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时时彩后三杀稳定条件件有哪些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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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杀贴汇总,都来一起看看剩下的三杀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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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杀手5人:
羊肉泡馍,油茶麻花&&酸汤水饺&&卤汁凉粉&&大刀凉皮
独立刺客3人:肉夹馍&&胡辣汤&&油泼面
还有三杀一刺,今晚仅票二出三,刺客是独苗,要好好保护着,主要抓剩下三杀。
剩余人员及真身:
03、吴 聘QB======泥娃娃
04、胡咏梅QB======诗尔
06、杜明礼QB======蓝蓝幽梦
07、沈四海QB======萧烟(下场马甲是哪个?)
10、吴 漪QB======玉笛飞声
17、图尔丹QB======幽人听雨
21、吴蔚全QB======?(出境太少,三婶剥不出是谁?)
24、韩三春QB======集结号(辣椒)
26、张长清QB======心依然
27、江福祺QB======小龙虾(下场马甲是哪个?)
剩余杀贴:
杀:酸汤水饺
“小强,你不许去河边,不许下河游泳。”
“绝对不可以带着水牛儿去,必须离水远远的。”
婆婆真的是婆婆,婆婆嘴一直搁在我身上,不停地说,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能怪我么?谁让小河的水那么清澈透明,河底的石子那么光滑圆润,暑天里躺在这样的河水里看白云悠悠,让小鱼小虾撞撞身体,是多么舒坦啊,婆婆,你真的不懂。
水牛儿,也真心让我烦,老是跟在我后面,我因为你妈的告状,已经被婆婆责罚过很多次了,你知道么?
我妈的老家在桑河边上,一到暑假我妈就把我送回婆婆家,他们去过他们的二人世界,我去我自由的河湾。
我从小喜欢水,听我妈说,第一次带我去游泳池,我才两岁多,换好衣服准备带我去儿童泳池玩水,经过深水池边,我扑通一下就直接跳进去了,手脚乱划拉,还不会沉下去。只是把我妈吓得够呛。就是因为我不怕水,所以我很快学会游泳,在水里像鱼儿一样,绝对不会怕我被淹死。
婆婆邻居家水牛儿就不一样了,他家千辛万苦才有这么个儿子,宝贝一样捧着,小时候去算命,算命先生说他命里缺什么什么我没搞懂,反正就是不能下水,不然会被淹死。所以他妈给他取小名水牛,而且看得紧紧地,不许他靠近河边半步。
我们那条小河并不深,水流也不急,而且就在我们这条街的边上,大人们在后院里一眼就能望到我们,所以对于我们这群游泳好的小孩来说,就像个天然游泳池,经常趁大人一转眼的功夫就溜出去跳进河里玩水去了。
可是水牛儿却没有这么自由,只能跟在我们后面,远远地用羡慕的眼神巴巴地看着。
有时我们看他实在可怜,就怂恿他过来,就在水边边上沾沾水,我们几个在旁边保护,可这样回去,她妈就总有办法知道他泡没泡过水,然后就带着他上我婆婆这里告状来了,结果我总是被我婆婆责罚。而且每次他妈明明没看到,但是总能知道他下过水了,好神奇。
后来有一天,我问婆婆,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们下过河的。婆婆笑了,说,很简单啊,大太阳下,下河泡过的,只需用指甲轻轻在腿上一划,有一道明显的白印儿的,就跑不了。
我去,这帮婆婆妈妈,对付起我们小孩子来,真的很有套数。
今夜的吴家大院被悲伤笼罩,整个大院被素白包裹。白灯笼,白纸幡,白纸钱,白孝衣。
前来祭奠的人们哭着,喊着,追念着亡魂,声声带泪,亡魂一步一回头,步步惊心。
死的是吴家东院的少奶奶周莹,她是被莫须有的罪名冤死的。
少奶奶这一生虽然短暂,但活得传奇和精彩。她凭着一己之力,让摇摇欲坠的吴家东院重新屹立在江湖,比昔日更加辉煌,成了泾阳乃至整个陕西的首富。
外人看着的都是少奶奶的风光,只有我知道她内心有多孤单无助。她的生命里虽遇到过几个男人,可总是阴差阳错,不能长相厮守,只能用幸福的瞬间来记住每一个男人。
她与吴聘的幸福是温暖踏实的,只可惜太过短暂,只定格在一起在院子里看月亮,和一层一层的甜腻的甑糕上。
她与沈星移的情意,是建立在打打闹闹的基础上,然后生死相随的,少奶奶最美的时候是举着鞭子,把沈星移的马打跑之后,在一树开得正艳的桃花树下,望着桃花望着天空,那种灿烂的笑,恣意而清脆的笑声,震下了一场花瓣雨。
她待巡抚赵白石只是如大哥般的敬重与依靠,一切只有赵白石的心动和心慌,她与他在一起,永远只是生意和有事需要帮忙,一切都是那么中规中矩。
她最让我难于忘怀的样子,不是她看着吴聘时的那种羞涩和爱恋,也不是跟沈星移打打闹闹过后的那一低头的温柔。而是在经历千难万苦过后,她终于把吴家东院发扬光大后的那顿年夜饭时的表情。
当时,她高高站在饭桌上,大碗给祖先和掌柜们的爹娘敬酒,大声地说着祝酒词,然后再大坛跟掌柜的和伙计们一干而尽,那种慷慨激昂和豪情万丈过后,脸上突然闪现的一种表情,落寞,还有一丝丝的柔弱和无助,平时那么果敢和叱诧风云的女汉子,突然脸上显现出这样的表情。特别在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热闹非凡时候,那样地笑着,一看就让人无比的心疼。我当时就是被那种心痛一下击中的。
我以为只有我看见,却不然。管家王世均,也看到了。然后他跟着她,看着她在一个没人的角落大声哭泣,然后在祖宗祠堂里跟吴聘和祖先们诉说着。他很想去拥她入怀的吧?不过,经过了那样一场被迫诬陷周莹过后,心中纵有万般柔情和爱意,也只能默默地守护她,让她在生意上倚重,成为她的左膀右臂,却不敢给她温暖的怀抱,永远不能奢望成为她的爱人。
他只能这样呆呆地看着,陪着,心疼着。
我也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心痛也更添一重。
杀:卤汁凉粉
第一次约会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的事情。
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年龄,在我们看来二十五岁的年龄不算大,也不着急去谈情说爱,工作才是第一的。可是老王家的媳妇坐不住了,天天跑我家来唠叨唠叨,说谁的儿子要结婚了,谁的女儿要嫁人了,每次到我家就这事情。
有一天看老王家的媳妇接了一通电话后,兴高采烈地跑我家来告诉我,他儿子要去相亲了,对方女孩儿条件还不错,是一律师,年龄和她儿子差不多大。看着她一脸高兴的样子,也为她高兴。我说这下好了,好好准备准备。
说完了,我以为她回家了,见她并没有离去的样子。“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你看得多,听得也多,与我一道去替我把把脉”
看着老王家媳妇期待的眼神,虽然我不大愿意去做这事,但还是答应了。老王媳妇见我答应了,非常地开心。明天十点我们一块儿去,地点万达广场。
第二天是周末,习惯了懒觉的我自然是睡到自然醒才起床,一看时间,还差二十分钟十点。心里想着,老王家媳妇一定等着急了。说曹操曹操就到,砰砰砰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打开们,看老王家媳妇和她儿子就站在门外等着了。
这就好了。我赶紧换上衣服,随他们走到车库然后就直奔万达广场。
已是深秋的时节,天气有些微凉,。
看看老王家的儿子,穿得不算正式,倒还是符合他的风格,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加一件咖啡色的夹克,牛仔裤。嗯,还是蛮搭调的。
老王家媳妇自然也打理了一下,不过并没有刻意去做修饰,毕竟是孩子的相亲,自己只是配角而已。
我比较随意,本就和我不相干,只是抹不过情面而已。
距离不太远,开车十分钟就到了。
刚下车,电话铃就想了。
你们到了吗?对方看来来得比我们还早,也许也很看重这一次约见。
老王媳妇说,到了,到了。我们在地下停车库停车,一会儿我们在苏宁电器门口等你们。
停好车,我们一行立即就直奔苏宁电器门口。
还未走进,就看见三个女的和一个男的朝这边走来。
走在最左边的女孩儿,应该是主角了。女孩儿个儿一米六五左右,身材苗条,一头黑发披在后背上,样子还行,不算太漂亮,不知道老王媳妇和儿子怎么想了。
我没有相过亲更谈不上经验可言,只是听同学说他爸爸妈妈让他去相过几次亲。每次听他说我就想笑,就想有机会看看是相亲是怎么一回事。听老家的同学说,他们也是相亲,见过一次面,然后接着是定亲,几个月后就结婚。这些事听来似乎离我十分的遥远,也感觉到不可思议。
如此陌生的人,从见面到接触几个月就进入婚姻的殿堂,不敢想象。还好,这次老王媳妇拉着我去见识见识。
到了苏宁电器门口,女孩家也很快到了。按照惯例双方介绍寒暄一下,接下来又该是什么节目上演呢?总不至于逛家电买家电。看着两边有点冷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说起来和我也没多大关系,我是被老王家媳妇拉来凑热闹,顺带看看女孩儿怎样。近处上看,女孩儿瓜子脸,眼睛不算大爷不算小,皮肤光泽度不是太好,女孩儿妈女儿在高原地方呆了三个月被晒黑了。身材还是苗条的,可以打七十分。
双方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看来也没什么戏。毕竟是朋友介绍的,时间已经到了吃饭点,我说我们去找一个吃饭的地方边吃边聊。大家没有异议。天气有点冷,还是吃汤锅比较暖和。
最后通过网上搜索找到一家比较近的藕王汤锅。店面不算大,人气却是很旺。只有两三张桌子没人,可谓宾朋满座。我走上前去问是否有包间,老板说正好还有一间包间。
落座后,老板拿来菜单,老王媳妇点菜在行就交给她,不过这样的场合是不是要客气一下,让对方点菜呢。这些我不太清楚,菜我从不会点,出门都有人点我只负责吃。
女方也很客气,还是由老王媳妇和她儿子一块儿点了菜。点完菜不多久汤锅就端上来,陆陆续续地菜也来了。席间自然少不了一些场面上的客套话,其实这些我都是不适应的,喜欢的大家随意地谈笑。不过才见面也不会有随意的谈笑。
再看看今天的两个主角,虽然挨着坐在一起,话却并不多,两边的家长聊得还算多一点,才不至于冷场。一个小时之后,饭吃完也该散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上了车,老王媳妇就问我的感觉怎么样,我说孩子你觉得女孩儿如何,孩子说身材还行,就是样貌有点平常,皮肤也不太好。老王媳妇听见了吗,孩子的感觉就是我的感觉。
老王媳妇也没说什么,大概她也没有相中。
相亲的事情总算告一段落,老王媳妇照旧过她的日子,老王媳妇的儿子还是干自己的老本行,,每天早上七点过出门,晚上八点过回家。我也照常早九晚五,倒也相安无事,日过过得还算清闲。偶尔有事情找上门来,也是分分钟就解决了。
好景不长,老王媳妇总是惦记着她儿子的事情,又开始隔三差五地往我家跑。心里是有点烦的,又不好表露出来。
老王家媳妇不解决这事是不肯作罢的。如果能成人之美帮上忙也是非常好的事情。
说巧不巧,周天的时候,我的好朋友兼闺蜜小龙到家里来玩,从上班到她那儿也不过七八公里,不算太远,我们居然有半年没见面了。
龙龙,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你有没有想我?!
