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风帆股份股票6的

这个价格不高,现在是主力连续震仓,不要在这个价位卖掉,而是要买入,别做反了_中国动力(600482)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这个价格不高,现在是主力连续震仓,不要在这个价位卖掉,而是要买入,别做反了
这个价格不高,现在是主力连续震仓,不要在这个价位卖掉,而是要买入,别做反了
风帆动力,被雾霾笼罩,操,天齐,人家就一个锂电,风帆狗屎不如,撞死它,经常骚扰它,玩死它,
这个人激起民愤了,怎么没人收拾他呢,不管股票涨不涨,为啥看见这孙子,就算股票涨停也感觉踩到了屎呢
不管票子涨跌,但此人看见就让人觉得恶心!!!一味的唱多和一味的唱空,都有问题。不为自己着想也为下代积德吧!!!
哪里的,我也是江苏的
建议你后面加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这样不至于被喷
瞎bb,滚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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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2 : 风帆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宗出让土
来源:交易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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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2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中联评报【2015】
  (估)字第1774号
  电子备案编号:36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
  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方一: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212,969.8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894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
  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
  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方二:
  公司名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14,208.2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837
  经营范围:蓄电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委托方三:
  公司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721
  经营范围: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
  生产、销售;蓄电池生产、检测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塑料制品、
  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销售;蓄电池相关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技术咨询;
  仓储服务;铅精矿产品的销售;蓄电池及其零配件、材料的进出口;润滑
  油、制动液、防冻液、玻璃水、空气净化剂、空气净化材料的销售(危险
  化学品除外)
  ;空气净化装臵与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展开经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估价方的关系如下: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风帆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保定风帆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帆股份有限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估价目的
  根据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〇四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
  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船重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 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风帆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特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
  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2 宗国有出让工业
  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估价期日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五、估价日期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至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六、地价定义
  本次估价对象共有 2 宗土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结
  合待估宗地土地登记用途、设定用途、宗地内外实际及设定开发程度、土
  地登记使用年限、设定年限、土地利用条件和使用权类型等情况,对估价
  报告中涉及的地价定义如下:
  1.土地用途设定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
  为工业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此次估价
  设定为工业用地。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
  业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此次估价设定
  为工业用地。
  2.开发程度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和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实际开
  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
  内“五通一平”( 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场地平整),本次评估
  设定估价对象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
  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设定
  根 据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保清国用( 2000 转)字第
   号),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8 月 6 日。截至本次估价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剩余使用年限为 28.12 年, 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 1 土地使用年限为 28.12
  根 据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保清国用( 99 出)字第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号),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
  权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4 月 10 日。截至本次估价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剩余使用年限为 33.80 年,
  故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 2 土地使用年限为 33.80
  4.土地利用条件说明
  估 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 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38,206.67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
  物为车间、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5 年-2011
  年。总建筑面积为 14,273.57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3736,考虑到估价对
  象 1 无规划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
  定估价对象 1 的容积率为 0.3736。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98,953.33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为车间、
  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0 年-2013 年。总建筑
  面积为 54,746.48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5533,考虑到估价对象 2 无规划
  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定估价对象 2
  的容积率为 0.5533。
  5.使用权价格类型
  估价对象于估价期日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定义:估价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 通
  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剩余使
  用年期为 28.12 年,设定容积率为 0.3736,正常市场状况和现状使用条件下
  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定义:估价期日为 2015 年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6 月 30 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
  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
  33.80 年,设定容积率为 0.5533,正常市场状况和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国有出
  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
  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
  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土地总面积:137,160.00 平方米
  总地价:3,269.68 万元
  大 写:叁仟贰佰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1
  土地总面积:38,206.67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86 元/平方米
  总地价:1,092.71 万元
写:壹仟零玖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2
  土地总面积:98,953.33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20 元/平方米
