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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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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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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排忧解难、争先进位、建市民满意市政”为目标,促进市政建设维护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以南三环长安路立交为代表的一大批市政重点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为全市“缓堵保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xx年,我局共承担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18.22亿元,完成投资19.4亿元,占计划的106.5%。其中建设项目计划15.59亿元,完成16.15亿元,占计划的 103.6%。重点项目建设计划6.66亿元,完成10.2亿元,占计划的153%。
(一)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20xx年,我局面临重点工程项目集中、续建项目较多的形势,不断探索管理模式,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完成。实行了“领导包抓负责制”,进一步明晰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片区包抓重点工程,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出谋划策;加强市区联动对接,年初计划下达后,由贺简政局长带队,主动深入各区、开发区,对接项目,沟通资金,协调征迁进度,加大现场调研和综合协调力度,有力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以考核为抓手,以竞赛促建设,开展了各类劳动竞赛,同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任务超额完成。
二是细化目标,分解任务,重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年初,局综考办便将全年综考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根据阶段进度进行多次督查。全年共完成西铜高速南段、南三环-长安路立交、东风路灞河桥主体工程等19项重点工程,为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改善局部交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城市其他道路工程进展顺利
东门立交、环城南路综合改造、长乐路综合改造等30项工程正按计划稳步实施,资金和形象进度均达到年度建设目标,龙钢大道等其他5项工程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玉祥门立交、西铜高速南段等20项工程质量达标,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三)排水管网工程有力推进
计划投资58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676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15.1%。完成了配合二污二期、四污二期建设的25项工程。大庆路、东元西路、阳光大道、未央湖北路等4项污水管道工程已全面完工,为实现“十二五”期间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架空线缆落地与通信管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先后完成丈八北路南段、崇业路西段等40条道路的架空线缆落地;对幸福路、长乐路等61条道路共计140公里的架空线缆实施了整理、归顺,充分美化城市空间环境;完成55公里通信管道建设,并与联通、移动等运营商签订16条道路通信管道销售合同,在销售运营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建设有力、管理到位、缓堵保畅工作扎实推进
20xx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抓缓堵、惠民生”的整体部署,我局加快“缓堵保畅”改造项目进度,大力推进交通节点工程建设。计划投资3.36亿元、完成4.58亿元,完成率为136.3%。
一是道路交叉口和公交港湾改造项目全面完成。自2月18日完成第一批25项交通缓堵改造项目以来,共计完成4批133项任务,对西延路、丰庆路等城内主要拥堵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造,新建朱宏路-凤城二路十字人行天桥等人行过街设施10项,有效缓解局部拥堵现状,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是交通节点工程建设进展加快。根据《xx市20xx年度缓堵保畅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我局承担的缓堵保畅项目共24项。东门立交、环南路综合改造等项目陆续开工进展顺利,建成后将充分改善一环路交通现状,在保持古城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实现区域路网立体化。
三是严格道路挖掘占用审批。以“还路于民、让路于车”为宗旨,以日进度为标准,加强对主要道路挖占申请核查,与所有挖掘施工的单位签订了缓堵保畅承诺书,实行新的挖掘修复收费标准,对顶管和定向钻企业实行备案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全年共对820个施工现场检查306次、处罚22次,办理挖掘、占用等城市道路许可项目1082 项。加强缓堵保畅精细化管理,对全市所有路面施工围挡更换新型彩钢板,将影响视距的围挡转角处均围成斜角,提高了行车安全系数。
三、精致规范,以人为本,市政设施管养机械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
20xx年,全市维护项目计划投资2.63亿元,完成3.26亿元,占计划的123.7%。
(一)高度重视机械化养护,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
一是设施管养模式逐步向“机械化”转变。对机械化养护推广工作提前部署,全面开展项目实施及现场演练,编写《机械化养护作业指导书》,有效缩短养护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使养护水平得到整体优化。
二是设施日常维护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一环、二环、三环等主要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和各类检查井的全面整治工作,累计翻建、修补沥青路面60余万平方米,修补人行道31.66万m2万平方米,升降、更换井框盖5972套;完成3座人行天桥桥面改造,对115座人行天桥护栏进行了专项治理,对47座人行天桥进行了油饰,对南大街地下通道8部电梯进行更换安装;充分吸取哈尔滨垮桥事件教训,对全市重点桥梁进行全面检测,编制维修方案,对酒十路跨陇海线桥采取了限行措施;在快速干道停止收费后,对三民、苏王两个收费站收费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路面,共拆除收费亭30套,恢复路面1375 m2。
(二)无灯街巷改造持续加快,夜景照明档次不断提升
