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易的metatrader 4交易骗局平台metatrader 4交易骗局他们还是封号,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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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又上报纸!律师对牟利封号发表看法
  此文转载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冯仕妍见习记者李辰曦
  网易游戏两玩家投诉账号内4万元被扣除,律师称网易做法涉嫌侵害玩家权益
  近日,厦门的何先生向新快报报料称,他是网易《西游》游戏的十年玩家,从今年开始,他的网游账号遭遇&封杀令&,其中的财产也被扣除,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昨日向网易游戏客服了解到,何先生的账号已被隔离,原因是涉及不正当牟利。律师,网易的做法涉嫌侵害玩家权益。
  账号遭冻结资金被没收
  今年5月16日,何先生收到了网易游戏的10封&账号处罚通知&,此后,他在交易平台&藏宝阁&上的35个交易编号,都被直接扣除了交易款项。何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前日,另一名玩家、杭州的黄先生也来到广州寻求投诉途径。记者从两人的交易记录看到,被扣除的款项金额达4万元以上。
  今年3月,沈阳的孔先生两个账号也遭遇&冻结&,被网易游戏以角色隔离和扣除角色内游戏币为由来进行处罚,孔先生在&藏宝阁&上两个编号的交易款项也被直接扣除。
  何先生开了一个QQ群,群中有80余个与他有同样遭遇的玩家,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一起想办法向网易游戏要回被扣除的款项。
  不允许通过游戏做生意
  昨日,记者使用何先生的网游账号,咨询账号处罚的原因。网易游戏客服回应,何先生账号已被隔离和&回收游戏币&处理,原因是角色涉及不正当牟利,违反《》的服务条款中关于用户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约定。来自客服的提醒称,&对于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何为&不正当牟利&?网易游戏客服解释,这是指创建一些账号,利用游戏玩法重复游戏活动以赚取游戏币作为这些账号的唯一目的,再通过线下或中介的方式出售获得实际利益,也就是说,玩家通过游戏来做生意破坏游戏竞技的稳定性,这是网易游戏要杜绝的行为。
  业内人士
  运营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据业内人士分析,职业玩家以赚钱为目的玩网络游戏,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网络游戏环境的恶化。昨日,记者查看5173、淘宝等交易平台,出售道具的帖子相当多。在广州一家网游企业工作的郑先生(化名)告诉记者,目前游戏行业像何先生进行的线下交易很普遍,管制有一定难度。
  玩家刘先生认为,网游运营商也存在问题。一方面,游戏规则是运营商制定的,在玩家注册《梦幻西游》时,便要与运营商签署服务条款,另一方面,运营商有权对玩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类似封号、扣金等处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明显有失公正,玩家担心,一不小心账号就被隔离。
  来自网易游戏的一段客服说明称:&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进行线下交易获利行为;2.利用多个游戏角色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游戏道具,充当游戏道具中介收取中介费;3.将游戏内获得的金钱大量地用于出售获利而不注重本身角色实力的提升&&&郑先生表示,这些解释比较含糊,例如,第3点的&大量&应该怎么界定?网易游戏如何确定玩家的目的?玩家是否只能被动接受处罚而没有辩驳的机会?
