚山的夜,那里的夜晚没有争斗与火焰,没有贪婪与背叛,只有亚山静静的看着它所承载的生命。亚山不是一座山,它是这颗星球所遗留最温柔的国度,直到某一天,它终究毁于战火。我第一次听到关于亚山的故事是在无梦镇,那年我七岁。一天镇上来了个旅人,我们这些孩子一贯围着他听故事,于是我们听到了亚山。几年后我离开了无梦镇,在皇家学院里用魔灵网络却查不到亚山的位置,网络上说,亚山是一个不存在的地方。然后我告诉身边的人我要去亚山看看。身边的人只是笑笑,也许这的确是个好玩笑,还很冷。那年的夏天,学院里来了一群学弟学妹,包括之前坑我坑到底之后坑我坑到现在的提拉米苏。而在接待他们报道的时候我们居然感觉我们竟然已经开始老了。我和提拉米苏从认识到熟悉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从熟悉到很熟悉用的时间更短。我想吐槽的是,这货根本就没把我当男生看待,在她看来我就是个闺蜜,每天和我聊各种女生的话题。提拉米苏是某个大家族的大小姐,有着远大的梦想却缺失支撑这个梦想的勇气与决心。迷茫是她的一种习惯,退缩已经成为她生活的方式。其实她有着很大的潜力,她不止拥有毁灭系法术的天赋,生命系法术也有一定优势,就连她最不擅长的神圣系法术也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只不过她不相信罢了。她的身体是脆弱的,长期的全身疼痛和经常出现在身上的尸斑让各个知名的医生、咒术师、主教、巫医都无能为力,他们甚至还不清楚她是受了哪种诅咒或染上了哪种疾病。提拉米苏对待爱情很随性,按她的说法,她定不下来。而按我的说法,定不下,是因为心中已经定了,正因为已经定了的心得不到已经定了的人,所以就没有定的下来的感情。不得不说,很多情况下提拉米苏都会成为和我配合得很默契的一个搭档,一直到有一天我去了亚山。我到亚山不久后提拉米苏就告诉了我一个她从亚山听到的传说,这个传说使得我开始对安德罗让我寻找的秘密真正感兴趣。
长生更新时间: 22:55:38&字数:2504字
很久很久以前,在扬州之东,有一个叫做花果山的地方,那里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周天子将那片肥沃的土地分给了一个氏族,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朴而平和的安详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一代又一代。王出生的时候正值盛世,但他却敏感的嗅到了这个国家崩坏的气息,于是他上了方寸山。在那里他遇见了他的王后,于是王子六耳来到了世上。王子在方寸山长大,与王一样拜在方寸门下,师父是一个满脸沧桑目光平和的老人。传说他从西方来,曾是征战一方的王子,在来到这个国家后深深被这的文化吸引,从此不复离开。王十岁那年,天下大乱。三界生灵对仙族暴政忍无可忍,纷纷揭竿而起,四方豪强乘势而兴,踞土称王。王的师兄弟们纷纷下山,有的成了一方诸侯,有的游说天下群雄,有的辅佐一方霸主,也有的无心名利,仗剑天涯。师父从没阻拦过下山的人,直到王向师父辞行。“连你也要走吗?”师父惋惜的问王。王轻轻跪了下来,“恩师……”“无须多言。”师父叹了叹,双手将王扶起,“你本是君王,如今天下大乱,你下山保土安民也无可厚非,只希望你不会被自己的欲望所控制。