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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一原标题: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有人说,传销、资金盘、互助盘、消费返利堪称中国经济四大毒瘤;直销公司的二八定律决定着直销难民的数量随着直销业发展而增加。李洪光曾“深受其害”,但也从中领悟到很多。加之,我国当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囧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因为互联网服务金融目前的“三无状态”,也有不少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帜招摇撞骗。所以,李洪光想改变现状,将自己20多年的经验总结出来,平台化之后形成了无息无期借款中介平台和直销代理平台。近日,投融界就该项目采访了李洪光。95年“入坑”,16年获专利李洪光从1992年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1995年,偶然接触了台湾产品“爽安康”,当时叫传销,李洪光将业余时间全部投入去做,“1998年国家全面禁止传销时我的团队已经达到了近百人,发财的梦想也随之破灭。”从那以后,李洪光一直都在关注中国的直销发展,研究了各种直销奖金制度,始终认为应该有一种方法让直销不再产生难民。直到2014年年底,有人给李洪光推荐了“华莱黑茶”,通过研究其奖金制度发现了其“分盘制”的短板是造成“死盘率”超过90%的原因,于是,李洪光研究出来一套优化方案,15天的时间发展人员183个。“这一事件让我更坚定了自己20多年来的想法,终于在日,我的研究成果通过了国家专利申请。”李洪光希望,通过无息无期借款中介平台整合海量人脉资源,再通过直销代理平台充分挖掘现潜在资源,解决社会痛点,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实实在在为人民、为社会服务。所以,为加快项目,李洪光希望通过投融界的帮助融资1000万元,可出让该公司10%的股份。无息无期借款中介平台+直销代理平台根据李洪光介绍, 该项目运行模式已于日通过发明专利注册请求审批程序,项目运行后具备唯一性、合理性、合法性;平台现已招募21名合伙人;平台网页端将于日正式对外开放并吸纳会员;APP端正在搭建中。李洪光说,该平台以“先助人,后十倍获助”作为核心宗旨,旨在打造无息无期借款中介平台和直销代理平台,匹配会员搭建借贷关系并进行后续维护服务。会员作为借贷双方在线下进行借贷活动后,将借贷合同及相关证明上传至平台,平台进行审核及留存,保证所有参与者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获得同等的权益。投融界从李洪光处了解到,平台创新运行模式,颠覆传统行业商业模式,不设立资金池,不委托第三方银行托管,所有资金在会员个人账户间流动。平台不参与借贷活动,只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维护,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平台全部基础资金的所有权不变,流通不会产生利润和损耗;平台采用单向借助方式,由新会员借助老会员,会员出局后依次进入直销代理系统;平台致力于促进民间金融便利化、线上化和合法合规有序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台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经营风险较低,盈利稳定,未来成长空间巨大。根据李洪光他们团队的规划,预计2018年注册会员达到50万,2022年注册会员达到300万,2022年注册会员突破千万级别。“盈利主要来源于会员费600元/人、担保费400元/人和直销代理奖金分红等三个部分。”李洪光说:“对于投资人,我保持着和吸纳会员时一样的心态,寻有缘人,缘到就会看懂,看懂就是缘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二导读为落实年初打击传销重点工作部署和今年6月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查处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现将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河南许昌“诚信买卖宝”案、吉林长春“中山盛仕铭”案、浙江杭州“智麻开门”案、安徽合肥“云梦生活”案等七件参与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件向社会发布。针对当前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不断蔓延的趋势,今年以来,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摸排线索,深入调查取证,全力开展打击,依法查处了一大批网络传销违法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果。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避免被高利诱惑造成财产损失,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网络传销典型案件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获“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2016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处了“云在指尖”特大微信传销案。经查,当事人广州市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云在指尖”,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云在指尖”微信商城,参与人员在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成为会员,再继续发展其他人员购买商品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设置的佣金制度规则,一是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当事人设定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先后次序,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二是设置入门费。当事人规定必须购物满128元,才能够获得下线八层的返佣,必须购物满880元才能获得下线无限层的返佣。三是设置会员制度。当事人设置消费满128元和880元的两种以缴纳费用数额而获得的会员级别,还设置了三种通过继续增加下线数量而获得的会员级别。四是设置团队计酬规则。当事人根据上下线关系和会员级别确定返佣,128元级别的会员可以分配下线八层内的业绩,880元以上的高级会员还可以用以级差制分配下线无限层的业绩。截止案发时,“云在指尖”涉案金额达6.2亿元,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人数达2400余万人,会员人数280万余人,会员遍及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当事人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入门费,用下线缴纳的费用支付上线报酬,设置层级、会员级别、团队计酬规则,要求人员继续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元、罚款150万元的处罚决定。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查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于日立案,日结案,罚没款入库5083万元,该案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人员51万余人,涉案金额1.4亿元。经查,该公司从日起,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利用其开设的“荟生仙子”(2015年7月至日改名为“荟生电子”)网站进行经营发展会员。公司采取注册制发展下线,购买文字版、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四种APP即时通讯客户端中的任意一种,即可成为相应文字版客户端、语音版客户端、视频版客户端、商城版客户端四个不同级别的会员。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缴纳2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入门费成为四个不同级别会员(作为A级会员),同时可以向下发展会员(B级),通过五级提成制度,A级能够领取B级购买客户端总额的28%作为奖励。B级可以发展C级会员,A级能够领取C级购买客户端总额的5%作为奖励,直至领取到E级会员的缴费提成,激励会员大力发展下线。另有直接销售奖、小市场补助、报单奖、年终分红等奖励模式。自日至日,该公司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51万人,已经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其中向各级会员支付奖金4236万元,支付会员退款1238万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该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APP即时通讯客户端,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两个市场,并以市场内会员的业绩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没收非法财物4883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移交相应公安机关。日,罚没款全部入库。湖北省京山县工商局查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201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工商局发现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当事人)涉嫌网络传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关涉案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京山工商局和公安机关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经查,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2015年9月对当事人使用网址为http://hsxzgt.zyz111.com的网站从事传销的行为予以查处。其后,当事人开始设计新的会员管理系统。日当事人启用网址为http://vip.njgttx.com的新会员系统,以注册制发展会员;当事人对会员加入条件及奖金制度作了修改并于日实施。