  总地价:2,176.97 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写:贰仟壹佰柒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估价结果详见本报告表 1-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资格证书号
  吴晓光
  刘雪龙
  九、土地估价机构
  受托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盖章)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表 1-1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中联评报【2015】
  (估)字第 1774 号
估价期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估价期日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剩余土
  估价期日的用途
  估价期日
  宗地 宗地名 土地使用证编
估价期日实际土
估价设定土地开 地使用
  的土地使
面积(㎡) 地价
地开发程度
  实际 设定 规划 实际
宗地红线外和
宗地红线外五
  保清国用
  保定风
  金属 (2000 转)
宗地红线内五
通(通路、通电、
  帆集团
- 0.6 通(通路、通电、
通讯、供水、排 28.12
  有限责
通讯、供水、排
水)和宗地红线
  任公司
水)和场地平整
内场地平整
  宗地红线外和
宗地红线外五
  保定风
清苑 保清国用 99 工
  宗地红线内五
通(通路、通电、
  帆集团
  出)字第
  - 0.3 通(通路、通电、
通讯、供水、排 33.80
  有限责
  通讯、供水、排
水)和宗地红线
  任公司
  水)和场地平整
内场地平整
137,160.00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估价对象无抵押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见附表估价对象基础设施条件表;
  3、规划限制条件:依据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待估宗地权利状况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
  2、本报告结果仅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价格参考依据,不作其他使用;
  3、报告中有关资料来源于当地政府、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方以及估价人员收集整理的有关资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4、本估价结果为在估价期日,满足全部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下的评估价格,若上述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也应做相应调整或重新估价。
  5、本估价报告自报告提交日起一年内有效。
  附表 1-1 设定待估宗地基础设施条件表
土地权 规划限 影响土地价格的
  宗地名称
周围道路状况
其他限定条件
  宗地两侧临路,临主干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电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水 宗地内接通市政排水管网,采用 宗地内外移动通
  有色金属分
  道,交通条件较好
线路,供电有保障
管网,供水有保障
雨污分流方式排放,排水通畅 讯信号正常接收
  公司用地
  宗地两侧临路,临主干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电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水 宗地内接通市政排水管网,采用 宗地内外移动通
  清苑分公司
  道,交通条件较好
线路,供电有保障
管网,供水有保障
雨污分流方式排放,排水通畅 讯信号正常接收
  估价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界定
  一、委托估价方
  委托方一: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212,969.8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894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
  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
  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方二:
  公司名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14,208.2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83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经营范围:蓄电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委托方三:
  公司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721
  经营范围: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
  生产、销售;蓄电池生产、检测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塑料制品、
  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销售;蓄电池相关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技术咨询;
  仓储服务;铅精矿产品的销售;蓄电池及其零配件、材料的进出口;润滑
  油、制动液、防冻液、玻璃水、空气净化剂、空气净化材料的销售(危险
  化学品除外)
  ;空气净化装臵与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展开经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估价方的关系如下: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风帆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保定风帆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帆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二、估价对象
  待估宗地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的
  2 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7,160.00 平方米,用途、土地
  使用权人、土地剩余使用年期及估价对象详细情况详见表 1-1土地估价结
  果一览表。
  三、估价对象概况
  待估宗地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的
  2 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7,160.00 平方米。
  1.土地登记状况
  估价对象 1 位于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村,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00 年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 1 宗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为保清国用(2000 转)字第
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8,206.67 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
  估价对象 2 位于清苑县保么路东侧,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于 1999 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 1 宗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为 保清国用( 99 出)字第
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8,953.33 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
  土地登记状况详见表 2-1土地登记状况一览表。
  表 2-1 土地登记状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者
权类 终止日期
  清苑县
  有色金 保定风帆集 保清国用 2000 清苑区清
  2043 年 8
  苑镇北大 工业用地 38,206.67 出让
  属分公 团有限责任
  司用地
  清苑县
  清苑分 保定风帆集 保清国用(99
  清苑县保
  工业用地 98,953.33 出让
  公司用 团有限责任
  么路东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2.土地权利状况
  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估价对象 1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8 月 6 日,至本次估价期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28.12 年。
  估价对象 2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4 月 10 日,至本次估价
  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33.80 年。
  估价期日本次评估对象未设定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
  等他项权利;该宗地未设定通行权和其他相邻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估 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 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38,206.67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
  物为车间、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5 年-2011
  年。总建筑面积为 14,273.57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3736,考虑到估价对
  象 1 无规划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
  定估价对象 1 的容积率为 0.3736。
  表 2-2
估价对象 1 地上房屋建筑物概况一览表
  建(构)筑物面
房产证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物结构
铅零件厂房
2005 年 1 月
  3742.13
  铅厂浴室、 循环水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砖混行钢屋架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传达室、路面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北平房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南小平房
2005 年 1 月
平房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简易)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厨房、餐厅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平房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简易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新合金厂房
2010 年 9 月
2010 年 9 月
2010 年 12 月
  絮凝沉底设备房
2011 年 12 月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98,953.33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为车间、