欲望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灭一个人。”“不!”王打断师父的话,激动的说,“徒儿下山只为守土安民,绝非为图霸业!”“身在江湖,又怎由得了你的意?”师父凝望王的双眼,眼中忽然流露一丝希望。他拍了拍王的头,“你走吧,记住,暴无可易暴。”暴无可易暴,这是老祖对王的期望。只可惜,正如老祖所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王带着王后与王子回到花果山时王位已被混世魔王夺取,混世魔王五千精兵将王叔团团围困。王的兄长带着残兵死死抵抗,只求死命一博。而王竟在笑,大笑。他长剑一横,仰天而啸,“吾之子民,谁愿同我出战?”“某愿往!”已降于混世魔王的将士们竟单膝跪地齐声喊道,倒戈攻向混世魔王,在他们心中,只有王才是真正的王!当王被簇拥着登上王位时一个人被缚上庭来。他叫九尾狐,才识出众,胸囊万机,乃混世魔王旧臣。他没有跪,挺直胸膛瞪着王。“你可知罪?”王走近他。“何罪之有?鹿失其主,得者为王。”他的声音不铿不卑,“若主公听我言,安有大王立足之地?”不再多言,安然若素的望着王。“好!”王大笑着站了起来,问到,“孤王待混世魔王家眷如何?”“大王胸怀宽广,王者风范。”“那先生可否助吾守土安民?”王走到九尾狐面前诚恳的说,“花果山三万百姓欲立足此纷乱之世,全仰仗先生了。”九尾狐回望王,似乎是被他坚定而诚恳的眼神打动了,缓缓开口道,“大王欲守土安民,无须草民,谋则天下计。”“好,好个谋天下计!”王豪然一笑,抬头往远方的天际望去,一瞬间眼中竟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王子十五岁那年,经过五年励治的花果山已并吞三州,联结江北六路诸侯会盟。王被推为盟主,自封齐天王,与平天王牛魔王共守要害之地。仙族败军虽凭天险玩守江南,却无力染指江北,天下大势,南北分立。于是大封诸王,自然而然,江北诸侯上表奏请王称帝。王再三推辞,说天下未定,孤王起兵只为天下苍生,无心帝位云云。可当臣下献上龙袍山呼万岁时,又有几人可抵住权力的诱惑?王面容充满英气,却又略带阴郁。他仰天长笑,一摆手中气十足的说,“众卿家平身。”他轻轻用之间抚摸龙袍,一挥衣袖,“从此之后,莫叫我大王,该叫我齐天大帝。”“吾皇万岁!”底下又是一片跪拜声,只是此时众臣心中,又有几种心思?共患难易,共富贵难。登基礼成后王遣走了侍卫,与王子留在望星楼上。“皇儿。”父王在城楼上望着远方,声音里充满渴望,“当年朕率八千子弟起兵,亦就此番大业;如今大齐八十万大军枕戈,随时挥师南下。这天下,终究是我们的。”他的眼中跃着火花,如同古往今来任何一个野心勃勃的帝王。王子却只想说,以暴易暴终由不暴所易,父王。南北又对峙了两年,兵戈越来越少,一样安于逸乐。江南江北,一片声色犬马,门内艳曲笙歌,门外尸骨暴野。王上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他终日歌台暖响,依旧闷闷不乐。王子喜欢走往原野,他看到的依旧是累累白骨旁生存艰难的百姓。所谓起义真正的受益者不过是社会上层,百姓依旧困苦不堪。王子望见他们,不由滑下眼泪,这个世界,给他们太少活下去的理由。“陛下,且不论江南未平,江北诸侯虽尊陛下天子,却均怀异心,若不.....”“他们不值得一提。”王疲倦的声音打断九尾狐的话,“朕的敌人只有时间。”“这……”“朕想要长生。”王的声音竟如此苍老,当年霸气了无踪影。