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中的房子在地震里毁了,地震房子倒了还要还贷贷款吗

解读:按揭买的房子因地震受损,房贷还要还吗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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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 地震中房屋倒塌还需要还贷款么?
重建需要再花钱买么?倒了的房子怎么办呢法律上 地震中房屋倒塌还需要还贷款么?比如在汶川,谁负责重建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银行不能再主张债权,理由如下: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对抗之。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一条就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很显然,地震就是是不可抗力,双方贷款合同自然解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二、因为借款人已经用房子做抵押,用于偿还贷款保证。”《担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同时第五十一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如果能够获得赔偿,当然可按《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但是因为风险太大,保险公司已经相继停掉了地震险。如果借款人没有投保地震损失的险种,借款人必然没有途径获得任何赔偿,那么银行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三、存在先例可依,即依汶川地震的处理方案处理,无力偿还的债务被核销。汶川地震后十多天,银监会就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核销借款人因地震无力偿还的债务。根据当时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除了房贷之外,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所以,笔者认为可依地震的处理方式参照处理。
还是要偿还银行贷款的.2因为房屋灭失,并没有免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仍要还贷.只不过从有担保的债变成的无担保的债,即使灭失了,他是产权所有人,属于有担保的债权.当房屋灭失之后,债并没有免除。3,房屋对于他来说,而银行与借贷人之间的借贷合同通常是银行先向开发商支付房屋全款,而借款人每月还贷。至于对借贷人来说,看上去是不利的,既要承受房屋灭失的损失又要偿还借款。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是有担保债权的抵押物与借款合同的中合同指向的对象,因此,还有债权的存在,没有优先权,借款人仍然需要还债,双方还有一个房屋的抵押合同,买房子之后买受人就要承受所有权转移的风险即房屋灭失的风险问题。房屋对于银行来说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如果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因此,房子没了,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银行人士解释,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是补充,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如果房子在,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谁来继续还月供,人没了。  像这种房子没了,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  人在房子没了,月供还要继续  国晖律师事务所韦用文律师解释,“如果人在房子没了、重建家园。”韦律师解释。  房子在人没了,房子变为遗产  对于人死了房子还在这种情况,韦律师解释,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不少网友疑惑,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该如何索赔呢?“房子损毁了。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四川省雅安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是雪上加霜
开发商肯定要承担!!!你想捞国家的钱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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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废墟,还要继续还房贷吗?答案是
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废墟,还要继续还房贷吗?答案是
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牵动着人们的心。
截至8月9日22时10分,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已致19人遇难(其中游客6人,本地群众2人,未查明身份11人),受伤人员增至343人(重伤13人,其中危重2人)。
近日,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网友疑惑:按揭中的房子若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更具体地说,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
抗震救灾最新进展
①截至目前,地震已致19人死亡,其中包括6名游客,遗体已转运至当地殡仪馆,另有343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
②经核查已排除火花海有堰塞湖情况;
③截至昨日17时,灾区滞留游客基本转移完毕,共转移疏散超过6万人;
④九寨沟县17个乡镇1680户房屋受损;
⑤军方出动直升机运输机参与救援;
⑥中央财政拨付的1亿元救灾资金、四川省财政拨付的0.5亿救灾资金、阿坝州财政拨付的0.5亿救灾资金已到达灾区。
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废墟
房贷还要继续还?是的!
有人新买的房子,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化为乌有。有的刚付完款却还没交房,有的刚拿到钥匙却还没交完款……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一种声音认为,银行贷款不用还了。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房子私有的,发生在国家土地上的地震毁坏了咱家的私有财产,理应由国家来赔偿。
另一种声音则表示,银行贷款照样得还。就好比借人家的钱去投资买猪,突然爆发一场瘟疫,猪死肉烂、血本无归但也不能欠钱不还。
这一话题在问答平台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截至发稿已有1100多个回答。
对此,昨日(8月9日),记者在走访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后,也在该问题下给出了答案: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这是因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华夏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第四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在该回答下方的评论区,许多网友表达自己的看法,总体而言支持和反对的声音皆有。
不按揭的房子若在地震中损毁
谁来承担后果?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不涉及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如果在地震中损毁、灭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后果?
