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主持人名单介绍投资人的是哪期?

湖南籍风投大佬亮相《天天向上》马云称他为“最好的风险投资商”湖南籍风投大佬亮相《天天向上》马云称他为“最好的风险投资商”有趣的孩子百家号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最新一期《天天向上》,这期节目可谓大咖云集,网罗了汪涵的超强朋友圈——IDG资本全球董事长熊晓鸽、58同城集团CEO姚劲波、映客直播CEO奉佑生,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均来自湖南,都是业界数一数二的大佬级人物,难怪有人说“湖南人撑起了移动互联网的半边天”。节目中,汪涵的大咖朋友们被一一揭秘——原来,汪涵与熊晓鸽的结识源于妻子杨乐乐,而汪涵的另一位好友马云曾高度评价熊晓鸽为“最好的风险投资商”。熊晓鸽不但投资了百度、腾讯、360、小米这些顶级互联网公司,还投资了爱奇艺、携程、江小白这些知名企业。提到江小白时,汪涵惊讶道,在大街小巷的饭馆店铺,随处可见江小白的身影。熊晓鸽兴致勃勃介绍道,江小白的CEO陶石泉也是湖南人,公司在重庆。不过在场的另外两位移动互联网BOSS——姚劲波和奉佑生却“控诉”自己的老乡熊晓鸽没有选择投资自家公司,熊晓鸽很快机智化解:“马云的公司我也没有投”,并详细讲解了各种原委,让大家直呼——长见识了!出生于湖南益阳的姚劲波的创业经历就十分传奇了,他说自己刚到北京时就被“黑中介”骗走了1200元,于是下定决心要在租房界做出一番天地,不让别人遭遇自己的经历,最后成就了今天价值120亿的公司。如此励志的创业故事,实在不得不让人心生佩服!映客直播CEO奉佑生更是自曝自己是工科男出身,经常被公司前台认成外卖小哥,让人哭笑不得。他还爆料地说自己成立这家公司的是为了“看遍全世界的美女”!如此耿直又接地气的CEO请来一打!除此之外,奉佑生还对汪涵进行了“控诉”,称自己初创公司的时候曾邀请过汪涵“入伙”,却被汪涵拒绝了,以现在自家公司发展的规模,汪涵至少错失了一个亿的收入!让汪涵无奈不已。大概因为他们都是湖南人,节目组还专门安排了一个“乡音大考题”环节,生僻的湖南俚语让这几位商界精英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翻译,让全场爆笑,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假湖南人”。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有趣的孩子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宝宝不开心后果很严重,请注意娱乐注意我!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熊晓鸽个人身家有多少 天天向上自曝8500万投资盗梦空间
  熊晓鸽个人身家有多少》《天天向上》最新一期节目播出以后,不少网友开始日常羡慕涵哥了,作为汪涵的好朋友,熊晓鸽一亮相就自带bgm,他到底是谁?身家背景真的那么厉害?
