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买房认购合同定金可以退吗中,一般有哪些陷阱需要我们业主

怎么看穿买房认购合同中的陷阱
在签订买房认购合同中,一般有哪些陷阱需要我们业主注意的?什么是买房认购合同,这个和买房合同是一样的吗?
.认购合同陷阱认购合同是双方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购买意向人为了订下房屋的购买权,与开发商签定的正式合同的意向书。认购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买方交纳定金,到约定时间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在认购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故意混淆定金的作用,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无论是哪方的原因,定金都不退,而且定金收取得很高。这么做,既可以在开盘时有大量收入,甚至可以等待房价上涨,再卖给出价高的买家而不负担责任。2.无证陷阱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时,需要具备一些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我们业内人称之为“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全部具备这五项证照,开发商的预售才是合法的。有些开发商在“五证”不全或者不具备“五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这时他的预售是违法的。山东曾经发生过,某开发商“五证”一个都没有,就开始预售,把购房人的钱收上来之后,携款潜逃。3.抵押陷阱开发商在开发楼盘之前都需要融资,一般向银行抵押贷款,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到开发贷款。但是开发期间需要还贷,如果开发商的销售回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开发公司的资金链紧张,有可能无法及时还款。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还款,首先购房人有可能不能按时拿到房产证,因为土地证抵押在银行。更严重的是,如果在建工程也被抵押,而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房子的抵押权就是银行的,有可能造成银行有权拍卖房子,而购房人如果要完整的产权,则要替开发商还钱。4.规划陷阱很多楼盘都声称本小区有幼儿园、体育设施、附近有医院等等,但这些都仅仅是规划。而且有的开发商其实根本没见到政府的规划,只是听政府官员说起计划开发一个公共设施,就对外宣传,配套环境如何好。所以,一旦规划没兑现,或者规划改变,原来的宣传就作废了。而且,我们不能只听有利的规划,而不去了解不利的规划。有些小区在住户入住时,发现附近有垃圾填埋场,有污染较重的工厂,有高辐射的高压电塔等。所以,我们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规划承诺。5.交房陷阱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1)逾期交房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分为逾期若干日之内和之外,之内之外的违约责任不一样,之内轻,之外重,而且之外购房人有无责任解约的权利。如果开发商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得很轻,那么说明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点需要注意。(2)交房不达标开发商交房时,我们购房人最关注的就是房屋质量。如果交房时,我们凭肉眼能够观察出质量问题,应当立即提出要求维修。如果我们能够在收房时,聘请专业律师和验房师,就能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并找到解决和责任分担的方法。无论怎样,只要交房不达标,我们应当拒绝在收房验收单上签字,并且提出要求开发商予以限期维修。而且因不达标造成的逾期交房,责任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6.补充协议陷阱补充协议是主合同后面附属的合同,以补充协议约定的为准。所以,补充协议往往会修改主合同的权利义务。我们应当特别关注补充协议,最终补充协议的约定才是生效的,如果事先不知道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可能就中了开发商的陷阱。
建议你找个律师陪同你一起去看看购房合同
你自己一眼看穿怕是困难哦,毕竟人家拟定合同的时候都是律师拟定的,所以还是建议你也找律师一起在场好一点。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
只要认真阅读合同就可以了。不要出现开发商要求没有见到《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先行在该认购协议中确认其效力,承诺认同“未知合同”,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对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虚构合同事实,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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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陷阱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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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认购的概念就是:《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其内容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没必要,但是每个工种进场后都要去看,检查施工是否按图纸进行,及时和设计师和项目经理沟通