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
据西部网-陕西新闻网报道,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由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等退还给购房人。
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的,则应当由购房人自己承担后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小编注意到,近年来每当地震灾害发生后,都会出现类似文章开头提出的讨论,而银行与专家方面的看法大体一致。
而在前几年的讨论中,也有业内的声音表示,当受灾群众面对着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房贷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的。
此前也有国家发布特殊政策的先例,比如:
日,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人们有了办法
不过,小编注意到,情况自去年起发生了变化,人们有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可抗力”风险的办法——巨灾险。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日,住宅地震共同体正式成立,由国内40余家保险公司自愿组成。
日,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选择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酝酿多年的全国性巨灾保险制度终于实现破局。
日,住宅地震保险在全国正式全面销售,当天即有20家共同体成员公司出单,生效保单数量超过1000笔,覆盖了大约30个省级行政区的260个地市。
日,住宅地震保险运营平台在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上线,统一平台运营,大幅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并且为建立巨灾数据库奠定基础。这一平台的上线,也标志着住宅地震保险制度的运营环境初步建立。
据此前媒体梳理,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的主要内容包括:
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运行初期,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
保险责任:
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上述标准基本涵盖较严重的地震灾害,能够保障投保人房屋所面临的主要地震风险,符合巨灾保险的应有内涵。
保险金额:
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条款费率:
运行初期,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为主,费率主要结合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保险理赔:
运行初期,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制定的国家标准,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统计数据显示,自日以来,住宅地震共同体共为近150余万户居民提供了超过670亿元的风险保障。个人投保的用户更多来自云南、山西、山东、安徽、广东等地震多发或沿海地区。
《中国保险报》在8月3日的报道中称,除了消费者自发购买,地方政府也在行动。日,河北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正式签约,为张家口134万户城乡居民提供地震风险保障482亿元。张家口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在住宅地震保险制度框架下,由政府全额出资、区域统保的城市。
以下是小编在部分保险公司网站检索“地震保险”后得到的结果。尽管保障项目多为财产损失,并不直接涉及“房贷”本身,但如果投保人面临“房塌了还要还贷”的情况,按照规定,银行可以通过实现贷款人因房屋毁损得到的保险金优先受偿。
△中国人民保险相关保险产品截图
△平安保险相关保险产品截图
可以看出,尽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中的住宅地震保险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构筑起防范地震风险的防护网。而随着巨灾险的不断发展,相信未来人们谈起上述话题时,也将轻松一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看点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看点联系。近日,四川九寨沟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不可避免的,由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网友疑惑:地震中房屋受损或倒塌会得到赔偿吗?怎么赔偿?按揭中的房子若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一、地震中房屋损毁,会得到补偿吗?
房屋损毁,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
1、政府和社会援助
根据&防震减灾法&第41条&当地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破坏,统筹规划,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要求,政府有责任搞好救灾重建工作。
2、商业保险赔付
购房者在办理新房按揭的同时,需强制缴纳一部分保险金,这部分保险金就是为了防止不可抗力对房屋发生损害后减少损失的,但是是为了减少的损失。即地震了,房屋损坏了,就不必再支付按揭款,而转由保险公司还给开发商。
但是如果是全款买房,或者购买的,一旦发生大地震,房屋损坏,损失完全由个人承担。
友情提示:
家庭财产保险,是为居民或者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火灾、爆炸、雷击、冰雹、龙卷风、等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的,可以获得赔偿,但是因地震造成房屋受损的,无法得到赔偿。
二、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房贷还要还吗?
