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堂入室现在的意思,你的第一感觉是啥意思

(31)散文阅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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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散文阅读(一)
1、朱自清的散文《绿》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仙瀑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走到山边,便听见花花花花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
我们先到梅雨亭。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
亭下深深的便是梅雨潭。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微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岩上有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据说,这就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了。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这时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揪着草,攀着乱石,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站在水边,望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轻轻的摆弄着,像跳动的初恋的处女的心;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她又不杂些儿法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指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重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又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2、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
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3、张爱玲的散文《非走不可的弯路》
在青春的路口,曾经有那么一条小路若隐若现,召唤着我。
母亲拦住我:“那条路走不得。”
&&& 我不信。
&& “我就是从那条路上走过来的,你还有什么不信?”
&& “既然你能从那条路上过来,我为什么不能?”
&& “我不想让你走弯路。”
&& “但是我喜欢,而且我不怕。”
母亲心疼地看我好久,然后叹口气说:
“好吧,你这个倔强的孩子,那条路很难走,一路小心。”
上路后,我发现母亲没有骗我,那的确是条弯路,我碰壁,摔跟头,有时碰得头破血
流,但我不停地走,终于走过来了。
坐下来喘息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朋友,自然很年轻,正站在我当年的路口,我忍不住喊:
“那条路走不得。”
“我母亲就是从那条路上走过来的,我也是。”
“既然你们都从那条路上走过来了,我为什么不能?”
“我不想让你走同样的弯路。”
“但是我喜欢。”
我看了看她,看了看自己,然后笑了:“一路小心。”
我很感激她,她让我发现自己不再年轻,已经开始扮演“过来人” 的角色,同时患有“
过来人”常患的“拦路僻”。
在人生的路口,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不摔跟头,不碰壁,
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
4、洪烛《最初的鹰》
至今仍很难忘却平生第一次见到鹰时,那种令人回肠荡气
至今仍很难忘却平生第一次见到鹰时,那种令人回肠荡气的感觉。在南方,天空基本上是被燕子、麻雀等温柔的鸟类所占据。偶尔于季节交替之际,能遇上迁徙的雁阵,多多少少能流露出几分阳刚之气。而鹰是稀客。
    事情发生在上学路上。我抬头看见一只鸟,漫不经心地滑翔。可能吸引我的是其神态而不是相貌——虽然它的相貌与别的鸟也有所区别,譬如周身的羽毛显得粗糙、硬朗,仿佛每一根都被气流鼓满,带有金属光泽的质感,更是我触目惊心的是它的翅膀,一动不动,似乎属于多余的装饰,这并不妨碍它比任何鸟飞得更高、更轻松。我简直以为眼前是一只黑色的风筝,没有生命,平贴在天空的表面。它是借助什么飞翔起来的?难道仅仅是那股傲气吗?我怀疑着。
