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转一家想加盟快递公司司的,但是过不了户,合同得怎写,还得用以前老板的名字干,

啊哦~您访问的帖子因年代久远走丢啦
看看神通广大的胡同大妈能不能找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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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最大的误会:北方人以为南方不冷,南方人以为北方人不怕冷。。。
共11242篇&&
【厕所读物】成功把老总变成我的老公,开贴扒一扒女人怎么在职场和爱情里双赢(更至第54集)
来自 苏景锋
那个求婚的男人,叫戴翔威。我老总的朋友,一个年纪轻轻就发家的富二代,有财,有貌,就是没有内涵。
一个人的成功,倘若少了很多必经的磨难,必然在成功后,显得过于浮夸和虚荣。
比如我的老总徐成,比如戴翔威,都是诸如此类的男人,人五人六,人模狗样,装高雅装深沉装成熟装淡定,乍一看都是高雅之士,但我却总一眼就望穿了他们的虚。
我是徐成的助理,跟了他三年,表面对他恭谦有礼,一副服服帖帖的温顺模样。暗地里,却总看不上他的各种为人。总助,是个暧mei的词儿。公司里很多人,都认为我和他有一腿。
我的确常常伸腿,当徐成有需要应酬的时候,我必须陪着他周旋于各色男人当中,和KTV的那些高级小姐一起,扮演着同样的角色。
我记得有一次,当我的大腿攀上一位肥头大耳的老总的大腿根部的时候,坐一旁的被他包养的小情人冷嘲了一句:还以为自己有个职位多了不起呢,还不一样卖笑卖肉。
我当即站了起来,冷面冷眼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
那一晚,我就这样自顾自地走了。徐成同时,也损失了一桩大单。但是他没有炒我,甚至没有训我一句。
后来,戴翔威告诉我,徐成是这样对他说的:损失一笔生意,不过是一笔钱的事儿。但损失了易之之这个妞,我会后悔一辈子。
戴翔威说,他就是那一晚看上我的。那一晚他也在场,我把酒泼到小姐脸上的事儿并不是高潮,高潮的部分是我泼了之后,对徐成吼了一声:徐成,你他妈还做这笔生意,我就辞职!
更高潮的是,我走后没多久,徐成就道歉买单,表示没有合作的必要,拉着戴翔威毫不犹豫地就出来了。
戴翔威第一次约我,只是好奇,好奇我是如何驯服徐成这样一匹野马。
未曾想,三个月后,他会产生娶我的心思,甚至弄出求婚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儿。
可是,我不想嫁他。我如果想嫁这种人,那么我想,两年前,徐成就娶我了。
我和仙女不同,仙女爱上一个老男人是分分钟的事儿,一个眼神,一次逛街,一场电影,都能让她已经苍老的心迅速地生出火花,继而闪电般的在一起。仙女,是典型的速食动物。
我遗传了她的基因,天性就有些水性杨花,喜欢跟不同的男人周旋。但我唯独学不到的,就是见一个爱一个。
我发誓我从8岁起到现在,就只爱过那么一个人。他的名字有点像那些呕像剧里的主角名,叫辰溪。
说小学生恋爱,我打死都很相信。因为我这朵奇葩,大概在仙女肚子里就被催熟了,刚上小学就懂男女之事,一年级的时候,辰溪给站在校门口等妈妈的我递了一颗巧克力,我就这么喜欢上他了。
说起来,有些单纯得好笑。但真的就如此,辰溪像一颗种子,就这么扎根在我的心里。我长大,他也跟着在我心里茂盛起来。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赚钱养家的能力。仙女为了养我供我上学,大半年时间都跟着越剧团各个地儿地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自己生活。
一开始,我们租着小小的房子,居无定所。后来我上小学,仙女咬牙借钱买了一间40来个平方米的小平房,我们终于有家了。
那时候,仙女为了还钱,没日没夜地到处唱曲儿。我被寄宿在学校里,周一到周五住校,周五等仙女来接我回家,然后仙女搂着我睡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给我买好菜,就又开始奔波了。
我很感谢仙女那些年为了我咬牙奋斗那么久,在最美好的年纪蓬头垢面地活着,有男人肯要她但不接受我,她二话不说就挡了回去,愣是这样把我养大了,还稀里糊涂买了套房,为我们如今的生活奠定了莫大的基础。
那一年,仙女买房花了3万,如今拆迁了换了间60平方米的二居室,房价像膨胀的气球一样迅速地飙升到了60万。因为有了这个窝,才有了我和仙女这几年的安定生活。
我是班上第一个有电话的人。那时候,仙女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不安全,千叮咛万嘱咐后,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过来确认一遍,所以,给我装了电话。
那时候,我也是第一个知道辰溪家里电话的女生。我会颤颤巍巍地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拨通辰溪家的电话,然后听到辰溪妈妈一声娇滴滴的喂,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辰溪晚安之后,迅速地挂掉电话。
那时候为了节省电话费保证电话的顺畅,我从不敢拨出电话,只敢在即将缴费的最后一天里,打出那个电话,表一下我的春心。
这么细想起来,我大概是个天生的情种。那么P大点的时候,就能玩如此高端的暗恋。
辰溪可是我们学校的明星学生,哪个女生不喜欢呢。皮肤白白的,个子比其他的小伙伴都高些,瘦瘦的,尖尖的小脸总是出现在校园先进学生的一栏里,典型的Star型人物。
那时候,为了和他同时出现在校园大门旁的宣传栏里,我卯足了力气,直到小学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才如期出现。我的照片,光荣地与他并列在了一起。
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破旧的电视机。我看到了电视里的结婚证,也是这样,两张笑靥如花的脸并和在一起。我想,我或许终有一日,是可以和辰溪结婚的。
因为辰溪,我的整个小学如阳光般温暖。辰溪和仙女,是我童年时期最在乎的两个人。
从一开始说起。
我,易之之,女,刚活满25岁。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个深深的烟疤。每到夏天,我会毫不避讳地套上背心热裤满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别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为,我不是。
那个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从22岁那年长在我的身体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有人说,敢对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觑。
我不知道一个烟疤算不算狠,反正因为这个疤,我哭了半个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彻入骨。
我最终也没有成为我想要成为的自己。唯一和22岁那年不同的,不过是我身边的男人,从一个变成很多个,而已。
有人叫我骚货,有人暗地里骂我狐狸精,有人觉得这女人有心计,还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头,拒绝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个看起来的确人模狗样的男人。
仙女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的特异功能。我前脚刚进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就飘来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会作死,脑子进水的人,就长你这样。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乱扔在了鞋柜的一角,光着脚丫爬上了另一张沙发,从仙女的烟盒里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过来打火机,然后悠悠地叹了一声。
仙女是我妈,一个奇葩的老女人。抽烟喝酒打麻将泡男人,样样在行。我从不叫她妈,因为她从小就传递给我一个讯号: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因为我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所以这段仙女和女屌丝的情缘,就这样稀奇古怪地开始了。我和她的关系,就像我掌心错乱的曲线,纠缠得很。
我刚吸上一口,仙女又懒懒地发话了:那谁,今年你给我嫁出去啊。我和跳舞的老刘好上了,过些天他要搬过来住。
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些风流韵事了,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然后说:怪不得最近整的自己这么风骚,原来又焕发第二春了。
她立马就笑了,把抽完的烟头往我脸上一扔,然后说:知趣点就赶紧找个男人嫁出去,你在这个家,我找男人不方便。
瞧,就是这样一个三观不正的老女人。为了泡老男人,能把自己的亲闺女往外撵。
我有些无力地颓废,给仙女烧好了晚餐,换了件吊带裙,就晃悠出去了。
又是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我戴上假发,化了浓妆,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摇身一变化身成了驻唱歌手,嘶哑着声音咆哮着《嗨歌》,其实我的心里,一点都嗨不起来。
一个资深的女流氓,都有些不与旁人所苟同的过往,比如我,比如仙女。
我爱仙女,虽然她的种种后妈行径有时候让我愤慨至极,但我依然爱她,胜过爱自己。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的过往。当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血迹斑斑的过去,那股同情里就多了一种叫疼惜的东西。她,为我受过苦。
我在咆哮《听海》的时候,戴翔威已经坐在了台下,一双无比哀伤的眼睛盯着我,无比的凄凉。
我的脸瞬间红了,虽然有厚厚的粉底遮盖着,显现不出来什么。但是我自己觉得烫,也觉得愧疚。
我能说我拒绝他求婚的原因,是因为我自卑么?显然不能,我当时多么高傲啊,我丢给他一句&你神经病啊,跑马路上丢人现眼!&然后,就这么飘然转身走了。
我不知道靠在白色宝马上的他,作何感想。我只知道,几个小时候,他又这么出现在了台下,出现在我视线可及的范围内。
我咆哮完,默默地退到了后台,倚在墙上抽了根烟。酒吧老板阿炮说:大易,晚上情况不对啊。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说:今天状态不佳,你看着扣吧,没事。
他递过来一杯酒,然后说: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关心你。
我接了过来一仰而尽,问他:阿炮,外面那男人走了没?
他说:你唱完他就走了。哎,这男人跟你什么关系啊?之前见你们挺熟的,老一起喝酒。
我说:他啊,我老板的朋友,土豪。
他瞬间惊讶了,然后笑笑地看着我:行啊你,还唱什么歌啊,有大腿抱赶紧抱好抱踏实呗。
我瞪了他一眼,我说:别人的东西,要来不踏实,我喜欢自己赚自己花,顺带养我妈。
我说得特别顺口,说完冲他吐了口烟圈,拿起包走人。阿炮是我多年的朋友,高中同学。
那时候,我们都是穷学生,每天蹬着破烂的自行车上下学。他和我同班又同路,个子不怎么高,还有些胖嘟嘟,但是人特义气,总是嚷着要保护我,上下学都要等着我一起。
那时候的我因为懒得洗头,干脆剃了个男生头,每天穿着校服,身材干巴巴的没点料,经常跟男生扎堆混一起,动不动跑去踢足球,皮肤黑黑的,跟阿炮就是那种不分男女的哥们。
后来高考后,我好歹上了大学。阿炮因为家里穷,成绩也不好,干脆就直接辍学了,在酒吧里学起了调酒。
我大学就在本地读的,为了赚学费,给仙女减轻负担,就在阿炮在的酒吧里兼职当吧员。
阿炮这人脑子特别的灵活特别的好使,属于那种很能混的那种。从学徒开始干起,一年内就成了专业调酒师,两年内就混成了经理级。等我大学毕业,他已经开起了这家酒吧。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这么顺风顺水的,仿佛什么都是特简单的事儿。我特别羡慕阿炮的性格,也从心里对这个哥们服气。
至于当驻唱,是这样子的。那时候不是流行超级女声么,我就也跟着凑热闹去报名了,虽然没几轮就被刷下来了,无缘上电视。但是好歹嗓子还行,在阿炮的酒吧抖胆唱了两晚,发现反响还不错。阿炮就说:你啊,以后也不用多了,每礼拜来这唱一次歌吧,我付费。
起先我只是把这当做乐趣,根本不想要阿炮的钱。我喜欢那种唱歌的感觉,台下的人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我一个人唱着我爱唱的歌,感觉特别的孤独。可我,就变态地享受那种孤独。
阿炮知道我开销大,一开始免了我酒钱,后来隔三差五塞给我一包烟,再后来干脆就给我开工资了。我拒绝他不乐意,他说这几年酒吧生意还凑合,他也没找老婆,钱够花,给我我就用着,他家没妹妹,他从高中起就拿我当妹妹看,叫我别见外。
我打心眼里喜欢这家伙,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子江湖义气。他特待见仙女,仙女也特别待见他,两人有时候好的跟亲母子似得,倒是我显得像是路上捡来的。
一不小心,又扯远了。
回到现实吧。我背着背包和阿炮寒暄了两句,就准备打道回家了。走出门的时候发现风很大,有点凉飕飕的。
我吹着口哨,吊儿郎当地迈着步伐走着,然后后来传来了一声:嗨。
我回过头,发现是戴翔威。我瞬间就尴尬了,我特别害怕面对这种我没想好说法的局面。
我定定地站在那,尴尬地笑笑,他脸上淡淡的,没啥特别的表情,就说:上车吧,我们聊聊。
我心里打鼓地跟着上了车,坐好系好安全带的时候,他突然噗嗤笑了,他摸了摸鼻子,惯性动作,然后说:嘿,我还第一次见你这么乖的样子。
我咳嗽了一声,嗓门有点堵,我说:那什么,今天的事,对不起啊。
他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突然趴下来用力地拧我的下巴,他说:易之之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从没给任何一个女孩子送过花!结果今天第一次送,居然被你如此嫌弃!