去,去,去,一边儿呆着,谁想你?
假话了,要不你怎么来看我?或者是有什么事情要求我?求我啊,求我啊?
龙龙看着我得意的样子,趁我不注意居然偷袭我,抬手就挠我。
还说不说,说不说。
谁有事情要求你!有点想你还是真的。
一阵嬉笑完毕,肚子提出抗议。
好龙龙,今天想吃什么,姐请你。
嗯,很久没来了,要狠狠敲一顿。
来两只螃蟹,一只龙虾,铁板牛排ooo,还有两瓶法国干红。
没了?就这些?
还想啊,我再想想。
你再想肚子都要被撑破的。
姐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做蟹没有那么复杂,把螃蟹空出来,倒上二两白酒,再搅和均匀,让每一只螃蟹都能吃上酒,然后就像醉了一样,一动不动。这样我就好拿刷子清理螃蟹的脏东西,清洗好以后,再放进容器里,把准备好的姜葱蒜,酱油调味儿,导入容器里,开大火蒸上十五分钟就好了。
龙虾做成香辣味儿的就好了。龙龙,龙虾你来做,我煎牛排。别看龙龙大小姐一个,在做饭上还真不错,动作麻利,味道一定是一绝,吃了你还会想的。
咱们分工合作,她的香辣虾差不多做好,我的牛排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看看时间,刚好是饭点,刚好六点过一点。
摆上桌子,倒上两杯红酒,正宗的法国干红。
龙龙,要不要点上蜡烛,咱们来一次烛光晚餐。
矫情,还那样矫情。好,蜡烛拿上来,cheers!
为了我们半年来的第一次相聚干杯!为了周末的开心干杯!
就让我们把所有的俗世烦恼都抛在脑后,尽情地享受我们的晚餐。
杀:大刀凉皮
阴森的树林,蓬乱的草丛,湿滑的泥土,除了大口的喘气声,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得吓人。若素一只手紧紧搂着孩子,一只手抓着前面的草根树枝拼命的向山上爬。母亲跟在后面,偶尔脚下一滑,若素还得回过身来拉一把。若素并不知道哪里才是安全的,只有拼命的跑,拼命的爬。或许树林深处能躲一躲。若素不敢抬头,怕一抬头就发现阴影笼罩在头顶上。身后,母亲拉了拉若素的衣服,若素转头去看,母亲已经满头大汗,一手扶住身边的树干大口的喘气,还刻意压制着喘气的声音。一停下来,怀里的孩子抱着若素的手更紧了,一张小脸煞白。若素捏了捏孩子的小手,摸了一手冰凉的汗。突然,前面不远处砸下来一束光,若素拉着母亲赶紧低头蹲下来,手里一空……若素脑子一白,心口一痛,睁开眼就醒过来了。
若素使劲咽了一口口水,心口真的闷痛,耳朵能清晰的听到心脏嗵嗵的跳动。窗外,天快亮了。睁眼望了一会天花板,还是觉得心跳的厉害。若素轻轻的坐了起来。一动,身边人就醒了。伸手过来拍拍若素手背口齿不清的说:“咋啦,又做噩梦了?”若素轻轻的嗯了一声。又问:“这次是日本鬼子还是外星人啊?”口齿清晰了一点,大概是真的醒了。若素沉默了好几分钟:“这世界上真有外星人吗?”“你就是科幻电影看多了!”……
文辉起身倒了一杯水过来,放在若素手里。然后边换衣服边说:“你再躺一会,我买早餐去。”随着房门关上,若素心里一松,身子也跟着滑进被窝里。也不闭眼。这世界真有外星人吗?若素忍不住去想。如果真的外星人入侵,又躲得过吗?为什么自己梦里逃命的时候,总是只有孩子和母亲。
和文辉结婚快十年了。有时,一个人独处,竟会觉得心里有一点点的放松。这么些年,文辉一直不怎么舍得让若素做家务,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几乎一手包揽。孩子也放在父母家里让他们带,周末才接回来。只要他不出差,若素下班回来就有饭吃。出门散步,文辉总是走在靠近车的一边。若果有饭局,能带上若素就带上,实在不能带上的时候,至少会提前一小时告诉若素,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若素有一点点的危机感。若素一直坦然领受。
可是现在,若素总觉得有那么一丝的不自在。这到底是怎么了?若素自问。文辉还是原来那个文辉,若素也还是原来那个若素。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变化呢?
若素起身洗漱,刚收拾好,文辉就拎着一口袋东西开门进来。若素接过来摆上桌。是自己最喜欢的豆浆油条茶叶蛋。昨天是牛奶面包。明天就大概会是卤肉面了。自己不喜欢连着几天吃同样的饮食,文辉也从来没一周内买过重样的。
吃过早饭,文辉又拎着垃圾先去扔了,若素慢慢往外走,还没到小区门口,文辉就把车开过来了,先送了若素到单位,再赶着去上班。若素自己想想,也觉得自己有点作,这样的丈夫,还有什么可以挑剔的。
刚到办公室,座机电话铃就响了。接起来一听,是办公室主任通知若素下周一去省公司参加拓展训练,预计是三天,请若素本周安排好工作,带好必备用品,就当去放松一下。在电话里顺带聊了几句。若素虽然早就知道要参加拓展,只是不知道具体时间具体安排。这次居然是新调来的一枚小鲜肉同事和自己去。他们平时的八婆性子去哪了,也不知道安排个未婚姑娘去,也能成就一段好事。若素心里笑了笑,那孩子怕是失望得很,好容易有一次放松的机会,居然是和我这样一个黄脸婆出去。还没等若素再深入地想下去,小鲜肉的电话就过来了:“若素姐,我是江晨,把你的身份证号码发过来,我帮你把动车票一起订了。”若素赶紧发了过去。这孩子居然这么体贴。简直不像是传说中的九零后嘛。
忙忙碌碌的一周就无声无息的过去了。文辉帮若素收拾好行李,又开车送若素到车站,一路上叮嘱若素在外面三天吃饭要按时,别又不吃晚饭,别把胃痛的毛病弄翻了。箱子里必备的药品都有,要是真不舒服,记得拿出来吃,上面都写好了服用方法。晚上开空调不要把温度开的太低,别着凉了。还好车站不远,很快就到了。下了车,文辉还想帮若素把行李拎进去,顺带再叮嘱几句。若素赶紧让他快去上班。文辉一看时间,还真不早了。又叮嘱了几句,总算开车走了。看着自家的车远远的汇入车流,若素轻轻的吁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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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千红QB 于
15:10 编辑
我去抱存活玩家的帖来
我占三婶几个楼
年前在淘宝网给孩子淘了件很萌的衣服,羊羔毛的质地,白色的外套,有一个大大的帽子披在背后,帽子上还做了两个粉色的耳朵,孩子穿在身上毛绒绒的,白白象个小北极熊,看着真是粉嫩而可爱的。
年初三那天参加完一个酒席后,带着孩子去逛街,商场里,女儿背着她那个西瓜红的双肩包,扎着粉色蝴蝶结的马尾辫,在我前面一蹦一跳的走着,挑选着商品,我慢慢的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这孩子成大人了。
孩子长得和我差不多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个一直牵着我的手走路的小尾巴就长成了个大姑娘,瘦瘦的,高高的,小身量骨儿已经长的精神且挺拔,背后看去,象个成年人。这孩子长大了啊,我正在叹息孩子的成长,忽然听到身边一个营业员和同事说:“你看那女孩子,穿着毛绒绒的,好可爱啊。”另一个说:“是啊,这小姑娘真漂亮,这衣服也好看。”我知道她们在夸我女儿呢。而且,她们的目光里满是赞叹,这个情景让我忽然很骄傲。
人们常用回头率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很出色。不知不觉的,我的孩子也赢得了路人的交口称赞,这让我这个做母亲的多开心啊,比自己被人赞美还要开心。
走上前,拉起那浑然不觉的女儿,乐滋滋的走远了,偷偷回头看,她们还在追视着我们。
那一刻,我的心满是快乐,好像失去很久的东西又被我找回来了。
是啊,时间是一件很可怕的雕刻刀,它偷偷的侵蚀了我们的容颜,拿走了我们的青春,把一切的美丽都留在在昨天,把青春关在了另一扇门里。
对着镜中的自己,常常会悚然心悸:什么时候开始再不是笑靥如花?什么时候开始乌黑的青丝也会夹杂白发?什么时候路人的眼光再不会在自己身上停驻?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变得普通而平凡?
可是看着孩子的成长,虽然有时候会惆怅自己的青春一去不返,大多时候还是欣慰的。也许我是虚荣的母亲,某一句赞美孩子的话,都能让我甘之如饴。感谢生活,在我还没来得及深刻的追溯青春的逝去时候,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延续,我深切的感受了新生的喜悦,在这生生不息的生命更替中,在孩子郎朗的笑声里,在这个刚刚来到的春天。
[杀贴] 自由自在第四十届风云【人民的名义】第三轮林华华DT发展公益事业【刺贴】
掐灭烙在手背的烟头,我疼得脸直抽搐,一种真实的皮肉之痛暂时把内心的疼痛击退了。紫荆花的信息一直没有过来,她肯定是受伤了,但我现在顾不得这些。
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我低头看着大腿上的伤,依旧是木然的没有痛感,苦笑着也给上了一些消炎药,我又静静地坐在屏幕前,隐身浏览我的论坛。
紫荆花还在版面,在心情小憩板块发了个新帖子:“我是不是该安静地离开,还是该留下来等待?”
她新发的帖子引来很多坛友的跟帖:
红叶飘飘:亲爱的怎么了,今晚感触很深。
王子:紫荆花,要不跟哥走吧,带你仗剑天涯。
小伶伶:姐姐,姐姐,你很难过吗?
十多个回帖在版面,像一个个重锤捶打着我的心,我依旧沉默着,这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
天快亮的时候,手机微微震动了下:“我决定了,以后再也不上网不来论坛,离开你,我才能活过来。”
紫荆花的话透着一股浓浓的绝望,也把我彻底击垮,我脑子发热,把伤痕累累的腿、手背拍下来,用彩信发给她:“你以为,我就很开心?”
发完,我把手机狠狠地摔在沙发上,一夜的疲惫痛苦如潮水般袭来,我闭着眼睛想把这一切都屏蔽掉,都关在我的世界外:都走吧走吧,离开我,远离我,抛弃我,忘记我,走!
“嘀铃铃……”沉寂的屋内忽然手机铃声大作,我疲倦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紫荆花的电话,接,还是不接?我在问自己,接了怎么说,我能说什么?
告诉她我只是个坐在轮椅上三十多年的瘫子?告诉她我那些快意江湖的梦想都真的只是梦想?告诉她我根本配不上她这么好的一个人?
