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庄园是传销吗谁在玩,可靠如何,我玩了一个月了,也赚了不少可我不确定它的可靠性

谁游戏了我的爱情全文阅读 - 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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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出版运作中,暂停更新
  首先,要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游戏》一文,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有更新了。
  本来在4月底就应该更新的,但那时候,《刁蛮》一书的联系出版一直没有结果。
  让我不得不停下来,进行认真的思考:我写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用?是不是应该再写下去?
  在思考中,迎来了五一,长假中,玩起了盛大的新游戏――英雄时代。而我玩游戏,一上来都会沉迷一阵子。玩到二十八级后,我才又静下心来,边写作边考虑。
  直到上周,出版的事才有了进展。
  不过,准备出版的不是《刁蛮》,而是《游戏》。
  《游戏》一文从去年春天写起,到今年,已有一年多了――一年多时间,写了十六万字,速度奇慢无比,:
  现在编辑催稿,要求十天完成。十天写四万多字,对我来说,并不比挟泰山超北海容易多少。因此这让我的头都大了不少。
  所以,现在只好一边挠头,一边敲字了。
  时间有限,不能对写好的第七、八、九章进行修改、润色,发到网上,只好暂停更新了。还请大家多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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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上市 其他地区过几天可购买
  《谁游戏了我的爱情》日前已由知识出版社正式出版。定价18元――应该还不算太贵吧。北京市这两天就可以买到了,外地得过几天才能买到。
  小说从去年春天动笔(其实应该叫“动手”,因为小说基本上是在电脑上敲出来的,笔没怎么用),到今年6月18日正式写完,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一年多以来,在写作过程中,一直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和鼓励,在此深深地、深深地表示衷心的感谢。
  小说的出版,也得到了起点中文网的支持,尤其是藏剑江南兄,给予了不少的帮助。
  小说的出版,还得感谢一个人,他就是本书的编辑张辰五老师,小说在天涯网上连载的时候,他就慧眼识珠地找到了我。可以说,没有他,小说能不能完成都是一个问题――在今年四五月份,我的另一篇小说《泡个女友叫刁蛮》的出版联系一再碰壁后,我一度对自己的小说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当时差不多准备放弃了。
  下面内容节选自小说,也算是做个小小的广告:
  我继续发短信:“真羡慕李白啊。”
  “羡慕他什么呀?”
  “他比我幸运啊。‘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呢,今晚既没明月,连我自己的影子都没有。”
  “你把房间的灯开下来,就有影子了。如果站在卫生间和卧室之间,两边灯都开来了,就成为‘开灯看地下,连影成三人’。”
  “可是我今天到得迟了,去宾馆一问,都没空床位了。”
  “不会吧?现在又不是五一,怎么会没有床位呢?”
  “真的啊,出家人不打逛语。你在哪个宾馆?今晚我只有投奔你那了。”
  她说不行,不到明天早上,她是不会见我的。我哀求她:“你就忍心让我露宿山头?”她跟我开起了玩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现在朱门酒肉臭的现象不少,路有冻死骨却不多见。你来演绎演绎,挺合适的。”
  这一场陪聊,一直持续到晚上睡觉前,我回到房间,已有一位游客睡在他的床上,另外两张床还是空的。我把被子放到床头,躺到上面,听着外面夜风吹着松树,继续发着短信:“现在起风了,有没有听到松涛声?”
  “没有,我只听到了东海的波涛声。”
  “你这是千里耳啊。”我回复她,“看着窗外景色,让我想起那句‘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这是你们男人的感觉,我们女人胆小,看到这情形,只会想到‘隔墙花影动,定是贼人来’。”
  ――第九章《众里寻她千百度》第一节《日出之约》
  明悦:
  我走了。带着一万个不愿意,一万个不舍得,和一万个不甘心。
  这些日子以来,我带给你无穷无尽的麻烦和苦恼,让你无奈、伤心、惆怅、痛苦、愤怒……
  所幸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极为短暂,并没有耽误你多少的青春。从玩奇迹开始到现在结束,只是短短七个多月的时间。如果算起爱情(就算我们之间还有过爱情,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虚拟的还是做戏的)的时间来,仅仅是短短的两个多月。相对于人生的历史长河来说,这只是短短的一瞬。
  不经意间回头想想,还是怀念那段网游的日子,怀念那个柔情似水的“对爱死了心”。直到现在,我还是无法把虚拟世界的中“对爱死了心”和现实世界中的你揉合在一起。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为什么现实中的你总是把喜悦给了别人,而把冷漠和痛苦留给我?
  虽然那些虚幻的爱给的只是那个虚幻的我,但仍然让我感动,让我回忆,让我咀嚼……尽管是痛苦的,但又是甜蜜的。那是可以让人在泪水中微笑,在微笑中落泪的经历。
  一生之中,很多人都会爱错一次,或者几次。由青梅竹梅到白头偕老的爱情毕竟很少很少。因此我不恨你,也不怨自己。总有一段青春会被人浪费,总有一段爱情会让人后悔。大千世界,茫茫人海,又有几对男女从来没有爱错,而白头到老的呢?更何况错的是我,而不是你。正如你所说的,是我无聊的纠缠,才让你这样子对我。制造痛苦的根源是我,当然由我来承担是天经地义的事。
  故事的一开始,活宝和林卉就曾经奉劝过我,说我和你并不适合,叫我不要做非份之想。可是我却执迷不悟,当时一心想自己会创造奇迹,现在回头看看,果然如你所说,只是创造了一大堆的垃圾――不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世界里。
  不过,这一种不现实的爱情以这样一种不幸福的方式来结束,也许是最好的。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必须用得到来证明。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往往都没有完美的结果。我又何必强求?
  很喜欢王杰的一首歌,歌名叫《英雄泪》,并不因为我是英雄,或者是崇拜英雄,甚至是想要成为英雄,而是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看过冷漠的眼神,爱过一生无缘的人。
  那虽然很痛苦,却是很凄美、悲怆。
  那一天,我终于看到了你冷漠的眼神。这一次,我终于爱过了一生无缘的人。爱过一生无缘的你,对于我,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后悔?
  我不知道。
  ――第十章《爱恨交织情难诉》第一节《灰溜溜地我走了,正如我灰溜溜地来》
  我揿响活宝家的门铃。几秒钟后,门开了,活宝握手致意:“秦兄远道而至,有失迓迎,失敬失敬。”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林卉骂他的声音已传了过来:“你就别放文屁了。”
  我走进去,笑着换好鞋,正要向林卉招呼,却看到楚明悦正坐在沙发上。
  她那一头长发已经剪去,而且还焗成了棕红色。一头短发的她另有一种韵味,对于她而言,长发与短发就象两件款式不同的但却是好看的衣服一样,长有长的风景,短有短的风情。
  古人削发明志,楚明悦这一招,大约也是这个意思,表达她“与旧情告别,跟往事干杯”的决心。
  我问活宝:“什么事这么重要啊,非要把我从上海喊来?”
  “没事就不能喊你来玩玩?”活宝捶了我肩膀一下,“你小子倒好,一去就没有音讯,让我们几个象是杀猪的――整天牵肠挂肚。”
  “算了吧你,最多只会在喝酒的时候想想我;卉儿嘛,打麻将的时候可能会想起我;至于明悦,忘记我还来不及呢。”我走过去坐到沙发上,对坐在对面的楚明悦说:“没想到我们又再见面了。”
  楚明悦微微一笑:“是啊,真没想到。记得你当时说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一别,再见无期。’”
  “呵呵,你记性很好啊。”我笑,“我是一个典型的悲观主义者。不过这一次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活宝和林卉修成正果后,我在镇江也就没什么挂牵了。”
  “是吗?”她端起面前的一杯咖啡。
  “是啊,虽然有时候不免梦回金山,魂萦北固。”我笑着说,笑得很自然,说得也自然。
  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能够如此坦然地面对她,就像面对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我原来以为我会很激动,控制不了自己,看来我是低估了自己。
  楚明悦笑了笑,低头轻轻地吹了吹咖啡,吹得棕色的液体现出一个小漩涡,吹得我的心似乎也起了涟漪。
  看来她又改变了习惯,重新喝起了咖啡。
  我让林卉沏了一杯茶,淡绿色的茶水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几根茶芽沉到了杯底,还有十几根在杯中起起伏伏。
  ――第十一章《携手同歌犹陌路》第二节《再见旧情人》
  我往亚特兰蒂斯的入口方向走,按照我现在的等级,完全可以用移动,直接从仙踪林进入亚特兰蒂斯,但每次我都是走去的,不为别的,只为看一看沿途熟悉的风景。
  一个石巨人拦住去路,我挥动镰刀,刷刷刷,像切豆腐一般,两三下后,石巨人就崩裂了。
  “哥哥,带我。”一个弓手向我恳求。看她的衣服,等级还比较低。
  这一阵子,让我带的MM很多,我都没答应她们。这一次,我也和往常一样,没理睬她,继续走我的路。
  她不死心地跟在我后面走了几步,继续说话:“哥哥,带带我好吗?”
  “我没空,你找别人带吧。”我看了看她的名字,叫做“风情一种”。风情一种?好逊的名字,人家都是风情万种,她这风情一种,还没比呢,就落后于人家了。
  “我的朋友说带我,可是才带我升了几级,他就去玩一个新的游戏,叫什么凯旋的了。”风情一种说,没等我回答,她又说话了:“今天碰到的,怎么都是一点同情心和幽默感都没有的男生?”
  我的幽默感已随那个女子而去了。现在的我,在游戏的时间里,已和一台机器没有什么区别。“也许,你这个名字不好吧。风情一种,不够吸引人,那些喜欢拈花惹蝶的,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子。”
  “哦,是这样啊。”
  我忍不住好奇,问了她一句:“一般人都说自己风情万种,为什么你要取一个名字叫风情一种?”
  “风liu不用着衣少,动人处,一种风情便足够。”她如是回答。
  没想到这个MM说话还这么有特点,这让我对她有了一点兴趣:“不知道你这一种风情叫什么名字?”
  屏幕上出现了两行字:有一种风情叫做臭美,有一种表情叫做陶醉。
  很快地又出现了两行:有一种心情叫做后悔,有一种爱情叫做挽回。
  ――第十二章《网络再识有情人》第一节《风情一种叫臭美》
  整个活动进行期间,楚明悦都依偎在我的怀中,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她如果去演电影,绝对会成为演技派的演员。
  回到宾馆,楚明悦往床上一坐:“啊,跑了一天,真有点累了,今晚可得好好睡睡。”
  “活动还没有结束啊,我们继续将游戏进行到底。”
  “还有什么?”
  “现在最流行的啊――一夜情。”我笑着说。
  我等着她翻脸,然后拍拍屁股走路。
  “呵,”她只笑了笑,“不行,那会破坏你的计划。”
  “什么计划?”