“圣上您与天地同寿,若一统天下,又怎……”“金石亦可腐朽,天地尤有寿命,朕已经老了。”王的双目充满渴望,干涩的声音透过紫烟不停在金殿里回荡,“以后莫叫我圣上,该叫朕大圣,朕,想要长生,想要齐天。”“太子请起吧,臣勉强说服自己,请您不要让我为难。”九尾狐艰难的扶起王子。王子突然发现丞相竟如此苍老,使他不忍心挽留。可我怎能不挽留?王子扯住九尾狐,“丞相,您若不在,谁可劝父皇?江北诸侯之异心萌动,之所以未反,只缘大齐有先生啊。”九尾狐叹了一口气,摇曳的烛火染黄他的白发。“天意如此啊.....”他咳了咳,轻抚金柱淡然说,“圣上穿上龙袍那刻我便知晓这个结局。人的欲望往往会渲染自己的灵魂,得王位欲拓土,得三郡欲徐扬,得徐扬欲天下,而天下未定……又欲长生了。安于享乐,穷兵黩武,长此以往与前朝暴政又有何区别?暴易暴,又由暴所易,天下大势,不过是赌徒们的权力游戏罢了。”“若江北再逢战事,多少百姓将流离失所?望丞相三思!”王子死死拖住九尾狐的衣袖。“太子,”九尾狐也跪了下来,“您在仁心一片,有如圣上当年,只望您不若圣上般登上帝位便忘乎所以,仁政几年之后便貌存实忘。歌舞升平梦,自古亡国音。”他施了一礼,甩开王子的手往外走去。“丞相,您要前往何处?”王子情急之下大喊。“天下之大,何处皆家,天下之大,何处为家!”九尾狐留下这句话,消失在一片寂静中。
六耳更新时间: 22:57:15&字数:2282字
王子没有时间回思丞相的话,他所面临的世界将一片混乱。叛乱的旋风从江南吹起,十月益州蜀王反,十一月荆州楚王反,南朝纷乱四起。平天王牛魔王进言此时正是南下时机,父王竟不顾。“朕的敌人只有时间,一统天下又如何?朕要长生啊,长生。”朝堂上又是一片附和声,升平的歌舞腐蚀了这个国家的斗志。通晓显赫之人,醉生梦死之间。十二月,甘肃饥民反,诸王纷纷响应,可又有几王真心为民而战?不过乘势而起,押上命运豪赌一番,无耻的权力游戏从没止停过骰子的滚动。烽烟连绵,楚歌四面,很快,大齐只剩徐扬两州,一切又回到原点。没想到沉沦于长生梦中的王会因此觉醒。黄金甲一穿,如意金箍棒一握,他依旧是那个万人敌的霸王,凄然寒风更使他的线条变得粗犷。他一声怒吼便将顺天王白象王震下马来,齐军随着他势如破竹般将围军杀得长江血染。王在乱军之中尽情释放自己的力量与战意,他一面杀敌一面狂笑,“欲凭一剑扫天下,敢笑霸王不丈夫!”可他他们却如此相似!王与项羽都不过是轮盘上的天真赌徒,王子只希望王不会也落得一个自刎乌江的下场。大势已去,失败接踵而来。命天王猕猴王与承天王蛟龙王在徐扬境内四处烧掠,专攻王莫及之处。几个月后,齐军被拖得人困马乏,郡县日减。雪花再次飘落的时候,大齐已穷途末路,王与牛魔王二人勉强凑齐的五千残兵被三十万大军围困在洪泽湖畔。“拙兄来也!”牛魔王大步跨入军帐,毫然一笑,“义弟,吾之命在此,今日予以报军!”王与他相望而笑,笑得使人振奋,使人遗忘恐惧与死亡。“取酒来!”王朝帐外大喊,“昔霸王率江东弟子八千,皆为之死,今朕无惧,谁愿同赴?”“某愿往!”五千将士朝着军帐齐声大吼,王笑声遂停,长叹一声,“当年霸王四面楚歌之时,哭啼不止,甚无风范,真一败笔。”他一拍头颅,不怒自威,“欲取此头者,朕恩予其会猎与此。”说罢举酒长饮,充满自信的说,“传我号令,即刻突围!”王带着残兵疯狂在乱军中斩杀着,已看不出他的攻击属于什么招式,只剩下本能的战斗。他身旁的肢体被活生生撕裂开,血液炸裂蒸腾,他的马过后,留给对手的只有恐惧与死亡。围军很快被撕开一个口子,王浴着鲜血杀出一条道路。将士们一个个倒下,到达湖畔已不足五百人。