  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0 年-2013 年。总建筑
  面积为 54,746.48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5533,考虑到估价对象 2 无规划
  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定估价对象 2
  的容积率为 0.5533。
  表 2-3
估价对象 2 地上房屋建筑物概况一览表
房产证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物面积
建(构)筑物结构
2002 年 9 月
2004 年 12 月
2005 年 4 月
2006 年 1 月
2013 年 4 月
2002 年 1 月
2002 年 6 月
2002 年 6 月
2002 年 6 月
2004 年 8 月
2002 年 1 月
2000 年 9 月
2006 年 1 月
综合维修车间
2007 年 9 月
2013 年 4 月
生活污水处理站
201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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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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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一般因素
  一般因素是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普遍、共同的因素,主要指影响城
  镇用地的地价总体水平的自然、社会、经济和行政等因素,通过对土地供
  给和需求两方面的不同作用,影响城市地价的总体水平。
  1.城市资源状况
  保 定市位于 太行山 东麓, 冀中平原 西部。北纬 38°10′-40°00′ ,东经
  113°40′-116°20′之间。北邻北京市和张家口市,东接廊坊市和沧州市,南与
  石家庄市和衡水市相连,西部与山西省接壤。
  保定市中心北距北京 140 公里,东距天津 145 公里,西南距石家庄 125
  公里,直接可达首都机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及天津、秦皇岛、黄骅等
  海港。
  保定市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医疗保健机械完善,文化娱乐场所众多。
  保定是京师门户,曾“北控三关,南达九省,地连四部,雄冠中州”,历史上
  燕国、中山国、后燕立都之地,清代八督之首,为“冀北干城,都南屏翰”。
  现为大北京经济圈中的两翼之一,北京主要卫星城,素有“京畿重地”“首都
  南大门”之称。
  2.不动产制度与不动产市场状况
  保定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土地使用制
  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区内的土地交易日益活跃,土地市场逐步规范,房
  地产开发规模扩大,土地出让、转让呈上升趋势。
  根据中国城市地价监测来看,保定市 2012 年工业用地地价增长率为
  3.47%,2013 年工业用地地价增长率为 1.86%,2014 年工业用地地价增长
  率为 3.63%,表明保定市工业用地价格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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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保定中心城区为依托,规划形成“两片三组团”集中紧凑型城市结
  构。分别在中心城区北、东、南三个区域规划三个组团,北部组团主要功
  能是以高科技产业、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公共设施齐全的生活居住等为
  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南部组团结合长城、中兴等汽车产业形成以汽车制造
  为生产主链并向外延伸的产业集群,并配套相应的生活、居住、公共设施
  等组团级设施,服务于工业区;东部组团结合现状形成的教育研发和近期
  建设的客运专线客运站形成集会展、信息流通、商务活动、地方文化展示
  为一体的现代综合功能区。中期来看保定市地价依然呈上升趋势。
  3.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定市围绕产业发展,强力推动项目园区建设,安排省
  市重点项目 279 项、总投资 6,755 亿元,其中 10 亿元以上项目 144 项,总
  投资 6,165.8 亿元。以“五个一”为抓手,整合提升 34 个园区,新建园区道路
  90 公里,100 个大型产业化项目完成投资 400 多亿元,省级以上园区达到
  28 家,成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平台。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全面对接,与北京
  丰台区、朝阳区、亦庄经济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等合作取得实质性进
  展,光大国际、中铁电气化、中体产业等一批央企进驻,北京新发地高碑
  店农副产品物流园签约商户 5,300 家,白沟大红门服装城首批 1,500 家北京
  商户入驻,中国北方商品电子交易博览中心开工建设,中关村保定创新中
  心、解放军总医院涿州基地、同仁堂和天士力等项目进展顺利。
  4.城市规划与发展目标
  保定市遵循“以工强市”实现发展突破 ,“以文兴市”实现发展提升,
  “以绿优市”实现和谐发展的发展策略。预计到 2020 年,保定市域总人口
  1242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700 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到 57%左右。城市
  发展将积极融入京津冀城市价值链体系,建成华北内陆地区向沿海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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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头堡,并继续发挥生态屏障作用;形成京津冀地区中以承接京津 项目扩
  散和科技成果转化、以节能节水型产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京津绿色
  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京南现代物流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华北地区特
  色旅游休闲胜地;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具有明显龙头带动作
  用的示范地区。
  统筹保定中心城区与徐水、满城、清苑等周边地区的空间需求,构建
  保定都市区协调发展、生态良好的城乡一体化空间。建立合理发展模式,
  加强城乡统筹,形成功能一体、高度发育的城乡经济综合体。逐步转变经
  济增长方式,拓展空间资源,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障并确立保定及周边
  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提高本地经济增长效率,促进保定中心城区的理性
  增长。突出生态建设与城市发展的相互融合,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传
  承保定城市规划的历史脉络,呼应“西山东水映名城”的生态格局,重塑
  狼峰竞秀的“山水城市”
  5.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14 年,保定全市生产总值实现 2,757.8 亿元,比上年增长 7.0%。其
  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48.6 亿元,增长 4.0%;第二产业增加值 1492.7 亿元,
  增长 6.8%;第三产业增加值 916.5 亿元,增长 8.4%。三次产业结构为 12.7:
  54.1:33.2。人均生产总值 26,873 元,比上年增长 6.4%。全市全部工业增
  加值 1,254.5 亿元,比上年增长 6.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007.2
  亿元,增长 6.7%。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 154.0 亿
  元,增长 2.3%;股份制企业增加值 910.7 亿元,增长 7.9%。分轻重工业看,
  重工业增加值 615.3 亿元,
  增长 3.9%;轻工业增加值 391.9 亿元,增长 11.4%。
  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251.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6%。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2,172.0 亿元,增长 15.6%,其中,建设项目投资 1,776.4 亿元,
  增长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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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看来,保定市经济平稳向上,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环
  境依然复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较多,下一步要采取得力措
  施,加快工业发展,扩大市场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加快
  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努力促进 保定市经
  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区域因素
  1.区域概况
  本次估价对象均位于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区,2015 年由清苑县撤县设
  区而成,经纬度为北纬 38°10′-40°00′,东经 113°40′-116°20′之间。位于河北
  省中部,北京、天津、石家庄三角腹地,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北临徐 水
  区,南临望都县、博野县,西临满城区,东临安新县、高阳县、蠡县。自
  古就有“北临三关,南通九省”之称。
  清苑区年平均气温 12℃,年降水量 550 毫米,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
  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有雪,夏季炎热干燥,春季多风沙,秋季凉爽舒适。
  冬冷夏热,雨热同期,来此旅游一般以夏秋季为宜。截至 2013 年,清苑发
  现各类矿种 151 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 120 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地 105
  处,有各类矿山 620 家。
  2.交通条件
  清苑区内京广铁路、京昆高速公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保津
  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张石高速公路使清苑区和保定
  地区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由京港澳高速、荣乌高速、京昆高速、保
  沧-保阜高速在清苑区周边互通连接,形成保定绕城高速公路。京深高速、
  保津高速和正在修建的保沧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境内拥有4个高速路出入口
  与全县公路紧密相连。县城北侧有清苑铁路货场,与京广铁路相连。107国
  保么公路(保定—衡水)
  道、保沧公路(保定-沧州)、保新公路(保定-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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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穿全境。全县建成油面路近千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村村通,形成了以
