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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日报送)_立华股份(A16049)_公告正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日报送)
公告日期: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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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1,2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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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
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
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
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主要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的所有股东就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1)公司控股股东程立力,实际控制人程立力、沈静,及股东沈琴、沈兆
山、奔腾牧业、天鸣农业、聚益农业、昊成牧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公司股东艾伯艾桂、九洲创投、沧石投资、招银展翼、李发君、魏凤
鸣、魏平华、张秋刚、杨红兵、张康宁、倪溢、庄新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3)公司控股股东程立力,实际控制人程立力、沈静,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魏凤鸣、沈琴、张康宁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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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立力、魏凤鸣、沈琴、林鹏
飞、钟学军、罗实劲、李永安、张康宁、劳全林、韦习会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
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发行人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承诺。不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控股股东程立力,实际控制人程立力、沈静承诺:本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拟减持具体信息书面通
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
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
化的,仍遵守本承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进行减持的,该等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 5%的股东奔腾牧业、天鸣农业、艾伯艾
桂承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循法律规定的减持公告
程序,并由发行人在本企业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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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
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 1.2 倍(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
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定预案如下:
1、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价格作相
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2、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 控股股东以及在公司任职
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并领取
薪酬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
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 1)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 2)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①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序,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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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启
动第二顺序:若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且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若公司实施回购
公司股票后,但公司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时,
启动第三顺序: 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 公司仍未满足 “连
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 3)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①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召开董事
会审议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
序。公司将在回购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
案,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股份应满足《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公司股票回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票的方式
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使用
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终止执行
该次回购股票方案: A.通过实施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回购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
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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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方案
并由公司公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内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个交
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 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薪酬或当年现金分红的 20%(孰
高),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分红
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 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 A.通过实
施公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增持股票方
案并由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内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或现金分红的 20%
(孰高),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分红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 A.通过实施公
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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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三)关于申报文件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的承诺
( 1)发行人承诺: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②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
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
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③如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控股股东程立力、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及沈静承诺:①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②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30 天内启动依
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
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
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③如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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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②如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于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开始实施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
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鉴于此,发行人承诺将通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
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及承诺参见本节之
“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分析及提示”。
(五)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
行了完善,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
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 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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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政策,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