更具体地说,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有人新买的房子,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化为乌有。有的刚付完款却还没交房,有的刚拿到钥匙却还没交完款&&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一种声音认为,银行贷款不用还了。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房子私有的,发生在国家土地上的地震毁坏了咱家的私有财产,理应由国家来赔偿。另一种声音则表示,银行贷款照样得还。就好比借人家的钱去买猪,突然爆发一场瘟疫,猪死肉烂、血本无归但也不能欠钱不还。
然而从法律层面上说,房贷还得继续还。
一般来说,自然灾害后房屋倒塌了,借款人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的贷款。这是因为,根据《法》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与银行之间是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与银行签订的是合同和借款合同,即使房屋损毁,抵押物灭失,借款合同依然有效,不能作为借款人不还贷的理由。
根据国际经验和实际情况,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抵押物(房屋)毁损,贷款人失踪
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2、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不幸丧生或失踪,有继承人
自然灾害后,若房屋存在,但贷款人不幸丧生或失踪,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将被列为遗产。若有继承人,则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可查看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借款人的其他财产偿还。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3、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不幸丧生或失踪,无继承人
自然灾害后,若房屋存在,但是贷款人不幸丧生或失踪,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将被列为遗产。若没有继承人,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房屋),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4、抵押物(房屋)尚存,贷款人也在
房屋存在,贷款人也在,则需要由借款人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并且,从实践来看,汶川地震后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一些政策性的解决。比如:
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日,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不涉及按揭贷款购买的如果在地震中损毁、灭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后果?
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由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等退还给购房人。
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的,则应当由购房人自己承担后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而在前几年的讨论中,也有业内的声音表示,当受灾群众面对着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房贷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的。
此前也有国家发布特殊政策的先例,比如:
日,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不过,情况自去年起发生了变化,人们有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可抗力&风险的办法&&巨灾险。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日,住宅地震共同体正式成立,由国内40余家保险公司自愿组成。
日,保监会、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选择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酝酿多年的全国性巨灾保险制度终于实现破局。
日,住宅地震保险在全国正式全面销售,当天即有20家共同体成员公司出单,生效保单数量超过1000笔,覆盖了大约30个省级行政区的260个地市。
日,住宅地震保险运营平台在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上线,统一平台运营,大幅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并且为建立巨灾数据库奠定基础。这一平台的上线,也标志着住宅地震保险制度的运营环境初步建立。
统计数据显示,自日以来,住宅地震共同体共为近150余万户居民提供了超过670亿元的风险保障。个人投保的用户更多来自云南、山西、山东、安徽、广东等地震多发或沿海地区。
《中国保险报》在8月3日的报道中称,除了消费者自发购买,地方政府也在行动。日,河北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正式签约,为张家口134万户城乡居民提供地震风险保障482亿元。张家口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在住宅地震保险制度框架下,由政府全额出资、区域统保的城市。
从个人角度看,如果你家处于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确实得提高一些风险防范意识,比如购买保险转移风险。一般的家庭财产保险对于地震、海啸等不可抗的自然灾害是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的,不过现在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专享的&地震保险&,尽管保障项目多为财产损失,并不直接涉及&房贷&本身,但如果投保人面临&房塌了还要还贷&的情况,按照规定,银行可以通过实现贷款人因房屋毁损得到的保险金优先受偿,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地震带来的损失。
可以看出,尽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中的住宅地震保险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构筑起防范地震风险的防护网。而随着巨灾险的不断发展,相信未来人们谈起上述话题时,也将轻松一些。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人类至今尚未完全认识地震成因及其孕育过程,也还没有找到完善的预报方法。灾难一旦发生,生死存亡就在瞬息之间。所以,日常生活中应当学习、掌握应急避震知识,万一遭遇强震,就能减少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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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众多房屋成为危房。新华社发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据参与救援的空军官兵称,震中区域大约一半房屋都倒塌了。不少网友疑惑,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正在还贷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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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地震倒塌贷款还要还吗 律师称不应催收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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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据参与救援的空军官兵称,震中区域大约一半房屋都倒塌了。不少网友疑惑,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正在还贷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又该由谁来继续承担月供?
  昨日,新浪微博就这一话题发起了讨论,截至20时,共4977名网友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果显示,93%的网友均认为“房子都没了,还要还什么房贷啊”,仅有7%的网友认为“房子是没了,但人还在就不能停止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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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众说纷纭。昨日下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杨在明表示,虽然民众普遍从情感上无法接受“房没了还要还贷”,但依据法律规定,房屋灭失后,用益物权转化为债权,还是需要还债的;如果借款人不在了,需要由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支付的,超出部分,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做呆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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