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打翻建农村房屋翻建政策没办任何手续,而且还超五十多平方!举报后相关部门一次次叫停工,但还在建造!问怎么办?

赣榆县县长书记信箱对农村老房翻建如何办理房产证问题的回复_赣榆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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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县长书记信箱对农村老房翻建如何办理房产证问题的回复收藏
受理单位: 县建设局
办件状态: 办结
回复时间: 日 11:04
关于书记信箱[2012]第9830号**件的回复小朱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提出的书记信箱[2012]第9830号**件“农村老房翻建如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回复如下:村民办理房产证须携带本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到本镇建管所申请即可,农民的住房登记只收取工本费10元。 日
江苏省物价局早在日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整治农民建房收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农民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自住房只能收取5元钱的土地证书工本费和10元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既然有规定,为什么有些乡镇仍然不按照上级的规定办理,不交钱就不给办证,为什么非要通过关系,非要交钱才给办证,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敢发此贴敢担此责,为了政府的公信度,为了人民的幸福,请住建部门调查此事,给赣榆人民一个交代.
请吧主把此贴通过相关部门承交赣榆县分管领导
据了解,江苏省物价局早在日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整治农民建房收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农民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自住房只能收取5元钱的土地证书工本费和10元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既然有这样一条规定为什么赣榆县宋庄镇建房所还要乱收费?说什么要交办房产证的钱,宋庄镇建管所向村里人收取的费用标准不一,即便是相邻很近且结构和面积相差无几的两户人家,收取的费用也相差悬殊。一般6000元到8000元不等,送两条烟或者塞点钱就让你家少交个千把块钱,若是不交钱就不让盖房子,盖了就推倒,并且村民们在交钱时建管所没有给他们任何手续,村民们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与房屋相关的任何证件,村民们对建管所的行为深恶痛绝。农民盖回房子容易吗?那可都是他们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血汗钱啊?你们这不是在喝农民的血吗?你们心下何忍..........赣榆现在乱收费现象太多太多,有关部门就不能管管吗?
标题: 农村老房翻建如何办理房产证
来信时间:日 23:59
尊敬的领导,我是赣榆一乡镇的农民,为了响应政府新农村建设,将本来老宅基地上的瓦房翻建成三层楼房,请问我要办理房产证需要到哪几个部门?具体的流程请告知?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受理单位: 书记信箱
办件状态: 转办
回复时间: 日 08:41
小朱,您提交的意见已受理并转交【住建局】处理,非常感谢您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会尽快反馈处理意见。
受理单位: 县建设局
办件状态: 办结
回复时间: 日 11:04
关于书记信箱[2012]第9830号**件的回复小朱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提出的书记信箱[2012]第9830号**件“农村老房翻建如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回复如下:村民办理房产证须携带本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到本镇建管所申请即可,农民的住房登记只收取工本费10元。 日
关注价格变化政风热线省物价局专题
  第263期   嘉宾: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  主持人:蔚青  导播:王瑾、姜小彬、庞纪朝  时间:日星期五
听众一:我是连云港市赣榆县的宋庄镇的,我们农村80年代初建的房子现在时间长了,今年正好物资价格下降,不少村民盖楼房,镇里面建管所收我们村去年每户建房是6000块钱,今年加到8000。  主持人:就在宅基上建房。  听众一:对对,建楼房。  主持人:你觉得这个收费有问题。  听众一:别的乡镇有收700多的,有收1000的,我们的乡镇收的多。  周卫国:你是在建制镇上建房,是吧?还是在村里面原来的宅基上建房?  听众一:对对,原来的老房子去掉了,20几年的房子去掉了建楼房。  周卫国:我也给大家宣传一个政策,对农民的建房,我们04年开始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了大多数的收费项目,也把标准降低了,如果说农民建造自住房,你在原来的村原来的地上建房,按照我们现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只有两项,就15块钱,一个是土地证工本费,每一本5块钱,第二个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费,工本费,每本10块钱。其他就不收了,但是有一些经营单位向农民提供一些服务,这个是农民自愿原则。但是有一条,你是在建制镇建房,它有些收费,基础设施投入呀、配套,他要收一些钱,你这个情况我们还没完全了解是不是这样子,我们把它记下来,请连云港市的价格部门到你那去了解一下情况,如果说有乱收费的,我们要制止,进行处理,一定会给你一个回复,好不好?  听众一:好好。  主持人:先了解一下是什么费用。  听众一:他也不跟你讲明是什么,你建房得交我钱,不交钱不给你建。谢谢,就这样。  主持人:下面一位朋友,你好。  听众二:周局长你好,我是淮安盱眙的,也是农村建房户,我们在原来的宅基地上,村里建房的,也收了2500块钱的土地,建设土地使用费,他就写三个字,什么费用,收我2000块钱,我没那么多钱,打500块钱欠条给他。城建这边还要收我们,叫什么国税,建设营业税,就收我们农户的,我们盖60多个平方,收了3000多块钱。  周卫国:税务情况我们转交给税务部门来处理,你反映的你宅基上建设的问题我们就请淮安市价格部门来检查处理,你看好不好?给你一个回复,好吧?  听众二:好的好的,谢谢。
关注民生,关注百姓
赣榆县农民盖房遭遇收费“潜规则”(人民网曝光)
目前仍在乱收,找人少交或不用交,不找人分文不能少
然而时隔两年多,连云港市赣榆县一些农民却一再向本报反映,这个政策并没有贯彻到位。
感谢&江南时报&对赣榆县的关注,感谢&人民网&对此事的转载,同时恳请央视&焦点访谈&能够尽快介入调查,用事实说话,为人民做主,为百姓解忧,净化赣榆风气
1月9日,江南时报记者在城西镇望仙河采访时,一位村民对前来调查的记者说:“城西镇建管所把乱收费变成了生存之道,他们对于农民建房的收费相当随意,少的收几百元,多的一张口就要几千元。”   望仙河一霍姓村民也有相似的遭遇,他将记者带到自己正在建设的楼房前。记者看到,楼房北侧一堵墙已经被推倒,现场已经看不见工人施工。霍姓村民告诉记者,刚刚盖房子时,村书记让他交4000块钱,说帮他到镇建管所办事。没想到的是,上个月底,有人将他家已经砌好的墙体推倒。他告诉记者,自己子女多,这个地皮早就买下来了,有合法的手续,村里与他相同情况的人都把房子盖起来了,而他则收到土地部门停工通知书,墙体被推倒之后,一直到今天都不敢再开工。村民们对建管所的行为深恶痛绝。
乡镇建管所目前拥有的一些职能,完全在建设局的职能范围之内,而乡镇建管所人财物却归当地镇政府管理,这样的体制下,乱收费似乎成了难除的恶瘤。
赣榆县住建局竟然视而不管,是当地政府行为,与他们无关,这种推脱责任的做法是不妥的
而一乡镇官员承认,因为地方财政困难,像建管所这样的自收自支单位“偶尔有些不正规的做法”,当地政府领导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他没问你要钱就已经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至于他自己想办法搞点补贴也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太过火。”
吧主吧主,为民做主,反应现象,功德无量,视而不管,有所失职
TMD建设局说话真好听。。怎么不办人事呀。。青口镇大新庄去年老屋翻盖新屋交1万2千块就行了。。。今年怎么就不让翻盖了。。
谢谢你的关注,共同抵制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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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翻建房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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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地势高挖低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已经有准建手续。由于有土地交换的问题,对方如果不同意,事情就会变得复杂,直接影响你的翻建计划。这个问题必须由你们自己协商解决,或者请村委会或通过关系疏通对方,不得已还得化一定代价和对方妥协,否则将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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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你看个新闻: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辽宁将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据统计,辽宁省有4.5万户左右农村特困户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为此,辽宁省开展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2006年辽宁投入资金2.8亿元,为1.6万户特困户新建了住房4.1万间,完成了总改造任务的35%。对于特困户,有危房改造的政府扶贫政策,不知你那里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到民政局问一下。辽宁似乎尚未...
先给你看个新闻: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辽宁将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据统计,辽宁省有4.5万户左右农村特困户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为此,辽宁省开展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2006年辽宁投入资金2.8亿元,为1.6万户特困户新建了住房4.1万间,完成了总改造任务的35%。对于特困户,有危房改造的政府扶贫政策,不知你那里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到民政局问一下。辽宁似乎尚未制定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因此,这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来说明一下情况。根据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即是说,宅基地规划应由当地部门制定规划管理办法,这里我没找到你们当地的规划管理办法,你可以要求看一下他们的相关文件。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就是说:你要变更建筑规划的,要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如符合规划,就可以变更。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就是说,他们有要求你违规停建的权力。因此,参照当地的规划标准,如果确是要求统一建房屋,那他们的行为就没有问题。不过,如果问题比较复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我这里了解不是很清楚,只能如此作答。你是哪座城市的?补充一下提问,我看看当地部门有无相关条例。1、根据报建的施工图,你只能按报建的来起,如需改变的话需重新报建,否则当地土地部门有权勒令停工。2、城建说只能建楼房参照当地的规划标准,如果却有其规划,就是合法的。所以城建有相关规划的权利。你是在农村宅基地起房还是在城镇起房?