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股利
(六)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责任主体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涉及
本次公开发行有关承诺,则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
相应的责任。相关责任主体承诺若未能履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履
行如下约束措施:
1、未能履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的保障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
承诺;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保障措施: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
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
本人所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
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保障措施: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
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
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保障措施: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
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
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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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2、稳定股价承诺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按约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
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同时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 50%
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方案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就稳定股价议案投赞成票之
(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约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
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违
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
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
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 其将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3)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约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 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
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违反
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
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因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其将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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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3、利润分配承诺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形时,除已有约定外,另将:
(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本次发行新股对发行人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程立力,实际控制人为程立力及沈静。本次发行前程立力
直接持有发行人 25.97%股份,并通过天鸣农业、聚益农业、昊成牧业间接控制
发行人 21.33%股份,此外,沈静通过奔腾牧业间接控制发行人 24.13%股份。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新股发行方案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方面均不构成影响。
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分析及提示
(一)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且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上述
期间内股东回报主要来自现有业务,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低于上年度。
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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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260.00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 万股, 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安
庆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扬州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
体化养鸡建设项目”、“自贡立华年产 18 万吨鸡饲料加工项目”、“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生猪项目一期”、“连云港立
华年存栏种猪 1 万头建设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
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
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
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2、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1)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进一
步扩大产能和产量,力图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仅靠公司自身的经营积累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使公司的资金需求与发展能力相匹
配,必须依靠资本市场运作获取企业发展的资金。
成为上市公司后,公司将增加证券市场融资方式,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融
资渠道,获得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公司凝聚力的需要
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社会知名度将会有很大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公司市场
形象的提升和市场的开拓,而且可以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产品知名
度、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整体
竞争力的提升。
( 3)扩大公司规模,提升抵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是黄羽鸡活鸡、活猪、活鹅等,畜禽养殖行业存在
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产品价格波动、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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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并上市后,可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加资产规模,从而有效提升公
司抵抗风险的能力。这不仅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能使合作农户的利益得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用于“安庆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
目”等 6 个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扩大公司主营业
务产能及业务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市场竞争力
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专注于黄羽鸡、生猪及鹅的养殖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公司现
有的黄羽鸡及生猪养殖业务市场基础及技术经验为基础, 是对公司产能的进一步
扩充及对市场覆盖区域的进一步拓展。募集资金项目达产之后,将直接新增产能
商品代黄羽鸡 3,500 万羽、商品猪 30 万头。
公司作为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在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人员
优势、管理优势、营销优势、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
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的储备较为充分。
4、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立足于畜禽养殖行业,公司将秉承“诚信、合作、创新、规范”的经营理念,
依靠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紧密的合作养殖模式优势、快速扩张优势、区位
优势、技术优势、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优势、 人才优势,制定了继续向大型农业企业
迈进,做大立华品牌的发展战略,用诚信专业的服务, 为客户创造出更大价值。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得批准, 除了通过自身产能扩
张实现业务发展外,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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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性发展。
(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
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
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 3)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畜禽养殖