  “你不是准备二十八岁结婚,二十九岁生儿子,三十‘儿立’吗?”她说得很快,但却很清晰,在说得“儿”字的时候,还加重了语气。
  “既然是计划,也可以修改的嘛。三十‘儿立’固然不错,三十岁的时候,儿子可以去打酱油,我觉得更好。”
  “可惜我现在还不想生孩子,你只好再等几年了。”
  “再过几……”我说,“那,再见吧。”我本来想说的是“再过几年你就会为我生孩子吗”,但突然觉得这种露骨的玩笑有点过分,于是就改了口。
  楚明悦倚在门上,笑了笑,我知道刚才自己的话,也没能瞒过她。“同居”近一年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在对方刚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会猜到要表达的意思,而且常常会抢先把下半句说出来。
  最后虽然我睡在了宾馆,不过却是和她分床而睡的。
  ――第十二章《网络再识有情人》第二节《半个女朋友》
  楚明悦的一个电话,又让我心潮起伏,和她再续前缘的念头又冒了出来。这显然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不想在她身上浪费更多的时间。
  我上到奇迹,密了风情一种,在亚特兰蒂斯的深海里找到正在和别人一起练级的她,我加入她们的战队,一起杀怪,弹尽粮绝回到仙踪林买药时,我说坐下来好好聊聊吧。她说好啊,坐到凳子上。我开门见山,问她是哪里人。她让我猜。
  “中国这么大,哪能猜得出来?”
  “这个城市,和镇江有点缘分。”
  我立即回答:“杭州?”
  “为什么是杭州?”
  “《白蛇传》上说镇江金山的白龙洞,直通杭州西湖。”
  “不对,再猜。这个城市,和南京也有点缘分。”
  “北京?”
  “为什么是北京?”
  “一南一北嘛,又都做过都城。”
  “不对。这是地理上的关系,跟缘分扯不上。笨死了。”风情一种骂我一声。
  “让你笑话了。”我只得投降,“到底是哪里啊?聪明的姑娘。”
  “洛阳啊。”
  “洛阳怎么和南京、镇江有缘啊?”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一首《芙蓉楼送辛渐》,我没想起来。”我说,感觉自己确实有点反应迟钝了,是不是最近太忙太累了?
  “客路青山下,行舟绿水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惭愧啊,我在镇江这么多年,怎么就没想到镇江和洛阳有这么深的感情啊?我要跳黄河!”
  “为什么跳黄河?”
  “黄河离得比较远,长江太近了,万一后悔了,都来不及。”
  “呵。你这一说又让我想起了两个城市另外的相同之处。”
  “还有什么?”
  “洛阳在黄河边,镇江在长江边。都曾经是繁华之地,如今都沦落了。”
  “呵呵。那南京和洛阳又有什么缘分?”
  “河中之水向东流,洛阳女儿名莫愁。莫愁十三能织绮,十四采桑南陌头。十五嫁作卢家妇,十六生儿字阿侯……”
  “呵,这一首《河中之歌》,你也知道?”
  “我到南京旅游的时候,去过莫愁湖。”
  “当年的莫愁远嫁江东。你呢,是否也有此打算?”
  “这还用问吗?”她回答。
  她这么直接,倒出乎我的意料。正在考虑怎么回答时,她又发来消息:“有一种风情只让你欣赏,有一种美味只与你品尝。有一种快乐只和你分享,有一种爱情只共你疯狂。”
  ――第十三章《为谁心苦为谁痴》第一节《思念是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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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赠品是什么
  为答谢网友的支持,凡购买了《谁游戏了我的爱情》一书的网友,可以得到两件赠品。两件赠品会寄到网友的邮箱。
  第一件是图文小说《老鼠赖上猫》(加强版)。诙谐、幽默、搞笑,只是有一丁点儿“儿童buyi”。
  因为是图文小说,当然比较大。好在现在免费的超大邮箱到处飘,雅虎的就不错,1G――1000M呃:
)――我用的就是雅虎的
  第二件是校园爱情小说《别用爱情来惹我》,这是一篇和《泡个女友叫刁蛮》一样好看的小说――你不会没看过《刁蛮》吧?
  二、如何领取
  首先你得加我的QQ――,或者
  然后再联系我,我一般早7点晚8点在线,不在的话,你可留言
  附《别用爱情来惹我》简介
  我,痞卡通,一个大学计算机系的普通学生,绰号中虽然带有一个痞字,但绝对不是什么大坏蛋,而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有色心没色胆的男生
  因为失恋,上网后又遭受网友的恶语,一气之下,盗取了他的QQ
  没想到,竟会因此认识了前世今生的冤家对头
  她虽然是女生,可是打少年宫就练过武术滴,胳膊虽纤细,却力能扛顶――把我扛到头顶
  力敌不过,只有智取,我在她的饮料中下了泻药,结果她……不说你也会知道,当然是满世界找WC了
  后来她又找上门来,我四处逃窜,最后失败大逃亡,连伸出的中指也差点被她拗断
  好在我的CS玩得不错,现实世界对付不了她,虚拟世界里却好好地修理了她一把
  但换来的又是她更加无情的痛扁
  我还能做什么,只有躲在宿舍,用我的漫画绝技,将我和她画入作品,满世界地追着“她”打,可是突然一天,她在我电脑旁冒了出来
第一节 邂逅精童欲女
  我略微踮起脚,把一本关于人体解剖的书用劲地插入书架最上面的一层,然后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和一个胖胖的小男孩的夹缝中钻过,走向出口。
  在一楼的畅销书柜台的一个角落,找到了站长。
  其实也不能说是找,因为每次逛书店的时候,我基本上会在同样的地方逮到他。
  站长两脚微分,以左脚为重心地站立着,手里捧着一本新上市的畅销书,大概看到80页左右的样子。
  他看书的速度,在我看来,是奇慢无比的。要是我,看这种不用大脑想的书,三个多小时,早看完了。
  他最喜欢看的是文艺类的书,而我,因为写小说的缘故,不得不博览群书。所以一到书店,一般他在一楼,我则蹿上二楼,而且常常是我下楼来拖他一起走――喊是喊不动的。
  他是典型的书呆子,叫他站长,绝对不是指他是某个车站的站长,或是某个网站的站长。而是指他站的时间特别长,每次逛书店的时候,他可以一站就是半天,甚至一天。
  站长不仅站的时间长,而且特别耐饿,常常将中饭也省了。
  那次我们问他原因的时候,一向最乏幽默感的他,也冒出了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除饿剂。”让我们也刮目相看了一次。
  本来和站长说好了,上午陪他逛书店,下午他陪我去租房子。
  但现在我喊他去吃中饭,他却不肯动身。我只得转身往门外走。
  “帮我带4个包子来。”他说。
  “没门。”我断然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出了饭店,来到“大嫂菜饭”。现在是12点40分,已过了就餐的高峰,店中客人不多,稀稀落落地散在大厅里。
  我来到购买就餐券的地方,考虑了一下,是吃快餐呢?还是吃面条?
  我喜欢吃面条,但仅限于早饭,中饭和晚饭我是很怕吃面条的,或许是消化能力太强的缘故,一旦中饭或晚饭吃面条,三个个小时后便已是饥肠辘辘。
  看了看价格,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一套快餐要10元,而一碗面条只需4元,加上两个包子,1元,一共5元。立即节省5元。
  于是就要了一碗面条、两个包子,并用节省下来的其中3元买了一瓶小瓶装的雪碧。
  狼吞虎咽地吃完面条、吞下包子、喝掉半瓶雪碧后,我跟卖就餐券的小姐要了两张餐巾纸,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又买了4个包子。
  虽然站长背信弃义,但我却不是无情无义之人。
  回到书店,我把包子给了站长,他拿出一个,一口咬下,手中只剩下小半个,嘴鼓得跟猪似的。
  看来他不是不饿。“你的除饿剂的效果不佳啊,是不是伪劣产品?”我笑着说,看了一下他手中书的进度,比刚才多看了7页――跟我预想的差不多。
  他没回答我,夺过我手中的半瓶雪碧,拧开来,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然后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嚼了几下才说:“昨晚上打了通宵麻将,我早饭还没吃呢。”
  等他吃完包子,我说:“走吧,陪我去租房子。”
  “你就饶了我吧,让我先看完这本书。”他拱拱手。
  看看那书的厚度,还有五分之三,也就是说等他看完,至少快5点了。
  “可恶。”我骂了一句。
  正想采取暴力行动,转念一想,他也是没有什么主见的人,等下租房的时候,最多也就会在旁边说上几句:“不错,很好”之类的话,于是我没有继续强奸他的意志。
  我再次出了书店,转而向右首漫步徐行。
  今天天气晴朗,正是秋高气爽,太阳迎面照在脸上,虽然略有点热,但还可以忍受。
  迎面不时走过一个个漂亮MM(当然还有不漂亮的MM和其他类型的人),或成熟,或性感,或清纯。
  我喜欢这样漂亮的天气,走在这么漂亮的大街,在这么漂亮的风景陪衬下,欣赏漂亮的江南女子。
  当我脚下有点生风,飘飘然欲醉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五星大卖场的门口。
  也就是我说走过头了。而且是多走了不少路。
  这时我想起口袋里的手机,已到了亟需更新的“高龄”,于是我就拐了进去。
  这是南京五星电器在镇江开的一家大卖场,东西价格还不错。柜台里的手机的款式很新颖,五颜六色,象一个个高贵的女神一样,充满着诱惑。只是我看中的那几款手机的价格高得惊人,甚至是高得离谱。估算了一下目前自己的身价,我叹了口气,看来得等上三四个月,等这几款降价了再说,但愿到时候这几款还没被淘汰。
  出了店门,我花了几分钟才在来来往往的车辆的缝隙中成功地横穿马路,开始往回走。
  今天出来租房子,是迫不得已。
  本来才来厂里的时候,我住在集体宿舍中。去年宿舍调整后,同室的两位都是打鼾高手。
  两个打起呼噜来声音十分地响亮。我常常在半夜被他们吵醒,然后在他们此起彼伏、里应外合(两个一里一外,一个靠窗,一个靠门)的伴奏下,无法入睡。
  最后我只得把他们弄醒,中断两位的鼾声对抗赛,然后才能闭上眼睛开始继续未竟的睡眠,但过不了半个小时,室内的寂静便会被再次打破。
  半个月之后,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又担心继续呆下去弄成神经衰弱,就跑到外面租了一间房子,过了大半年耳根清静的逍遥日子。只可惜最近旧城改造,这一片地区要拆迁,我只得再觅巢穴。
  在健康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里,我了解了一下行情,看了看他们推荐的几处房屋的简介,虽然有一两家比较合适,但价格偏高。于是我决定换一家公司看看再说。
  出了中介公司,一路走来,道路两侧都是电脑公司。看看时间还早,我就踏进了一家电脑软件店,在一大堆盗版软件中翻了半天,后来又和一个女店主讨价还价,花32元买了一张传奇卡。出来后,又进了旁边一家电脑公司,询问了一下配件的行情。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出了健康路,来到解放路。
  迎面走来一对勾肩搭背的男女,男的帅,女的靓,而且那男的正冲着我笑。
  “活宝。”我脱口而出,迎上前去。
  活宝是我原来的同事,名字叫霍小宝,因为一张嘴比我还油,整天地胡说八道,便被人称作活宝,年龄大点的就叫他小活宝。
  不过他虽然嘴臭一点,长得却是象模象样的,从初中开始就迷倒过不少女孩子。到厂里一年多后,便攀上了一位处长的千金,不久就调离工厂,进了一家银行工作。
  他原来和我关系挺铁,但自打更换工作后,就成了超级忙人,很少在我们面前露面,没想到今天有幸在闹市中相遇。
  旁边的靓女便是那位处长的千金,活宝的女友,林卉。
  她一身名牌,当然这名牌都是真正的名牌,虽然那些名字我叫不上两个,但我知道一件衣服便足以抵得上我全身的行头。
  而活宝呢,全身上下也比我光鲜多了。
  他和林卉站在一起,倒是十分地般配。太阳透过梧桐树干,洒在他俩身上,一个帅气,一个性感。只不过林卉性感得令人不敢直视――路过的人都会瞟上几眼。
  活宝曾偷偷地告诉我们,说她的**很强,是个典型的欲女。“幸好我是精童,罩得住她。”说完后,他哈哈一笑。
  所以两个被我们称作“精童欲女”。
  活宝问我干什么,我说正在找房子。
  “租房子啊?那可是超级恐龙遇上癞蛤蟆――太巧了!”活宝偏头问林卉:“你那朋友不是要和人合租吗?”