我的下巴被他拧得生疼生疼,他脸上狰狞的表情也吓我一大跳。晚上他出现的时候我就心里打鼓,总觉得他平静得有些可怕。没有想到,他平静之后的暴风雨居然如此猛烈。
哎,早知道不要上车了。易之之,你脑袋真的简单啊,怎么可能有这么大方的男人嘛。
我脑袋里的各种思绪转得飞快,我赶紧挤出几滴眼泪,佯装楚楚可怜地对他说:我已经说了对不起了&&我不是有意让你难堪的&&我只是不知道如何面对那种场面嘛&&
他放下了手,用手勾着我的下巴说:易之之,你等着,我一定要得到你。
我飞快地打开车门,刚想逃又被他拽住了,我收起了刚才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正色的说:放开手好吗?你要是放弃追我的念头,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他瞪了我一眼,手还是拽的紧紧的,然后说:行啦,你别逃走我就放。我刚才是吓唬你的,你今天也太让我难堪了,从小到大就没这么难堪过。
我看着他的神情恢复了正常,抖胆说:行吧,那省得我去挤公交,你把我送回去好了。
他拍了下我的脑袋,然后说:时间还早,我们去吃点东西吧。陪我吃夜宵,当做你今天伤害我的补偿,如何?
我看着他,很不屑地对他竖起了中指,我说:你还真是贱的可以啊,不会在夜宵里给我下毒吧?
他用力地掐了下我的大腿,我嗷嗷直叫,他发动了油门,轰一下就往前开去。
坐这家伙的车真是心惊肉跳,尼玛,一会减速一会提速,好好的路非要耍酷似得开S型,把我吓得半死。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因为看到我一惊一乍的样子他特别的得瑟。好吧,就当是我拒绝你的惩罚,我心里这么想,脸却一片苍白。
到了夜市,我飞一样的冲下车找了个垃圾桶,吐得天昏地暗。
我觉得我没吐在他车上已经很对得起他了。他停好了车,看着我如此苍白的脸,有些讪讪地说:你早说你会晕车嘛,真是的。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说:没事,清清肠胃,省得晚上吃太多长胖。
我们随便找了家烧烤排挡坐了下来。戴翔威也就是认识我之后,才开始吃这些路边摊。他在国外留过学,回来就开始做生意了,虽然没靠着爸妈,但是人社交圈就在那了,人脉广资源多路子广,没几年就赚大发了,年纪却还不大。
所以说,人和人没的比,越比越特么觉得自己活得特悲催。
我第一次带这家伙过来吃路边摊的时候,他眉头皱成了一字,他怀疑地看着我:这东西卫生吗?能吃吗?这桌子有没有消过毒啊?这吃下去会不会拉肚子啊?放这么多辣椒会把肠胃吃坏的&&
在他一连串的问话之后,我发狠地凶了一句:你特么等下别吃,看着我吃!这样行了吧,戴少爷!
我着实觉得我这么一脏话连篇、流里流气的市井小妞在土豪堆里活得格外艰难,徐成因为是我直接上司的关系,我们私下里往往很少接触。戴翔威自打那晚认识我起,就爱对我献殷勤。
其实我知道,这家伙对我这种生活方式很感兴趣,他的内心,没有完全被物质所同化,还有那么一方净土。我就是这么在他那一小片净土上存活并且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有一颗想娶我的心,这倒是让我惊叹。
结果当我真的一个人吃的时候,那股香味和我的津津有味感染了他,他像第一次吃螃蟹的那人一样,胆战心惊地捏起了一串鱿鱼,试探性地咬了一小口之后又咬了一大口,从此就开始和我狼狈为奸,动不动叫我一起吃烧烤。
对了,忘了说了,第一次吃烧烤的时候,他还真的拉了肚子。果然是上层人类,肠胃都高级一些。
我刚吐过,于是乎点的东西有点多。当第一盘端上来的时候,我已经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其实客观地说,如果他放弃追我的想法,和他做哥们还是挺不错的。
虽然我这个人不爱装模作样装腔作势,但好歹在人类面前总是顾及点形象的。不过在戴翔威和阿炮面前,我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发挥女混混的超强痞气,这也着实让我自己惊讶了一回。
戴翔威静静地、带着一丝微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我吞到一半就觉得情况不对劲,我说:吃啊,你怎么不吃呢。
他说:也只有你这种人,才能在一个被你伤害过的男人面前如此淡定地吃烤串。
我用卫生纸擦了擦嘴,我说:这事儿你还没过去呢?不就999朵玫瑰的事么,没事,我给你钱就是,就当我收了。
他不屑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很无奈地说:哎,我说这么久了,你真的就对我一点想法都没有么?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戴翔威同学,你要说我对你没想法,这不科学。我没想法的人,打死我都不跟他在一块。
他的眼神立马充满了希望,让我都不忍心说接下来的话。我接着又说:但是,戴翔威同学,我一直往好哥们的方向想问题,我以为你也是,结果你咋突然就转弯了,把我当女人看了呢,这更不科学。
他看着我说:其实很简单,我身边从没出现你这样的女生。所以你对于我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倒是诧异他的坦诚,我接着又问:你能把花收回去,跟我做朋友么?
他叹了口气说:哎,那我试试吧。我就想争取一把,把你变成我的女人,你知道吗?
我瞪了他一眼,我说:你得了吧,你那个家庭,你那个世界,对我都是排斥的。
我说:戴翔威,你的梦想是什么?
他说:五年内,争取让我的公司上市。买一套海景别墅,和我最爱的女人看落日。
我又说:那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
他问是什么,我说:那我也说五年内吧。五年内,我希望我能买一套自己的单身公寓,把那套房子留给仙女和她的老男人。我也想买一部小小的代步车,QQ也行奥拓也行,能遮风挡雨就行。
他瞬间沉默了,我又说:你看,我和你的差距有多远。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挤进你的世界我也没想过,我就想好好的、踏踏实实地活在我的世界里,那种白日做梦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他又说:我是真的想娶你,如果你想嫁给我的话,我会做最大的努力,给你幸福。
我叹了口气,我说: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嫁给你固然可以得到很多的物质,但是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因为层次太高了,我高攀会很累。而我,不想自己这么累。
他还是有些疑惑,他说:你的想法和别的女人为什么区别那么大呢,其实我身边很多女人,求着盼着让我娶她们,可我就是没那个心。
我说:戴翔威,我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就想和你做个朋友,像现在这样痛痛快快聊天。而且,我没打算结婚。我打算这一辈子都不婚,自由自在地活着。
他无奈地看着我:好吧,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不说了不说了,我们痛痛快快喝酒吧。
我拿起酒杯,和他碰杯之后,一仰而尽。
徐成总说我是双面娇娃。因为我跟了他三年,他看过我截然不同的两种样子。
一般性的上班,我从跟他混熟起就抖胆不穿工作服,剪着干脆利落的短发,每天随性地搭配下衣服,穿着平底鞋背着个破破烂烂的包就来了。
但是他第一眼见到的我不是这样的。那一年我22岁,毕业的同时即将面临失恋,只是那时候的我,还深陷在满心的憧憬和幻想中无法自拔。那一年我长发及腰,穿着拖地的无袖淡绿色连衣裙,踩着白色的高跟鞋,步履优雅地走进来对他说:您好,聘我做总助,您不会失望的。
在到达徐成面前,已经通过了第一轮和第二轮的面试。我知道,徐成是我最后的稻草。
当然,我不会错失这次表现的机会。我在坐下的同时,手恰到好处的放在了徐成的面前,手指轻盈地在桌上敲着。
我的手很漂亮。这来源于仙女,她常年翘着兰花指唱戏,让在肚子里的我就得到了熏陶,手指长得特别得细长,香葱似得。
仙女曾说,老天没有薄待她闺女,小时候虽然丑小鸭了点,好歹后来脱胎换骨,成了白天鹅。
我知道,徐成已经被我的气场震慑到了。不过到底是老江湖了,只是顷刻的迟疑,他便开始了反击,他低头看了看我的资料,瞬间恢复了老谋深算的狐狸模样,他说:我看了你的简历,学历和工作经验都不算突出,可以说,在本公司是属于中下水平。那么请问易小姐,你的自信是从哪来的?
我知道,在他眼里我不过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女大学生而已,外面坐着的那一排都差不多我这型,甚至有很多论学历论经验都比我强多了。
我早有准备,我说:徐总,你心里期待的总助是什么样子?
他回答得很快很简短,他说:乖巧、聪明、机警、有社会历练、带出去能撑场面,人别太娇惯。
我心里有了底,我说:徐总,你最近有商业应酬吗?
他说:晚上就有一个,怎么了?