  律师说法
  占有玩家的钱无法律依据
  何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网易游戏&梦幻币交易收费规则&的截图,上面显示网易游戏收取买卖双方交易金额的5%作为信息费。何先生质疑,既然网易不允许通过游戏赚钱,为什么又要收这样的&中介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谭伟红认为,网易游戏存在侵害玩家合法权益的做法。网易以&信息费&为名收取5%的居间费用,说明网易游戏和&藏宝阁&这个平台是可以交易的。但网易游戏又占有玩家卖道具的钱,这一点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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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我觉得网易封号商业牟利是对的。可以进来看看
刚才不小心看到了一个关于商业牟利的人发了张帖子,他准备让政府来制服网易,这点绝对不可能。 在你卖钱的时候也有一个我同意3天审核,点了这个你才能卖,你已经同意了,同意后你的钱并没有通过审核,所以被以商业牟利的罪名封禁了, 就算在现实你工作你上班,在公司工作上班你违反了公司里面的规则也会受到罚款的,所以我感觉把你钱扣了是对的,太对了,另外一种角度来说,你往死刷钱,把钱都刷了,你把钱赚到手了网易赚什么?你多赚一分网易就少赚一份,你也别说你冲点卡了,你冲的点卡不也是在游戏里卖的钱,然后买的点卡么?让你卖成功几次你就烧香拜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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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要讲法律,第一个有玩家条款,守则等等,就算网易违法了,法律也是给有钱有权的人用的, 更何况网易这么做是对。 基本中国首富 有钱 有权 有实力 个方面都有人,人家哪说哪有里 你怎么跟人家斗?
没人来奥#24
.我没商业过..虽然也牟利..
罗浮山收一个109人修高宠修高的方寸或者五庄 价格不一定 但只要空号有的加QQ330598
别人说要杀了你,你同意让他杀。然后他就可以把你杀了,警察说你同意了,你快死吧
没有商人支撑
你那区就鬼了———————————————— ーー只怪自己太年轻、       是人是狗没分清&#x2122; ————————————————
貌似有人打官司赢了把
钱不是网易说扣就扣的,扣MHB行,扣RMB就不行的,他没这个权利的。
没有牟利的人大爷找谁秀优越去没有牟利党梦幻还能生存多久
按你的逻辑藏宝阁不让交易MHB就行了
最关键的还是, 网易开发这款游戏 他是初始目的为了赚钱。有人牟利了。他就借牟利这个机会来赚点RMB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我是商家有人刷我游戏的钱大量刷几十个号刷破坏我游戏的平衡 我也会封他的号 并且扣出RMB。 还有一点 不管怎么样吧 买家并没有犯错。买家看到一个高比例MHB 以100块买了下来。如果只扣梦幻币 那也就是说 买家要把得到的MHB吐出来 这对买家也不公平了。 买完钱都是即买即拿的东西。网易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假设一下吧。我溜达看摊 发现滩上摆了一个80人造破血男头
区里比例100-700价 就在这个时候 只有卖630万 或者 640万的比例 因高比例被买了。 我以低比例的价格买了300块的菜。买完破血头 过了一天 头盔被找回去了。钱是也给我了。但是我损失的这块谁来负责。这跟买家买钱一样。买了个高比例 即买即拿,买完了 拿回来 说不定等网易发现商业牟利的时候 买家买来的MHB已经花完了。难道你让买家把钱退回去给没收了,然后网易在返还RMB吗?
我觉得网易有一点不对,当一些钱已经在网易宝了,卖家没转走,然后继续出大米,然后被封了,但是网易宝那些钱也被没收了。
网易有什么权利收玩家的RMB,只是没人闹,他网易几个脑袋抗?游戏中霸王条款早就不被法律承认。网络虚拟物品都是玩家的个人财产,如果上法院都受保护的,更何况玩家的钱,你还是多去看点关于网游的官司再来说吧……
楼主的意思是在否认我国的法制水平!该当何罪
你们的脑子现在都心思不通,网易差你那点钱奥?网易要真想没收RMB 把每天卖钱的80%的人全抓去牟利 自己替换几个ID 去CBG 卖钱行不行?
脑残楼主,不懂就不要唧唧歪歪,再说你也卖菜有什么资格说别人,脑残
那些被封的
自己应该清楚 为什么被封.绝对不是正常五开赚的钱.