  “是吗?”我欣喜地说,有人一起租住,所需费用可以两人平摊,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是他是男的啊!”林卉指指我说。
  “男的又怎么啦?现在异性合租是挺时髦的事啊。”我急忙补充。报纸、杂志和电视上现在这种事真的很多,“董洁和韩国的安在旭便拍了一部这方面的电视剧,叫什么《白领公寓》。”
  “是时尚不是时髦。”活宝提醒我。
  在我的印象中,时尚是穿名牌衣服,用高级化妆品,住别墅,玩高尔夫。
  但在活宝的字典里,时尚常常和未婚先孕、同居、吃摇头丸、吸毒等同义。
  这当然是由于我们俩看问题的观点不一致,也常常因此而争论过许多问题,但却没影响我们成为好朋友。
  “可是明月肯定不会同意的。”林卉皱皱眉头。
  明月?名字挺不错的,一听就象是美女的名字。我凭空想象了一下她的容貌,纯静而皎洁,如同天边斜挂的那一弯月牙。
  “这倒也是。”活宝说,“飞扬,这事我看是剧院关门打烊――没戏了,那主儿你惹不起。”
  “哦,是吗?”这倒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是超级恐龙?或者是女警察?还是性变态?”
  林卉瞪了我一眼。
  活宝却咧开嘴,哈哈笑起来:“三个都不是,如果是的话,我早就带你去了,让你受受罪。”
  “既然都不是,那我怎么能惹不起?”我颇有点不服气。
第二节 此声只应天上有
  经不住我的再三恳求,林卉终于从包里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片刻后她说:“明月啊,你在家呀,我马上过来啊。”
  合上手机盖子,林卉对我说:“这事十有八九成不了,我带你去,只是想到她那里去玩玩。”她的最大优点是直率,有啥说啥。当然这也是她的最大缺点。
  “你不能帮我美言几句吗?如果能成,我请你们吃饭。”我说,“时间由你们挑,地点由你们选――当然前提是,不能超过我的钱包能够承受之重。”
  林卉摆摆手:“吃饭就免了,我正在减……瘦身。”
  我们拦下一辆出租车,坐上车后,林卉对出租车司机说:“春江花月。”
  当出租车穿行在宽阔的中山东路,望着两侧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我和一个温柔多情的女子在餐桌前一起吃饭的场景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闪过,虽然那女子的面貌是模糊的,但身材是窈窕的,眼神是温柔的。
  我跟在他们后面,停在了四楼。林卉毫不淑女地伸出腿去,在防盗门上踢了两下。哦,她是住在四楼。这倒是个很不错的楼层。比一楼二楼安全,比五楼六楼又少了奔波之苦。
  在我开始盘算了一下这样一间房子的月租价位时,里面的门开了,跟着一个声音飘出来:“卉儿,拜托你每次来的时候用手行不行?”
  接下来的几秒钟,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竟然没听到林卉的回答,但我知道她一定说过话的。
  因为那女子说话的声音让我陶醉了,这种声音我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听到过,正是此声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看《天龙八部》时对段誉初见王语嫣的那一幕,极为着迷。看《鹿鼎记》时,对韦小宝在煤山听到阿珂的声音的那一刻,也十分感兴趣。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种声音,能让人一听之下,便魂不守舍。
  我们三个鱼贯而入,我落在最后。
  “卉儿,换鞋啊。”那个声音说。
  林卉却没理她,直接往里走。
  “我下午才拖的地啊,你一点也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那女子说完,看到我,愣了一愣。
  我飞快地打量了她一下,用了不到0.3秒的时间(因为NBA看得太多,所以对时间常常精确到十分之秒)。
  如果她的容貌跟她的声音一样漂亮的话,那她一定可以在全球美女排行榜中排到前一百位。意思就是她虽然长得漂亮,但并不能算是倾国倾城。
  不过倾倒既庸且俗的我,还是不成问题的,至少我从来没来如此近地欣赏到这么美丽的女孩(电脑、电视和画报除外)。
  我没敢细看她的五官,又用眼睛瞟了一下她的着装,见她穿了一身宽松的家居简装,一头秀发象瀑布一样地流在肩头,柔软而随意。
  林卉这时回过头来,看到我们两个相对而望,指着她对我说:“她就是这套房子的临时主人,楚明悦――楚国的楚,明亮的明,喜悦的悦。”
  原来不是叫明月,不过――楚明悦,也是挺好听的名字。
  “应该是悦耳的悦,”我说,然后对楚明悦说,“你的声音很好听。”
  活宝扬手介绍我:“他是我的哥们,以前的同事,秦飞扬――秦桧的秦,岳飞的飞,扬雄的扬。”
  “秦飞扬……”楚明悦念了一声,“喔,名字虽然叫飞扬,可是相貌却并不飞扬啊。”
  没想到她很快就还了我一招。难怪他们说她不大好惹。
  但这难不倒我――“我小时长得挺好看的。可是没想到男大十八变,越变越难看。”我发现自己有点难以抑制的兴奋,手心微微渗出了汗。
  “哈。”林卉笑起来,很放肆的样子。
  楚明悦只是淡淡一笑,应酬式的一笑。我准备脱鞋换鞋了,被她阻住了:“算了,反正卉儿都把地弄脏了。”
  我们三个坐定后,“卉儿,你喝什么?”她姿势优雅地站着,两手手指交叉,垂在身前。
  “还用问吗?咖啡。”
  “你呢?”楚明悦眼睛转向我。
  “茶。”我这时心情才平静下来,不过眼睛却避开了她的视线,打量着房间的布置。
  楚明悦转身往厨房里走,步态轻盈。
  “少放点茶叶,几根就行。”我说。
  活宝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画面出现了,是一个广告――我最讨厌的脑白金广告,活宝也立即换了台,看来他也不喜欢看广告,连续换了几个台,最后停在一个播放美国电影的频道上,是一部警匪片,女主角性感得一塌糊涂,活宝当然立即就被吸引了。
  茶和咖啡很快端了上来,放在一个盛水果的盘子里。
  咖啡是深棕色的,茶是淡黄色的,冒着腾腾的热气。
  茶叶却并不是几根,而是几十根,不过却是好茶叶,准确地说,应该是茶芽。
  楚明悦弯下身,把盘子放在茶几上,两侧的头发垂了下来。
  她的头发并不长,用古龙的话来说,是发长一尺二寸三分。
  虽然不长,却是丝丝分明。每次看到这种头发,我就想到我最喜欢吃的龙须面。今天这种感觉尤其强烈。
  她站起来,伸手将一绺头发撩至耳后,露出耳廓,小巧而精致,却并没戴耳环。
  嫩嫩的茶芽在开水中起伏,水已变成淡淡的绿色,非常好看。
  我躬着身子,伸手去端起茶杯,正要坐回座位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妙――”接着一只猫从我的脚边钻出来。
  我吓了一跳,手一颤,茶水泼了出来,翻到下身,只觉得大腿内侧一热。
  我慌忙抬头一看,却见楚明悦正红着脸将目光移向了旁边,嘴角却留了一抹还没来得及敛去的笑意。
  没想到一见面就让她见到了我的窘态,我浑身一热,冒出了一身汗,尴尬地坐回沙发,双手捧杯,两膝并拢,毕恭毕敬地坐着。
  那只无意中闯了大祸的白猫却还在围着我的小腿打转,我的心跳了跳,伸手抹了抹额头,已是汗涔涔地。
  苍蝇、老鼠、猫和狗,是我讨厌的四大动物。
  虽然我最喜欢的卡通片是《猫和老鼠》,虽然我有一个不错的网友,名字叫吃蔷薇的耗子。
  而且在那些不能将美女照片作为墙纸的日子(特指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到高三暑假之前的阶段),我也曾将狗们和猫们的有趣搞笑照片放在桌面上的。
  但现在我对它们已深恶痛绝,这种厌恶缘于三年前。
  那是我大学毕业到厂里工作没多久,秋天的某天黄昏,我被一只猫在小腿上抓了一下,当时便留下了浅浅的一道血印。我对狂犬病也有略知一二,知道被猫咬过后也会得狂犬病,但是被猫抓呢?我就不太明白了。
  在疑惑与惶恐中过了几天,我在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是某市某县某乡一个农民二十几年前被狗咬了一下,到现在狂犬病发作,死了。
  看到这篇文章后,我便坐立不安起来,想象自己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样子,越想越发恐惧。
  大丈夫当战死沙场,大坏蛋当绞死在刑场。
  我虽然不是大丈夫,也不是大坏蛋,但就这样被一只无主小猫害死,还是觉得挺冤的。
  于是就跑到了卫生防疫站,要求注射狂犬疫苗,医生提醒说国产药物容易过敏,我犹豫了再三,用了从法国进口的疫苗。一个多月的时间,打了三针,花了三百多块钱。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那以后,见到猫狗之辈,我便远远地绕道而行。
  今天不幸,又和一只小猫狭路相逢。
  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我总不能和一只猫同室操戈吧?
  “楚小姐在哪上班啊?”
  我没话找话,其实无论她在哪里上班,哪怕是扫大街的,我都愿和她同居(只不过这样的女孩子去扫大街,一定会天天堵车的)。虽然她的小猫让我有点惴惴不安,但能够与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同室而居,这点困难还是可以克服的。
  “你猜猜。”林卉说。
  “看她的容貌,好像是位明星。听她的声音,又可以当主持人。看她的身材,似乎又是位舞蹈演员。看她的气质,又象是一位老师。”
  “哇,你好――”林卉夸张地说。
  “你好没用啊,猜得都不对。”楚明悦打断了她的话,“我是一位财会人员。”
  “哦,那太可惜了。”我说,“不过你可以考虑一下朝那些方面发展。”
  在我用眼神催促了林卉几次之后,她终于跟楚明悦说明了来意。
  楚明悦看了我一眼,抿了口咖啡,淡淡地说:“谁说我这房子要租啊?”