我说:带我去吧,有些东西光靠嘴说没有用,得真枪实弹地表现一次,您才信服。
他当时看着我的表情有些惊讶,我知道,他惊讶于我明显与年龄不符的老成。
但是他最终带我去了,我知道我成功说服了他,让他给了我一次这样的机会。
我盛装出席,仅一套职业套装就花了仙女几千块大洋,仙女心疼得直咬牙。但是我知道这女人,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不干没把握的事儿。这一回,她也是豁出去帮我了。
谁都知道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一个月前,我们仙女就针对徐成做了全方位的调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仙女这回帮我算是帮到底了,不惜耗费多方人力物力,为了搜罗了众多资料,才让一直在大学里混日子的我得以全方位施展我的手段和才华。
徐成和戴翔威不一样,徐成是一位很务实的企业家。个性强势,胆量也大,敢为别人所不为,出手快而迅速,经常杀得商业对手措手不及,他眼光很准,任何事情看准了再下手,35位左右的年纪,目前依然是单身。其已成为众多女人心中的一匹黑马,在我们这个城市,梦想成为他夫人的女人不在少数。
仙女说换做年轻几年,就没我啥事了,她亲自出马,降服这匹烈马。但是现在老了,只能骗骗一起晨练的退休老头,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我准备就绪的时候,仙女语重心长地说:妞啊,我只支援你这一个月的零用。要是这份工作拿不下,我就跟隔壁的王阿姨说说,让你去环卫局扫大街吧。
卧槽,这就是亲妈的丑陋嘴脸。
我贱贱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穿着新款的普拉达套装,踩着高跟鞋就这么出门了。
那一晚,我就帮徐成成功地拿下了一位客户。和仙女在江湖上行走久了,什么样的人都碰过,仙女这个女人百无禁忌,从小我喝酒也随便我,抽烟也随便我。她的名言就是,只要你别犯罪进监狱,天大的事情我都不管。
就是这么一个一半柔情、一半刚烈的女人,把我也训练成了一半女人、一半男人的个性。
我那晚帮徐成挡了所有的酒,成功地周旋在他和客户之间,愣是没让客户占到一点便宜,在我接连喝下了十杯啤酒之后,对方当时就对徐成说了:看这姑娘这豪气份上,我相信贵公司能给我一份满意的答卷!
那晚之后,我就成了徐成的人了。当然,我只是成为他的员工,与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徐成这个人年少得志,也谈过几次恋爱,一个人奋斗那么多年,防备心理很重,总担心女人是奔着他的钱来的。事实上他是对的,是有无数女人奔着他的身家来的。
但是我,易之之,不是。
当然,他一开始也不信。他说从我面试那天起,他就感受到了我的卖力表现,他以为这是一种讨好,一种想接近他的表现。
当然,这同时,他也疑惑着,他又觉得我有些不一样。第一次陪他应酬,我在人前替他挡酒帮他美言,但是在人后,我对他是一副谦逊有礼的员工样子,没有半点越轨的行为。
他以为我是装的,他觉得这个22岁的女生不简单,城府很深。他在任用我的同时在考验我怀疑我,他一直在等我的狐狸尾巴露出来。
试用期的三个月,是煎熬的三个月。他会提各种各样的无理要求,任何事情一点点不到位,他立马劈头盖脸地骂。他会毫无原则性地要求我加班,他说应酬就必须应酬,一副完全跟我杠上的举动。
他以为我会迎难而退,但我没有。他发出的任何炮弹我都赤手空拳接住,任他狂风暴雨,我自一脸淡然。
我唯一的脆弱,就是回家趴在仙女怀里哭哭,然后仙女好言安慰之后恶狠狠地说,这都算什么啊!想当年你老母我怎的怎的,然后又开始讲一小段她当年的辛酸史,每一次讲的内容都不同,每一次都让我震撼,让我深刻地明白一件事:我现在的苦,比起她都算小事儿。她都活了这么久,我凭啥不能活。
就这样艰难地过了三个月试用期之后,徐成给了我最后的下马威,他人在新加坡,却致电要求我单枪匹马去见一位重要客户,并要想办法说服对方别和我们的对手公司签下合同,务必等他回来。
那是我第一次心中忐忑,我打电话问仙女怎么办,仙女沉吟了一会说:看来,这是老将该出马的时候了。
我还没听懂意思,仙女已经用了最快的速度直接杀到我的面前。平时大妈衣服穿惯了的仙女,居然也学我一样穿起了职业套装,还提着一个手提袋,然后说:走,老妈帮你搞定。
我对仙女的八面玲珑是深信不疑的,只是她的八面玲珑大多用在退了休的老头之上,如今对方是一位老总,虽然也年过半百,但是她真的能行吗?
当我说出我的疑虑时,仙女往我的头上重重地敲了一下,她说:任何时候别怀疑仙女的能力,老总怎么了,老总照样是男人。何况今天我们又不是为了泡他才去,就是让他拖延下签合同的时间么。
我依旧半信半疑,仙女倒是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了我的前面,淡定地按响了门铃,翠翠地问了声:您好,刘总在吗?
&&一个小时候,我们成功返回。在这个过程中,仙女和那位年过半百的老总交谈盛欢,两人跟打太极一样推出去又推回来,我不知道仙女是啥时候把我们公司的每项业务都了解得如此透彻,就连专业性的问题都回答得滴水不漏,让我不禁恍惚,觉得莫非她真是仙女。
她真的就这么搞定了这位老板,直到目前,她和三不五时跟人家出去喝喝茶,互相视对方为知己。而这位刘总,也从此成为了我们公司的老客户。
仙女大人的仗义相助,让我成功挺住了徐成对我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也让他一开始的心生疑虑到渐渐对我心服口服。
不知不觉,我跟了他三年了。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员工,变成了公司里上到主管、下到门卫都会主动微笑打招呼的超级总助。
真正促使我剪短发的,是一件事。古语不是有云么,长发为君留,长发绾君心。
梁咏琪不会有首歌叫《短发》么,&我已剪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
我的及腰长发,变成了坑爹的短发,并且再也没长过,都拜一个人所赐,那就是我从懵懂时期就开始喜欢的那个人&&辰溪。
这说起来,又是一个无比冗长的故事。
小学,因为辰溪,我努力成为了全校前十。这带给我一个好处,就是初中分班的时候,我和辰溪幸运地分到了同一班,也就是最强大的尖子班。
那时候,没发育的辰溪个子并不高,已发育的我却因为个子太高只能坐在后排。
纵使这样,我都觉得这是老天给我天大的赏赐,让我得已和辰溪一个班。
那时候的辰溪,真的可以用唇红齿白来形容。剪着锅盖头,皮肤嫩得能掐出水,眼睛水汪汪的,嘴唇厚厚的,衣服总是特别的干净,一脸稚气未脱的模样。
我喜欢上课时,望着他的背影发呆;喜欢听他站起来,用英文流利地和老师进行情景对话;我喜欢看他在校园的足球场上奔跑;我喜欢他站在全校师生的面前演讲&&
那时候仙女总不在家,情窦初开的我把辰溪当做了生命里的全部。我就这么远远地望着他,蠢蠢地每天往他抽屉里塞一封匿名的情书,上面其实也就六个字:辰溪,我喜欢你。
那时候我和他最近的一次,大概就是初三的时候。因为我近视的关系,老师把我的位置调到了前面。而且,让我和辰溪坐在了一起。
老师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辰溪的各科都全面发展,但是我严重偏科,数学低到不及格的程度。那时候,老师频频找仙女谈话,仙女最后对我发飙了:考不上重点高中,你就跟我去唱戏&&
我不要去唱戏,我不想离开有辰溪的世界。
因为这个念头,我初三开始发力了,原本不上不下的成绩渐渐有了起色,老师也喜笑颜开。但是数学,始终拖着我的后腿,而且现象严重。
所以老师安排我们坐一桌的原因,就是希望我能得到辰溪的辅导。
我忐忑地坐在了辰溪的旁边,心跳的飞快,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那时候,辰溪特别友好地主动跟我打招呼:易之之,以后有不懂的就问我吧。
我觉得我的男神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我依然不敢主动问他任何问题。
直到那一天,一堂数学课拉近了我们的距离。那时候的桌子还是两人桌,辰溪靠外坐,我靠里面。
那时候,我还没有眼镜。当数学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长串的习题时,我急了,因为反光那一块的字我完全看不清楚。
老师的手写得越快,我的心就越急,因为我作业本的空白越来越多。然后,我就急哭了。
我吸了下鼻子,正在奋笔疾书的辰溪扭头看了我一眼。那时候课堂上不能说话,他就干脆停笔,在一张纸上划了几划,然后递给我。
我一惊,擦了擦眼泪,看到上面一行字:你是不是看不清楚字?我看你的本子上空白的。
我心慌慌地写了个是,然后颤颤巍巍地拍了拍他的手,悄悄地递给他。
他看完后,做了一个吓我一跳的举动。他把凳子往我这边挪了挪,然后小声地说:我报给你,你快记。
我赶忙拿笔,他边写边小声地念,我跟着一起写。老师写完后很快又擦掉了开始写新的,我们就这样用最笨拙的方式持续写了很久很久。
他的腿挨着我的腿,很近很近。我拼命压抑住内心的悸动,镇静地写着字。那是我们最初的相处时光,永远定格在了那一个下午,窗外的栀子花飘来阵阵香味,我在下课后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的&辰溪我喜欢你&,然后揉成一团扔在了窗户外面&&
那时候,卑微的我以为,我和辰溪大抵就如此了,远远的观望,默默的关心,暗藏着无数心事却装作不屑于顾,以至于几年后躺在他的床上时,我还恍然若梦&&
后来初三时,我们的班级又一次打乱了,辰溪分到了A班,重点的重点。而我所在的B班,比他第一个档次。得知这个成绩的时候,我躲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里,哭了。
我觉得我一直在奋力追赶着他的脚步,只要我稍微掉以轻心,他就一下跑到我的前面了。那种感觉,让我惊慌失措。
分班那天,辰溪对我粲然一笑,然后再次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知道那个给我写情书的女孩是你&&
我的脸瞬间红透了天,觉得满腔的心事都被他得知了。我无地自容,头低得很低很低,无力否认&&
我承认我性格里女人的一面,就这样在懵懂的时期里,因为暗恋辰溪而潜移默化着&&
在辰溪之外的世界里,我是一个假小子,总是跟班上的男生混在一起,反而在女生堆里不怎么吃香。
那时候仙女依然常年在外,我放学后常去家附近的小超市里兼职打工,搬货,理货,一忙就到12点,以换取每月的生活费&&
辰溪,依然是我生命里唯一的阳光。
那时候,我的日记本被仙女一览无余。仙女不反对我的暗恋,她甚至开明到支持我去追求辰溪,可是我,碍于自卑和种种心理障碍,愣是没有行动。
唯一的行动,就是在初三下半年停止了打工的生涯,奋发图强地复习,终于,如愿以偿地通过中考,和辰溪到了同一所重点高中。
我觉得我离辰溪,又近了好多。
然而我的高中三年,却整天和阿炮混在一起,还有其他几个混小子。我是所有女生眼里的假小子,所有班上男生眼里的好哥们。
那时候,辰溪已经开始了情窦初开的生涯。每每看到他骑着车和校花一起亲切并行的时候,我的心都揪揪地疼痛着&&我搂着阿炮的肩,肆无忌惮地大笑着和他们擦肩而过,其实我的心在滴血&&
我的个头疯狂地蹿到了一米七,仙女其实只有一米六不到,但是我完全不受她的遗传限制。但是我的胸部,却异常地小,小得几乎没有&&
我觉得那样很自在,我可以穿着背心短裤到处乱晃,我把头发剪得很短很短,我常在夏天打篮球。我甚至和辰溪一起打篮球,当然,我们是对手队。
辰溪的个头也在不停地乱蹿,压倒我完全不在话下。我们打球的时候,校花总是静静地坐在不远处的看台上,递水递毛巾,一派贤良淑德的模样&&
而我,每次看到辰溪的时候,都有些恍惚。他依然会冲我笑,除了笑笑再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语,他的目光总是躲闪得很快,仿佛不敢与我的眼神对视一样&&
我高中三年,已经暗恋得很淡定了。我不会再傻傻地写匿名情书,我会坐的离他很远很远,我会装作我一点都不想他,把自己的生活排的很满很满&&
高中的日子很慢很慢,仙女已经把所有欠款都还清了,渐渐不是爱那么往外跑了。我也不用再打工了,因为仙女说我们累了那么久了,也应该休整休整了。
我会在周末跟着仙女一起去附近的公园里唱唱小曲儿跑跑步拈一下兰花指,搂着仙女的胳膊逛逛商场买几件打折的衣服,偶尔奢侈一下去吃一下打折的西餐&&
我绝口不提辰溪,仙女却一个劲地问我还爱着那小子么。我被逼急了,我说:爱又能怎样,人家是别人的了。
我觉得这一定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亲娘,她为了让我摆脱辰溪的魔咒,居然不知道从哪拉来好几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奶油小帅哥,问我有没有可以替代的。
我只能干瞪眼,然后说:仙女你别忙活了,你能惦记一个人那么多年,难道你觉得你闺女就能这么快移情别恋?