不需办理手续,但可要求村委出具宅基证明。
这个是不可以的,要签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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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农村翻建房屋邻居不签字怎么办_百度知道
农村翻建房屋邻居不签字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土政策,没有法律依据。直接盖房,注意别影响相邻关系,只要做到以下几方面即可: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医学、刑侦专家
当时前后好几家一起建搂二层半,做好手续当时村干部说每家人家包刮房子距是十七米五每家人家都一样规定房子前墙到后墙后是七米五如来你房子大了超过七米五那就自己自愿的,经过法律自务所公证签字,申请审批建的,现在我要接一房子,打申请报告,土管人不同意说没有这么多距离不批,公证合同还在,你们帮我评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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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区镇一户村民未办理手续,随心所欲翻建危房 结果…
常报全媒体讯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有很多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民宅,由于受当...
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讯& 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有很多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民宅,由于受当时条件限制,这部分房屋在使用长达三四十年后,大部分已属危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危房翻建无可厚非,但少数人却并未按危房翻建相关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合法手续,甚至借危房翻建之名扩大面积违规建设。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委村民反映,村民顾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一层老房翻建成了二层楼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前王村委会灵山寺附近,找到了这幢“变大”的房子。房子位于一条小河的西侧、一排村民的房子中间,这排房子均为一层平房,这幢“变大”的房子在其中显得很突兀,远远就能看到。房子不宽,但进深有20米左右,目前尚未完工,在现场记者没有看到工人。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变大”的房子是这两个月间造起来的,原本这户人家的南房只是一层的平房(图①)、北房是二层的楼房,但现在造得南北都是二层楼房,而且南房二楼还向南延伸出了阳台部位(图②)。“有人向城管部门举报过,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拆。”
随后,记者来到邹区镇建管所了解情况。该所副所长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前王村委这幢“变大”的房子情况所里是掌握的。“事实上是危房翻建,但是相关手续还没到所里。”他解释称,前王村委卫北片临河房屋基本都属于危旧房屋,由于地势较低,这些房屋在汛期常常受淹,加上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状况普遍不好。“变大”的房子是在两三个月前开始建设,动工前顾某也曾来所里咨询,工作人员将危房翻建相关流程告诉他了,但不知何故至今所里还没收到顾某家危房翻建的整套手续。鉴于目前这种状况,邹区镇建管所已责令其停工并补办手续。
那么,危房翻建到底需要怎样的手续,建设行为才算合法?
记者在钟楼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找到了答案。邹区镇行政区划调整以来已不适用武进区的民房危房翻建审批流程。根据钟楼区规划分局指示,邹区镇按照常州市规划局中心城区民房危房修建规划管理规定出台了危房翻建审批新政策。新政规定的申请危房翻建的对象为邹区镇范围内具有本村(居)户口的个人危旧房屋,申请翻建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且必须按原址、原样、原面积翻建。整个流程包括到建管所咨询并现场踏勘、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填写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镇政府初审形成审查意见、建管所受理并协助网上申报、规划分局受理并会同建管所批前公示、规划分局审批和建管所送达并进行批后管理等八个步骤。其中房屋安全鉴定书、四邻意见书、有资质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等材料都必须具备。
童华岗 文/摄
标签:翻建 邹区镇 危房 手续 房子 村民 房屋 建管所 随心所欲 一户
责任编辑:贾晓君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但还是有一些人,为图几步方便,翻越护栏!
一辆轿车在避让电动车过程中猛打方向冲上路边绿化带撞飞一棵梧桐树后侧翻在绿化带上。
转弯过急一车的板材被从货车上甩出,散落一地巡逻路过的交警冒着高温帮清理散落板材。
今凌晨1点30分左右,南京中山北路虹桥中心B座商住楼某层发生火灾,约10几辆消防车到达救火。
近日据相关方面反映,装载有浙江海盐等地垃圾的船只在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针对这一情况,浙江省已于22日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环保、建设、公安、海事等力量,分赴上海、江苏两地对接案件协查、侦办工作,对涉嫌危害环境及其背后是否存在黑色产业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北京时间12月20日凌晨,2016/17赛季英超第17轮继续进行,利物浦客场1比0险胜埃弗顿,马内第94分钟绝杀。第1
何洁深夜更新了一条微博,联系到这几天一直流传的事,这条微博别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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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78号鸿建花园:1.小区垃圾桶乱放,垃圾、宠物粪便遍地,散发臭味。2.小区有人种菜,用人粪作肥料,造成整个小区长期空气污染。3.冬季小区物业焚烧树叶,多次举报无果。
1.居民所反映地址实为建设路75号院,小区物业为泰顺物业。2.小区内垃圾桶摆放不齐,绿地及路面有宠物粪便、垃圾,散发异味。少数居民利用楼前空地种菜,使用有机肥料,非人粪作肥料,有挥发性异味。3.经调阅资料发现,小区物业保洁人员在冬季曾经焚烧过树叶,四里村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纠正其错误,并对焚烧过的树叶进行处理。4.前期,市中区住建局针对反映的问题已多次出面调解,同时按照《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做出扣分处理,通过济南市物业协会网站给予通报批评。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责令泰顺物业将院内垃圾桶定点摆放整齐,保持桶体清洁,全面打扫院内垃圾死角并清运完毕。2.做好对居民的解释疏导,组织人员清除菜地,运走有机肥料。责令物业公司对空地进行绿化。3.责令物业公司加强自律,保证冬季不再焚烧树叶,一经发现,城管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严厉处罚。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孙娄东村:1.稷下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以北,临淄区杨坡路以东,规划大顺路以西,新国道309以南,有350亩耕地被破坏,私盖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等,严重破坏环境。其中一部分非法建筑为稷下美食城,开设餐饮,产生噪声、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要求拆除,恢复地貌。2.临淄区杨坡路以西,齐兴路以北,新国道309以南,孙娄东村村内进行旧村改造,现在垃圾成堆,无任何覆盖物,产生大量扬尘。要求清除所有垃圾,覆盖防尘网。3.孙娄东村村内新建设五栋高层,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建筑。五栋楼下面有一个深五米、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深坑,坑内垃圾成堆,无任何防尘防护措施。要求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还原地貌。4.稷下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以南,齐都医院以北,规划大顺路以西,存在大量违法建筑,经营钢材、餐饮等,严重污染环境。要求予以拆除。
油烟、垃圾、噪声、其他
1.投诉人所述土地总面积约956亩,其中建设用地794.9亩;农用地161.1亩,不涉及耕地。私盖违法建筑多集中在建设用地上,少量集中在果园地上。2001年,稷下街道孙娄东村租用村民土地,在该区域建设了钢材市场、竹木器市场和大集,之后孙娄东村村委会统一流转了村民土地。该村实施旧村改造后,部分村民无处居住,在此区域内建设板房或砖房用于居住。2015年,临淄区在城区设置了3处集中烧烤区域,稷下美食城为3处定点烧烤城之一,占地约30亩,为建设用地,符合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美食城只在夏季临时经营,业户主炉和辅助小炉全部使用全区集中招标采购的无烟烧烤炉具。该烧烤城距离最近的住户也在300米左右,没有油烟扰民问题。经营业户晚间举办娱乐活动招揽生意,使用高音喇叭,存在噪音扰民问题。2.2013年,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因手续不完善自2015年6月停工至今。旧村改造房屋拆除后,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覆盖,因停工时间长,现场已布满杂草,无产生大量扬尘的条件。但确有倾倒生活垃圾现象。3.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工程一期计划建设还迁楼5栋,每栋18层,2015年主体基本完工,后因手续不完善、资金不足,已停工。项目启动时,相关手续未办理,属未批先建,临淄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17年4月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5452013元,已缴纳。其间,孙娄东村开始补办各项手续,该地块符合《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淄博市规划局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村已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诉人提到的“深坑”是旧村改造项目附属的地下停车库及储藏室的基坑,坑内有少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但因长时间停工,坑内已杂草丛生,未见扬尘现象。4.经调查,该区域大部分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少量为历史形成的老的建设用地,少部分房屋为20世纪90年代建设,建设手续不完备。主要经营业户有钢材销售、餐饮和少量汽修等。钢材销售为生产经营性项目,餐饮、汽修都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标准进行了综合整治。
责令改正、问责
1.该区域目前已经引入市重大项目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其中杨坡路以东、规划中兴路以西274亩土地已经出让,剩余区域将按照临淄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工作部署,配合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项目征地,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钢材市场等地上附属物拆除工作。对村民自住的房屋,待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完成,村民回迁后将组织拆除。稷下美食城业户已停业整顿,喇叭已拆除,待整治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再营业。2.该区域内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稷下街道将加强监管,做到日产日清。对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外运,剩余的全部覆盖防尘网。所有裸露土地已全部覆盖防尘网。3.孙娄东村正在积极办理旧村改造相关手续,目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登记证已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计划2017年9月复工建设。4.目前钢材经营业户已对物料进行了棚盖,餐饮业户全部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厂全部建立危废库,下一步,稷下街道将对该区域内所有建筑逐一进行核查甄别,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治理。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青岛即墨市李家营村通济水厂往北100米路西,有家“青岛春丽包装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噪声、废气污染严重。