  “前几天你不是还嚷着说负担不起,说要和人合租啊。”林卉说。
  “那是说说玩玩的啊,发发牢骚而已。”她说,“再说,就是要合租,我也不想和异性合租啊。”
  “哦,为什么啊?现在这比较时尚啊,好处多多。”我说。
  “好处我想不出有什么,坏处却有一大堆。”
  “是吗?比如……?”我用上了网上聊天时的句法。
  她没再理我,抬手向那只正在地上咬自己尾巴的小猫招了招手:“来,youyou。”
  那只小猫立即迅速地前跳后蹿地跃到她的身上,她低下头,用手抚mo着它的纯白的毛。
  我讪讪地笑了笑,踢了踢活宝,他的视线终于从电视上拉了回来。
  “你就收容他吧,否则他要流落街头了。”活宝说。
  “他有什么优点?”楚明悦问。
  “嗯……好象没有。”活宝搔了搔头。
  “天啊,亏我还一直把你当作知己。”我说。
  “是吗?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关系仅仅是酒肉朋友而已。”活宝夸张地说。
  “那他有什么缺点?”楚明悦又问。
  “嗯,太多了,所谓罄竹难书,全部写出来,只怕洛阳纸贵啊。”
  “你别听他胡说八道,我这人很诚实的。”我优点虽然很多,但缺点同样明显,如果被他全部抖出来,只怕租房的事真的要泡汤了。
  楚明悦眼睛看着茶几上的果盘,说:“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就是关于异性合租的。两个住在一起没多久,那男的就经常骚扰那女的,那女的让他走,他也不走,最后那女的只得搬走了。”
  “你问问小宝,我可是那么蛮不讲理的人吗?”我喝了一口茶,味道果然不错。可惜的是,我的心情很糟。
  “不是,只是有点赖皮而已。”活宝说。
  “你能不能帮我说半句好话?如果今天我租不上房子,明天我就把铺盖搬到你家里去。”
  “你真是毛坑里撑竿跳――太过分(粪)了。”他的样子很气愤,但我知道,他是装的。
  活宝喜欢用歇后语,而且大多是自己凭空捏造,比起经过老祖宗们千锤百炼后流传下来的经典歇后语来,当然差了一大截。
  看来要靠活宝帮我的忙,用他的歇后语来形容,是绝育寡妇死独子――没指(子)望了。
  “能不能试住几天?”我建议说,“说不定住上一段时间后,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楚明悦摇摇头,头发在胸前轻轻飘动:“对不起,我现在比较习惯一个人住了。”
  气氛有点尴尬,是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我悄悄地低头看了一下裤子,被弄湿的地方已经基本干了,不趴到我身子前仔细看的话,已看不出痕迹来,就象我这颗被她无意中轻轻划伤的心,除了自己,没有人知道它曾在今天下午受过伤。
第三节 柳暗转花明
  我正打算站起来告别,矮柜上的手机传出了一阵悦耳的铃声,是苏永康的《越吻越伤心》,楚明悦拿起手机,翻开盖子,看了看电话号码,脸色似乎变了变,手指头按了一下键,然后把手机放回柜上。看情形是把它给关了。
  我看了看活宝,他正盯着电视上那个外国妞,那洋妞胸围比他的女友还要大上两号。我低声对他说:“走吧。”
  就在这时,矮柜上的电话又响了起来。楚明悦迟疑了一下,看来她猜测这个电话一定是刚才打手机的人打来的。电话一直响,她终于拿起了听筒。“喂。”语气不太友善。她听了一下,然后说:“不去!我有事。”听了对方说了几句话后,她又说:“我说过了,我有事!”然后重重地挂上电话,脸上仍带着一丝愠怒的神情。
  又不知是哪一个倒霉鬼的邀请遭到了她的拒绝?而我,也算是其中的一个吧。看来我在出租车上构思的那个浪漫的情节,就象现代社会无数的爱情小故事一样,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
  我站起来,把杯子放到茶几上,拉了活宝一下:“走吧。到你家吃晚饭去。”
  “为什么到我家去吃啊?”活宝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眼睛仍然没有离开电视。
  “因为你的原因,今天租房落空。”我板起脸。
  “奇怪,怎么因为我啊?”他终于转过脸来看了我一下。
  “不是你是谁啊?还铁哥们呢,一句好话也没说,坏话倒是说了一大堆。”我笑着说。
  我没想到自己还能笑得出来,而且笑得还算自然。或许是从毕业到现在,遇到的挫折太多了的缘故吧。
  “好话说了也是梁山泊的狗头军师――无(吴)用。卉儿,是不是?”没等林卉回答,他又说,“得了,到我家吃饭吧。反正你到我家蹭饭吃也不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了。”
  林卉也站起身,拉了拉短裙,对楚明悦说:“你呢,是一起去吃,还是自己动手解决?”
  既不是我掏钱请客,而且楚明悦对我毫无好感,我也就放弃了劝上一劝的念头,站在旁边一言不发。而且根据多年来追女孩子的经验,她也不会去的。毕竟我和她不熟悉,有陌生人在场,一般女孩子都不会去的。
  带着一丝伤感的忧郁,我最后扫描了一下室内,想把这一切储存到我的脑中,以备将来回忆或者是写作小说之用。夕阳余晖中,那只小猫的眼睛正盯着我看,我狠狠地瞪它,它也对我虎视眈眈,绿色眼睛闪现的那一种倔强的神情,倒和它的主人有点相似。
  “刚才打扫了一下房子,有点累,不想动手烧饭了。”楚明悦说,“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等她走进一间卧室,我才反应过来。她竟然答应和我一起去吃晚餐,虽然不只是我们两个,但能够与她共进晚餐,我也觉得无比的幸运,心里又觉得还有一线生机。
  她出来的时候,不仅换了一件衣服,还换了条裤子。比起刚才来,又添了三分端庄,七分妩媚。
  走出来关门的时候,那只小猫也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她蹲下身子:“youyou,乖乖地呆在家里啊。”那小猫却要往外挤:“妙――呜――”声音好象要哭的样子。“你就别去凑热闹了。”她拍拍它的头,然后轻轻一推,迅速带上房门。
  我们打的来到贺家弄,活宝的家便在此处。下车时,我抢着付了钱:“有饭吃,有酒喝,车钱应该由我来付。”
  在一个熟菜店,活宝买了盐水鹅、牛肉、鹅肫、鸡翅鸡爪、花生米等熟菜。“不用这么客气啊。”我说,咽了咽口水。葬身于肚的面条已被胃液消化得差不多了。“这哪是为你买的啊,是为明悦买的。”活宝说,“要是就你一个人啊,花生米就可以打发了。”
  “哦,”我转头向楚明悦说,“谢谢你啊。”“谢什么啊?”她感到奇怪。我说:“没有你,我哪有这么好的口福啊?”
  到了活宝家,他爸爸正在客厅看电视,我和楚明悦跟他打过招呼,坐到沙发上。
  “妈呢?”活宝问。
  “她还能有什么事?楼上打麻将。”他爸爸竖起食指。
  “你去替替她,让她回来烧晚饭吧。”
  “不用不用,明悦,你帮我一起烧饭吧。”林卉说,拉着楚明悦进了厨房。
  我则被活宝的爸爸拉着下象棋。在大学的时候,没事的时候我常和同学下棋、打扑克,到了厂里后,也常常上联众玩,所以我的象棋水平还是不错的。当然说是不错,也是和活宝的爸爸相比较而言,如果有幸碰上镇江的女子象棋特级大师、全国冠军张国凤的话,就是她让我一车一马,胜负尚未可知。
  楚明悦好听的声音不时从厨房里传出来,弄得我常常走神,先是被活宝的爸爸谋杀一马,接着又被他抽掉一车。很快就败下阵来。接下来的两局我赢了,但当楚明悦从厨房里出来,在旁边看了两眼后,我的棋又下得毫无章法了,很快连丢三局。
  “今天不太舒服,不喝。”我说。
  “这是什么话,到我家来还不喝酒?”
连赢好几局的霍叔叔兴致颇高,脸上红光闪现。
  “还是外甥女打电筒――照旧(舅),我爸一杯,你两杯。”活宝拿过我面前的杯子,开始往里面倒酒。我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下楚明悦,她静静地坐着,脸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唉,这下完了,在她眼中,我大概又成了酒鬼了。本来想趁共同就餐的机会好好表现一下,没想到却又让她见识了我馋酒的德性。
  大概是受到赢棋的刺激,活宝的老爸今天兴致颇高,频频举杯,殷殷相劝。我虽然推三阻四,但喝酒经验老到的霍叔叔的劝酒经让我不得不将杯中酒一一倒进肚中。管不了那么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明天在哪睡!到这种地步,我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楚明悦起身告辞的时候,我已经略有醉意了。因此在我的眼中,她显得越发的美丽。而在她的眼中,我一定显得更令人讨厌。我和她一起下楼的时候,她微微皱起眉头,等车的时候,她把距离和我拉得远远的,而在出租车上,她脑袋侧向一边,避开我满嘴的酒气。
  我无奈地仰着头,将后脑勺枕在靠背上。出租车在街头平稳地行驶着,一会儿之后我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车窗外的景色显得美丽而陌生,就象身边坐着的这个女子。
  车子终于停了下来,楚明悦叫司机开了灯,要掏钱给他。我坐直身子,阻止她:“我来,我来。”楚明悦仍将钱递给了司机,然后对我说:“我先走了,再见。”开门下车,一阵风吹进来,我清醒了一些。
  “再见。”我说了一声,无奈而惆怅地,就象当初和女朋友分手一样。但这一声再见也被她关门的声音给淹没了,也不知道她听没听到。不过听到与听不到也没有什么差别。
  我望着她绕过车头,往住宅楼走去。我突然摇下车窗,说:“对了,有件事想问问你。”楚明悦转过身,走近两步,说:“什么事?”我淡淡地说:“你那只猫的名字,是悠闲自得的悠悠呢?还是幽怀别恨的幽幽?”
  她好象愣了一愣,因为她过了几秒钟才回答我:“我心情好的时候,喊它悠悠;心情不好的时候,叫它幽幽。”
  “哦。”我应了一声,开始往上摇车窗。因为这时候风已起了,深秋的镇江的夜晚,寒意微生。隔着玻璃我看着楚明悦俏丽的身影,夜色苍茫中,更添一份别样的韵味。我以为她会立即转过身去,但没有,而且她弯下身子,接着从车窗的缝隙中飘进来一句话:“明天……下午你搬进来吧。”
  虽然她说得有点不太顺畅,但那美妙的声音所传达的意思早让我一颗心乱跳起来。“你……说……什么?”我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摇窗的手转了个方向。一阵晚风钻了进来,但我却觉得它已经没有一丝寒意了。
  楚明悦却已站直了身子,转过身去往里面走。“你不会骗我吧?”我冲着她的背影问。她转过头来,说:“我从不说谎。”然后掉过头去,继续向前走。我看着她影子消失在楼道中,但是我的眼中,似乎看到了爱情的影子。
  在回住处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她一直不肯和我合租,但我问了她的猫的名字的时候,她就同意了呢?难道是我打开了她紧锁的心门,而那只猫便是她的“心灵之钥”?《一千零一夜》中的阿里巴巴掌握了一句密语:“芝麻开门。”从而打开了通向富裕的大门。我是不是掌握了一句密语,打开了通向爱情的大门呢?
