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与第三者同居租房,租房要去派出所备案吗捉奸吗

原配发现丈夫和第三者的聊天短信但没捉奸在床就闯进第三者家砸闹报警后会怎么处理--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原配发现丈夫和第三者的聊天短信但没捉奸在床就闯进第三者家砸闹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内蒙古 包头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内蒙古 |解答问题:1133条
你好,如果未造成人受伤的话,一般就调解下
相关法律咨询
有婚外情五年以上,他们经常在第三者家或宾馆住宿,第三者也有家庭,只是她男人不常在家。向这样情况原配可以向第三者索要赔偿吗?
不能和第三者主张赔偿,除非第三者有超越他们的界限专门伤害你的
我和老公有一双儿女,去年他有小三,我的孩子可以告小三破坏家庭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不能起诉第三者,要视情况来定。如果你丈夫背着你,送给第三者房子,车子什么的,你是可以起诉的第三者的。
因生育问题没有离婚与第三者同居是否是重婚罪?
您好!需视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如果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居生活,且群众也认为你们是夫妻的,可以认为构成重婚。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272律师在线
4028今日解答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因第三者插足,男方出轨,在外租房,现已怀孕七八个月,报警捉奸
因第三者插足,男方出轨,在外租房,现已怀孕七八个月,报警捉奸,警方已录音录像。能否告男方重婚罪并判刑。在此期间,打老婆孩子,家也砸了。这几年依靠我开了三家公司,钱没往家里交一分,现在我工厂不干了,给我提出离婚并在外面养女人且怀孕。不给我一点,我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0
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中国人是非常重视传宗接代这个事情的,因为只有人丁兴旺才能让一个家族长盛不衰,而现在人虽然说观念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变,但是对于孕妇的事情依旧不会掉以轻心,那么孕妇要注意哪些家庭风水呢? []
浏览量:485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2,asku:1,askr:131,askz:18,askzx0:185,ask0:0,RedisW:0askR:1,askD:340 mz:nohit,askU:0,askT:0askA:342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捉奸是否合法何为非法同居 新婚姻法解释还没完 - 法律快车婚姻法
权威专业的婚姻法法律频道
捉奸是否合法何为非法同居 新婚姻法解释还没完
好像还没有一部法律要像婚姻法那样受人关注,使全国上下如此多人的参与讨论。    就在新婚姻法实施刚8个月,最高院又出台了关于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适用新婚姻法过程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了解释性规定,“同居”、家庭暴力等一些在新婚姻法实施中碰到疑点的问题又成为众人关注的话题。    司法解释谁乐谁忧    据最高院一位负责人介绍,在该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中,更多地注意了对弱势群体及无过错者利益的保护,尽可能地解决司法中存在的模糊认识。但这好像还远远不够,“围城”内外的男女迫切希望有明确的条文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正如婚姻很复杂一样,新婚姻法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司法解释来救急。因此,这次出台的只是解释之一,还有之二、之三等等。    “”的界定    “非法同居”即,是个敏感的话题。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婚姻法上的同居,法律最后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婚姻法中的同居,应该受婚姻法约束,出现这种情况时,男女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应该判离。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人认为,法律如此定义,在无形中放松了对“非法同居”者的限制。其实,对于婚外出现的与配偶外的人同居的现象,可供约束的只有三条:一种是刑法,主要是针对重婚;一种是道德和纪律,主要是婚外恋和通奸;居于两种约束力中间的,就是婚姻法的约束,是一种完全的民事效力的约束。正如一位网友所说:“重婚要一棒打死,同居要制约,婚外恋应谴责。”因此,有人以为这比较轻了。    但是,也有人对此持达观的态度。一位读者认为,同居现象本来就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属于法律范畴的。没有结婚就同居不是非法同居,除非违反其他的法律条款,比如一方是非成年人等。    今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对一起因丈夫与他人同居导致的婚姻破裂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这对夫妻离婚,除了对住房、予以判决外,还判决有过错的薛某给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看来,对于同居这个概念,要把握不同的分寸,寻求不同的支持。    私产不再“充公”    夫妻双方的除了有约定,在婚后不再自动转为家庭财产。法律这样规定,的确提醒了许多“梦中人”。    但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私产应该是以下一些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可不是有人认为的:以后夫妻的财产要实行AA制了,很多家庭由一方负责家用,另一方的钱存起来的做法不行了!要不等离婚的时候人家的钱可是不给你分呢!今天回家要跟老公好好算算,这些年来他该付给我多少家用补贴呢!    不过,关于夫妻间的一定会增多。    “精神虐待”也禁止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王女士在婚前曾犯过错误,她坦诚地告诉了丈夫并在婚后努力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试图弥补婚前的那段错误。然而,丈夫虽口头上“不计较以前发生的事”,但内心的愤怒使他频频对妻子采用卑劣的报复手段。“我不能和男同事说话,下班后要回绝一切应酬赶紧回家。否则,他怀疑和冷漠的眼神能让我一晚都无所适从。”更让王女士感觉婚姻生活是一种痛苦煎熬的是丈夫晚上对自己的咒骂。王女士每次回家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她难以忍受丈夫对她的精神虐待。    中国大部分家庭不注重生活质量,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缺乏调节与沟通,除了引发家庭暴力外,精神虐待也值得重视。    婚姻法对精神虐待没有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第一次从法律引申意义上禁止“精神虐待”。司法解释中的家庭暴力除明确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外,还补充有“其他手段”,造成的伤害后果除了身体外还有精神方面的。应该说,凡造成精神伤害的行为,就应该属于家庭暴力。因而,软刀子的“精神虐待”应该是禁止的。受害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支持。    分手了,有话好好说    谁都知道,办理离婚要拿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离婚应当怎么办?以前,除了事实婚姻外,没有登记的婚姻一律按同居关系处理。但现在情况有所不同了。解释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在其后的,要分情况处理:男女双方未登记而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应当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样做,手续好像复杂了,但婚姻的严肃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还能等来多少解释    尽管司法解释对许多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还有一些关于婚姻法的话题没有涉及,随着司法实践的积累和理论探讨的深入,还需要法规的进一步充实。    捉奸合法否    就在司法解释刚刚出台的第二天,因想告丈夫重婚而前往租房处“捉奸”的妻子反被状告犯有侮辱罪,日前法院已判决“捉奸”妻子侮辱罪名成立。    据《安徽商报》消息,合肥某车站职工董某的丈夫与第三者胡某公然租房非法同居。今年7月,董某与第三者胡某的丈夫一起来到丈夫和胡某的租房处捉奸,胡某免不了遭到一顿辱骂和皮肉之苦。今年9月,受到皮肉之苦的胡某向安徽省合肥东市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告董某犯侮辱罪。“捉奸成罪犯”,在法律上并不奇怪。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捉奸就是为了取证,作为婚姻受害者的董某,应怎样采用合法的方式寻求法律的救助。    在涉及婚姻纠纷的诉讼中,证据的取得一直比较困难。有的人为了掌握证据,自己盯梢,有的人还不得不请私家侦探来偷拍取证。婚外情养活了大街上的私人侦探,身份不合法的私人侦探成了替人刺探别人配偶外遇的“特务”。    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合法吗?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呢?这需要婚姻法的另一个司法解释。    男人有生育权吗    这个问题的提出源于一系列关于这种权利的诉讼。    据《武汉晨报》报道,胡某是某中学教师,其妻张某在一家三资企业担任要职。然而,婚后张某总是悄悄采取措施,不愿生孩子。蒙在鼓里的胡某开始怀疑是自己生育能力有问题。后来准备去医院做检查时,张某 才道出实情。胡某此时才如梦方醒——老婆张某不要孩子原因有二:一是要孩子累赘;二是怕生孩子后体形、容貌变丑,对她在三资企业内的竞争不利。为生孩子一事,胡某与张某常发生家庭纠纷。周围人的议论和年事已高的父母的催问使胡某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其妻不同意。今年7月,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    起诉书认为:其妻剥夺了自己的生育权,胡坚决要求离婚。硚口区法院了解到,双方均有意解除其婚姻关系后,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解除婚姻关系。这起生育权官司在司法界引发了争议。因为在当时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对男性是否拥有生育权没有任何规定。    男性应不应有生育权呢?有人认为,法律应作出具体规定。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道德伦理或习俗范围里的问题,不应该由法律来调整。最新消息是: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对男性生育权作出了认可。该法将从日起施行。    总之,复杂的婚姻关系势必使得婚姻家庭纠纷增多。据了解,在法院系统处理的各类诉讼案件中,民事案件高达90%.而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又占绝对多数。繁多的案件势必对婚姻法的丰富提出要求,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会越来越多。 北京晨报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扫微信,获最新法律热点
做中国在线法律服务第一品牌
中国专业的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目前专业覆盖面最全的法律网站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如何合理合法的捉奸在床? - 知乎93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7分享邀请回答663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8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右手执刀)
(伤心一阵风)
(伤心一阵风)
第三方登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出租房登记备案派出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