与其告诉她这些,还不如让她认为我对她毫无感情,结果都是一样,她走开,我孤单。不一样的是,我还残存了一点尊严。
想到这些,我接通了电话:“别以为我自残是因为你,我只是觉得我需要清醒。”
还没等她开口,我抢先把话说出来。
电话那一端的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为什么,为什么?我能感觉到你对我有感情的,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你为什么要烫伤自己,为什么宁可痛,也不要见我。”带着哭腔的她已经在崩溃的边沿,我默默地没说话,低垂着头,感受着她的痛,这将是我以后不能企及的柔情。
[杀贴] 自由自在第四十届风云【人民的名义】第五轮钟小艾DT发展个体经济【刺贴】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愿意做一个游侠,坐在电脑前室内一片安静只有电脑主机运行的嗡嗡声我在写杀贴。
游戏进行中两轮出了四个黑道昨晚看到结果我浑身冰冷,A组高育良发帖询问为什么不贴祁同伟,躲在暗处的我只能苦笑,等联合的时候告诉你罢。我该不该去帖子里回几句话?这个问题我认真思考了很久,这个帖子势必引起争论。
帖子写累了我在电脑中找了一首歌听,熟悉的旋律在耳边缭绕,这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曲《昔日重现》,记得还没有录音机的年代,读大学的叔叔在暑假带回几盘唱片,其中有一盘就是全英文歌,细细的针轻轻地在唱片上滑动音乐就流水般滑出,躺在地板上的我常常听着这首歌在屋外蝉鸣中酣然入睡。
现在是春末夏初蝉鸣还要一段时间才有。前几天有位朋友在网上晒出吃蝉蛹的照片,一个个炸得金黄的蝉蛹在盘子里整齐地码着,配上朋友的感叹:世上美食莫过于此。我好像能闻到香味但我不敢吃对于虫子一类的东西我总是敬而远之一阵阵地反胃。
谈到美食我想起端午节快到了,每年的端午奶奶都会包上几桶粽子,过节前叔叔姑姑们都会来家里送节然后奶奶就给他们一大袋粽子带回家去作为回礼,那几天家里一直会有粽叶飘香每次闻到粽叶的香味我就知道夏天真的来了。
我不喜欢夏天夏天有毒辣的太阳闷热的天气讨厌的蚊虫还有流不完的汗水。夏天要双抢每年双抢的时候村里像打仗一样,外出打工的人都请假回来干农活,田里的水晒得滚烫赤脚在田里割粮食人就像在锅里煮,淌不完的汗水如果不及时补充水分人会休克。每年这个季节我都会下决心一定要离开农村,一定不再干农活,酷暑天气就应该在空调房里喝可乐玩游戏或者听听音乐,我讨厌夏天它让我知道我是个地道的农民,我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都是在地里刨食的老百姓,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双手养活妻子儿女的人。
房间里一直有个蚊子在围着我转我起身点了一盘蚊香于是屋子里有点烟雾缭绕蚊子渐渐没有了声息。
老家的蚊子非常大也非常多,小时候躺在竹床上奶奶就拿着把大蒲扇扇着风赶着蚊子讲着故事哄我入睡,每晚闭着眼睛的时候眼前总有个影子悠然而来悠然而去,风就一阵阵地拂过心安静了就不那么热。
很久没回老家了,不知道奶奶身体还好吗,今年端午有三天假我想吃奶奶包的粽子,拿起手机在网上定了一张火车票今年端午回老家看奶奶。
[杀贴] 自由自在第四十届风云【人民的名义】第六轮欧阳菁DT发展体育运动【刺贴】
13:3的比例,赵立春在群里大声的说。
?群里静静的连灯泡也不出来冒泡了。大家的意志非常消沉我也在心里飞快的计算着。我应该写多少帖子写多少字才能混熬过明天。如果明天我没有出局,后天我又要写多少字?前途堪忧,我忍不住叹气。后天就是端午小长假了我也想像其他人一样轻轻松松的去过节。而不是为了800字1600字甚至2400字而在这里烦恼。不如自己把自己给贴了,我的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
?秦局长在群里幸灾乐祸,见到我们就问要不要我替你写帖子啊?
?见过坑人的可没见过这么坑人的从哨子到战友没有一个能够为我分忧解难。生无可恋的我真的想被大家架上票楼这样一切都结束了我的烦恼也就此结束。今天没有人在抓杀版面上安安静静高小琴偶尔说说话发发帖掐掐人剑群也没有一个人出来这一场的剑真是很省心呐,游侠个个都很给力抓杀的抓杀洗白的洗白我真恨不得自己有13个帖把所有的人都给贴出局去。
?我们算了一算这样的比例可以连出两轮全虾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版面太白的人一大群我们根本贴不过来即使送给我一个千手观音的称号我也只能举手投降。像我这样的码字困难户要写三个帖子,还不如让我自己爬上票楼。当初我就不想做杀手灯泡比较体贴的给了我一个刺客,我只好乖乖的接过,没想到这场的杀损失如此惨重。以至于只剩刺客在版面活动。很多人都是一个眼神就雪花白的这让我怎么把自己洗白。
?版面上刘新建分析的一整天可是最后还是上了票楼,他一直都没有出来我想他应该是非常的失望,刘新建的刘新建,你可知道。你曾经有一张贴把联合后的沙刺大部分都圈到了,但是没有过一会儿你又编辑了你的主题,曾经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可以在结束的时候把这张帖子顶起来,显示你多么的棒,当你编辑了帖子时候我们大家都放心松了口气,你如此努力的抓杀而被号实在是太可惜了,你每次都不确定自己的结论这样的抓杀方式也是有问题的。
?写这张贴的时候,我希望剑不要改号票,因为如果刘新建被放起来我这张杀贴就得重新写,我是不希望有这样的事情。临时交个白条明天要再凑1200个字还不如让刘新建把我号了。
人生的每个阶段,每个人对同一件事物或者人,会有不同的爱憎。记得以前我喜欢红色,喜欢红酒,喜欢红玫瑰。旭曾经忍不住问我为什么?我答:“红色醒目,玫瑰浪漫,红酒醉人。我喜欢这种感觉,你呢?”旭笑:“我觉得太扎眼了,而且,”他看了我一眼,悠悠的吐出一个词:“俗气。”
& && &为他用这样的词形容红色我郁闷了整个下午,他坐在电脑前看新闻玩游戏,我默默的看着楼下人来人往的车流,当时真年轻啊,有那么奢侈的时间和心情。
& && &某年,我们经常在咖啡屋这样度过。
& && &跟旭就这样不清不楚的过了几年,旭骨子里是个很传统的男人,记得他说:“今生要爱只会爱一个人。”
& && &我紧张起来:“只爱一个?要是遇到更好的女子,怎么办?”
& && &旭微笑着看着我,说:“要是爱了,她就是最好的,没有更好。”
& && &我一时语塞,弄不懂他的意思,不为别的,只因没自信,我不知道他眼里最好的女子是谁。
& && &看着身边的同事走马灯似的忙碌,约会,我会无来由的失落,旭太忙了,而且他也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男友。
& && &青春在等待中消耗,也许是因为平淡,有次和同事玫一起去酒吧喝酒,微醺中,门一开一合,昏暗的光线一亮,我不禁眯着眼睛看了一下门口,进来了一个人,恍惚觉得怎么那么象旭,他整个人在那光线的映衬下,彷佛有个光圈,阳光般晃晕了我的眼睛,也晃晕了我的脑子,我端着酒杯就那样眯眯着眼看着他。感觉有事要发生。
& &&&”阳光”也看到微醉的我,他灿烂的笑着,向我走来,路过一个桌台时,顺手拿起了桌上那朵红玫瑰,直接送到我面前:“小姐,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 && &红色的玫瑰发出妖异的光芒,我伸手想推却那玫瑰,却鬼使神差的接过来了,玫瑰的刺微微的刺痛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乱了,我想,这是不是也叫一见钟情?
& && &整个下午空气中都弥漫着玫瑰的馥香,那朵红玫瑰一直在我手中把玩,划拉着杯口,我对着“阳光”说:“你知道吗?你很象一个人。”
& & “谁啊?你男朋友?”他笑,笑声中带着微微的挑逗。
& & “唔,”我沉吟起来&也算不上是男朋友了,我没男朋友。”我的心突然沉下去。
& & “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可好?”阳光腆着脸说,“我喜欢你这样类型的女孩子。”
& & “我?我是个很俗气的女孩,我虚荣,喜欢红玫瑰,红酒,红色,你知道吗?是很俗气的颜色。”我咬牙切齿的说,心里闷了几年的郁气忽然倾泻出来。
& & “哈哈哈,”他仰头大笑,“你做我女朋友吧,我送你999朵红玫瑰。”
& &&&我想那一刻我的眼睛一定很亮,因为昏暗的灯光下,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让我看不到别的东西,甚至忘记了旭。
& &&&阳光每天都带给我惊喜,有时是一束红玫瑰,有时是一件红礼服,他甚至连QQ的字体也是红色的,我发现他比我更爱红色。
& && &认识阳光后和旭的见面是少之又少。一个月后是旭的生日,那天傍晚给旭电话,约他去咖啡厅庆生。见到旭时,觉得他有点憔悴,但是很精神,穿着白衬衣,清俊挺拔。
& && &坐在我们常坐的位置上,旭那天比较沉默,临分手时,他说:“你交男朋友了?”