  进了门,打开电脑,酒在胃里翻涌,身上有点燥热。于是倒了一杯茶,看着上下翻滚的茶叶,又想起下午的情形。上到传奇游戏,醉意微醺的我反应有点迟钝。同时脑子里杂念频生,不能集中精力。玩了一会,关了电脑,躺到床上,盖上被子,翻来覆去睡不着,忍不住想入非非,好不容易压下了满腔的绮念。但心里又在想,我和她之间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呢?
第一节 约法九章
  第二天十点钟,我起来收拾东西。作为网络时代的单身男人,搬家的核心内容是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四大件。除了这四大件以外,其它的便是衣服、书和报纸。报纸和书不急于拿,衣服倒是天天要穿的,便将衣服塞进一个包中。
  看到电脑键盘上有些脏,拧开了一个药瓶,拿起旁边的药棉伸到里面,蘸了点酒精擦拭起来。擦完后一看,和新的一样,满意地敲了两下键盘,依然弹性十足,好象处女的肌肤一样,轻轻一按,又恢复原状。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开出租车的朋友陶凯,叫他下午三点帮我运一下电脑。
  按照正常情况,下午可以从一点钟算起。但如果我一点钟就赶到楚明悦那里去,一定会给她一种穷急吼吼的印象。欲速则不达,经过几次爱情的折磨之后,我越来越觉得这句成语哲理得让人心服口服。于是我开了电脑,上到网上,玩起传奇来。游戏是我的至爱,从小学到现在,玩的游戏从早期的超级玛丽、坦克大战、魂斗罗,到中期的金庸群侠传、仙剑奇侠传、暗黑、红警、星际,到现在的传奇、CS,也可以算是游戏迷了。
  我常常跟网友吹嘘,如果不是我玩物丧志的话,我早就出名了。几年前一个秋天的晚上,游戏玩到发昏的时候,我暗暗定下了未来女友的三大条件:长得靓,喜欢玩,不花心。闲着没事的时候,我虚拟了一个游戏,名字叫《传说》,并按照中国古代地理学的数字观,将游戏设置成九州八城七洞六岛五湖四海三江二宫一世界,几年来用A3、A4的纸画了几百幅的地图,从城市到迷宫,再到江海河湖,山岭洞窟,妖魔鬼怪,不一而足。
  本来还想画上几个唯美的人物造型,但画了几个图形以后,总给我画猫不成反类犬、画人不成反类妖的印象――唯美的感觉没有,唯丑的感觉倒是有了一大堆,于是便颇有自知之明地放弃了。
  三点一刻,我打电话给陶凯,他说正在回镇江的途中,原来他跑了一趟长途,等他赶到我的住处时,已是四点差一刻了。
  来到楚明悦的楼下,我们下了车,在陶凯的帮助下,我捧起了三件套――下面是电脑主机,中间是打印机,上面是扫描仪。陶凯比我轻松一些,只捧了个显示器,不过背上背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
  上到四楼,我们两个都有点呼吸不畅,陶凯放下显示器、背包,然后帮我卸货。我掏出香烟发给他,他点着抽了一口说:“我走了。”我说:“进去喝杯茶吧。”“不用。车上有。”他说。我要塞钱给他,他拒绝了:“还好意思这样子啊?”一摆手,往楼下走,“下次有事再叫我。”
  我道了声谢,然后按响门铃。过了九秒钟,门开了,传出一阵悠扬的古典乐曲声,让我不由得心旷神怡。
  楚明悦打开防盗门,沉着脸问我:“你怎么现在才来啊?”我的心登时暗了一下,不过一转念,难道我很有魅力,她急于见到我?我这样一想,也就觉得那张绷着的脸不是很难看。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下午要去健身,被你这么一来,一个下午全浪费了。”
  我急忙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有事。”搬起机箱进了门,“不过,你可以打我的手机啊……”
  她打断我的话:“我不知道你的号码。”
“你可以问林卉,林卉可以问活宝。”
我说得很快,语调也有些夸张,想用幽默来化解她心中的不快。
  “你以为你是谁啊?值得到处宣扬吗?”她说,回答的语气表明她显然没被我的幽默所感化。
  我当然不想还没有正式入住,就和她吵得不可开交,便向她妥协:“对不起呀,下次我一定早点搬来。”说完这话,我才发现自己又说错了,不敢再吱声,低头往里走。可是身子被她一把拽住了:“换鞋!”我两只脚后跟一阵磨擦,脱下皮鞋,换上拖鞋。
  “妙。”才到客厅,一声猫叫,跟着一个白色的身影便在我脚下萦绕。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还是被这小畜生吓了一跳。不过我却没表现出自己的不满,相反还装出一副笑脸跟它打招呼:“你好,悠悠。”今天总的说来,心情还是不错的,当然得叫它悠悠:“前度秦郎今又来,我已是熟人了。”
  “妙。”悠悠又叫了一声,也不知它是不是夸我这句话说得很妙。
  跟在楚明悦身后走进一间房,房间中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刚好能够满足了我的需要,桌子用来放电脑,椅子用来放屁股,床用来放身体。
  我把主机箱放到桌上,转过身朝外走,听到楚明悦在身后说:“对了,有几点你要记住。”我回过头,满脸的笑意:“是汉高祖的《约法三章》,还是毛委员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别老跟我耍贫嘴,我不喜欢。”她冷冷地说,“这是第一条。”
  我的笑容虽然没有马上凝固,却也有点僵硬了。不过我还是继续说:“没问题,我这也是受活宝他们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你的熏陶之下,我一定会弃恶从善、改邪归正……”还要再加两个成语,但被她的目光杀死了,“……的。”
  这个女孩子有点不太一样,典型的缺乏幽默感。和我的个性不太适合。这也没有关系,很多夫妻都是性格互补型的。
  “还有,我不想吸二手烟,希望你在室内不要抽烟。”
  我有点大脑转不过弯来了:“这也太厉害了吧?”大概是昨天我在活宝家香烟抽得太多了,让她深有感触,现在回头想想,大概也有七八支吧。
  “如果你不同意,可以随时搬出去。”楚明悦摆出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指了指门外。“嗯――不,我正想戒烟,一直没能戒掉。”我说,当然不想就因为这点小事而离开。
  “还有,我讨厌酗酒的男人。”她继续说,“特别是那种满身酒气,倚酒三分醉地胡说八道、动手动脚的行为。”
  “我一年不会醉一次。”我急忙说,马上又在心里补充:“只会醉两三次。”好在我醉酒以后只会倒床大睡,不会动手动脚,虽然有时候会多说几句废话。
  “另外,不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进到我的房间。”
  “这当然,我尊重个人隐私,希望这一点也同样能适合你。”因为我的电脑上有许多儿童buyi的东西。
  “我会的,到你房间来我会敲门的。”她说。
  我本来想开一个玩笑,说她今天进来就没有敲门,但想了想,还是把话咽下了肚子。
  接下来她又罗嗦了半天,定下了几条很不合理的规章。这么多的臭规矩,简直比《二十一条》还苛刻。要不是看在她是美女的份上,我早就拂袖而去了。没办法,现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就象盟军在诺曼底登陆一样,我先得在这里入住下来,抢得一个滩头阵地,再慢慢地展开大规模的进攻,总有一天,会攻克柏林的。
  等她约法九章后,我出到房门外,在轻快的歌声,把显示器、打印机和包拿进房中,然后开始熟练地给电脑接线。
  “会做饭吗?”楚明悦坐在床边,双手抱肘,问我。
  “早饭我一般在外面吃面条,中饭厂里吃,晚饭嘛,我可以自己做。”
  “会烧菜吗?”
  “会啊。”
  “比如……?”
  “红日白云浮浅海。”我接得很快。
  “什么啊?”她迷惑不解。
  “就是荷包蛋烧汤。”
  “是吗?还有……?”
  “青枝黑叶伴相思,就是青椒木耳,加上香喷喷的肉丝。”
  她终于笑起来:“那么,今天晚上的晚饭你来做?”她一笑,一室皆春。如此灿烂的笑容,加上如此悦耳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
  “不,不,强龙不压地头蛇,今天还是你来吧。”说着我走出房间,到厨房洗了手。出来时,看到茶几上摊着一本时装杂志。一杯茶放在一边,冒着袅袅的热气。我觉得有点口渴,就往厨房走去。
  “你干什么啊?准备烧晚饭?”从房间走出来的楚明悦问我。
  “我有点渴,倒杯茶喝喝。”突然想起昨天出丑的事,不自然地低头看了看,再抬起头来时,她已笑着往沙发那边走了。
  在她炒菜的时候,我跑到楼下买了两瓶啤酒和一瓶可乐。当她端着菜从厨房往餐桌上放时,看到啤酒,脸色登时不愉,正要说话,我急忙抢在前面开了口:“今天是我乔迁之喜,庆祝一下。”她有点无奈地点点头:“好吧,下不为例。”
  喝酒的时候,她提到房租的事:“一人一半,公平合理。不过电费你有多交一点。”
  “为什么?”我问。眼睛看着她的鼻子――我依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幸好报纸上有言,谈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对方的鼻子是对对方的尊重。
  “你玩电脑的时间是不是很多?”
  我点点头,如此精打细算,搞财务工作也算是尽得其长了。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接通一听,原来是厂里的同事要到我这里来打麻将――当然他们是指我原来的住处。
  “什么?打麻将,不打不打,今天有点累。”我急忙推脱。关了机,楚明悦问我:“你经常打麻将吗?”
  “不是经常,是偶尔。”
  “不管怎么样,以后不许到我这里来打。”她告诫说,表情严肃。
  我以沉默回答了她。
  酒足饭饱,我进到房中,打开了电脑,玩起游戏来,为了不打扰楚明悦,我先将声音调低了。玩了一会,烟瘾发作,扭头望望门外,静悄悄地没有声音,连悠悠地没有妙啊妙地叫。走到门边,探头一望,楚明悦坐在沙发上看着书,悠悠蹲在一边,兴致勃勃地用嘴去咬自己的尾巴。我轻轻地掩上门,拧了一下把手,把门关好,然后慢慢松开把手,把门锁上。坐到电脑前,拿出香烟,咳嗽了两声,然后在咳嗽声的掩饰下打开打火机,点着了香烟。
  时间慢慢地过去,当第三支烟抽到一半的时候(大概过了两个多小时吧),传来一阵听到了敲门声,我条件反射似地一惊,正要开口说话,看到手中的香烟,急忙住了口。
  敲门声再次响起,怎么办?如果此时开门,满室的香烟味一定会让楚明悦生气的,盛怒之下的她会怎么样呢?我不敢想象。
  急中生智,我迅速地耳机插到电脑上,然后大跨步地走到窗边,轻轻地将窗子开了一半,一阵新鲜空气吹进来。回头看了看室内,还有点烟雾缭绕的样子,拿起桌上的空气清鲜剂,一手挪动着椅子,一手按了几下喷嘴。空气中立即弥漫着一种恶香,香烟味几不可闻。把瓶子放回桌上,我过去开了房门,楚明悦站在门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在干什么啊?磨磨蹭蹭。”
  “玩游戏啊,戴上了耳机,敲门声听得不清楚。”我说着指了指桌上的耳机。
  “又不是在网吧,戴耳机干什么啊?”