  国有公路为干线,省级公路为辅线,乡村公路为支线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
  拥有各种运输车辆近万,年运输能力达1000万吨。
  3.基础设施条件
  近年来清苑投资 3.9 亿元新修和改造道路 7.1 万平米、新建建筑 41 万
  平米、新增和改造绿地 47.2 万平米。投资 7800 万元的县城公园正式向群众
  开放。投资 3600 万元的县医院改扩建工程投入使用。投资 3600 万元的县
  城东部道路翻修和雨污分流工程顺利竣工。京港澳高速清苑段改扩建工程
  完成。白洋淀大道京石高铁前营段一期拆迁工作圆满完成。完成了 6 个乡
  镇、81 个村的垃圾一体化处理。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备。先后建成了清苑
  供水公司、清苑华燊燃气公司、清苑污水处理厂以及供居民休闲娱乐的文
  化广场,规划完成了热电厂、垃圾处理厂等大型基础设施。清苑供水日供
  水能力 30000 吨,工业供水日供水能力可达到 25300 吨。燃气供气管网已
  遍布县城,日供气能力可达 2.3 万立方米,能满足工业用气。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已投入运营,日处理污水 30000 吨。清苑文化广场占面积 16983 平
  方米,绿化面积 9700 平方米,硬化面积 2722 平方米,设施齐全,是居民
  休闲娱乐以及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的场所。
  4.环境条件
  ①人文环境
  清苑区重视教育,2014 年清苑拥有各类人才资源总量 4 万人,拥有各
  类企业研发中心 10 余家,省级以上 2 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开发
  机构 1 家。清苑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1 所,在校生 17.6 万人,教职工 1.47
  万人,教师 1.34 万人。其中,普通高中 10 所,在校生 2.6 万人。
  ②自然环境
  全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分为山区、平原和洼淀三大类。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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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高程的地貌划分为中山区、低山区及丘陵区三类。西部为中山区,海拔
  高程一般在 1000m 以上。中山区山体切割强烈,山势高峻,河谷深切。中
  山区东南部是低山区和丘陵区,呈条带形。低山区坡缓谷宽,陆地发育,
  有黄土覆盖。地形低缓起伏,向东逐渐坡展为平原,并有孤山园丘突出。
  平原区由大小不等的冲积扇构成,其地形宛如半碟状。自北、西、南三个
  方向,向东部白洋淀倾斜。按其成因分为山前洪积平原、冲积平原及洼淀
  区三部分。
  5.产业集聚度
  清苑区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锁定“打造宜居园林县城、争创千亿
  产业园区、建设经济发展强县”奋斗目标,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特
  色产业升级,谋求创新发展新突破。
  打造高端承接平台。加快推进清苑区经济开发区建设,高标准抓好“九
  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园区规划展览馆建设;推进乐凯大街南延和长
  城大街、富强路、新华街、中心街、曙光路等 5 条道路建成通车,着力把
  清苑区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竞争实力强的高端
  装备制造业生产加工基地。开发区内百威英博啤酒、中汽零产业基地、河
  北绿色建筑产业园、立中集团年产 700 万只铝合金轮毂和长城汽车配件等
  一批大项目加紧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园区产值超过 1000 亿元。
  与北京“中关村”“清华科技园”“丰台科技园”等优势
  对接京津大力招商。
  园区精准对接,探索园区共建、“飞地经济”等合作模式,争做北京产业转移
  的承载地;瞄准北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组织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有效
  对接,组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瞄准北京广大“创客”群体,与区内中小企业
  对接,通过孵化转化,培养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
  实施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围绕高端发展、低碳发展,加力推进传统产
  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扩张和产业链条完善。制定有色金属、制香、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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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机械等传统产业技改项目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擦亮华北最大的有
  色金属集散地、中国轻型起重机械生产之乡、中国香城等靓丽名片。
  提速壮大骨干企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支持立中集团、古城香业、风帆
  股份、大唐热电等骨干企业新上项目,扩大产能、做优做精。依托立中新
  材、东利机械、沃德电梯等成长型企业,壮大企业规模,打造行业旗舰、
  产业航母、引领发展“排头兵”。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企业科技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提升企业产品科技含
  争做科技“小巨人”。
  量和竞争力,
抓紧国家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引导资金的有
  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6. 区域规划限制条件
  估价对象 1 和 2 所在区域均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待估宗地附近周围有
  部分工业建设用地,规划对土地利用有一定限制。
  综上,估价对象周边有混合型主干道,道路通达度较优;基础设施状
  况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周边多为化工类企业,
  产业集聚程度较好,适宜工业企业的发展。
  (三)个别因素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各待估宗地位臵图及宗地现
  状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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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
  属分公司用地
  图 2-1 估价对象 1 位置示意总图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
  属分公司用地
  图 2-2 估价对象 1 宗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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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2-3 估价对象 1 宗地现状图
  估价对象 2:清苑分
  公司用地
  图 2-4 估价对象 2 位置示意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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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对象 2:清苑分
  公司用地
  图 2-5 估价对象 2 宗地位置示意图
  图 2-6 估价对象 2 宗地现状图
  待估宗地的位臵、面积、容积率、基础设施状况及其它有关待估宗地
  的个别条件如下所述:
  1.物业类型
  估价对象 1 实际项目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厂区用地,
  估价对象 2 实际项目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清苑分公司厂区用地,作为工业
  用地,其物业类型对估价对象价值影响不明显。
  2、宗地面积
  估价对象 1 土地面积为 38,206.67 平方米,作为工业用地,面积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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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对象 2 土地面积 98,953.33 平方米,作为工业用地,面积正常。
  3、宗地形状
  估价对象 1 与估价对象 2 宗地形状均为较规则四边形,对利用无明显
  影响,利于估价对象价值的正常显化。
  4、宗地四至
  估价对象 1 东至现状空地、南至现状空地、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
  干道。
  估价对象 2 东至东顾庄、南至田各庄屯、西至 S231 省道、北至清苑看
  守所。
  5、宗地临路状况
  估价对象 1 北侧临现状干道,为交通型主干道,水泥路面,交通条件
  较好。
  估价对象 2 西侧临 S231 省道,为交通型主干道,水泥路面,交通条件
  较好。
  6、地形及地质条件
  据估价人员现场调查,估价对象 1 和 2 地势平坦、无不良地质现象,
  对利用无影响,利于估价对象价值的正常显化。
  7、容积率
  估 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 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38,206.67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
  物为车间、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5 年-2011
  年。总建筑面积为 14,273.57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3736,考虑到估价对
  象 1 无规划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
  定估价对象 1 的容积率为 0.3736。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98,9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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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为车间、
  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0 年-2013 年。总建筑
  面积为 54,746.48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5533,考虑到估价对象 2 无规划
  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定估价对象 2
  的容积率为 0.5533。
  8、个别开发条件
  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 1 和 2 宗地外“五通”(供水、排水、通电、通
  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达到区域同类用地平均开发利用条件,利
  于估价对象价值的正常显化。
  9、使用年期
  据前述,估价对象设定剩余使用年限分别为 28.12 年和 33.80 年,均低
  于工业类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50 年),对地价有减值影响。
  10、土地权利状况
  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无他项权利限制,土地权利状况完整,利于估