& && &“是啊,你呢?有女朋友了吗?“我故意很潇洒的问。似乎看到他脸上微微抽搐,也许是眼花了。
& && &“嗯,我也有了我喜欢的女孩子,但是还没和她说。”
& && & 听了这句,我心里有点黯然:“那你要主动点哦,女孩子是要花心思追的。”我鼓励他。
& && & “呵呵,我有分寸。”旭有点答非所问,“她太活泼了,我想等她成熟点。”
& && & “你知道吗?你是个很出色的人,而且,你很沉稳,给人一种很宁静安全感。和你一起的女孩子,一定会很幸福。”我有点混乱了,一个劲的夸旭,这是我从来未有过的。以前我总是和他抬杠,而且总是怪他太安静。但今天,这些都成了我赞美之词。
& && & 我已经决心放下旭了,好好和阳光一起。无论从哪个角度,我和阳光都是同类人,爱疯爱玩爱热闹,夜夜笙歌,红唇美酒,俗世浮华都是我们喜欢的。他带我飙车,泡吧,天天送我红玫瑰。而对于旭的感觉越来越陌生,他的世界是一潭深水,平静得没有一点水花。
& &&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过了大半年,我以为生活就是这么简单,青春生来就是挥霍的,可是我却没想到,浮华的背后竟是一团乱麻。
& && &雅是个很妖艳的女子,一身红衣,红唇,红指甲,象一团火似的出现在我面前。她说她是阳光交往了十年的女人,她告诉我,为了阳光她放弃了很多,包括青春、健康还有感情。我问她为什么找我说这个?她说,以前阳光也经常换女孩子交往,但只有这次她感觉到了危险。所以她一定要来看看我,告诉我她是不会放手的,“就算死,我也不会离开阳光”临走的时候,她丢下这么句话,让我目瞪口呆。
& && &知道雅找过我以后,阳光依旧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搂着我说,那女人一直是一厢情愿的追随者他,他早就告诉过和她是没有结果的,但我一直都不能释怀。
& && &旭问我最近为什么没以前那么开心了?雅那红色的影子象鬼魅一样涌上心头:“红色,真的很扎眼。”我没来由的冒出一句。旭若有所思的看着我:“你真有心事了。”我一笑,把话题扯开。
& &&&再见到雅时居然是她和阳光一起在酒吧,那天的情景我不愿意回顾,但是却挥之不去。
& &&&那天是我的生日,下午当阳光把他车后盖打开,魔法师似的献给我一束红玫瑰,然后,我看到车后盖有整片整片的红,数不清的玫瑰花娇艳的开着:“我答应过要送你999朵玫瑰的。”阳光的话象来自遥远的云端。我想,他是真的对我好,太好了。也许今生就守着阳光过了,我心里暗暗决定。
& &&&阳光的电话忽然响了:“阳光吗?你快到XX酒吧来,出事了。”
& &&&接到阳光朋友的电话我们赶到酒吧,进去就看到触目惊心的红,一身红衣的雅倒在红色沙发上,最晕我眼帘的,是那一滩红色的血,在雅的手腕上有一大块白手绢已经被血染红,地上也洇开了一滩:“我说了,就是死,我也不会离开。”在雅脸上满是绝望的坚毅。
& &&&我逃似地离开了他们,等我浑身发抖的站在旭面前时,旭细心的为我擦干净不断被泪水打湿的脸庞,最后,他轻轻的,象搂小婴儿似地,把我搂在怀里:“为什么,青春就要流泪?安安静静的一辈子不好吗?”旭轻轻的问我:“一直以来,你就是我心中最好的那个人。”
& &&&那一天的幸福和痛苦来得如风驰电掣,去得如电掣风驰,而我的成长,就在一天中完成。
& &&&从那以后,每次看到红色,我就条件反射的想到雅,想到在一堆妖艳的红色中那殷红的血。然后没来由的对红色下个定义:疯狂,血腥。红色再不能让我有发自内心的欣喜
春天来了,天空一改往日的阴霾,阳光从云层中透出丝丝温暖,让这偏远的小镇有了些许春意。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晚,今年反常,早早的雪就化了,溪水潺潺。
脱去厚厚的冬装,姑娘们穿上轻薄漂亮的外衣,孩子们的活动幅度也明显的增大了,没有束缚地奔跑着,欢笑着。
小芳穿着淡粉色的毛衣,套了条鹅黄色的羽绒马甲,梳着粗大的麻花辫子,辫梢用丝巾结了个淡粉的蝴蝶结,脸红扑扑地,眼睛亮闪闪像天上的星星。她挽着一只竹篮,踏步走过小桥头,溪水欢快地在桥下流淌,小芳的心也在欢快地唱歌。
她的男朋友阿柱要回来了,小芳从年前就开始盼望着,翻着日历数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等待阿柱回来。
今天是阿柱到家的日子,小芳起了个大早,在灶台上忙乎了一上午,把养了大半年的鸡杀了,炖了一锅浓浓的鸡汤。阿柱最喜欢喝鸡汤,所以每次回家乡,小芳都要给阿柱炖上一锅浓汤,她喜欢看着阿柱“呼哧呼哧”地喝汤,头上冒汗,嘴角流油,喝完后阿柱总是很满足地砸吧嘴巴,端着空碗对着小芳傻笑,有时候还会满足地叹气,每到这个时候,小芳就会非常开心,能让阿柱满足,是小芳最开心的事。
小芳大步地走向阿柱家,篮子里的鸡汤一点没撒出来,小芳步伐很快,但是手非常稳。小芳是个健美的姑娘,农活,家务都做得非常利落,阿柱娘对这个准儿媳妇是非常满意的,早早的就和小芳爹定下了孩子们的亲事,只等阿柱大学毕业就回家办喜事。
阿柱离开家乡去读书已经三年了,明年就要大学毕业,小芳想着明年秋天就要做阿柱的媳妇了,心里甜丝丝,脸庞却飞上了一层红晕,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远远的看到阿柱家门了,阿柱娘只阿柱一个孩子,阿柱爹早过世了,孤儿寡母的过日子不容易,好在阿柱争气,在高中时候就是全县读书最好的孩子,到高考那年,不出所料地成了县状元,去了浙大读书。
家里有个争气的儿子,阿柱娘也是长松了一口气,小芳和阿柱从小是同学,小芳是个聪明的姑娘,只是读书差一些,平日里看阿柱吃得差,穿得破,她总是会偷偷地塞给他一个包子,拉着他去偏僻地方给他把破的衣服补好,甚至亲手做过几套衣服给阿柱穿
春天来了,阳光明媚,春色正好。
电视里在给市民们介绍踏青的好地方,这里的桃花早成片开放,那里的樱花已经繁花似锦,东郊的海棠娇艳欲滴,西山的玉兰亭亭玉立。一幅幅美不胜收的景色引得看电视的我也蠢蠢欲动。
转头看到端着碗发呆的妻子,我提议说道:“周末我们去看樱花吧?”
妻子眼睛一亮,笑着说好。
这么些年的夫妻了,有些爱好总是惊人的合拍。
晚上妻子在摆弄她的尼康相机,她这是要把美景都收进机器里珍藏起来啊?
我忍不住又笑了,摇摇头。妻子的摄影爱好,让我这个本平淡的男人变成了职业模特,她的摄影技术日渐提高,我这免费模特在她的镜头里也越来越有魅力。
男人给女人买化妆品抵抗岁月的侵袭,她则是用镜头把我打扮得越来越年轻,有品位,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妻子日常爱好不多,旅游,摄影是她的最爱,偏偏这两项都不能是寂寞的事,最好是要有一两个同伴,所以,我当仁不让地成了她最好的旅伴和模特。
慢慢地,我也从这两项活动中受益匪浅,首先旅游,让我心胸开阔,每次短途旅游回来,我都觉得身心舒适,心情好了很多,精神也更加饱满,在工作生活中就更有干劲。
身体越来越棒,有时候和驴友一起,陪着妻子,背着沉重的旅行包,甚至还要帮妻子背着她那份,由最初的“呼哧呼哧”喘粗气,到现在的健步如飞,身体已经不止上了一个台阶。
和妻子的感情也增进了不少,小两口以前总是蜗居在家,玩电脑看书,各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逐渐冷淡了身边人,和妻子有很多时候是无言以对,这样的日子过久了,我甚至曾经怀疑我的生活需要有伴侣吗?额外多出来的这些人和事,对我有什么意义呢?
为此妻子和我吵过几回,而我因为这更是对妻子冷淡疏远,半夜醒来常看到她脸上挂着晶莹的泪花。
我不知道那段时间的我们是怎么过来的,只是记得妻子日渐憔悴,很多日子都看不到她的笑容,她的眼睛也空洞了很多。
直到那一天,她带回来一个硕大的机器,告诉我报了摄影爱好班,并且准备抛开电脑,走出户外,去捕捉世上最美好的瞬间。那时候的她身上像笼罩了一层光芒,刺得我有片刻的失神
妻子很久不曾这么生动,她的样子让我想起当年大学时期的她,天真,美丽,青春。
受到她的感染,我也极力支持她的想法,以至于后面她一发不可收拾的又认识了一批驴友,振振有词地说,搞摄影的人就是要到大自然去,才能拍出满意的作品。
在她出去几次后,她对我宅在家的行为大为不满,游说我很多回,要求我陪着她也去旅游,让我做她的摄影模特。
经不住软磨硬缠,我也渐渐地把更多的时间放到户外去。
收获是令人喜悦的,我们更青春更飞扬更意气风发。
晚上躺被窝里,妻子小鸟依人的靠着我甜甜地睡去,嘴角挂着满足的笑。
明天,我们要去看樱花,希望那景色不至于让人失望。
中国最有名的樱花在武汉,我们这里的樱花也不逊色。
樱花是日本的国花,日本人爱樱花的灿烂,爱那漫天落英缤纷的美丽。
曾经有一次和妻子买房,听到售楼小姐讲一对日本夫妇在上海购房的趣事:那对日本夫妇在她们楼盘看房子,开始看中的是高层建筑的电梯房,实地考察时候,因为楼盘里种了几棵樱花树,那日本妻子一眼就喜欢上了,挑了窗外能看到这樱花的房子购买,连电梯房也不要,很爽快地付了全款,要一楼的房子,为的就是在樱花灿烂的那几天,抬眼就能看到。可见樱花在他们心目中,是多么地有吸引力。
第二天,早早地驱车到了樱花谷,来踏春的人很多,熙熙攘攘。
樱花的花季不长,几天过后就是落英缤纷,乘着春色明媚,花开正好,大家都来赏花了。
寻到一处靠水人少的地方,妻子开始摆弄相机,对焦,取景,然后指挥我摆姿势。所谓的摆姿势,妻子总是嗔怪我说我不会笑,严肃而深沉,但每次拍出来后又获得她的好评,说很酷,非常有男人味。常常夸得我哭笑不得,问她:“老婆,你白天还怪我不会笑,这时候又说我不笑的样子很好,你矛盾啊。”
她一脸调皮地说:“我老公不笑的时候酷酷地像欧巴,笑的时候像小孩,你笑或不笑,我都喜欢。”
于是我拍照只需要往镜头前一站,随心思飞扬,她自会捕捉到最好的一面定格。做她的模特我并不辛苦,倒是我看着她忙前忙后,下蹲弯腰,爬上爬下,会心疼。她一脸如春光般明媚的笑容,在我眼里是最美的景色
电视里的综艺节目如火如荼,你方唱罢我登场。几乎周一到周日各大电台都有播出,其中以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花儿与少年》等各类节目最为卖座。浙江卫视也不甘落后,《奔跑吧兄弟》这个节目已经是风靡全国,走向世界了,连远在日本的姨妈都是这节目的忠实粉丝。经常打来越洋电话,和母亲聊起这些节目一说就是一下午,常听到母亲开怀大笑着,可以想见电话那边的姨妈也如母亲一样。
平日里忙着工作的我最近因为工作闲下来,有时间可以陪陪母亲了,于是第一要务就是陪她看电视,中国大妈的力量真是不容小觑。老妈每天很早就吃了晚饭,碗也不洗就出去跳广场舞,小区里的喇叭震天响地放着音乐,好在家里的窗户玻璃是隔音的,老妈她们也不会跳到很晚,一般到八点半就回家了。
收拾完家里洗完澡后,家里的电视机就被妈妈接管过去,遥控在手,开始看各台的节目,追看电视剧的年代早就过去,妈妈追着看的都是些综艺节目。看跑男撕名牌,看花儿少年周游世界,看何炅谢娜们卖萌逗乐。
节目看多了我慢慢也对其中的跑男和花少们感兴趣了。最近看到花少里陈意涵有个片段令我对她好感度剧增,台湾女子的文化修养和率真和大陆人果真是不同的。
记得她和郑爽晚上从简陋的洗手间出来,说那天她们因为要住帐篷,没法洗浴,所以早上她就穿了纸内裤出游,结果因为活动量大,到下午纸内裤的纸就磨得碎掉了,变丁字裤了,听到这里我也忍不住笑起来,这女子说话这么大胆却又这么真实,一点不觉得怪俗却让人感觉可亲。她一边走一边说一边比划,郑爽在旁边笑呵呵地听着,继续说刚才上洗手间,想把丁字裤脱下来,却因为天冷,不方便,干脆就一把撕了下来。说完两个女孩子哈哈大笑的走远了。
看着黑暗中的两个背影,我也笑得如母亲一般的灿烂,这女星竟是如此纯真,一点世俗未染,一件如此难以启齿的话,她能说到云淡风轻,不带杂念,如果有人听到这些想到其他,倒是自己俗气了。
陈意涵,本来在我心里对这个女孩是毫无概念,现在却一下子好感度爆棚,看来明星们参加娱乐节目真是双赢,就像去年的《爸爸去哪儿》,把一个不出名的张亮炒作成了一线名模,还不引起大众反感,比那些靠绯闻靠搞怪靠整容出名的事件,要捷径得多。
七月流火,全国开启烧烤模式。
想起前几天的天气,让人误以为到季节错乱到了秋天,窗外风呼呼地吹,我知道那是台风的尾巴扫过这座小城。但是飘零地落叶在飞舞,敲打着夜深人静的窗户,穿着球衣秋裤还冻得打哆嗦,感冒的人急剧增多,医院人满为患。夜观天像,牛斗冲天狼,紫微星暗淡无光,感觉到要出大事了。
果然,人世间的事总是和天数呼应,近来中国股市一片哀嚎,股民个个立于危墙之下,大盘连天的惨绿让人割肉腰斩的不计其数,阳台上的破产者越来越多,身家缩水还是其次,倾家荡产甚至债台高筑的人,已经到了崩溃的边沿。
市场跌跌不休让人毫无喘息的空间,但是,中国人是会创造奇迹的,护盘保卫战全面打响,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国运动在股市上展开了,让我等国民跃跃欲试,可以有爱国表现,热血沸腾。无奈摸摸口袋,早已空空如也,只好每天关注新闻,精神上默默祝福大家一切安好。
