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帮扶合同搬迁合同和钥匙都拿上了,可被扶贫的人刚去世,政府要继承人退合同,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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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搬迁合同和钥匙都拿上了,可被扶贫的人刚去世,政府要继承人退合同,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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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款物是定向与专项使用的,继承人无权继承,应当由政府收回。
可这个扶贫房,是收了宅基地,还交了三十多平米的购房钱,政府可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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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可返还,人死了宅基地村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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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想买一套公租房,但他的孙子是领低保的,他孙子的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买了公租房以后对其他的有什么扶贫的优惠政策会有影响吗?
我父母想买一套公租房,但他的孙子是领低保的,他孙子的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买公租房对他孙子的低保有影响吗?买了公租房以后对其他的有什么扶贫的优惠政策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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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
一、公租房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二、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三、公租房可以买吗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四、公租房能住多久公租房租赁长期限是几年,公租房赁期限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如果承租家庭需要继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前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可以继续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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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精准扶贫,农村贫困户房屋改造,国家政策是每户多少钱,我们家怎么只有七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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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l2851***时间: 22:24:52地点: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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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扶贫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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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扶贫政策汇编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簿,并在当地农村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定,属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建档立卡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中的任一类型。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
(1)危房等级评定为一级(D级)需拆除重建或无房户新建的,户均补助2.15万元,具体补助金额按贫困户类别实行差异化扶持,不能平均分配。具体补助标准以公示为准。
(2)危房等级评定为二级(C级)只需进行维修加固的,最高补助标准不高出本城区农村危房改造一级(D级)危房户均补助标准的60%。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
(1)拆除重建
危房等级评定为一级(D级)或无房户,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不能低于人均13平方米,五保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4人(含4人)以下农户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房屋面积允许误差不能超过4%。
(2)结构加固修复
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流程简图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流程简图
村委入户初步调查
村级评议、公示
镇、街道入户调查、审批、公示
农户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农户的户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年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年纯收入情况,以及其他贫困证明的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中的一般贫困户认定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
村委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方式,对申请人的房屋危险情况、经济收入及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记录。
村“两委”提议,村级民主评议组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委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核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等,审批结果要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时间。
城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定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批准,批准情况在城区政务公开网外网,城区危改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时间。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逐户进行验收,其次由城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最后由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或整改合格才能获得全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申请,通过“一卡(折)通”形式直接拨付给农户,不采取现金形式发放。
受理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投诉电话: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申请条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100元/人的农村居民。
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实行分档保障,一档每人每月160元;二档每人每月125元;三档每人每月100元。(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的按一档发放保障金,701元至1400元的按二档发放保障金,1401元至3100元的按三档发放保障金。)
所需材料:
1、《农村低保申请表》;
2、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5、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原因的说明;
6、与审批事项相关的其他证明(如残疾证、重大病重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明等)
申请地点: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
农村居民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提前低保申请。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民政办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城区核对中心核对城区民政局抽查和审批二次公示民政局通过银行发放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城区低保办0771-4506536
城乡临时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和标准:
