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个人信息买卖群卖

猖獗的个人信息贩卖:网上“黑市” 个人信息随意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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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这几年,我们新闻频道多次报道过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大案要案,以及打击整治的措施。然而,个人信息安全状况依旧不容乐观。近期,我们的记者发现,一些信息贩子在网络上公然叫卖:只要提供一个人的手机号码,就能查到这个人所有的私密的个人信息,而且范围覆盖全国。
编辑:杨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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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买卖的?
来源: 法制日报作者:
咨询过保险业务,各种现场推介会都邀您参加……很多人有过类似的遭遇,却不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流到了这些推销商手上。
  打过一次“大智慧”的电话,无数的炒股推销电话接踵而至;咨询过保险业务,各种现场推介会都邀您参加……很多人有过类似的遭遇,却不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流到了这些推销商手上。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3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的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揭开了这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产业链”。
  保险客户信息外泄
  董某是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的员工,担任品质管理员,掌握着大量客户信息。崔某则是保险代理人、团队经理,苦于没有客户资源,推销无从下手。按照公司规定,客户信息是机密,不得外泄。
  为提高业绩,崔某主动找到董某,提出愿意出价购买董某掌握的客户资源。
  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在利益诱惑下,董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获取的5万余条包含客户姓名、客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住址、投保险种、保费、起保日期等资料的客户信息,出售给崔某用于业务推销,从中获利人民币7万余元。据崔某交代,他把购得的信息无偿提供给下属进行产品推销,自己每月能拿到10万余元提成。
  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董某作为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向董某购买上述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对二人提起公诉。
  潜在客户诱惑巨大
  静安区检察机关在办理3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时发现,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背后,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除了上述的保险客户资源外,金融理财领域也是倒卖客户资料的重灾区,一些“信息贩子”将金融理财类客户的电话卖给从事股票、现货白银、贵金属等金融服务的公司。他们希望根据通话记录,寻找到潜在客户群。
  周某就是一家金融服务公司的推销经理,他通过网络购买了潜在客户的电话号码。一开始,周某购买了2000条信息作为初步尝试,以验证上家提供的信息是否可靠。经过试验,周某发现信息拨通率很高,于是又多次购买了数万条信息。
  拿到这些通话记录后,周某将潜在客户的电话信息导入外呼系统,让业务员开发客户。据周某公司的员工反映,2014年年初,周某大概提供10多万条信息,可以使公司每月新增数百万元的入金量,业绩有明显提升。
  信息遭遇多次倒卖
  静安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还发现,信息倒卖的“客户群”不仅是一些推销商,还存在着一些“信息贩子”,形成了一定的网上交易链。
  “信息贩子”通常会加入网上的QQ群,如“私家侦探”、“信息资源”等。群内有人需要信息,有人自称可以弄到信息,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买卖市场。有的“信息贩子”本身并不掌握资源,却在上下家之间牵线搭桥,从而赚取差价,由此造成了一条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被多次倒卖的情况。
  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在此类犯罪中,由于嫌疑人大都通过网络进行联络,采用网上银行、网络支付平台等方式秘密交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加之跨区域作案等因素,导致此类犯罪取证难、查处难,打击难度较大。
  检察官分析认为,要有效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应加强对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及责任追究;加强网络监管力度,督促网络服务机构及时删除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的广告和链接。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便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不随便安装不明软件,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
  据《法制日报》
编辑: 廖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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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买卖交换个人信息 200余人被刑拘_网易新闻
买卖交换个人信息 200余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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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卖交换个人信息 200余人被刑拘)
抓捕现场发现员工电脑里有大量个人信息