A:家具实用性是吧,楼主如果是新婚的话,那么我建议有些家具甚至有些家电都是完全不需要买的1*床,这个除非你是打算很快生孩子了才买就行的了,不然提前买只会堵塞家庭罢了2还有一些实木的家具,这个一般没必要买,价格贵,而且非常沉重,基本上一个人根本是搬不动的,还有打扫起来是非常麻烦的3HIFI,这些*音箱更是没必要买的,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些看起来好用,实际面积太大了非常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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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穿买房认购合同中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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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认真阅读合同就可以了。不要出现开发商要求没有见到《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先行在该认购协议中确认其效力,承诺认同“未知合同”,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对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虚构合同事实,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
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
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1.认购合同陷阱
认购合同是双方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购买意向人为了订下房屋的购买权,与开发商签定的正式合同的意向书。认购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买方交纳定金,到约定时间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在认购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故意混淆定金的作用,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无论是哪方的原因,定金都不退,而且定金收取得很高。这么做,既可以在开盘时有大量收入,甚至可以等待房价上涨,再卖给出价高的买家而不负担责任。
2.无证陷阱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时,需要具备一些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我们业内人称之为“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全部具备这五项证照,开发商的预售才是合法的。有些开发商在“五证”不全或者不具备“五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这时他的预售是违法的。山东曾经发生过,某开发商“五证”一个都没有,就开始预售,把购房人的钱收上来之后,携款潜逃。
3.抵押陷阱
开发商在开发楼盘之前都需要融资,一般向银行抵押贷款,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到开发贷款。但是开发期间需要还贷,如果开发商的销售回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开发公司的资金链紧张,有可能无法及时还款。
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还款,首先购房人有可能不能按时拿到房产证,因为土地证抵押在银行。更严重的是,如果在建工程也被抵押,而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房子的抵押权就是银行的,有可能造成银行有权拍卖房子,而购房人如果要完整的产权,则要替开发商还钱。
4.规划陷阱
很多楼盘都声称本小区有幼儿园、体育设施、附近有医院等等,但这些都仅仅是规划。而且有的开发商其实根本没见到政府的规划,只是听政府官员说起计划开发一个公共设施,就对外宣传,配套环境如何好。
所以,一旦规划没兑现,或者规划改变,原来的宣传就作废了。而且,我们不能只听有利的规划,而不去了解不利的规划。有些小区在住户入住时,发现附近有垃圾填埋场,有污染较重的工厂,有高辐射的高压电塔等。所以,我们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规划承诺。
5.交房陷阱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
(1)逾期交房
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分为逾期若干日之内和之外,之内之外的违约责任不一样,之内轻,之外重,而且之外购房人有无责任解约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得很轻,那么说明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点需要注意。
(2)交房不达标
开发商交房时,我们购房人最关注的就是房屋质量。如果交房时,我们凭肉眼能够观察出质量问题,应当立即提出要求维修。如果我们能够在收房时,聘请专业律师和验房师,就能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并找到解决和责任分担的方法。
无论怎样,只要交房不达标,我们应当拒绝在收房验收单上签字,并且提出要求开发商予以限期维修。而且因不达标造成的逾期交房,责任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6.补充协议陷阱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后面附属的合同,以补充协议约定的为准。所以,补充协议往往会修改主合同的权利义务。我们应当特别关注补充协议,最终补充协议的约定才是生效的,如果事先不知道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可能就中了开发商的陷阱。
