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是什么兼职工作好快半年了,没有签合同,被单位解除,没有犯任何错误,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刘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了,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签,社保也不买,我现在不想干了,请问有些什..._百度知道
刘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了,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签,社保也不买,我现在不想干了,请问有些什...
刘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了,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签,社保也不买,我现在不想干了,请问有些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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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解除合同,此情况下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1月工资的补偿金,另外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自你入职第二月起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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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的张滔律师,劳动法、知识产权和创业有关的法律问题,问我吧!
诉讼律师,在上海执业十年,关于打官司的一切都可以问我。特别擅长的领域:1、劳动法,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咨询接待律师之一,自学人力资源管理,深刻理解上海的劳动法司法实践;2、知识产权,熟悉计算机和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熟悉linux、python、mysql等,对计算机技术有深刻的理解;3、创业法务,为多个创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理解中国的商业环境和各种游戏规则,能够提供接地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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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 你们好 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17年4月 各位大 你们好 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日到期 现在 单位单方面无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我已经在10月30日签收了解聘通知书 现在 就赔偿的问题有几个疑问 我在单位工作了 2年7个月 单位 现在承认赔偿每年一个月 满半年算一年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标准 赔偿我6个月的工资 但是 单位并未提前通知我就解聘我 我是否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为通知金 如果 可以 依据是什么 还有就是 原单位 一直采取每个员工每月在IC卡充值金额1000元用于食堂就餐 和单位小卖部买点生活用
各位大律师 你们好 我与单位签订的要到2017年4月 各位大律师 你们好 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日到期 现在 单位单方面无故提出提前 我已经在10月30日签收了解聘通知书 现在 就赔偿的问题有几个疑问 我在单位工作了 2年7个月 单位 现在承认赔偿每年一个月 满半年算一年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标准 赔偿我6个月的工资 但是 单位并未提前通知我就解聘我 我是否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为通知金 如果 可以 请问依据是什么 还有就是 原单位 一直采取每个员工每月在IC卡充值金额1000元用于食堂就餐 和单位小卖部买点生活用品 现在 单位在计算赔偿月基数的时候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nn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n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n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nn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nn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n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n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n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n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n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n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回复律师:甘肃-兰州回复时间: 15:45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单位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赔偿及赔偿的具体时间  解除合同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rn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rn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n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rn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rn  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rn附:《劳动合同法》rn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n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n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n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rn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n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n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n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rn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rn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n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n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回复律师:吉林-长春回复时间: 15:45问题如果单位提前半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根据解除的理由的方式的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rn  1、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n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rn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n  《劳动合同法》rn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n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n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回复律师:天津-蓟州区回复时间: 15:45
无锡推荐律师律师你好:我在这厂工作有三个月,厂里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工资可以一次性结算清楚吗_百度知道
律师你好:我在这厂工作有三个月,厂里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工资可以一次性结算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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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程序处理。
如果我想立即走人(今天拿离职单,今天找签字领导同意辞职),会有什么后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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