噪声、废气、其他
1.青岛春丽包装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制售包装制品、纸制品等,无生产车间,接订单后找不同加工点制作成品后以自己名义发货,属外加工贸易类型企业。信访人反映的“即墨市李家营村通济水厂往北100米路西”位置实为即墨市君洁塑料制品加工厂,有个体工商户执照,无环评手续,距离青岛春丽包装有限公司约3000米,曾承揽过青岛春丽包装有限公司代加工塑料袋业务。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噪声、废气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核查,即墨市君洁塑料制品加工厂主要设备有裁断机1台,高频热合机4台,属小型设备。生产工艺为:塑料膜―裁断―热合―成品,无印刷工艺。该加工点300米内无居民区和村庄,规模小、工艺简单,物理裁断和一次性热合成袋,年产量20吨左右,一般在白天生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噪声和微量热合废气,对环境影响轻微。
1.针对无环评手续事项,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补办相关手续。2.负责人表示设备老化,不再从事生产,已于8月23日自行拆除了所有生产设备,清除了原料和产品。3.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加工点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查处。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近镇村村东侯某某开设的养鸡场,遭到村民恶意举报。济南市政府采取“一刀切”,已拆除养殖场,造成养殖户经济损失。要求督察组查清真相。
1.鉴于该养鸡场距离村庄不足5米,异味影响较严重,且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平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其予以关闭,安城镇已于8月17日将该养殖户在耕地上建设的2栋违法鸡舍全部拆除,其余5栋合法鸡舍予以保留。2.该养殖户已自行将5.1万只鸡全部出售,其拆除的鸡笼已全部转移,已于8月20日自行关停。
青岛市莱西市开发区胡家疃村有一家砖厂,夜间生产,大气污染严重。
该企业位于莱西市经济开发区胡家疃村西,没有办理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在莱西市第一批“散乱污”企业名单中,7月1日已经停止生产,并落实了断水断电措施。8月21日16:00,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集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原料、产成品等进行清运出场,完成清运及土地复耕。
青岛市市北区大名路,有多家啤酒屋,无营业资质,烟囱直接伸到居民楼楼道里,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这几天已整改,但居民听啤酒屋老板称等督察组走后就可以再出来营业。
市北区大名路属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有居民楼座共33个,社区居民3521户,商住混杂,依托农贸市场自发形成啤酒屋餐饮业户约150户,多数啤酒屋室内面积狭小,占路经营、油烟噪音扰民,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影响。8月21日,市北区组织台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派出所、交警、环保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大名路及周边区域群众反映的上述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和综合执法。该区域啤酒屋均有营业执照,大名路及其周边区域的占路经营、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已经得到整改,经营秩序持续改善。
1.研究建立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完善聘请第三方管理模式,防止督察过后居民提出的问题出现回潮反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对违规炉具、占路经营物品进行查扣,对违规排放油烟进行查处,减少违规经营行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会谈经营商户,向其讲明合规经营标准并发放清理取缔该区域违规经营通告。同居民代表进行座谈,明确表明整治决心和整治方向,通过社区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处置和回应居民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消除居民疑虑。3.制定增设隔离护栏、安装健身器材、重铺人行道板、造绿增绿补绿四项整改措施,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烟台市牟平区王葛庄镇:1.镇上多家石板加工厂,污水外排。2.辉寨村、东嵩阳后村,有多家矿石厂,粉尘污染严重。
1.“多家石板加工厂污水外排”问题,不属实。联合调查组全面排查了全镇36家石材加工企业,17家企业停产,正在生产的19家石材加工企业,现场检查均建有废水收集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未外排。2.“多家矿石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辉寨村、东嵩阳后村共有6家石材开采企业。其中,5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均未生产;1家企业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已断电停产。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扬尘较大。
1.严格按照牟平区《关于开展全区露天矿山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对石材开采企业粉尘污染、废渣乱堆放、破坏地质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2.组成验收小组,对上述整治内容是否完成整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复工。
潍坊诸城市兴华东路72号,益寿小区6号楼北侧有多家餐饮店,三层的沿街房排烟口设在楼顶,距离举报人窗户不足3米,油烟扰民。向12345反映多年未解决。
益寿小区6号楼北侧有3家餐饮店,6号居民楼距沿街房不到2米,排放油烟的烟囱从沿街房南侧沿墙壁到三层沿街房房顶后向北弯口约0.3米后排放,由于居民楼与沿街房距离太近,对居民造成影响。2016年,曾有6号楼住户打电话到12345市长热线举报油烟污染,密州街道按《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家饭店将油烟烟囱从原先离地面1米左右的高度加高至3层沿街房高并向远离居民窗户的方向弯口,减少油烟对6号楼绝大部分住户的影响。2017年未有该小区居民的类似投诉。
每个饭店只保留一根烟囱,另一根拆除,减少油烟排放口;同时将沿街房顶的弯管烟囱加长,在3层沿街房楼顶向北延伸10米,远离居民楼,烟囱口向下弯折,烟囱口下面是盛放油烟的容器,尽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扰民。8月22日,上述情况已整改完成。
滨州市沾化区大高镇薛家村东边,有一家大型养牛场,粪便随意堆放,气味大。
大气、垃圾
1.群众反映的养牛场为滨州市沾化区大高奶牛专业合作社,设计年存栏奶牛450头,实际养殖奶牛100头。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粪便能够日产日清,由于近期降雨较多,导致该企业粪便未能及时清理,现场部分粪便收集不到位,露天存放,有异味产生。2.截至23日,企业已将存栏的100头奶牛全部转移九牛农牧(规范化养殖场)寄养,露天存放的粪便以及牛棚内的粪便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企业计划建设标准化的牛舍,在改造完成前,该企业暂停养殖。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企业露天存放养殖粪便,产生恶臭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
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杜科小区周边,有多家大排档、烧烤摊,油烟扰民。向城管反映未解决。
被投诉大排档及烧烤摊位于杜科新村周边,共14家。其中4家经营场所为商住楼,建于2006年7月,无专用烟道,其余10家为商用楼。14家店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但前期未收到过类似投诉。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于8月21日对经营场所为商住楼的4家烧烤店予以关闭,并责令其15日内将生产经营设备全部拆除。2.对另外10家烧烤店,因相关证照不全,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于8月21日下午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手续完善、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15日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潍坊市潍城区军埠口镇步家村北,有两家屠宰场,洗涮都是使用化学药剂,黑色污水直排到农田南侧的水沟里,污染地下水、空气和土壤。
水、大气、土壤
未发现信访人举报的屠宰场,而是两家小型家庭周转冷库,没有加工工序,无外排废水。未发现洗涮都是使用化学药剂,黑色污水直排到农田南侧的水沟里,污染地下水、空气和土壤的情况。一是王加伟家庭周转冷库,位于潍城区军埠口镇步家村281号,2008年在家中院内建设一个家庭周转冷库,储存能力约30吨,无生产加工设施,无屠宰、洗涮工序,无污水外排。二是赵焕英家庭周转冷库,位于潍城区军埠口镇步家村265号,2009年在家中院内建设一个家庭周转冷库,储存能力约30吨,无生产加工设施,无屠宰、洗涮工序,无污水外排。
淄博市张店区健康街南一巷40号楼,楼南侧全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脏乱差,向街道反映未解决。
健康街南一巷40号楼已列入张店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准备拆除,旁边居民楼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产生建筑垃圾。受施工因素影响,物业管理不到位,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现象。
1.8月22日车站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已整改完毕。2.对过道进行封堵,避免人员随意倾倒垃圾。3.增设生活垃圾暂存点,并及时清运。4.加强巡查力度,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大张家庄村,村里有多家养殖场,举报人自己的养殖场已8年不养殖,现被拆除。但多家还在经营的养殖场至今未彻底拆除,质疑政府的取缔标准。
大张家庄村共有养殖户21户,全部位于禁养区内,其中,12户闲置,9户在养,主要养殖生猪、肉羊、肉鸭。东城街办于8月4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集中清理。截至8月19日,该村已拆除养殖棚20户,剩余张某某1户,养殖棚600平方米,养殖3000只肉鸭,因鸭苗尚小,8月24日出栏,为最大限度维护养殖户利益,已责令其肉鸭出栏后立即拆除,不存在拆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已责令养殖户张某某8月24日肉鸭出栏后立即拆除。
莱芜市莱城区柳家店街道办事处,颐高集团的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莱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莱芜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集团调查取证。现场项目负责人吴富国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否认颐高集团存在夜间施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调查笔录。晚上22:35,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工地现场,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吴富国陪同进入工地内部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颐高集团夜间施工行为。莱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与企业签订《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责任书》,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夜查力度,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集贤村,村外有家养鸡场,拆迁后未予赔偿,要求继续养殖或给予赔偿。