最终解释权归网易所有 5开让网易的利益收到了影响 网易肯定要有所动作 记得那个倒卖无级别的啊超吗 一年100万还不用交税 网易封了他所有号 他飞去广州去个网易打官司 但后来怎么样 就没听说了
所谓的审核只是网易的一个借口...钱在审核三天里是网易来支配的...你想想所有玩家卖的钱加起来不是小说吧??他完全可以在这3天中用这些钱利滚利
网易解释是CBG是官方指定的交易平台.每笔交易都很安全.出菜得到的RMB网易也有考核期. 为什么考核期过了还有可能被冻结呢?考核期的时候去干什么呢?这责任是不是应该是网易的责任呢? 就好比 一个通缉犯被判刑1年.这1年警察没在意.让他在法院蹲了1年.1年后发现问题了.难道还抓回来在蹲1年?梦幻西游
不错的网络游戏.陪伴我们走过了10年了.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事情看着都那么不合理.而网易却做的理直气壮呢.....
首先,你通过非正常行为(比如几十开,比如用脚本挂,比如单一的做一件事刷系统钱)获得的梦幻币,都不被网易承认,当然有权利没收你的梦幻币。如果你拿这部分钱点JN点修买装备什么的,是不会被扣上商业牟利的帽子的,因为你没有得到人民币,没有直接的获利,他只有通过其他的方式打击你如果你直接把刷的系统钱 放CBG的话,你卖出去了,那你就获利了,好!商业牟利的套子你就钻进来了,扣除你在审核期的人民币。网易这样做,1 这笔MHB已经追不回来了。2 这样可以变相的官方出售MHB而获利。3 可以用这种被玩家称为‘非法没收人民币’的方式来恐吓其他想用同样方法获利的玩家,让这部分玩家止步从而来减慢梦幻币的产出速度。网易没收你的,不是你的人民币,而是你非正常行为获得的梦幻币。你非正常行为获得的梦幻币根本不能跟人民币画一个等号。这里可以给那些刷系统钱的一些建议,首先第一,不能直接在CBG卖梦幻币。可以在游戏里收货,宝石合高了挂CBG,收高兽决挂CBG 收五宝合牌子,通过在游戏中交易获得的梦幻币放CBG去卖,开物品店等等,总之,洗钱的方法各种各样,只是你没有用才被商业牟利而已。最后一张图收尾吧.
我想说如果把卖宝图的钱扔CBG算商业牟利不,,,,,
回复 夜已消散 :等LZ哪天牟利了 被抓了
这是案例,也是关于网易的,自己看,不知道为网易说话的是什么心态还是网易请的枪手-----------------------------------------------------------------------------------从“封停帐号”案论网络游戏金币的法律保护作者:游植龙
“封停游戏帐号”案情:陈某先后在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注册了四个网易通行证帐号,并以注册的通行证帐号在网易公司《天下贰》游戏专区进行游戏。其后陈某以通行证帐号通过网易公司官方平台以人民币进行充值,并以每100元充值寄售1000点数的方式,将点数寄售到《天下贰》游戏专区,并将点数兑换成游戏金币。其间陈某存在着不通过网易公司《天下贰》独有的官方交易平台“藏金阁”而是通过非官方交易平台如淘宝网等交易游戏金币的行为。日,网易公司以“帐号因涉及非官方交易行为,违反《玩家守则》关于游戏虚拟物品买卖规则之规定,已禁止登录《天下贰》”为由将该四个帐号予以“封停帐号”,封停时该四个帐号尚有60万个游戏金币,按每100元寄售1000个点数计算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6万元。陈某经与网易公司交涉无果,遂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易公司对其注册之四个网易通行证在《天下贰》之帐号予以解除封停并将帐号之游戏金币60万个恢复至能使用、交易、转移之正常状态。
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目前理论界主要有如下四种意见:1、物权保护: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种电磁记录数据,在法律上属于无体物的范畴,它是游戏玩家付出时间、精力等劳动性投入或者通过货币购买等而取得,并可按玩家的意愿进行处分,因此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2、债权保护:虚拟财产产生于游戏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只是债权存在的虚拟凭证。虚拟财产是玩家与运营商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象征,虚拟财产权的内容以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具有极强的相对性。3、知识产权保护:虚拟财产是玩家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属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可复制性并需要一定的载体,因此应将其视为著作权来保护。4、新型财产保护:虚拟财产的权利不能简单归存于现有的权利形态中,属于一种新型的无体财产权,比如信息财产。