ddd_3192&回答:天气回暖,家装行业也逐步进入旺季。各大家装公司不约而同地发出了限量样板房“征集令”,让不少准备新居装修的杭州市民挑花了眼。听着设计师娓娓道来的或优雅古典、或时尚现代的构想方案,谁不怦然心动  典型陷阱——制作假营业执照和资质,骗取定金  金先生通过网络接洽上一个家装游击队,几次交流后,感觉还不错的金先生交了5000元定金,可此后,该公司却“人间蒸发”了。而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和负责人身份证等经核实也都是假的。  专家支招:业主选择家装公司时首先要看其是否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售后服务能力,其次,看其管理是否完善,施工队伍是否稳定等多方面去了解。  典型陷阱——草签装修合同,诸多承诺无法兑现  新婚在即,黎先生与一家装修公司草签下装修合同,并口头约定:除基本硬装外,公司保证设计师一周到工地3次、免费搬运装修材料等等。但在施工中,黎先生发现,约定皆没兑现。由于合同没有限制,黎先生只能吃哑巴亏。  专家支招:签订正规合同文本,把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写入合同。合同中尽量细化装修的具体要求,明确装修工期。  典型陷阱——以“设计不收费”为诱饵迫使消费者签单  宋氏夫妇想找个优秀的设计师,却发现不少公司的设计都“不收费&,但当初步商谈后,夫妇俩想出个详细设计图时,设计师要求追加设计费。但称,开工后,此费用可折抵工程款,诱使宋氏夫妇与该公司签约。  专家支招:业主在设计阶段要坚持自己的设计要求,另外一定要亲自到建材城转转,对材料有个基本认识。  典型陷阱——报低预算单,通过施工增项变相加价  张氏夫妇买了新房,经过反复对比,两人选择了一家报价相对便宜的品牌家装公司。可一开工,夫妇俩却发现,工程实际用料远高于预算单,电线超了一倍,油漆多了一成,而这些用料都需额外埋单,让夫妇俩大呼上当。  专家建议:仔细查看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纳入预算,签订合同时图纸跟预算要一致,必要时可在合同的预算清单中约定:“设计方案微调的情况下,允许实际用料与预算有5%的偏差,超过该范围拒绝付款。”  典型陷阱——与材料商勾结,抬高材料价格拿回扣  小罗准备装修,签单公司的设计师告诉他,公司可以代购材料,不仅质量好,还可拿到批发价。可之后,小罗却发现,设计师推荐的有些材料竟比商场还要贵。  专家支招:有些设计师为拿回扣,以“方便客户而代购材料”的幌子,与经销商串通一气抬高价格。所以在听了设计师推荐后,不要盲目亲信,最好仔细地将其推荐的材料型号、价格等记录下来,到市场上考察一下,做到心中有数。  典型陷阱——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房主多付冤枉钱  俞先生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明墙面油漆得用一品牌漆。但实际施工中,原本420元的底漆被调包成了120元一桶的面漆。这种漆作底漆,既不防碱,又不防潮。完工入住后,俞先生家的墙面很快就起泡、剥落。此外,橱柜、衣柜等木制品与墙体交接面也因没做防潮处理开始发黑。  专家支招:对于细节和隐蔽工程,业主在签订合同中要明确工艺处理要求,并现场监管。有条件的可聘请第三方监理,完工后请专业人士验收,莫让装修公司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典型陷阱——看准买主心切,把优等品调包成次品  陈先生在选购地板时看中了某店的样品,商家承诺该产品为优等品。急着出差的陈先生匆忙交了钱,货运到家,也没开包检查。出差回来,陈先生发现不对劲,刚铺的地砖与起初他看的样品差别很大,不仅颜色深浅不同,还有明显磨损,显然是次品。陈先生费尽周折退了部分货品,但已经铺设的地板却无法更换。  专家支招:送货上门时,需及时开包验货,仔细检查送来的产品是否与选择的货品一致;让商家出具正规的发票,在发票上注明优等品、合格品字样,以便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
HH0807&回答:注意一:思考是不是已经到达签合同的阶段
注意二: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注意三: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
注意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注意五:与装饰公司共同填写装饰工程合同
注意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其次就是材料当中的风险,一是材料的好坏及施工工序,二是材料的价差变化比较大,要定那种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材料的量差,报的时候要报准一点宁愿多一点。推荐你去大型的装修公司别因为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提拉米苏_Liv&回答: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
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
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
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
我就是我d&回答: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爱的橙子&回答:合同陷阱一:内容不详细
  合同里所有条款,均应有详细说明,例如合同里会约定使用某一品牌的油漆,但没有注明等级,等级不同,墙漆品质会有很大差距。某些装修公司会利用这种文字陷阱为自己辩解,从中谋取利润,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此外,故意大量使用专业术语制造陷阱,使大部分非专业的消费者被偷换概念,以此盈利。所以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小心应对,仔细审阅合同内容。
  合同陷阱二:图纸说明不清晰完整
  图纸如果模糊不清,装修公司可任意改动工程量,造成与业主原设计理念不符的结果。
  应对措施:
  1、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正规合同文本,正规文本一般有建设部分和工商部门联合制定,并盖有公司公章。
  2、合同中的工期、程序、制作过程的说明、双方各提供的材料明细和日期等,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偿比例。
  3、对于设计图纸一定要详细,并找专家预算价格,如果施工过程中有任何变动,一定要重新签订协议。
  4、签订合同时,要把装修中涉及的项目图纸备齐,包括房间的所有平面图和非常规立面图,必要时要有节点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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