1.养殖场位于集贤村最东边,距离最近的村民住宅仅27米,系村内养殖,属于禁养区范围。从4月份停止养殖,养殖棚舍未拆除。2.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实施方案》(鲁环函〔号)、《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津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利政办发〔2016〕36号)规定,因该养鸡场位于禁养区,且没有相关手续,不符合赔偿条件,故不予赔偿,也不得在原址继续养殖。
积极讲解畜禽养殖行业政策要求,重点讲明补偿标准条件,引导养殖户搬迁到陈庄镇政府规划的养殖区养殖。
济南市高新区德润天玺小区:1.小区北边有个渣土山,一直未清理,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东边有条臭水沟。3.小区南边有个垃圾站,正对小区,臭气熏天,要求迁走。
扬尘、水、垃圾
1.德润天玺小区北边有个渣土山一直未清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2016年10月区城管局以公开招投标形式分8个标段确定了运输队伍,负责对旅游路以北渣土进行清运,此处为第四标段,共34万立方米,计划2017年底清运完毕。由于2016年11月、12月污染天气期间8次通知停止土石方运输施工,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施工单位无法召集车辆和驾驶人员等原因,清运工作未开展。2017年3月运输单位准备清运前期工作,4月份开始组织清运,进入六七月份雨季无法清运,鉴于以上原因,实际清运时间为100天,清运量约15万立方。前期该地块施工单位已对裸露渣土进行过全面覆盖,随着渣土清运施工的开展,施工作业面非常陡峭,高度达10余米,收工后再次覆盖防尘网存在一定难度和安全风险,很难达到边作业边覆盖的要求。2.小区东边的臭水沟的污水来源于西支沟与华奥路交叉口西南侧雨水口流出的小股污水。经排查雨水管网,发现有四处排污管道被私自接入雨水管道,四处排污口分别位于舜贤路与舜义路交叉口(全羊饭店)、舜贤路和东荷路交叉口(东城逸家)、舜华南路与华奥路交叉口东南角(东城逸家)、东城逸家东门。3.垃圾站位于南湖花苑北门西侧、德润天玺小区马路对面,原负责收集南湖花苑(南湖村旧村改造社区)垃圾,由保洁公司将此垃圾站的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由于压缩箱使用多年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此垃圾站已于7月停止使用,现南湖花苑自行购置一台垃圾运输车,将小区垃圾收集自行运往舜华南路西侧垃圾中转站。检查时现场有少量垃圾。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1.该渣土山防扬尘施工现状情况:一是责令运输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网对非作业面进行重新覆盖;二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作业面进行覆盖完善;三是施工场地内安装喷洒直径120米的自动喷淋设备,确保喷洒范围全面覆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四是在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安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安排监管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值守,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停工整改。2.8月18日,已通过招投标聘请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对该地块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实行外包服务,确保渣土清运工作按要求正常、有序进行,控制扬尘污染,将于2017年底完成渣土山的清运工作。3.8月22日,已将四处排污口当场截流并将四处污水管道接通至排污管道,现已整改完毕。4.8月21日将垃圾站已废弃的垃圾压缩箱迁走,并将该垃圾压缩站关门停用,同时对周边区域进行冲刷,问题已得到解决。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新徐社区,济南市中天泰富混凝土搅拌站,10个罐体裸露,沙石料任意堆放,车辆压坏新徐社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搅拌站已列为违章建筑,但一直未拆除。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
扬尘、其他
1.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搅拌站环评验收时符合规定。该搅拌站内罐体等生产设施按规划布设,作业现场洒水、喷淋设备运转良好,运料车辆出站均清洗干净,存放砂石料的料仓全部按规定封闭处理。现场未发现砂石物料裸露、任意堆放以及出入车辆压坏新徐社区道路的问题。2.该搅拌站规划建筑面积4702.6平方米,实有建筑面积7502.6平方米,存在加建违建行为。3.经调阅12345热线投诉案件,2016年4月,区环保局曾对该搅拌站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责令搅拌站整改。
8月21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区热线办和药山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处置。1.区城管执法局当即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规划面积之外的2800O违章建筑。目前已经拆除完毕。2.区城管执法局、药山街道办事处责令其依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区域及周边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切实杜绝扬尘污染。
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蒋家村,山东省消防检测中心,距离居民区近,冒刺鼻白烟。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
大气、其他
1.山东省消防检测中心实际名称为“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下属单位,3号车间外墙与居民区最近距离为80米,2号车间烟囱排放口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20米。根据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建设项目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补充说明》确定,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刺鼻白烟。该中心2号和3号车间主要是对防火材料的防火及阻燃性能检测,检测废气集中收集经文丘里喷淋+低温等离子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经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SDFX-HJ2017年第N222-10号)表明,该中心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3.经调阅2017年以来12345热线举报记录,有1次举报反映该问题,区环保局及时进行处理,也未发现刺鼻白烟,并按时回复举报人。4.该中心没有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停止检测状态。2015年9月份,该公司因未批先建投入生产,章丘区环保局对其实施过处罚。但该中心至今未取得环保手续,2017年7月份,区环保局再次对其实施处罚,目前,处罚程序正在进行。该中心正在办理环保手续。
责令改正、问责
现场核查组责令该中心立即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在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督促企业尽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向环保部门报批。
诫勉谈话1人
枣庄市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北于村西侧200米和西北侧300米处,有两家养鸭厂,大气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厂边水沟。
1.北于村西侧200米养鸭厂,建有3座鸭棚,鸭棚南侧建有化粪池,经沉淀后部分污水排入厂边水沟,空气中有鸭粪的臭味。2.北于村西北侧300米养鸭厂,建有4座鸭棚,鸭棚东南角建有化粪池,经沉淀后部分污水排入厂区西北角天然坑塘,空气中有鸭粪的臭味。
截至8月22日9时,厂内鸭子已转运,污染物已抽运,鸭棚已拆除完毕。
青岛即墨市鳌山卫镇西绕山河村,村东边有一家电镀厂(举报人不清楚企业名称),黄色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河里。
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实为青岛建昊电器有限公司,位于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西绕山河村东,主要从事电器设备生产,主要镀种为金、银、铜、锌。该公司电镀生产中所产生的不同废水,采用了相互隔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废气防治设施完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测、在线视频监控于2017年2月正式运行并联网。经调查:1.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管道,该公司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2.该公司已经纳入青岛、即墨两级重点监管范围,即墨市环境保护局定期对该公司的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例行监测、执法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3.调取企业2015年以来运行台账、加药记录、购药发票、在线监测、在线视频监控、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4.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环保部门例行监测数据显示总铜、总锌、总镍、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铬等监测指标未发现超标现象。5.8月21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企业巴歇尔槽内滞留废水、厂外污水管网污水和投诉人所述的河道内三处点位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海东社区北面、林家段河村、高新区河套街道、小涧东村北面、小涧西村北、大涧村北,有多家红砖厂,露天烧砖露天开采,排放黑色、白色烟尘,无脱硫设备。
1.青岛市城阳区俊功新型建材厂、青岛桃源建材有限公司以及红岛经济区陶粒新型建材厂、青岛红岛经济区宏福建材厂生产所需页岩均通过异地收购方式解决,无露天开采问题;红岛经济区成河大新型建材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开采痕迹。2.四家砖厂烧砖工艺使用隧道窑和地沟窑,均不存在露天烧砖现象。3.经监测,这四个企业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页岩本身含有的组分二氧化硅和三氧化二铝等,在加热过程具有固硫效果,环评分析产生的二氧化硫不需脱硫装置也可实现达标排放,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验收中,未对其建设“脱硫设备”作出要求。
1.城阳区两家砖厂已自行停产,针对厂区内部分路面浮尘较多、料棚部分破损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建立每日洒水抑尘工作制度并长效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2.今年7月,河套街道办事处已将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成河大新型建材厂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予以整治,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9月30日前完成清理取缔。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监督两家砖厂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卜庄村:1.有多家砖厂,开山采石,无手续,烟囱冒黑烟。2.镇上多家养殖场未拆除。
大气、其他