所需材料:
1.《南宁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或家庭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因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证件遗失或损毁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签发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证明;&&&&&&&&&&&&&&&&&&&&&&&&&&&&&&&&&&&&&&&&&&&&&&&&&&&&&&&&& 4.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疾病证明书、病历本、
住院清单、医疗收费票据,享受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获得医疗单位减免、社会互助、帮困救助、单位资助、商业保险赔付以及医疗救助的有关材料;
5.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可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遭遇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形的材料。
6.低收入家庭和一般个人、家庭填写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办理程序: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申请条件: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的本城区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标准:分为门诊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行不同救助标准。门诊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500元每人每年、住院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0元每人每年。
办理程序:医疗救助金实现即时结算且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无需办理审批手续,由城区民政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管理系统确认后给予医疗救助。
未实现即时结算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及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按如下程序办理:
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1.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办理身份证的除外);3.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办理出院手续后提出申请的,还应递交县(区)以上(含县区,下同)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核算单;属于大病保险对象的,同时递交大病保险商业机构出具的大病保险报销凭证。
(3)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提出申请或在获得住院医疗救助资格认定前已办理出院手续的,还应递交县(区)以上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核算单;属于大病保险对象的,同时递交大病保险商业机构出具的大病保险报销凭证。
(4)年未满12个月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还应递交以下证明材料:1.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母亲或家庭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3.母亲户籍地或居住地县(区)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属于重度残疾人的(在低保档案中已确认为重度残疾的城乡低保对象除外),还应提交县(区)以上相关部门发放的残疾人第二代证或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享受重度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待遇。
(6)属于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的,还应按照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7)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时还应提交证明其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城区民政局0771-4506536
五、孤儿生活保障政策
申请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人。
发放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金为12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生活保障金为800元/月。
办理程序:孤儿监护人申请,经村、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民政部门逐级审批。
咨询电话:城区民政局0771-4300826
六、免除城乡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申请条件:常住户籍为良庆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以及本城区行政区域内死亡,经公安部门认定并提出火化处理意见的无人认领遗体。
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标准:按标准每具遗体火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有7项共计1525元。自运遗体或选用其它殡仪服务项目的,费用自理。
所需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逝者资格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证等)复印件;各级医院卫生单位或公安机关开具的逝者《死亡医学证明书》等复印件;《南宁市城乡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殡仪馆为办理逝者殡葬手续出具的《火化证明》复印件;办理逝者殡葬手续的有效票据。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然后凭有效票据和相关手续材料到逝者所在乡(镇)民政办初审,再由乡(镇)民政办报城区民政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城区民政局0771-4503592
七、免费职业培训惠民政策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培训对象
1.就业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2.创业培训: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的有关证明等。
(三)培训工种(初、中、高级)
1.技能培训:
A类:维修电工、车工、焊工、管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叉车司机、挖掘机驾驶员、电动自行车装配工、锅炉操作工等;
B类:中式、西式烹调师、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抹灰工、瓦工、油漆工、造纸工等;
C类:美发师、美容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茶艺师、营业员、收银员、计算机操作员、餐厅服务员、保安员、家禽饲养工等。
2.创业培训:SIYB创业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
(四)申请流程:
1.报名开班(同一工种集够人数即可)。
2.报名地点: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二)职业培训食宿交通补助
1、补助对象
在南宁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包括自治区驻邕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补助标准
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别,按30 元/人天的标准给予相应的食宿交通补助,其中:C类职业工种培训100个课时,按15天计(按每天培训7个课时计算,下同),补助金额为450元;B类职业工种培训200个课时,按29天计,补助金额为870元;A类职业工种培训300个课时,按43天计,补助金额为1290元;创业培训不少于60个课时,按10天计,补助金额为300元。每人仅限于享受一次食宿交通补助。
3、补助申请及材料
补助采取直补个人的方式,补助对象参加培训,在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直接向户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申请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南宁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食宿交通补助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就业信息全,找工作不再难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找到工作:
1、参加春风行动招聘会
良庆区政府每年都会为返乡农民工召开专场招聘会。招聘会会场不仅会设在建成区,同时会在各乡镇举办。
2、在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投递简历
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不定期有企业招工,你可以来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投简历找工作。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在良庆区五象大道16-1号(大沙田为民中心旁)。