仙女黯然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假装很慈爱地摸了摸我的脸说:孩子,你咋和妈一样苦。
我当时就想吐了,我拽着她的手拼命往外挤,我说:别假惺惺的,咱俩之间不需要这一套。
我不知道我和仙女相处的这一套模式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们看似没大没小的背后,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却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
高三那年有三件喜事儿:我考到了本地区最好的大学,校花出国辰溪和她和平分手,我们家的房子要拆迁。
那一年,我彻底体会到了苦尽甘来的滋味。而我和辰溪之间量变到质变的变化,就发生在那一年里&&
有时候不经意间做的一件小事儿,往往能瞬间改变很多人的生活。
故事就发生在高三那年的暑假里,高考成绩一出来,几家欢喜几家愁,我是天性乐观的那种,能考上本市的这所大学,就是我的终极目标。所以,我高考很轻松。因为我的学分,上这里绰绰有余。
高考成绩出来后的第三天,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我们班一个家境不好的女孩子,因为高考失利承受不了打击,选择了在夜深从7楼的窗户口一跃而下,就这样壮烈而平静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消息传来,全校震惊。
我和阿炮还有平时几个要好的同学,我们是听到消息后第一批前往她家的。
她的名字叫万娴,高中三年里,我们对她的印象并不多。她是那种成绩不上不下、平时寡言少语的女生,学习方法很保守,属于整日抱着书本啃的那种。平时的好友不多,就那么一两个人同行,也都是班上比较不活跃的那一类。
我们鲜有交集。印象里唯一的一次,她怯声问我:易之之,这道题教教我有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解答好吗?
当我把一种简单的方法列给她看之后,我看到了她眼神里的惊讶和艳羡。在我印象里,她就是那样一个皮肤黑黑、身材瘦瘦的寡淡小女生。
我从没有一刻想过,她的心灵如此脆弱,她的承受力如此低,她会选择如此壮烈的方式赴死。
当我们赶到她家,看到她小小的身子被白布盖着,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里的时候,我们都瞬间泪如雨下。
我在心里对她说:万娴,天堂里没有高考,没有高考改变命运的说法,我相信你,能在那里自由呼吸。
我和阿炮、崽子、胖胖四个人留在了万娴家里,帮忙忙里忙外地招呼,用我们浅薄的话语安慰着万娴的亲人。我尤其见不得万娴奶奶的眼泪,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我们虽未曾经历但已感受到那种痛彻心扉。
万娴家里条件不好,父母都下岗了,只能靠摆摊维持生计,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和常年卧床的奶奶。
万娴父母打算把万娴的遗体火化了之后,雇艘小船撒到海里,再请寺庙的和尚超度下万娴的魂灵。
我们听后,心里十分伤感。我和阿炮、崽子、胖胖四个人商量着,凑钱为万娴举办一个小小的葬礼仪式。但是我们四人的零花钱都相当有限,阿炮说:要么上学校贴吧里号召一下大家吧。
于是,我们开始行动。而辰溪,在看到我们发出的帖子之后,很快就联系我了。
帖子发出后,很快有四五十位同学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大家从前与万娴都没有多少交集,但是那种伤感的情绪,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油然而生的。一个曾经与我们在同一个天地里呼吸的生命,就这样突然地消逝,没有人能不伤感。因为,我们是同类。
我们凑了些钱,一起去买了花圈,鲜花,替万娴做了遗像。然后,在万娴家窄小的院子里,围着她的骨灰和遗像,举行了一场小小的葬礼。
万娴家的院子里,挤满了前来送行的同学们。我噙着泪水读着万娴这一生短暂的故事,我带些恨意地谴责着高考的残忍,在生命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而无力。
大家都哭了,我们想到的不仅仅是万娴的离开,更是那堆积如山的书本和无穷无尽的习题,那些死气沉沉的标语,那场能决定我们一生甚至轻易剥夺万娴生命的高考&&那些为了高考而奋斗的日子离我们远去了,万娴也离我们而去了。
这样压抑的情绪,这样沉重的现在,让我们每个人的心都在滴血。
我们给万娴送行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辰溪走在了我的旁边。那天的我,一心沉浸在悲伤里,对身边的辰溪也没有任何心悸的情绪。
他也很低沉,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他说:易之之,我从不知道死亡原来离我们这么近。
我说:我也没有想过,我们还这么年轻,我一直以为死亡离我们很远。
他说:珍惜活着的每一天吧,我再也不想经历这样的压抑了。
我说:我也一样,我们都要好好珍惜生命。
那天的我们,一路上聊了很多,关于生命的真谛,关于青春,关于那些从来未曾敢去触碰的心底&&我突然发现,原来我和辰溪之间有如此的话题可以谈,我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同一所高中,我们的名字曾经同时张贴在光荣榜上,我们经历的人和事都有相交的轨迹。
末了,辰溪说:想想,我和你真的挺有缘的。
我却笑了,我在心底对他说:这些你所以为的天意背后,你可知我费了多少心思,一路喜欢一路追随?
我记得读初中的时候,仙女说:妞儿,我们读不起这么贵的学校,我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
我说:没事,我来挣。
那一年又一年的暑假,我在工地上搬了无数的砖,每多搬一块,我就觉得离辰溪又近了一些;我骑着自行车帮快餐店送外卖,顶着寒风冒着暴风雨,一家一家地按响门铃的时候,我觉得,辰溪就在我的眼前,对着我笑&&
我有时候觉得恍惚,这么些年,辰溪从未离开过我的视线。可是为何,每每他真正站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却觉得那么陌生?
阿炮知道我所有的心事,所以看到辰溪和我走在一起的时候,他离得很远。
阿炮后来跟我说:大易,我在后面看你们挺般配的。那时候,我就有种感觉,你们会交往。
那次万娴的葬礼之后,我和辰溪的关系莫名地近了很多。
或许是那年暑假,无作业无烦恼无压力的原因,我们一度在学校贴吧里胡乱灌水,互相邀约着打篮球踢足球去旅游&&
我在学校里的人缘一向都挺好,我喜欢跟男生玩,平时的举动也男人婆惯了,混一起的人都爱叫我大易,因为我个子比较高。
我胸一直处于未发育状态,36D的仙女一度担心并且怀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我倒是无所谓,整天顶着飞机场穿着背心短裤就出去跟他们厮混在一起了。
从前的辰溪,很少与我们这伙人为伍。我们分属于不同的世界,确切地说,是高富帅和屌丝的世界。
他整日忙着学习,忙着组织校园活动,忙着演讲,忙着泡校花。
我整日忙着学习,忙着运动,忙着打工,忙着暗恋他。
然而我们突然就近了,他拉着他的几个好友,动不动和我们这一伙人切磋球技,我们甚至一起下馆子,一起唱K,一起打游戏,一起形影不离。
辰溪变得格外快乐,他也开始叫我大易,他说:大易,我都不知道原来你们这帮人这么好玩的。
辰溪和阿炮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很好,在辰溪的引领下,我们认识了他的好友阿健、晓彬、吴淞。
这只队伍里,混着我这么一支不男不女的奇葩女,一点都不违和。
那时候,阿健、晓彬、吴淞、阿炮、崽子、胖胖都有女友,当有天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女人出来玩的时候,我和辰溪赫然发现,貌似只有我们是单身。
我那时候也和辰溪晃着腿坐在大坝上谈过心,我说:你还喜欢校花吗?
他笑了笑,他说:喜欢,可是她太远了,远得让我觉得不真实。
我又问:那你们现在还联系吗?
他说:不联系了,偶尔去她博客看看她的近况。
他心里的她,我心里的他,都是一样,如此遥远。
我的心,在悄然不觉间,碎了一地。
我们渐渐在被这个群体撮合着,辰溪不主动也不拒绝,我不主动也不拒绝。
阿炮了解我所有的心事,劝我该出手时就要出手。仙女在家里一遍又一遍的鄙视我,说我白混了这么久,手指都没摸到他一根&&
我成了他们眼里的怂人,我内心的脆弱无法表现。这些年,我乐观到让所有身边的人淡化了我的性别,淡化了我的伤痛,以为我有足够的情商可以承载这种暗恋的苦涩,却不知道,我总是在夜深的时候悄悄地为自己的卑微哭泣。
我最开心的莫过于那天,那天辰溪对我说:大易,其实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
因为这么一句话,我的浑身都颤抖了。我一直以为,在他眼里,我是无性别的。
所以,他用&女孩&二字称呼我,我瞬间就觉得心血都沸腾了。
我的脸红了,他看着我脸红的样子一个劲地笑,他说:想不到大易也有这么女孩的一面啊,还会脸红&&
说完,他用手勾了一下我的鼻子。那种被宠溺的感觉,让我瞬间心悸,一辈子无法忘记。
那天我们在爬山,那几对小情侣一路腻歪一路爬,我们无所事事的两个单身汉爬到了最前面,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们都还不紧不慢地在半山腰徘徊着&&
就在那天,辰溪对我说:大易,要么做我女朋友吧。
我瞬间黑线,不可置信地啊了一声。
他还是那种笑,温婉如玉,从小到大,笑容一直未变。他说:啊什么,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你还给我写过好多情书呢。
原来他还记得!我的脸越来越红,纵使皮肤被晒得黝黑,也无法阻止那股红劲儿。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平时的大气和豁达通通不见。他倒是异常淡定,他说:阿健他们都说你不错,这段时间接触,我也觉得你是一个心灵很美的女生。要么,我们试着交往看看吧?