1.关于“有多家砖厂,开山采石,无手续”的问题。经调查,卜庄村辖区内共有页岩砖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临沂希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使用原料均从枣庄等地购进,建有原料采购台账,不存在开山采石问题。2家页岩砖生产企业均有环评、验收批复、营业执照,不存在无手续问题。2.关于“砖厂烟囱冒黑烟”的问题。经调查,2家页岩砖企业均配套建设双碱法脱硫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并于2017年6月份停产进行烟气湿法静电除尘升级改造。调阅2017年以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不超标,日常监管中未发现企业烟囱有冒黑烟现象。3.关于“镇上多家养殖场未拆除”的问题。经调查,褚墩镇辖区内共有养殖场(户)533家,其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4家、散养户482户,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29家、散养户18家。褚墩镇2017年5月份下达了《集中整治关停通知书》。目前,禁养区内4家规模养殖场(户)已关停3家、搬迁1家;散养户已关停248家,234家未关停。
对禁养区内的234家散养户,限期日前完成关停、搬迁。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南常西村,村中央有一家屠宰场,无检验检疫,血水外排污染地下水,气味刺鼻。环保局查处过,只是用土覆盖污水,未解决。
1.区畜牧局8月8日已撤回防检员,收回检疫章、检疫票据,目前该屠宰站无动物防疫合格证。2.站场内猪舍寄存养殖户生猪4头,建有三级沉淀池一处,现场有部分屠宰废水溢出。3.沙沟镇环保所曾于7月3日对该屠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8月6日又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
1.8月21日21点将寄养的4头猪由寄养户运走,23时拆除了生猪圈舍及车间屠宰设施。2.委托区污水处理厂于8月23日前对沉淀池及溢出的屠宰废水用罐车运走处理。“两断三清”措施已落实。
青岛市市北区老台东五路、六路,大明路,丹阳路,昌平路,历城路,多家饭店油烟扰民。向督察组投诉后,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居民现场指证,导致居民和业户产生矛盾,担心人身安全。
信访人投诉的市北区老台东五路、六路,大明路(台东无此路,实为大名路),丹阳路,昌平路,历城路区域,系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的一部分。该区域素有“青岛民间啤酒街”称号,有居民楼座共33个,社区居民3521户,商住混杂,依托农贸市场自发形成啤酒屋餐饮业户约150户,多数啤酒屋室内面积狭小,占路经营、油烟噪音扰民,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影响。8月21日,市北区组织台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派出所、交警、环保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大名路及周边区域群众反映的上述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和综合执法。有关情况如下:1.该区域的占路经营、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已经得到整改,经营秩序正持续改善。2.在前期整治过程中,因饭店油烟扰民排放部位不明,曾通过社区邀请居民代表现场确认,居民担心与业户产生矛盾造成人身安全问题,已向我们表明上述疑虑。对此,执法部门没有强求居民现场指正。
会谈经营商户,向其讲明合规经营标准并发放清理取缔该区域违规经营通告,使业户加强行业自律,转变经营方式和理念,明确表明整治决心和整治方向,通过社区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处置和回应居民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消除居民疑虑。督促商户按照经营承诺书合规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结合全市占路经营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集中重点整治,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对违规炉具、占路经营物品进行查扣,对违规排放油烟进行查处,防止督查过后居民提出的问题出现回潮反复。制定增设隔离护栏、安装健身器材、重铺人行道板、造绿增绿补绿四项措施,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中央环保督察导致潍坊市多家无污染企业关停、工人下岗,认为政府搞“一刀切”,对经济发展无好处。表示不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潍坊市对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坚持稳妥推进,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污染问题,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坚持一企一策,一问题一办法,既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又避免问题整改简单“一刀切”,留下“后遗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分类施策。认真开展“散乱污”企业摸排梳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批治理。对“散乱污”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对通过整改能在短时间内达标的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整治措施,整改到位后恢复生产,满足群众正常生活的需求。二是实施疏堵结合。针对畜禽养殖、小型经营项目等行业企业,潍坊市坚持疏堵结合、稳妥处理。对禁养区内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依法进行关闭,同时采取设置缓冲期、转产特色种植等方式,最大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对限养区、适养区内不够规范的养殖场(户),积极实施提升改造,通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重新规划设置养殖区等措施,促进畜禽养殖布局的合理优化。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潍坊市注重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建立,既要对“散乱污”企业坚决从严从实取缔,又要及时向群众把政策法规讲清楚、说明白,坚持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避免“一刀切”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问题得到稳妥处理。经调度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潍坊市未发现有对无污染企业进行停产和关停等简单“一刀切”情况。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鲁班公寓,25号楼南商住楼,无专用烟道,附近餐饮店私搭烟道,排风扇噪声扰民。
油烟、噪声
1.鲁班公寓25号楼南侧的“商住楼”,位于鲁班公寓小区南门西侧,经市规划局确认,该楼系商业、商务楼,非商住楼,未建设专用烟道。2.楼上有6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楼房外面北侧安装了烟道(其中,只有2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口向下直排,最低的距地面50厘米左右,最高的距地面2.5米左右,烟道口距周边最近住宅楼30米左右。3.油烟、排风扇等装置运行时产生噪音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2日,城市管理局对6家外置烟道不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限期对烟道进行整改,并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8月31日前对无法整改和拒不整改的烟道依法拆除。2.对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造成油烟污染的餐饮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每户罚款5000元。3.针对排风扇噪音污染问题,8月21日,东营环保分局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对油烟净化器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不得使用。
烟台莱州市柞村镇、夏邱镇附近有多家石材加工厂,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排放粉尘,废料随意倾倒。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督察组进驻后已暂时停电停产整顿。
水、大气、垃圾、其他
2017年,莱州市开展石材行业规范整治之前,由于多年来粗放发展,大部分石材企业管理不规范、环保不达标,对区域环境造成了影响。但从开展全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整治以来,从定期巡查情况看,未再发现信访反映的问题。
2017年以来,莱州市将传统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列入全市重点工作。2月14日,召开了全市石材行业整治动员大会,出台《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启动石材矿山开采、加工企业整治工作;7月24日开始,集中开展石材行业“百日会战”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石材矿山全面封堵,同步启动生态修复;8月11日开始,对全市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电停产整治,对达到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的,经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立即供电恢复生产;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散乱污”企业,坚决清理取缔,从根本上推动石材产业加快转型、良性发展。
济宁兖州市开发区有家“创佳玻璃纤维厂”,24小时排放类似烧塑料的刺鼻气味。
山东创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异味源为涂层车间、玻纤网布上胶车间、绝缘管车间、玻纤布脱蜡工序。涂层车间、玻纤网布上胶车间、绝缘管生产车间正在安装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未生产。玻纤布脱蜡工序已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洗涤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玻纤布脱蜡工序废气处理设施的洗涤塔加药量不足,导致废气处理效果不良,现场有异味。企业未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兖州区环境保护局对山东创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玻纤布脱蜡工序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效果。2.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予以人民币伍万元的罚款。
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郯城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内,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使用塑料垃圾高温加热,产生塑料颗粒,24小时排放废气。督察组进驻后改为晚间生产。
大气、其他
1.关于“使用塑料垃圾高温加热,产生塑料颗粒,24小时排放废气”问题。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玉鼎路10号,日获得环评批复,计划分两个车间建设10条造粒生产线和2条注塑生产线。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8月21日现场核查时,该项目已安装造粒生产线1条、废气燃烧炉1个、水喷淋装置1套、静电除油设备1套、光催化氧化设备1套、储料罐2个、切粒机2台,正在安装1条造粒生产线、1个废气燃烧炉。举报反映的“塑料垃圾”为生产原料,属于已清洗废塑料。通过高温加热生产颗粒是生产工艺决定的,符合环评要求。该企业在7月16日和8月15日晚进行过调试生产,生产时排放废气,发现废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后,自行停止了设备调试,没有24小时排放废气。因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故没能进行废气监测。2.关于“督察组进驻后改为夜间生产”问题。督察组8月10日进驻后,该企业确实在15日晚进行过调试生产,但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随即停止了调试。3.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通过调试情况,发现该企业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治污工艺或设备需要改进。