  价对象价值的正常显化。
  综合分析,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一般,使估价对象地价在同区域内
  属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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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
  一、估价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6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令第55号)
  8.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2.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臵审批办法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1】44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
  308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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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有关事
  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
  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
  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
  1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
  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 12号);
  18. 关 于取 消、 停征 和 免征 一批 行政 事 业性 收费 的通 知(财 税
  [号);
  (二)估价对象所在省市的有关法律规定
  1.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
  (三)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城 镇 土 地 分 等 定 级 规 程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四)其他资料
  1.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经济行为文件;
  2.估价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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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估价对象宗地位臵图;
  (2)估价对象的照片;
  (3)估价对象的现状情况;
  (4)估价人员现场调查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土地估价
  (一)估价原则
  本次估价遵循的主要原则有:
  1.合法性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进行。合法权益包括合法产
  权、合法使用、合法处分等几个方面。在合法产权方面,应以房地产权属
  证书、权属档案的记载或其他合法证件为依据;在合法使用方面,应以使
  用管制(如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管制)为依据;在合法处分方面,应以法
  律、法规或合同等允许的处分方式为依据。
  2.替代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功能相同或相近、条件相似的土地
  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客观价
  3.最有效利用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为前提。判读按土地的最有效利
  用以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其自身利用条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限制、市场
  要求和最佳利用程度等为依据。
  4.供需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市场供需决定土地价格为依据,并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
  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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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多种方法相结合的原则
  随着我国土地估价业的发展,目前比较实用的宗地估价方法有收益还
  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方法。
  由于不适宜的估价方法可能使评估结果产生较大的偏差,因此进行地价评
  估时,就要根据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用地类型及所掌握的资料,
  选择最适宜的方法进行评估,同时为了使评估结果更为客观,更接近于准
  确,评估中选择两种较为适宜的方法进行评估,以便互相验证,减小误差,
  确定出合理的价格。
  (二)估价方法
  1.估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
  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确定本次估
  价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常用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
  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在本次估价方法
  的选择过程中,根据估价对象现场勘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情况,按照城镇
  土地估价规程,根据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结合评估目的,
  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1)所选用评估方法的理由
  1)市场比较法
  由于保定市清苑区工业用地成交比较活跃,近期估价对象相邻供需圈
  有可比较实例,故本次适宜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2)成本逼近法
  由于我们对保定市清苑区的征地政策有较充分的了解,土地的取得成
  本和相关税费等资料收集比较翔实,且本次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故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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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宜选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2)未选用评估方法的理由
  1)剩余法
  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由于工业用地上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之售价调取
  有一定难度;且估价对象为已开发完成的土地,且其土地对企业贡献的收
  益情况较难确定,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选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2)收益还原法
  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由于估价对象同一供需圈类似的工业用途的空
  地出租实例较少,且通过租金剥离的方式准确测算土地纯收益有一定难度,
  因此本次评估暂不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考虑到估价对象均位于保定市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之外,所以本次评估
  暂不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估价对象选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2.估价方法定义及估价步骤
  (1)市场比较法原理介绍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
  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
  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
  V=VB× B× E
  A× D×
  式中:
  V:估价对象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正常情况指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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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
  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
  法。成本逼近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V=Ea+Ed+T+R1+R2+R3=VE+R3
  式中:
  V—估价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1—利息
  R2—利润
  R3—土地增值
  VE—土地成本价
  (三)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
  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
  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土地总面积:137,160.00 平方米
  总地价:3,269.68 万元
  大 写:叁仟贰佰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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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1
  土地总面积:38,206.67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86 元/平方米
  总地价:1,092.71 万元
写:壹仟零玖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2
  土地总面积:98,953.33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20 元/平方米
  总地价:2,176.97 万元
写:贰仟壹佰柒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估价结果详见本报告表 1-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三、估价结果和估价报告的使用
  (一)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前提条件
  (1)估价对象的土地权属取得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方向符合
  规划要求;
  (2)估价对象在设定用途下,符合规划且能得或将得到到最有效利用,
  并会产生相应的土地收益;
  (3)估价对象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能满足目前生活、经营的正常
  进行,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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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