行业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
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进一
步加强内部管理流程制度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制度保
( 4)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产品种类的日益增加以及销售覆盖区域的逐渐增
多,对营销网络的建设和市场推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吸引优秀的销
售、管理团队,优化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效的营销、运营网络,加快各
区域市场的战略布局,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使得公司产品收入和利润得
到持续快速增长,以更好回报全体股东。
( 5)加强技术创新,适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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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品种繁育、饲养管理、饲料配方、疫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环节的高度重
视是公司内生增长的重要源动力。未来,公司将依靠自身先进的技术优势,通过
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适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品
种,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 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立华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
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稳定性和连续性。
( 7)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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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相挂钩;
(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程立力,实际控制人程立力、沈静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 6)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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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可能出现每股收益下降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
诺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进行了论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发行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发行人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
了披露与重大事项提示。综上,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
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精神。
(三)重要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制定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请投资者自主
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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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变化,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保持稳定,公司适用的
税收政策及相关税率未发生变化,公司各项经营、财务指标稳定,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六、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进行了披露。发行人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
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未来面临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等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
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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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及承诺 .......................................................................................................1
本次发行概况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 录..........................................................................................................................20
第一节 释 义 .........................................................................................................25
一、普通术语 ..........................................................................................................25
二、专业术语 ..........................................................................................................27
第二节 概 览 .........................................................................................................29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29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31
四、募集资金用途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36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7
一、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 ..............................................................................37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38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38
四、合作养殖模式引发的风险 ..............................................................................39
五、食品安全风险 ..................................................................................................39
六、土地出租方或发包方违约的风险 ..................................................................40
七、供应商及客户为自然人的风险 ......................................................................40
八、部分自有或租赁物业存在法律瑕疵的风险 ..................................................41
九、部分生产单位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存在法律瑕疵的风险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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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42
十一、政策变化风险 ..............................................................................................43
十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44
十三、管理风险 ......................................................................................................44
十四、人力资源风险 ..............................................................................................44
十五、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发行人概况 ......................................................................................................4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7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8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与组织机构图 ..................................................................49
五、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50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60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69
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74
九、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
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8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88
一、主营业务情况 ..................................................................................................88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141
三、行业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 ........................................................162
四、发行人的行业竞争状况 ................................................................................168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82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19
