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不受理民间借贷贷对方只有一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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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有一起民间借贷官司,别人欠我钱,到期没有偿还,后期说用两处房产抵债,并把其中一处房产交付
我想问问,我有一起官司,别人欠我钱,到期没有偿还,后期说用两处房产抵债,并把其中一处房产交付给我但一直没有过户,后来我起诉对方,并把房产换给对方,现在对方要拿这个事情在法庭上说事,对我有什么弊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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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房不到三个月没有使用但我贴上出租出卖并留下自己电话号码
提问者:wl1264***时间: 16:40:10地点: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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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民间借贷抵押,拿了借款人的房产证有没有用?民间借贷抵押,拿了借款人的房产证有没有用?鹏城晚絮百家号“他把房子抵押给我了,房产证在我手里”。“他把车都放在我这里了”。笔者在处理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常听到当事人这么说,但是要知道只拿着对方的证件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法律的理论一大堆会让大家看的晕头转向,这里就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一下为什么没有用。1、法律上的“抵押”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抵押是借款人提供的一种“物的担保”的方式,一般的民间借贷中,抵押物一般就是房产、车辆、机器设备、船舶等物品,但是不包括首饰珠宝、名人字画等动产,动产的担保行为叫做“质押”,这里只谈“抵押”。常见的抵押物如车辆、房产,都是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所以在抵押的时候,自然也应当进行抵押登记。2、不登记什么后果?后果可以说很严重。我国法律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用大白话说就是,借款人的财产你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明,你无权阻止借款人将房产、车辆、机器设备抵押给另外的债主,甚至你无权阻止借款人将房屋、车辆、机器设备卖掉。不要忘记,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都是可以补办的,甚至你拿在手里的都是假的,所以你拿着借款人的这些证,但是不办理抵押登记的话,有用吗?3、登记的机关是哪些?房屋的登记机关是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的登记机关自然就是车辆管理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后,债权人会收到一份《他项权利证》,这就是你享有抵押权最靠谱的证据。以上两个都好理解,但是对于机器设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的,很多人却不知晓。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鹏城晚絮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幸福本在心里面,人们偏往心外求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我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胜诉方,起诉后对对方的一处房产申请了保全.现在我已申请立案执行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能做些什么使拍卖程序快点?--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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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胜诉方,起诉后对对方的一处房产申请了保全.现在我已申请立案执行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能做些什么使拍卖程序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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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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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长沙|解答问题:2665条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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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落判决执行问题
、带着,写份执行申请书带着,执行费先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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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基本都是走的房产抵押,然后出一个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上一般都有一个借款的时效是否可以不用重新到房产中心办登记?
民间借贷基本都是走的房产抵押,然后出一个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上一般都有一个借款的时效,例如08年4月到08年10月,那是否代表10月过后,他项权证就失效了呢? 他项权证也是有一个有效期限吗? 另外请问,关于他项权证的续约,怎么做才能万无一失呢? 就是抵押权证到期不撤销继续延长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用重新到房产中心办登记?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借款可以办理房产他项权证吗?可以办理,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rn  《房屋登记办法》rn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rn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rn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rn  第四十六条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  (一)登记申请书;rn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rn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rn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rn  (五)其他必要材料。rn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rn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回复律师:浙江-嘉兴回复时间: 17:24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关于房产抵押的他项权证问题抵押权证办事程序:rn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rn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rn1、申请书;rn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rn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rn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rn5、抵押合同。rn(三)办事时限rn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n(四)税费标准rn1、登记费rn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rn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rn2、工本费rn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回复律师:湖南-岳阳回复时间: 17:24问题民间借贷用房屋作抵押,能够办理抵押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吗?  民间借贷用房屋作抵押,只要完成了抵押登记,则可以领取他项权证。rnrn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回复律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回复时间: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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