我心里知道他的心里依然有校花,可我还是点了点头,小声地说了一句&嗯&。
我们真的就这么交往开了,当他们都爬上山顶的时候,辰溪别扭地搂了搂我的肩膀,然后高调宣布:大易以后就是我女友了。
那时候的我,依然觉得如此的茫然,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那么突然,那么让人措手不及。
当晚,我们一起下馆子庆祝。选了个包厢,从前坐得隔很远的我们被大家推着坐到了一起,我各种别扭各种不适应,我成了大家伙儿取笑和打趣的对象。
我觉得那一晚的我像一只猴子,红着脸,哑着嗓,豪气干云的气概通通不见,让所有人都笑掉了大牙。
但是我唯一没有动摇过的,是做辰溪女朋友的决心。那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只是我从没想过来得如此之快。
后来的我,总在想,若是在我华丽转身后与辰溪再相爱,或许日后的我们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我爱他,爱到丢了自己。
有些感冒,我穿了厚厚的外套和运动鞋,一路小跑到食堂。我每天早上的早点都是一碗豆腐花,几年来都是如此。食堂的阿姨说,就没见过像你这么爱吃豆腐花的。我不是爱吃,我从前从来不吃,都是妈妈逼我吃,说豆腐花很有营养,还能促进发育。后来,妈妈死了,我再也喝不到了。食堂的豆腐花,有妈妈的味道。所以,我每天都来。我很少想念妈妈,很少。因为我觉得,她一直都在我身边。
一碗豆腐花,让胃里暖暖的。我刚准备起身,发现吴旖旎挽着江的手一步步走了进来,吴旖旎总是第一个看到我的人,她大喊:苏老师,你今天怎么也在食堂吃啦?
我就笑,然后说是啊。吴旖旎拽着江的手往我这边走,然后在我旁边坐了下来。我看着江别别扭扭的神情,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吴旖旎去排队给江买早点,江大大方方地坐着摆弄手机,没有半点要去帮忙的意思。我说他:你怎么让一个女孩子去买。
他说:她自己愿意的,我有什么办法。
我说:对别人好一点,别总是这么不冷不热。
他说:也没不好啊。女人嘛,不能太惯着。
也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的那层关系,我们之间的谈话从不像师生,他一直都是用大人的口吻跟我说话,有时候他的说话方式会特别老派一点,用的都是70后会用的词汇,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长辈的过多影响。
我就笑,没有说话,低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豆腐花。他轻轻地在桌子下踢我的脚,一脸坏笑又显现在脸上,他说:昨晚那么累,今天怎么不多吃点阿?
我就瞪他,他就使劲乐,然后又说:你这人真是百变的,一会冷漠,一会热情,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说:摸不着就别摸,反正你没长脑袋。
跟江,说任何粗俗的话都会显得很自然,因为他没有尺度没有原则。他哈哈地笑,吴旖旎买好早餐后过来问他:你跟苏老师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江就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我们探讨比较深入的话题,你小孩子家家不懂的。
吴旖旎很郁闷:你怎么有时候说话和苏老师一个调调的?
后来的七年,我有时也发现,我和江在某些方面出奇的类似。我们仿佛是一类人,但只是仿佛。我们,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说:你们慢慢吃,我吃好了,先回去了。
道了别,我又想起刚才范志刚说今天早上的油条特别好吃,我就转到食堂后面,问阿姨又买了两根。
我出来的时候,看到江和吴旖旎面对面吃着早点。吴旖旎一脸甜蜜的笑,江虽然一脸的不耐烦,但还是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地喂吴旖旎吃早餐。
我才发现,两人今天的打扮还是走的情侣路线。他们金童玉女一般坐在我刚才坐过的位置,晨光照在两人的身上,漾起一道动人的光晕。远远望去,如胶似漆。而我,只不过是一个路人。
是啊,我不过是一个路人而已,爱情的风光旖旎我都无法参与,我所能感受的,仅仅是床笫之间那点儿仅有的欢愉。想到这,因这一幕而起的复杂情绪又被压了回去。
我定了定思绪,提着两根油条,一晃一晃地晃回了住处,递给范志刚,然后出门。今天礼拜天,没有课,我打算去图书馆,看一整天的书。
谁知道走到半路,又遇到了吴旖旎那帮妞们。我说你的江一诺呢,她说别提了,又猫网吧去了。
吴旖旎说,老师,我们正准备逛街去呢,你没事跟我们一起去吧。
我说,我要去图书馆呢。
吴旖旎说,去什么图书馆阿,老师你要多打扮一下自己,那么漂亮的老师怎么能不紧随潮流呢。您看您平时穿的,都是好几年前的款式了。
我当时很汗,一直以来,我对穿衣品牌都没什么概念,买衣服也很随性,而且一般很少买衣服。我不是那种爱逛街、爱买衣服的女人,一直都不是。
吴旖旎她们几个不由分说就拽着我走了,我连说不的机会都没有。一路上这帮女孩子叽叽喳喳,不断讨论化妆品和各种衣服牌子,感慨自己的皮肤状况,看中什么新款之类的。我完全石化,因为我对这些没有概念,也懒得插话。
谁知道,她们的话题瞬间转移到我身上来,然后以时尚潮流为主题,对我进行了一场莫明的批判大会。
我从不跟随潮流,并不意味着我不注重打扮自己。我只是不喜欢跟风,我喜欢自成一派,穿自己想穿的衣服。时尚与我无关,但我从不会让人觉得我是村姑。
不过那天,吴旖旎和几个女孩的话却让我感觉如此懊恼,但一直隐忍,不想回击。
吴旖旎说,你身上的这件衣服还是好几年前流行的旧款式,现在早就过时了,穿在身上会显得你很没有品位的。
吴旖旎又说,老师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合适你,玫红色适合你这个年纪,而且你皮肤这么白,穿这个颜色肯定非常好看。
吴旖旎还说,老师你脚上那双靴子说真的,太不上档次了,一看就不是真皮的,你看边角上还有点脱皮。
李恪纯一直挽着我的手,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对我笑。吴旖旎说一次,李恪纯就歉意地对我笑一次。我突然发现,这个女孩挺善良挺有心的。
一到商场,吴旖旎俨然成为了时尚界的女王,对于各种品牌了如指掌,哪个品牌出新款,哪个护肤品更好用,哪双鞋子是限量版,如数家珍。有一类女孩天生就这样,愿意追逐一切主流所吹捧的东西。
她们无法忍受一个没有品牌概念的人,亦无法忍受别人不赞同她的时尚品味。在她的眼里,她就是最有品味、最具风格的那种人。
她们四个女孩,除了李恪纯不为所动,其他两位看着吴旖旎的目光里都透着羡慕嫉妒恨和崇拜,甚至在吴旖旎批判我的时候,适当地添油加醋一两句:是啊,老师你真的该换换风格了,多跟我们一起逛逛街吧。
吴旖旎足足说了半个多小时,甚至不时拿某件她认为好看的衣服在我身上比比划划,在她几次三番催促我去试衣间试试之后,我心中所压抑着的懊恼彻底爆发了。
我这人喜欢装孙子,因为很多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去反抗,你认为怎样那是你的事情,但你如果非要用你的思想来奋力纠正我的思想,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我一向很孙子,但我不是孙子,从不是。
我知道,吴旖旎在我接连的沉默和笑容里找到了成就感,觉得自己终于比老师牛掰了一回,可以对老师指指点点了。而我,在接连的沉默之后,突然高声地对李恪纯说了一句:恪纯,老师像村姑?
李恪纯被我突如其来的大嗓门吓了一跳,愣了两秒之后立马会意,然后也大声说:没有,我一直觉得老师很知性,美得很特别!
我看到吴旖旎原本的神采奕奕立马暗淡了几分,我接着逛,我不急不慢地说:旖旎阿,老师知道,你对时尚这一块特别的了解。但是老师觉得呢,女孩子要有自己的主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未必时尚的一切都是好的。老师选衣服,从来不紧随时尚。老师只选适合自己的,自己喜欢的。老师喜欢特别,不喜欢随大流。一个女人,光凭外表没用,还得修炼内涵,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才能称为女人。你啊,现在还只能称为女孩。
吴旖旎听了很不服气,但一时又想不到很好的说辞,但依然想争辩:可是我就是觉得老师的打扮不够时尚,我也只是希望老师能打扮得更美而已!
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老师谢谢你的好意,老师现在出去,没有人说过老师土,看重内涵的人总比看重外表的人多。而对于太过注重外表的人,跟老师也不会是一路人。好了,你也别给我选这选那了,让老师来给你挑一件适合你的,你看看老师眼光如何。
几个女孩子纷纷附和,说看看老师的眼光如何。于是我带着她们在商场转了两圈后,选了一件墨蓝色的衬衣,白色的小方领上一边缀着一个珍珠,衣服上点缀着点点白色的梅花,扣子也是一朵一朵的小梅花扣,衣袖的边缘有一小圈白色。吴旖旎一开始看到直皱眉,我知道这个小姑娘一向喜欢韩式的装扮,对于中国化的服饰不屑一顾。
我说:去试试先,试试再说不喜欢。
吴旖旎拿起衣服,不情愿地走近试衣间。她出来的时候,几个女孩子都哇了一声,直夸太美了。
吴旖旎狐疑地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容立马就显现在脸上,她说:哇,真的好奇怪,这么土的衣服居然有这种效果。
我过去搂着她的肩:傻妞,这衣服不土,只是你觉得它不是今年主打的潮流款式,所以就忽视了。而老师不同,老师挑衣服不管过时不过时,对于老师来说,越冷门的衣服,老师越有挑战的欲望。
几个女孩子走了过来,纷纷直夸这件衣服穿吴旖旎身上特别的适合,立马女人味就显现出了几分,而且衬得皮肤特别的白。吴旖旎本身就是漂亮的女孩子,那天梳了一个韩式的复古发髻,下身是紧身的深蓝色牛仔裤和铆钉靴,穿上这件衣服,立马就有点名媛的范儿出来。而她平时的装扮虽然时尚无比,但是过于随大流,反而把她身材的特殊之处抹杀掉了,看上去只是一个美女,却并非看上去很特别的美女。
一番折腾之后,吴旖旎算是对我彻底折服了,她说:苏老师我收回我的话,今天您又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以后我得学您,穿着打扮有自己的路线,不再人云亦云了,现在想想,自己真的是&&
吴旖旎调皮地吐吐舌头,一副纯真的模样,看得我特别欢喜。我喜欢这样的孩子,不执拗,很单纯,让我觉得特别的纯净。不像我,骨子里很固执,看似人云亦云,但在很多事情上始终无法妥协。
一只手被吴旖旎挽着,另一只手被李恪纯挽着,没有了那些评头论足,没有了那些尴尬的话题,我们之间变得非常的和谐。和几个女孩子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真的挺开心的。我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阿炮说:大易,觉得不幸福,就早点摊牌吧。
我说:阿炮,我不想就这样放弃。
只有阿炮懂我,懂我内心所有的苦。但是我们从不说穿,所有的情绪,都闷在了酒里,一仰而尽,第二天照样过着各自的生活。
我想大学四年,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就是辰溪把我的胸部从32A摸到了34B,感谢上天!后来的后来,我才越来越明白这两陀肉的重要性!
辰溪热衷了一阵床事之后,渐渐感受到了我的不愉快。有一次事后他问我,他说:之之,你是不是不喜欢和我这样?
我掩饰地说:没啊。
他轻笑了一声,然后说:算了,我看得出来。你要是不喜欢,以后我们就不做了。
那之后,他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少到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我努力忙着自己的事,留着自己的长发,思念着自己的思念,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又仿佛,一切都与他有关。
我主动地给他打电话,聊不到一两分钟,他就挂了,他说:我忙着呢,一会儿闲了我打给你。
但是往往我等不到他闲了打给我的电话。
胖胖在某一天突然打电话说:大易,你和辰溪还谈着么?