警方进入涉案公司实施抓捕今年以来,北京警方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从源头上打击公民信息泄露、交换和买卖,涉及互联网营销、房地产中介、培训教育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共打掉团伙20余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其中大部分人员为营销公司员工。在嫌疑人看来,买卖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推销是最基本的业务行为,殊不知这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300余警力出动&&抓获9公司近百人8月15日上午9点,海淀区某写字楼内,一家互联网营销公司刚刚开始一天的工作。商务部五六十名员工分别坐在自己的工位前,打开自己的电脑,在桌面上打开中小企业法人通讯录,准备开始拨打客户的电话。“您好,您是
公司的法人吗?您公司要做互联网营销吗?”就在这看似平稳有序的工作开始后,忽然北京警方上百名警力涌入办公室内,将每个工位上的员工一一控制,同时,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侦查员对涉案设备进行一一勘验。最终包括企业负责人在内的55人被控制,他们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与此同时,在一家网络培训机构内,多名员工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该公司主要做网络培训,把线下录制的课程放到网上。该培训机构内销售人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考生的报考信息,了解是谁、什么时候需要报考什么学校,然后向考生推销其课程。同一时间,位于朝阳区一家房地产中介的一名员工也刚刚开始上班。在他的电脑里有着大量业主的个人信息,包括住址、电话、结构、面积、户型等等信息。他即将开始的工作是给业主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卖房的意愿。另一路民警出动,在该中介公司内将涉案人员带回审查。8月15日一早,北京警方共出动300余名警力,将9家公司的近百人带回调查,他们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大部分涉案人员为中介等机构的营销员工据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办案民警王警官介绍,这9家公司主要是中介机构、教育机构、互联网营销公司、推销公司等。被抓的员工大部分是销售部、商务部的员工,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在网上寻找、交换、购买自己企业需要的客户信息,然后向客户拨打电话推销,拨打的电话越多,交易越多,提成越高。这些员工一入职就开始学着找资源、打电话,有的个人信息是在网上购买,有的是和别人互换,在他们看来这种工作模式就是行业定律,是正当的业务行为,然而这实际上已经涉嫌犯罪。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北京网安总队高度关注此类犯罪线索,发现一批网上交换、贩卖公司法人、学生资料的线索,这些信息中包含企业名称、法人或总经理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甚至还会根据需要配上地址、年龄、身份证号等等。刑侦总队及属地分局实地进行探访,摸清涉案公司的地址、人员、组织结构、工作模式等等。经过一段时期的侦查,8月15日进行收网,当天刑事拘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3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同样属于犯罪一名嫌疑人在审讯时表示,他清楚那些个人信息无非是内部泄露,或是黑客窃取的。他意识到信息来源是非法的,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是在犯罪。而有的嫌疑人认为,买卖个人信息是犯罪,交换应该不算。实际上,能够对这类犯罪行为大力打击,与今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密不可分。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十种情形,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侦查员透露,在上述多家公司带回的员工中,他们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少则5000条,多则十几万条。企业应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侦查员介绍,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源头型,电信运营商、银行、医院、学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公司等,他们手中掌握大量基础信息,发生过运营商工作人员对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第二种是营销公司,为推销自己的产品,交换或者是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第三种是职业贩卖,也就是中间商。他们渠道多、资源多,为有资源和需要资源的双方牵线搭桥,层层转卖,从中赚取差价。侦查员提醒企业和个人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严禁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交换到其他人手中,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文/本报记者&&匡小颖&&实习记者&&杨利园
(原标题:买卖交换个人信息 200余人被刑拘)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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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应有尽有 网上黑市随便买卖(图)
个人信息“我是做装修的,想要北京朝阳区新楼盘的业主资料,你们有吗?”“没问题,我手里有北京今年200多个新交工楼盘的业主资料,货真价实,你要哪个楼盘的……”在一家信息买卖网站里,记者假冒装修公司加入了一个QQ群,和卖家搭上话。类似交易每天都在发生,数以千万计的公民个人信息被来回倒卖。近日,北京市破获数起公民个人信息买卖案件,被称为“QQ联盟”的信息倒卖QQ群浮出水面,秘密交易数量之大、从业人员之多令人瞠目。记者暗访发现,虽已明确涉嫌违法犯罪,但很多网站和QQ联盟仍非常活跃,应有尽有,如同超市,信息被详细分类,按内容和质量论价。“准确率在98%以上”200元能买楼盘所有业主信息网上求购公民个人信息比想象的容易,网上搜索“求购业主信息”,可搜到不少结果。一个“全国业主资料”帖子里,分类极其详细,包括全国各地。一个“北京市业主资料”帖子,自称是“最新北京市各区县业主资料,内容包括:建筑类别、类型、地址、开发商、物业管理、开盘时间、入住时间、户型、房号、面积、朝向、价格、户主电话、姓名、户籍原住地、是否入住”,联系方式是一个QQ群号。记者加入这个QQ群,自称做装修的,问“谁有北京朝阳区新入住楼盘的业主资料”,不一会,有人答话说“手里有北京今年200多个新交工楼盘所有的业主资料”,记者问:“信息准确吗?”他回答:“准确率在98%以上。”看记者犹豫,卖家说:“如果不信可以先验货,你说你要哪个楼盘?”记者随口说“华腾园”。不一会,卖家发过来一个信息截图,上面是大约10多个华腾园的业主资料,包括业主的姓名、面积、朝向、户型、手机号(有遮盖),甚至还有业主的户籍所在地,不像是假的。