    旁边不断有行人抬起头来。谁还轻轻咂了下嘴,“那是鹰。”这一个字眼儿,此刻比什么都能打动我。我如痴如醉地仰望着它,头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以为在其周游的范围之外,不再有天空。是的,不再有天空,除了那对翅膀,除了那对翅膀所划出的看不见、去扣人心弦的弧线。鹰漫不经心,傲视一切的神态让我折服了,如果这些出现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将是最有魅力和威信的人,哪怕他一声不响,垂着眼睛走自己的路......我望着鹰,血一点点热起来。
    附近郊区小学的上课铃响了,我连忙收回视线跑过去。第一节课是在空白中度过的,心仿佛依旧提在半空中。我下意识地在笔记本上活了一只鸟,虽然画变了形,但我知道它是谁。一下课我就跑到操场上,看见的只是天空,那些云,显得多么的虚弱。
    至今仍很艰难解释那只鹰如何闯进我童年生活的,像一只青筋毕露的手,代表一种精神力量,傲慢地把门推开,我觉得一股野性的风扑面而来,每当想起鹰这个字眼儿的时候。多年之后又在动物园里见过类似鹰的东西,我几乎认不出来它了。那就是鹰吗?作为鹰,必须一天空作为陪衬,而不是牢笼。我固执地保留着对它的第一印象。我一生中见过的鹰将只有那一只。
    做一只鹰,就要有雄踞天空的霸气。当它展开双翅的时候,就要有睥睨苍生的气势、冲破云霄的勇气。做人,就要像鹰,胸怀海天之志,以天空为陪衬,自由翱翔与天地之间。
  5、陈钦兰《美丽的谎言》
有时,谎言也是一种美丽。
  一年前,我的目标是重点高中,参加中考知识为了增长见识。然而,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因为数学一科,就让我载倒重点高中的门槛边。一年后,当我以复读生的身份跨入7月的考场时,中考对于我的意义就与一年前截然不同了,300多天个复度,成败就在3天,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从容不迫。
  第一天下午考完政治时,好友英兴奋的手舞足蹈,有其中大部分的题都是她以前做过的。我躺在床上边看书边听她喋喋不休的念着答案。听着听着,我的心仿佛叠进万丈深渊,再无心情看书了,因为有好几道主观性很强的我都与英完全不同。看着英满脸的自信,我就像又一次接到了失败的判决书,心中的那份失落与伤心就不言而喻了。最后将被子一蒙,独自偷偷的哭起来。
   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英在外面说吴老师找我,我才掀开被子,胡乱洗了个脸后,木头似的走进了吴老师房间……
  当我从吴老师房间出来时,已是另一种心情了。一分钟前,吴老师充分肯定了我的答案,这无疑是给我注射了一针兴奋剂;使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与希望,但也对英充满了同情与遗憾。
   吃饭时,英悄悄凑过来说:“我刚才翻过资料了,原来那几道题都没给答案,有可能你才是对的。”
   “也许吧,刚才吴老师说……”我突然想起吴老师的嘱咐,边忙将话打住。
   “刚才吴老师说什么了?”
“哦,没什么。她叫我以后考试细心点,还是有机会的。还叫我们考完试不要在对答案了”我有点为自己的话而感动,为了英能有一个好心情,我给了她哟个美丽的谎言。
   接下来的考试都很顺利,当最后一堂考试结束时,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根据初步估算,我、感到自己是胜券在握了。
  以为中考的等待会很漫长,却想不带一周后成绩就出来了。当得知自己仅以2分、的成绩考如中师时,我几乎惊出了一身冷汗,同时怀疑自己的分是不是算错了。但当我拿到成绩单时,便什么都明白了——我的政治只有62分。
   我只觉得眼睛湿漉漉的,泪水已悄悄地爬上了脸颊。原来,中考时,真正收到那个美丽的谎言的是我自己。
   我会永远把这个美丽的谎言珍藏在记忆的行囊里。
迟子建《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勾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邂逅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晳,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达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我的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于低头的一瞬!