3、关注各重点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网络
我城区各重点行政村已建设成功功能完备、运转协调、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的基层经办机构。现在开始您在家门就可以查询企业用工信息。
4、下载广西就业网手机客户端或者关于广西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求职相关信息,足不出户享受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详情咨询:4507360
八、城乡居保惠民政策与申报流程
参保范围:良庆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元/人.年): 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2000共12个档次。
缴费补贴(元/人.年):缴费档次100-800元的,分别补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缴费档次900-2000元的,补贴80元。
政府代缴(元/人.年):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养老金标准(良庆区):基础养老金为115元/人.月,加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良庆区):1000元,领取养老金死亡者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共同享有。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流程:村(居)委会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九、南宁市小额担保贷款惠民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1.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妇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
2.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
3.合伙经营的企业。
(二)小额担保贷款金额
1.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妇女最高不超过8万元,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企业贷款额度:人均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妇女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的,人均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商业类:如食品零售、文化用品零售等;
服务类:如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
加工制作类:如小五金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等;
种植养殖类:如林果花草蔬菜种植、家禽家畜水产养殖等。
(四)申请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困难人员持有效证明;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
农村创业妇女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小额担保贷款人资信审查表》、《小额担保贷款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表》;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4.其它要求的材料。
(五)流程:到社区劳动保障小额担保经办部门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提出申请。咨询热线:12333 联系电话:5505370南宁市创业指导服务网:。
十、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应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且经营场所和注册地属南宁市本级辖区的:
(1)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
(2)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
2、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商业类:如食品零售、文化用品零售等;
服务类:如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
加工制作类:如小五金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等;
种植养殖类:如林果花草蔬菜种植、家禽家畜水产养殖等。
4、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①属于农民工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属于农民的,提供“第一书记”推荐材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
③属于农村转移劳动者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其他要求的材料向本人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小额担保经办部门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提出申请。
社区(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桂春路南二里人社大厦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16室)。&&&&&&&&&&&&&&&&&&&&&&&&&&&&&&&&&&&&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将申请材料送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依据贷款申请的有关材料审定贷款,符合有关规定的,发放贴息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不能发放贴息贷款的,向申请人阐明理由。&&&&&&&&&&&&&&&&&&&&&&&&&&&&&&&&&&&&&&&&&&&&&&&&&&&&&&&&&&&&&&&&
5、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
(2)《创业担保贷款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表》一式三份;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三份);
(4)以下材料三选一(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三份):
属于农民工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农民的,提供第一书记推荐材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
属于农村转移劳动者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农民工或农村转移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提供个人信息和失业登记页
(5)相关证件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三份):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行业许可证、证明股东股权结构的材料如出资协议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纳税证明材料,最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或记账单或进销货单据或电脑记账单(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如果营业场所或种植的场地是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证明复印件。
(6)借款人及配偶(如有)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各一份。
十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享受资助政策
一、各学段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政策。
2、义务教育阶段:
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初中生每人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即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 元。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保留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学生和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政策,在此基础上,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在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逐步推进实施免除杂费政策,同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助。
