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图中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到底写的啥?最近要买保险,不知道这次看医是否会影响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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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时没有如实填写健康告知,理赔时会拒赔吗?
导读: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并非尚方宝剑,最大诚信原则是整个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如果存在故意欺满,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一切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推出线上便捷投保的模式,客户在PC或手机上即可完成投保,方便、简单、快捷。但在这个过程往往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健康告知】问卷会被忽视。或许会有人说:健康告知没有什么大问题啊,即便是以后可能会产生理赔纠纷,那打官司不就好了嘛,再说了不是保险法上有个【两年不可抗辩】吗?两年内保险公司没发现我身体就问题不就完事了?要知道,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并非尚方宝剑,最大诚信原则是整个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如果存在故意欺满,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一切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也别听一些号称“保险老司机”的忽悠,未来若发生理赔纠纷,可是你自己的事,跟他可没太大关系。下面就来说说,为什么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以及未如实填写可能面临什么后果。一、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是在保险中通常所说的:“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体现为【告知】和【说明】。1.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公司要履行“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拟定者,对于合同条款有更多的决定权和解释权,如果不把合同的条款清晰地告诉投保人,那么投保人也很难判断自己是否适合购买该款产品,以及以什么样的条件来购买保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就必须把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以及注意事项全部告诉投保人,并且就除外责任部分,必须着重讲解,以致投保人清楚明了。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的方式有两种: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一般只要求保险人做到明确列明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我国则对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的方式采用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要求保险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不仅要明确列明,还要明确说明。意思是:如果保险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就免责条款并没有做【明确说明】的,则可以视该条款无效,但合同有效。2.对投保人而言:投保人要履行“告知”义务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是最为熟悉的,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不把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以及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关于被保险人的重要事实和因素真实可靠、毫无保留地告诉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很难判断是否能够接受投保、以什么样的方式接受投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保人需要将被保险人的实际健康状况、就诊记录、体检结果等告知保险公司或者其代理人,体现在投保操作中,就是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书】在《保险法》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有的同学会说:下面不还有一条吗?“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就是上面提过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具体的解释说明我在下面的第三部分会详细说)二、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我们购买保险,是为了做风险转嫁。而保险公司也并非是慈善组织,并不是所有的投保都会无条件接受。在接受投保申请时,会对被保险人的风险做评定,然后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用风险管理来解释保险公司的行为:1、第一步-风险识别:接受投保申请时,要求填写【健康告知问卷】,其中涉及到的信息有:MBI指数(身高、体重比),是否有发生过某些疾病,是否有过某些症状,过往的就诊记录、体检结果,以及职业类别、收入状况等。2、第二步-风险评估:对于收集的信息,通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就相关信息做核保,并考量其是否对被保险人未来的健康状况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是否存在逆选择的倾向。3、第三步-风险规避、损失控制:对于核保结果达不到承保标准的人群,会选择适用的风险管理对策进行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例如:除外承保、加费承保、拒保。三、未如实告知有什么后果?我们先来说说出现“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一般都有哪些?因为每种不同情况下的不如实告知都会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1、投保人自己的故意行为:(1)故意隐瞒病情投保,且投保两年内申请理赔的——拒赔且不退还保费&(2)故意隐瞒病情投保,超过两年申请理赔的。2009年保险法修改生效的这个不可抗辩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对促进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有深远的意义。