一是以“街街都有灯,盏盏都明亮”为目标,加大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力度。投资1718万元,完成东风路灞河桥、北沙坡路等12项路灯新建工程;投资838 万元,完成朱宏路机场高速出入口等8个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投资226万元,完成创新路、雁塔寺街等23条背街小巷路灯改造;加大路灯设施巡查维修工作,处理亮灭灯故障824起,修灯3.6万盏,确保全市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全面提升照明设施自动化管理水平,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适时调整照明设施启闭时间,处理自动化故障680起,升级改造自动化监控终端307台。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运用多种手段,全年共节约电费2000余万元。
二是夜景照明由亮到美,打造绚丽多姿的城市景观带。进一步完善南二环夜景照明项目建设,经过调查确定对63栋楼宇实施增亮;加大对33座立交桥、39座人行天桥和城市广场景观灯的管理和维护力度,景观美化、亮化效果显著。
四、多措并举、严防死守,城市防汛除雪工作部署得当
一是未雨绸缪,扎实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加强值班制度,加强与市气象局及各区的联动机制,对58处易积水路段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汛预案,并将钟鼓楼广场、地铁口、地下车库等793处下沉式公共场所列为重点防控对象;对618渠等排水管道、明渠进行了疏通、清淤和加固;购置了“龙吸水”等大型防汛设备,提升了灞河西岸雨水泵站抽排能力;在全市主要下穿通道和积水点设置积水警戒线、水位标尺和警示牌,实行视频即时监控,实现了对重点积水路段的提前预警,这项措施被央视给予正面报道。今年我市主汛期降雨达385毫米,累计降雨30天(次),我局共出动防汛人员2.4万人(次),各类抢险车辆2000余台(次),城市防汛预案启动及时,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全市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内涝。
二是提前谋划,制定预案,确保市政设施完好越冬。今年冬季,我局将负责清除市政管辖的66座立交桥、9座跨河桥的上下坡道、117座人行天桥桥面及踏步的积雪、积冰。组建了17支专业清除积雪、积冰工作队伍,配备人员1000余人,成立了2支共6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储备环保型融雪剂300余吨和一批交通隔离墩、警示牌等物资;配备各类除雪机械80多台,专用除雪铲500个。今年的城市清雪工作突出了环保理念,除立交桥上下坡道外,少用或不用融雪剂。
五、制度健全、配置合理,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体系不断创新
20xx年,我局积极探索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新途径,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提高效能,完善服务,促进了我市市政公用事业协调发展。
(一)燃气行业管理日趋规范
20xx年,我市城区居民天然气用户突破130万户,天然气管道5000多公里。预计年供气量将达到12.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亿多立方米。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运行的加气站74座,日供气量超过90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42家,液化气灌装供气量月平均达5400吨,可满足26万户居民用气。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凸显监管职能。按照市政府的“事权下放,委托执法”的总体思路,我局进一步理顺燃气行业管理职责,明确监管责任。正式对各区县、开发区进行燃气管理委托执法,指导各区、开发区加快建立燃气管理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逐步形成了以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模式;建立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于上下半年两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了私家车油改气、液化气钢瓶报废回收、公共场所禁止使用液化气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吸取11.14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持续开展 “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活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车辆500余台次,共取缔液化气违法供应点17个,查处不合格液化气钢瓶6034个,消除安全隐患11520处。排查燃气管网200余公里,排除隐患54起。高频次、大范围的安全检查,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营造了安全有序的行业环境。
三是积极应对,保障冬季高峰供气。我局在参与对陕北上游天然气源慰问的同时,在管线安全检查方面下工夫,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线工程建设。秦华天然气公司对6 处重点管网完成断点连接,改善了区域供气能力;完成次高压及中压设备和管线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对15个调压站、lng储罐站和4个储气球罐进行了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东半环西户次高压管线工程敷设管线3.18公里,完成投资1475万;城市气化二期工程已敷设中压管线20 公里,完成率为148.27% 。
(二)城市集中供热井然有序
2012年,我市城区集中供热锅炉总台数达到70台,供热能力7045吨/小时,同比增长1480吨/小时。城区集中供热面积737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59万平方米。
一是行业监管成效显著,供热质量稳步提升。采暖季,全市集中供热质量较往年呈现企稳向好的趋势,投诉率明显下降。2012年冬季,为进一步巩固供热质量成果,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供热形势,制定相应预案,并提前向用户做好协调解释工作;继续实行“弹性供暖”机制,比原计划提前一周点火供热,受到市民的广泛赞誉。
二是完善奖惩机制,保障市民权利。以奖代补,通过量化考核,对XX市热力总公司等7家优秀供热企业进行重奖,奖励金额达1821.72万元;对西安嘉晟热力有限公司供暖季停热事故进行通报批评,首次责令企业赔付供热费,给用户退费金额达到125.8万元。
三是提早介入、准备充足,确保今冬供热平稳。各企业均完成了设备大修技改,新增锅炉8台,排查供热管网369次,消除故障隐患30起;同时利用今年煤价略有下降的大好形势,提早储煤确保今冬供暖燃料充足。
六、夯实基础、完善服务,户外广告管理亮点纷呈
一是广告资源运营管理全面实现市场化。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开发设置户外广告资源。对到期的12处媒体进行拍卖,拍卖总金额2940万元,收缴空间使用费6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财政局、市建委下达的1500万元收费任务,建设完成了3处单立柱;对全市111处单立柱媒体进行检查、检测、除锈、油饰,拆除了单立柱悬挂的所有吊牌,确保户外广告媒体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以规划为引领,完善制度建设。编制完成《西安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草稿),委托规划部门编制《XX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完善了《XX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委托单位户外广告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管理力度,对委托单位户外广告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加强公益宣传,控制行业无序发展。全年办理东西部洽谈会、旅游交易会、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计划生育、等公益宣传6次、灯杆挂旗6次3000余组、宣传画面2000余平方米;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办事透明度,全年办理临时性户外宣传(咨询)5000余件,办结率100%。