5、高等教育。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申请我区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按最高档次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2015年至2019年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良庆区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学生,其中包括: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中专)、大学(含高职高专和大学及以上)五个学段。有如下之一者取消当年受助资格:1.学生本人或亲兄弟姊妹在高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3.当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4.生活奢移浪费,在校消费(伙食或日常用度)情况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5.在国外学校就读的;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资助标准
从2016年春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就读贫困户子女给予如下学业资助:
&&& 资助标准:学前教育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高中每生每年4000元、大学新生路费一次资助性400元(区内)、500元(区外) ,大学新生短期生活费一次性资助4000元,生源地贷款每学年可贷款8000元(每年暑假期间到城区资助办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四、资助工作流程
贫困户子女在校生填写申请表→学校(幼儿园)审核→帮扶干部、村委会确认、审核→学校审核、公示→良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数据汇总→城区教育局审批→城区财政局资金拨付→城区教育局下拨资金→学校通过银行代发。
十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补助政策
一、什么是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二、资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我区2015年精准识别进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的538万扶贫对象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2015级职业学历教育续培生继续给予一学年补助。
(二)培训类型、条件和补助标准。
申请扶贫培训补助的具体条件
扶贫培训补助标准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年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含级应用型本科新生)。
一次性补助元生
职业学历教育
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
从级新生开始,每生每学期补助元,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级续培生继续给予一学年元补助。
扶贫巾帼励志班
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女学生。
从级新生开始,每生每学期补助元,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级续培生继续给予一学年元补助。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
就读于广东所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协作院校的农村贫困户学生(协作院校名单见备注)。
从级新生开始,广西按每生每学期元的标准补助,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级续培生继续给予一学年元补助。
广东按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一、二年级(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不享受此项补助,见备注)。
短期技能培训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培训时间为-个月,补助标准类元人,类元人,类元人,按获得职业资格证的学员人数结算培训经费。
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并考取可在网上查证准入类职业资格证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考取准入类职业资格证的每人一次性奖励元;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根据工种分类奖励,类奖励元人,类元人,类元人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参训农民每人每天补助元
备注:两广协作院校名单: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电子信息技工学校、广州造船厂技工学校。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对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全额资助学费、教材费、食宿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学生同时享受广西扶贫培训补助,但不再享受广东扶贫办的专项补助。
三、申请审批流程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学生于7月10日10月31日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办公大厅,实名注册,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学生与户主关系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扶贫办审核(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存档)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12月31日前把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二)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1.2016级新生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2016级新生于7月10日10月31日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 办公大厅,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学生与户主关系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扶贫办审核(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存档)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12月31日前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2016级新生2017年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学生在日5月10日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 办公大厅,选择 职业学历教育申请,点击续培生申请,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日前把2017年春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3. 2015级职业学历教育续培生申请流程。
2015年已经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职业学历教育续培生,在日10月31日期间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 办公大厅,选择 职业学历教育申请,点击续培生申请,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年学籍就读证明,并提交原件给县扶贫办核验县扶贫办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把第二学年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三)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县扶贫办和培训机构协商确定培训专业,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招生,组织学员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办公大厅,实名注册,选择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部门主办),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学员与户主关系页)、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审核、公示、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证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到县扶贫办,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核算培训经费财政部门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补助。
(四)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后,在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登陆广西扶贫信息网办公大厅,选择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上传职业资格证照片、户口簿照片;或在申请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县扶贫办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存档)县级扶贫办对学员的个人信息、证书、举办单位等进行核查,于30个工作日内给申请学员回复县扶贫办11月1日后在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县级财政局在12月25日前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11月1日后申请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2017年补助。