准备逃脱用的船已被敌人焚毁,前路茫茫湖水漫无边际,不见一只鸟兽。“圣上,臣已在此等候多时了。”一影孤舟突然从隐蔽处驶出,船上撑蒿之人正是九尾狐,多日不见他竟年轻许多。他将船靠岸,上前施了一礼,“若当年项羽过江东,必能卷土重来;今大王虽失天下,却亦拥徐扬二州父老之心,望圣上忍辱。”王长叹一声,“就算二州子弟肯为我卷土重来,我又何苦事苍生?只愿先生望在你我君臣多年,替朕将太子送往方寸。”九尾狐一愣,片刻后朝王一鞠,尊敬的说,“圣上仁心一片,倒是老臣多言了,请陛下放心,老臣必倾尽一族之力保太子安全。”王听罢大笑三声,转身剑指苍天往四周喊,“若朕于阴司起兵,众将可愿随我出战?”“某愿往!”五百将士拔剑指天|怒喊,说罢一齐往围军杀去,在湖心都能看到那韵着怒意纷飞的血液。王子五百岁那年从方寸下山,几百年内天下连连易主,最终竟被人妖混血的李唐一统。之后,大治,仁治爱民,天下清宁。他走在街上,满眼望见热烈的红,大唐的子民丝毫不掩饰他们的骄傲。满街都是叫卖声,熙熙攘攘。王子走进约定好的长安酒肆选了个角落坐下,等人时的思考突然被一个声音打断,他抬头望去,只见酒肆正中的一群人中一个站着大声与旁人争论当今皇帝的得失,王子深受感触:当今天子乐于民众评论自己,故政通人和,当年我大齐若是如此,又怎会四面楚歌?“你父王的下落我打听到了。”牛魔王突然出现在王子对面的座椅上,叫上一壶热酒。“不过,你最好不要找他,已经没意义了?”“为什么?”“我一直以为我和你父王是同一类人,现在才发现原来不是。在你父王心中最重要的永远只有利益,你不用去找他了,他记不得你了。”“人不能只为利益活在世上。”王子抛下这句话,固执的前往五指山。果然如他所言,王已不认识王子,仙族剥夺了他的记忆与意志,他成了一个为保卫唐僧取经的傀儡。王子精心设计设下陷阱,想将这个虚伪的取经团一网打尽,他对唐僧肉毫无兴趣,只希望自己能唤醒父王。可他所有的计划都是徒劳的,傀儡般的王已化为单纯的战斗机器,只一击,我的信心就彻底动摇。但王子怎么会放弃?他也只能,战!王的地煞棍法瞬间炸开,无数棍影封住王子所有要害,既然无可抵挡,他索性孤注一掷,一招“唯我独尊”倾注我所有气力向王奔去,随着武器碰撞的强烈震荡,王子堕入彻底的黑暗。王子在一个秋天醒来,我的苏醒吓住了周围把我当神像膜拜的人。他竟沉睡了一百多年,从平和而清宁的治世,到繁华却腐朽的盛世。这片土地上的贵族生活日益奢华,人民缺越发困苦,我愤怒,憎恨这不公的一切,所以他要战斗!王子加入了安禄山的叛军,所有北方边境深受压迫的生灵组成一个强大的联军,一个月便攻到长安。这支军队也无法摆脱欲望的侵蚀,人心最黑暗处的原始杀戮本能。当长安被血液染红时,王子知道自己该走了。权力游戏的骰子如何滚动他已不再关心,但他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停留的地方,正如九尾狐所言,天下之大,何处为家?那年,王子带着公主寻找到了一片安静的土地,在上面建了一座城池,他把它叫做亚山。
瞬夏更新时间: 5:00:05&字数:1232字
我没有告诉提拉米苏这个故事我已经听过了。我第一次听这个故事是在无梦镇,那年我七岁,讲故事的同样是一个旅行商人。想到这我不仅回想起在无梦镇的生活,你很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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