  法规;
  (5)在估价期日的土地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即:
  ●存在自愿的卖方和买方
  ●足够长的交易时间
  ●市场情况与估价期日的市场情况相同
  ●交易双方都拥有足够的交易知识和信息
  ●买方并非出于特别兴趣而急于购买
  ●卖方并非出于特别目的而急于出售
  (6)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属实;
  (7)估价人员基于客观态度对土地市场情况进行分析、描述,所引用
  的参数、依据基本能够正确反映土地价格。
  2.假设条件
  (1)估价对象用途以实际用途为依据进行设定;
  (2)估价期日设定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3)评估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及红
  线内场地平整状况;
  (4)本次评估的估价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但对估价对象进行实
  地查勘之日是 2015 年 7 月 30 日,估价期日不是对估价对象完成实地查勘
  之日,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的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
  状况一致;
  (5)本次评估的地价内涵是在满足地价定义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
  权价格;
  (6)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没有设定抵押权、担保权等他项权利。本次
  评估以待估宗地未设有任何他项权利为假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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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估价结果和估价报告的使用
  1.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作用依照以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
  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25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本报告和估价结果使用的方向与限制条件
  (1)本报告及估价结果仅为本报告所述的评估目的服务,当用于其它
  目的,本报告评估结果无效;
  (2)本报告应完整使用,引用估价结果时应符合估价目的、地价定义
  等规定;
  (3)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在本报告中规定的估价目的下使用;土地估
  价技术报告为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审查之用,不提交给委托方;
  (4)本报告未经估价方同意,不得提供、转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
  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土地估价结果的使用有效期
  本报告土地估价结果自报告提交日起一年内有效。
  4.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由土地估价机构负责解
  5.违规或不当使用本土地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其责任由使用人全部
  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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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有关资料来源及无法实地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
  ( 1) 土地登记信息来源于 清苑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土地利用状况资料来源于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和估价人员实地勘察。本
  报告的结论是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依据而求取的,如因提供的资
  料不实而使估价结果失真,责任由土地使用者承担。
  (2)土地区位条件、地产市场交易、区域房地产市场状况资料等评估
  相关资料由估价人员实地调查而得。
  (3)估价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估价规程及地方有关地价评
  估技术标准,结合待估宗地具体状况,确定估价原则、方法及参数的选
  (4)本项目不存在未经实地确认或无法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
  2.对估价结果和估价工作可能产生影响的变化事项以及采取的相应措
  3.估价对象的特殊性、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采取的特殊处理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果是在满足地价定义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
  用权价格,若待估宗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估价期日、土地开发状况、土地
  使用年限、土地面积等影响地价的因素发生变化,并由此导致本报告估价
  结果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应作相应调整。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
  肢解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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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受托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没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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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附件
待估宗地及比较案例位臵示意图
待估宗地现状利用照片
比较实例宗地现状利用照片
待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济行为文件
委托方及土地使用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估价机构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10 土地估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评估工作底稿)
  项目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2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保定市)
  受托估价单位: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中联评报【2015】
  (估)字第1774号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编号:中联评报【2015】
  (技)字第1774号
  电子备案编号:36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关键词: 保定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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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 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
  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保定市)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方一: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212,969.8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894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
  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
  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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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二:
  公司名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14,208.2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837
  经营范围:蓄电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委托方三:
  公司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721
  经营范围: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
  生产、销售;蓄电池生产、检测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塑料制品、
  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销售;蓄电池相关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技术咨询;
  仓储服务;铅精矿产品的销售;蓄电池及其零配件、材料的进出口;润滑
  油、制动液、防冻液、玻璃水、空气净化剂、空气净化材料的销售(危险
  化学品除外)
  ;空气净化装臵与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展开经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估价方的关系如下: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风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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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保定风帆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帆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 宗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受托估价方
  受托估价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法定代表人:胡智
  联系人:董林
  联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100031
  资质等级: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资格证书获得时间:2011 年 7 月 1 日
  估价资格有效期: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质注册号:A
  四、估价目的