  “戴上耳机就不用开音箱了,这样比较省电,也符合你节俭的原则。”我说。
  她鼻子嗅了嗅:“什么味道啊?难闻死了。”
  “空气清新剂,房间空气不太好,我喷了一点。”我做作地用力一吸了,“好香呀。”一副陶然欲醉的样子。
  “空气不好?我上午才把窗子开下来透过气的。”她满腹疑虑地说,“好了,洗个澡,早点睡。别玩得太晚。”
  我心里窃喜:终于度过了难关。于是喜笑颜开地说:“好的,好的,马上就睡。”她看了我一眼,很奇怪的样子,大约对我如此开心感到不可理解。不过她没再说什么,转过身走向她的卧室。
  呵,没想到她虽然厉害,但还是这么容易骗。也许我可以骗到她的爱情吧,望着她的背影,我陷入了沉思。
第二节 矛盾初现
  早上,很早就醒来了,是被窗外的麻雀的叽喳声吵醒的,很长时间没在早上听到鸟叫了,以前住的房子在闹市区边上,人来人往的,麻雀也不敢呆在那。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才7点03分。一年多来已形成了一个规律,晚上12点钟睡觉,早上8点钟起床。
  看了看装饰得还不错的天花板,闻一闻已经变得十分清新的空气,我心里涌上一种难以抑制的喜悦,没想到前几天还在简陋的平房中栖身,今天竟然能和一个美女在商品房中共眠,虽然没有同床共枕,但和她同室而处,那份惬意的感觉还是难以用言语形容。
  尽管她的拒人十米之外的冷淡让我每每碰壁,不过也许这是女孩子应有的羞涩与矜持,如果她一见我就秋波频送,甚至于*,我一定会以为她是花痴,而心生警惕,笑脸相拒了。
  翻身下床,穿上裤子,套上衣服,开门走出。楚明悦的房门紧闭,一点动静也没有,呵,原来她也属于夜猫子一族。打了个呵欠,走到卫生间,一边哼着情歌,一边刷牙洗脸。正把洗脸毛巾挂好时,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走出卫生间一看,楚明悦跨进门来。
  她手上提着一个方便袋,里面装着早点。“早。”我跟她客气地打了个招呼。她点点头,弯下身子解着鞋带,束在脑后的头发垂在一边。她迅速地换好鞋子,走到餐桌前,把早点放在上面。我朝门口走去,从鞋架上拿下自己的运动鞋,穿了起来,眼睛却瞟了她一下。头发一束,楚明悦显得越发的青春。因刚刚运动过的原因,脸庞红潮轻泛,煞是好看。
  很长时间没在早晨跑过步了,因为睡得比较迟,起得也就迟,锻炼身体的事就放在了下午,而且据说下午锻炼身体比早晨更科学,更有效。这就更坚定了我迟睡迟起的信心。但现在为了给楚明悦留下一个好印象,还是得改变一下这个习惯。
  出了门,我一路蹦跳着下了楼梯。小区内还挺热闹的,老头老太固然不少,中年人也颇多,年轻人倒不太多。我于是慢慢跑起来,起初还有点不太自然,后来发现没谁注意我,也就自在起来,加快了步伐。绕着小区跑了一圈,身体微微渗出了汗,我便放慢速度,又跑了半分多钟,就停了下来,向居住的单元走去。
  回到楼上,已吃好早点的楚明悦对我说:“刚才你的手机响了。”我进到房中,拿起手机一查,原来是摩托车修理行打来的,我打过去,老板说:“你的车子还要不要啊?”星期六上午我把摩托车送去修理,但后来和活宝到楚明悦这里来,就把这事给忘了,昨天忙着帮家,更加想不起这事来了。
  “呵呵,我忘了。”我一边笑,一边往门外走。
  “你不是一直吹你的记性挺好的吗?”
  “是啊,我的记性是挺好的,不过忘性也不错。”
  当然这是因为楚明悦的缘故,古人云:见色忘友。这一点我没做到,只是见色忘车而已。我合上手机,楚明悦把两把钥匙放在桌上,对我说:“这是钥匙,我先走了。”
我走过去拿起钥匙,上面似乎还留着她的体温和馨香。
  坐了无人售票的公交车来到工厂,正是上班的高峰,我脸上一直挂着笑和各色人等点头打招呼,这样一直进到办公室。打扫了一下卫生后,倒了几根茶叶在杯里,开水冲好,放到一旁,拿起旁边的报纸看了起来。
  上午开生产分析会的时候,我的注意力老集中不起来。中午吃过中饭,乘车来到摩托车修理行,拿走了车子。下午2点半,我溜到宿舍,跨进门便问:“今日股市如何,是否绿肥红瘦?”我手中最近没有股票,当然迫切地希望股市往下暴跌,从而获得抄底的机会。
  “绿亦不肥,红也不瘦。”一个家伙嘴中嘟哝了一句。
  我看了看他们的脸,如同暗黑2里面闪着绿光的幽灵,然后再看电视屏幕,好象来到了春天的田野,绿油油的一片。只不过春天的田野里充满着希望,股市上绿意盎然则是一片惨淡。
  我进入股市的时间并不长,投资也不多,目的也不是想通过股市赚取多少钱,就象大学生谈恋爱不指望结婚一样,只是想体验一下那一种感觉而已。
  大概是由于我的心态较好的原因,一向不太沉得住气的我,在股市竟然能够象渭水之滨的姜子牙,在两年多的两次大反转的行情中,我都逮着了机会,特别是第一次,从2200多点跌到1515点的时候,我是在跌到最低点的那个星期五下午最后几分钟里由空仓变成满仓,然后在两天后享受了热血沸腾的快感。第二次的行情虽然没有这么疯狂,但也获利不少。
  我把成功的经验归功于感觉,“感觉对了,什么都对了。就象爱情一样。”于是我在“秦一瓶”的绰号基础上,也获得了另外一个绰号――秦感觉。
  “变态的股市,变态的股民。”这两年来为中国股市“捐”了不少款的活宝听说我的辉煌战绩后,痛心疾首地说出了他的评价,刻薄的语气透出几许对我的钦佩。
  离开宿舍的时候,我们约好下班后去踢球。下班还有一刻钟,我们几个就从小门中溜了出去,骑着摩托车来到船舶学院,和一帮大学生展开了一场足球大战,直至华灯初上。
  开门进去,楚明悦正坐在沙发上看着书,悠悠屁股坐地,无聊地舔着爪子。
  换了鞋子,朝房间走去。我注意到从我进屋开始,楚明悦的眼睛一直没离开书,这让我有点隐隐不安。在她从我的视线消失的时候,突然她开口了:“下次如果不回来吃晚饭,请打个电话回来。”
  “也不是不回来吃,我去踢了一下球。”我转身向她解释,并且蹲下身子讨好般地去抓悠悠。悠悠用敌视的眼光看着我,抬起右脚进行抵抗,看到它锋利的爪子,马上联想到打狂犬疫苗所受的苦,心猛地收缩了一下,赶紧站了起来。
  “是吗?”她说,口气明显不悦,“那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了佣人?”
  “不是,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急忙否认,我想说我把你当成女神,但却没敢说出来。说完后,我急忙进到房间,坐到电脑前,习惯性地按下显示器的按钮,又开了主机开关,头脑里却在思量如何解决晚饭的问题。
  门上传来敲门声,我偏头一看,楚明悦站在门口:“你还不去吃饭吗?”
  “不要紧……”我说,“我不饿。”紧张之下,我竟然如此回答,真是莫名其妙,要知道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楚明悦哦了一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的心中却乐了,晚饭有着落了。不过现在却不好意思去吃。过了半个小时,实在是忍不住饥饿的折磨,我关了电脑,走出房间。楚明悦并不在客厅,书房的灯开着,她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的钢琴上摊着一本书。
  狼吞虎咽地吃了晚饭,我走进书房,站在她身后,思量着如何开口。她抬起头来:“有事吗?”
  “我……一是道歉,二是道谢。”
  “不用了,以后别这样就行了。”
  我环顾了一下室内,书架上竟然有不少书,走到书架前,看了一下。“很奇怪啊,你这里竟然没有一本财务方面的书。”书架上有不少书,而且大多是内容不错的畅销书。这么多的好书,如果是站长来这里看到的话,一定会站上几十天的。
  “我不想把工作上的事带到家里来。”
  “是吗?不错,下了班就该轻松轻松。”我深表赞同。
  “你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我只是想和你交流一下而已,找到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我想我们之间不会有什么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正落在一本书上,听了她的话,我愣了愣,顺手把书拿了下来,是一本言情小说,《昨夜长风》,翻开扉页,看到一首诗:
  读《昨夜长风》偶感
  昨夜长风起,吹离心上人。
  来时山海誓,去时语惊心。
  恨君行恣意,恨我枉痴情。
  泪罢余一叹,淡看天际云。
  落款是:楚明悦01.10.17
  原来她不是一个无情的人,而且,应该是一个多情的人,痴情的人。只不过她的心上人是谁呢?又被什么样的风吹得离开了她?我虽然想知道答案,但却不敢开口询问。既怕她生气,也怕她伤心,能写出这么伤感的诗的女孩子一定有一段不想轻易去回忆的往事。我把书插回书架,转过身向她告退:“你看你的书吧,我不打扰你了。”
  出到客厅,我把电视开了,声音调低,昨天初来乍到,没好意思自作主张地看电视,错过了意甲,今晚的《天下足球》不能不看了。
  我把电视调到体育频道,正是广告时间。时间慢慢地指向8点,我听到楚明悦从房间中走出来,一阵香风袭鼻之后,一只纤纤玉手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然后电视屏幕在主持人的微笑刚刚露出的那一刻跳到了另一个频道。楚明悦的身子从我面前闪过,跟着她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
  我有点恼火,侧头问她,声音却还很客气:“你不是在书房里看书的吗?”
  “我不想看了,再说你在这里看电视,我也看不下去了。”她按了几下遥控器,调高了声音。我有些不满:“我已经调低了声音,不会影响到你啊。”她终于侧过头来:“马上有我喜欢看的电视剧,我想看看不行吗?”
