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申请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个人申报了之后,系统叫我跟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是审核通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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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
主管部门: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组织部(编办)
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
公共服务事项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组织部(编办)
承诺办结时限
(工作日)
办理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
服务事项编码
调动通知、招用员工通知
支持物流快递
市级:、0,区级:0、7
窗口办理信息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一)公交1、区办事大厅站:M287路、M337路、M212路、B731路、K302路。2、清湖小学站:794路、302路、624路、M372路、B654路、B648路、M399路。 (二)地铁1、清湖地铁站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五条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六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七条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引进市外人才,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第九条 申请人通过个人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可自主选择人才引进代理机构。  委托市属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委托区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行政机关(教育部门)
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行政机关(教育部门)
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行政机关(公安部门)
随迁子女户口本
行政机关(公安部门)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行政机关(市级以上行政机关)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行政机关(税务机关)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商事登记信息查询单
行政机关(工商局)
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行政机关(专利部门)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行政机关(卫生计生部门)
行政机关(教育部门)
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人事档案(审验后退)
行政机关(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
企事业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原件)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或2014年至2018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 获奖荣誉证书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行政机关(人力资源部门)
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一、申请(一)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测评通过后选择委托代理机构。被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人才引进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二)被委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整理好申请人申报材料后,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送达,如办理调干或调工的还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如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的,由代理机构送达材料。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办理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须在《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时限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三)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可自行商调档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需与档案托管机构联系并委托其代为商调档案,待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进度查询中显示已审档后,方可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如系统显示审档未通过的,可按系统通知要求补充材料,如因修改办理方式不需审档的可联系档案保管机构退回档案。二、受理(一)业务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调干及调工还需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条件且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受理。(二)对于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三)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等问题的,系统反馈、短信或者电话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呈报单位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给予受理。(四)如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三、审查业务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办结环节;审查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如在审核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四、办结审批通过,业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决定五、证件制作与送达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完成证件制作,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证件。
一、申请(一)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测评通过后,按照人才引进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到委托代理机构(选择龙华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作为代理机构的个人,办理地点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签订个人委托代理协议。(二)被委托的代理机构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由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如办理调干或调工的还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办理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须在《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时限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三)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可自行商调档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需与档案托管机构联系并委托其代为商调档案,待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进度查询中显示已审档后,方可到权属部门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如系统显示审档未通过的,可按系统通知要求补充材料,如因修改办理方式不需审档的可联系档案保管机构退回档案。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调干及调工还需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条件且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当场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呈报单位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人力资源部门,经审核后给予受理。如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窗口人员对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材料齐全,则当场受理;如材料不齐或存在问题,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三、审查业务部门在9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核准,申请材料无误则进入办结环节;申请材料不满足办理业务要求则一次性告知群众审查不通过原因。如在审查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四、办结审批通过,业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决定五、证件制作与送达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完成证件制作,证件流转至行政服务大厅出证窗口,群众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证件。
关于办理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目前正处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由于业务需要进行全面整合,各类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申请资料等均存在较大的变化,因此"网上办事大厅"展示的办事指南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以各办税大厅的实际操作为准,请广大纳税人谅解配合。
在办事过程中,有什么不清楚吗? 请点击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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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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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深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制定人力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办理国内人才引进入户、留学人员引进入户、办理人才居住证及海外人才居住证、引进外国专家及台港澳专家业务,本文主要介绍办理人才引进的方式、时间及流程。
  国内人才引进入户
  一、办理引进入户方式
  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有二种方式:接收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可以由单位办理或个人办理。单位办理人才引进前,需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个人或单位办理都需要登陆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申报。&
  二、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三、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及流程:
  1.办理接收毕业生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毕业生。
  1.1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毕业生
  (三)毕业生持相关表格回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四)毕业生按照报到要求至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五)毕业生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1.2个人办理接收毕业生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代理机构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毕业生
  (四)毕业生持相关表格回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五)毕业生按照报到要求至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六)毕业生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详细办理条件及流程请查阅:
  2.办理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个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在职人才引进。
