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慕义贸易是传销吗传销多吗?

问下,杭州那边传销多不?【2012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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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杭州那边传销多不?
今天莫名其妙有人来给我推荐工作,说工资都能上好几万一个月,我没敢信,他说公司在杭州滨江
妈的,这么好的事,也轮不到我身上啊
这他妈越来越像了
吧友赶紧来给兄弟稳一把。
人都死了?
这是卖保险的
传销什么地方都有的。
不要相信,小心受骗,
杭州妹子多
其他好像有点麻烦
估计也就这样了
我就是无法自断,才来问大家的
骗子来着!
正好,这几天我也在找工作
劝你不要去
还好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心也不大,还会一点面相,成功躲过一劫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小便宜
我和她女朋友认识,不好说破,可是他们还不知道,我已经不相信他们了,怎么委婉的拒绝,而不伤和气
多,人才市场全是托,我13年在杭州,旅游一圈回来了,就是一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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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超杭州?合肥不是只剩传销了么?
有传销的城市都不是一般的low,而是超low
对待传销,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像国内几个传销城市,昆明、北部湾、合肥,哪个是像样的城市?
为什么要拿杭州跟合肥比?
真是不理解了。
拿厦门南京比比还是可以互相学习的。
合肥,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啊。
合肥不可能超杭州
合肥不可能超杭州
可以先在口水上超越杭州。
是为客场先胜。
地利和人和都办法和杭州比,拿什么超过杭州。
为什么要和合肥比?为什么要和合肥比?为什么要和合肥比?
长三角规划 人口预测 :看图
Annie杭州 发表于
为什么要拿杭州跟合肥比?
真是不理解了。
拿厦门南京比比还是可以互相学习的。
厦门除了房价,比的都上不了台面…土杭跟徽京确实各有优势
watership 发表于
长三角规划 人口预测 :看图
预测个屁,清华同衡院因为这个规划已经被业内耻笑…规划刚出来就被各方打脸。
长三角规划 人口预测 :看图
预测表,分分钟造一个给你。
大合肥,2000万,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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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微店涉嫌传销 杭州滨江市场监管局开出958万罚单
  杭州姑娘小裘不但有一份出纳的本职工作,也在云集微商做了11个月的“店主”。  虽然是店主,小裘却直言,自己却不完全靠“卖货”赚钱,而是通过发展新店主加上销售返佣获利。目前她直接推荐的店主已达38名,除了她自己,她的老公和父母也是她直接推荐的店主。  11个月的微商“店主”身份,让她赚了近1万元,另外还获得了几千的云币(1云币=1元钱,平台购物直接抵用现金),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现在对我来说,这就是一笔外快,当然如果做得好,以后甚至可以做主业。”小裘说。  然而云集微商真的是社交电商黑马吗?  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2月至7月为期半年的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的进展,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云集微店开展活动过程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等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款》第七条规定,被定性为“传销”,其开发企业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商网络”,法定代表人肖尚略)被合计罚没超958万余元。  据统计,省工商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万人次,检查相关网站5.7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3819件,办结2638件,其中大要案1320件,涉案金额3.487亿元,罚没款达468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0起,关闭违法网站(网店)13349个,立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2016年专项行动增长100%。  “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属网络传销 云集微店月销售额已达7亿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对云集此前地推的模式定性为传销违法行为。据了解,“云集微店”APP于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日开始,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上下线层次模式分为两种:①公司——合伙人——导师——店主;②公司——合伙人——育成合伙人——导师——店主。  当事人设定现金利润分成方式为:每加入一名新店主,对应的合伙人、导师以培训费的名义分别可获得70元、170元,以此获取利益。  同时,“店主”如果在“云集微店”消费购买商品,则对应的“导师”和“合伙人”均可以得到公司返还商品销售利润的15%;店主邀请新店主加入消费后,所对应的“合伙人”和“导师”也可以获得返利。至日,涉及人员达310221名,当事人以平台服务费名义获得808.41万元。  省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利用“云集微店”网络购物平台,以 “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故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为什么时隔一年多才处罚?