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是一级乡镇卫生院现状,现升级为二级公立医院,床位增加了一倍,医保基金远远不够,超出严重,如何申请

再如果,县人民医院,是几级呢?
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甲、三乙、二甲等级比例原则保持在1:3:6,二乙以下不设比例。
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医院分级管理内容太多,说几个简单的吧,三级甲等床位要求≥500张,三乙≥400张,二级甲等就只要≥250张就可以了,三级甲等卫生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要求≥20名,三乙≥12名,而二甲只要≥6名就可以了。
一般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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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内容太多,说几个简单的吧,三级甲等床位要求≥500张,三乙≥400张,二级甲等就只要≥250张就可以了,三级甲等卫生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要求≥20名,三乙≥12名,而二甲只要≥6名就可以了...
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甲、三乙、二甲等级比例原则保持在1:3:6,二乙以下不设比例。
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医院分级管理内容太多,说几个简单的吧,三级甲等床位要求≥500张,三乙≥400张,二级甲等就只要≥250张就可以了,三级甲等卫生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要求≥20名,三乙≥12名,而二甲只要≥6名就可以了。
一般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
1 三级医院 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 二级医院 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是医院的级别,分三级: 一级是乡镇村街道的医院;二级是市区医院;三级是省市大医院。
从高到低划分为三级九等,即三甲、三乙、三丙;二甲、二乙、二丙;一甲、一乙、一丙。
根据医院的规模(大小,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科研能力)来分的
分一,二,三三个等...
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甲、三乙、二甲等级比例原则保持在1:3:6,二乙以下不设...
1.2厘米肾结石,用电磁波碎石手术大概400
三甲是医院的等级,国内医院按医疗水平,医院规模等分一级、二级、三级,每级又分甲等,乙等。最好的是三甲,一般省级医院都是三甲,地级市医院也有三甲,三乙,小县城一般...
三级医院优于二级。
我国的医院依据功能分为一、二、三级,其主要内容为: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
这个手术差不多三四千就可以了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
答: 奥美定修复出名的医院比较少,因为奥美定并不是常见病种,有些医院只是挂着清奥项目,而实质没有深入研究奥美定在体内的变化,更没有深入研究奥美定取出方法,在这样的情况...
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平常注意一些生活习惯,能有效的预防腋臭。
1、平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皮肤干净。注意清洁卫生,常用肥皂清洗患处,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皮肤...
答: 这个请你放心 肯定会有的 。
答: 临床表现
有些患者虽觉食欲好,但吃了几口就觉得胃部饱胀不适而中止进食,或者见到食物就不想吃。常诱发恶心呕吐;一些患者甚至千方百计以诱导一吐为快;患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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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情感美文欣赏) - 常阅读,多交友!切一个鸡眼2000元 医保基金面临过度医疗黑洞|医保|医改|过度医疗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切一个鸡眼花2000元,做一个阑尾炎手术9000元。记者最近在山东采访发现,医院的过度医疗已部分抵消医保的“政策红利”,致使有些医保基金没有“花在刀刃上”,患者的“受益感”被削弱。卫生、人社等多部门协同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让医保基金惠及更多患者,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医院“发展”动力足
  医保基金压力大
  枣庄市山亭区今年的居民医保取消了门诊报销,因为整合前山亭的门诊费用占到了整个医疗费用的40%,而按照山东省的规定,门诊费用不能超过总费用的15%。
  枣庄市人社局发现,在城乡医保并轨以前,有的村卫生室把全村的医保卡都收上来,猛开药,一个5口之家一年开药只要不超过1000元,就不要钱。还有的明明是孩子打针,用的却是大人的名字。
  在医保制度下,小病大治、轻病住院、过度检查等现象屡见不鲜。记者采访发现,乡镇卫生院切一个鸡眼费用2000多元,医保费用结算单上写的是“皮下囊肿切除术”;三甲医院一个阑尾炎手术费用达9000多元;而在某些县区医院,出院甚至要托关系走后门。
  枣庄市人社局城镇居民医保科科长李超在监管中曾发现滕州市滨湖镇一个病例,这个病人因高血压到滨湖镇卫生院住院7天,花费1840元,其中仅检查费就达 1040元,检查项目包括动态心电图、心肌三项、PCT降钙素等11项。记者就此请教专家,专家说,仅从这些检查项目上,可以判断这家医院存在利益导向。
  记者发现,医院院长们只要坐在一起,就谈自己的业务收入、床位数、病人数,未来要达到的床位数、业务收入。医院“发展”动力十足,二级的想进三级,乙级的想升甲级,你追我赶开展“设备竞赛”,你上B超,我买CT,你买核磁共振,我上派特CT。
  枣庄市人社局副局长黄杰说,现在有很多乡镇卫生院都有了CT,这些CT多是大医院淘汰下来的二手机,做这样的CT一次吃线量相当于照700次X光,但是乡 镇卫生院为了创收,会要求病人做CT检查,病人做了以后,如果该卫生院没有影像专业的医生,还得把病人转到二级以上医院,而二级以上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 CT片质量不满意,又会安排病人再次做检查。
  医生的业务素质偏低,也是检查费上升的一个原因。枣庄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令刚认为,全国医务人员中,大部分医生只能依赖检查结果开处方。
  在医院“发展”大旗的引领下,我国卫生总费用、人均医疗费用等节节上升。据大学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公布的数字,从1991年到 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2015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度增长率为14.33%至 18.24%。
  “谁改谁吃亏”
  亏了就想补回来
  公立医院改革后,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山东省的政策是,对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8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实际上,由于医改不彻底,政府该担的责任没有担起来,出现了“谁改谁吃亏”的现象,亏了就会千方百计找补回来,所以零差率以后的医院,耗材、检查等费用急 剧上升。五莲县人民医院参保职工改革前人次均费用5000元,改革后提高到6000元。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去年被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药品实行零 差率销售,而去年检查次均费用、检查次数均上升了50%。
  对医院而言,政府投入是净收入,医疗收入是毛收入。据业内测算,医院要想挣1元的净收入,需要从患者身上挣4到5元的医疗费用。由于财政投入缺位,医院只能加大开处方、开住院的力度,而这种压力直接传递到医保基金。
  日照市人社局医保处主任厉建海介绍说,在日照,东港区的财政状况较好,对医院补偿到位,医院挣钱的冲动没有那么强烈,所以医保定额就显得比较充裕,而财政状况较差的五莲、莒县,医院医保定额就紧张。
  莒县东莞卫生院有28个在编人员、45个非在编人员,每年仅人员工资就需470万元,而县财政拨款只有170万元,300万元的缺口需要自己挣。这家卫生院床位编制二三十个,但日平均住院人数都在80人以上,一个床位挂几个病号。
  厉建海认为,医改是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改了,最应该改的是药价虚高,而不是以药养医,“在看来,药还能治病,多拍个片子能治病吗?不让以药养医,现在开始以检查养医了,本来做CT的,做核磁共振。大量医保资金以‘检查费’的名义被医院‘吞掉’。”