七、生产经营许可情况 ........................................................................................247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248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55
十、发行人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25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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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独立运作情况 ........................................................................................260
二、同业竞争 ........................................................................................................261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62
四、关联交易 ........................................................................................................268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78
六、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7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与公司治理 .................28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8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8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28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权情况 ............................................................................................................28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8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8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29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9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履行
情况 ........................................................................................................................293
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的运行
及履行情况 ............................................................................................................294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299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99
十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01
十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政策及执行情况 ............................302
十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306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08
一、财务报表 ........................................................................................................308
二、审计意见类型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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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
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及非财务指标分析 ....................314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7
五、公司适用的税种税率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47
六、非经常性损益 ................................................................................................348
七、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350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52
九、盈利能力分析 ................................................................................................354
十、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其变化情况 ................387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389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416
十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分析 ........................................................419
十四、股利分配 ....................................................................................................425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431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概况 ............................................................43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关系 ............................4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3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439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9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492
一、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 ........................................................................492
二、对外担保情况 ................................................................................................497
三、重大诉讼、仲裁及处罚事项 ........................................................................49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50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0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50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03
五、验资机构声明 ................................................................................................50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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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 件 ...................................................................................................506
一、备查文件 ........................................................................................................506
二、文件查阅地址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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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立华股份、公
司、本公司 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
立华有限 指 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曾用名武进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合肥立华 指 合肥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徐州立华 指 徐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四季禽业 指 常州市四季禽业有限公司
嘉兴立华 指 嘉兴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江苏兴牧 指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立华 指 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
宿迁立华 指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洛阳立华 指 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扬州立华 指 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潍坊立华 指 潍坊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安庆立华 指 安庆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台州立华 指 台州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立华食品 指 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
连云港立华 指 连云港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常州天牧 指 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
