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分割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 文章内容
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 分享者:秋日私语 发布时间:
结婚是件美好的事,但是有时因为感情等一系列原因不得已的时候大家会选择离婚。离婚涉及的问题很多,除了办理离婚手续,还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甚至会引起财产的纷争。对于个人投资收益来说,这部分资产产生的离婚纷争更为突出,那么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介绍。一、离婚后个人投资收益怎么分割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二、离婚知识产权收益怎么分割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以此标准相统一,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以上内容详细讲述了离婚后的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原则的内容,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问题相对复杂,对于个人投资的收益,都想占为己有。但是不是随心所欲的占为己有,这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个人投资收益根据情况不同,归属问题也不同。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企业代办服务平台律师。
本文标题:
本文地址:
声明:此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该文章系网友上传分享,若未进行原创声明,则表明该文章系转载自互联网;若该文章内容涉嫌侵权,请及时向企业代办服务平台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
不少夫妻会因为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其他因素而选择离婚,结束双方夫妻关系。离婚就面临着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些有房产证的夫妻还要进行房产分割,那么双方协商好房..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其实都是一样的,并没有区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只要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做出分割。那么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
如今有的男女在再婚之前就拥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屋,那么要是再婚再离婚的话,此时再婚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呢?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考虑,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
离婚夫妻如果无法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不能协议离婚,而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官来进行判决。这就需要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接下来企业代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但是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他们各自在民政部门的信息是未婚,我们把这样的情况称为同居,当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
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双方可以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对于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
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现代社会的离婚率也逐渐上升, 二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再婚夫妻在结婚前一般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房产,那么这些在再婚夫妇再婚之后..
热门关注排行
大家感兴趣的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论夫妻离婚时共财产的分割.pdf 4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我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获
得者均须向南开大学提交本人的学位论文纸质本及相应电子版。
本人完全了解南开大学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的管理规定。南开大学拥有在
《著作权法》规定范围内的学位论文使用权,即:(1)学位获得者必须按规定提交学位论文(包
括纸质印刷本及电子版),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研究生学位论文,
并编入《南开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为教学和科研目的,学校可以将公开
的学位论文作为资料在图书馆等场所提供校内师生阅读,在校园网上提供论文目录检索、文
摘以及论文全文浏览、下载等免费信息服务;(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南开大学向教育部
指定单位提交公开的学位论文;(4)学位论文作者授权学校向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和中国学
术期刊(光盘)电子出版社提交规定范围的学位论文及其电子版并收入相应学位论文数据库,
通过其相关网站对外进行信息服务。同时本人保留在其他媒体发表论文的权利。
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期限内不向外提交和提供服务,解密后提交和服务同公开论文。
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校图书馆网站:http://202.113.20.161:8001/index.htm。
本人承诺: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在南开大学学习期间创作完成的作品,并已通过论文答辩;
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本论文的内容一致,如因不同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负。
本人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授权书签署一式两份,由研究生院和图书馆留存。
作者暨授权人签字: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信息
论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T2009098答辩日期
学历硕士口 硕士专业学位口 高校教师口 同等学力硕士√
院/系/所
Email Kristybaby@163.com
通信地址(邮编):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西青区民政局
是否批准为非公开论文
注:本授权书适用我校授予的所有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由作者填写(一式两份)签字后交校图书
馆,非公开学位论文须附《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
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
何他人创作的、己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
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学位论文
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
根据南开大学有关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作者本人申请
和相关部门批准方能标注。未经批准的均为公开学位论文,公开学位论文本说明
口限制(≤2年)
口秘密(≤10年) 口机密(≤20年)
审批表编号
限制★2年(最长2年,可少于2年)
秘密★10年(最长5年,可少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刘琬琳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我的位置: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发布日期:&&& 作者:
一、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共同生活中总会为了生活经营一些项目,或者进行某些生产活动,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样一些通过生产或经营获得的收益,不论是夫妻双方哪一方实施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近年来新起的一项家庭收入来源,夫或妻一方通过写作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进而取得经济利益,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继承或者继承遗产时被指定的受益人仅是夫或妻其中一方时,该财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夫妻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补充性规定,适宜生活的不断变化和补充法律中漏掉的部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关系着离婚后个人所得的经济利益,所以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在法律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在财产分割方面,就会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
&&婚后为了家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可能夫妻中的一方会选择利用家庭的进行投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家庭的收入。很显然日后离婚,也会涉及到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1、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二、公司的出资离婚时怎么分割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二)十六条规定: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虽然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但这里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有的可能是一方在婚前就进行了投资,那么此时只能就婚后投资收益要求进行分割。当然,若是婚后进行的投资,那么此时不仅投资的收益可以要求分割,对投资所使用的本金也是有权分割的。延伸阅读:
该文章整理时间“ 01:55:16”,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7年!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本内容由律师365网与刘婉芬律师联合整理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律所: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江阴市
擅长婚姻家庭
律所: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财产分割法律百科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又包括哪些内容,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呢?
地区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6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最新法律百科
最新法律知识
财产分割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060律师在线
2222今日解答
阅读本文耗时:
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未收益财产分割--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未收益财产分割
我现在跟我的老公正在办理的手续,但是我们对财产不是了解,咨询离婚未收益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河南&
|解答问题:37983
1、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增加的收益部分可以要求分割。&&&&&&&&2、离婚未收益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显然,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再次分割,所以,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增加的收益,当然也可以要求再次进行分割。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青海&西宁
|解答问题:33104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离婚后增加的收益应为共同财产的收益,也需与未分割的财产一同分割。&&&&&&&&&&
无锡离婚律师
律所: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婚姻家庭
律所: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江阴市
擅长婚姻家庭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离婚法律百科
夫妻如果想要离婚各自生活的时候,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说到离婚,大家知道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吗,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律师365小编下文告知大家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以及相关知识,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离婚相关知识
离婚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