会员加入条件:1、交纳2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文字版会员;2、交纳1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语音版会员;3、交纳10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视频版会员;4、交纳50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商城版会员。其中语音版会员、视频版会员、商城版会员统称代理商。奖金五项: 1、销售提成奖;2、重复消费奖;3、销售补助奖;4、差旅补助奖;5、业务受理提成奖。上述奖金在会员系统中以“电子币”的形式发放,系统按每笔奖励金额的5%扣除“个人所得税”,会员提现时再扣5%的手续费。当事人通过多个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运行方案、“《国网今来》项目百问百答”、收款账号等信息;通过QT房间宣传最新动态、信息;通过组织会议的形式实施宣传。当事人宣称“国网今来”是“互联网+通讯+生活,人人参与创业、人人参与开店、人人消费并推广受益,注册终身获赠话费,商城消费获等值话费,实现终身免费打电话”。经查,当事人开展的“资费套餐”业务实为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当事人以双轨制的形式发展会员,每个会员的直接下线只能有两个会员,会员发展的人数超过两人时,可以按照自己建立市场的需要,将新发展人员安置在其他会员的下面,以保证其市场延续。经核实,当事人发展会员38.9万个,会员报单金额6.9亿元;而当事人日开业至日仅缴税34.7万元。当事人通过但不限于其对公账户、股东、会计、出纳等个人账户实施资金的收取、转移和奖金的返还。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京山工商局申请法院冻结涉传财物5592万元;经调查核实,认定冻结的财物中5481.7万元财物为非法财物。经查,当事人开展的电话业务本身属于违法电信业务,其以该业务为基础通过传销实施牟利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京山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财物5481.7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对涉罪人员的刑事侦查工作正在进行。河南省许昌县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处“诚信买卖宝”特大网络传销案2016年4月初,根据市公安局转来举报线索,许昌县工商局对崔某等人组织领导“诚信买卖宝”传销活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将案件情况向许昌县公安局通报,由许昌县政法委牵头、县打传办具体负责成立了公安、工商打击传销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崔某、施某、盛某等五人利用自身网络技术,架设名为“诚信买卖宝”的网站,搭建网络平台实施网络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模式为:在“诚信买卖宝”网站投上以投资理财的名义,以虚拟的M包为交易对象,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方式发展他人加入,以购买门票(每张10元)方式获得参与该网站经营资格。具体的模式为:会员级别:会员分为M0-M6+经理8个级别,参与者购买门票成为M0;之后按照直接和间接推荐会员数量为依据逐级晋升,直至最高的经理级。静态收益:单笔投资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四档,投资日期最长为10天,日利率1.5%。动态收益:以直接和间接下线购买的M包为基数,按照比例获取收益,最高可获得6代以内下线奖励;如果直接培育三个M6,即可晋升经理级别,享受6代之后无限代0.2%经理奖励。该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根据实际案情,许昌县工商局认为该传销组织骨干人员构成《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日,该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许昌县公安局。在许昌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工商联合专案组继续对该案进行调查。6月3日,根据工作情况,联合专案组将案件调查情况向公安、工商联合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经过综合研判决定收网。工商、公安部门领导赴郑州坐镇指挥,40余名参战人员分工合作,一举将该案主要涉案人员抓获,对该传销主要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同时对该传销组织网站后台数据进行了调取。截至目前,已查明该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80余万个、涉案金额200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冻结涉案资金3.2亿余元。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查处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传销案2016年上半年,经吉林省工商局指定管辖,长春市工商局对吉林省范围内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仕铭公司)涉嫌传销案进行了查处。该案件是一起以“虚拟商铺”为交易标的的网络传销案件。该案当事人盛仕铭公司以推广其旗下金乷江(SIGCESS)网络商城上的网上商铺为名,采用所谓“168计划”,开展所谓的跨境、跨界电商平台业务。“168计划”具体为:交纳1000美金成为金乷江商城加盟商亦即会员,从而具有了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加盟商分为:初级加盟商、中级加盟商、高级加盟商。这3个级别都有ABC和经理4个阶段。成为会员后,即由电脑自动生成的1名组长,带领6名组员的推广小组,完成8个商铺的推广任务,即招商A阶段。本阶段小组内任何人推广1个至2个商铺,小组每人均享受50(80)积分的奖励,该过程共有20次奖励机会,每人可获奖励8000积分(50*8*20)或12800积分(80*8*20),其中推销最快最多者升为下一组组长,直接奖励2000积分;每完成1个招商任务,奖励组长300积分,8个商城招商完毕,组长获2400积分,公司直接奖励组长4000积分。A阶段招商组长共可得奖励8400积分。同时进入招商计划第二阶段。以此类推,C阶段组长可得奖金500000积分。上述奖励积分1分等于1元人民币。如此循环进入下一阶段。经查,当事人盛仕铭公司于2014年10月起授权其会员在吉林省内开设服务中心为其发展会员,共开设中心140家,遍布全省各地区。依据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从2014年10月至日,该公司在吉林省共发展会员5387人,获得收入共计元。长春市工商局局认为:盛仕铭公司推广“168计划”,要求加入者交纳1000美金成为会员并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会员每一级别的晋升由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销售业绩来决定,其所取得的各种所谓奖励也均依据其发展团队的销售业绩计提,即会员获得奖金的路径是交纳1000美金(成为会员)——卖出1个商铺(发展会员)取得1000美金业绩——全组均获得奖励——业绩突出者升为组长——获得更多奖励。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已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长春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盛仕铭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元的处罚决定。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智麻开门”微信传销案2016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通过微信销售亚麻籽固体饮料过程中存在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5年11月起,通过招收微商代理商,再由代理商推荐代理商的形式销售“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当事人与代理商之间签订《微商代理商合作协议书》,约定以98元/盒一次性购入10箱360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总代理商;以120元/盒一次性购入36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一级代理商;以140元/盒一次性购入6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二级代理商;其中总代理商直接从当事人处以98元/盒的价格进货,一级代理商以120元/盒的价格从总代理商处进货,以此类推。同时,当事人对代理商推荐代理商实施奖励如下:1、总代理商推荐总代理商,所直属推荐团队的进货量每盒奖励推荐人8元/盒;间接推荐奖励两级,分别为5元/盒和3元/盒;2、一级代理商推荐一级代理商,以及一级代理商推荐总代理商,所直属推荐团队的进货量每盒奖励推荐人分别为10元/盒和3元/盒,由该一级代理商所属的总代于次月初予以发放。截止被查获时,查实当事人直接招收总代理商36名,总代理商推荐他人成为总代理商4名,合计总代理商40名。17名总代理商推荐27人成为一级代理商,推荐与被推荐的层级关系达到三级。当事人以98元/盒的价格向代理商销售“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27659盒,销售金额为2710528元,应向4名总代理商支付推荐奖励费16992元(暂时没支付)。本案当事人进销“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的差价为1549852元,违法所得扣除税收为元。当事人要求成为其代理商的人,一次性认购一定数量“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并实施推荐其他代理商获得推荐奖励,并在各代理间构成层级关系的奖励方案,实质上是经营者要求被招收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经营者以此销售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该种形式的经营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属于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元;2、罚款500000元。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云梦生活”特大网络传销案日,合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历时6个多月的摸排调查取证,联手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公司安徽梦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梦泰公司)打着“互联网+创新”旗号,非法运作“云梦生活”电商平台,以发展创智会员的名义,实施拉人头、交纳入门费等多种形式进行传销活动。