我说:谈着呢,怎么了?
他说:没怎么,那可能我看错了吧。
胖胖话里有话,我再三追问下,胖胖才告诉我,跟女友去喝咖啡的时候,看到辰溪带着一个女孩也在喝咖啡。
我的心沉到谷底,我打电话给辰溪,我很平静地说:辰溪,我们要么分手吧。
他似乎惊讶到了,他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合适就分吧,我不想耽误你。
他叫我等他半小时。半小时后,他真的出现在了我的学校。
他把我带去了咖啡馆,相同的环境让我觉得有些讽刺。我沉默不语,他说:丫头,怎么回事?
我故作轻松地笑笑,然后说:辰溪,我不想耽误你。如果你遇到更好更合适的女孩,我们随时可以做朋友。
他的眼神立刻有些虚,但随即坚定地说:之之,你放心吧,你在我眼里,和其他人不一样。
辰溪这话,间接承认了他和其他女生也有关系的事实么?我的心里一片酸涩,曾经脑海里的那个纯真少年,何时起变成了眼前左右逢源的花花公子?
我轻轻地问:辰溪,在你眼里,我算什么呢?
我的声音有些飘,有些沉重,那是我从没有过的语气,疲惫而无奈。
他闪烁其词,他说:女朋友啊,丫头你乱想什么呢。以后别再提分手好不好?
我无言以对,他感觉到了我的情绪,他也一定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什么,但是他不说破,我也不问破,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喝咖啡。
那一天的他,对我特别有耐心,喝完咖啡后,又陪着我去看了电影,还牵了我的手,时不时地对我笑。那些举动,都让我觉得恍惚。某一刻,我竟想,或许他真的有一丝丝爱我。
几天后,我对阿炮和盘托出我所有的感受,他心有戚戚然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说:大易,我看你就这样栽他手里了。
我不忍心和仙女说,在仙女的眼里,辰溪已经等同于金龟婿了。我不用多说,她已经对王子和公主的完美结局幻想了无数遍。她不知道,在她眼中是金枝玉叶的小妞,在别人眼里,仅仅只是不起眼的灰姑娘而已。
辰溪又开始频繁地提出那方面的要求,然后在事后,逼我吃下一粒小小的白色药丸。
他变了,从前的纯真与温润通通不见。在床上,他就是一个不断索取的魔鬼,他要求我配合他所有的要求,他说他就喜欢我的听话,喜欢我人前的嚣张模样与床上的温顺模样的莫大反差。
而我对于性,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我觉得,那不是我想要的世界。仅仅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愿意配合他而已。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有些女人是人前的淑女床上的荡妇,而我恰恰相反,人前的我嚣张跋扈,而在辰溪的床上,我始终一如放不开的小处女一般任他蹂躏。
我在这一次又一次的蹂躏中,渐渐消耗着对辰溪的爱意。大学三年,是我人生中最不开心的三年。
我得到了辰溪,我从女孩变成女人,我从短发变成长发,我从背心短裤变成拖地长裙,我甚至变白了变美了。但是我,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随心所欲的快乐了。
这三年里,辰溪没有一刻说过爱我,没有一刻说过想我。而我,却因为他介入了我的生活,因此变得面目全非。
大学毕业,我和仙女已经开始了求职的铺网阶段。
仙女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背景,但是是一个门路极广的女人,属于我的幕后军师类别。
她发动了她认识的所有三姑六婆、七叔八婶,为我寻工作。在看了N多公司的资料后,仙女挑了五家放在了我的面前,用其潦草的字体标注好了每一家的特点,老板是否单身,老板娘是否厉害,公司的发展前景,可升职的空间&&
在我眼里,仙女就是神通广大的仙女。倘若她当年读过书,倘若她没有早早生下我,或许她的命运,绝对不会仅此而已。
我放下了感慨,专心研究了每一家公司,也花时间去网上了解了更多的资料,最终,我们把目标放在我现在的公司,主攻对象变成了徐成。
那段时间,我开始有针对性地疯狂补脑,几乎忘了辰溪的存在。而辰溪也似乎蒸发一般,几乎没有电话短信。
我忙得几乎没有时间上Q,所以我并不知道,他和他的初恋校花已经火速勾搭在了一起,并且决定出国留学再续前缘的事实。
我在徐成这边刚颤颤巍巍过了试用期,好不容易挺过来打算对辰溪报喜的时候,我发现我打他的电话,结果已经是无法接通的状态&&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每隔一小时拨一次,一共拨了24个小时,没有听到任何回音&&
一种不好的预感在我的心头油然而生,这三个月里,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是此次事件的半个月前,我打过去的,他问我工作怎么样,我说还行,他说那就好,他就放心了。
我当时因为他语气里的关系而窃喜,如今想来,那话里,隐隐透着些什么。
我想找他。我上Q,发现我的Q上已经没有了辰溪的踪影&&
豆大的冷汗从我的头上冒了出来。我突然发现,这些年我与他的生活除了高三那年的暑假有过交集之外,其余的时间都离得很远很远,我甚至除了吴淞、阿健、晓彬之外,再也不认识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但是就连他们三个人,也紧紧是那一年里走走过场的关系,在我们各奔东西之后,根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我翻遍了QQ,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吴淞的QQ,貌似他们三个人,我只加过吴淞,还是有次为了玩游戏而随意加上的。
我给他留言:吴淞,还记得我吗?我是高三那年暑假和你们几个玩过的易之之,希望你看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我,我有急事找你。
然后,我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一天艰难的等待期之后,吴淞的电话终于来了。他问我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急地找他。
印象中的吴淞,是一个个子高高、笑起来有酒窝的可爱大男生,话不多,就是特别爱笑,显得人很亲和。
我问他:你最近和辰溪联系过吗?他怎么样了?
那年暑假我们交往的事他们都知道,吴淞说:他上个礼拜刚飞美国,打算在美国留学一年吧。
我当时的心,刹那间一片黑暗。我说:噢,为什么他不和我说一声就走呢?
他的语气居然很惊讶,他说:冒昧问一句哈,他说跟你好几年不联系了。为什么听你的语气,好像你们还保持联系?
我的眼泪唰地掉了下来。辰溪,原来这些年,我都是被你藏匿着的备胎么?
我强装镇定地说:吴淞,我们从那年暑假开始交往到现在。你觉得我们还应该保持联系么?
我的声音很隐忍,但是忍不住透着哭腔。我想那一刻我不能不难受,也做不到不难受。
吴淞震惊无比,他似乎没有想避嫌的想法,他问我在哪,然后约我见面。
第二十一集
我才知道,他大学毕业后也回到了本城,目前也在上班了。
我们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当晚我们如约而至。
几年未见,似乎每一个人都脱去了最初的稚嫩,变得有些面目全非。
我几乎认不出吴淞来,记忆里那个有些胖胖的可爱男生,如今已经清瘦地连下巴都尖了起来,发型、穿衣风格都是偏商务休闲风,唯一不变的,是笑起来时那两个深深的酒窝。
他亦诧异着我的改变。任谁都不会想到,曾经那个一副男生打扮的假小子如今可以变得如此女人。那时候我的长发已经及腰,扎着高高的马尾,穿着优雅的职业套装,踩着细跟的高跟鞋,唯一彰显叛逆的地方,也就是右耳上排成一排的六颗耳钉了。
他惊讶了很久才回过神来,然后他笑了笑自己,他说:哎,你变化真的好大好大,我真的是一点都没想到。
第二十二集
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说:你也一样,要不是对你的笑容印象深刻,我都认不出来你。
我们寒暄几句后,开始进入了正题。
吴淞告诉我,那次辰溪跟我交往后,他问过辰溪的想法,当时辰溪说:就是对她挺有好感的,也没有多喜欢,就想试着交往看看。
后来进入大学后,辰溪就再也没和他们提起过我,他们也没多问,因为跟我后来也没多少联系,所以想当然地就认为我们交往了一阵觉得不合适,然后就分开了。
后来他们再相会,辰溪有提过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但是他没办法动心,因为心里始终装着校花,所以对其他女生都是不主动不拒绝的态度。反正大学三年,辰溪没有一次在他们面前提起过我,仿佛我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生活一般,对我和他的事情守口如瓶。
第二十三集
然后戏剧化的一幕,就发生在前三个月,也就是我正在全力以赴对付试用期的时候。
辰溪在自己的QQ空间里,把这三年所写的每一封信,都一一晒出来。当然,都是对校花的思念之情,仿佛身边没有任何女人,仿佛自己钟情于她从未改变。
每一封信后,都附上了自己的帅照,每一张都备注着:念惜,一生不变。
三年时间,每月一封,一共三十六封,在朋友圈里炸开了锅。然后,远在米国的校花也感动了,她的名字叫刘忆惜。念惜,当然指的是思念她。
看完三十六封信之后,校花刘忆惜就联系了辰溪,给了他一条明路:只要他过去米国陪她,他们就再次交往。
于是辰溪,就这么去了米国。他甚至没有给我一个解释,或许在他的眼里,给我解释的必要都没有。
第二十四集
当听吴淞讲完这一切的过程,我静静地落泪,听到最后,我居然笑了,笑得很灿烂,我说:吴淞,我想请你帮个忙。
吴淞说:大易,你说吧。只要我能帮上。
我说:借你QQ号我看一下,我想看看辰溪空间里的那三十六封情书。
辰溪的QQ空间我原来一直打不开,他说他设置了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因为他从来不用QQ空间。
现在,我才知道我二得离谱。他从一开始,就把视为备胎,随时可以甩去的备胎。
吴淞有些为难,吴淞说:大易,我知道,这事儿我兄弟对你不住。但是你何必往自己的伤口上撒盐呢,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
第二十五集
我摇了摇头,我说:吴淞,我想彻底地死心,然后踏实过我的生活。
他似乎懂了我的意思,又或许我前一秒还哭泣后一秒就立马变得冷漠的神情,把他唬住了,他说:好,大易。不管怎样,我希望你坚强些。感情的事儿,有时候就是这样。他人其实不坏,或许不辞而别是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我打断了他,不想让他继续说下去,我说:吴淞,不用说下去了。有空赏脸陪我喝个痛快,比说什么都管用。
他说:好,今天晚上有应酬,周六晚上吧,我们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我上了吴淞的QQ,直奔辰溪的QQ空间,看到了那三十六封情书。
第二十六集
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跟仙女说不吃晚饭了想一个人静静,然后反锁着门,也不开灯,就开着电脑,深吸了一口气,拆开了刚买的一包中华,拿出其中的一根,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开始一篇一篇地看,从头到尾。
这里面的,是我从未见过的辰溪,深情而专注,把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一个叫刘忆惜的女人。
他说:惜,自你走后,心像抽空了一般,连呼吸都失去了意义。
他说:惜,我爱你,至死不渝。
他说:惜,没有你,拥有整个世界,又有什么意义。
第二十七集
每一篇都发自肺腑,我看了看时间,都是在与我疯狂ML之后,写下来的一篇篇日记。
那一瞬间,我有种想从窗户上跳下去的冲动。
第二十九集
我一口又一口的吸着烟,第一次抽,呛得我眼泪直流。
我恨自己这般懦弱,我在心底说:易之之,你再敢哭你他妈就别信易。
然后,每心疼一次,我就把烟头狠狠地戳向我的左手臂上。三十六篇,我对着同一个伤口戳了三十六次。那种疼痛代替了心疼,我听到了皮肤因为焦灼而发出地嘶嘶的声音,越疼痛,越清醒。
我想这个烟疤,一辈子都不会淡化了。那一晚,是我长到22岁以来,第一次想自杀。
我抽完了一整盒中华,天亮了,我打开门,仙女蹭地一下从沙发上爬起来,问我:丫丫,你咋了?