  “行。”我站起来走向自己的房间,“当然行。”
  仰天躺在床上,我发了一阵呆,为什么楚明悦会对我这样子?她既然突然改变主意,同意和我“同居”,应该是对我有所好感,但她现在这种态度,显然不是这么一回事。那么,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让她对我反感呢?反省了半天,也没弄明白究竟自己在哪里做错了。哎,真是易测大海深,难猜女人心。
  原来我租的房子,只是一间平房,价格在一百五十元。现在一下子增加了两百五十元的负担,让我陡觉金钱的压力剧增。再加上我一直以来就在寻找着改变工作的机会,这两天便圆睁双眼,格外注视报纸上的招聘广告。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周四下午,看到《京口晚报》登的一个广告,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招聘副总经理、广告设计、专职和兼职文案、营业员。对广告这一行当,我并不是特别了解,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书本、电视及报刊的广告,而且由于一直以来受到电视插播广告的变态轰炸,对它并无好感。
  不过现在缺钱花,再说标明了可以兼职,去混一混应该还是不错的。回到家中,我足足找了三个小时,才在乱七八糟的书堆中找到了毕业证书。
  星期六,我准时在十点钟起床,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间,看到一个小女孩正坐在客厅的沙发,沙发上堆了一大堆积木。我走过去,她抬头看到我,笑了一下:“哥哥,你起床啦?”她大约四五岁,梳着两条小辫,十分可爱。
  “不是哥哥,是叔叔。”我说。
  “为什么啊?”小女孩问我,两只大眼睛睁得圆鼓鼓的。
  “因为我比你大很多,当然得叫叔叔。”
  “那我姐姐比我大很多,我为什么也只叫她姐姐?”
  “你姐姐?谁是你姐姐啊?”
  “就是住在这里的明悦姐姐啊。”
  “哦――”我想了一秒钟说,“那你叫你***同事和朋友,是不是叫叔叔和阿姨呢?”
  “是啊。”
  楚明悦从厨房走出来,手拿菜刀,上有血痕:“你是不是也想让我喊你叔叔啊?”
  “不是啊。”我急忙否认,“绝无此意。”赶紧走向卫生间。洗漱完毕,我出到客厅。“哥哥,快来和我搭一个公园。”“好啊。”我坐到沙发上,“我们来搭一个迪斯尼乐园。”
  “姐姐是靓女,哥哥是帅哥――”小女孩伸拳踢腿摆出一个POSE,兴奋地喊:“我也是帅哥。耶!”喊完往上一蹦后,还伸出手指做了一个“V”字。
  我笑着说:“你不是帅哥,是靓女。”
  玩了一阵,她要到外面去玩,我便带着她出门下楼,小家伙对这一带很熟悉,应该来过不少次了,很快就拉着我溜进一间超市。在超市里,我买了不少儿童食品给她,这个小丫头,还没上到楼上,就把一袋QQ糖吃光了。
  进到客厅,一个女人从厨房中出来,小女孩一见就嚷:“妈妈!妈妈!哥哥给我买了这么多好吃的!”话才说完,她却咳嗽起来,咳得很厉害,小脸咳得红红的。楚明悦闻声从厨房中出来:“怎么啦?是不是又吃糖了?”我急忙解释:“我不知道她咳嗽,我和她玩了半天,她也没咳一声……”
  楚明悦没理我,对小女孩大声说:“你的嘴怎么这么馋,姐姐不是叫你不要吃糖吗?”“哇。”
小女孩嘴一张,豆大的泪水淌到了脸蛋上。倒是她的妈妈比较中肯:“好啦,明悦,他也不知道菲菲咳嗽还没好。”
  犯下如此大的错误,我吃饭时一直都比较紧张,不敢轻举妄动。一门心思吃饭的时候,速度当然会特别快,是一边吃饭一边网聊的速度的十倍。我很快就吃完了,在沙发上坐了两分钟后,溜回自己的房间。
第三节 我只是她的挡箭牌
  下午两点,我拿着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来到了金石广告公司。我穿着西服,却没系领带,我向来很讨厌打领带,一是不会,二是嫌太正经。
  这家公司,招聘广告上说是晚报下属的一家公司,到了地点一看,也只是报社大楼一楼临街的两间门面房,一间还是打字复印店,一位坐在中年妇女见我探头探脑地,便问我是不是应聘的,我说是,她拿出一张表格,叫我填写,填好后她说:“我们总经理在隔壁,你到他那里去吧。”
  我拿着表出了门,来到另一间房中,那位总经理正在与一个女孩谈着话,那女孩二十一二岁的样子,穿着比较的正规,没有一般少女那样的前卫,神色之间较为拘谨。
  总经理冲我点点头,示意我在桌前的椅子坐下来。我于是坐了下来,听着他和那个女孩一问一答。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了解了这家公司的一些情况。他们公司虽然是广告公司,但准备销售小灵通手机。这个女孩子便是来应聘营业员的。
  女孩谈完之后,告辞而去。那位总经理看了我填的表和带的材料,询问了一大堆问题,无非是关于毕业院校和工作上的事,以及对广告的认识。我只得硬着头皮瞎吹一通。然后他又提了一个具体问题,说他们公司是安徽一种酒的镇江总代理,让我就如何推销这种酒发表一下看法。我思索片刻后进行回答,说实话,虽然我决定来应聘,但并没有做很充分的准备,因此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有点牵强,那总经理好象不是很满意。
  骑车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着该如何回答那个问题。第二天下午,我写了一封伊妹儿,谈了自己对那个问题的一些想法。里面提到酒的广告词时,用上了一些花招:
  数言通罢酒杯空泪眼红时静无语
  这是一首回文诗,可以解读成:
  数言通罢酒杯空,罢酒杯空泪眼红。
  泪眼红时静无语,时静无语数言通。
  这是学了老祖宗秦少游的一招,他有一首诗:赏花归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醉
  另外还写下两句广告词:
  把酒言欢,你是我的知己!
  青梅煮酒,谁是真的英雄?
  老实说,我并不是十分满意自己的这些创意,纯属文字游戏,不过在一两天的时间里让我想出什么金点子,也的确难为我了。写完后,已是黄昏,走到厨房,开始做饭。今天楚明悦的一个同事结婚,所以我只要烧一个人的饭。简单地吃过晚饭,回到房里打开电脑,开始了我的写作。
  当年高考时我报的是中文系,没想到后来被录取到了历史系,一直以来,我都没有放弃做作家的梦想。只不过越写我的信心就越小,觉得自己最后可能只能成为一个电脑桌前的“坐家”。
  外面的房门响了,接着听到楚明悦的声音:“飞扬,我回来了。”声音温柔中带着兴奋,她从来没用这么声音喊过我,而且她把我的姓也省略了,显得格外亲切,听得我心中一荡,激动地站了起来。走到客厅,看到她在招呼一个男人:“请坐。”
  那个男人坐到沙发上,抬头看到我,愣了愣。我冲他点点头,笑了笑。楚明悦问那个男人想喝点什么,他抬起左手摇了摇,说:“不喝了,今天已经喝了不少啤酒了。”
  我看到他手上戴了手表,他的手放下来时,我又看了一眼。现在这个社会,戴表的人越来越少。除了爱赶潮流的女孩子喜欢手腕上弄个时装表戴戴外,真可以说是穷人不戴表,戴表人不穷。我知道他手腕上那玩意,多半便是高力士的后代――劳力士。受到《笑傲江湖》中劳德诺的影响,我对姓劳的没有好感,就连劳力士、劳拉、麦当劳也有点讨厌。
  楚明悦笑着拉了我一下:“你也坐啊,发什么呆呀?”我坐了下来,她坐在我的旁边,距离是从未有过的近。我的心一阵狂跳,当我把目光转向那个男人时,看到他的眼中似乎有一点嫉妒的意思。
  “秦先生在哪高就啊?”那男人问我。“我啊,呵呵,混混日子而已。”我说。工作确实不太好,在陌生人面前,我通常如此含糊其辞地回答。这样的回答,有点高深莫测的味道,会让人觉得我在谦虚。
  又闲聊了一阵,那男人站起来,向我们告辞。我和楚明悦一起把他送到门口,楚明悦突然伸出手挽住我,我扭头看她,正好她也侧过头望着我,夜色中我看到她晶亮的眼睛露出一丝从未见过的娇媚。这一种娇媚,是轻易地就可以攻破任何一个男人的阵地的。难道我终于感动了她,得到了她的芳心?不会吧?