无论这类在信息网络状态中新出现的虚拟财产权利属性最终归类如何,就现有法律规定和保护而言,笔者比较倾向于物权保护的方式,尤其是网络游戏金币的法律保护,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在韩国,法律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装备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而无权对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删除,这种网络财产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即把网络虚拟财产等同于一种电子货币,在法律上承认其具有物的属性。
在本案中,据网易公司称,其对陈某采取“封停帐号”是依据其日开始实施的《天下贰》《玩家守则》中规定的“游戏虚拟物品买卖规则:网易公司不认可在非网易公司提供或认可的交易平台所产生的交易结果,玩家从非网易公司提供或认可的交易平台所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将被认定为来源不符合游戏规则。网易公司有权对该交易行为涉及的游戏虚拟物品、游戏角色与通行证帐号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对通行证帐号进行倒扣数值、暂时隔离、永久隔离、强制离线、封停帐号、删除档案等处理”以及《服务条款》规定的“用户不得利用《天下贰》的任何内容牟取商业利益”,否则,“网易公司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对通行证帐号进行倒扣数值、暂时隔离、永久隔离、强制离线、封停帐号、删除档案等处理”。且玩家在每一次进入游戏时,都必须“接受”用户协议包括《服务条款》和《玩家守则》才能进入游戏,陈某对该《玩家守则》及《服务条款》十分清楚,但却不通过官方平台“藏金阁”交易游戏金币,而是通过非官方交易平台如淘宝网上交易游戏金币换取人民币、牟取商业利益,故而“封停帐号”是有依据的。
网易公司以陈某涉及非官方交易行为“封停帐号”,禁止陈某该四帐号登录《天下贰》,实际上也就使陈某帐号下的虚拟财产游戏金币处于冻结状态,使玩家失去对游戏金币的控制和处分权,无法使用、交易、转移。从另一个角度上看,也就是相当于运营商无限期冻结、没收了玩家的游戏金币。那么,网易公司是否有权如此处理?
首先,即使是根据网易公司《玩家守则》,其采取的是“封停帐号”措施,即禁止登录游戏帐号。但其玩家守则“封停帐号”对于帐号项下之虚拟财产如游戏金币等如何处理,并无提及。在网易公司其他的处理措施中,有单独的“收回游戏虚拟物品”一项,网易公司对陈某没有适用该项处理即没有收回游戏金币,但实际上却使玩家失去对游戏金币的控制和处分功能。在网络游戏中,游戏金币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并不一定要附属于特定的游戏帐号而存在,而可以存在于其他游戏帐号中。在游戏玩家角色被封停的状态下,游戏金币的正常占有、使用、交易、处分权并不应必然受到限制。具体到本案中,网易公司在其《玩家守则》中也并未对禁停状态下的游戏帐号所拥有之游戏金币等虚拟物品的占有、使用、交易、处分权作出任何限制。既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限制,那么运营商就有义务保证游戏帐号角色所拥有之游戏金币的占有、使用、交易和处分功能保持在被封停前之正常状态。
其次,在网络游戏中,玩家与运营商构成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运营商提供游戏服务,玩家通过支付对价如购买充值卡、点卡和时间、精力的投入享受运营商提供的游戏服务。运营商制定格式的服务条款,当玩家在注册账号时,只有点击“同意”或“接受”该服务条款时,才可进入游戏,当玩家点击同意或接受的那一刻,玩家便与运营商成立了服务合同。而服务合同条款的修改和变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案中,网易公司认为陈某在进入游戏时必须点击“接受”用户协议才可进入游戏,因而《服务条款》和《玩家守则》等构成了双方网络服务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这里,运营商所制定的服务条款是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而玩家付出现金购买充值卡寄售点数,运营商出售充值卡,双方已构成消费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据此,格式合同的订立或变更,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其条款无效。