她随即闻到了我房间里浓浓的烟味,本来就凝重的表情更加凝重了,她用从没有过的严肃语气对我说:你,过来。
我乖乖坐在了她的对面,揉了揉发肿的眼睛,静静地等她说话。
仙女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没有先开口说话,只是起身坐我身边,抱住我,然后说:想哭就哭吧。世界尽头,你还有我&&
她的声音很绵长,大概是唱惯了戏的关系,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有种沧海桑田的转换感。这种语气很催泪的,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就这样瞬间崩塌。
我依偎在仙女小小的怀里,搂着她细细的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天昏地暗。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哭过,我说:
仙女,我以前以为爱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所以我不伤心&&
仙女,原来爱情这么伤,比想象中还难&&
仙女,如果有些恋爱,谈过比暗恋更伤人&&
仙女就一直抱着我,拍着我的背,两个女人就这样矫情了一下午。
仙女说:丫丫,有时候被看轻,是件好事,那样你会更坚强。
仙女说:丫丫,你得明白,有时候不是你用力地喜欢,就会把别人拉回你身边。太爱,只会产生反作用力。
仙女说:丫丫,对有些男人的喜欢,是时候适可而止了。不然你,就太不聪明。
仙女说:丫丫,振作起来。从今以后,把自己看重一点。
仙女在驱散完我房间里所有的烟味之后,在我的房间里点起了檀香,让我好好睡一觉。
当晚,许久没下厨的仙女为了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叫来了阿炮和他女友,还有崽子和胖胖,许久未聚在一起的几人,因为仙女的火速召集,都抽空来我家了。
几年之后,阿炮已经开起了酒吧,胖胖接手了一家海鲜排挡如今赚得盘满钵满,我成了白领,我们四个人,只有崽子的情况稍微困难了些。他当年年纪轻轻就要了孩子,如今要养家养孩子,也没有固定职业,混得相对艰难些。
这些年,我们四个一直保持着联系。虽然我们的人生路都不一样,但是那颗真心一直在。这些年因为彼此的生活圈子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多,也不像从前一样有太多共同的话题可以聊。
但是举杯的那一刻,我依然能看到大家眼神里的那股真情,它没有随着时间而改变。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喝过了,我很久很久没这样随心所欲地飚过脏话了,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肆无忌惮地开过玩笑了。
我说:阿炮,我他妈再也不玩爱情这么高端的玩意了。
崽子说:哎,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他妈一定做好防孕措施。
胖胖说:我他妈现在挺想读书的,看到大学生就羡慕。
阿炮说:读不读书倒是无所谓,关键是越活越不快乐,当年我们多无忧无虑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每个人都在成长,每个人的想法都在变,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举起酒杯,轻轻地对我们曾经无忧无虑的青春说一句:你好,我曾经来过&&
那次失恋之后,有些很纯粹的东西,在我心中裂变了。
那时候虽然过了试用期,徐成像防着每一个心怀鬼胎的女人防着我,这大概是所有黄金单身汉的臆病。
他第一次诧异的是那一天,我齐腰的长发一夜之间变短,而且很短,深紫色,边角都修整得相当整齐,露出我小小的耳朵,右耳上有露出那六颗精致的耳钉。
这样的发型,显得我脸特别的小,整个人看起来,瞬间精致了不少。
徐成那天早上看见我的时候,有些恍惚。我灿然一笑,道出了早上的第一声早安。
徐成脱口而出一句话:嗯,今天的打扮很别致。
我笑了笑,然后说:徐总,晚上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句话,在后来近三年的时间里,几乎成了我的口头禅。凡重要的饭局或应酬,我都是这么一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我的言出必行,让徐成日渐放下对我的防备,渐渐把我视为其心腹。
我说出这话的那一刻,我从他的笑声中感觉到了他对我的一丝肯定。我淡定地敲打着键盘,帮他准备好今晚需要的一切材料,奔波于各个部门与相关部门领导做沟通。
总助是个特别的职位,各部门领导对于总助的态度也极其暧昧,就像古代的官员对待太监总管,总是一边带着鄙视、一边又奉承着巴结着。毕竟,是离天子最近的人儿。
我还在试用期的时候,这些部门领导没少给我下马威。那时候,为了尽早熟悉工作流程,经常往各个部门跑。在我之前,徐成身边的总助像流水一样换了一个又一个,最短的两个礼拜被骂走,最长的半年。
初出茅庐的我,没有被诸位领导放在眼里,至于我应聘时候的那次表现,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风头加巧合的结合体。3个月的试用期,徐成刁难我的同时,这些领导们的闭门羹我也吃过不少。
试用期过后,他们给我的感觉大不同了。比如市场部的林经理,年轻漂亮,会借工作之际跟我谈谈护肤美容,仿佛很熟地拉着我的手问我手链是在哪儿买的;再比如行政部的孙姐,年近40,会亲切地告诉我早上煲汤带来公司了,想喝就过来盛点儿;又比如技术部的吴哥,会客气地喊我一声小易,问我周六晚有没有空参加他们部门的聚会。
一切微妙的改变尽收眼底,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好事。我准备好所有要用的材料,把目前现有的资料归档后,把晚上的事情再次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两个礼拜前,徐成就告诉了我晚上的应酬之重要。对方是台湾客户,对我们公司的产品很感兴趣。但是对方同时也在考察国内近十家同行企业,如果订单被我们拿下,这对于我们整个公司来说,又是一个质的提升。
因此这次饭局,徐成看得尤其重要。不仅要求我利用一切手段把方总的脾气秉性、兴趣爱好、食物口味等东西全部摸透,而且要求我对对方公司的业务有全面的了解,并把这些形成文件后,在饭局前三天左右的时间交给他。
为此,我连续加了一个礼拜的班,想尽一切办法掌握能掌握的资料后,把我所收集到的信息交给了徐成。
徐成不是那种会袒护女下属的人,特别作为他的助理,有时候他宁愿比帮他挡酒、在他话题占下风的时候赶紧帮衬,甚至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地出格,通过性别优势去乱对方的阵脚。
我明白之前的总助为何如流水一般,大多女孩子无法接受这样的老板,无法接受这种需要自己牺牲色相来迎合的场面。
那一晚,我穿上了公司出资、专门订做的高级旗袍,青花瓷的花样,花色很清新,开叉却开得格外地高,稍微不注意就会走光,内裤的款式都会被一览无余。
徐成在头一天交代我:易之之,明天内裤穿蕾丝的,性感点的那种。
当时,这句话他是完全喊出来的。他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从他的办公室传到外面的整个大厅,无数同事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之后,开始继续工作。
那一刻,我想那些肤浅的同事一定瞬间明白了我为什么能够挺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年轻,放得开,豁得出去,勾引了老板。操,很多人就是很喜欢想当然。
我明白他话里的意味。对方老总喜欢中国风,所以我得穿旗袍;对方老总有些色,所以开叉得高,万一走光,内裤得性感些。
徐成这种人,充分懂得利用一切手段谋取可能获得的利益,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一切手段在他眼里都是可行的。
我明白我那晚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我得成功吸引对方老总的注意力,让他的目光从我大腿根上露出来的蕾丝内裤转移到我们的合作上,这有些扯淡。但是徐成的目的,就是想看我能豁出去多少。
我想,就是我想和对方老总上床,估计他都会眼不眨一下地叫别人开好房的。
第三十二集
我一口又一口的吸着烟,第一次抽,呛得我眼泪直流。
我恨自己这般懦弱,我在心底说:易之之,你再敢哭你他妈就别信易。
然后,每心疼一次,我就把烟头狠狠地戳向我的左手臂上。三十六篇,我对着同一个伤口戳了三十六次。那种疼痛代替了心疼,我听到了皮肤因为焦灼而发出地嘶嘶的声音,越疼痛,越清醒。
我想这个烟疤,一辈子都不会淡化了。那一晚,是我长到22岁以来,第一次想自杀。
我抽完了一整盒中华,天亮了,我打开门,仙女蹭地一下从沙发上爬起来,问我:丫丫,你咋了?