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注册会员多达28万余人,层级达214层,交纳会费人员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涉案公司安徽梦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暴利为诱饵,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缴纳入门费方式发展创智会员(创智合伙人),并通过层级提取不同比例佣金,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在梦泰公司所谓的云梦商城经营中,设立入门费,要求会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一定数额费用取得创智会员及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以创智会员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奖励,成为创智会员后,取得签约商家和从注册会员中发展新创智会员资格;设立省、市、区三级代理商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佣金。涉案公司通过运作所谓“云梦生活”平台,打着云梦生活获得**、媒体支持的幌子,借助互联网金融、电商、微商等概念炒作,利用CCTV、电视主持人、律师、社会团体及**领导人员名义在新闻动态中宣传,电视台录播创智合伙人及分享经济等宣传,并利用互联网发行长城币及原始股的模式迅速发展创智合伙人,在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吉林、辽宁等十几个省市设立联盟商家服务中心或运营中心发展创智合伙人。截至今年8月2日,其公司CEO陈述已发展免费会员600万(扫码),商家20多万,创智会员6万多人,其中收取入门费11800元的创智会员2万余人。超过创智会员人数几十倍的免费会员,既是潜在的创智会员,又为涉案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掩护,甚至被传销头目利用进行宣传。梦泰公司通过发展下线赚取佣金的方式,按照一定顺序以及利益分配方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数额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其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缴纳入门费、拉人头及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来源:中国工商报)》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金融”专题相关阅读独家调查网络黄金:虚假宣传,涉嫌传销(点击查看高清大图,获取电商主流新媒体资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我们】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国家战略民间智库,并运营国内领先电商资讯门户100EC.CN【推荐】(1)国内最大网购维权通道:“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2)互联网金融理财神器:“互联网金融时代”微信号:hlwjrsd100【投稿】,【合作】,微信号:《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三中访网综合 1月28日,自媒体“邯郸沙圪瘩”曝出,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传销。爆料指出: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崆山酒业)打着大众创业与实体经济的模式从事着非法传销的活动。该公司采取直销倍增模式,不停的在全国各地开展多种培训招商会,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高额回报的假创业模式运作市场。为了不让更多人上当受骗,受害者希望**监管部门和媒体给予查处曝光。为了查明事实真相,爆料人一行前往河北省进行实地调查落实,据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黑城乡乔家庄村村西,在日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是魏书帧。根据商务部公示信息: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直销牌照。但是近年来“崆山酒业”却以直销倍增的模式在全国各地进行运作。爆料人首先从“崆山酒业”的经营模式来看:1. 购买产品需入会,入会交纳会费办卡;2. 主要营销手段就是拉人头发展下线而不是卖产品的质量。3. 上线主要收入和盈利绝大部分取决于下线的销售业绩,下线发展下线或者卖出产品都跟上线挂钩,下线为了要生存不得不天天在外忙着拉更多下线,慢慢的已经不是在卖产品了,而是卖人头卖人情关系,而且伤害的都是周围的亲戚朋友; 以上几点都完全符合国家商务部门直销法第二章第七条传销行为的界定。爆料人再从“崆山酒业”产品销售上来分析: 1.夸大产品效果,蒙骗消费者; “崆山酒业”实行的是团队计酬的奖金制度。《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实行单层次直销,奖金制度不能实行团队计酬,否则就是涉嫌传销。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奖金制度明眼人一看就是一个多层次的团队计酬方式。《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是: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系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这就是说,“崆山酒业”的奖金制度已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明文规定的涉嫌传销的基本特征。多层次的团队计酬方式,国家是严厉禁止的,“崆山酒业”的奖金制度是明显涉嫌传销的。爆料人公布“崆山酒业”奖金制度如下:崆山集团奖金制度1800、 3600、 7200 日封顶2000、 5000 、10000 。第一、广告分红。公司每周新增业绩5%加权分红(目前活动期每天定返10 20 40)第二、层奖分红。第一层100%,第二层以下50/%(等级小区业绩1:1)第三、量奖分红。6% 、8%、 10%。第四、互助分红。上两代2%,下一代1%、 2%、3%、4%。第五、福利奖。经销商小区业绩3万奖四川五粮液,乐山大佛,成都武侯祠,世界著名小吃一条街锦里等5日游。 业绩6万奖2000元手机或6000元产品。 业绩10万奖笔记本电脑, 业绩30万奖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一辆。 业绩80万奖30万轿车一辆。 业绩200万奖海景房一套。资料图:河北崆山酒业集团在岐山湖会展中心举行项目启动仪式中访网综合查询发现,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崆山酒业”奖金制度中混淆是非,制造假象,刻意隐藏传销的一些特征比如(取消了传销的层碰关系等)但“崆山酒业”传销的本质并未改变,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关于定性传销基本要素。爆料人利益剖析 :“崆山酒业”的产品并不对外销售,只有会员才有资格购买,如此高额的返利,什么企业可以产出这么大利润?该公司如何发展下去?“崆山酒业”最明显的就是拉人头形成上下级关系,让参加者大量发展会员,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中根本没有任何盈利点,所谓的多种盈利模式根本无法承担新入会员高额的返还支出和上层会员的提成返利,资金流转完全来源于庞大的会员基数。爆料人分析“崆山酒业”产生的社会影响 : “崆山酒业”在做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旗下所有运营中心不对外销售,通过网上查询,该公司的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几倍左右,违反了社会市场规律。在高额返利疯狂模式下,多个省市,在全国大量开展“崆山酒业”运营中心,吸引会员的加入,造成大量的传销难民,给社会极坏的影响,“崆山酒业”疑是庞氏骗局。所谓的庞氏骗局,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耿利航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模式的实质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没有正当收入,完全是拿后面的钱往前面‘堵’早晚要完的”,是一种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变种传销。望消费者误上当受骗,本网时刻关注“崆山酒业”进一步发展(该调查爆料有全程录音录像)。《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四二十七岁的生日是在飞机上度过,人生当中所有妥协和隐忍都只是为了使得自身变得更强大,以致于足以主宰自己的命运,自由的选择自己想要活着的方式。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开业大典在深圳宝利来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标志着“汇智能通”商务工作软件正式走向市场。据了解,汇智能通是深圳前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APP产品的名称,寓意汇集所有仁人志士的智慧和正能量通向事业成功的彼岸。作为一家专业的手机APP客户端开发和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的新型综合性企业,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超前的互联网思维,开发移动互联网产品,服务于四亿以上商务人士和中小微企业。这是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宣传口号,下面就具体了解一下汇智能通软件的功能和市场推广模式。《汇智能通六大盈利点》●赢利一:即时通信收益。软件使用费用199元/年,平均16.5元/月无限时通话,无论商务人士还是非商务人士都有巨大的需求人群。●赢利二:资源聚合圈收益。品牌微网将构筑一个庞大的万商围猎平台,进行资源置换,成交后收取佣金。有融资,众筹招商需求的企业,需要注册VIP会员,VIP年费1000。●盈利三:商学院运行收益。商学院集聚了国内外顶尖级的培训大师视频课程,商学院的上万人会议实时功能,按一亿名用户平均每人一年消费100元计算,收益可达百亿。●盈利点四:软文广告收益。因为庞大的转发量,使得软文广告具有巨大的潜力。●盈利点五:商学院广告收益。商学院90%以上的营销课程都是免费的,在进入商学院观看视频之前先看30秒的广告,因为点击率高,观看人数多。30秒视频广告收益极大。●盈利点六:资源聚合圈广告收益。万商围猎的资源聚合圈。所有的用户可以在这里免费发布资源项目,可以进行资源置换,发布者与被发布者,都可以在这个平台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源。这个版面有三个广告位置,价值极高。从上面的介绍确实看不出上面问题,但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互联网信息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每天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出现了大量的信息,信息的增长速度绝对是一件近乎恐怖的事情――我们称之为“信息爆炸”。