从公平原则及合理性原则上看,玩家付出大量金钱购买运营商充值卡寄售点数并兑换成游戏金币,运营商作为受益方当然有保证游戏金币的安全、一定程度的流通和使用功能的义务。运营商既然设立官方交易平台允许游戏金币的交易,允许游戏金币在玩家角色中的流转,那么当玩家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游戏金币的交易时,即使其交易通过非官方平台进行,但实际结果也只是在玩家角色之间的流转,运营商以此为由作出相当于没收所有没有参与交易的游戏金币的封停帐号处分,限制玩家对没有参与交易的游戏金币的控制,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就使玩家付出大量金钱购买的游戏金币处于极其不安全的状态,如果允许运营商的随意处分,运营商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无从谈起。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玩家付出数万元购买充值卡寄售点数转换成游戏金币存放在运营商的服务器,运营商就应当负有保管的安全保障义务,保证玩家对游戏金币的控制、使用、转移处分权利,而不得对玩家的游戏金币进行任何方式的侵占或作出使玩家失去对游戏金币控制、处分的行为。因而,运营商上述“封停帐号”限制玩家对游戏金币控制权的格式条款因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排除了玩家的主要权利,是无效的条款。再次,从财产保护角度,《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在民法通则的规定中,公民的财产包含了“其他合法财产”。什么是合法?取得的标的物不为法律所禁止,取得手段不为法律所禁止,符合这两个条件就是合法。运营商随意的封停帐号,就是对玩家游戏金币虚拟财产的侵占、冻结和没收,玩家对游戏金币虚拟财产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这是对玩家财产权利的非法侵犯,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正是由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户权益缺乏保障,文化部、商务部于二○○九年六月四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部又于二○一○年六月三日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日起施行)。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据此,在不同的网络游戏中,游戏金币虽不一定属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但大多也是属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转换形式。既然在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尚且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那么,当游戏产品服务仍在进行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充值卡寄售但尚未使用的游戏金币,网络游戏运营商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所欲为地随意使玩家失去对游戏金币的控制甚至作出相当于无限期冻结、没收的封停处理而拒绝将游戏金币返还给用户。也即是说,以“封停帐号”为名行无限期冻结游戏金币之实是违反了部门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在本案中,陈某要求网易公司将被封停帐号项下60万个游戏金币恢复至能控制、使用、交易、转移之正常状态是有法可依,并应得到支持的。-----------------------------------------------------
其实也不一定要卖,你身上那么多的钱,你拿点钱去点下技能啊,什么的,网易就不会说你的,点的技能号升值了,网易也赚了,但是你纯粹开个渡劫ID什么都不点,天天在那刷经验,得东西卖钱,这些东西还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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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多开封号,私下卖银两装备,封号!藏宝阁交易也封号,连网易宝的钱的扣除自己贪污掉!
(侍讲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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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代结
藏宝阁是网易一大敛财利器,假借玩家守则(也就是霸王条款)指控玩家非法牟利!而封号,扣留网易宝资金!网易啊你可真给力!三开封号,藏宝阁交易封号,私下交易封号!你偌大一公司搞个藏宝阁敛财,至于吗?哥那点钱就当提前给你烧的!各位玩家看清网易的嘴脸吧!