  我的鼻子隐隐闻到一股酒味。也许是她酒喝多了,酒喝多了,人们通常会做出一些傻事和蠢事的。但从她的体态和言语看来,她应该没喝多。不管怎样,有这么让我倾心的女人*,我如果再错失良机,那一定会遭到上天报应的,所以我也就顺势抽出手,圈住她的腰。楚明悦身子动了一下,一股热力从她纤细的腰间传到我的掌心,一瞬间便让我心飘然。
  那男人开了防盗门,回转身来说:“打扰了,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欢迎下次再来。”我笑着说。
  那男人下了楼,楚明悦突然挣开了身子。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已换了一副脸色,刚才的温柔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这时才醒悟过来,原来我只是她的“挡箭牌”,用来对付别的男人的一件武器。刚才所用的那些招数,也是她对付男人种种的伎俩。也许她并不象外表显示的那么单纯,要比我想象的要世故和圆滑得多。我不禁犹豫起来,说实话,对付这种有心计的女人,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看过了金庸的《鹿鼎记》之后,对“过河拆桥”特别的敏感。楚明悦这些招数用得如此精妙,已经深谙李代桃僵的真谛。她让我搬进来并不是因为我破译了她的爱情密码。悠悠,不,现在应该叫它幽幽了(我心情如此灰暗,再叫它悠悠已不合时宜了),并不是她的“心灵之钥”,只是她豢养的一只宠物而已。怪不得那天她对我先是一个劲地拒绝,后来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定在接到那个骚扰电话后,改变了主意,让自投罗网的我做了她的工具。这几天来她对我不假辞色、冷眼相看,也就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了。而我却还以为是自己的那一句妙问打动了她的芳心,现在看来,我倒是有点天真和幼稚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让我十分地沮丧,同时很有点生气。我犹豫了一下,是该维持男子汉的尊严、戳穿她的诡计呢,还是假装糊涂、当作什么也没发生?楚明悦却已转过身去走向她的房间,步履坚定而从容,没有丝毫的醉意。我进到房中,坐到电脑前,看着黑漆漆的屏幕,心中十分郁闷,从口袋里拿出南京香烟点燃,用劲吸了一口,然后仰头吐了出去,看着灰白色的烟雾如袅袅的少女般浮向高空,我开始思想起来。
  对于爱情的态度,我向来推崇一击不中,便全身而退,既不伤害别人,也不伤害自己。在大学期间是如此,在工作之后也是如此。可是这一次,我却有点迟疑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楚明悦之间心照不宣地保持了一种默契,没把这层纸捅破。我没有搬走一是心里还存有最后一丝幻想,二是毕竟去找条件这么优越的房子住还是挺困难的。楚明悦是怎么想的,我就不清楚了,大概她觉得我虽然有点讨厌,但还有可以利用之处,现在还没到过河拆桥的时候,所谓鸟尚未尽,弓不需藏;兔犹未死,狗不忙烹。
  星期五下午接到电话,那家广告公司要我次日上午九点去开会。我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录用了。第二天我仍然是一袭西服出席,到了公司,来到报社十二楼的一间会议室里,里面已经坐了几个人,都是二三十岁的样子,正在看着电视,我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一个中年妇女端了一杯茶放到我面前,我道了声谢。
  等了一会,陆陆续续又上来几个人,又过了一会,唐总经理上来了。在会上,唐总向我们灌输了很多东西,举了许多广告的例子。最后在谈到收入的时候,他说了一大通后,我听懂了一个意思,就是要试用一段时间后,根据各人的表现再给钱。看来现在的钱真不太好挣。
  第二天下午,我到一个同事家打麻将,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在楼下却遇到了楚明悦,正手捧鲜花和一个男人相对而立,轻声地说着什么。
  她人本来就比较耐看,鲜花一衬,更添几分颜色。一袭白衣,在深邃的夜空下,在轻拂的风中,宛如凌波的仙子。这一种意境,通常会让人想起李白的诗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我打量了一下,这一个追求者好象比那一个要顺眼得多,这对于我来讲,绝非好事。更让我不安的是,他们旁边停着一辆车子,我对车子懂得虽然不多,但还是能分辨出二十几种型号来,知道那是蓝鸟。
  我登时觉得心里酸溜溜的,十分难受。也许是在醋城呆了几年的缘故吧。我嫉妒地盯着蓝鸟看了两眼,不要说蓝鸟,就是夏利、神龙富康,我也买不起,就是买了,也养不起。
  两个谈得好象很投机,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走过去,那个男人先看到我,然后楚明悦也扭过头来,我装出一副很自然的神情说:“明悦,我回来了。”伸出手去,想挽住她握花的左手。
  楚明悦把花放到右手上,左手抬起,把耳边的长发撩向脑后。我把伸出的手绕了一个圈子,插进裤袋。楚明悦说:“好啦,时间不早了,我该上楼睡觉了,下次再聊。”当然这话不是冲我说的。
  那个男人微微一笑:“好的,再见。”
  楚明悦转身往楼里走,走的动作表明她对我刚才的举动是很反感的。我犹豫了一下,跟在她后面。正常情况下,我上楼梯的时候每次会跨上两级,心情好的时候每次跨三级,在楼梯上锻炼身体的时候每次跨四级。
  楚明悦在我的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我也只得一级一级地慢慢往上走,这时我想起了一个词语――拾级而上,这个“拾”字用得真好,用来形容我这时的动作更是恰如其分。
  “下次没有我的允许,请不要在别人面前做这种动作。”楚明悦终于打破寂静。这个女人,只许她利用我当挡箭牌,却不能让我利用她,真正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也是好心啊。”我解释说,尽量让语气轻松一点,“我是怕你被人家骗了――现在这些大款,小蜜多多,没几个好人。”
  “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她的语气很硬也很冷,比这秋冬之交的寒风更让人心寒。看来这个蓝鸟并不是惹她讨厌的那一类男人。和他比起来,我自觉要差上一大截,那种差距,就象足球的丁级队和甲级队。
  我们继续一级一级地向上走,气氛尴尬而沉闷。只有她的高跟鞋敲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回荡在楼梯间。而我的心却象这楼道,空旷而阴冷。
  进到自己的空间,开了电脑,打开游戏所在的G盘,看到了《江南才子唐伯虎》的游戏,说实话,这个游戏做得不咋样,不过里面几个美女图像倒还不错,而且相对于我的80G的硬盘来说,这个小小的游戏也占不了多大的空间,所以我一直没把它给DEL。
  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唐伯虎为了秋香,甘愿进到太师府卖身为奴,我为了楚明悦,受一点点的委屈又算得了什么?想到这里,心底涌起了一股豪情,很快地就连自己也被自己感动了一下。站起身来,来到窗前,抬头望去,一弯月牙,斜挂东方,幽暗而清冷。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楚明悦物理之间的距离虽然很近,大部分时间不超过五米,但是心灵之间的距离,却象是隔了迢迢的银河。她刹那的温柔,便能惹起我心底情感的漩涡,而刹那的冷淡,又能杀死我所有的激荡的深情。
  这么聪颖而狡黠的女子,前世不是女巫,就一定是修炼千年而成精的妖女。推开窗户,望着窗外远处幽暗的长江,我深深地地吸了一口气。
第一节 DJ与的姐
  日子过得很快,天气渐冷。
  这天正坐在电脑前写着一份工作总结,千人迷走到我旁边说:“这件嫖客衫不错啊。”她捏了捏,“质地还不差,穿在身上人模狗样的,象那么回事。”
  “呵呵,一般一般啦,哪里比得上你身上的时装。”
  千人迷是我们厂的大美女,在我厂算是时尚的引导者,因我厂只有一千多人,所以她得的绰号也只能是“千人迷”了。我到厂三年来,见过她头上红色、褐色、黄色、绿色的风光,就是没见过她的秀发本色。
  她应该没很好地领会苏轼“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句诗的意思,所以一味地浓妆艳抹,透着一股俗气。当初还没离开工厂的活宝给她的评价是:“远看很美,近看像鬼。”
  她的一张嘴更是厉害,特别喜欢说一些双关语,而这些双关语并不象《红楼梦》中林黛玉常玩的那么高深和雅致,常常和性扯在一起。比如,你要问她某某人在哪里?她会回答:“他啊,不在不在,你打他的手……机吧。”然后哈哈一笑。近来她总喜欢把夹克衫说成是嫖客衫。
  我常常成为她“性搔扰”的对象。好在她只是嘻嘻哈哈,并不太出格。
  她问我有没有《仙剑奇侠传》,我感到颇为奇怪,一问才知道她老公最近玩了仙剑2,但没玩过仙剑,让她到厂里来帮他找找。我说:“仙剑啊?老古董了,不知到哪找啊。”
  她恳求我帮忙,我只得答应回去找找,“今天是周末,下周一给你带来吧。”“今天拿吧,刚好让他玩玩游戏,免得我打麻将他在旁边罗嗦。”她说,“怎么样,今晚到我家去打吧?”我说这阵手气不好,过两天再说。
  中午吃过饭,天上飘起了细雨,我骑着车子回到家中,翻箱倒柜,象美国特工搜寻拉登一样,细细搜索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了仙剑。临走时,听到雨打在窗上的声音,走到窗前一望,雨下大了,地上起了淡白色的一层雨雾。我找了一下雨披,没找到,才想起上次把它丢在厂里的宿舍里了,只得拿了伞,下楼出了小区,往公交车站走去,路上却遇到陶凯,就上了他的车子。收音机正开着,里面播放着一首歌,是阿杜的《天黑》。
  我和陶凯聊了几句。过了一会,歌曲即将结束,音乐渐低,收音机里传出主持人清晰的声音:“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阿杜的一曲《天黑》唱出了……”我愣了愣,因为那个声音如此地悦耳,却又如此的熟悉――是楚明悦的声音。我又仔细听了一下,没错,真的是她。
  原来她并不是一个财会人员,可以说从一开始她向我说了谎,我不由得暗暗生气,她显然没把我当回事。怪不得她星期六上午也上班,当初问她时,她还告诉我说公司忙,要加班。
  下班回到住处,没想到林卉正和楚明悦坐在沙发上。茶几上的果盘里摆了开心果和松籽,果壳在盘外堆成相连的三四堆,如同江南起伏的丘陵。
  “稀客,稀客,今天怎么有空到这里来?”我对林卉说。
  “我不是稀客,倒是你啊,成了娇客了。”林卉笑嘻嘻地瞧着我,“我几次要来,都被明悦拒绝了,原来她金屋藏娇,怕被我们发现,夺她所爱。呵呵。”
  楚明悦忙说:“卉儿,你别胡说!看你这张嘴,都快成了活宝第二了。”
  “哈,真不好意思,一不小心说出了你的心事。”林卉继续打趣。
  正说笑着,活宝赶来了。自然少不了一阵寒暄,末了林卉说:“秦飞扬,你还欠我一顿饭。”
  “你们没有一点功劳。两位不帮忙还罢了,还尽说我的坏话。要不是明悦心肠好,我就沦落街头,进收容所了。”这是我第一次没在楚明悦的名字前面加上姓来称呼她,显得有点别扭。
  “如果不是我们,你怎么能认识明悦,又怎么能住进这么宽敞整洁的房子?”林卉说。
  “乘凉不忘种树者,饮水不忘掘井人。”活宝说,“你小子可不能‘新人上了床,媒人扔过墙’啊。”
  他们要吃火锅,便来到金聚德酒楼。闲聊了几分钟,林卉拉起楚明悦走向洗手间,活宝丢给我一支玉溪香烟:“哥们,有够厉害啊。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
  “呵呵。人不可貌相啊。”
  “不过好象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啊。”他说,“还有,听林卉说楚明悦十分难追的,当心你自寻烦恼。”
  “你不是有一句名言,叫做什么……美女是用来追的吗?”
  活宝以前曾说过一段顺口溜:麻将是用来推的,公司是用来亏的。牛皮是用来吹的,美女是用来追的。
  “所有的鱼都会被钓上岸,所有的女人都会被会诱上chuang。”活宝笑着说,“问题是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玉不琢,不成器。女不追,不成妻。”我也笑,“不试一下,怎么能知道结果呢?”
  因为明悦不吃辣,我们吃的是鸳鸯火锅,一红一白,如舞台上的关公与曹操,看上去泾渭分明。
  吃到面热耳赤的时候,我对楚明悦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说帮什么忙,我告诉她说我一个朋友正在准备考助理会计师,有几本书弄丢了,想向她借一下。
  “明悦根本就不是搞财会的。”林卉说。
  “是吗?”我露出讶异的神色。
  “她是DJ。”
  “哦,是的姐啊。”我偏头对楚明悦说,“早知道我每次打的的时候,找你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林卉大笑,“什么什么呀?DJ竟然变成的姐了……”
  原来楚明悦是南师大音乐系毕业的,毕业后在老家丹阳市一家学校做老师,去年到镇江一家电台做DJ。
  我要罚楚明悦的酒,她不同意,问为什么。我说:“那天晚上,你不是跟我说过你从不说谎的吗?”
  她反问我:“那你呢,难道没有说谎?”我说我没对你撒过谎啊。她说:“别以为那天晚上你在房间抽烟我不知道。”我一惊,她当时竟窥破了我的行藏,看来她并不是那么好骗的。
  “再说,我是善意的。”她说。
  “我也是善意的。”我笑。
  “但愿你不是一个经常说谎的人,否则……”
  “我会死得很惨。”我替她把话说完。
  她一瞪眼:“你会很快滚蛋。”
  “哈哈。”林卉笑,看看我,又看看楚明悦,“你们两个也挺好玩的。”
  “好吧,”我举起杯子说,“我们一人说了一次谎,算是扯平了。也不罚你了,一起喝干吧。”
  但活宝不同意,他说,“就象甲A球员打架一样,你打他一拳,他踢你一脚,当然不能互免处罚,足协还是罚款的。”
  最后我们两个各被罚了三杯,当然我的三杯是满满的,她的是浅浅的。
  饭后,我们一起到新开没多久的“我的飙歌城”去唱歌。出了南门大街,来到大市口的市民广场,广场被镇江人自豪地称作“城市客厅”,此刻华灯四射,溢彩流光,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林卉和楚明悦两个手挽着手,说说笑笑,我和活宝落在后面,不疾不徐地跟着。进到包厢,林卉闹着让我先唱,说从来没听过我唱过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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