阜阳立华 指 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泰安立华 指 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自贡立华 指 自贡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奔腾牧业 指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天鸣农业 指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聚益农业 指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昊成牧业 指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艾伯艾桂 指 艾伯艾桂有限公司( Able Agrima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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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联资本 指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九洲创投 指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沧石投资 指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展翼 指 深圳市招银展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农基金 指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鲁证创投 指 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瀚丰资本 指 瀚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泓石投资 指 北京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机械 指 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格雷特 指 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倌儿 指 常州市倌儿食记食品有限公司
宿迁倌儿 指 宿迁市倌儿食记食品有限公司
立华生物 指 常州市立华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天山禽业 指 常州市天山禽业有限公司
九洲房产 指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氏股份 指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农发展 指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仙坛股份 指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牧原股份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雏鹰农牧 指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邦科技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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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立华股份 2015 年 12 月 18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
后适用的《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控股股东 指 程立力
实际控制人 指 程立力及沈静
二、专业术语
商品代肉鸡 指 由父母代肉种鸡产蛋孵化成的商品代苗鸡养成后的肉鸡
父母代肉种鸡 指 该等鸡经育雏育成后产蛋,其蛋孵化出的苗鸡即商品代肉苗鸡,
具有良好的肉用遗传特征
祖代肉种鸡 指 该等鸡经育雏育成后产蛋,其蛋孵化出父母代肉苗鸡
曾祖代肉种鸡 指
是在原种鸡和祖代种鸡之间的一个代次,专门用于生产祖代种鸡
的生产群,不再进行原种鸡繁育,为获得最佳的杂交优势而按照
设计进行杂交生产,提供祖代种鸡
地面式养殖 指 在鸡舍内平整的、铺有底面垫料的平面上进行饲养,鸡在平面上
自由活动生长并自由交配受精
棚架式养殖 指
将鸡舍分为地面和架上两部分,地面部分铺垫料,架上部分采取
板条棚架结构,棚架上设置饮水、喂料、产蛋设备。鸡只在棚架
上饮水、进食、产蛋,在地面自由活动、交配受精
笼养 指 在肉鸡鸡舍中设置直立式、叠层栖架式饲养鸡笼,肉鸡在笼中进
H7N9 流感 指
由 A 型流感病毒引起的家禽和野禽的一种从呼吸系统疾病到严
重性败血症等多种症状的综合病症。流感病毒主要引起禽类的全
身性或者呼吸系统性疾病。人感染 H7N9 禽流感患者一般表现为
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
身不适。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表现为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
续在 39 以上,出现呼吸困难,可伴有咳血痰;可快速进展出现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纵隔气肿、脓毒症、休克、意识障碍及急
性肾损伤等
存栏量 指 某一时点实际存养的畜、禽数量
黄羽肉鸡 指
主要指我国地方品种,具有生长周期长、饲料转化率低等特点,
主要品种有岭南黄鸡、新广黄鸡、雪山草鸡等,主要适用于中式
白羽肉鸡 指
从国外引进的白羽肉鸡,具有生长快、体型大、饲料报酬高等特
点,主要品种有艾维茵、 AA+、罗斯 308、科宝等,主要适用于
猪粮比 指 猪粮比,即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根
据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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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生猪价格和玉米价格比值在 6.0 时,生猪养殖基本处于盈亏
平衡点。猪粮比越高,说明养殖利润越好,反之则越差
危害分析及关键点控制(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是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工序及影响
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通
过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以防
止危害的发生
ISO9001 指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用于
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EAS 系统 指 金蝶企业应用套件( Kingdee Enterprise Application Suites),一款
融合 TOGAF 标准 SOA 架构的企业管理软件
指饲养的畜禽增重一公斤所消耗的饲料量。料肉比主要用于衡量
商品代畜禽饲养效率:料肉比越低,则说明养殖效率越高;反之
则说明养殖效率越低
巷道式孵化 指 一种先进的孵化方式,为采用巷道式孵化机,其箱体内存在不同
孵化时期的种蛋,温度会呈区域性变化,属变温孵化过程
配套系 指 在标准品种 (或地方品种)的基础上采用现代育种方法培育出的、
具有特定商业代号的高产群体,也称为商用品系
杜长大三元杂交商
品猪 指 由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所杂交的三元商品猪
PIC 配套系商品猪 指 原产于 PIC 公司的五元杂交配套系, 是父系和母系分别专门培育
的一种育种体系
地埋式 A/O 接触氧
一种污水处理工艺,配有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和设备故障报警系
统,运行安全可靠,平时一般不需要专人管理,只需适时地对设
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A2O 生物脱氮除磷
工艺 指 一种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 称,是流程最简单,应用最广泛的脱氮除磷工艺 -缺氧-好氧法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的简
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
的量。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
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表格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
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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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LIHUA ANIMAL HUSBANDRY STOCK CO., LTD.
注册资本: 36,2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立力
变更设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经营范围:鸡:雪山鸡(配套系)(祖代)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鸡:雪
山鸡(配套系)(父母代)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家禁止类的除外】;苗鸡、
商品鸡饲养(限分支机构饲养);(肉鸡)配合饲料生产;粮食收购(限于自用)。
商品鸡、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国内采购、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36,260 万股,其中程立力直接持
有公司 9,415 万股股权, 占总股本 25.97%; 此外, 程立力为公司股东天鸣农业 (直
接持有公司 11.68%股份)、聚益农业(直接持有 4.83%股份)、昊成牧业(直接持
有公司 4.83%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立力夫人沈静为公司股
东奔腾牧业(直接持有公司 24.13%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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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力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47.30%,系公司控股股东。程立
力及沈静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71.4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程立力及沈静简历如下:
程立力先生,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XXXXXXXX,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公司创始人,曾供
职于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立华股份董事长、总裁。
沈静女士, 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XXXXXXXX,句容卫校妇幼专业毕业。曾供职于江苏省扬州市邵伯
中心医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中医院。现任立华股份采购部总经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商品代黄羽肉鸡活鸡、商品猪活猪以及活鹅等,主要销
售给个人中间商(鸡贩、猪贩)、屠宰场、食品加工企业等,最终通过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以及商超等途径供应消费者。
公司自主培育的黄羽鸡优良品种“雪山”系列于 1999 年投放市场,先后通
过了江苏省畜牧品种审定委员会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 被农业部认定
为“无公害农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雪山”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
名商标”。
2011 年,公司开始发展生猪养殖业务。 2013 年 1 月首批商品猪顺利上市,
截至 2015 年 9 月末已经形成了存栏商品猪 7.57 万头的规模。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合作、创新、规范”的经营理念,倡导