6、迟子建《我对黑暗的柔情》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里,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肖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尤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这是一篇颇具个人感情色彩的哲理散文,运用隐喻的表现手法,表达自己对现实生活状态的忧虑与思考。作者从看似简单的日常生活现象入手,用淡淡的笔调,深入浅出地讲述出深刻的人生哲理。  作者从回到故乡写起,用漫不经心的白描笔法勾勒出一个活灵活现的东北农村的初冬景象。或许,在作者的潜意识中。只有故乡才具有这样的魅力,在虚实相生的描述里渗透了作者淡淡的忧愁,萌生出一种思念的情调。然而。作者笔锋一转,一只颇具传统意味的蜜蜂突然出现,给了作者一个淡淡的“吻”。作者的好心被蜜蜂“误会”。蜂蜇的疼痛为黑暗的出场铺下了伏笔。  诗人顾城在他的成名诗《一代人》里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作者在这里要表达的意思与顾城的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在。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功名利禄,使人的内心日渐浮躁,在人生的道路上找不到安详的生命归宿。换句话说,每一天,人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只有黑暗。能够让人暂时忘掉一切,赤裸裸地面对自我,进行灵魂的追问。黑暗。不仅仅让人忘掉疼痛,更重要的是黑暗给了人一个能够容纳自我的空间,一个能够坦诚地面对生命的平台。只有经过黑暗的净化。人才能够洗尽铅华,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7、迟子建《美景,总在半梦半醒之间&》
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圆圆的脸,没心没肺地笑。它笑得适度时,花儿开得繁盛,庄稼长势喜人,人们是不厌弃它的;而有的时候它热情过分了,弄得天下大旱,农人们就会嫌它不体恤人,加它身上几声骂。看来过于光明了,也是不好。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着,该亏的时候则亏。它的圆满,总是由大亏小亏换来的。所以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往往是为着灿烂时刻而养精蓄锐。
  在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给我带来塌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会拿出主子的作派,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被月光这样撩拨着,我只能睡睡醒醒了。
  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似乎也带着股绿意,有一种说不出的嫩;夏日的月光呢,饱满,丰腴,好像你抓上一把,它就能在指尖凝结成膏脂;秋天的月光,一派洗尽铅华的气质,安详恬淡,如古琴的琴音,悠远,清寂;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它落到雪地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雪地上的月光新鲜明媚得像刚印刷出来的年画。所以冬日赏月,要立在窗前。看着月光停泊在雪地后焕发出的奇异光芒,你会想,原来雪和月光,是这世上最好的神仙眷侣啊。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今年四月十日,是满月的日子,又是周末,故乡的亲人们聚在一起,做了几道风味独特的菜,大家快活地喝酒聊天。晚饭后,我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我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来钟的样子吧,我被渴醒了。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喝过那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无比畅快。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的,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的,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掖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好像树木一夜之间回春了。
  看过了这样的月亮,我再回到床上时,又怎能不被美给惊着呢!虽然我接着睡了,可是往往眯上二三十分钟的样子,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啊,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第二天彻底醒过来时,天已大亮。窗外的山,哪还有满月时的圣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昨夜那一场热烈的燃烧,留下了缺口,不知去哪儿疗伤去了。因为它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所以不管怎么调理,此后的半个月,它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而就不燃烧了。因为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灰烬;而灰烬,是生命必不可少的养料。