(五)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报名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
五、提高防骗意识
学生网上申请成功后,扶贫部门会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将学生申请的扶贫补助划拨到帐,不存在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办拨款业务。
注意保管银行账号信息安全。学生在网上申请填报审批表时,已经提交银行账号。如果有人要求提供银行帐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县扶贫办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六、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籍就读证明,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十三、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一)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市级统一管理
自2016年起,南宁市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市级统筹政策,即:南宁市统一新农合基金管理和统一制定新农合报销补偿方案,南宁市所有的参合农民在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统一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标准,没有县城和城区的差别,良庆区参合农民在南宁市兄弟县和城区就学工作时,就近看病就医报销更方便和实惠。
(二)参合对象
南宁市各县(区)户籍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因外出务工、就学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合和重复享受待遇;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的农垦、煤矿、林业和华侨农林场等居民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属于南宁市农村居民的在校学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的婚嫁人员可随户参加新农合;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对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人、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实行母婴捆绑政策,封顶线按一个人标准进行补偿。
(三)参合人员待遇
参合人员新农合保障期限按年限受益,当年参合,当年受益;南宁市参合居民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时间为准)发生的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新农合报销;当年医疗费用(以出院时间为准)当年报销,因特殊原因当年未能报销的,可延迟至第二年的4月30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四)普通门诊报销规定
1.限额报销: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为120元,家庭共享。每人每天只能报销一次,报销比例为70%;报销达到年封顶限额后费用自付。其中,一般诊疗费报销,在卫生院报销8.5元/次,个人支付1.5元/次,新农合;在村卫生室报销5元/次,个人支付1元/次,门诊报销达封顶线后,新农合不再给予报销一般诊疗费。
2.定额报销:狂犬病暴露后门诊处置费用按每例300元定额报销补助,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五)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1.特殊病种报销范围: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地中海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精神病、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冠心病、慢性充血性心衰、帕金森氏综合征、肝硬化、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风湿性心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高血压病、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银屑病、泌尿系门诊碎石治疗等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2.报销比例与最高封顶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全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5000元,合并多种特殊病种封顶线不累加。
3.特殊病种确诊:由二级及以上公立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由确诊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特殊病种患者的疾病诊断证明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需重新检查诊断和确认。
(六)普通住院报销规定
1.报销起付线和比例: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定点县级和市二级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定点市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本市定点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2.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最高支付标准为20元/床日,床位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高于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3.中医药、民族医药报销: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报销药物目录(不含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浓缩西方制剂)诊疗疾病的,其中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医药费用(不包含中成药)报销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加报销补偿比例不能超过100%。
4.住院分娩报销:住院正常分娩每例按500元给予定额补偿,异常分娩按住院补偿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住院报销每人每年封顶线为12万元。
(七)重大疾病报销规定
1.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0-14岁儿童急性白血病、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其中精神分裂症含分裂样精神病、急性精神分裂发作、急性精神分裂样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含双相障碍、躁狂症、抑郁症)、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肺结核(包括结核病门诊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急性期)、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包括门诊治疗)、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人感染禽流感、尘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难以明确第三者企业、用人单位责任,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参合患者)等疾病,按重大疾病报销。
2.起付线和销比例:报销起付线按照普通住院报销起付线规定执行,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70%。
3.报销封顶线:年度封顶线15万元(含普通住院报销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补偿)。
4.计算公式:重大疾病住院报销补偿费用=(住院总医药费用-非补偿范围内的药品费用-非补偿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70%。(门诊治疗报销补偿不减起付线)
(八)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规定
1.对有责任人的各种意外伤害,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但以下两种情形可按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给予报销补偿:
一是责任人逃逸,但有公安部门认定超过三个月无法找到责任人证明材料的意外伤害;
二责任人拒付、责任人无经济能力赔偿,但有法院出具的未获得赔偿证明材料的意外伤害。
2.对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合规费用部分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补偿比例按同级住院比例降10个百分点进行补偿。
3.对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的,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据。