信息爆炸表现在五个方面:1、新闻信息飞速增加。2、娱乐信息急剧攀升。3、广告信息铺天盖地。4、科技信息飞速递增。5、个人接受严重“超载”。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只是一个软件开发公司,“汇智能通”也就是一平常的app,据资料显示,改公司没有从事过大数据的业务,比起腾讯、百度等,也只是一个“小白”说白了也就是一个社交软件的定位,目前用户量比较大的社交软件,无非是微信、微博等,且这些软件还都是免费的。但是“汇智能通”为什么还能收取199元/年的服务费用呢?这就是这个软件的厉害之处了,一人注册并交纳了199元/年的服务费后,你就可以推广你的亲戚、朋友注册该软件,并有一定的奖金,依次类推。推广的人越多,拿到的奖金越多。不但可以个人加盟,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还以分公司的形式招商代理,在全国各大城市进行会销。有知情人士提供,其与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合作利益分享计划里显示,乙方推广的加盟代理商(不限区域)甲方(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甲方给予以下报酬:1直接推荐的加盟代理商居间费用为20%;代理费全款交付甲方公账后,甲方支付乙方的居间费70%,余下的30%待加盟代理商与甲方签订正式加盟代理合作协议后支付。2乙方直接推荐加盟代理商A,A加盟代理商推荐B加盟代理商,A获得10%居间费,乙方获得10%居间费,B加盟代理商推荐C加盟代理商,B获得10%居间费,A加盟代理商不再获取居间费,乙方(联合创始人)同样获得10%的居间费,以此类推,往复循环。3乙方直接推荐的一个加盟代理商A,A加盟代理商同时拿下多个代理,居间费全部归乙方。4乙方推荐的合伙人,合伙人推荐了加盟代理商,合伙人获得15%的代理居间费,乙方获得5%居间费。5乙方属下的合伙人,其合伙人属下的A加盟代理商推荐B加盟代理商,合伙人获得5%居间费,乙方获得5%居间费,A加盟代理商获得10%的居间费,B加盟代理商推荐C加盟代理商,B加盟代理商获得10%居间费,A加盟代理商不再获得居间费,以此类推,往复循环。合同中还约定,正式成为永久合作伙伴并待甲方产品全国上线后两年内可获得港澳四天三夜旅游将(不限次数)。传销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电子商务”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免费获利”式。传销组织、领导者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加入传销骗局。“网上创业”式。传销组织、领导者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抓住部分人群渴望成功、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引诱人们加入,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免费旅游”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等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等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大家主要要把握三个特征。一个是发展人员;二是组成人际网络;三是复式计酬,只要是具备这三个特征,基本可以认定是传销行为。另据企业信息显示,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日,距今为止短短半年时间,公司大股东频繁退出,董事长频换。难道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传销做时间长了,就要研究怎么退出吗?但是这些信息是永远洗不干净的。深圳前海汇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汇智能通”还通过网络水军对该公司产品就行大事渲染,在网络媒体曝光率极高,难道国家的正规媒体都不考量一下该公司的产品,就盲目的为这类企业背书站台吗?法律即使健全,法律的执行人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资金耗损大,国家方针的教育宣传,传销定义模糊,传销人员的内部和谐,培训躲避打传行动,巨额利润诱惑大,洗脑资料健全,且国家项目为口号成为了打传难,传销飞速发展的原因。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每个人都只能活一次,所以不能让生命体验到极致都是一种浪费,去健身,极尽可能的塑造自己身体,去读书,去探索某一个领域未知的知识,去创业,享受做事情带来的恐惧以及成就感,当抱有这样的心态和格局活着,会忽略其过程中所有的不快,每一个人都只能活一次,所以我不准备与任何人为敌,生命如此之美好,我也没时间去恨和嫉妒。《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五国家工商总局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9.4万件,案值99.1亿元,其中恶性传销、金融诈骗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数量不多,但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为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更全面剖析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特征、类型和典型案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独家专题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重磅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www.100ec.cn/zt/pyramid_scheme/)近日上线发布。专题从网络传销的定义、识别方式、类型、被定性传销和疑似传销企业、网络传销研究、专家点评等几部分展开。教你如何识别网络传销?什么是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指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与传统营销相比,网络传销具备: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跨地域性传播,以及处于工商监管的 灰色地带 五大特征。为了更直观了解网络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以防大家落入网络传销陷阱,我们制作图表如下:如图所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网络传销与网络直销在经销商利益来源、公司利润来源、加入条件、产品价格、质量、售后等方面有明显差异。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网络传销典型代表类型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十年跟踪研究显示,网络传销存在多种表现形式,让人防不胜防,典型的有:微商传销、微信传销、社交传销、返利传销、消费传销、网购传销、金融传销、货币传销、养老传销、旅游传销、理财传销等。而近年来,被定性为传销和疑似传销的企业也数不胜数。据中国网络传销网(www.100ec.cn/zt/wlcx2/)企业库显示,目前社会影响大、又比较典型的网络传销或疑似网络传销平台有太平洋直购网、万家购物、云在指间、上海家帝豪、借贷宝、**理财、云梦生活、摩能国际、梦幻之旅、世华旅游、安贝特、世华旅游、海纳百特、富宽购物网、新智网、精彩生活网、星火燎原、博邦商城、云集微店、环球捕手等。另据2018年1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年终盘点】2017年十大互联网传销案例与点评显示,钱宝网、五行币、维卡币、五化联盟、云在指尖、云集微店、魔幻农庄、1040阳光工程、IGOFX、亚欧币为 2017年十大互联网传销案例 ,其中,打着 互联网金融 名义的诈骗传销是2017年的 重灾区 。此前,全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主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为 浙大-四川省工商局打击网络传销班 做主题为《电子商务发展与网络监管实务》讲座(网络传销肆孽成社会热点曹磊传授工商系统严打 心经 ),传授工商系统严打网络传销的 心经 。曹磊讲述网络传销之所以猖獗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监管层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与时俱进;网络传销组织借 互联网+ 瞄准电商、微商、互联网金融阵地;极个别电子商务公司营销过程中有传销嫌疑;用户缺乏相关知识,对电商、微商、直销和传销认识模糊。曹磊指出,由于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很难从源头上切断,更需要用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平台实现 以网管网 。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行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表明,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微商、数字货币、校园贷、资金盘等成为网络传销 重灾区 ,类似于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等打着电子商务幌子的几十亿传销大案浮出水面。近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行动,从2010年开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通过联手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了 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 (www.100ec.cn/zt/wlcx/),对网络传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深入 卧底 调查体验,并最终撰写《2010年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该报告一经发布,引发全国1000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引发巨大社会反响。报告经有关 内参 渠道上报中央有关领导批阅后,最终推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在内的六部门联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一大批网络传销企业,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互联网电商环境。为净化网络环境,为用户减少损失,避免受骗,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一直第一时间披露、预警、曝光网络传销案件,并联合专业律师点评分析,为全体国民保驾护航!