  医院控费
  需综合施治
  除了医疗费用增长对医保基金形成压力外,医保部门还要面临种种骗取医保基金的企图。
  医保政策规定,有第三方赔偿的外伤患者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外伤患者由医保部门审核确认没有第三方才予以补偿。“稽查科的同志天天往交警支队跑,但能得到 交警认定的外伤少之又少。在医院,99.9%的外伤患者没有第三方。但是每天交通事故那么多,伤者都去哪儿了?”厉建海对此一直十分困惑。
  直到他听说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方已赔付7万元,受伤的人拿出1万元给医生,医生帮他把病历改成“从房顶掉下去摔伤”才恍然大悟:没有第三方的外伤患者就可 以从医保报销,实现“两头赚钱”。为防止医院与伤者联手套取医保基金,日照市把意外伤害从“大病据实结算”目录中拿出来,放到总额支付里。
  2015年2月由、人民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认为,医疗保险基金正面临巨大风险。从2000年至2013 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年平均增幅为33.20%,而支出的年平均增幅为34.39%。以此趋势推测,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 将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现象,到2024年就出现基金累计结余亏空7353亿元的严重赤字。
  枣庄市卫生局医改办主任袁汝亮认为,医药费用增长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合理的方面,也有不合理的方面,可调节的余地也不一样,需要卫生、人社等部门采取包 括支付方式改革、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管控,比如将“次均费用零增长”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平均住院费用、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列入医院等级评审 标准。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谢力认为,医保的制度设计需要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制度鼓励患者大量占用医疗资源,因为他如果不用,这个钱就被别人使用。在“不看白不看” 的心态下,有人从医院开出大量药品,转手就卖给医院门口收药的药贩。有的检查项目,在门诊上做,医保不报销,或报销比例较低,有些人就先住院再检查,各项 检查的报销比例高了,还占用了本来紧张的床位资源。
  “医保在制度设计上应该考虑到,医保卡用得少的,报销比例应高一点,用得多的人,比销比例应该低一些,对于多年不使用医保卡的人,可以奖励做全面体检,从而约束滥用医保基金的现象。”谢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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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降低了民众的医保“获得感”
核心提示: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存在城乡分割、“三保”分立,以及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等缺陷,为此,应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保的公平性,适应人口的流动性,增强医保的可持续性。
【摘要】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存在城乡分割、&三保&分立,以及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等缺陷,为此,应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保的公平性,适应人口的流动性,增强医保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城乡统筹& 医药卫生& 医疗保障&&&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A
城乡统筹医疗保障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涉及到我国未来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北京大学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城乡医疗保障的实际,坚持科学的方法论,从多学科、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进行整体性调查与研究。课题组调研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科学抽样,抽取了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黑龙江、山东、河北、辽宁、陕西、山西、贵州7个省30个县(区)、60个乡村和城市社区,查阅相关统计资料、开展实地考察,力求调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调研发现,整体上看,3个直辖市、7个省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年提高,民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近几年,各地又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将医疗费用超过规定额度的患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有些省市的大病统筹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5%,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受访民众对医疗保障的总体评价比较满意。但调研也发现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
城乡基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民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不够高
城乡基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尤为突出。其中主要不是医疗基础设施差或医疗配备少,而是缺乏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尽管各级政府每年对于卫生经费的投入有大幅度增长,但大多用于保需方,即增加医疗保障资金,直接投入县(区)医院的经费不仅数额少,而且大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医务人员薪酬等日常运行经费仍要靠医疗服务收入解决,导致医院采用过度检查和多用自费药品等手段以增加收入。尽管医保基金最终都要补偿到医院,但由于大医院能力强、水平高、治疗疑难病症多,获得的医保基金补偿就多,医务人员薪酬标准也就高;而县(区)医院由于能力弱、水平低,治疗疑难病症少,获得的医保基金补偿也就少,医务人员薪酬标准也就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于能够开设的诊疗项目少、能力差,获得的医保基金补偿较少,医务人员薪酬只能靠财政支付,标准更低。利益导向使乡村卫生技术人才流失较为严重,有些乡镇卫生院空有新建的服务楼,而病人却寥寥无几,主要是缺少优质人才。
民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不够高。在调研中,很多受访群众反映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公布的报销比例差距较大。医保规定政策内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而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究其原因,是医保制度规定了报销范围和目录,纳入目录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另外还有大量的药品、检查费、床位费等,未列入报销目录,全部由患者自费。由此造成政策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应当看到,由于目前我国医保筹资水平比较低,财政拨款以及企事业和居民缴费也难以快速增加医保基金,医保费用的报销比例不可能很高。问题在于,很多未列入报销目录的自费药品和医疗项目,也是治疗疑难杂症不可缺少的。而且越是大病、重病患者,自费比例越高,负担越重。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公立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疗项目,缺乏规范的限制,致使一些重病患者意见较大。