4.后续治疗:与意外伤害本病相关再次住院治疗,如外伤术后拆除内固定材料、外伤术后伤口不愈合、伤口感染等,按同级住院比例降10个百分点进行补偿。
5.各种意外伤害的住院补偿需按规定填写《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报销申请表》,住院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须在本人所在村委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予补偿。
(九)新农合报销的其他规定要求
1.2016年按政策实行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制度。
在南宁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出台前,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是参合居民必须先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首诊,根据病情需要转诊的,实行逐级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市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定点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参合居民由首诊医疗机构逐级向上转诊时,必须履行以下转诊手续:到县级、市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持有乡镇卫生院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到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持有县级、市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到本市定点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持有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三是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南宁市外患病住院的,或急、危、重、120急救接诊的,可直接转诊治疗或就近就医治疗,入院3个工作日内,患者或家属要通过电话、书面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转诊登记备案。
四是参合居民已经确诊为精神性疾病(含合并症)和传染性疾病直接到专科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五是对未办理转诊手续或在南宁市外就医住院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每跨一级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纳入重大疾病、特殊病种门诊除外)。
2.新农合不能报销的情况
(1)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无有效医疗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除外);
(2)酗酒(急性酒精中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残患者(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除外)的医药费用;
(3)近(弱)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精神病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音乐疗法、磁疗等费用除外);
(4)各种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效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包括眼睑下垂(13岁以下儿童除外)等矫正等费用;
(5)义齿、眼镜、助听器(顺风耳项目儿童除外)和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推拿治疗等器械费用;
(6)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以及开展摘取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的手术等相关费用;
(8)擅自到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9)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10)预防接种疫苗费(狂犬病疫苗除外)、婚检等属公共卫生和保健项目的费用;
(1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或者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价格,擅自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
(12)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人流和引产(有医学需要的除外),以及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3)对故意隐瞒受伤经过事实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14)住院时间不满(足)24小时的不纳入住院报销(死亡、急危重病人或转诊除外)。
(十)办理新农合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在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实行网络直报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参合居民凭合作医疗卡、当年度参合发票、户口本、身份证明等材料在直报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在非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居民在非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垫付;病人出院后,持合作医疗卡、当年度参合发票、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疾病证明原件、转诊证明、出院小结、门诊病历本、出生医学证明(母婴捆绑),外伤病人需提交《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报销申请表》、住院病历复印件、指定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十一)良庆区新农合报销地点
参合居民先行垫付的住院费用或特殊门诊费用报销地点为:
良庆区新农合管理中心:
地址:良庆区大沙田街道西平四街57-1号
大沙田街道和玉洞街道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良庆区五象大道16-1号大沙田街道为民中心
良庆镇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良庆镇卫生院院内
那马镇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良庆区那马镇卫生院院内
大塘镇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大塘中心卫生院院内
南晓镇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南晓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那陈镇新农合经办点:
地址:那陈镇卫生院院内
&& (十二)良庆区新农合参合和报销业务流程示意图
&&&&&&&&&&&&&&&&
参合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1. 良庆区新农合参合业务流程示意图
申请参合、缴费&&
村委登记、收费、开具缴费凭证&&
材料初审&&&
行政村汇总,上报各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
上解资金&&
上报信息&&
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审核填发医疗疗卡&&
2.& 良庆区新农合报销业务流程示意图
(一)良庆区外住院流程示意图
良庆区以外新农合定点医院就医人员
出院后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递交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①新农合合作医疗卡、②门诊病历(核对原件)
①住院发票、②疾病证明书、③费用总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公章要清晰,收原件,复印件自留备用)
①当年参合发票 、②病人户口簿、③户主或病人的农村信用社存折(卡)、④办理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孕、产妇需提供《准生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新生儿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南宁市外公立医院住院
南宁市内各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
到五象医院、广西水电医院就诊住院,符合转诊的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入院5个工作日内打电话到良庆区合管中心进行备案
到良庆区合管中心进行审批
各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上送城区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到城区合管中心
城区合管中心医药审核员进行材料审核(单次住院费用万元及以上的,审核员电话向医院和参合人员核实,万元及以上的中心派人到医院和参合人员所在地村委会实地核实)
中心财务人员复核,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中心会计办理报销款转帐
20日后参合人员到农村信用社查询补偿款到位情况、领取
(二)良庆区新农合城区外意外伤害住院报销业务流程示意图
办理公示,公示期为7天(住院费用2万元及以上的须在本人所在村委公示)