终于今日天气正常了,一如既往的炎热席卷而来,但愿股市能正常起来。
天数如此,大到股市,小到风云,无不疯癫。
近日冷眼看风云,奈何有些话无法倾吐,只能作壁上观,正如唐伯虎所唱:世人笑你太疯癫,你笑世人看不穿。这闹哄哄的你方唱罢握登场,个人与团体,黑的与白的,男的与女的,众生百相,尽在其中。
人的脾气随着这天气一起回温,炙热,开始烧烤风云了。难道就不怕引火烧身焚烧了自己?这种自焚可没有巩俐在秦俑中那样凄美,这种自焚烤焦的首先是自己。
前几天老总让我买一些解暑降温药放在公司里给大家备用,办公楼,吹着空调的人,按理说条件很好,在我印象中,只有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或者在钢筋水泥从中讨生活的人才会中暑,在凉飕飕的空调房办公,买解暑药还不如每人配备一条薄毯实在,心中暗笑老总闲极无聊。
还有一种闲极无聊的人,比如我,生活中已经不能满足内心的向往,到网络里参与这种游戏,这里是没有硝烟的厮杀,没有拥抱的深爱,没有棍棒的肉搏,时间没法打发的时候过来或恩爱或撕名牌或验证自己的逻辑思维,尽情发泄各种多余感情。
那么爱风云的人们,风云可以是生活的点缀,是生活的备胎,但不能把什么都倾泻在其中,它能承受任何情感,独独不能承受。。。这个词我暂时说不上来,每个人的心理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自己往里面填空,谢谢。
七月流火,有人指出用错了意思,导致本人无比惶恐地百度了一下,真是误用了,在此对指出错误的齐庄同志,和场外观众烟锁重楼表示谢意,活到老学到老,一直以为自己知识还算博杂,但终究在不经意之间就犯了低级错误。
七月流火,火字做星辰用,而不是火热的意思,字面看这个词,是七月天,太阳火辣辣,地面都像着了火一样热得让人难受,其实这个词的意思却是,七月天,当“火”这颗星星在西边出现时候,天气开始转凉了,暑热慢慢消退。真真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顺便又温习了一回几个容易被人误用的成语,比如空穴来风,很多人认为是传言来得毫无根据,其实本意却是,既然有风,必有空穴。完全用反了意思。就像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故的恨一样。没有人会无故地攻击敌视另一个人,如果被人无情地申讨,阴冷地嘲讽,我们该做的是反省惶惑,要知道空穴来风,必有其源。
差强人意,原意是大体上能让人满意,今人字面上大多理解为不能让人满意,这也是个误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这么的多,人与人之间相遇是缘分,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古人说,多栽花少种刺,今日受之果,当日种之因。只要我们怀着感恩的心,生活总是会差强人意的不至于太为难我们。
久不看书学习,因一个词被指出来让我收益良多,我是一个善于感恩的人,也是一个谦逊的人,如果说有骄傲,那也只是隐藏在骨子里的,表面也该做一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样的人没有个性,也不会有敌人,能结交一帮好友,是个到哪里都受欢迎的人,我渴望做这样的君子。
是君子就得有美人相配,我总是幻想我会遇到一个乖巧懂事善解人意的解语花,陪着我一起风风雨雨,比翼双飞,我可以把我的心奉献给她,为她遮风避雨,与她花前月下。我相信,终有这一天,我会遇到她,在风云的路上,她的笑靥如花。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谎言没有欺骗,我将骑着一匹白马,芳草斜阳中,带着她浪迹天涯,如花美眷,似水年华。
看惯了世间百态,分分合合,这一切都是幻想吧,未来的某一天,我会醒来,身边空无一人,一切都离我远去,只剩死寂煎烘。
世上杀人的武器,最厉害的是哪一种?从小,师父就让我牢牢地记住了,轩辕剑!剑柄金黄色,剑身泛着冷冷的白光,即使在没有月亮的黑夜,它也如流星般划过黑幕,留下一道捕捉不到的光影,剑出鞘,则隐隐有龙鸣之声伴随,剑挥出,必斩杀一切魑魅魍魉。任何妖魔鬼怪,无不俯首。当师父把轩辕剑从剑阁请出的时候,我知道江湖又要掀起血雨腥风。如今世道不太平,昆仑山北峰有一贼寇,占山为王,拦路打劫了无数过往路人,连天朝的钦差大臣,也被他们拦劫,只剩一身中衣,遍体鳞伤丢于路边,为此,朝廷命大将军葛云剿匪。但是昆仑山地势险要,不适合行军打仗,而土匪又行踪不定,无法歼灭,于是葛云书信一封,给我师父无崖子,请师父出山。师父本是行云野鹤一般的人物,年轻时候闯荡江湖,结交了葛云大侠,那时候他们肝胆相照,义结金兰。只是后来葛云叔叔为朝廷所用,成了朝廷栋梁之才,而师父却是寄情山水之间,在昆仑山南自立门派。这次的匪徒和我们只隔一个山头,所以师父答应葛云叔叔,替他当下这份差。也是山匪穷凶极恶,周围百姓不堪其扰,曾多次求师父为其报仇雪恨,这次师父就准备把这些事一并办了。师父临走时候叮嘱我不要忘了每日的练功,看着师父背着轩辕剑远去的背景,直到树林淹没了师父的踪迹,我才关上大门一个人返回剑阁。十八岁的我,从小由师父带大,关于我的父母,师父只有一句话:他们都是好人都死了。在师父的教导下,我渐渐长大成人,剑法也颇得师父真传,三五个人是近不了身的。师父说过,轩辕剑要在我二十岁时候才能给我。师父不知道的事情是,五岁时候在剑阁,轩辕剑就会悄悄地和我说话,他说他是轩辕剑的剑灵,经过了万年的寂寞,终于能够化为人形,只要不离开轩辕剑十米地方他都能来去自如。他告诉我一般人是看不到他的,除非和轩辕剑有缘的童子才能看到他。平时,轩辕剑就是一把死气沉沉的武器,但在我面前,是活生生的一个朋友,他伴着我长大,只是从来不让我拔剑出鞘,他说,如果是我拔剑,剑会发出异彩,会惊吓到师父。
“莫听穿林打叶声”
浓重的雾霾
笼罩在城市上空
如轻纱如薄幕
那诗人笔下曾经的美景
变成了挥不去的梦魇
无处不在地蔓延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我们艰难呼吸着这
带着尘埃废气的空气
一场急雨美妙得像仙女的皓腕
扫清积尘多日的天空
还世界于朗朗清明
雨声成了最美妙的音符
跳跃在大街小巷
舞蹈在城市乡间
“何妨吟啸且徐行”
游走于人间
谁能有苏轼这般地洒脱
才华横溢疏狂浪漫意境阔大
一洗万马凡古空
雨中吟啸 宠辱不惊
且让我在雨中学一学古人
潇洒地漫步雨间
任由雨点打湿衣襟
任由风儿吹动心弦
这久违的风雨
是在洗涤尘埃
我的心,也需要一场洗礼
“竹杖芒鞋轻胜马”
宁可在宝马车上哭
亦不在自行车上笑
低头看看我这沾满黄泥的鞋子
一抹藏不住的自嘲在我嘴边画出弧度
看来注定是独行的
那美丽的姑娘
又会有谁来陪我淋雨
物欲横流的世界
能体会这大自然天籁的人又有几何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苦行僧的装扮
也让我有一种超然
何必为浮华的物欲而羁绊
轻快地向前
风一般洒脱
是心有挂碍
即无有恐怖亦无无颠倒梦想
孤独也好寂寞也罢
都无法来侵蚀我的内心
即使身处雾霾的最浓处
又有什么让人战栗
“一蓑烟雨任平生”
漫步在如洗的林间
雨珠跳跃地砸下来
地面砸起一个个坑
这一切的一切
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一场洗涤
洗去空气中的尘埃
涤荡身上的风尘
也能把心境洗得澄澈透明
这一生,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且行且吟啸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
我也是醉了
一杯薄酒就能让我微醺
扑面春风带着丝丝凉意
鸟儿也瑟缩在巢间
仗着酒意我已经踯躅独行了很久
是该回去了
这样的午后急雨
还是有些许凉意
四周都是哗哗的雨声
我加快脚步
往远处那山头走去
山顶有一个长亭
我的目的地快到了
“山头斜照却相迎”
岂料我还没有走几步
雨声依旧急促
天却放晴了
一丝阳光穿透厚重的云彩
地上的青草
被雨点打得微微颤动
却如缎子般覆盖上去
青色披盖上黄金色
炫晕了我的眼睛
这天是晴了吗
“回首向来萧瑟处”
这奇景让我放慢了脚步
回头看看来时的路
雨还在滴答
就在前一刻
我还在雨中萧瑟独行
却忽然间被阳光普照
暖意涌上心头
大自然的奇妙让我措手不及
我该为料峭春寒瑟缩
还是该为雨过天晴欢乐
反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自然
他就这样反复无常拨弄世人
“也无风雨也无晴”
我是唯心主义者
在我眼中无不为我所用
如我欢喜便是春天
如我伤心就是隆冬
你若盛开,春风自来
是晴,是雨
又有什么关系
我在雨中漫步过
也在阳光中舞蹈过
晴便是雨,雨便是晴
即使天地变色
好多呀,主子你杀了这么多人啊,下一个是你的剑贴,我就不转了,转的都是你的黑历史,我是多么尽职的小萌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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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千红QB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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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3.8667px](上)
[size=13.8667px]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大街上,整个城市都是陌生的。我本不属于这里。
[size=13.8667px]我逃了出来,逃开了峰和所有亲友的视线。想必家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明天就是我和峰的婚礼,而我这个准新娘子临阵脱逃,正游荡在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
[size=13.8667px]我知道峰是爱我的。那么,我爱他吗?不知道。在峰的面前,我只是个被骄纵坏了的小孩子。他可以毫无原则地原谅我的一切。这样的爱,让我无所适从。我没有后悔答应他的求婚,然而事到临头,我仍然不能做到毫无杂念地嫁给他。这对他是不公平的!对我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我逃了,我不想铸成大错。可是,好象从我答应他的求婚的那一刻起,错就已经铸成了。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曾经最爱的人是林康!所以,我必须在嫁给峰之前,再见林康一面。
[size=13.8667px]而林康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三天前,我的朋友小云出差回来告诉我,她在这座城市的一间酒吧,看到了林康在唱歌。
[size=13.8667px]&夜上海&,可能每个酒吧和歌厅的名字都大同小义,全都是这么俗气中透着一股毫无来由的倔强。我找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了下来,开始耐心地等待着林康的出现。
[size=13.8667px]一年前,我与林康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相识。然后我就拼命地爱上了他。他的眼睛,鼻子,棱角分明的嘴唇。他的歌,他的吉他,他的落拓不羁的气质,他的抱着一把吉他流浪的经历,他的超乎寻常的男性的魅力!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迷乱在他的光环里了,无以自拔。
[size=13.8667px]为了林康,我把峰对我整整三年的爱毫不怜惜地扔在了一边。而林康,却在我们正彼此爱得死去活来时,丢下一封信,便杳无踪迹。他在信中说,他不是一个能被爱情困住的人,他天生就是为了流浪才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可能给任何一个女人幸福。
[size=13.8667px]主持人上来了,报幕,歌手一个个地上来,不同风格的歌声在我耳边飘来飘去。没有任何感觉,我只为一个人而来。
[size=13.8667px]&下面有请流浪歌手林康!&主持人的声音终于悦耳地响了起来,我的精神一下子变得高度集中!是他,真的是他!林康!