“精诚合作,共同富裕”的企业精神。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还带动了合作
农户的脱贫致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2 年末、 2013 年末、 2014 年末及
2015 年 9 月末,公司黄羽鸡业务合作养殖农户数量分别为 4,121 户、 4,002 户、
4,002 户和 4,334 户; 2013 年末、 2014 年末及 2015 年 9 月末,生猪业务合作养
殖农户数量分别为 10 户、 81 户和 104 户。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公司黄羽鸡业务合作养殖农户的平均结算收入约 6.32 万元、 7.09 万元、
8.71 万元和 7.61 万元; 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公司商品猪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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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农户的平均结算收入约 4.42 万元、 5.57 万元和 6.84 万元。公司业务未来的
进一步扩张,还将带动更大范围的农户共同脱贫致富,继续为解决“三农”问题
及“精准扶贫”做出贡献。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2015)第 110ZA5001
号),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科目名称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454,208,999.75 1,100,209,102.84 977,907,578.44 753,988,944.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41,075,731.68 1,120,932,848.01 1,035,830,451.59 842,746,738.94
资产总计 2,695,284,731.43 2,221,141,950.85 2,013,738,030.03 1,596,735,683.09
流动负债合计 1,062,543,818.22 1,115,462,705.77 1,159,282,175.98 713,390,857.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600,726.94 50,109,397.27 235,145,730.30 22,623,661.78
负债合计 1,114,144,545.16 1,165,572,103.04 1,394,427,906.28 736,014,51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1,581,140,186.27 1,055,569,847.81 620,280,727.70 860,364,682.54
少数股东权益 - - -970,603.95 356,481.50
股东权益合计 1,581,140,186.27 1,055,569,847.81 619,310,123.75 860,721,164.0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2,695,284,731.43 2,221,141,950.85 2,013,738,030.03 1,596,735,683.0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3,249,475,102.71 4,073,665,792.14 3,044,111,440.32 2,895,437,040.02
营业成本 2,703,670,778.32 3,441,191,316.69 3,094,641,005.27 2,674,328,751.18
营业利润 364,486,479.90 324,915,394.28 -252,437,763.22 72,153,725.70
利润总额 356,317,388.46 351,262,324.06 -238,243,779.39 74,270,616.93
净利润 356,317,388.46 351,262,324.06 -238,284,524.19 72,285,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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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582,663,768.13 701,477,103.54 -99,072,812.63 239,352,222.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88,821,933.35 -509,030,010.66 -368,367,704.49 -204,454,85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9,652,244.28 -301,031,155.31 523,662,508.77 -1,851,144.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74,189,654.69 -108,584,056.67 56,221,934.90 33,048,639.75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37 0.99 0.84 1.06
速动比率(倍) 0.74 0.42 0.27 0.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60% 60.16% 63.31% 36.0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41.34% 52.48% 69.25% 46.0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3.22 187.92 165.49 173.45
存货周转率(次) 4.37 5.57 5.44 5.8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元) 474,385,158.32 532,050,601.30 -107,913,429.11 157,783,251.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元) 356,317,388.46 351,644,399.37 -236,957,438.74 72,469,600.5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元)
381,165,942.85 404,360,412.42 -248,199,393.77 65,124,099.60
利息保障倍数 19.19 9.15 -7.89 14.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1.61 7.01 -0.99 2.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1.09 0.56 0.3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元) 4.36 10.56 6.20 8.60
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0% 0.01% 0.11%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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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项目核准文号
1 安庆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
化养鸡建设项目 14,214.22
发改许可[ 号、发改许
可 [ 号 、 发 改 许 可
2 扬州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
化养鸡建设项目 11,597.09 邮发改备字 2016 第 12 号
3 自贡立华年产 18 万吨鸡饲料加
工项目 7,000.00 川投资备 号 [01]0083
4 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
项目 11,000.00 发改中心产业[2015]68 号
5 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
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 30,000.00 发改中心产业[2015]63 号
6 连云港立华年存栏种猪 1 万头建
设项目 5,000.00 灌发改备 2015073
7 补充营运资金 36,188.69 -
合计 115,000.00 -
如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时,公司
将优先满足安庆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扬州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自贡立华年产 18 万吨鸡饲料加工项目、阜阳立
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目
一期、连云港立华年存栏种猪 1 万头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若仍有资金缺口,公
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根据市场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
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
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以上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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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3 发行股数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5,000 万股, 本次发
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5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36 元/股(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 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
10 发行方式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11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创业板
市场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 承销方式 中泰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4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15 公司发行费用概算
( 1)保荐费用【】万元
( 2)承销费用【】万元
( 3)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 4)律师费用【】万元
(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 6)发行手续费用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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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系电话 3
保荐代表人 李虎、卢戈
项目协办人 白云龙
项目经办人 曾丽萍、苑亚朝、姜岳
(二)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经办律师 顾平宽、王川
联系电话 010-
(三)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徐华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国际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会计师 曹阳、李洋
联系电话 010-
(四) 验资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徐华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国际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会计师 曹阳、李洋
联系电话 010-