七、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大市政”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近年来,我局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监管,推行执法委托,逐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全市一盘棋。
(一)行业监管督导职能履行有力
一是以考核促发展,市区联动的管理模式初见成效。上半年出台了《XX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综合检查考核办法》,对城六区及各开发区的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燃气、户外广告等加强行业管理,对全市市政设施进行季度检查和评比,同时积极协调各开发区(包括新区),努力推行市政建设维护施工许可备案和统筹协调工作;编制完成《XX市“十二五”期间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管网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雨污水管网建设的统一管理。
二是加大委托执法力度,形成层级管理格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重心下移”的思路,进一步下放事权,在原有委托执法基础上,新增燃气委托管理内容。逐步形成市级部门统管,各区县、开发区分管,各街道主要负责的执法管理格局。
(二)“法治市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完善行业法规。完成对《XX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改,并通过市人大讨论;《XX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办法》、《XX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依法开展了“排水许可”启动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完成了市政公用行业12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召开委托执法单位座谈会,开展了不定期的执法检查。
八、防治齐抓、监管并重,安全生产与维稳形势平稳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局系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制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活动;对全局116项工程进行14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共计培训局系统安全管理人员860余名;办理安全生产措施审查备案58项及劳务分包安全审查32项;全年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的工作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按照“三控制、一协调”的标准,对重点工程实行“每月一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预控研究,完成日常质量抽查110余次;加强建材备案管理,共确定94家建材供应单位,对施工现场建材质量抽检346批次,合格269批次,合格率92.8%,较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三是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先后举行“XX市天然气紧急状况应急抢险演练”、“天然气加气站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人流密集的地下通道开展“人员疏散应急演练”,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日常演练,充分锻炼队伍,使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盗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废品收购站开展4次专项检查,与从事废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承诺书120份;处理碰杆事故157起,查处违规占用照明设施35起、设施被盗案件84起。
(二)市政公用系统“维稳”成效显著
一是妥善完成快速干道收费人员分流安置。快速干道停止收费后,如何妥善完成183名收费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我局面临的重大政治考验。我局一是提前谋划,摸清需求,制定预案;二是局分管领导亲自与收费人员现场座谈,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共计平稳分流183人,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二是围绕“十八大”,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力度。我局紧跟市委市政府部署,狠抓维稳、综治和信访工作,加大社会隐患排查,全年办理群众信访55件,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十八大”期间,市政公用系统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预判,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针对冬季供暖期维稳形势较为严峻的特点,我局要求各供热企业开展了为期50天的大排查,对可能出现的上访堵路等群体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出相应预案,做到心中有数;针对三环路工程欠款数额较大、涉及单位较多的现状,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落实专人负责,耐心做好各欠款单位的接待解释工作,努力消除矛盾和隐患。
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素质。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学习14次;选调30人次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局系统101名干部的培训信息电子档案;开展了第三届“开卷有益,书香市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培训,为市政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和人才保障,全年共培训“四大员”547名,财务人员 260名;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健全局管后备干部队伍,组建了上诚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对市政建设集团领导班子重新任命;完成局机关7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工作,调整干部11名。