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不适应患者就医需求。不少民众反映,目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药物品种很少,常备药物数量很小,给社区民众特别是常见病、老年病、慢性病患者带来很多不便,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守门人&作用的发挥。北京市大型医院平均常备药约1200个品规,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有220个,差距较大。适应社区民众日常用药需求,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备药品种和数量,是应当尽快解决的问题。此外,政府主管部门对于社会药店的经营行为缺乏严格监管,有些定点药店不仅直接刷医保卡销售药品,也刷医保卡销售化妆品、食品、清洁用品等非药商品。这些行为虽然使未患病的民众得到了实惠,却违反了国家医保政策,侵蚀了医保基金,实际上损害了民众健康利益,应当引起政府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的高度重视。
居民重复参保与异地报销难问题并存,有些医保政策不适应民众的实际需求
居民重复参保与异地报销难问题并存。调研发现,有些外出农民工既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又在打工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属于两种制度、两套经办机构,信息相互分割,存在一些漏洞。尽快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医保经办机构,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此外,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外出农民工及随迁老人、子女,在原籍参加新农合,到打工地就医不能报销,得自己先垫付费用,年终再回家报销;导致有的不能及时就医,耽误病情。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层级比较低,有的是市级统筹,有的是县级统筹,各省没有建立结算中心,省与省之间没有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网络。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人口流动量日益增加,跨县(区)、跨省市的异地就医数量越来越大,应尽快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并研究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医保费用报销结算制度。
有些医保政策不适应民众的实际需求。目前的医保制度是,根据居民的户籍和身份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不符合变化了的新情况。2015年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三成的受访民众希望参加其他类型的基本医疗保险。有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进城后希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些城镇下岗职工因原有企业难以缴纳医保费用,希望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有些收入水平较高又患病的自由职业者希望加入城镇职工医保。这些都是随着居民的就业、居住、收入等客观条件变化而出现的新情况。如何适应这些居民的合理需求,建立起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是摆在各级政府及全社会面前的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完善我国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建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秉承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搭建一座平台,组建不同形式的医疗机构联合体&&由一家三级医院联合若干二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联合若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家县级医院联合若干乡镇卫生院。在医疗联合体内,实行资源共享、人才共享、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医院的优质医疗人才在隶属关系不变、原待遇标准和渠道不变的情况下,应当定员、定岗、定期轮流到联合体内的下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基层的医务人员也需要定期轮流到医院培训、进修。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年的补习机会,仍不合格的应予辞退。今后,三级医院原则上不应从医学院校直接招聘医务人员,而应从联合体的二级医院中选调,二级医院应当从基层医疗机构中选调。在联合体内,上级医院的科室领导应当与下级医院实行转岗任职。
扩大报销目录,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建议政府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医保报销政策的研究,逐步调整和扩大报销目录,凡是与人民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药品和医疗项目,原则上都应列入报销目录,并对医生的用药行为实行严格监管。扩大报销范围可能会降低一些报销比例,但从公平角度看,更容易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药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国家应当实行特殊的监管政策,建立全国统一、规范、严格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和药品价格审核制度,以药品出厂价为基础,加上合理的商品流通费用,确定中标价格,遏制药品流通暴利。对于一些用量小、价格低的特殊药品,政府采购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保证其生产和供应。同时,对于定点药店应当加强监管,严肃查处用医保卡销售非药商品的违规行为。对于居民的医保卡,应当建立保值制度,明确当年用不完的可以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医保卡积累的费用额度,归参保者个人所有,可用于日后的医疗个人花费,但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角度考虑,应当尽快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基本医保实现城乡统筹面临的最大难题,一是需要提高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城乡医疗服务有着较大差距,如果城乡居民统一缴费而不能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则不够公平。解决的办法是,在一定的过渡期内,对务农的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采取差别化缴费政策,允许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低于城镇居民;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因有较稳定收入且享受城镇的医疗服务,应当与城镇居民同标准缴费。对于城镇下岗职工缴费困难者,应当允许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实现省际医保互联互通,解决异地报销困难。目前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大多以县、市统筹为主,统筹层次低,不仅抵御风险能力差,而且给异地报销带来了诸多困难。我们建议,国家应当积极推动各地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到&十三五&期末,全国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同时,各省之间应当建立医保信息网络,包括医保报销政策信息、医疗服务费用信息等,并实现互联互通。对于外出务工人员的看病费用,可以去就医地即时报销,并通过省际结算平台定期结算。这项措施适应我国人口流动的新形势,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各地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方便民众就医、维护人民健康,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大力推进。
