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是不是先还抵押人,我男朋友欠债债房产是不是先还抵押人

一个人欠了不少钱,银行的,私人的。他有一个房子没抵押,那么还钱的时候那个没抵押的房子能不能优先还私_百度知道
一个人欠了不少钱,银行的,私人的。他有一个房子没抵押,那么还钱的时候那个没抵押的房子能不能优先还私
银行的。他有一个房子没抵押,私人的一个人欠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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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申请对该住房产产权经行冻结查封,这样谁申请冻结债务人住房,是你先下手,谁先起诉,谁优先得到赔偿!你可以起诉债务人
不是必须先偿还银行的之后才能轮到个人的吗?
你看一下你的提问。你说住房没有抵押,这时前提。既然没有办理住房抵押,当然谁申请冻结该住房,谁优先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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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人 抵押物是房产证
我借钱给人 抵押物是房产证 但是没有登记房产抵押手续 现在房产证在我的手里 请问是否起法律效益或该用什么方法来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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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你们是否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当初你们是否登记你为抵押权人,当初你们是否在他的房产证上注记????不好意思,我看错了!首先,《房产证》是可以作为欠债的抵押物的,但作为款项授予人,应要求借款人立下借条,明确借用的金额及还款时间、方式,如出现有抵押物的,需列明以何物作为该次欠款的抵押物,方能作为民事诉讼的书面证据,否则,授款人是无法向借款人追讨相关的借款。另一方面,即使立下抵押房屋的字据,产权人仍能...
当初你们是否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当初你们是否登记你为抵押权人,当初你们是否在他的房产证上注记????不好意思,我看错了!首先,《房产证》是可以作为欠债的抵押物的,但作为款项授予人,应要求借款人立下借条,明确借用的金额及还款时间、方式,如出现有抵押物的,需列明以何物作为该次欠款的抵押物,方能作为民事诉讼的书面证据,否则,授款人是无法向借款人追讨相关的借款。另一方面,即使立下抵押房屋的字据,产权人仍能通过上述的方式将房屋出售的,因此,如果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还是应三思而后行,即使手中掌握住对方的《房产证》也未必有用。其次:你的问题属于抵押问题,抵押属于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抵押物权效果的,从你的信息看,应该是没有登记的,那就是房产没有进行抵押,你的借贷还是普通借贷(无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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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还不上,债主是否需要欠债人抵押的房子
主要内容:原告小张、被告小吴是朋友关系,二被告是夫妻关系,被告分别于日、日向原告借款30万元131,500元,原告按照被告小吴的要求将部分借款转到指定帐户,剩余借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被告。被告小吴为原告出具了借据以及收条,并且约定每月按2%计息。2015年2 月7日,原、被告就上述30万元借款签订了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 年2 月7日至2015 年8月7 日,被告将其所有的房产抵押给原告,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5 年8 月6日,原、被告就上述131,500 元借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日至日。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审判结果: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小吴夫妇于2016 年12 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小张借款本金人民币431,500 元及利息(其中: 第一笔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 元,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5 年1月17 日至该笔借款实际给付原告张鹤之日止; 第二笔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131,500 元,按同利率2%计算,自2015 年4 月14 日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双方无其他纠 纷。案件受理费4782 元保全费3403元,由被告小吴夫妇共同承担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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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惟一住房可执行 利好房产抵押P2P平台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刘泽先 岳品瑜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规:对于欠债人的惟一住房可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显示,对于欠债人的惟一住房可以执行。相关机构纷纷表示,新规的出台将令更为安全,的违约风险相对降低。 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缺失,欠债人抵押住房获得贷款后,如果住房属于欠债人的惟一住房,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考虑,往往一律不予执行,但是这种现象遭到了很多金融机构的强烈反应。 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是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惟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这将对整个房产抵押市场形成较,特别是银行借款和借款多采用房产抵押模式。
对于从事房产抵押类业务的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个。 一位银行士说道,此前规定有一定的漏洞,对于银行而言,目前已经占到银行总贷款的40%,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和中广泛采用。如果出台这一政策,将更有利于,减少借贷人的违约风险。 从事房产抵押类平台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前就有对惟一住房问题表示过担心,和信贷会根据借款人出具的一系列资料审查借款人资质,对于只有一套房产的给予谨慎评估,尽可能地增加其他担保措施。现在最高法的最新政策出台,将对借款人的威慑力更大,避免恶意抵押等情况发生,并对抵押房产的处置更具有合法操作性和法律的保护,也可以说明房产抵押更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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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死!这年头民间借贷谁还走法律强制执行啊??玩的都是他项(部分地区只做一拆)+房屋全权委托公证(把借款做成购房定金)+房屋买卖公证,要保证公证中的受托人在不通知原房屋产权人的情况下直接就可以把房子过户,不懂的看看我的原创贴《民间房产抵押借贷,房子说过户就过户、说收就收,你信吗?
流动性好的资产抵押或质押是保证借款安全的重要前提。就现在的借贷市场来说,只要资产在控制之下,安全性就在于资产的变现能力,票子(股票)远好于车子,车子远好于房子。所以股票质押借款实际上是相当优质的借款。而房子在目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里,实际上是变现能力最不好的资产。
支持,但房产处理起来还是太慢了
很好,流动性加大!
比较合理,对经济发展有好处
对于老赖,应该送入劳改农场。
早就应该这样了。
借钱就得按照合同及时还钱。还不起就别借。对付老赖决不能手软。
流落街头的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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