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
天后,公示无异议
中心审核员材料审核
财务人员复核,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会计办理转帐
20日后到农村信用社查询补偿款到位情况、领取
不符合报销
接到电话通知后前来办理
假材料的,没收材料,不予办理
不符合报销的材料,退还材料,不予办理
天后,公示有异议
进一步调查核实个工作日内
1.有责任方负全责的意外伤害新农合不予办理补偿报销
2.交通事故类意外伤害需出具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刀伤类意外伤害事故需出具公安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电话和/或实地核实,按1万元以上大额住院费用办理流程办理
出院后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递交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新农合合作医疗卡
①住院发票、②疾病证明书、③费用总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公章要清晰,收原件,复印件自留备用)
①当年参合发票 、②病人户口簿、③户主或病人的信用社存折(卡)、④办理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①门诊病历、②入院记录、③出院记录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报销申请表〉及意外伤害相关证明材料
持公示材料(需经办点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公示单
持新农合合作医疗证
持①住院发票、②疾病证明书、③费用总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收原件,复印件自留备用)
持①门诊病历、②入院记录、③出院记录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持①当年参合发票 、②病人户口簿、③户主或病人的信用社存折(卡)、④办理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持意外伤害相关证明材料
镇(街道)新农合经办点上送材料到城区中心
良庆区以外新农合定点医院就医的意外伤害人员
到五象医院、广西水电医院就诊住院,符合转诊的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入院5个工作日内打电话到城区合管中心进行备案
到良庆区合管中心进行审批
南宁市外公立医院住院
南宁市内各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
十四、良庆区残联扶助政策
(一)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审批流程时限表
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办证员
(限5个工作日)
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限15个工作日)
残疾人或亲属到良庆区残联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市残联(复审)
(限个工作日)
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员&
(限3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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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一、申办对象和条件:
&&& 具有本城区常住户口、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精神、智力残疾人。
二、申报材料:
&&& 1.申办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各一份),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份);
&&& 2.4张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 3.指定鉴定机构体检表,或单位(村、居委)证明(仅限于无法到鉴定机构体检的重度残疾人)
三、办理流程:
&&& 1、申办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2张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相片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视力残疾评定),联系电话:2636240;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力、肢体残疾评定)眼科联系电话:2246509,外科联系电话2246519;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残疾评定),联系电话:3323215;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精神残疾评定),联系电话3854707;南宁市儿童健康恢复中心(智力、听力、言语残疾评定),联系电话:2237469;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视力、肢体残疾评定),联系电话:2326679;南宁市爱尔眼科医院(视力残疾评定);南宁市那马精神病医院(精神、智力残疾评定),联系电话:4770136。
&&& 2、经鉴定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各类残疾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复印1份),2张2寸正面免冠相片到城区残联登记办理《残疾人证》(大沙田德政路20号二楼,联系电话:4505355)。
(三)良庆区残联残疾人就业培训政策
培训条件:南宁市户籍、在就业年龄段,生活自理、有创业、&& 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培训项目:电动车维修、盲人按摩、美容美发、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我城区每年有培训180名实用技术培训名额。
补助标准:参加培训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办证费等杂费全 免,学校已配备床上用品(被子、蚊帐、凉席),培训期间 购买日常用品等费用自理。
所需材料:参加培训的学员带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及一寸半身相片各两张。
办理流程:残疾人向所在镇(街道)残联申请城区残联审核& 市残联审批城区残联通知残疾人培训&&
咨询电话:
(四)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教育补贴政策
资助对象:1、在校残疾学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并被录取的残疾人考生(以上含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
2、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并被录取的贫困残疾人子女考生。
资助标准:
1、本科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2、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3、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
4、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5、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广西残疾人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申请程序:残疾人向镇(街道)残联申请教育就业科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城区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批下拨资金专项资金打入学生账户
(五)残疾人新农合个人缴费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良庆区农业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缴费补贴(元/人.年):120元/年。
申请流程:残疾人向村(居)委会申请镇(街道)残联初审城区残联审核拨付经费到各镇(街道)新农合收入账户。
申请时间:每年11月。
(六)精神病患者常规服药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贫困精神病患者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元的药品
申请条件和程序:(一)申请补助的精神病患者,应当符合的条件:具有南宁市良庆区常住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贫困精神病患者。(二)申请补助的办理程序:持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到南宁市良庆区精神病治疗中心提出申请。
(注:精神病患者常规服药补助任务指标:根据上级每年的任务指标实施,2016年任务指标:180名)
(七)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补助对象:白内障患者
手术补助标准: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如到南宁市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也是自治区残联指定的中国复明扶贫流动眼科18号手术车的管理使用医院南宁爱尔眼科医院进行手术的,手术费用依据南宁市医保、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个人只需支付500元/例)
(注: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办理程序:白内障患者直接到南宁爱尔眼科医院提出申请。)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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