但是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也绝不是带病投保的利器,并不是只要熬过了2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存在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那到底哪种情况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呢?这里面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告知的内容或者疾病(简称A)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简称B)是有区别的。A往往是一些轻微的疾病或者症状。B则是重大疾病,许多重疾离死亡不远了。只有发生B时,保险才会赔付。比如乙肝病毒携带属于A,而肝癌晚期属于B。如果不能理解上述概念的区别,就很难理解下面的几种情况。 然后要区分三种情况:1、 A没有告知,不管是什么原因没有告知,有些小病、症状或者不良生活习惯慢慢演化为B。只要确诊B时即保险事故发生时离合同成立已经过了两年,肯定要赔。 立法规定已经很明确,这种情况下,法律和保险业界争议并不大。2、 A没有如实告知,但实际上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有B了。患有B表明保险事故在投保时已经发生。患有这类重大疾病,不可能不治疗,投保人基本心知肚明。其故意的心态比较明显,这种情况就不能机械适用两年抗辩期了,否则就是变相鼓励恶意骗保行为。3、 A没有告知,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发生B,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并解除合同。但有的投保人基于各种原因,会拖延到两年后去理赔。比如日投保,而日发现患有B,治疗半年被保险人死亡。家属早就拿了相关的诊断材料,但一直等到日之后再去提交给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希望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不诚信也是比较明显的。另外保险合同中往往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多少天应提供理赔材料,故意拖延提交理赔材料,也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的保险理赔难以得到支持。2、因为投保人的过失导致的未如实告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通俗的说就是:拒赔,但退还你的保费(1)很多客户是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的病史,或搞不清楚自己的疾病的。(2)互联网投保,很容易忽略告知问题。线上投保链接呈现的内容往往都比较简单,目的是让投保人方便、快捷投保。而稍微不注意则会忽略要做告知,或者是自身没有保险专业常识,看不明白告知询问的问题,以至于带病投保、次标准体投保。3、由于保险销售人员急功近利,销售误导:这里就不得不先诟病一下目前中国的保险销售制度-“代理人制”,700多万代理人支撑了中国高速的保费增长,但是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在这种制度下,保险代理人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生存要靠销售佣金。许多代理人入行,往往是利用完朋友圈资源后就无以为继。这样残酷的生存环境,导致为了签单成功,没有尽职尽责地介绍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提示相关的风险。很多情况下保险代理人为了做业务提佣金,没有向客户提示【健康告知书】的重要性,或者跟客户说我回去帮你填,或者说不要填有某种疾病否则通不过核保或者要费率上浮。很多投保人很天真地享受“顾客是上帝”的感觉任由业务员帮他勾选“无”,最后理赔被拒,诉讼也很难。因为投保人无法讲清楚当时是他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还是业务员乱填的,尤其是投保人在合同底部往往都手写好“我完全清楚了解了保险合同,***”等字样。这一点,保险业远不如银行的理财产品,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签署时规定要有录音录像,有时能够证明签约过程。总结与思考:虽然有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的保护,但小编还是建议投保人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不要带病投保。理由如下:1、 许多疾病,如果有明显征兆再去投保,不到两年期满保险事故极有可能就会发生。疾病不是你想控制就控制的。2、 许多保险公司,卖给你投保人的只是一年期的重疾险,第二年根据风险再决定是否续保。一年期的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相当于被架空。3、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越来越多的不实告知行为,未来一定会想办法增加核保要求和投保限制,甚至会提高费率。归根结底还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所以小编的理解是:诚信,是一切商业行为的基石,保持诚信会极大地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我们保险的目的还是为了预防未来未知的风险,为了让保险能够更好地发挥本来应有的作用,请保险人【明确说明】,请被保险人【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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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警醒 | 医保套现贪小钱?影响理赔是大钱!说说医疗理赔的那些坑-ZAKER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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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医保套现内幕揭露相信不少人都看到了南都暗访的医保套现新闻。据南都报道,有不法分子活跃于深圳的公立三甲医院附近,与医院医生合作,从事社保卡套现服务。其实呢,南都这个新闻,说新也不新了。医保套现这条灰色产业链,这年头谁还不知道啊。许多三甲医院的周边,只要稍作留意,就会发现有不少 " 闲散人员 " 在发传单。其中,就有医保套现服务的业务员。流程呢,大家其实也都大致清楚,无非是到医保定点医院通过正常挂号程序,找到合作医师,伪造病历和处方单,在医院或药房开药,拿到药品后迅速分销并返还一定的现金给客户。作为一个灰色产业,薅的又只是社会主义羊毛,我们这群吃瓜群众,也就看看过去啦。2、医生唯利是图?!只是呢,这医保套现新闻一出,深圳卫计委迅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3 名医生涉嫌医保套现,已分别被所在医院暂停处方权,停职配合调查了。这些个别的医生,怎么可以为了这点钱,就昧着良心开药单,把健康的小伙子诊断成乙肝、骨关节炎?这病历万一留底了,小伙子就业、买保险可能就面临一些困难了吧?讲到这里,可能有人要跳出来喊冤枉了。" 没有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为了给大家减少损失,我们还得根据各位的年龄,竭尽脑汁想些符合的病症,防止出事,断了大家的路子。"据南都记者的暗访,医生还当着患者的面,苦口婆心的说:" 慢性肝炎,就算是小三阳,还可以说是遗传,但多了就不好说了。下次年纪小的,就不要开这么多药了。"3、套现需求旺盛原来,没有这种服务,可能意味着医保卡内的钱自己分文都拿不到,所以虽然套现服务费用高,不少人还是会寻求这种服务。多数急于套现的人,都是即将换城市缴纳医保的务工人员,虽然医保可以转移,但很多地方却不接受医保内的余额。众所周知,社保内的钱,一部分来自单位,也有一部分来自自己的工资。