[size=13.8667px]林康仍然是那个我熟悉的林康,他仍然是落拓不羁地往舞台上一站,怀里斜斜地抱着他的吉他。他向观众挥了挥手,唱了一首大家都熟悉的时下流行的歌曲--《狼爱上羊》。
[size=13.8667px](中)
[size=13.8667px]掌声响起来,有人在高声地尖叫,尤其是那些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我自嘲地笑笑,她们都一如当年的我。
[size=13.8667px]向舞台中央的他再看了一眼,我站起来,想走了。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为了再见林康一面,千里迢迢地来到了这个城市,而我已经见到他了,这就足够了。
[size=13.8667px]这时候,我看见林康的目光向我这边扫来,他看到我了,而且认出了我!他的眼神透着惊诧。
[size=13.8667px]&下面有一首歌,送给我的朋友&,林康的反应很快,他飞快地向着台下深鞠一躬,然后目光坚定地看着我,继续道:&5号台的小姐,请你听完这首歌再走,好吗?&
[size=13.8667px]我尴尬地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我这边投来。我犹豫了几秒钟,坐了下来。
[size=13.8667px]&请你停下你的脚步,
[size=13.8667px]只为了这无言的祝福!
[size=13.8667px]爱你是这颗心,
[size=13.8667px]请让我为你细语低诉。。。。&
[size=13.8667px]听着他为我唱的歌词,我的心却无法与他一起燃烧。我终于明白,我已经不爱他了!虽然在见到他之前,我一直不能确定。但是,我现在非常清晰地认清了这一点。我静静地坐在位子上,等他把歌唱完。我知道他会到我这里的,与其再次逃开,不如勇敢地面对。
[size=13.8667px]果然,唱完这首歌,他径直向我走来,连他一向最珍爱的吉他也随手丢在了舞台上。
[size=13.8667px]&心儿,跟我走!&他粗暴地拉住我的手,象他以往一贯的样子。
[size=13.8667px]&走?去哪里?&我冷冷地看着他,甩开了他的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傻,居然一直都在牵挂着他,让他牢牢地盘踞着我的心,让我的心里没有位置再放任何人。
[size=13.8667px]&心儿,你变了,你不再爱我了。&林康忧郁地眼睛看着我,可是,我不会再为他感动了,不想再受他迷惑了。
[size=13.8667px]&是的,是变了,你还值得我爱吗!?&
[size=13.8667px]&嗯 ,不值得!&林康的眼神暗淡了下去,我看到他苦恼地闭上了那对清亮的眸子,吸一口气,才再次有勇气直视我的眼睛:&告诉我,心儿,你生活得好不好?&
[size=13.8667px]&好啊,很好!&我笑笑,心情竟是从未有过的轻松。眼前的这个人,我一直以为我在爱着他,但是,我是真的不爱他了。我向他伸出了一只手,&林康,明天是我的婚礼,我只是想在这之前再见你一面。你的歌很好听,唱得是越来越好了,很高兴看到你能在娱乐圈有所发展!也很感谢你给了我一段非同寻常的爱的经历。我得走了,天亮之前必须赶回去,我的新郎,他还在等着我!&
[size=13.8667px]&是峰,对吧?&林康皱了下眉头,还是那样帅帅的、迷人的样子,&你选择他是对的,他会给你幸福,而我,永远都不能!&
[size=13.8667px](下)
[size=13.8667px]清晨,东方刚出现第一缕霞光。
[size=13.8667px]火车平稳地入站了,人们开始从车上涌下来。我夹在人流里,因为自己走得缓慢,不断有人提着大包小包,撞到我的身上,然后,越过我而走到前面去。
[size=13.8667px]我什么都不想计较,看着自己从小就熟悉的车站、街道,心里是那么踏实!
[size=13.8667px]靠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上,我拔通了峰的电话。
[size=13.8667px]&心儿,真的是你吗!???&峰的声音急切中带着兴奋和喜悦,&心儿,你在哪儿?&
[size=13.8667px]&是我。我回来了。&
[size=13.8667px]&好的,告诉我你的位置,我马上过去接你!你乖乖地等在那里,不要动!&
[size=13.8667px]&嗯。&
[size=13.8667px]我倦倦地坐下来,耐心地等着峰。从没有象此刻一样,这么急切地想见到他。
[size=13.8667px]一辆漂亮的跑车停在我的面前,是峰。他从车里跳下来,一下子拥住我,嘴里喃喃地念:&心儿,不要再离开我。心儿,心儿,心儿,,,&
[size=13.8667px]&嗯,不会了!&我的眼睛潮湿了,为峰的这份痴情感动。
[size=13.8667px]&峰,我,我想,我得跟你说,,&我不敢看峰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向他解释自己的失踪。
[size=13.8667px]&心儿,&峰用一只手压住我的唇,&什么也不要说!你回来了,这就够了!没有什么比你此刻站在我的面前更让我高兴。我刚才已把这个喜讯告诉了所有的亲友,宝贝,我们的婚礼如期举行!&
[size=13.8667px]&可是,峰,你不想知道我去了哪里吗?&
[size=13.8667px]&不想,心儿,你知道我现在最想感谢谁吗?&
[size=13.8667px]&谁?&
[size=13.8667px]&老天!我要感谢老天和天上所有的神仙!我要感谢他们在我的婚礼开始前,送回了我的新娘子!&
[size=13.8667px]&可是,我,&我还想说什么。
[size=13.8667px]&没有可是,心儿,走,我们直接去酒店,完成我们的婚礼。&
[size=13.8667px]&就这样吗?&我看着一身休闲装的我和他。
[size=13.8667px]&是啊!我的心儿什么时候也开始讲究起形式来了?你不是一向最讨厌形式的吗?&峰笑。我被他拉着,上了车。原来这样坐在他的身边,竟是如此幸福。为什么我以前那么傻,去痴痴地爱另外一个人呢?
[size=13.8667px]峰把车停在了一家鲜花礼品店前。他冲着我调皮地一笑,&等着我,我要去买一束最漂亮的玫瑰,来娶这世界最漂亮的新娘。别的形式都可以省,这个不行!&
[size=13.8667px]&唔。&我除了感动,什么都不能说。
[size=13.8667px]可是,从花店里走来的峰,却让我大吃一惊!他的怀里,紧紧地抱着的,却是一大束开得正烈的黄色的玫瑰!
[size=13.8667px]哈哈!我不禁狂笑。什么真情,什么知心,原来一切都是假的!黄玫瑰象征的是不洁和不忠,他这分明是在侮辱我。既然如此在乎我和林康的一切,又何必装出一副大度和痴情来!?
[size=13.8667px]我发了疯似的从他的车子里冲出来,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不知道该去再相信谁。
[size=13.8667px]&心儿,危险!&峰在我后面追过来。
[size=13.8667px]我不想再看见他,只是一味地在马路上飞奔。然后,我听到身后有车子紧急刹车的声音,&止嘎---&有人在叫,&出事了!出事了!&
[size=13.8667px]我站住,慢慢地转身。
[size=13.8667px]&心儿,回来。。&倒在地上的峰,在向我扬着一只手。我看到不断有鲜红的血从他的头上和身上流下来,滴在那束黄色的玫瑰上。
[size=13.8667px]&峰----&我跑过去,试图去扶起他,惊惶失措地用手去捂住他流血的伤口。
[size=13.8667px]&这,就是血吗?&峰举起了我沾满血污的手。
[size=13.8667px](尾声)
[size=13.8667px]一个月后。
[size=13.8667px]病床上的峰,一脸灿然的微笑。今天,他终于可以出院了。
[size=13.8667px]&心儿,没有想到你这样小气,哈哈。&
[size=13.8667px]&嘿嘿!&我傻笑,感到自己真的很傻。
[size=13.8667px]&心儿。&峰拉住我的手,执着地看着我,&这些天,辛苦你了!&
[size=13.8667px]&峰,对不起!&
[size=13.8667px]&不,心儿,是我应该说对不起。&峰拥我入怀,&我们在一起三年,我都没告诉你,我其实是个色盲。在我的眼里,世界是没有颜色的。花店的服务生问我要什么样的玫瑰,我告诉他,要开得最大、最漂亮的!我忽略了要红色的!&
[size=13.8667px]&你已经解释一个月了,不嫌烦吗?&我皱了皱鼻子,从他的怀里逃出来。
[size=13.8667px]&心儿,不要离开我!&峰作势扑过来,可能用力过猛,牵到了身上的伤口,他痛得大叫起来&啊呀,痛死我了!谋杀亲夫啊,你!&
[size=13.8667px]呵呵,我笑。
[size=13.8667px]我知道我得到了这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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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轻地吹着,柔柔地,吹开了冰封的河面。河水哗啦啦地流淌着,像七弦琴上奏出的乐章,叮咚,叮咚,欢快地向前奔去。
像有一只神奇的手,春风吹过的地方,便着上一层淡淡的颜色。你看那河边的垂柳,炫耀地舞动着柔软的枝条。枝条上,刚刚冒出了细细尖尖的嫩芽儿,有一点点鹅黄,中间夹杂着丝丝浅绿,“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将那枝条拂在脸上,你就会感受到春天的柔软与细腻,慨叹春风的温柔与多情。
河岸上,小草也纷纷张开了眼睛。沉睡了一整个冬季,小草们就像调皮的娃娃,互相拥挤着,叽叽喳喳地欢叫着,拼命地向上伸展着腰肢。一棵,两棵,三棵……瞬间就密密麻麻地铺满了一地。摇曳在春风里,那腰肢虽然还略嫌纤细,但渐渐就会有了少女般的神韵。只需一天、两天,它们已不胜娇羞地婷婷玉立在春光里。
马路两旁的迎春花,一定是最早得到了春天的讯息。在其他的花儿们还在悄然沉睡的时候,它们已经热烈烈地开满了枝头。远远望去,金灿灿的一片。那炫丽的金黄,注定会吸引你的目光,让你情不自禁地走过去,细细地打量。这时候,你会发现,那一片片黄色的小花瓣,那么瘦小,那么纤弱,令你不忍心伸手触摸,只舍得用鼻子轻轻地靠近它,深吸一口气,那淡雅的芳香会立即沁入心脾,久久地萦绕在你的眉心里,发稍上,衣袖中,继而深藏进你的记忆里。
与迎春花差不多同时开放的,还有一树一树的娉婷袅娜的白玉兰。那白玉兰高傲地昂着头,纯洁如雪的椭圆型花瓣,初时像少女轻轻拢起的手掌,等到它完全绽开,便像小姑娘家含羞带怯的白晰的脸庞,俏立在春风里。最爱人的,是它们完全盛开在光秃秃的枝丫上,不需要绿叶的点缀,只是一树树的繁花。它们会让你有瞬时的迷惑,迷失在它的花海里,忘记了时空,忘记了自我。
春天来了,小燕子也飞回来了。你看那廊前的双燕,上下翻飞,进进出出,嘴里叼着一根根茅草,又在修葺它们去年的旧巢。那旧巢仍在,明明保存得完好无损,但它们却一直不辞劳苦地修整、加固,让那个小巢更加温暖,更加舒适,更加安全。
街上的行人也多起来了呢。阳光是如此的明媚。闷在屋子里过了一冬的人们,纷纷甩掉了厚重的棉衣。爱美的姑娘们,已经穿上了薄薄的裙子,那夸张的大红格子,翠绿格子,争相竞美。
春天来了,也许它正在轻扣你的门扉。亲爱的朋友们,赶快在春天的床上打个滚儿,爬起来准备拥抱春天吧
铁中棠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小的床上,床四边挂着粉红色的帷曼。由于自己的身材过于魁梧,双脚已经伸出了床尾,悬在半空。外面阳光明媚,刺眼的阳光从支开的小窗里照进来,投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
他转动了一下脖子,试图从床上坐起来,却一阵彻骨的疼痛传来,他不由吸了一口气,开始查看自己到底哪里受了伤。他在脑海里努力搜索最后的记忆,想起来他是被一群师门的弟子追赶,走投无路才在这一处悬崖上跳了下去。
痛感几乎无处不在,他这才发现他的全身缠满了厚厚的白布。头上,胳膊上,前胸,后背,双腿,竟没有一块好地方。口很渴,他看见床头的小桌子上就有个盛水的茶杯。他忍着巨痛,往床外挪了挪,慢慢向那杯水伸出手臂……
“啪!”杯子被碰落地上,摔个粉碎,他的人也从那张小床上掉下来,摔得惨哼一声。
这时,人影一闪,一个身着黄灿灿衣衫的妙龄少女如旋风一般跑了进来,看着倒地的他和地上碎裂的杯子,却并不紧张,只是“咯咯”一笑,道:“受了那么重的伤,还不好好躺着,要喝水,喊人嘛!”一边说着,伸出一只手,轻巧巧将他提起来,重新放回床上。
铁中棠不由暗暗称奇,自己怎么也有百多斤重,竟然被一个小姑娘像拎一只小鸡样拎来拎去,实在有点不敢相信。他顾不得疼痛,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少女,道:“是姑娘搭救了在下吗?”