此后,我们在配合工商、公安等监管部门打击网络传销的道路上一直没有停歇,不定期发布大量网络传销信息、预警,提醒广大互联网用户警惕传销骗局;并联合专业律师发布电商快评,剖析和预警网络传销陷阱,通过全国数百家媒体进行发布,让更多的用户小心各类披着互联网外衣的传销陷阱;此外,中心的各位分析师、专家不定期通过媒体呼吁,提醒用户不要落入网络传销 深坑 。支持行业创新为被扣 传销帽子 的电商正规军 正名电商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是非之地,而一些新型的模式很容易被抹黑。为此,除了曝光一些传销或疑似传销的企业,给广大用户以预警外,多年来我们也一直在为电商行业被误解歪曲的新型模式正名。2017年9月,某地警方在官微发布了《关于 拼多多 、 拼好货 等拼团购物平台存在隐患问题的预警》,该预警文章里称, 拼多多 、 拼好货 等拼团平台这种薄利多销的线上商品销售模式获得了不少群众青睐,各类拼团信息也陆续在朋友圈火爆起来。然而,该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隐患问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工作举措积极应对。拼多多还被不明是非、误打误着地扣上了 类似传销 的帽子。对于快速发展中的社交拼团电商 拼多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认为这是一种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属性而发展的新型电商模式,并非是传销。正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媒体时表示, 相关抹黑言论认为拼多多、拼好货等社交电商平台存在类似传销形式的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发布者缺乏电商专业知识,对这类创新模式的电商平台运作模式并不是特别了解,将拼团社交电商与网络传销混为一谈。(详见《 拼多多 被 误指 涉嫌传销专家:与传销 风马牛不相及 》)正如曹磊指出,判断披着 互联网+ 外衣的 新模式 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一是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三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直接或间接从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 返佣 。显然,以 拼多多 为行业代表的 拼团模式 类移动社交电商模式,与网络传销 风马牛不相及 ,更接近美团、大众点评赖以起家的 团购模式 ,而这类团购人数达一定数量就能享受一定优惠的商业模式,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早就被证明是合法、合理,也合乎用户需求的。在顺利运行八年多后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 迎来了全面升级,2.0版在线系统(show.s.315.100ec.cn/)近日已测试上线运行,如您(用户消费者/平台商家),遇到电商侵权、消费纠纷、商家维权,以及疑似网络传销等情况,欢迎向我们反应、爆料,提供线索,我们将协同有关各大电商平台和工商、消协、律师等力量协调解决电商纠纷争议。(文/若贝)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六今年春节期间,于小海(应当事人要求,此处为化名)收到表弟的一条微信,说要给他介绍一个“移动互联网赚钱项目”。于小海打开表弟发来的链接后发现,这个项目称只要投100元、300元或者600元三挡,即可月入百万,最高可以赚到2.7亿元。这让于小海瞠目结舌。“星火”如何“燎原”于小海将这个链接转给了澎湃新闻记者:这是个名为“星火草原”的 一个会员的微信二维码。记者点击进去后,首先要对星火草原进行了关注,随后填写了个人相关资料,之后转入到星火草原的商城,但记者仅看到三款产品,而且只有成为会员才能购买。要想成为会员需要去到微信支付界面,里面有市级、省级和全国三档、对应价格为100元、300元和600元,记者选择成为了市级会员交了100元,这100元中将有90元以红包形式返给了传给记者微信二维码的会员。新用户操作流程(图片来源于网络)之后记者被星火草原的销售人员拉进了各种微信、语音群进行培训,同时发了各种培训资料。这些资料介绍称,其是由北京飞鹰软航科技有限公司创造的一个名为“星火草原”的微信平台,星火草原项目平台是由腾讯(红包秒结)、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北京飞鹰软航(App软件研发,后台系统)三家实力派企业,共同打造的草根创业项目,推广以第四代的手机网络POS机为主打,集手机流量充值、健康板块、教育板块、微店商城于一体的高科技APP软件。此项目介绍资料在去掉“马云、巴菲特、微信红包”等代表成功的宣传语后,产品有两个,一个是金蚂蚁支付代理权(获得手机版POS机);二是全国流量充值代理权。根据公司的介绍,公司跟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汇付天下、微信平台是合作关系,但具体是什么合作关系表述含糊。记者在成为星火草原的会员后,如果再付90元就能得到一个手机版POS机,可以给顾客、朋友、下线等远程刷卡。不过支付宝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这种刷卡机并没有多深的高科技含量,只要你的支付系统和银联能够对接即可,最终挣的并不是卖设备的钱,而是挣得刷卡的费率。另外可以肯定的是这家公司是没有资金支付经营范围,更不可能拥有支付牌照,他们所说的手机POS机可能就是经营代理其他公司的产品。”而且记者在淘宝网上查询发现,这样的POS机在淘宝网上比比皆是,最低只要5元,这个平台卖到了90元。即便如此,记者发现,不少网友反映这个在这个平台上根本无法找到安装手机POS机的链接。另一方面,如果按照上述支付宝人士的理解,安装这样的POS机是享受购买商品后的刷卡分润,但在星火草原商城中,仅有三种商品,记者也尝试去购买,但每次都显示“平台维护、暂时无法充值”和“敬请期待”的反馈。这个平台的另一个产品就是手机流量充值,宣称与移动、联通等公司有合作。但这两家电信运营商的公关人士对此表示,并没有听说过这个公司。而且这样的充值在淘宝网上同样比比皆是,网友limo对记者表示,其前后多次充值,但系统都显示“系统维护、暂时无法充值”。要想获得上述两款产品,前提就是要成为星火平台的会员,会员分三个等级。一级:市级代理成太阳星会员,需投资100元,在发展三个下线后,可获得三个红包,即270元(于小海的表弟加入后拿到过90元红包,之后并没有发展其他人,剩下的10元公司称是平台的维护费用)。二级:省级代理累计投资300元,(一级升二级补差200元)可以获取太阳星会员全部红包奖励N×90,可以获取地球星会员(间接推荐的二层会员)3×180=540元。三级:全国代理累计投资600(二级升三级补差300元)可以获取太阳星N×90元,地球星N×180元,月亮星(三层会员)N×270元。公司通俗理解称,你交了600元后,可以拿无限市级90元红包、拿无限省级180元、拿无限全国级270元红包。星火草原用600元投资可以获利2.7亿元举例:这就是“星火草原”自称的“独创微信三级大红包模式”,三级分销+O2O+B2C模式运营。而记者只参与到第一步,付100元成为市级会员。销售人员称这是三级分销星火商城的销售人员坚持称这并不是传销,而是三级分销。但反传销网创始人叶飘零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这就是典型的传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只要认定有以下行为的:(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都可以被认定是传销行为。从星火草原的发展模式来看就是变相拉人头牟利。针对这样的质疑,星火草原在微信上解释称,“任何企业的分利机制,三层之内,合法合规,星火草原倒置的三级分销,继合法又合规”。江苏一家直销企业的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我国国内,只有获得正规直销牌照才能从事直销,没有相关牌照采用所谓分级直销的,一概都是传销”。随后,记者也查询了中国工商总局网站中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名单,这中间并没有北京飞鹰软航的名字。上海法律援助中心一位赵姓律师对此也表示,这家企业涉嫌传销,建议相关受害者选择报警处理。上海市黄浦区工商管理局市场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可以认定是传销模式,这个模式本质上还是金字塔式的结构,另外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但目前工商部门却没有办法查处,尤其网络传销没有固定办公地址的,建议向公安或公安网监处等部门报警”。创始人李为来的另一个同类项目已经关门于小海还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另一个情况,据他查询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官网得知,北京飞鹰软航有限公司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这个公司,在2015年已经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针对这样的质疑,星火草原在其微信公众号解释称,其已经在日完成地址变更,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公司住所已经搬迁至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18层1805室。由于公司方面未公布电话,澎湃新闻记者试图通过销售人员联系公司管理层,但要求遭到对方拒绝,记者还试图联系该公司公布的律师,同样电话也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还在进一步查询中得知公司的创始人是李为来。星火草原介绍称,李为来是北京海博远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佳时正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北京领购网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李为来2007年进军医疗器械行业,2011年敏锐地观察到投资移动互联网是趋势,2012年投资O2O社区实体店。2013年移动互联网的元年证明了李为来的眼光,2014年O2O的元年来临,他已经管理将近2000家实体店。不知是否是巧合,2015年下半年,一个名为“盈在视界”的微信商业平台的创始人也是李为来,而且“盈在视界”介绍李为来的简历与星火草原一模一样。更为巧合的是,“赢在视界”在经营模式上与“星火草原”也一模一样,有微信红包、有三级分销、有POS机等,如今“赢在视界”已经关门大吉。更具欺骗性、执法更难的新型微信传销日,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会议分析了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资本运作等网络传销案件定性及查处的有关问题,以上四家微商被认定为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正是这两年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大众创业等概念下火速发展起来。而像“星火草原”这样的所谓微信红包分销模式是在2016年前后才刚刚兴起的。据其自己宣称,短短一段时间发展会员数已经超过1200万。