她随即闻到了我房间里浓浓的烟味,本来就凝重的表情更加凝重了,她用从没有过的严肃语气对我说:你,过来。
我乖乖坐在了她的对面,揉了揉发肿的眼睛,静静地等她说话。
仙女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没有先开口说话,只是起身坐我身边,抱住我,然后说:想哭就哭吧。世界尽头,你还有我&&
她的声音很绵长,大概是唱惯了戏的关系,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有种沧海桑田的转换感。这种语气很催泪的,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就这样瞬间崩塌。
我依偎在仙女小小的怀里,搂着她细细的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天昏地暗。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哭过,我说:
仙女,我以前以为爱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所以我不伤心&&
仙女,原来爱情这么伤,比想象中还难&&
仙女,如果有些恋爱,谈过比暗恋更伤人&&
仙女就一直抱着我,拍着我的背,两个女人就这样矫情了一下午。
仙女说:丫丫,有时候被看轻,是件好事,那样你会更坚强。
仙女说:丫丫,你得明白,有时候不是你用力地喜欢,就会把别人拉回你身边。太爱,只会产生反作用力。
仙女说:丫丫,对有些男人的喜欢,是时候适可而止了。不然你,就太不聪明。
仙女说:丫丫,振作起来。从今以后,把自己看重一点。
仙女在驱散完我房间里所有的烟味之后,在我的房间里点起了檀香,让我好好睡一觉。
当晚,许久没下厨的仙女为了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叫来了阿炮和他女友,还有崽子和胖胖,许久未聚在一起的几人,因为仙女的火速召集,都抽空来我家了。
几年之后,阿炮已经开起了酒吧,胖胖接手了一家海鲜排挡如今赚得盘满钵满,我成了白领,我们四个人,只有崽子的情况稍微困难了些。他当年年纪轻轻就要了孩子,如今要养家养孩子,也没有固定职业,混得相对艰难些。
这些年,我们四个一直保持着联系。虽然我们的人生路都不一样,但是那颗真心一直在。这些年因为彼此的生活圈子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多,也不像从前一样有太多共同的话题可以聊。
但是举杯的那一刻,我依然能看到大家眼神里的那股真情,它没有随着时间而改变。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喝过了,我很久很久没这样随心所欲地飚过脏话了,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肆无忌惮地开过玩笑了。
我说:阿炮,我他妈再也不玩爱情这么高端的玩意了。
崽子说:哎,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他妈一定做好防孕措施。
胖胖说:我他妈现在挺想读书的,看到大学生就羡慕。
阿炮说:读不读书倒是无所谓,关键是越活越不快乐,当年我们多无忧无虑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每个人都在成长,每个人的想法都在变,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举起酒杯,轻轻地对我们曾经无忧无虑的青春说一句:你好,我曾经来过&&
第三十三集
那次失恋之后,有些很纯粹的东西,在我心中裂变了。
那时候虽然过了试用期,徐成像防着每一个心怀鬼胎的女人防着我,这大概是所有黄金单身汉的臆病。
他第一次诧异的是那一天,我齐腰的长发一夜之间变短,而且很短,深紫色,边角都修整得相当整齐,露出我小小的耳朵,右耳上有露出那六颗精致的耳钉。
这样的发型,显得我脸特别的小,整个人看起来,瞬间精致了不少。
徐成那天早上看见我的时候,有些恍惚。我灿然一笑,道出了早上的第一声早安。
徐成脱口而出一句话:嗯,今天的打扮很别致。
我笑了笑,然后说:徐总,晚上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句话,在后来近三年的时间里,几乎成了我的口头禅。凡重要的饭局或应酬,我都是这么一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我的言出必行,让徐成日渐放下对我的防备,渐渐把我视为其心腹。
我说出这话的那一刻,我从他的笑声中感觉到了他对我的一丝肯定。我淡定地敲打着键盘,帮他准备好今晚需要的一切材料,奔波于各个部门与相关部门领导做沟通。
总助是个特别的职位,各部门领导对于总助的态度也极其暧昧,就像古代的官员对待太监总管,总是一边带着鄙视、一边又奉承着巴结着。毕竟,是离天子最近的人儿。
我还在试用期的时候,这些部门领导没少给我下马威。那时候,为了尽早熟悉工作流程,经常往各个部门跑。在我之前,徐成身边的总助像流水一样换了一个又一个,最短的两个礼拜被骂走,最长的半年。
初出茅庐的我,没有被诸位领导放在眼里,至于我应聘时候的那次表现,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风头加巧合的结合体。3个月的试用期,徐成刁难我的同时,这些领导们的闭门羹我也吃过不少。
试用期过后,他们给我的感觉大不同了。比如市场部的林经理,年轻漂亮,会借工作之际跟我谈谈护肤美容,仿佛很熟地拉着我的手问我手链是在哪儿买的;再比如行政部的孙姐,年近40,会亲切地告诉我早上煲汤带来公司了,想喝就过来盛点儿;又比如技术部的吴哥,会客气地喊我一声小易,问我周六晚有没有空参加他们部门的聚会。
一切微妙的改变尽收眼底,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好事。我准备好所有要用的材料,把目前现有的资料归档后,把晚上的事情再次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两个礼拜前,徐成就告诉了我晚上的应酬之重要。对方是台湾客户,对我们公司的产品很感兴趣。但是对方同时也在考察国内近十家同行企业,如果订单被我们拿下,这对于我们整个公司来说,又是一个质的提升。
因此这次饭局,徐成看得尤其重要。不仅要求我利用一切手段把方总的脾气秉性、兴趣爱好、食物口味等东西全部摸透,而且要求我对对方公司的业务有全面的了解,并把这些形成文件后,在饭局前三天左右的时间交给他。
为此,我连续加了一个礼拜的班,想尽一切办法掌握能掌握的资料后,把我所收集到的信息交给了徐成。
徐成不是那种会袒护女下属的人,特别作为他的助理,有时候他宁愿比帮他挡酒、在他话题占下风的时候赶紧帮衬,甚至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地出格,通过性别优势去乱对方的阵脚。
我明白之前的总助为何如流水一般,大多女孩子无法接受这样的老板,无法接受这种需要自己牺牲色相来迎合的场面。
那一晚,我穿上了公司出资、专门订做的高级旗袍,青花瓷的花样,花色很清新,开叉却开得格外地高,稍微不注意就会走光,内裤的款式都会被一览无余。
徐成在头一天交代我:易之之,明天内裤穿蕾丝的,性感点的那种。
当时,这句话他是完全喊出来的。他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从他的办公室传到外面的整个大厅,无数同事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之后,开始继续工作。
那一刻,我想那些肤浅的同事一定瞬间明白了我为什么能够挺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年轻,放得开,豁得出去,勾引了老板。操,很多人就是很喜欢想当然。
我明白他话里的意味。对方老总喜欢中国风,所以我得穿旗袍;对方老总有些色,所以开叉得高,万一走光,内裤得性感些。
徐成这种人,充分懂得利用一切手段谋取可能获得的利益,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一切手段在他眼里都是可行的。
我明白我那晚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我得成功吸引对方老总的注意力,让他的目光从我大腿根上露出来的蕾丝内裤转移到我们的合作上,这有些扯淡。但是徐成的目的,就是想看我能豁出去多少。
我想,就是我想和对方老总上床,估计他都会眼不眨一下地叫别人开好房的。
第三十四集
傍晚六点,我挽着徐成的手,步履优雅地来到了我特地订好的一处饭店。这地方的装修风格古色古香,透着一种皇族的雍容华贵感,又有着一种超乎时代的厚重感。
这地点也是我精挑细选的,徐成说,作为总助,你的使命就是让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缺,做好了每一处细节,离成功就不会遥远。
我选的这个地方,徐成环顾了一些四周,微微地点了点头,然后说:时间还有,你先去卫生间补个妆,眼角有个小污点。
我汗!他的眼睛果然锐利啊!这都能被发现!
我乖乖地去了卫生间,细细地补了下妆容,每个角度都照了一下镜子,确定无误后才出来,静静地和销售经理陈哥还有两位销售骨干小张和小杨站在他的身后,候着方总的出现。
六点一刻,方总带着三四个人出现了。我赫然发现,这场饭局只有我一个女人在场,其余全是男士,顿时豆大的冷汗从头顶冒了出来。
徐成和方总寒暄了几句之后,介绍了一下我们这几个随行人员。当徐成介绍到我的时候,我看到方总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把事先准备好的笑容全方位地展现了方总的眼前,我伸出手和方总握了握,当我们手指交叉的那一刻,我用手指摁了摁方总的手心,他看我一眼,我回以大方得体的微笑。
这一切,被老奸巨猾的徐成尽收眼底。
我们进了包厢坐定,我坐在徐成的一旁,徐成与方总坐在一起,其他人都挨着座位一一坐了下来。
上菜的间隙里,徐成与方总不断地攀谈着,销售经理陈哥和我见缝插针地补上几句,方总带来的人也在从中周旋着,场面上看上去十分亲切友好,但是实质性的问题始终没有谈及。
酒拿了上来,方总说自己不喝酒。我一听便知是托词,因为在我的调查资料里,方总的酒量有四个字描述:千杯不醉。
徐成敬了又敬,方总推了又推,眼看着情况即将陷入僵局。我突然高声喊:服务员,拿一只最大号的杯子过来。
我这么一喊,目光都转移到我这里来了。我对着徐成和方总笑了笑,然后说:方总,徐总,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方总是不喝酒的人,我也是不喝酒的人。今天为了表达我们公司的诚意,我愿意奉献我的第一次。不仅仅是第一次喝酒,我还得喝一大杯酒,才能表达我心里对方总的敬畏之情!
我说话的时候,服务员已经把大杯放在了我面前。我拿起桌上的白酒,边说边倒,说完也就倒满红酒杯整整一大杯,同时心里默默为自己捏了把汗。操,43度的茅台啊!
徐成这个老狐狸看着我,也不动声色,也没啥同情心。方总那边不干了,方总说:徐总啊,虽然我很欣赏你这位女下属的魄力!但是我们也不能欺负你们这位小姑娘!这样好了,我不能喝,我让我们小刘陪小姑娘喝一杯!
他话刚说完,那个叫小刘的男人就站起来,操着台湾腔说:美女,幸会幸会,这杯酒,我来陪你喝吧!
尼玛!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姐姐我豁出去喝这么一大杯,都没换来他喝一杯,操!
我忍着心里的脏话,举起酒杯跟小刘隔空碰了下杯,然后拿起杯子一仰而尽!等我喝完,大家也忍不住为我拍手喝彩!
这酒的劲道着实大,喝完之后我就有些犯晕。我狂吃了几口菜,徐成和陈哥还在竭尽所能地公关,我等酒劲稍微过去了点,也开始帮腔。
第三十六集
几番过招,对方依然很沉稳,对于合作的事情也是点到为止,肯定了我们公司的优势,但同时也说了好几家对手公司的长处,在价格方面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当务之急,就是让对方喝酒。很多东西的谈成,都必须建立在酒足饭饱的基础上。对方如果一直这么清醒下去,我们的合作估计可能性就小很多了。
在此之前,公司也花了大力气侧面了解过他们的需求,各方面都做了评估之后,发现我们与他们的合作可能性相对较大。这一顿饭,如果吃不出希望,接下来的一切都会变得微妙。
我借亲自给方总端他喜欢的菜,绕过徐成到了他的身边。我故意半蹲在他面前,右腿侧蹲,露出我右侧的大腿和若隐若现的乳沟,我亲切地拉着他的袖子,嗲嗲地说:方总,您大老远从台湾过来,如果您实在不胜酒力,就尝尝这个汤吧,我来给你盛。
我在心里为这样的我恶心了一把,不过出来混嘛,仙女说了:是女的你不懂利用自己,你就是傻X,你就不是我女儿!
好吧,豁出去了!我帮方总盛好后,见他笑意盈盈的模样,对我这套欣然接受,心里就有了谱。
我对徐成说:徐总,我抖胆提个要求哈。方总很少来我们这边,不如我和您借位一下,我来为方总介绍下我们今天这顿饭的特色在哪里,您看如何?
徐成当然会意,连忙说:之之啊,你啊,早该坐方总旁边了。我这个大老粗,当然不如你们女孩子细心。
说完,徐成就和我调了位置,让服务员过来把餐具换了。我坐在方总的旁边,故意翘起腿来,把大半个大腿都露在了他的视线之内。我用调皮的话给他介绍这里的每一道菜色,视各道菜色发挥,有时候甚至开些黄腔,把方总连同一屋人都逗得笑开了。
饭局的气氛开始变得轻松很多,我边说边喝酒,方总挡我我便说:今天认识您我特别荣幸,能和您一起吃饭也特别荣幸。我喝酒,您以茶代酒,我们图的就是一个乐!
我巧妙地不断把我们的核心话题引入,然后视情况抛话题给徐成和陈哥,对方一开始的警觉心理慢慢松懈下来。当我连喝五杯之后,方总怜香惜玉的心终于犯了!
方总说:罢了罢了,本来答应太太来大陆不喝酒的!今天因为之之,我就破例陪你喝一杯!徐总啊,这么会说话的丫头你从哪儿找来的!
徐成当时居然赞许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方总说:方总过奖了,之之需要历练的地方还很多。
两人在饭桌上客套了起来,在我的公关下,方总喝下了第一杯酒。我又游说着让方总尝尝我们当地最好的黄酒,最后在我的劝说下,方总终于卸下心防开始痛快喝酒了。
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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