  根据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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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船重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 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风帆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82)特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
  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2 宗国有出让工业
  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估价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6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令第55号)
  8.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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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1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2.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臵审批办法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1】44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
  308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有关事
  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
  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
  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
  1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
  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 12号);
  18. 关 于取 消、 停 征 和 免征 一批 行政 事 业性 收费 的通 知(财 税
  [号);
  (二)估价对象所在省市的有关法律规定
  1.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三)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城 镇 土 地 分 等 定 级 规 程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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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资料
  1.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经济行为文件;
  2.估价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1)估价对象宗地位臵图;
  (2)估价对象的照片;
  (3)估价对象的现状情况;
  (4)估价人员现场调查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六、估价期日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七、估价日期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至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八、地价定义
  本次估价对象共有 2 宗土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结
  合待估宗地土地登记用途、设定用途、宗地内外实际及设定开发程度、土
  地登记使用年限、设定年限、土地利用条件和使用权类型等情况 ,对估价
  报告中涉及的地价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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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用途设定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
  为工业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此次估价
  设定为工业用地。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
  业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此次估价设定
  为工业用地。
  2.开发程度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和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实际开
  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
  内“五通一平”( 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场地平整),本次评估
  设定估价对象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
  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设定
  根 据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保清国用( 2000 转)字第
   号),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8 月 6 日。
  截至本次估价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剩余使用年限为 28.12 年,
  故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 1 土地使用年限为 28.12
  根 据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保 清国用( 99 出)字第
   号),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
  权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4 月 10 日。截至本次估价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剩余使用年限为 33.80 年,
  故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 2 土地使用年限为 33.80
  4.土地利用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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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 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 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38,206.67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
  物为车间、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5 年-2011
  年。总建筑面积为 14,273.57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3736,考虑到估价对
  象 1 无规划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
  定估价对象 1 的容积率为 0.3736。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98,953.33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为车间、
  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0 年-2013 年。总建筑
  面积为 54,746.48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5533,考虑到估价对象 2 无规划
  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定估价对象 2
  的容积率为 0.5533。
  5.使用权价格类型
  估价对象于估价期日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估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定义:估价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 通
  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剩余使
  用年期为 28.12 年,设定容积率为 0.3736,正常市场状况和现状使用条件下
  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价定义:估价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
  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
  33.80 年,设定容积率为 0.5533,正常市场状况和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国有出
  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九、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
  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
  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土地总面积:137,160.00 平方米
  总地价:3,269.68 万元
  大 写:叁仟贰佰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1
  土地总面积:38,206.67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86 元/平方米
  总地价:1,092.71 万元
写:壹仟零玖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宗地 2
  土地总面积:98,953.33 平方米
  单位面积土地价格:220 元/平方米
  总地价:2,176.97 万元
写:贰仟壹佰柒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估价结果详见本报告表 1-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十、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一)有关资料来源及无法实地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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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1. 土地登记信息来源于清苑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利用状况资料来源于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和估价人员实地勘察。本报告
  的结论是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依据而求取的,如因提供的资料不
  实而使估价结果失真,责任由土地使用者承担。
  2.土地区位条件、地产市场交易、 区域房地产市场状况资料等评估相
  关资料由估价人员实地调查而得。
  3.估价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估价规程及地方有关地价评估
  技术标准,结合待估宗地具体状况,确定估价原则、方法及参数的选取。