“不是啦,是我师傅他老人家把你从后山捡回来的,算你命大!”少女仍旧“咯咯”笑着,另拿一只敞口的蓝瓷大碗盛了水,递到他面前。
铁中棠一边接过,一边致谢,立即将水“咕嘟嘟”喝下半碗,才抬头继续问道:“敢问姑娘芳名,姑娘的师傅又是谁?他老人家在外面吗?”
“没在啦,师傅上山帮你采药去啦!他要我好好照顾你,嘿嘿,他回来了你不许告状,说我把你搞得摔在地上了,听到没有?”少女说着,扮了个鬼脸。
“这个自然。”铁中棠被这黄衫少女的顽皮表情逗得笑了一下,“本来也是在下不老实呆在床上,自己摔的!”
“嗯,算你识相!饿了没有,我去帮你做点吃的吧?”说着,便要向门口窜去。
“呃,我还不饿,姑娘可否,可否,”铁中棠见少女不接他的话茬,不肯说出姓名,便不知道接下来的话该不该问了。
“可否什么,有人送给你喝就喝,有人愿意做给你吃就吃,你哪儿那么多废话要问?难不成还要长期赖在这儿不走不成?哼,想也别想!”说完人影灵动,早就窜出了屋外,铁中棠瞬时尴尬在那里。
立时,门外传来叮叮当当做饭的声音。
铁中棠不由细细打量起周遭的环境。这是一间十分简陋的竹制小房,里间用来住人,外间用来做饭。他透过小窗向外望,外面是一大片红红绿绿的花花草草的世界。看起来不像是野生的,倒像是有人打理一般。难道这片花草是这少女和她师傅种植的不成?清风送来花草的药香,他立时便明白了,这少女及她的师傅定是泡制草药的高手。想想自己又觉得幸运,大难不死,还能遇到医中圣手为自己疗伤。
他试着动了动,感觉自己最重的应该是右腿上的伤,仿佛骨头断了一般,疼痛难忍。其他地方都还好,顶多是皮外擦伤罢了。
一会儿,少女将饭菜做好,盛了进来。一碗白米饭上,浇了些炒青菜,虽是素炒,却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铁中棠立刻觉得饥饿难当。
吃过饭,又与那少女闲聊了几句,方才又接着问道:“姑娘,你的师傅呢?不回来么?”
没想到那少女立时翻脸:“回不回来与你有何相干,好好养你的伤便是了!他要回来,便自回来了,操什么心?”说完出去,径自去收拾碗筷,不理他了。
铁中棠甚是郁闷,郁闷了大半天,不懂那少女为何突然发飙,莫非他关心下她师傅也不行?而且,他也有点不懂,既然屋外就是一大片草药地,为何她师傅还要出去采药呢?而且,此刻眼见夕阳西下,天色将晚,他不禁替她那师傅担起心来。想想少女抢白他的话,又觉得好笑,是啊,自己瞎操什么心!看那少女的功力自是不一般,那她师傅更应该了得了,山间什么猛虎野兽的应该都不在话下了吧。
吃饱喝足,困意渐渐袭来,铁中棠终于阖上双眼,沉沉睡去。一连几天的追杀,他一直都在逃命,都没有好好睡过一个囫囵觉了。终于能安然入梦,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需要了。
这一觉便直睡到第二天早上。等他醒来的时候,那少女早已饭菜摆在了桌上,在他的床边,放了一个竹制的洗脸架,架上的铜盆里有清亮的水和雪白的白巾。彼时,她正盈盈笑着注视着他,她今天换了一件粉红的衣衫,见他醒来,灿然一笑,当真美丽动人,美艳不可方物。
“睡得不错么!”少女满意地笑笑,侍候他洗漱吃喝,样样做得都体贴到位。铁中棠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很难将昨天的她和今天的她联系起来。
第一次看见这三个字,就觉得无限苍凉和凄美。枕头本来是用来睡觉的,应该是温暖舒适的象征。为什么上面有雪呢?那一定是因为无比的寒冷。可是即使再怎么寒冷,枕上也不可能结雪,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雪是心上的雪,而并非真正的枕头上积雪。而心上的雪,是多么可怕!什么事会让人心上积雪呢?惟有爱情。
当你在乎的人,当你想怜惜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属于你,那种无奈和彷徨绝对会让你的心头积雪,永难消融。
有一本小说,叫枕上雪。但我没看过。我只看了故事简介,大概也是说的爱情。一位公主还是皇妃?记不太清了。总之,就是她被多位男子喜欢,最后却没有与自己心上的人结成情侣,无论怎么挣扎,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只能无缘错过。
想起来前几年看的成龙的神话,那孙楠与韩红的歌词里就有这句“枕上雪,冰封的爱恋”。被冰封千年的爱恋,终于只是一场神话。真挚的爱情虽可以穿越千年,人生却只有百年,拿什么去爱一千年呢?
现在有一个说法,叫爱在当下。爱就是要在一起,爱就是要朝朝暮暮,多简单的事。那些说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不过是做个自我安慰罢了。爱需要自由流淌,需要天天一起,天天面对。你,就在我视线之内,三步远的距离。我要看着你,看着你吃,看着你睡,看着你欢乐,看着你的胡闹,看着你的悲喜。那么,问题来了,爱究竟能保鲜多久,一个人真的会永远只爱另一个人吗?爱情真的是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的吗?爱,真的能永不厌倦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婚姻是排他的,所以必须要求爱情排他。而爱本身,并没有排他性。
看看那么多的明星的爱情,你就知道了。王菲离了结了又离了,张柏芝离了,姚晨离了,黄奕离了,陈赫离了,刘翔离了,文章劈腿了。当那个信誓旦旦地说娶到某某就是自己一生最大的幸福的人,转瞬就变了脸。你还可以相信爱情么?可见爱是经不得风雨的。
但作为一个普通人,你的爱情为什么往往能够长久,那是因为你的爱情没有机会去经历风雨。这里的风雨,也就是指诱惑。因为没有人诱惑你,所以你才得以长久地存在下去。即使到最后,已经不是爱情,而是亲情。能在不爱时,仍对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基于亲情而不离不弃的,也算是难得了。
继续说枕上雪。其实枕上雪,在我理解,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指白发如雪。枕上的白发如雪,朝如青丝暮成雪的雪。爱来爱去,爱到最后就是白头谐老,也算给爱一个圆满的结局。
从总经理办公室退出来,桃子快步回到自己的屋里,在办公桌前坐下来,轻轻吐出一口恶气。总经理的好色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不过那么明目张胆地在办公室就和新来的女秘书那样,还真是桃子想不到的。她是去找总经理签字的,作为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她每天都要拿着一大堆的单据去找他签字,这也是每天最让她头疼的事。桃子虽然不再年轻了,但依然漂亮。她曾是大学里的校花。总经理已经多次骚扰她,暗示她,希望她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充当他的情人。可是桃子不愿意。她是一个有家有孩子的女人,与老公是大学里的同学,想当年那也是恋得惊天动地才最终结合在一起。婚后两人虽然不再轰轰烈烈,但也平淡快乐,幸福。他们两个人都属工薪族,在这个城市,也算收入中等吧。而且,他为人忠厚,对她和孩子非常好。桃子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她觉得目前的生活就是她想要的,她不想有什么变化来打乱这一切。新来的总经理秘书叫杨丹,绰号小巴士。小巴士是坐着飞机直接升上来的,以前只是负责记单的过磅员。那一次,总经理下去检查工作因为有几分姿色被突然发现了。小巴士在桃子眼里属于那种很庸俗的女孩,她那一脸浓妆便是她所不能容忍的。不过,人家年轻啊,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也火爆,穿着又大胆、暴露,走的性感路线,对送上门的男人一般来者不拒,那绰号就这么来的。所以,公司的那几个好色男对之趋之若鹜也就不奇怪了。都说撞见这种事是不吉利的,桃子还在为刚才的事恼火着,就像无端吃进了一只苍蝇,虽然对身体无大碍却觉得恶心不舒服。她起身为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浓浓的咖啡香味飘起来,弥漫在屋子里,渐渐冲淡了她心里的不快。“咚,咚咚,咚”,敲门声无节奏地响起来,给人一种不自信不踏实的感觉。桃子盯着门口看了一会儿,想,这时候会是谁呢?稍倾,她轻轻地说了句:“请进。”进来的竟然是小巴士,桃子大为讶异,问道:“你,有事?”“嗯,”小巴士径直走进来,坐在她的对面,期期艾艾地开口:“桃子姐,我能跟你谈谈吗?”“谈什么,有什么好谈的呢?如果你是想谈刚才的事,我只能说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要闯入的,请你们以后先锁好门。”桃子直截了当。“不不,桃子姐,我没有敢怪你的意思。我只是想请你对这件事保密,可以吗?”小巴士可怜兮兮地道,:“我还没有结婚,我以后还要嫁人的,而且,”小巴士垂下眼睛,“我刚交了一个男朋友。”“呵呵!”桃子气极反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这种事我会到处去为你们宣扬吗!?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桃子姐,你真是好人。”小巴士一脸崇拜,由衷地道,“难怪总经理喜欢你,你果然与众不同。”“你这话什么意思?”桃子又有点愠怒了。“桃子姐你别误会,”小巴士连连摇手,“是真的,总经理喜欢的是桃子姐你这样的女人。天下的男人都一样,轻易得手的总是不好的,只有像你这样,让他们只看得到,却吃不着,偏偏又天天心里惦记着,才是最好的。”桃子真没想到小巴士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翻话来,她盯着她,没有说话。心里在思忖小巴士这样说的目的,难道是总经理让她来的?“姐姐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也想做个像你一样的好女人,可是,我没有你那样的条件。”小巴士眼里突然泛起了泪光,“我爸在我小时候就离开我们了,我妈身体又常年不好,我必须要好多的钱来给她治病。我只是太需要钱了,没有钱的人是没有什么尊严可谈的。我想姐姐你是不会懂的。”小巴士抬手抹了一下眼睛,“我走了,我知道你看着我不舒服,看不起我,很多人都看不起我,我都知道。”说完,飞快地跑了出去,把桃子一个人晾在了那里。
卡定沟全称卡定神山天佛瀑布,到这里,主要是看那条神奇的瀑布和各种山石上天然形成的佛家形象。不得不慨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那个强巴佛,那个神龟,那个观音像,那盏酥油灯,那个济公拜佛和那个大大的“佛”字,全都惟妙惟肖。
景点导游是个很和气的中年男人,穿着大红的羽绒服,很精干的样子。他一边讲解一边领我们往山上走,去近处看那条瀑布。
入口处,是一个大大的祈求福祉的玛尼堆。玛尼堆与飘逸的经幡一样,在西藏随处可见。但一般都很简陋,象这种每块石头上都刻有经文的,我真的是只在这一处看见,大概只有景区才有吧!