二是围绕十八大,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启动了以升级晋档、结对帮扶、惠民实事、品牌示范为基石的“四大工程”,开展了“排忧解难、争先进位,建市民满意市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纪念建党91周年系列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部分完成换届;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温暖”活动,帮助XX县司竹乡马村建设了22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文化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使马村党支部实现升级晋档。
三是有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积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职业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行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举办了“永远跟党走”暨纪念建团90周年演讲比赛;结合青年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了技能培训等各项活动;全面推动“青年文明号”建设示范行动;开展了以“文明市政、和谐西安、我来参与”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与15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签定了《市政公用局青年文明号集体缓堵保畅承诺书》。
(二)全面落实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
一是以责任制为龙头,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修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与基层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期局系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积极督办信访案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项目44个,排查企业7 个,并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工程招标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以党务、政务公开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公开事项和程序,运用多种平台,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结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000多条,群众满意率100%。认真组织协办市《行风在线》节目。
十、整顿作风、加强管理,机关及局系统工作氛围和谐团结
一是机关作风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得到有效保障。修订作风纪律检查考评细则,制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去向牌及管理规定;公文运转流畅,会议组织有序;扎实开展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工作;局机关为77名干部职工办理了医疗互助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老干部”各项方针政策,服务细致入微,局退管处获评“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及“市直机关文明处室”称号,截至目前,局机关共有10个处室获得了市级文明处室称号;督查外宣工作成效突出,有力服务全局中心工作,共办结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0件,满意率100%;12319市政热线受理回复群众意见和建议5181件;信息报送及时采用率高,位居市级部门前列;在省市主要媒体进行正面宣传500余次,首次评选市政“十大风采人物”。
二是企事业团队思维活跃,活力不断增强。2012年,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紧随上级部署,深化改制改革,增强活力。先后完成市政集团公司和市政设施管理局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完成快速干道管理中心变更职能、燃气监督管理中心增加编制及内设机构工作;全面完成三环路项目资产盘点整理工作,积极推进“代建”业务;新招录1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公务员,安置48名退伍战士;市政建设集团获评 “陕西省建筑业50强”,市政道桥公司荣获全国市政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目前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员工思想稳定、向心力凝聚力显著增强。
三是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编制完成了《XX市已建成主干道名目》、《彩色路面设置指南》、《XX市市政公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地下管线入库数据基本规定》;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设施局的厂拌冷再生设备等新技术,在纺狄路、丰庆路等八个道路改造工程中得到应用;“XX市暴雨强度公式推求研究”、“水泥稳定建筑垃圾粒料基层应用技术研究”分获全国市政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城市夜景照明网络化监控与节能管理系统”、“厂拌冷再生施工技术优化研究”分获 20xx年度XX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20xx年,我局面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新形势,解放思想谋发展,全力以赴促推进,一心一意抓落实,取得了令人欣慰的工作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仍得不到有效保障,市政建管水平依然有待提升,公用体制改革还需继续推进,部分干部作风仍需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各项新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凝心聚力,以只争朝夕的态度、争创一流的作风,全力促进市政公用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大西安”建设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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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西安居民住宅的亮化工程 谁尊重了业主的声音?
  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年初,西安市各区县开始城市亮化,无论是建筑物还是马路,甚至树上也挂上灯带。当夜幕降临,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让人着迷。
然而在城市亮化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大量居民住宅楼,近日华商报各个投诉平台陆续收到业主投诉,称相关职能部门对自家住宅楼外立面进行亮化,影响休息。
1到底有多少住宅被亮化?