现在还封号呢..太猛了
同类未解决问题
同类已解决问题玩网游不到半年赚20万被封号 玩家状告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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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小何从网游里找到了“大商机”,他发现同样的游戏道具在不同服务器价格不同,就投资85万余元购买道具,然后在不同服务器之间“低买高卖”,从中赚取差价,结果不到半年时间,就获利近20万元。
别人玩网游花钱,他玩网游却能赚大钱。
玩家小何从网游里找到了&大商机&,他发现同样的游戏道具在不同服务器价格不同,就投资85万余元购买道具,然后在不同服务器之间&低买高卖&,从中赚取差价,结果不到半年时间,就获利近20万元。
不过,小何此举被网易公司发现后,网易将其游戏账号封掉,并没收了账户里的现金及游戏币。
近日,小何为此状告网易公司。案件历经两审,法院最终判决玩家胜诉,要求游戏公司解封账号并归还资产。
业内人士认为,该判决将对网游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网游玩家则认为,这一判决保护了网游账号里的虚拟财产。
精明玩家发现&商机&获利20万
小何今年31岁,是网易《梦幻西游》的资深玩家,他陆续申请注册了72个网易通行证账号。
玩游戏需要道具,而不同服务器之间的道具有价格差,小何很有生意头脑,他从差价当中看到了&商机&。从日至日,小何通过向网易缴交一定费用,转移服务器2685次,并通过不同账号在网易的&藏宝阁交易平台&购买游戏币,再拿游戏币购买道具。他将道具从低价的服务器带至高价的服务器出售,获得游戏币后,再通过网易的交易平台出售,换成&真金白银&以赚取差价。
小何说,他购买游戏币花了85万余元,转移服务器花了5.5万元,出售游戏币所得110万余元。也就是说,小何利用游戏道具&差价&,不到半年时间就赚了近20万元。
据悉,小何从大学时代就开始接触《梦幻西游》这款网游,一开始是爱好玩游戏,兼职赚点钱,到后来就变成全职的了。
网易堵漏查封账号没收资产
日,网易向小何发出《账号处罚通知》,理由是&利用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宣布&暂时隔离&了他的43个账号,同时扣除账号内的36亿余两游戏币和2.7万余元现金。
网易公司认为,小何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所得是&不正当利益&。因此,网易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但是,小何却不服处罚,他认为,账号里的游戏币都是他自己赚来的,他为此付出了时间、精力和金钱,所以他要维权到底。
去年12月,小何向思明区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网易公司。小何起诉说,网易公司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也不能例外。因此,他要求网易解除对账号的封锁,并归还账户内的资产。
焦点争议网易查封是否正当?
网易认为,小何无视双方达成的有效协议,利用游戏进行牟利。他在不到半年时间内注册如此之多的游戏角色,频繁转移服务器,明显不是普通游戏玩家,游戏的目的并非&互动娱乐&,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小何反驳说,自己获取游戏道具的手段合法,交了费用转移服务器,然后在平台上交易,交易有赢利也是正常的。
网易公司则认为,游戏道具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没收小何的游戏币并未侵害其权益。
近日,中院终审判决认定玩家胜诉。法院认为,网易对小何账号的处罚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因此,判决要求网易解除对小何43个账号的查封,并归还账号内的现金和游戏币。
网易处罚不当,应当解封还钱
法院认为,玩家小何的行为并未违法。
针对网易答辩所引用的合同条款:&用户同意并理解其只能通过游戏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正常的娱乐互动,以及基于该娱乐互动的需要于网易公司提供或认可的交易平台上交易游戏道具。&法院认为,条款中对&正常的娱乐互动&约定不明。每一个游戏玩家参与特定游戏的动机和获取的娱乐体验都是个性化的,网易客观上并不能规定游戏玩家所能获取的游戏心理体验。按照网易设定的游戏规则,&交易游戏道具并获利&也是娱乐形式之一。小何作为游戏玩家,自然有权选择交易这种娱乐形式。
其次,条款对&不正当利益&的判断标准约定不明。而且,小何的每一笔交易都是在网易知情且同意下进行的,并没有违反双方的约定。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网易不能任意对合同条款作出解释,并据此主张小何违反合同约定。所以,法院判决认为,网易对小何账号的处罚行为不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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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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