就在“星火草原”迅速扩展的同时,另一个采用类似模式的“百纳红包雨”也在微信平台走红。“百纳红包雨”同样是采用所谓三级分销模式,投资100元、300元和600元三档,不过其主打的产品是“零元返利商城的代理权和移动POS机”,发展成员是更直接地计酬分配。资深反传销人士叶飘零同样认为,“无论获得什么样的代理权,只要是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利就可以被认定为传销”。叶飘零还总结称,最新的一些网络传销表明,过去崩盘一些操盘手换个马甲又出现了,而且模式不断演变,都打着法律擦边球玩着文字金钱游戏,现在网络传销变得更专业化和团伙化,还有个现象是,资金盘由原来的几千、上万、几十万投资转向小金额的几百元,即使平台关掉跑路也不会出现局面闹的很大,很多人心里觉得几百块就当没了就没了,这也会使得传销速度更快,发展人数更多,同时让持法和追责更难。上海工商局一位人士对此表示,相对于传统传销“杀熟”的发展下线模式,网络传销发展下线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而且执法难度更难,包括后期追赃等,一般发展周期只有三个月到六个月。该人士也呼吁广大网友,面对朋友圈那些所谓“低投入、高回报、会员招募、某某商城”等内容的项目要尤其警惕,如果还涉及到“拉人头”、“会员制”类似模式,请千万不要加入,应及时向当地打传办或者警方投诉和举报。记者也曾用微信的举报功能向微信举报该公众号涉嫌传销,但微信未做任何处理或回复,星火草原仍在运营中。回到文章开头,于小海认为这就是传销,劝表弟赶紧退出。于小海表弟投资了100元,拿到90元红包,因为只亏掉10元,他未报警,也未和星火草原交涉。《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七【编者按】90多年前,意大利人查尔斯庞兹发明的庞氏骗局喧嚣一时,3万名投资人深陷其中、血本无归。90多年后的今天,庞氏骗局衍生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段仍在祸害着投资人,并且,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催化下,变本加厉。在空手套白狼的迷局中,侥幸及贪婪心理诱使着投资人只看到时间跑道另一头的投资回报,但是,更多人在奔跑的过程中掉进了跑道设计者提前挖好的陷阱。金融传销庞氏骗局如何破?除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的及时补位,投资理财渠道的扩充健全,还需要投资人增强法律意识、调整投资心态、理性看待投资成败。过去一年里,在金融创新这支催化剂下,中国金融获得了高速发展。随着金融门槛不断降低,金融产品加快推陈出新,想借助金融杠杆让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者正在成倍增长。但不可忽视的是,蜂拥而至的投资者并非每个都能拿到时间跑道另一头的投资回报,更多人在奔跑的过程中掉进了跑道设计者提前挖好的陷阱。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类陷阱被金融诈骗者利用资金池模式打造成了庞氏骗局。然而,随着风险的不断暴露,一种更容易让投资者陷入其中的诈骗方式在金融创新的土壤中滋长,它就是:金融传销。金融传销的监管警示相比传统的产品传销,金融传销将传销的方向和设计点集中于资本运作,利用传销发展下线的手法,以会费、高额返利、下线优惠、层层递增等方式串联起整体资金链条和人员链条。在传销的过程中,高昂的收入、低门槛会员巨幅优惠,以及拉入新人的巨额返利让更多的投资者深陷其中,无法破局,短时间内难以发现其欺骗性和危害性。日,银监会曾联合四部委针对金融传销典型案例MMM金融互助社区进行风险提示,提示称,金融传销依托了更新的传销渠道,利用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此外,具有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利诱性强等特点。2016年初,四部委再次就该案例给出风险提示,并首次明确点名MMM金融互助社区系非法机构。这是银监会首次就金融传销案例进行风险提示,并对其予以定性。日,全国两会期间,一行三会联合记者发布会上,银监会**尚福林明确提示投资者,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时,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而这三点,对于金融传销案例来说均具备,是投资者最应规避的禁区。同日的第十二届全国****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在过去一年突出惩治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金融传销仍然隐秘在投资者的周围,多位业内人士预判,2016年金融传销团伙将利用更多的新型作案工具打造变异的金融传销骗局,雷爆事件或将接续发生。多种金融变异工具助力传销在对金融传销案例进行梳理的过程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金融传销多以拉人头为主要目的,会费以及沉淀资金成为平台主要盈利来源,而在熟人关系、近期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大部分投资者脑子一热冲进去做了金字塔的最底层。WV梦幻之旅就是这样带着旅游行业的外衣、借美国WorldVentures公司之名设立的传销平台。WV官网显示,WorldVentures创立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属于一家大型电子商务旅游直销公司,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约40亿元人民币,并将在2016年准备在中国市场开设分公司,投入8000万美元推动亚洲市场,推出11000个旅游套餐。与所有传销公司一样,WV梦幻之旅采取会员制设定入会门槛,并对会员定级别、要求发展下线。据参与会员称,白金会员的门槛会费为511美元,其中100美元为注册费,300美元可以当作旅游基金,用于在网站订票等相关旅游服务。此外的100美元返还至会员账户,满一年后抵用,剩余的11美元作为平台维护管理费用。除了普通会员外,还有奢华会员等级,奢华会员在订制出游项目上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收取会员费是传销平台的典型手法,另外一个重要的目的是拉人头,WV俱乐部规定,介绍4位会员加盟,不但能终身免除每月会费,还能采用对碰奖金方式获得提成。正是这一规定,让WV梦幻之旅的规模成几何数增长。但是,最终会发现这样的返利并没有进入投资者的腰包,从获得的利润中减去会员的投入,发现寥寥无几的会员处于盈利状态。WV是一个披着旅游业外衣,打着直销旗号的金融传销平台。具有同样本质的,还有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百川币。日,新疆新源县公安经侦大堆官方微博称:百川币是传销,宣传的天花乱坠,最终结果是金币取不出来,转换成钱就跑路了。本报记者了解,百川币的投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静态收益,直接获得分红收益,起投金额为800元,此后每天获利18元,但这18元并不是以纯现金的方式存在,而是以金币+金种子+购股币等方式存在,当积满金币可以按一比一兑换人民币。另一部分投资收益则是动态收益,即拉人头、层层分红的奖励。公司宣传称:一个账户可以逐步裂变为多个账户,如果拉的人多,5年后800元变成80万元都不成问题。同样以虚拟货币作为外衣的还有日前被大量舆论指责的MMM金融互助社区(下称MMM金融),MMM金融是一个网络社区,游戏规则为会员先确定投资额度和币种,再由系统匹配需要卖出马夫罗币的会员,投资额度在60元至6万元不等,币种分为人民币和比特币两种。在匹配排队期间,仍享受每天1%的收益。此处不难发现,会员在投资期中,拥有投资人和借款人双重身份,在投资的链条中,投资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不断转换,接棒的人也在不断轮换。此外,该模式还设置了无人数限制的推荐奖10%,以及发展下线的管理奖:第一代5%、第二代3%、第三代1%、第四代0.25%。用此激励模式鼓励会员不断发展更多的人入局。舶来品金融传销:速度快、隐匿性强金融传销是一种新型的传销犯罪模式,实质上属于非法地下金融活动。2012 年 2 月,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特别指出金融传销若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形成全国性灾难。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金融传销是金融诈骗与传统传销相结合的产物,却又与以上两者迥然不同。相比于金融诈骗,金融传销的非法占有目的不明显。组织策划者仅以服务费等方式收取部分款项,并不占有投资者投入的全部资金,投资者的资金大部分投入了宣传发行、向先前投资者支付利息等方向。相对于金融诈骗,金融传销最明显的特征即发展下线。金融传销组织多利用互联网进行发展人员、认购股份、资金交易,因此隐蔽性非常强、传播速度非常迅速。刘新宇对本报记者表示,因为金融传销的全部步骤都在网上运作,所以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加入等普通传销组织的特点,使传销活动更加隐秘。由于记载聊天、交易等记录的电子证据具有易消失、易毁灭、易篡改的性质,很难在短时间内从分布全国各地据点的海量信息中搜集到有力证据,并形成达到起诉标准的证据链条。此外,从上述案例可以发现,MMM金融、WV等典型的金融传销案例的组织策划均来自境外,对于中国来说属于舶来品,大量的平台组织者藏匿境外,到中国已发展至下线传销一层。这也导致大量案例呈现出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在后期彻查中,鞭长莫及、力不从心。金融传销组织领导及骨干成员常藏匿在境外,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等手段构建境内传销网络,对其他成员进行摇控与指挥。刘新宇表示,有些犯罪组织本身就是国际犯罪集团,只是把触角伸入我国境内吸金。在WV梦幻之旅案件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中国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发现,现有34家直销企业中,并无WV梦幻之旅、WV国际旅游俱乐部等字样。同样从工商系统中也无法查询到相应平台或者公司的工商信息,俨然是一个建立在虚拟世界的虚拟平台。在MMM金融案中,金融监管部门无法跨境追查住所地在俄罗斯的组织策划者,所以通过反复发布风险警示信息的方式,呼吁投资者避免选择MMM平台。互联网时代,自媒体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让一切都在提速过程中,同样,金融传销案件的受害者也站在了这条加速跑道上,犯罪行为的影响力通过网络被迅速扩大,犯罪本身也因互联网的虚拟性变得更加隐蔽。高密度、低门槛的营销手段能够轻易地吸引更多非理性的投资者。在明确金融传销与金融诈骗之后,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也值得注意。大量的案件策划者,打着直销的名义干着传销的勾当。具体来看,传销组织要求会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获得加入资格;以直接或间接的人员数量、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不具备完善的退货机制,并且员工并不持有直销员证。刘新宇表示,在此之外,更为重要的两点是,传销组织不会通过商务部的直销企业批准,同时也不会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金融传销庞氏骗局如何破近两年来,我国多个省份爆发金融传销大案,互联网上有关金融传销的网站也以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等名义进行金融传销犯罪活动。