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多少钱一亩,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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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亩土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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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农村合作社。承包50亩地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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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地亩钱大队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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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允许你承包,别人自己想种呢,补你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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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允许你承包,别人自己想种呢,补你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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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一亩地值多少钱 你觉得多少钱买卖合适
在农村一亩地值多少钱 你觉得多少钱买卖合适
一直以来,农民最关心也最担心的就是土地的问题。农民靠地生养,你问多少钱一亩把地转让出去?不转让!没了地的农民还叫农民吗?转租倒是还可以考虑。农民大多祖祖辈辈在农村,一生都在围绕土地做事,与土地可以说有解不开的缘。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人会放弃土地的,毕竟土地就是农民的跟。但近几年的情况大家也看到了,种地不赚钱啊!不赚钱就只能想别的出路,比如出去打工,出去打工就意味着家里的地要闲置着,如果外出打工能够满足消费需求,那么就不愿意再去种地,感觉是有点浪费,如果能流转出去而定期分红收租的话倒也算是一笔额外收入。自己不用担心土地撂荒,确权完毕之后更不用担心自己的地被骗走,一举多得。但这只限于流转转租,且期限不能太长。如果硬要说转让多少钱一亩合适,不说具体价钱,让农民能顺利搬入城市,能够买房之后还够轻松活一辈子就行。人活一世,毕竟要给后代留点什么,如果留给了土地还是穷一辈子的话,那么就留给一个不错的成长环境吧!随着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与城镇人口流动逐年增加,种地以不在是农民唯一的选择。一部人选择,进城发展,或者是跟随儿女进城养老。于是将土地流转出去,说到土地流转,就不得不说说,其法律法规及流转方式:也就是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经承包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等方式流转。其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从以上条款中可以看出,同是土地流转,转包与转让虽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原则区别。所以农民兄弟一定了解,一些相关的条款事项。那么下面我来一起了解转包与转让相同之处:①都由承包方主张权利,或转包,或转让;②都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并签订书面流转合同;③都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包费或转让费数额;④都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受让优先权;⑤都不能超过法定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转包与转让的两个不同原则区别:①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②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备案要求也不同。转让的,因已经发包方同意,由受让人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则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而转包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因无需经发包方同意,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但发包方仅以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文章开始谈到的情形,虽然合同名称写的是“转让合同”,合同条款中使用了“转让费”、“转让期限”的词语,但未经发包方同意,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转让合同无效;从合同的实质条款内容看,也属于转包合同,因而不能认定其为转让合同,而应确认为转包合同。那么农村一亩地多少钱,你原意转让出去?通过以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谁又能愿意将土地永久性转让呢,特殊情况的除外。在农村土地都是以转包的方式将土地生产经营权流转出去。(其价格,8000元………12000元不等,最高15000元)。以转让方式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其年限也只限于剩余的承包期限。受让方只享有生产经营权益。这种转让流转方式的,其土地转让费用都以一次性付清。大多数是根据,土地质量等级,所处地理位置,年限的多少,及上一年的经济效益。(旱田一般公顷价格四万左右,水田一般,公顷价格八万至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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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100亩土地种水稻跟小麦,有赚头吗?大概可以赚多少钱
  1、承包100亩地的成本价格的问题
  当前我国黄淮海平原价格多为800~1000元/亩不等。如果按照这个价格算下来这一百亩地一年的租金约为8~10万元。
  2、种植100亩水稻的成本和收益
  北方水稻正常产量一般不超过1300斤/亩,按照目前水稻的收购价格2600元左右每吨。毛利润在1690元每亩。100亩约为169000元的毛收入。
  成本核算:种子30元+每亩地肥料200元+农药60元+机器翻地播种收获160元=450元/亩(不算人工)
  人工费用:平均每亩地最少用三个工,一个工按照150每天算又是至少450的人工成本
  总的合下来水稻的净收入为:=790元/亩(这是按照产量比较高,用工用料较少的状态算的)
  100亩总收益为7.9万
  2、种植100亩小麦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我国小麦的平均产量在800斤左右,好的年份好的地块能够达到1200斤以上,暂且取个平均数按照1000斤/亩。国家近两年出的小麦保护价格为1.18元/斤,每亩毛收益在1180元,100亩地毛收入为11.8万元
  成本核算:麦种50斤(稻田用种较费)约120元
  肥料两袋:150+70=220元
  农药:30
  播种收获:230元(多为人工撒播与水稻套种)
  人工:两个工300元
  合计:120+220+260=600+300=900元
  最少投入9万一百亩地
  3、综合分析:
  16.9万(水稻)+11.8万(小麦)=28.7万(理想毛收入)
  净投入:9万(水稻)+9万(小麦)=18万
  100亩承包金:8~10万
  合计收入:28.7万-18万-8万=4.7万
  以上为笔者根据当前我国黄淮海平原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做的具体分析。
  可以清楚的看到目前制约我们承包土地步伐的是机械化程度不高,人工太贵,农产品又便宜等等原因。
  笔者建议承包土地想赚钱就一下签够十年二十年的合同按照当前不变的价格把款付给农民,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土地资金没有增长,包地赚钱就是一种长线投资,回报率也会远远高于现有短线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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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发布功能全面升级答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 ......
你的问题中的“承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中的“承包”,你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属于此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你可以在承包地上建养殖场 ......
过去,各地在制订征地标准时,往往按地块来测算年产值,并由此确定年产值倍数,从而造成同地不同价等问题,损害了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 ......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还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管理你们村的土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而不是镇政府。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承租户与本村签订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外,包刮镇政府在内的其它任何单位或组织都是没有权利撤消或解除承租户与本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问题补充的回答:第一个问题:你的问题就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第二个问题:乡政府要征地,必须依照法制规定的以下征地程序征地:1:首先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2:由国土资源部门拟确认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这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这是法律中规定的“组织征地听证”的程序。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任何没有通过以上程序的都属于违法征地,根据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段的第二段落“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的规定,乡镇给与的终止合同通知是无效的,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乡镇应当承担本条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原文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起]
现阶段土地经营权以第四条政府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准。如果乙方强行霸占,土地经营权人可以报案,如果未违反治安管理法或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甲方可以起诉乙方要求返还土地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管辖法院为土地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收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标准:订立合同双方:——————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第六条不可抗力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第七条其它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县————乡————村————组(公章)代表人:————(盖章)乙方户主:————(盖章)————年——月——日订附件: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承包户姓名人口劳动力个,其中,全劳力个,半劳力个承包地段名称面积(亩)土地级别(亩)义务调整年度应交售粮(斤)其中交售棉花交售油料交售烤烟应上交金额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征粮购粮加价粮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年年年年备注年[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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