(五) 资产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美灵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丰和路 1 号港务大厦 7 楼
经办评估师 谢岭、高军
联系电话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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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
(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3
(八) 保荐人(主承销商)
收款银行 交通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户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全资子公司鲁证创投通过
奔腾牧业及沧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907.23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50%。除此以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 【】年【】月【】日
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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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 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
(一)动物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公司黄羽鸡养殖
业务面临的疫病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沙门氏菌病及传染性喉气管
炎等,生猪养殖业务所面临的主要疫病是蓝耳病、猪瘟、传染性肠胃炎等。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方面:( 1)疫病将
导致鸡只、生猪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相关防疫部门及公司为控制疫情发展,
有可能对部分潜在患病鸡只、生猪进行扑杀,直接导致出栏率下降;( 2)疫病发
生后,公司需在药品、人工等方面增加投入,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3)疫病的发
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致使产品运输、交易及销售受阻,市场需
求受到抑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最终导致公司收入下滑甚至产生亏损。
例如 2013 年 3 月 31 日,我国出现首例人感染 H7N9 流感病例,至 2013 年
5 月 14 日,我国内地共报告人感染 H7N9 流感确诊病例 130 例,以上海、浙江、
江苏等华东地区较为集中。虽然该次 H7N9 流感并未直接导致鸡只大批量死亡,
但由于消费者信心严重动摇,同时部分城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我国黄羽鸡毛鸡
价格在 2013 年 4 月环比下降 38.02%。(数据来源: 2013 年中国禽业发展报告)
报告期内,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并未出现较大范围的疫情。但并不能排除未来
蓝耳病、仔猪流行性腹泻、肠胃炎等历史上传播范围较广、致死率较高的疫病反
复出现的可能。
若未来公司周边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发生较为严重的动物疫情, 公司将面临疫
情扩散所带来的产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产生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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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灾害风险
当前公司黄羽鸡养殖业务分布于常州、安庆、阜阳、合肥、惠州、嘉兴、泰
安、潍坊等多个县市,横跨多个省份,生猪养殖业务分布于宿迁等地。如果部分
养殖场所遭遇洪水、冰雪、酷暑等恶劣气候,公司的生物资产、养殖场所及生产
设备有可能遭受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产出降低、蒙受经济损失。同时,若
国内主要粮食产区遭受自然灾害,公司饲料生产所需玉米、小麦、豆粕等饲料原
料价格也有可能出现上涨,从而导致公司黄羽鸡、生猪及鹅养殖业务成本上升,
最终也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主要是黄羽鸡活鸡、活猪、活鹅等,其中黄羽鸡活鸡、活
猪合计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5%。黄羽鸡活鸡、活猪等产品的市场价格会受到市
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黄羽鸡、生猪的供求关系决定着价格的变化,同时其价格的涨跌也同样影响
黄羽鸡、生猪养殖户或养殖企业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供求关系,使得商品价格发
生变化,因此黄羽鸡、生猪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且由于我国黄羽鸡与生猪市场
目前集中度水平仍相对较低,大量散养农户及小规模养殖企业存在“价高进入、
价贱退出”的经营现象,容易造成市场供给水平的大幅波动,因此产品价格波动
较大。其中,黄羽鸡价格变动过程如下:供不应求――黄羽鸡价格上涨――黄羽
鸡养殖规模扩大――供过于求――黄羽鸡价格下降――黄羽鸡养殖规模缩小
――供不应求。生猪价格变动过程如下:生猪饲养盈利增加――种猪存栏增加
――生猪供应增加――生猪价格下跌――生猪饲养盈利下降――种猪存栏下降
――生猪供应下降――生猪价格上涨――生猪饲养盈利增加。
另外,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季节性变化,特别是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也会在短期
内对黄羽鸡、生猪价格变动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玉米、豆粕、小麦等为公司黄羽鸡及生猪饲料的主要原料。 2012 年度、 2013
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9 月,玉米、豆粕、小麦合计占公司黄羽鸡商品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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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比例分别为 54.12%、 56.42%、 50.04%及 49.87%; 2013 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9 月, 玉米、 豆粕、 小麦合计占公司商品猪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7.42%、 38.90%
及 39.29%。如果玉米、豆粕、小麦等饲料原料因国内外种植面积变化、自然条
件等导致产量波动,或受国家粮食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最终导致饲
料原料价格发生波动, 将直接影响公司营业成本, 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合作养殖模式引发的风险
公司在黄羽鸡及肉鹅养殖业务上推行紧密型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
作养殖模式,其中公司负责指导农户搭建黄羽鸡、鹅棚舍等,并向农户统一提供
饲料、苗鸡、苗鹅、药品、疫苗及相关技术指导,在养殖周期结束后按照约定的
内部价格回收农户合作养殖的产品、结算农户养殖收入,并通过计提风险基金的
形式协助农户控制部分养殖风险;农户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黄羽鸡及鹅的养
殖,并在养殖周期结束将产品交付给公司;合作社作为农户的自治组织,负责开
展苗鸡、饲料、产品等的运输工作,并协助农户开展防疫及管理风险基金。
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上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 即公司统
一进行饲料生产、仔猪繁育、猪舍建设等工作,将商品猪仔猪交予农户在公司自
建养殖场进行封闭式养殖;农户按公司养殖流程接受饲料供应、防疫、技术指导
和封闭管理;养殖周期结束,公司按农户养殖成果结算农户养殖收入。
未来可能因各级政府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爆发、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政策宣
传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公司新增合作农户数量增加速度放缓或原有合作农户不再
信任公司、退出合作,从而使得公司合作农户数量难以持续增长甚至出现萎缩,
将使公司面临业务模式难以快速异地复制的局面。 并且若部分合作农户违反了相
关约定,公司还将面临资产损失及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
五、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事件会显著影响消费者信心, 将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难以挽回的损
失。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2004 年以来,政府相关部
门先后修订或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饲料和
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这反映出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重视,对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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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与处罚力度也在逐渐加大。
食品安全要求公司从饲料生产、禽畜养殖等多个环节进行保障。如果未来国
家进一步提高相关标准要求, 则公司有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各生产环节的质量
控制与检测投入,最终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另外,公司一旦出现产品质量检测或
农户管理不到位,并最终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公司品牌及产品销售将受到
直接影响。
同时,行业内其他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间接影响。
例如 2012 年末,国内媒体曝光了部分白羽鸡养殖企业存在违规用药、鸡肉产品
药残超标的问题,对国内白羽鸡消费市场产生了直接冲击,部分黄羽鸡生产企业
销售也间接受到了影响。除此之外,近年来“瘦肉精”事件也频繁曝光,对国内
猪肉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若未来食品安全问题对行业整
体形象与口碑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也将面临由此导致的经营风险。
六、土地出租方或发包方违约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土地。目前,公司部分经营场所用地以及本
次募投项目中所需要的土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或承包。该等租赁或
承包行为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与当地村
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 并取得了土地承包农户对村委会的书面授
权,办理了土地租赁备案手续,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
存在出租方、发包方违约的风险。一旦出租方、发包方违约,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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