实践中,金融传销受多种自身特性及时代特性驱使,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据推算,我国地下金融可达上万亿元的规模。刘新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金融传销在一些南方省份吸纳了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有向北方省份迅猛蔓延的趋势。而金融传销屡禁不止,存在多重内外因素。首先,我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与金融法律法规缺位,导致金融传销在法律不能触及的空白地带蔓延滋长。网络传销犯罪没有独立成罪,查处网络传销犯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刘新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尽管网络传销犯罪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受害群众数以千计,比普通传销犯罪造成的危害更大,但是只能按传销定罪量刑。国务院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在刘新宇看来,把这两种犯罪归为一类只是权宜之举,造成的金融传销犯罪打击不力、罪责刑不相适应等弊端正在逐步显现。此外,由于对金融传销没有确定的定义,利用网络进行的正规营销与违法行为之间界限不清,普通公众更难区别真伪。万家购物网站曾被认定为消费机制创新标准化试点单位,最终却发展成为网络传销组织,可见网络传销犯罪与电子商务之间,罪与非罪的转化并没有截然的分水岭。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完善,这也催生了金融传销的起源与发展。金融市场缺少成熟、完善、稳定的投资产品,投资者的闲置资金无处可去。此外,刘新宇称,投资者法律意识的缺省以及急功近利的心态也助长了金融传销的势头。大量的传销平台通过免除费用等方式鼓励发展下线、确定严密的等级体系、以高额利息诱惑投资者的特点非常明显,其类似庞氏骗局的运营模式也昭然若揭,但仍有投资者无视投资风险、抱着赌博心态继续投资。金融传销的组织策划者正是利用类似的心态,通过高额利息、高额回报等方式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资金或招募更多下线。此外,为加速圈钱,部分平台极力缩短运行周期,在返利高峰期瞬间跑路,但却并未偃旗息鼓,不久之后会发现平台策划者再换个马甲重新来过。在针对消费者保护层面,国务院办公厅曾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中,第三条指出,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在一位金融业律师看来,这仅仅是《指导意见》,而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该法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严格来说应该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金融消费者的严格表达是投资者。这部分群体应该有单独的立法,但是我国尚没有相关法律。上述律师说。《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八7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善心汇”的真相》,张天明面对镜头亲口承认“善心汇就是传销”。短短一年之内,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善心汇吸引注册会员超过500多万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8月1号:湖北抓获“善心汇”涉案人员15人是什么让受害者们如此疯狂地相信善心汇?今天给大家详细解析传销在中国发展的三部曲。传销前传:游走在直销边缘,“法无禁止”的灰色地带二战结束后期,百废待兴,美国的家庭主妇们主动分担家庭压力,兴起一种边消费边赚钱的新型商业模式——传销,它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随后,传销逐渐风靡日本、台湾,而在中国大陆更被冠以“二十世纪商业新模式”被捧上神坛。1990年,雅芳作为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进入中国,而仅仅3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而部分传销逐渐脱离销售商品这一初衷,从商品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骗钱行为,上线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成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其模式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粗暴生长后,传销引起的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1998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至此,中国大陆的传销迎来了分水岭,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从此走上了阳光大道和独木桥,而传销也悄然进入1.0时代。传销1.0:禁锢自由精神洗脑,有实物的传销大学生的“发财梦”——欧丽曼帝国2004年,让2000多名大学生身陷传销泥潭的“欧丽曼”事件轰动一时。当时在重庆渝北县的小房子里,云集了来自河北、湖北、云南多个省的高校学生,这些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居多,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单纯又急于在社会上获得成功。而给他们讲课的“专家教授”用一个发财致富的秘诀激励着他们,让他们陷入毫无意识的集体亢奋中。发财致富的方法很简单:每个人先交纳3350元的入会费购买“欧丽曼”的产品成为会员,以后每介绍来一个新会员,公司都有奖金作为提成。每个级别的负责人也会按不同比例提取新会员的人头费。当作到总代理以后,就成了百万富翁。而令人讽刺的是,激发这些大学生发财梦,不能自拔的幕后总代理,居然是河南省一个普通农民秦永军。被捕后,秦交代,他们冒充西安某学院学生,骗取大学生信任,再通过讲课、培训等方式,让这些学生深信传销能赚大钱,随后让那些学生根据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设置讲课内容,发展下线。不难发现1.0时代传销的典型特征是有实物,看得见,摸得着,但价格虚高。比如深圳生产的“爽安康”牌摇摆机,出厂价260元,传到福建4000元,而传到新疆就高达8000元,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商业模式也背离了销售商品的宗旨,靠的是人传人,发展下线所获得的高额报酬,并且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大量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出现。传销2.0:依靠资本运作的传销拿满1040万元完成“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2008年-2010年,1040阳光工程,这个轰动一时的传销案让广西北海闻名全国。当时绝大多数外地人来到这个海边城市的原因都是一个名叫1040工程的资本运作项目。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之后需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2005年以后,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仅仅依靠几件实物就开展传销的成功率越来越低。从1040阳光工程,我们可以发现传销2.0无实物,纯玩概念,擅于偷换概念,把传销项目上升到“国家控盘”、“**扶持”的层面。常用的话术是“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秘密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单靠一张嘴干传销,连实物都省了。“是的,是我把你骗来的,可这是善意的欺骗“,这是很多人刚加入传销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接着从“犯不犯法”、“中央默许”、“高额回报”等角度轮番洗脑,再配以完善的家庭关爱、潜力激发,短短7天就可以让一个正常人感受到人生的希望,而且这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谎言,也让全国各地很多成功人士、优秀人才被掳获。传销3.0:网络传销在善心汇想赔钱都难——善心汇互联网时代,传销的门槛降的更低。用户只需要有人推荐,在善心汇登录系统上注册、激活账户,缴纳300元会员年费,就能开始这个局。特困社区主要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该社区的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每轮收益率50%,排队打款和收款时间会酌情提前;贫困社区的投资额度也是为1000元至3000元,排单打款时需要消耗1个善心币,该社区没有“门槛”限制,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区的投资额度为5万至30万元,每轮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长45天收益5.5万元至33万元。比如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如果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鼓励会员不断拉人加入。比如,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短短一年之内,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善心汇吸引注册会员超过500多万人,发展速度惊人。去年底,微信在接到用户投诉后,依据“多级分销欺诈”的平台规则对传播善心汇内容的违规公众号和微信群进行清理。自1月至6月,累计封停违规公众号500余个、违规微信群4万余个,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善心汇”在微信平台的快速蔓延之势。1.0实物传销和2.0概念传销,其成功发展下线的关键在于面对面交流,忽悠亲朋好友的能力。而互联网高速发展,不仅让人们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也给传销带来了新的土壤,让传销跑步进入3.0时代。相比传统传销,网络传销发展速度更快,更空手套白狼。黄粱一梦不止20年传销在国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式,并非空手套白狼的伎俩,也不会比别的销售方式带来更多的发财机会。然而,到了中国,却被渲染为“21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传销的盅惑下,人情就成了发财优势,完全忽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需求,通过人情发展下线赚钱,变得完全失去经济常识。