责令该企业从设备安装、设备型号和治污工艺等方面,查找废气不能稳定达标的原因,并加以改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办事处清华街与滨海交汇处有一个小渔港码头,该码头小渔船夜里12点到早晨6点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船只和运海鲜的厢式货车往海里和路边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
经现场核查,噪音问题主要是停靠在该渔港码头的部分养殖户小渔船清晨出海作业,出港时马达产生的轰鸣声,影响居民休息。现场未发现路边排放废水和废弃物的行为,据了解,反映的污水主要指运送海鲜厢式货车中存放海鲜的废水,固体废弃物则主要是贝类的外壳。该渔港平时也注重加强管理,市水务集团专门修设了污水井,皇冠街道专门修建了至污水井的排水沟,同时落实了专门码头保洁队伍。
1.对于噪声问题,由农经局通知在此港停靠的渔船,夜间居民休息时间出港时用划桨将船划出港口后,再启动机器推进出海作业,避免马达轰鸣声影响居民休息;同时将停靠在此港渔船的花名册提供给皇冠街道;经区已督促渔船遵守相关规定,噪音问题已解决。2.皇冠街道立即在码头设立告示牌,提醒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向海里及路边排放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同时向渔民及厢式货车作业人员发放明白纸,加强对渔港作业人员引导教育,自觉遵守码头管理规定;3.城管局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货车排放污水和废弃物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淄博市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科技苑环翠路便民市场,有多家烧烤店,大量排放油烟,导致附近行道树枯萎,噪声扰民严重,饭店、海鲜店所有的污水、垃圾都直接排向马路,污染严重,投诉多次都未解决。
油烟、噪声、水
张店区科技苑环翠路便民市场,目前市场内共有摊位60个,其中产生污水、油烟污染的摊位9个,其他为蔬菜水果经营摊位,存在噪声。沿街路段有三个树穴缺植,未发现有行道树出现枯萎的现象。存在油烟噪音扰民、污水和垃圾直排马路的情况。科苑办曾经接到过相关投诉,已进行过整改,但有反弹,前期已进行问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5家餐饮店予以关闭,并于8月23日前对其广告牌匾和排烟管道进行拆除。2.科苑街道办事处对缺失行道树及时补植。3.责成张店区环卫局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
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店子街村,村西边100米有一个养鸡场,该场把冲鸡粪的污水排到紧靠厂子的小河里,这条河最终流向当地水库;运输鸡粪导致村里公路鸡粪很多;养鸡场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烟尘。举报多次无果。
水、大气、其他
1.关于“冲鸡粪的污水排到紧靠厂子的小河里,这条河最终流向当地水库”的问题。该养鸡场名为鲁港潭腾龙养鸡场,位于壮岗镇店子街村西,离村庄直线距离200米,属适养区,占地7亩,建设养殖大棚4个,面积共计2400O。2017年4月至7月,该场一直处于停养状态,8月1日,购买肉鸡苗4万只。临港区农业局鉴定该养鸡场属规模化养殖场。经查,该养鸡场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养鸡场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实行干湿分离。干粪外卖做有机肥,冲舍废水暂存于养殖大棚外的3个储粪池中,定期外运用于苗圃追肥,无外排现象,但储粪池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8月22日,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紧靠养鸡场水沟取样检测,结果为:COD21mg/L、氨氮0.156mg/L,满足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2.关于“运输鸡粪导致村里公路鸡粪很多”的问题。经走访调查,前期购买湿粪的农户存在用敞口式三轮拉运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存在零星洒落的现象。3.群众反映“养鸡厂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烟尘”的问题。该养鸡场共有4台燃煤土炉,4个养殖棚各1台,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育雏期间使用,8月1日至8月3日使用过3天。现场检查时,燃煤土炉已停用。4.关于“举报多次无果”的问题。因村里公路洒落鸡粪很多的问题,今年1月份,群众曾电话向壮岗镇环保所反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求该养鸡场立即整改,清运鸡粪必须使用密封拉粪车,并加强管理。之后,未再接到有关该养鸡场的信访举报信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7日,临港区环保分局对该养鸡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补办环评手续。2.根据《壮岗镇店子街村鲁港潭腾龙养鸡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壮政字z2017{51号)和临港区农业局8月21日向该养鸡场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限该养殖户在8月24日前,增建2处标准化的三级沉淀池;8月27日前,按照规范化养殖要求,彻底进行整改。截至8月27日,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2.8月22日,该养鸡场已主动将4台燃煤土炉全部拆除。
青岛市市北区海嘉社区嘉善路9号车尚汽车装潢公司里面养的狗从早晨4、5点开始叫,这样的情况已经3年左右了,噪声污染严重。
经查,每天凌晨环卫工人在该公司大院附近保洁时,会引起公司饲养的拉布拉多犬吠叫,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市北区四方街道办事处及市北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当场向车尚汽车装潢公司负责人阐明相关养犬政策,指出扰民的事实,责令其立即整改。8月21日当夜,该公司负责人已将该犬送至农村朋友处看管饲养。该问题已从根本上解决。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董家朱许村西北方向有一个“奥博纺织制线有限公司”,它的环保手续全部都是造假的,老板和环保局走的很近,不怕查;它生产过程中味道很大,棉絮飘得到处都是,很容易引起爆炸;晚上进出该厂的货车声音很大,生产设备噪音也很大,村里其他企业都搬迁到工业园里了。村民希望对该企业或者取缔或者搬迁。
大气、噪声
1.临沂市奥博纺织制线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董家朱许村大山路与西外环交汇处往北200米路东,主要从事纱线生产。该公司于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号),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临环兰验〔2012〕43号);经调阅审批档案,确认该公司环保手续合法、真实。2.该公司以涤纶短纤维为原料,主要通过清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络筒、捻线、并线、倍捻等工序后成包,整个生产工艺中未添加任何药剂,没有加热等产生气味的工序。3.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为涤纶短纤维,不存在使用棉絮作为原料的情况,无棉絮乱飘问题。安监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未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货车进出现象。
责令该企业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严禁货车进出。
枣庄滕州市洪绪镇龙庄村村里小区西边200米,滕州市腾龙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异味很大,生产丙酸钙产生的污泥直接排到水沟里面。
此转办件同第8批810转办件反映的是同一家企业,投诉内容有少许变化。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无废气排放。日,滕州市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厂界主要大气污染物和臭气进行了检测,结果各检测点均未检出苯系物,臭气浓度除2号点位监测数值为11外,1号和3号点位监测数值都小于10,均未超过臭气标准值范围。8月21日现场气味与8月19日相比无明显变化。2.经检查,该公司院内无污泥堆放,院外水沟内无水,无排放过污泥的痕迹,市政管网内无污泥,丙酸钙车间反应釜内有部分原料液体和固体残渣,现场发现丙酸钙生产地面发白,相邻的管网内有白色沉淀物。进一步调查证实,地面发白是丙酸钙生产中的原料氢氧化钙、碳酸钙运送过程中遗洒所致,工作人员将其用水冲至厂区内的管网,自然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该公司丙酸钙的生产原理是将丙酸、氢氧化钙和碳酸钙投入反应釜进行中和反应,首先将液体丙酸、固体氢氧化钙、固体碳酸钙投入反应釜中,然后加水,待水位线至罐体的二分之一处时停止,接着搅拌约2个半小时,用PH试纸测试罐体内反应溶液PH值,待其PH为7-8之间时停止搅拌,最后沉淀12小时后将反应釜内溶液用泵抽至滤器过滤,过滤后的液体进行烘干,后即为固体丙酸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残渣主要是未反应完全的氢氧化钙、碳酸钙、丙酸钙和丙酸,从生产工艺看,无产生污泥的环节。
责令改正、约谈
1.尽快启动进区入园相关工作,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在退企入园之前保证不在现址生产。2.洪绪镇党委政府已将该公司现状和打算向群众进行了解释,争取得到群众支持。3.滕州市环保局于8月21日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4.约谈5人。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兰田玉园小区门口东边有一个停车场没有硬化,没有手续,扬尘污染严重,一下雨路都没法走;举报人建议停用停车场。该小区西边有一排小吃街属于违建,这个地方脏乱差,垃圾乱堆,气味很大,并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活。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
扬尘、垃圾、油烟
1.该停车厂位于兰田商业步行街东侧,兰田玉园小区门口东南角,属于原济南军区军用土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为方便业主及顾客停车,原济南军区临沂房地产管理处将此闲置土地临时作为停车场。2016年2月,因全军和武警部队已全面停止有偿服务,该处军产一直处于冻结状态,原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处难以对该处实施硬化,我区无权对其采取硬化措施。该停车场主要用于业主和顾客使用,不进行有偿服务,所以未办理手续。原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处对该场地铺盖了防尘网,并安装3处洒水装置。2.该小吃街名为百味胡同,位于兰田步行街市场内,属于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美食街共有商户53家,各经营户均有工商、食药等有关证照,其中产生油烟的商户22家,存在一定的油烟污染。
1.临沂兰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8月23日对该停车场设立围挡,停止使用。2.对产生餐饮油烟的22家商户,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各商户自行停业整顿。目前,22家商户均已自行完成整改,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3.要求临沂兰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垃圾随有随清,保持卫生整洁,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标准,规范经营。
烟台莱州市建新东路的教育路小区四区外面的门市房有一个“仁和烧烤店”,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仁和烧烤店”实为莱州市教育路小区“人和烧烤店”,该烧烤店有南、北2处厨房,南侧厨房为员工食堂,油烟通过烟道直接排向室外,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北侧厨房主要用于烧烤经营,该厨房烟道于2014年5月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转。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执法组立即责令烧烤店停业整治,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万元罚款。截至8月22日,人和烧烤南侧厨房油烟净化设备已完成安装,待检测合格通过验收后运营。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凯瑞安园34号楼楼底下有11家饭店,晚上干到12点,油烟污染严重,噪音很大。