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说没了就没,搁谁谁干呢?于是,与其全部打水漂,索性给别人挣点,自己呢,也不至于落到一分钱都没有。归根到底,总归是这套医保制度的设计上存在些问题。如果不是转移医保,里头的余额无法转移,又会有几个人喜欢把救命钱打个折扣变现呢?如果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套现的需求,又哪来那么多 " 闲散人士 " 投入这行业呢?按某业务员的说法,"(生意)多的时候,有的人靠套现一天能纯赚上万元。咱们做这一行,都是靠实力。过两天天气热了,我们贴那个单(小广告),头皮都晒黑,冒着风险,城管抓到还要处罚。"所以医保套现这个事,除了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还是要摸清主要矛盾,解决人民的需求啊。不然到头来既让国家蒙受损失,也让社保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更让我们挪个城市就得套现,到头来还找来一堆麻烦事。例如投保被拒、理赔被拒。媒体就曾报道有人因为医保卡中有购买心肌梗塞药物的情况而被保险公司认为是带病投保,拒绝理赔。所以为了套现而被医生 " 诊断 " 出各种慢性疾病,到头来可能会得不偿失。真要得了什么病得住院,社保没钱刷了,又没有保险能理赔,这该怎么办。所以,我们也要看清利弊,不能为了一点小钱,而失去了该有的保障。当然,社保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自费药无法报销、报销比例有限制等等。对于有社保的人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购买额外的医疗保险补充来覆盖这些不足;而对于没有社保的人来说,商业保险更是大家的必要保障。4、聊到这里,也顺便讲讲医疗理赔里的那些坑父母那一代人对保险总是有深深的偏见,总觉得保险公司是坑钱的。一来是因为很多传统的保险推销员素质普遍不高,各种电话推销,忽悠人买各种性价比低佣金高的产品;一方面很多人认为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各种资料审核,很可能最后赔偿的金额和想象中大相径庭。保险公司真的理赔难吗?据 CCTV 报道,2016 年一整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3.1 万亿,赔付总额 1 万亿的。可见,保险公司并不是拒赔,正相反,积极地理赔态度能让保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可以说是品牌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但我们确实又常常听到周围人说买了 XXX 保险,得了病却没赔多少钱。究竟这是怎么一回事?那我就和大家聊聊医疗险中理赔难的那些事。1>医疗险理赔究竟难在哪儿?很多人谈起医疗险理赔就叹了一口气,确实相比较重疾险的确诊即给付,意外险的普遍无等待期,医疗险因为涉及到各种报销理赔资料以及是否等待期出险的问题显得无比麻烦。等待期出险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等待期的设立主要也是为了预防有些人带病投保、骗保的事情,可以帮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既往症拒赔既往症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就已发生的意外伤害或出现的健康问题。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在条款中声明不保障既往症,主要也是为了降低风险。因此有既往症的同学一定要记住,既往症保险公司是不会保障的,因此投保前一定要注意这一点!非指定医院就医很多医疗类的保险产品会对就医的医院资格有限制,比如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沟通中,发现很多用户生小病时经常会选择一些社区医院。这些社区医院虽然很方便,并且经常在名字中标注是某某人民医院附属社区医院,但往往这些社区医院并不属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因此,在这里也提醒各位,一定要注意保单所规定的医疗机构限制,尽量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免出现拒赔的情况。保险事故与保险责任不符在研究各种理赔案例的过程中,发现保险事故与保险责任不符也是很多理赔拒赔出现的经典原因。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分为意外险、健康险和寿险。生病是属于健康险的一种,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里。病历错误病历在医疗保险的理赔中是很重要的,基本上每个医疗险的理赔都需要病历资料。如果病历出错就很可能导致理赔失败。常见的病历错误有两种,一种姓名、年龄等个人资料的错误;还有一种就是疾病的描述错误。后一种情况中有一个问题大家可能经常容易忽视:很多人在看病向医生描述症状发生时刻时因为遗忘或者不注意会描述错误。在病历出错时,大家可以去医院找到主治医生进行修改,并盖上医生的公章以示证明。毕竟保险公司都是要核实病历进行理赔的,大家在看病时也要多多注意。2>医疗理赔应该注意啥?资料齐全首先资料齐全是最重要的了。医疗险的理赔需要身份证明、病历、发票、发票明细等资料。身份证明一般是用身份证,对于一些刚出生的宝宝没有身份证的可以用户口本、出生证(出生证需要带附联)。同时需要附上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证明,一般是用二代户口本、常驻人口登记表或是居委会证明来进行关系证明。发票和发票明细是不同的票据,发票明细是写明每项检查的具体名称的票据,而发票则是需要在页旁标有收据联或发票联的正规票据。病历应该是大家都清楚的东西,值得一提的是住院病历一般需要在出院 10 天后拿,并且必须要有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明确保障责任买保险前认真总结自己的需求,主动去了解不同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范围。买保险时遵守投保流程每个环节的要求,涉及健康告知的诚信告知,涉及签字确认的,一定要看清楚确认的内容。分清医保报销和非医保报销基本所有的医疗险理赔在理赔过程中都是需要减掉医保已报销范围的。如果是在刷医保卡时已经直接扣除了费用,那就只需打印发票的分割单或结算单就好。如果不是,则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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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经2小时前网上买保险的时候,都需要自己如实健康告知。许多人有疑问,保险公司怎么知道我是不是如实告知?如果投保后检查出健康告知所列病症,算没有如实告知吗?最后可以理赔吗?我们在投保人身保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好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一般的结果有:正常承保、单项免责承保和拒绝承保等等。出现理赔情况后,如果保险公司对理赔事项有质疑,首先会查询社保卡,看看就诊记录:开过什么药、做过什么手术。其次,保险公司还会去体检中心调出体检结果,从各大医院调取病历记录。如果发现投保时没有告知重要事实或者告知不实,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为了不给未来索赔埋下隐患,我们确实应该对身体“已知”的任何情况都如实告知,别把保险变风险~文章转自微保,告知更多网购保险同我一样抱着侥幸心理的人!
2楼 &14天前
又涨知识了?
3楼 &14天前
涨姿势!完了,恐惧中,我的医保卡天天用来给老爸老妈买药,没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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