  2.1单位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三)单位经办人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进度查询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2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单位申报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2.3个人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三)单位经办人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进度查询&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代理机构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四)代理机构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详细办理条件及流程请查阅:
  留学办理入户流程
  一、学历认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注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网址:
  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
  第二步:递交材料:到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查询进度:登陆注册帐户,查询进度及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第四步:领取结果: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邮寄给申请人。
  二、资格审定
  办理流程:
  根据申请条件分为:1、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2、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1、属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此类人员只需进入深圳市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申报系统,未注册人员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该系统注册的人员,在登录页面输入相应账号、密码后登录,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证件扫描件,待我局工作人员网上受理审批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证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属访问学者或博士后人员,登录深圳市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申报系统,注册申报后,打印《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并按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待审批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证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三、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1.个人直接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个人直接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注:如属深户或本人有以下拟入户地选择,可以此方式申办。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2.个人通过用人单位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单位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用人单位预核,或者由用人单位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3.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相关代理机构预核;或者由代理机构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注:申请人如无拟入户地,需选择该方式申请。
  拟引进入户人员本人、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单位和代理机构承担。
  经审批通过的人员,由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按约定方式到所呈报的辖区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
  ※市外户籍办理迁户人员办理迁户手续的温馨提示:
  根据公安局办理户籍的有关规定:拟入户人员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拟入户地: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者配偶单位集体户;④代理机构集体户。为避免错误选择上述拟入户地,造成引进后无法在我市公安部门落户的情况,请事先向拟入户地派出所确认是否符合落户的条件。
  申请人凭《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属原籍户口已注销的,则由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在《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背面加盖公章,不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及迁户手续。
  如需办理干部人事档案商调或建档的留学人员,可凭《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到市、区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办理调档、建档手续。
  注:取得《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后,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
  (3)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4)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办理引进台港澳人员手续
  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许可
  办理流程:
  (一)新办
  1、用人单位应在来深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入境后15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2、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就业申请资料,经批准后凭《受理申请回执》领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延期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台港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或港澳人员需要继续在深圳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
  (三)其他手续按所要求的资料提交业务窗口办理。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邮编:518040
备案序号:&&&&网站标识码:
地方人社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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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户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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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1、进入深圳积分入户测评(满 100 分即可申办); 2.、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及人才信息登记表; 3、网上申报; 4、 提交资料初步审核申请; 5、积分入户公示名单(下指标); 6、领取材料清单→准备好资料提交;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批; 8、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下调令); 9、 申请人(本人)到公安局及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附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及要求:一、申请条件1、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3、身体健康;4、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5、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二、、申请材料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7、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8、获得(2011年至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9、投资纳税材料(收原件)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收复印件)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如房产当前为在抵押状态,需提供在抵押状态的房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抵押公章)。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a、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b、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名确认。16、人事档案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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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申办也是必须挂代理机构的。你现在没有在职吗?在职的话通过单位/公司办,很简单的。程  序 (一)签订代理协议拟招调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审查后双方签订《个人委托市外招调工代理协议》。(二)申报信息个人申报代理机构认为拟招调员工符合个人申报基本要求的,拟招调员工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申报市外招调工信息采集表》,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受理并进行网上申报。(三)信息预审通过并下达信息预审号个人申报代理机构网上申报后,系统会自动预审通过并生成信息号。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拟招调员工。拟招调员工收到信息预审通过的手机短信后,应与个人申报代理机构联系,需要调档的,应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办理调档手续。然后按照材料清单所列项目准备材料。(四)材料审核拟招调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及各种证件原件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材料审核窗口审核。审核通过的,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材料审核窗口将暂时调取拟招调员工提交的各项材料,然后送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个人申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所补材料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之前补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六)办理结果如系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并下发《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招调通知(调令)和入户指标卡下达后,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拟招调员工领取。(七)后续事项 1、拟招调员工凭《招用员工通知》或《调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等相关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招调员工凭《招用员工通知》或《调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属调工的,还需回原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关系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3、拟招调员工凭《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户口需挂靠个人申报代理机构集体户口的,请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入户须知详见《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注:超龄调入人员需按以下流程领取调令和指标卡:1. 个人申报代理机构通知拟招调个人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核实和补交超龄社保费手续;2. 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凭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收据》或无需缴纳超龄社保费用的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招调通知和指标卡,转交拟招调人员个人。 时  限 (一)申报信息时间日—日;(二)申报材料时间日—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个人申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所补材料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之前补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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