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中心环节,对于治疗疑难重症、创新医疗技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要求是&破除逐利机制,维护公益性质&。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对公立医院收入和支出的监督和管理,为医院运行提供基本经费保障,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医疗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并对医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绩效进行规范审核,改变公立医院&自收自支&的状态。近几年,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现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大力推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面向城乡医疗卫生的现代化标准体系》,使标准化、网格化的电子诊断结果和病历可在不同医院使用,减少重复检查,实现资源共享,并推动远程诊疗,提高医疗水平,降低诊治费用。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民众对医保体系建设的参与感和支持度。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和亿万民众的安康,参保民众既享有保障的权利,也承担共济的义务。政府部门应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参保民众认识到,医保体系关系民众整体健康,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利益,也要关注基金的安全,保证医保基金真正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成为参保民众之家,对于部分民众的意见,凡是能够解决的,要尽力研究改进;对于暂时做不到的,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民众成为参与医保、关心医保、支持医保、维护医保的骨干力量。
(作者为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问题研究&的主要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①王红漫:《大国卫生之道》,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责编/杨鹏峰&&&&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张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二、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三)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各省(区、市)要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  (四)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县(市)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依据各省(区、市)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在此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或超规划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床位规模按照功能定位、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予以核定。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  (六)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三、改革管理体制  (七)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各县(市)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鼓励地方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八)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县级公立医院执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省(区、市)要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开展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培训情况作为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十)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工作。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便民门诊,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十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根据需要可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县(市),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十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助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保障。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十四)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实行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地方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鼓励各地对高值医用耗材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购买国产创新药和医用耗材。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辅助性、高回扣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十五)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药品可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指定医院。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十六)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对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十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明确诊疗病种范围,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规范处方行为,控制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十八)总结推广支付方式改革经验。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每年对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的病例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要制定临床路径,规范操作方式,根据前三年病种实际费用和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兼顾费用增长因素,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实行按人头和按床日付费的,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加强出入院管理。  (十九)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均次(病种)费用、参保(合)患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等进行公示,提升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和部门间、地区间的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全国异地协查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十)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二十一)完善编制管理办法。