互联网连接了人,而传销恰恰是消费人情的,因此传销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更轻易的发展下线和洗脑。在传销1.0和2.0时代,传销人员还需要借助一个封闭的场所来发展新人,需要专门的“培训讲师”来洗脑,激发新人对金钱,对所谓的成功的欲望,而互联网降低了这个成本。通过建群,洗脑随时随地进行,先进入传销组织的人能更低成本地介绍新人加入。而最让人费解地是,想要空手套白狼的黄粱一梦20多年,都没有让一些人清醒过来。从最初的护肤品、保健品到各种发展项目,所谓的慈善名目,都缺乏实际的市场支撑,缺乏买卖市场、产品、需求和价值的高回报都是扯谈。金贝增,为您提供一种全新的投资途径。100元大众投资门槛,稳定的年化收益,丰富多样的产品类型。余额理财新时代,金贝增教你如何理财!收益升,金倍增!官方网站:www.jinbeizeng.com《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九记者自湖南省工商部门获悉: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简称绿叶集团)旗下子公司绿叶大生活因涉嫌跨区域直销、变相传销等原因被工商部门查处。以绿叶大生活名义开设在衡东县城与新塘镇的两个专卖店被查封,骨干分子王某、谭某、李某等正在接受工商和公安等执法人员调查。01绿叶涉传曝光2017年春节前,衡东县有市民向公安机关反映,在县城内的一个广场上,有一帮人经常在那里聚会喊口号,而且规模较大,怀疑是非法集会。公安机关暗中调查后,发现这些人是在搞产品销售,于是联系衡东县工商局进一步调查。通过执法部门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些人有搞传销嫌疑。2月10日,工商执法人员开始深入摸底,逐渐锁定了这批聚集者当中的组织者及骨干份子。2月20日,在收集了大量资料,掌握了基本证据之后,工商公安两部门对绿色大生活设立在衡东县城、新塘镇两个专卖店采取了突袭行动。行动当中,当场收缴了几个会员登记本、产品发放登记记录、会员等级及奖金制度等。王某等几名在场人员被带走接受调查,所有产品现场登记后封存在店内。通过问话与深入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这些人推销的产品名叫多可丽绿叶爱生活系列产品,属于江西绿叶大生活公司,绿叶大生活公司登记为苏州绿叶集团下属子公司。绿叶大生活虽然已经取得直销牌照,但是衡阳地区不在其批准开展业务的区域范围内。同时,据参与人员交代,绿叶大生活在衡阳地区采取的都是购买产品入会制。02绿叶经营模式涉传任何人只要购买了1875元多可丽产品成为正式会员之后,就可以开始发展下线,会员的奖金采取A区与B区对碰“双轨制”,以金字塔形式往下发展,每张身份证一天限报3个单,奖金分为回本奖、层奖、碰奖和点奖,点奖每日3600元封顶。成为多可丽会员后,首次进货15000元可成为区域代理商,除进货享受4.5折之外,同时成为报单中心,接受会员入会转款和报单。在衡东县区域内,已经有2个人达到了3600元每日点奖封顶。针对上述情况,工商执法人员与江西绿叶大生活公司进行了衔接,希望该公司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调查。2月27日,江西绿叶大生活一名姓宋的先生给执法人员寄来了一箱产品,请三名执法人员体验,被执法人员拒收并退了回去。03绿叶集团介绍相关资料显示,绿叶集团坐落于苏州国家高新区浒墅工业园内,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 日,该公司正式拿到国家商务部直销牌照,日入股多可丽,推出“绿叶大生活”系列产品。记者采访获悉,尽管绿叶大生活直销区域不包括衡阳地区,由于该公司拥有直销牌照,涉嫌传销人员以此做幡子巧妙伪装,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蒙骗了不少不知内情的人,所以该产品涉传目前在衡阳地区比较疯狂,已经涉及到衡东县、衡山县、衡阳县、南岳区等多县(区),衡阳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正在紧密部署,准备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从传销的坑里爬出,研究20余年终将直销平台化 | 投融界专访李洪光》 精选十中国商务新闻网(窦敏虎)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第三方支付系统也在快速变革推进。在移动支付领域最近有一家叫深圳天下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谷)也推出了移动支付“信掌柜”,迅速在全国漫延许许多多投资质疑!【信掌柜】信用理财,未来我来!您是否还在为每月还信用卡而发愁吗?您是否还在为刷卡手续费高而心疼吗?您是否还在为信用卡额度不够而苦恼吗?您是否还在为办卡贷款无门路而心焦吗?加入我们您可以免费学到并掌握:一、信用卡刷出来的钱永远不用还,并且银行还会追着给您提额度的方法:二、刷卡不用付手续费,还可以赚钱的方法;三、13家银行信用卡办理、提额的技术以及贷款的29种渠道和36种方法;四、破解金钱背后神秘的玄机规律,让中小创业者实体经营者轻松玩转企业与个人现金流。创业者拨云见日永不缺钱!!!看到这样的宣传语,你会心动吗?记者于日参加“天下谷集团”“信掌柜产品”的商丘推介会,地点在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路的XXX时尚酒店五层会议室.谷集团创始人商学院院长于振新出席会议,并讲解如何信卡,养卡?如何提高信用卡的额度?如何刷卡不用还钱的技巧?副院长李昆岱详细讲解了公司的运作模式和奖金制度。从事信掌柜能够迅速发财致富,随后煽动其他没有参加者尽快加入,尽早收益。随后记者一行参加公司12月20号在郑州港区智选假日酒店举行为期三天的“年终钜惠,财富共享”年会,两千多人的会场空无虚席。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深圳市天下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数码家电产品、通讯产品的批发;市场营销策划;美容信息咨询;护肤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教育信息咨询;美容。河南天下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及推广;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票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通过以上信息显示,“天下谷”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金融服务的一些资质,更没有央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不能开展第三方移动支付业务,该公司由易宝支付提供二清通道。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央行出手整治非金融机构违规业务。易宝支付因违反相关清算管理规定累计被罚款、没收共5296万元,银行卡收单业务也在7个省市被叫停。其外包服务公司汇中支付存在违规发展二级代理,通过网络销售POS机造成移机问题严重,导致商户和虚假交易出现并产生欺诈交易。而在2014年3月,易宝支付也曾因交易监测不到位被央行“点名”。“信掌柜”的奖金制度会员共分三个等级:普通会员,代理商(10000元),梦想合伙人(50000元)一、普通会员:即信掌柜的终端用户,免费推广,享受直接分享用户刷卡消费万分之五的提成。二、代理商1、享有本人店主代付刷卡消费万分之十的提成;2、享有直推一代会员刷卡消费万分之十的提成;3、享有二代以下N代刷卡消费万分之五的提成;4、通过扫码支付消费仍有万分之十的提成。5、代理商有推广代理的权利。直接推广代理提成5000元,并且享有每个直推代理总收入20%的提成,如果分享给100个朋友,这100人每人分享20人,按每人每月刷5万计算,一年下来的收入就是66万。三、梦想合伙人:1、享有公司上市前5万原始股的认购权(2016年11月份已结束);2、享有市场招商权a.每招一位代理有5000元直推奖和5000元的服务补贴(分5个月发放)。b.其代理推广代理5000元的服务补贴。招合伙人收益:直接推广补贴30%即15000元,上一级合伙人有服务补贴5000元。3、享有直接推荐梦想合伙人和代理商20%提成。4、享有本人店主代付刷卡收款万分之十的提成;享有直推会员刷卡消费万分之十的提成;更享有无限用户刷卡收款万分之五的提成;通过扫码支付收款仍然有万分之十的提成。《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深圳天下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中没有任何实际产品,只是通过“信掌柜”软件帮助会员申卡,提额等服务性公司。天下谷的奖金制度中,无论代理商还是梦想合伙人直推会员(不包括其他收入)的收入早已超出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30%,其行为已明显违规。“天下谷”公司没有支付牌照,没有真实商家,以信用卡业务为幌子,就是用低费率帮套现,用信用卡的知识和高额回报为诱饵。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深圳天下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奖金制度中,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拉人头,高额返利,发展下线模式运作市场是典型的传销模式。(本文内容有录音录像,本网跟踪报道天下谷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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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李颖我很高兴!
认识你李颖,我很高兴!
别的不清楚a,不过米.族金融的这个真的投了。之前进入了上海备案前100,挺火的,感觉比较稳,继续支持。
我是熊猫BABY品牌运营部负责人,该篇帖子所编写内容完全属于与事实不符,是对我品牌的恶意中伤诋毁,本企业属于合法经营中的正规企业,从未做过以上文章所写的骗人的事,发布该篇不实文章的个人我们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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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XX的平台,客服打了四遍电话没人接,手机app告诉我在更新不能用手机操作买标,等了一天没有新手标提现手续费5万扣款250,重点是提现时候系统非常卡,提现到账才发现被扣了250元
楼主明显是用标题敲诈平台,目前有些人利用互联网传播功能,以不适过期信息,危害企业的声誉,达到拿钱删帖之目的。具有刑事犯罪之嫌疑。
张佳笳你拉黑我仲叫我唔好揾你,旺角送你走时你话最迟初十五拎俾我,我答应你的事做了,但你答应我的事肯定冇做,丽江返来唔講声全部拉黑我,自己冇做到仲恶人先告状起屈到我度,点会唔揾你呢一定揾你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的借款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合同!借款人只需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要讨回高于36%的高利贷利息,现在就立刻投诉网贷高利贷!
(如何投诉网贷高利贷,百度一下就知道)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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