据西安市市政公用局3月16日公布数据显示,全市当前已完成40条亮化示范街建设,示范街全长102.8公里,点亮楼宇1369栋;完成背街小巷路灯改造28条,完成道路照明改造6条。但并未透露点亮的楼宇中多少栋是居住建筑物。
曲江新区管委会新区亮化工程共涉及建筑物701栋,其中586栋为居民住宅。长安区涉及的亮化建筑物共110余栋,其中70余栋为居民住宅。
2有谁尊重了业主的声音?
在华商报近日的系列报道中,华商报记者还听到有另一种声音。
曲江新区中海碧林湾小区物业在亮化工程前收到曲江新区管委会建设局的告知函,告知函中提到,上级部门要求必须点亮。
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五期小区物业在亮化工程前收到长安区建设局的协调函,协调函中提到请各业主单位予以配合。
西安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亮化工程时,更多是执行命令的意思。即便业主有意见,相关部门也会来一句"这是上面要求的"。”
3住宅外立面使用谁说了算?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从物权法中可以看出小区内的公共部分,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了住宅楼外立面。”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说,“其他人或单位要使用外立面就应征求业主们的同意。”
长安区智慧城五期物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住宅楼外立面归全体业主所有,即便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对楼宇外立面亮化,也应尊重业主的意见。
4 亮化实施中谁念歪了经?
“作为一位在西安生活了30多年的市民,我看到了这两年西安的飞速变化。整个城市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漂亮,甚至连城市的夜景都绚丽夺目。”一位市民说,“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亮化像是一场运动,各区县争先恐后地点亮夜晚,甚至连住宅楼也要点亮。忽视了夜间光线对市民睡眠的影响,也忽视了这么多灯所消耗能源和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华商报记者调查中,家住高新区科技路唐延路十字的李女士说,马路对面数栋办公楼外面做成了动态亮化屏,经常亮到凌晨2时,把她家照得通明,反映给有关部门,答复称是城市亮化工程,希望她理解。
“一些区域的亮化工程已经给周边居住的市民造成困扰。我想政府在最初推出亮化西安的初衷是好的,各区县在具体实施中,念歪了经。”另一位市民说。
5亮化工程谁来监管?
按照《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多层居住建筑满足功能性照明,对其他照明不作强制性要求;高层居住建筑进行顶部照明,对建筑主体立面不要求照明。但记者走访中发现,许多住宅建筑物外立面被点亮。《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六类应当设置夜景照明的设施中同样没有明确提到住宅楼,但在实际中仍有不少被点亮。甚至在明文规定夜间亮化工程的熄灯时间之后,仍有许多建筑物亮着灯。
长安区建设局答复,各区县亮化方案是要报给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审批的,待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华商报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问:当下许多被点亮的居民住宅楼,该由谁监管;那些超时用电的工程,又该由谁监管?
住宅楼外立面亮化不做要求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2017年西安市规划局编制的《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中明确提到,对高层居住建筑物主体外立面的亮化不做要求。
设计导则:高层住宅主体立面不要求照明
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规划局网站上查询到,《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是点亮城市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西安市各区域编制及审批各类项目夜景照明工程的重要依据。在导则普通区域夜景照明管控中提到,居住建筑低层、多层满足功能性照明,对其照明不作强制性要求;高层居住建筑进行顶部照明,对建筑主体立面不要求照明。
建筑物按照功能分类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物主要是指提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当政府亮化工程和民宅产生冲突时,就涉及公众利益和群体利益谁服从于谁的问题。在我看来,公众利益虽然更大,但却应当兼顾群体利益,尊重群体利益,而不是伤害群体利益。”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说,《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作为全市亮化工程的指导,更像是亮化工程的框架,政府在实施时要按照这个框架来进行操作。
管理办法:六类夜景照明中没有明确提住宅
4月4日华商报报道了中海碧林湾小区业主,反对曲江新区管委会在小区住宅楼外立面亮化施工,目前,该小区亮化工程已经暂停。
在华商报持续关注下,4月8日西安市法制办公布了《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对应当设置夜景照明设施进行了归类,但并没有明确提到居民住宅区。
(一)繁华商业区和城市主要大街两侧的建(构)筑物;
(二)城市广场、绿化、雕塑、喷泉、车站、桥梁、风景名胜区、河湖水域及沿岸景观地带等公共场所及临时性重大活动的景观照明场所;
(三)体育场(馆)、剧院、博物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体设施;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主要大街以外五十米以上的非住宅类建(构)筑物;
(五)主要大街的广告灯箱、商业门匾;
(六)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及分区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 华商报记者 谢涛
作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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