要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十二)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以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础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条件具备的地方新进人员可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  (二十三)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在方案出台前,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二十四)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成本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各省(区、市)要及时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务人员考核的经验,指导医院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完善医师医疗服务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十五)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各县(市)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在对口支援、人才引进、骨干培养等方面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采取专家团队支援的方式,提高支援效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对上与对口支援的大型医院相连,对下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九、加强上下联动  (二十七)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单独设立,降低医疗成本。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十八)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交流轮岗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的人员管理体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的纵向协作,整体提升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能力,提供便民惠民服务。  (二十九)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对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诊疗的病种,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费用等因素,制定付费标准,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对确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具证明,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医保支付的凭证。  十、强化服务监管  (三十)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医疗监管能力,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  (三十一)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抗菌药物用药量靠前的品规及处方医生进行公示,运用处方负面清单、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回溯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三十二)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三)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县级公立医院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强化政策保障。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确保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地市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动行政区域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三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依据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适时通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六)做好宣传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制定改革工作手册,细化操作办法,积极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各级干部和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办公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一、重点任务部门分工
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
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总结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3.制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部分地区或医院开展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年持续推进
二、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
1.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5.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8.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9.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年持续推进
1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总量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3.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年持续实施
14.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需求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5.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建立制度,每年公布
三、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
1.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公开招聘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启动
2.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3.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5.改善医疗服务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6.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7.制订重点科室建设计划,明确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8.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9.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0.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
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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