  熊晓鸽是湖南人,也是知名的投资人,和汪涵是好朋友,美国传奇影业、印象系列、时尚集团都是他的代表作品,现任IDG资本全球董事长2017中国顶级投资人排行榜终于出炉,IDG资本的雄晓鸽排名第二。
  《天天向上》最新一期的嘉宾熊晓鸽做客,和汪涵谈到了当时认识的往事,而他的身家背景也引起了网友的好奇。
  熊晓鸽作为中国风险投资领域教父级人物,是第一批将西方技术风险投资实践引入中国的人,马云称他为&&&中国最好的风险投资商&。
  节目中,汪涵的朋友圈被再度揭秘--原来,汪涵与熊晓鸽的结识源于妻子杨乐乐,而汪涵的另一位好友曾高度评价熊晓鸽:&最好的风险投资商&,但让人意外的是被奉佑生、姚劲波&控诉&也没有投自家公司!现场一度陷入好友间的&吐槽&模式,其乐融融。
  自从业以来熊晓鸽投资企业超过700家,你喜欢的app、电影、衣服&&他投资的企业几乎在你的世界里&无处不在&,当年诺兰执导的电影《盗梦空间》,就是靠着熊晓鸽两小时会议,投资&起死回生&。熊晓鸽在《天天向上》节目现场也说&没有我,就没有盗梦空间&。节目播出以后,不少网友也好奇熊晓鸽个人身家有多少,连戴军都调侃,录制完节目要请他吃饭谈投资了。
  2010年IDG资本投资的传奇影业。这家公司推出了《盗梦空间》《星际穿越》《环太平洋》《哥斯拉》等作品。
  背后还有一段故事:&当时传奇影业只有28个人,但每年在全球创造的票房超过中影与上影的票房总和,我觉得他们的模式很了不起。我当时看的第一部作品就是《盗梦空间》40分钟的样片,实在令人震撼。这也成为目前为止我职业生涯中上决定投资最快的一家公司。&这几年传奇影业还推出了《星际穿越》《环太平洋》《哥斯拉》等作品。
  最新一期《天天向上》就以&爱交朋友的湖南人&为主题,再度网罗汪涵的超强朋友圈&&IDG资本全球董事长熊晓鸽、58集团CEO姚劲波、映客直播CEO奉佑生,包圆了中国商界的湘籍CEO,开启一场&有味&的&马栏山峰会&。
  背井离乡奋斗多年的企业家们还记得家乡话吗?现场,荣归故里的三位湖南籍CEO遭遇&乡音大考题&,超生僻湖南俚语让叱咤商界风云的CEO们都犯了难,不知如何&翻译&,爆笑全场,网友大呼好羡慕涵哥强大的朋友圈!
  不过,现场涵哥的好朋友奉佑生还爆料,自己初创公司的时候曾邀请过汪涵&入伙&,却被汪涵拒绝了,以现在自家公司发展的规模,汪涵至少错失了一个亿的收入!让汪涵无奈不已。不过网友纷纷表示好羡慕涵哥,可以和身价这么高的熊晓鸽等商界大佬做朋友!
Android版下载IDG资本的熊晓鸽上《天天向上》,揭秘为何投资江小白、小米!
继2011年的百度李彦宏团队和2013年的搜狐张朝阳后,湖南卫视《天天向上》节目组又一次请来了国内的互联网大拿。4月14日,出现在《天天向上》节目里的,有IDG全球资本董事长熊晓鸽、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和映客直播创始人奉佑生。而其中,被称为金牌投资人、VC教父的熊晓鸽,无疑成为了节目焦点。
年轻时的熊晓鸽,先是在国内的学校学习英语和新闻,而后到美国攻读波士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硕士学位,之后顺利进入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工作,而后成为IDG亚洲区总裁。现在的熊晓鸽,已经成为了IDG全球资本董事长。
熊晓鸽一直被誉为“李彦宏、马化腾背后的男人”,但除了百度和腾讯,熊晓鸽还投资了很多国内的公司。这期《天天向上》,就详细揭示了熊晓鸽的投资项目。
小米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非常年轻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它成立没多久,就得到了IDG、晨兴资本等投资机构的支持,所以熊晓鸽算是最早投资小米的一批人。如今的小米已经形成了自己产业生态链,手机、电视、笔记本、智能硬件等板块皆有很高销量。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手机的出货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部,预计销售规模将排到全球第四位。
美图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0年获得熊晓鸽IDG资本投资。这几年来,美图凭借美图秀秀、美颜相机、美拍、美图手机,收获了一大批年轻女性用户,并在2016年年底成功在香港上市。
3. Bilibili
Bilibili于2009年成立,2013年获首轮融资,投资方为熊晓鸽的IDG资本,2018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作为国内二次元文化最集中的互联网产品,它吸引了大量年轻粉丝群体。目前B站上国产原创动画播放量劣迹已经突破18亿。
江小白成立于2011年,是一款主打年轻人市场的高粱酒品牌,2014年时获得IDG资本投资。本期《天天向上》中汪涵对江小白的描述是“任何一个小铺子里头永远可以看到(江小白)”,这句话虽然有一定的夸张成分,但也侧面说明了年轻人对江小白的喜爱和江小白的高销量。在谈到江小白时,熊晓鸽还着重强调了其CEO陶石泉“也是湖南人”,这个“也”字,不仅是指《天天向上》是湖南卫视的节目,还指熊晓鸽本身也是湖南人。
5. 三只松鼠
三只松鼠成立于2012年2月,同年3月便获得IDG投资,2013年获得IDG资本、今日资本B轮投资,2014年的C轮投资中IDG的身影也再次出现。三只松鼠开创了用电商模式卖坚果肉脯类零食的模式,2016年年底累计销售额已超过50亿元,说它是最受年轻欢迎的零食品牌,不足为过。
除了上述品牌外,美丽说、蘑菇街、携程、roseonly、激萌、恋与制作人、喜茶,都是熊晓鸽投资过的企业。我们在叹服熊晓鸽的投资眼光时,也可以发现,他所投资的这些产品,都是年轻人喜欢的产品。无论是Bilibili、美丽说等互联网产品,还是江小白、三只松鼠等快消食品类产品,他们的产品特色,都非常符合年轻人的消费习惯。
媒体一直调侃熊晓鸽当初没能投资马云的阿里,以至于如今后悔不已。但从这期节目来看,他已经投资了这么多如此成功的企业,其中不仅有互联网巨头腾讯和阿里,还有美图、Bilibili、爱奇艺等新上市公司,也有江小白、喜茶、三只松鼠这种正在快速发展中的企业,这对于熊晓鸽来说,他的投资生涯已经算是很成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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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
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依法注册登记。普
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
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号数码港大厦号。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
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互惠互利,分享
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章 普通合伙人和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本合伙企业由7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6名。
普通合伙人:
姓名:冯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佳特利高新园*栋*楼
身份证号:15****
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日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办公楼三楼303B
营业执照号:189
法定代表人姓名:方志明
企业名称:深圳市泽上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办公楼五楼503
营业执照号:349
法定代表人姓名:冯华
姓名:陆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佳特利高新园*栋*楼
身份证号:20****
姓名:王敏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一村*栋*
身份证号:25****
姓名:方志明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30号恒和金谷*单元*房
身份证号:08****
姓名:杨子明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70号*栋*单元*层*号
身份证号:08****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缴付期限如下: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
出资额(万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
出资额(万
深圳市日祥
投资有限公
深圳市泽上
投资有限公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经出资于 年 月 日存入合伙企业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并由全体
合伙人确认。)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
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按出资比例分配当年的税后支付利息前利润(亏损)。
1.盈余(亏损)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税前税、营业费用的息前利
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出资人按比例分配利润上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人负担,在分配给合伙
人的利润中扣减。如果企业亏损,合伙人应该承担的亏损在合伙年度终了一个月内上缴。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企业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
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七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约定,普通合伙人冯华代表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不参
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
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当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八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第十五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职责;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2)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的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推举产生。
3、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
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
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
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入伙、退伙
第十八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
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新合伙人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或者普通合伙人入伙;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是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是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
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
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5、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
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
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5)有限合伙人入伙满三年;
(6)退伙人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
(7)《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法定退伙、
除名退伙。
6、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的;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
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条第3款条件的,
可以退伙。
8、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9、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
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
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集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
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的互换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4、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 普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
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
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有限合伙人有(一)、(三)、(四)、(五)项
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
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
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
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
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
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
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
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
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普通退伙人应当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
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
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
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
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
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
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
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
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
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
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
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
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
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清算人未依照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
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
人承担和赔偿。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由全体合伙人解释。本协议中如有与法律
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签字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
深圳市泽上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华
深圳市日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志明
关于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对《合伙协议》
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第一条 本企业与于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之认购协议》第四条明确约定: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以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全体合伙人一
致承诺,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企业财产份额或退出
第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
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次页为全体合伙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关于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签字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
深圳市泽上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华
深圳市日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志明
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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