油烟、噪声
1.该投诉件所反映的餐饮店位于世纪路33号,属商住楼,建于2006年8月,无专用烟道,共11家。2.证照情况:有《营业执照》的11家;有《食品经营备案证》的2家;有《从业人员健康证》的11家;11家均无环评手续。3.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共10家,均正常使用,但存在日常维护和清洗不规范、油烟噪音扰民现象。4.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张店区城管局已于8月17日对该处11家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目前11家餐饮店处于停业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11家餐饮店进行整改,达到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海东屯村西北角离村100米之内有一个露天砖厂叫“海东屯建材厂”,厂里没有环保措施,露天烧砖,排放的烟气污染严重,特别是刮西北风的时候。举报过很多次,但是厂子负责人说关系都走好了,管不了它。
1.砖厂为青岛市城阳区俊功新型建材厂,建有原料防尘大棚,生产加工实现了全封闭,建有密闭地沟窑从事烧砖生产。城阳环保分局对其已批未验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经整改通过了环保验收。2.经城阳环保分局监测站监测,该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2016年以来,城阳环保分局共接到关于青岛俊功新型建材厂的信访件11件,都按照信访处理要求进行处理,投诉人反映的“举报过很多次,但是厂子负责人说关系都走好了,管不了它”不属实。
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马庄村南边老电厂以西,有一个叫蔡某某的老板存储硫铵,气味很大。打过12369,没人管,2016年平原县环保局下了通知处罚10万块钱,但是没有落实。
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平原县开发区马庄村南,是一家炉渣贮存场,经营者是王某,蔡某某系炉渣贮存场转租人。1.关于“存储硫铵,气味很大”问题。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现场发现约10吨固体硫酸铵,用多层塑料布覆盖,有异味。2.关于“打过12369,没人管”问题。与举报人反映情况有所差别,日,平原县环保部门曾接到过关于上述问题的12369信访投诉,并进行了排查。据参与排查的执法人员反映,信访人提供的地址不详细,拨打信访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走访群众也未得到有效线索,造成信访人反映情况无法调查。3.关于“2016年平原县环保局下了通知处罚10万块钱,但是没有落实”问题。经核查,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日,平原县环保部门对炉渣贮存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有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未设置高于料堆的围挡等问题,环保部门依法对经营人王某处以2万元经济处罚,非举报人所说10万元。由于当事人未按期缴纳罚款,日,县环保部门又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但当事人仍未按期缴纳罚款。日,县环保部门依法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日进行了行政裁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立即对固体硫酸铵进行处置,将硫酸铵运往聊城复合肥厂进行加工利用,8月21日下午已全部清送完毕。2.对硫酸铵存放现场进行清理。安排罐车对场地污水进行清收,运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调用土方对场地进行平整,8月21日下午整治完毕。3.对未缴纳2万元罚款的问题,平原县法院将按法定期限执行。4.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诫勉谈话1人
济南市部分信鸽会员接到济南市政府禁养家禽的通知。该信鸽是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比赛的(需要在鸽棚或者阳台上面饲养,属于中国信鸽协会管理,济南这边信鸽的主管单位是济南市体育局),该鸽子不是肉鸽是比赛鸽,被禁养认为不合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常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但参照国家、省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文件的表述未列出具体畜禽种类。部分区县在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时,将该通知发给位于禁养区内的2家信鸽养殖户,提出关闭搬迁要求。
济南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整改落实。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查证信鸽不在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不属于常规畜禽。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分是针对常规畜禽养殖进行的,信鸽养殖不执行畜禽禁养区的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已联合向各区县政府(含管委会)下发《关于禁养区内信鸽等非常规养殖管理的函》,告知信鸽养殖户不在禁养区关闭搬迁之列,但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信鸽养殖加强监管,杜绝环境污染,杜绝扰民。
烟台市经济开发区Ⅱ-三小区,下雨时下水道堵塞污水排不出去,该小区未供暖,居民生炉子冒烟,小区柴堆乱堆乱放且垃圾到处乱扔,小区环境脏乱差,没人管。
水、垃圾、大气
1.Ⅱ-三小区1993年由开发区福西工贸开发建设(原福西办事处下属公司),小区共有5栋住宅楼、46套楼房。2.由于开发建设时暖气和燃气不配套,大部分房主搬离并将房屋租赁出去,现居住人员大部分为流动人口,从事收捡废品等工作。长期以来,小区内杂物乱堆乱放、整体环境较差,福莱山街道曾多次组织进行清理,但不久又恢复原貌。自2013年起,福莱山街道出资委托星海物业负责小区的保洁及垃圾清运,每户每月只收取10元卫生费,但无居民缴纳。3.2016年,福莱山街道先后两次组织小区业主召开会议,计划将该小区列入美化家园项目,但该小区居民的根本意愿是拆旧楼换新居,而对基本设施改造积极性不高。日,广源天际小区开发建设时,开发商曾召集居民商讨拆迁事宜,但因业主要求拆迁安置标准过高未达成一致。
根据工作人员前期巡查和居民反映,整治工作主要分为五项:1.清理垃圾及杂物。共清理阳台、楼道及小区内垃圾和杂物10余吨,清理僵尸车4辆,拆除违建小棚4个。2.疏通雨污水管网。经现场查验,污水管网基本通畅,对部分雨水篦子堵塞问题进行了清理。3.修复路面。针对小区路面存在的坑洼现象,已用水泥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150平方米。4.清理野广告。对树木、线杆、楼体内外的乱涂乱贴进行彻底清理;5清查流动人口。.协调边防派出所对租户进行清查,规范租户管理。对于整治工作,大部分居民积极配合并自觉清理。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内,平传纸业、福马纸业、鸿福纸业和越川纸业私自生产胶水,烘箱烘纸张排放甲醛污染大气,没有处理设备,污水乱排。平川纸业花了200万买的环评手续,镇里领导帮忙给办理的,并称环保所的领导已被买通,投诉也没用,镇里其他企业全部整改,但这几家企业没有整改。
大气、水、其他
1.三家企业私自生产胶水的问题。经查,福马纸业与鸿福纸业为同一家企业即为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平传纸业即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越川纸业即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位于探沂工业园内,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生产均有环保备案手续,但均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三聚氰胺胶)生产无环评手续也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烘箱烘纸张排放甲醛污染大气,没有处理设备问题。三家企业烘纸生产线、三聚氰胺胶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也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3.污水乱排问题。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各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废水治理,现场检查时无生产废水排放。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印刷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4.平传纸业花了200万买的环评手续,镇里领导帮忙给办理的,并称环保所的领导已被买通投诉也没用。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环评手续,不存在花200万买手续的问题。5.镇里其他企业全部整改,但这几家企业没有整改。该问题不属实,费县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一视同仁,进行相应的处罚。在2016年对以上三家企业开展过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日,县环保局对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胶生产线及新建的一条TB系列卧式浸渍纸干燥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86号),日,对其印刷生产线及其浸渍烘干生产线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号),日,对其年产2200万张浸渍纸生产线项目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号)。日,县环保局对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张三聚氰胺贴面纸及三聚氰胺胶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61号)。日,县环保局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张三聚氰胺贴面纸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25号),日,对其煤渣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87号)。针对8月21日下午信访案件查处中三家企业存在的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再次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三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私自建设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无环评手续问题,环保局于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费环罚告字〔号),拟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7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安监局对该三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三聚氰胺生产线停止生产。
诫勉谈话1人
潍坊诸城市林家村镇半边井子社区东南角,有一养殖场(养鸡、养猪、养牛、养羊),排粪水污染了地下水,空气有臭味不能开窗,苍蝇多。
该养殖户第一、第二养殖点的西、北、东三面均为半边井子住户,养殖的粪便由于清理不及时堆放在硬化的地面上,苍蝇较多,有养殖臭味,但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第三养殖点位于村子东南40米,建设较规范。
1.关闭搬迁两个养殖点,清理养殖粪污。2.对第三养殖点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畜牧部门向养殖户提供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指导养殖户配套建设防渗防漏的30立方米储粪池和五级污水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截至8月23日上午10点,2项整改已经完成。
淄博市张店区东二路南首有一“淄博火车站老孙家烧烤”,使用老式烧烤炉,没有油烟净化设备,排浓烟。