记者问:“什么价格?”卖家说:“1个楼盘200元,2个楼盘360元,3个楼盘450元,5个楼盘600元,10个楼盘800元。越多越优惠。”“每个楼盘有多少业主资料?”“别墅一个楼盘150-800户左右,普通住宅一般700-4500户左右。”记者问能否便宜点,卖家说:“你第一次买信息吧?都是这个价,不信你问问别人。而且你得先把钱打到我账号里,我把资料发你邮箱。”记者随后又找到一个卖家,说的基本和前者相同。除了业主资料,其他信息也应有尽有,在一家网站,记者看到个人信息被细分成“白领名录”、“股民信息”、“车主名录”、“电视购物名录”、“高端名录”、“老板手机号码”等,甚至还有“手机高端用户”、“高尔夫会员名单”、“银行高管名录”、“CEO培训班名录”、“北京各高档俱乐部会员资料”、“学生家长”、“学校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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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 信息买卖成产业链
  “我是你领导,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您的航班被取消,请联系改签电话。”……接到这样的电话或是短信,你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已被泄露了。
  当前,中国网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记录等网上活动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被泄露,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
  信息买卖形成黑色产业链
  大数据时代为人们带来便利,同样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网银、网购、社交等常见的互联网场景,都离不开个人身份、电话、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等信息的提供。而目前,对于这些海量信息的监管仍存在盲区。
  个人信息泄露,轻则要面对垃圾短信或诈骗电话的骚扰,重则面临财产甚至生命安全的风险。据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统计,仅2015年,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的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约124元。
  目前,由个人身份泄露而导致的银行卡信息盗取、买卖等已形成黑色产业链。许多互联网企业由于存在安全防范漏洞,沦为不法分子盗取用户信息的主要渠道,给金融安全带来重大危害和隐患。
  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统计数字显示,新型网络骗术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网络诈骗产业链的形成。这一黑色产业链不仅人数众多,且分工明确,涵盖了从开发制作、批发零售、诈骗实施到分赃销赃等不同环节。
  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峰日前表示,现在许多银行卡泄露主要是因为线上的技术问题,黑客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网站窃取用户数据。在安全防护上,国内许多网站做得并不到位,大量用户数据正是被互联网公司泄露出去的。
  网站安全漏洞俨然已成用户信息泄露的罪魁祸首。近年来,包括12306网站在内的国内外网站频繁曝出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用户信息在黑客网站被贱卖,一时间人心惶惶。
  数据同样显示了这一隐患,360网站安全监测平台2015年共扫描各类网站231.2万个,其中,存在安全漏洞的网站为101.5万个,占扫描网站总数的43.9%;存在高危安全漏洞的网站有30.8万个,占扫描网站总数的13%。
  信息泄露渠道多种多样
  个人信息为何容易遭到泄露并被非法应用?中消协曾发布报告提出5点原因: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个人信息易获取;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收集手段日益隐蔽;网络搜索功能日益强大,个人信息更容易被整合;网络信息监管缺位,服务商缺乏法律和社会责任意识;网络服务商对收集和存储的海量个人数据在保护方面缺乏足够投入。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有可能通过多种渠道遭到泄露。如在购物、支付、租房等过程中登记的信息;在“云服务”中存储的数据;在浏览网站、玩网游时产生的大量上网行为数据;在手机上储存的通讯录、通话短信记录、位置信息等……
  大众在享受互联网生活的同时,理应对自身信息进行保护,如不明链接不点、密码分级管理等。不过,对普通用户而言,面对无孔不入的互联网生活,仅靠自我提醒很难保证万无一失。事实上,由于信息泄露而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件多发,不少用户已成“惊弓之鸟”。此前,“微信绑卡会导致倾家荡产”等危言耸听的谣言一度通过网络传播引起恐慌,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小白”用户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敏感程度。
  企业数据采集将设底线
  近年来,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加以确认。尽管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取证、举证等调查问题上难度较大,受害者维权往往费时费力,成本较高。
  因此,信息安全专家建议,国家应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保障个人隐私,并对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企业也应在创新的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安全,保护用户信息。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高林日前表示,目前有关数据采集方面的国家标准已在报批过程中。该标准将为企业行为标明一个底线,但不具有强制性。标准出台后,可能会有一些政策来推动使用和落实。此外,大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也将马上启动。
  高林认为,对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标准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数据采集阶段,对企业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要有合理限制,不是什么信息都可以收集;二是对信息收集之后的管理制定标准。
  (刘 i)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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