“工商部门2016年起开始调查‘云集微店’案件,因以往没有同类案例,关于传销性质的认定也需要慎重考虑以及多部门协调,所以于今年才作出处罚决定。”省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  肖尚略发出的公开信中表示,“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采用的地推模式引起了一些外界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因存有争议,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直到最近才正式下发。”  不过,肖尚略认为,云集微店当时经营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传销活动有区别。云集微店在2015年亏损3265万,2016年亏损311万,平台并没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牟利。  目前,云集微店的每月销售额已增长到7亿,在今年5月16日的周年庆中,单日销售额突破了1亿。云集微店2017年6月销售额突破7亿元,7月突破8.6亿元。此前,云集微店公布了其本年度二季度销售额数据。数据显示,云集微店平台2017年二季度销售额达19.23亿,同比增速达556%,环比增速达93%。  市场监管局开出958万罚单 CEO公开信表示是“迟到罚单”  云集微店于2015年5月上线运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集微店运营主体集商网络成立于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肖尚略,公司唯一股东为杭州博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略科技”)。  今年5月12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对集商网络的网络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9584106元。  据了解,从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多起关于集商网络通过“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查后发现“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等行为。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云集微店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属于传销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对集商网络做出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08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958万元并上缴国库。  7月16日,社交电商云集微店CEO肖尚略发出公开信《958万,我们为社交电商交学费》,公开信中表示:“接到了一张迟到的罚单,这张罚单是针对2015年云集微店APP社会化地推模式,云集微店已经对APP推广模式进行了整改。”  8月10日,云集微店在微信平台的公众号和服务号已经无法使用。昨天,云集微店相关负责人发给记者一份说明,表示“8月10日收到微信公众号后台消息,称云集微店微信公众号涉嫌违反微信链接内容管理规范,暂时屏蔽部分功能。经调查发现,云集微店订阅号及服务号由于被人恶意投诉,导致账号部分功能暂不可用。并称,正在积极和微信方面进行沟通”。  不过,目前云集微店运营主体已经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集商网络,变更为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商优选”)。集商优选成立于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肖尚策,公司唯一股东为博略科技。而博略科技为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在7月18日以前的曾用名,更名的时间是肖尚略发出公开信之后的第二天,经查询发现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肖尚略。  更名后,对于云集微商此前的处罚,留在了集商网络的行政处罚信息中。集商优选的行政处罚信息一栏将没有任何处罚信息。  云集新模式真的“阳光合法”? 网络传销的认定需非常谨慎  肖尚略的公开信还表示,2016年2月,在有关部门和法学人士的帮助下,云集微店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已经成为一家阳光下的、合法合规的社交电商平台”。  云集微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现有的模式中,用户需通过朋友分享的邀请码注册,并缴纳398元开店服务费,用户会获赠一套“素野”牌洗护产品同时成为店主。成为店主后,云集微店会为店主提供仓储配送、品牌、客服、内容、培训、IT系统等服务。  云集微店的店主有两种获得佣金的渠道:一是将商品信息分享到朋友圈或者直接发给朋友,朋友购买后可获佣金;二是邀请他人下载“云集VIP”App,绑定店主的邀请码,该客户在App里下单后店主可获得佣金。佣金为产品销售额的5%至40%不等,若店主自己在云集购物,也有佣金返还。  2016年2月以后,云集微店就将有争议的店主地推体系调整为店主和服务团队两部分。目前,云集微店是以劳务外包的方式与服务团队成员(包括主管和客户经理)签订劳务协议,并对其施行管理考核。除了销售业绩的硬性指标外,云集微店在考核主管和客户经理时,会重点考核其对社交零售行业的认知、服务团队能力、社群管理能力及客服等多方面的能力。  店主通过直接邀请和间接发展100名新店主以后,才有资格成为云集主管。之后邀请的每一位新店主,他都能得到150元/位的培训费和15%的销售佣金;团队人数达到1000人后,主管就可竞聘客户经理。  若“店主”能邀请新店主加入,那么“店主”将获得40云币的奖励,云币不能提现,只能用于购买云集微店商品时抵扣现金,云币的作用类似滴滴出行的打车券。奖励只有一级,即A推荐B,A能获得奖励,B再推荐C,只有B能获得奖励,与A无关。  新模式真的与传销无关?工商部门表示在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对“云集微店”提出整改要求,“2016年2月后,云集的模式的确在改”,“网络传销的认定需要非常谨慎”。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叶余律师则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云集微店的新模式“客户经理-客户主管”,虽然减少了层级,但如果本质上没有改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这样的“人头计费”的模式,仍然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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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今天,临安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去年至今法院受理的涉传销案的有关情况,并分析了传销案的最新特点。