1.淄博火车站老孙家烧烤店位于张店区东二路5甲21号,属商住楼,建于2003年5月,无专用烟道。2.该烧烤店无《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评手续,有《食品经营实名登记备案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3.油烟设备运行情况:该烧烤店已安装烤炉油烟净化设备,但清洗维护不及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该烧烤店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并已于8月21日将其经营设备全部清理完毕。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以北、西七路以东,有一“新华制药”,紧挨生活区,晚上作业,排放噪声扰民。建议晚上不要作业或减少作业。
调查发现,噪音来源为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室(租赁新华制药写字楼)在露台安装的6台风机,因无消音装置,加之其中两台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噪音污染。
责令改正、问责
1.8月22日上午,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对所属6台风机拉闸关停,直至维修整改合格。2.要求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安装隔音降噪箱及消音棉,更换轴承设备,消除噪音源头。目前,已确定维修厂家并开始维修。3.向受噪音影响的华侨城居民发放公开致歉信,进行公开道歉。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聊城市冠县柳林镇乔庙村南面,有一大型养鸭场,刮风时气味难闻,苍蝇到处都是。
经调查核实,来电人反映的养鸭场为冠县运通养鸭场,位于冠县柳林镇乔庙村村南,占地1800平方米,建设有鸭舍一栋面积670平方米,距离村庄最近处约400米,最大存栏量3000只蛋鸭,达不到规模化标准,为养殖专业户。现场查看了解,该养殖户已于8月13日将存栏蛋鸭全部出栏,主动将粪便进行了还田利用,仍有部分废弃物未清理完毕。
组织人员通过采取清理废弃物、生石灰消毒等措施,进一步减轻环境污染,现已清理整改完毕。
潍坊诸城市密州街道社区王门社区里面有家养猪场,养猪场排放粪水,排放刺鼻气味。
该养猪户2014年将位于王门村最北边的烤烟房改建成猪舍。该猪舍北侧10米,就是社区居民楼,始建于2012年,2016年开始有住户。该养猪户南侧为农户住宅平房。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排向西侧菜园,刮南风时有臭味,会影响周边居民。
关闭搬迁该养猪户,清理养殖粪污。密州街道组织人员、设备等对该养猪户及周边的粪污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淄博市张店区体坦小区49号楼东面、小广场南面,有数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噪声,平日经营到很晚,现在晚上收起来了。担心督察组走了再干。要求取缔。
噪声、油烟
1.反映该地的饭店有2家,分别是位于小广场南侧的个体工商户徐某(七公烤翅烧烤)餐饮店和个体工商户蒋永新(烤鱼、烧烤、炒鸡)餐饮店。2.徐某餐饮店(七公烤翅烧烤)有《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2家都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均无环评手续。3.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8月21日对2家饭店予以关闭,并拆除其门头牌匾和排烟管道,限15日内搬离该营业场所。8月25日,2家饭店经营工具已全部清理。
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兴一村中心街南侧有一个叫“金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这个厂生产化工涂料,通过厂子里面的深井往地下注污水,污染了地下水,还用罐车把污水拉到厂子外面没人的地方。举报过很多年,只是说手续齐全,不处理它。当地环保局副局长王某某是他的保护伞,他在该厂有股份,该厂手续是真手续,但是是违规办理的。这个厂在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还有一个分厂叫“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1.山东省博兴县金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共有股东两名,未发现其他人员股份。该公司车间东侧一眼深100米左右的取水井,主要供给夏季生产设备冷却和公司生活供水,该公司涂料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针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取水,县水利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取水,并处以罚款。该公司提供的环评文件与环保局备案的档案不符,环保部门立即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对此,兴福镇对其下发了限期取缔通知书,并连夜进行拆除,截至8月22日该企业油漆项目已全部拆除清理完毕。2.经高新区核实,滨州高新区亿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t/a彩钢涂料项目、50000t/a合成树脂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未发现深井注入污水的违法行为。地下水监测显示,未造成污染。经核实,山东亿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博兴金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隶属关系。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金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已于8月22日取缔完成。水利局对企业擅自取水的行为,处以三万元罚款。环评涉嫌造假,刑事拘留1人。
临沂市兰陵县芦柞镇小卞庄村村北边有一个养猪场,负责人名字叫朱某某,当地镇党委书记保护他,养猪场粪便没有处理就排到村北边的沟里,把沟都堵了;村委大队院东边的养鸡场,村里学校对面的养鸡场,村东南方向与长城镇交界处有养鸭场,村南边的养鸭场都没有环保设施,味道很大。
1.反映“芦柞镇小卞庄村村北朱某某养猪场粪便没有处理就排到村北边的沟里并把沟堵了”的问题。经查,该养猪场户主为朱某某,紧邻村北水沟。占地3.1亩,猪舍25间,养猪185头,养殖场西建有1个沉淀池,无环保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粪便流入沉淀池,汛期雨水较大,存在污水外溢至沟内现象。2.反映“芦柞镇党委书记保护朱某某”的问题。该养殖场建于2014年春,芦柞镇现任党委书记张某于2016年12月到任。现场询问朱某某,均对保护其养殖场问题进行否认,芦柞镇党委书记张某也予以否认,不存在芦柞镇党委书记保护朱某某的问题。3.反映“村里其他养殖场无环保设施,味道很大”的问题。(1)村委大院东边的养鸡场,户主栗某某,现存栏蛋鸡约3000只。储粪场在养殖棚东,无环保设施,存在污水外排现象,气味大。(2)学校对面的养鸡场,户主为朱某某,占地0.9亩,可存栏3000只,已停养,无环保设施。(3)村东南方向与长城镇交界处有1个养鸭场,户主为孟某某,占地3.06亩,2个养殖棚,可存栏10000只,南端建有沉淀池1个,已停养,无环保设施。(4)村南有2家养鸭场,其中,1个养鸭棚户主为孟某某,养鸭约6000只,建有沉淀池1个,无环保设施,存在粪污外排现象,气味大。另1个养鸭棚户主为许某某,养鸭约4000只,建有1个沉淀池,无环保设施,存在粪污外排现象,气味大。反映的6处养殖场都位于禁养区,无环保等手续。
1.反映的6家养殖场存栏畜禽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2.芦柞镇政府已制定治理方案,辖区内加强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养殖现象。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福康社区22号楼楼下有一小吃店早晨炸油条,油烟污染严重。
1.该小吃店为福康社区22号楼居民自有车库改造,属于“住改商”。2.该业户经营者李某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时当事人未经营。
章丘区政府责成明水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下列措施:1.8月21日,下发《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2.8月22日,该业户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为其办理了注销登记。3.8月23日,该业户将经营物品清理完毕,已关停取缔。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聊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淘屯村东二环上有一个屠宰场叫“宏康屠宰场”,这个厂凌晨4点上班6点下班,排放的污水里有猪血、粪便,有臭味;厂里有猪圈,味道很大。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屠宰场为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和生猪肉初加工。1.关于“凌晨4点上班6点下班”的问题: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每天凌晨4:00开始,6:30宰杀完毕,工人9:30下班。2.关于“排放的污水里有猪血、粪便、有臭味”的问题: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因近期下雨频繁且维护不足,导致设备故障,擅自停用。公司院内有积存的血水和粪便,因夏季气温较高,产生臭味。临清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将企业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对公司法人进行了行政拘留。3.关于“厂里有猪圈,味道很大”的问题:该公司院内没有发现猪圈,为屠宰前的观察圈。味道是屠宰生猪过程中产生的。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立案侦查、问责
1.该企业已停产整治。2.临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的行为立案处罚,罚款7.5万元。3.公安机关对公司法人行政拘留15天。
党内警告1人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镇政府东边五六百米左右处,有一个“山东潍焦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它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并且存在粉尘污染。
1.有组织废气排放: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焦炉烟囱高空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仪,并与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联网,现场调取实时监测数据,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2.无组织废气排放:化产鼓冷区域槽罐及机械化澄清槽盖封闭不严,化产鼓冷区域焦油、氨水中间槽呼吸阀排放废气未收集治理,均有异味产生。现场查阅公司自行监测报告,1-8月份监测数据显示,厂界颗粒物、硫化氢、氨数值均不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3.由于运输车流量较大,存在路面扬尘。
1.一期40万m3/d制气鼓冷工段槽罐及机械化澄清槽现场封闭完成并加强日常维护。(1)机械化澄清槽顶部腐蚀漏的部分用水泥封堵;(2)氨水储罐顶部入孔已盖严;(3)氨水焦油分离槽顶部加热管法兰盘现已封死;(4)氨水焦油分离槽顶部入孔漏气已封死。化产鼓冷区域焦油、氨水中间槽呼吸阀排放废气进行收集治理方案已制定并审批完成。按化产鼓冷区域焦油、氨水中间槽呼吸阀排放废气收集治理方案采购准备施工。厂区内路面车间负责,公司吸尘车实时清扫,确保路面整洁干净,成立公司包靠小组,从公司层面对现场进行监督。2.责成邹坞镇对薛能一路路面定时洒扫,每日不少于1次;责成相关运输公司严格落实蓬盖运输,坚决杜绝货物粉尘抛洒;责成潍焦集团切实做好厂区保洁,减少厂内粉尘,潍焦集团已明确厂区内路面车间负责,公司吸尘车实时清扫,并有执勤记录。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胡阳村学校的北边有一个鸭棚气味很大,一下雨就抽鸭粪,平时刮风气味很大,反映多次效果不明显。
1.费县胡阳镇胡阳村学校的北边有一个鸭棚的问题。李某甲养鸭户,2个鸭棚,存栏肉鸭9000只,有10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环保手续;李某乙养鸭户,1个鸭棚,存栏肉鸭5000只,有5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环保手续。2.气味很大,一下雨就抽鸭粪,平时刮风气味很大的问题。鸭棚内气味很大,家中发现抽粪设备。3.反映多次效果不明显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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