除了玛尼堆,还有一个个特意在路边设置的转经筒,都很大,周围的棱柱上挂满了白色的哈达。
越往里走,空气越湿润,路的两边全是绿色的竹林,头顶上也是,一条林中小径就这样完全被绿色包围着。青石板路踩上去有一点点湿滑,一边慢慢地走,一边听着潺潺的水声,感觉是来到了四川的九寨沟一样。
水声越来越响,就知道瀑布到了。远看小小的一条瀑布,近前来竟然很高很急地直冲下来,颇有气势。瀑布下的蓄水潭清澈得一眼就能望到底,水是幽碧幽碧的颜色,让我想起了柳宗元那篇有名的《小石潭记》里的句子:“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洌。”
顺原路往回返的时候,人已都散开来,没有一开始那挤挤揸揸的样子,正好是拍照的好时机。而那个红衣导游就一直跟在我身后,真是天时地利人和都被我占尽了。我把脖上挂的相机取下来给他,速度跑上那条写着“好汉攀岩、独木飞涧”的独木桥上,一边摆好POSS让他帮拍,一边自己举着手机好一顿自拍。这么美的景致,是不是连带着取景框里的人也美丽起来,终于摄下了此行最好最满意的几张照片。
晚上要返回拉萨住了,回程的途中要经过松赞干布的出生地甲玛景区。景区不大,从外围看,就像个小村庄。我们停留的时间只有半小时,来不及去里面看。路边有卖藏刀及藏族小饰品的摊位,随便看看,结识了两位当地的藏民和她们的小孩子。奇怪的是大人都穿的藏袍,小孩子却全穿着汉族服装,而且会说流利的汉语,只有三五岁的样子。当我们把面包火腿饮料之类的小食品送给小孩子吃的时候,他们的家长一边叫他们收下礼物,一边教他们说谢谢,非常友好。
再次回到拉萨的时间正好是晚饭时间,导游将我们带到了一个看起来装潢很考究的酒店里。据说为我们特意订制了西藏著名的藏香乳猪。这一餐标准明显比其他几餐要高,只是肉啊鱼的浑菜太多,并不合我的口味。等了很久,终于乳猪烤好送过来了。我只看了一眼,便不想吃了。那小猪被从腹部劈开,拉平,用架子穿起来,完全是一整头猪的样子,猪头和四肢齐全,平摊在那里,烤得外焦里嫩,冒着油光。食客们都期待已久,立即大快剁颐。大家一边吃,那送猪过来的厨师一边介绍说,这样的烤制的乳猪,必须是精选刚出生的小猪,要牙齿还未长出的才好。这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
总之,这一餐我吃得并不开心,也不觉得好。想起曾看过的报导说食客们如何吃新鲜的猴脑及活驴肉,这藏香乳猪也可以有一拼了。我并不是虔诚的佛教徒,也并不只吃素,这样的食物却仍然觉得难以入口。虽然在食物链中,有些动物的确就是用来供人类享用的,但能不能不要吃得这么惊心动魄呢?
回到曼陀罗宾馆的时候,天还未完全黑透,却不想出去逛了。我们到拉萨的第一夜住的是二层,这次却被安排在四层。房间的布置还是一样的,只是网络变得特别卡,WIFI信号弱得不行。本来计划把这一天路上的心得写出来,只得作罢。
导游来电话说,接下来的行程都比较宽松,不用赶时间了。要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第二天先要带大家去看大昭寺,因为布达拉宫那边的门票还没有消息,具体的游览时间还不好确定。大概每天参观布达拉宫的游人太多,管理方不得不限制同时进人布达拉宫的人数。所以,这里的门票都是提前预订的,但具体的参观时间还要等通知。
(一)清音袅袅的弦歌
空旷的原野,响起清亮的弦歌。
你踏歌而来,披一件月白的衣衫。你剑眉星目,朗如明月。眉端上凝一段轻愁,似有若无。
弦音动,杀声起。
从我决定逃离的师门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会有的这一幕终于来临。
弦音逐渐变细变弱,断了。
“师父让我带你回去。”你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一丝悲喜。
“我不会回去。除非,我死了。”
我倔强地抬起头,望向无边的夜空。有一弯冷月,正渐渐地隐向云层。
“你知道,十五年来,从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落寞孤城。”你的目光中满是清寂。
“我知道。可是我还是要离开。”
“那个人,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不关他的事。就算没有他,我还是要离开。”
(二)断箭,断箭
十五年前,我五岁,你十岁。
空明山庄被夷为一片平地。到处是火光,到处是横陈的尸体。地上是漫流的血迹,血流成河。
那里面有我们的父母。我的父母,你的父母。
我和你躲在一堵断墙下,瑟瑟发抖。已经三天了,不吃不喝,又累又乏。而且,我的右腿上中了一只羽箭,血已经染透中衣,箭尾上的羽毛洁白似雪。
你几次试着用双手握住那箭羽,闭上眼睛,想把箭拔出来,却几次松开。
我已经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瞪大眼睛看着你。仿佛那插着箭的腿是别人的,拔与不拔,都跟我无关。
终于,你下定决心一般,再一次用双手握住箭尾,“凌儿,你准备好,我要拔了!”
“好。”我机械地点头,根本不知道这一拔对我意味着什么。非生,即是死。
“啊――”我痛得大叫,血流如注。箭羽折断了,箭尖却依然留在里面。
在我昏死过去之前,我看到了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就是落寞孤城的城主,后来成了我们的师父。
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他当时对你说的话。
“小子,我观察你半天了,就看你敢不敢给她拔箭。如果你一直不动手,我是不会出手相救的。一个没有胆量的男人,不配来我的落寞孤城。”
(三)那一剑的离情
良久无言。
时间仿佛凝滞了一般,月亮在云层中若隐若现。
我凝神注视着你,丝毫没有戒备。根本也无需戒备。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我只是静静地等待你出手。
终于,你的双肩微耸,左手轻翻,右手上已然多了一柄寒光闪闪的小剑。
分花拂月手,穿心小剑出。
你十五年的光阴没有虚度,世人的兵器谱上,已经有你穿心小剑的一席之地。
而我,在你的手上从来没有走到过五招。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师父是偏心的。他没有将真正的本领传授给我。难道,他早就察觉了我的反叛之心?
寒冷的剑尖逼过来,如一道寒芒。
我闭上眼睛,却没有等来那冰冷穿心的刺痛。剑尖在即将擦上我胸衣的那一瞬停了下来。你的脸离我这样近,我能听到你轻微的呼吸和低沉的轻叱:
“凌儿,跟我回去!”
“不!”我回答得斩钉截铁。与其回去继续做行尸走肉,我勿宁死。
“你走吧。”你收回了小剑,平静得如一池秋水。
“你回师父那里,怎么办?”
“但凭处置。”你默然转身,离开,片刻整个人便融入皎白的月色之中。
(四)有的人,你只能为他死
我终于不能单独离开。
因为我知道只要我走了,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师父的手段我清楚。
仔细想来,大约是从他说看着你敢不敢为我拔剑的时候,我就恨上他了罢。他怎么能够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孩子在失望、绝望中苦苦挣扎而迟迟不肯施以援手?十五年来,在落寞孤城,我没有一时一刻是开心的。
直到遇到了他,那个行走江湖的浪子。那个肯带我走、肯为我不再流浪的手腕上配戴红丝巾的少年。
我是爱他的。同时,也是爱你的。
只是,我爱他,是愿意为他生。而爱你,却只能为你死。
这是我的宿命。
我是萧烟花,我在人组与对岸的小伙伴们隔海相望,地组啊地组,看到你们的驻地升腾起灿烂的烟花,我的内心是崩溃的。我们隔山隔海地遥遥相对,这之间的距离,没有千万里,也有百万里,怎么就又烟花了呢?
这真是一个魔咒。我知道,内心非常清楚地知道,虾米们又要以此为理由说我黑了,诚然,我的确又黑了,但地组放的烟花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要说魔力大,也应该是我们人组先烟花啊是不是?幸好,我这场有先见之明,我就怕来这么一场,所以我藏马甲了。所以,你们虽然推测出我黑了,但你们找不到我。这让我崩溃的内心,还稍许有些安慰。
我是被哨子黑进杀群的,从我本意来说,周年庆场,我就是打算混混场,凑个人气。我现在的兴趣是养花和养猫,我已经不喜欢下风云砍人了。
我跟你们说,我的月季又盛开了一大波,都特别漂亮。有火红火红的大朵的绯扇、明星,卡托尔,有金黄色的金凤凰、绿野、坎特公主,还有纯蓝色的蓝宝石、蓝香水以及橙色的乔伊和玛希娜。总之各色品种应有尽有,衬得小阳台多姿多彩,五颜六色,美不胜收。每天对着这繁花似锦,我哪还有什么心思砍人呢!最多在各个群里晒晒我的花,分享下我的养花心得,这才是最重要的事。也是我目前最心仪的事情。
除了养花,我今年还养了一只猫。我的小猫咪别提多萌了,自从它来到我家,我的心都快让它萌化了。我每天侍候它的时间不比侍弄花的时间少,我成了它的专职铲屎官,偶尔还要亲自给它做点猫粮,我就这样每天累并快乐着。我的猫猫名叫哈鲁,这是一只纯种猫,花了我2000多块大洋哪!不过也值得啊,猫猫带给我的惊喜远远超过了买它的大洋。再说了,那些钱是我自己炒股票挣来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管不着。
说到炒股,我内心的悲伤真是无以言表。如果不是我中了一只新股,我也早就赔得只剩下背心短裤了。还想着买猫?别作梦了!瓜瓜,那个瓜瓜,你知道的,我手上一共还有五只股票,你一定帮我盯好了啊,等哪天翻本了,我给你发个大红包。长风不是说2018会有一大波行情吗,我就先耐心等着吧。
好像全国各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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