  4.本项目不存在未经实地确认或无法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
  (二)对估价结果和估价工作可能产生影响的变化事项以及采取的相
  应措施
  (三)估价对象的特殊性、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采取的特殊处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果是在满足地价定义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
  权价格,若待估宗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估价期日、土地开发状况、土地使
  用年限、土地面积等影响地价的因素发生变化,并由此导致本报告估价结
  果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应作相应调整。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肢解
  本报告。
  3.受托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没有利害关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十一、土地估价师签名
资格证书号
  吴晓光
  刘雪龙
  十二、土地估价机构
  受托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盖章)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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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1-1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中联评报【2015】
  (估)字第 1774 号
估价期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估价期日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剩余土
  估价期日的用途
  估价期日的 宗地 宗地名 土地使用证编
估价期日实际土地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 地使用
  面积(㎡) 地价
  土地使用者 编号
  证载用
宗地红线外和宗
宗地红线外五通
  保清国用
  保定风
地红线内五通(通
(通路、通电、
  (2000 转)
  帆集团
路、通电、通讯、
通讯、供水、排
  有限责
供水、排水)和场
水)和宗地红线
  任公司
内场地平整
  宗地红线外和宗
宗地红线外五通
  保定风
保清国用 99
  地红线内五通(通
(通路、通电、
  帆集团
  出)字第
  路、通电、通讯、
通讯、供水、排
  0.5533
  有限责
  供水、排水)和场
水)和宗地红线
  任公司
  地平整
内场地平整
137,160.00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估价对象无抵押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见附表估价对象基础设施条件表;
  3、规划限制条件:依据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待估宗地权利状况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
  2、本报告结果仅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价格参考依据,不作其他使用;
  3、报告中有关资料来源于当地政府、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方以及估价人员收集整理的有关资料;
  4、本估价结果为在估价期日,满足全部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下的评估价格,若上述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也应做相应调整或重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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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估价报告自报告提交日起一年内有效。
  附表 1-1 设定待估宗地基础设施条件表
土地权 规划限 影响土地价格的
  宗地名称
周围道路状况
其他限定条件
  宗地两侧临路,临主干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电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水 宗地内接通市政排水管网,采用 宗地内外移动通
  有色金属分
  道,交通条件较好
线路,供电有保障
管网,供水有保障
雨污分流方式排放,排水通畅 讯信号正常接收
  公司用地
  宗地两侧临路,临主干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电 宗地内接通市政供水 宗地内接通市政排水管网,采用 宗地内外移动通
  清苑分公司
  道,交通条件较好
线路,供电有保障
管网,供水有保障
雨污分流方式排放,排水通畅 讯信号正常接收
  估价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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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 估价对象描述
  待估宗地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的
  2 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7,160.00 平方米。
  1.土地登记状况
  估价对象 1 位于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村,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00 年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 1 宗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为保清国用 2000 转)
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8,206.67
  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
  估价对象 2 位于清苑县保么路东侧,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 1 宗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保
  清国用(99 出)字第
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8,953.33 平
  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
  土地登记状况详见表 2-1土地登记状况一览表。
  表 2-1 土地登记状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者
权类 终止日期
  清苑县
  有色金 保定风帆集 保清国用 2000 清苑区清
  2043 年 8
  苑镇北大 工业用地 38,206.67 出让
  属分公 团有限责任
  司用地
  清苑县
  清苑分 保定风帆集 保清国用(99
  清苑县保
  工业用地 98,953.33 出让
  公司用 团有限责任
  么路东侧
  2.土地权利状况
  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估价对象 1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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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8 月 6 日,至本次估价期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28.12 年。
  估价对象 2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4 月 10 日,至本次估价
  期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33.80 年。
  估价期日本次评估对象未设定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
  等他项权利;该宗地未设定通行权和其他相邻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估 价对象 1 有色金属分公司用地 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38,206.67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
  物为车间、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5 年-2011
  年。总建筑面积为 14,273.57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3736,考虑到估价对
  象 1 无规划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
  定估价对象 1 的容积率为 0.3736。
  表 2-2
估价对象 1 地上房屋建筑物概况一览表
  建(构)筑物面
房产证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物结构
铅零件厂房
2005 年 1 月
  3742.13
  铅厂浴室、 循环水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砖混行钢屋架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传达室、路面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北平房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南小平房
2005 年 1 月
平房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锅炉房(简易)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厨房、餐厅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
平房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宗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2005 年 1 月
简易办公室
2005 年 1 月
新合金厂房
2010 年 9 月
2010 年 9 月
2010 年 12 月
  絮凝沉底设备房
2011 年 12 月
  估价对象 2 清苑分公司用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内,土地面积 98,953.33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为车间、
  库房、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等,建成时间为 2000 年-2013 年。总建筑
  面积为 54,746.48 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 0.5533,考虑到估价对象 2 无规划
  容积率,未来也无改建扩建计划,本次评估参照实际容积率设定估价对象 2
  的容积率为 0.5533。
  表 2-3
估价对象 2 地上房屋建筑物概况一览表
房产证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物面积
建(构)筑物结构
2002 年 9 月
2004 年 12 月
2005 年 4 月
2006 年 1 月
2013 年 4 月
2002 年 1 月
2002 年 6 月
2002 年 6 月
2002 年 6 月
2004 年 8 月
2002 年 1 月
2000 年 9 月
2006 年 1 月
综合维修车间
2007 年 9 月
2013 年 4 月
生活污水处理站
2013 年 12 月
  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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