涉传销犯罪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及其衍生的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
2013年至今,临安法院共审理涉传销案件37件161人,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件10人,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罪案件33件151人,其中2件2人为并处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
年轻、学历低、外地籍 是传销涉案人员的三大特点
从法院的数据来看,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传销案件最核心的罪名的比例,实际上非常小。也就是说,那种能被称为组织者,处在传销链条金字塔尖的人,实际上非常少。大部分被控涉传销犯罪的,曾经也是受骗者,但混久了后,也会以同样的非法手段对付“下线”。
而在这些人中,20多岁的小年轻,占据了绝对多数。法院表示,被告人基本上都是“80”后,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30周岁。其中20岁以下为14人,占比为8.69%,20至30岁为115人,占比为71.42%,30岁以上为32人,占比为19.87%。
另外,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从被告人的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45人,占27.95%;初中文化70人,占43.47%;高中文化23人,占14.28%;大学文化23人,占14.28%。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外地籍的青年。
与人们一直以来的印象一样,传销主要还是对熟人“开刀”,对象多为亲戚、朋友、同学、网友等。但法院表示,近年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呈现出网络化的新特点。
比如,有些被告人加入网络传销组织,采取在互联网上点击广告获利等形式,诱骗被害人缴纳费用获取会员资格和级别,并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传销组织冒名顶替 在杭州多地区作案
就在当天,富阳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传销案,8人被判有期徒刑,组织打的旗号为“天津天狮”。杭州及周边多地区法院均表示,他们都审理过“天津天狮”传销案。
  而据人民网报道,拥有合法直销牌照的正宗“天津天狮”,最近正在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打假,大量传销窝点因此被清理。
临安法院审理的假借“天津天狮”名义的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罪系列案,是近5年来临安市最大的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典型案例。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法院审理了33起系列案件,151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最低有期徒刑六个月。
为拉一对夫妻入伙 直接抢走了他们的儿子
被告人祝某等6人系假借“天津天狮”名义的非法传销组织成员。为发展下线,日上午,祝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将被害人李某夫妇及二人的儿子(儿童)骗至传销窝点,强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并将二人的儿子强行抱走.
期间,因被害人李某夫妇不肯就范,遭到被告人祝某等人采用拳打脚踢、拉头发、堵嘴等手段暴力殴打。此后,被害人一家三口一直被拘禁在该传销窝点,直至日下午,李某通过他人报警,被民警解救。
受害者被锁屋内 情急下跳楼身亡
被告人蔡某等5人系传销人员。为发展下线,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被害人许某骗至临安。日晚,许某被带至传销窝点,蔡某等人采用收缴手机、锁门窗及24小时跟随看管的方式限制许某人身自由,欲迫使其加入该传销组织。
日上午8时45分许,在房门倒锁无法离开的情况下,被害人许某在从该窝点厨房窗户逃离时,坠楼身亡。
在去年至今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有殴打情节的11件,致人死亡5件3人。
网站的“白金卡”会员 也可能是传销手段
2011年5月,郑某在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山东阳光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以阳光公司为掩护,通过联通公司架设服务器、开设网站,以经营活动为名,利用网络平台在全国发展会员。
会员被要求参加者按1000元每份的价格购买无实际价值的“白金卡”获得入会资格,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
2012年5月,帅某等6人先后加入阳光公司传销组织,并注册设立了自己的商务中心,为他人进行注册、报单,积极发展传销下线30至80人不等。
来源:杭州网&&&&作者:记者 陈少思 通讯员 临法&&&&编辑:陈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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