  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在那个时刻,那团月亮无疑成了千家万户共同拥有的一盏灯。假使我彻头彻尾醒着,这样的风景即使入了眼,也不会慑人心魄。正因为我所看到的一切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在半梦半醒之间,那团月亮,才美得夺目。
楼下的农家,大约在白山黑水间生活久了的缘故,他家饲养的家禽,非黑即白。看门的狗呢,也是一黑一白。白的是大狗,黑的是小狗。女主人六十多岁了,虽然她多子多女,但因为孩子们大都下岗,无力奉养她,她便一早一晚地,蒸了馒头,拿到小市场卖。她出门的时候,由白狗率领着,那条威猛的白狗看上去就像翻卷在她前面的一团云。
  白狗在家,小黑狗是老实的。白狗和主人一出门,小黑狗大约觉得天下是自己的了,立刻神气起来了。它会翻越木栅栏,跳到鸭子和鹅的领地,把鸭子撵得四处奔逃。鸭和鹅平素也是掐架的,但小黑狗一旦欺负鸭子了,鹅就会昂首挺胸的,梗起它气贯长虹的脖子,雄赳赳地出击。小黑狗此时会落荒而逃,溜回果树下的老窝。别以为它受了威胁后会长记性,没脑子的小黑狗,下次照样去骚扰鸭子。
  这些鸭子和鹅居于园田的角落。鹅一律是白色的,鸭子呢,大多是灰黑的。有一只鸭子,羽毛是黑的,惟有胸脯那儿是白的,好像这只鸭子给自己开了一扇窗。这只鸭子,便也遭同类的嫉妒,不仅黑鸭子对它群起而攻之,傲慢的大白鹅,也时常袭击它。它们那架势,似乎不合力把它胸前的那扇窗撞碎,就绝不罢休。所以只要听到楼下的鸭子发出受惊的叫声了,十有八九是那只黑白花的鸭子。
  狗对鸭子和鹅的食物,是不闻不碰的,它们吃的不是一路的。狗捡主人的剩饭,鹅和鸭呢,啄食的多半是谷物。冬天的时候,尤其雪大的日子,山上的麻雀寻觅不到吃的了,就会惦记这家院落家禽的食物。麻雀密密麻麻地落下来,往往刚偷个三口两口的,鹅就会张开蒲扇似的翅膀,驱赶它们。麻雀一轰而起,逃向天空。我想鹅身上无所畏惧的英雄主义气概,大概缘自它与众不同的眼睛吧。老人们说鹅眼是收缩的,所以往往把人和风景都看小了。人在它眼里也许只是谷穗一般大,麻雀呢,不用说就是一缕浮尘了。
  我观察了,不仅人喜欢看风景,动物也是一样的。起风的时候,果树抖得厉害,狗就喜欢钻出窝,歪着脖子看摇摆的树,赏它的万种风情吧。正午的阳光将大地照得泛出白光时,鸭子和鹅就格外欢实,“嘎嘎——呱呱——”地叫着,且歌且舞。它们张开翅膀的时候,一定是把阳光当成了上天垂下的长发,而把自己的翅膀当成了梳子。
  5月2日的傍晚,天空本来晴朗着,可是突然,一团连着一团的阴云从西南方向飞涌而出。它们气势宏大,像一支无坚不摧的铁甲部队,顷刻间横跨天际,占领了东北部的天空。灰云压顶,天色黯淡,它们却还嫌兵力不够,继续增兵,阴云厚起来,天黑起来,一看,就是大暴雨要来了。果然,我刚把窗子关上,雷声轰隆隆响起,闪电在云层中游鱼似地穿梭,暴雨已经来了。它们把玻璃窗打得劈啪劈啪响,像是放爆竹。我站在窗前,看了一眼楼下的农家小院,发现家禽都已回棚了,小黑狗也回窝了,只有白狗,站在窗棂下,随时准备出发的样子。
  大兴安岭的暴雨就是这样,来得猛烈,去得也快。一刻钟吧,云薄了,雨小了。又一刻钟,天放晴了。本该落山的太阳,又明晃晃地跳了出来,大约雷声把它给打回来了吧。山上的水雾与阳光交融,生出了今年的第一道彩虹!好像老天嫌山河还缺乏春意,特意为它加上一只妩媚的眼。本来它要加一双的,可是第二条彩虹只是隐隐约约眨了眨眼,就不见了。而第一条彩虹,也很快被轰轰烈烈的云霓所淹没。
  并不是所有的阴云都能演化成雨水。暴雨过后,天空还飞涌着大片大片的云。这些云带着股重生的喜悦,翩翩起舞,姿态万千。灼灼的夕阳把西边天空的云照得一片嫣红,而东方的云,却是一派金黄。给人的感觉就是西方的天空在炼丹,而东方的天空则在炼金。在这嫣红和金黄之间,又有逐渐化开的蓝天,一块块地,散发着宝石色的光泽。风云变幻的天空,其壮丽之色,让我想起了艾伊瓦佐夫斯基的《九级浪》。都说天空如海,那多半是指它平静广阔的一面;而这场暴雨后的天空,让我明白天空之所以如海,是它也能卷起层层波浪!而且每一条波浪,都那么的惊险,又那么的绚丽!
农家小院的鸭和鹅,抖着翅膀出来了。它们看上去欢欣鼓舞的,大概知道彩虹出来后,河水就会暖了,它们离下河嬉戏的日子也就不远了。只是它们不知道主人还有没有时间放牧它们。暴雨过后,小黑狗侧着身子蹭着果树玩耍,而白狗又引领着老迈的女主人,去小市场卖馒头去了。
9、迟子建《飞向泥土的箭》
我虽然第一次到新疆,但对它没有陌生感。它的太阳,与我故乡大兴安岭夏至前后的太阳太像了,对人间千般的不舍,迟迟不落。我曾在晚上八点钟,和几位朋友在伊犁河畔的一座八角亭里,看一对对盛装的新人,沐浴着阳光,在音乐和清风中翩翩起舞。看过了婚礼的热闹,九点钟吧,我又独自溜到果园摘杏子吃。而这个时刻的太阳,还明晃晃得如一面铜锣呢,惹得我直想往它身上投几个杏子,砸出点回音来。
&&&&除了这仿佛被施了魔法的太阳,其满面的青春气让我熟悉,还有一块土地在我的意念中也是熟悉了的,那就是伊犁河南岸的察布查尔。察布查尔,是锡伯语“粮仓”之意。而生活在这儿的锡伯人,是两百多年前从东北迁徙而来的。锡伯人最初游猎于大兴安岭东麓,他们的始祖是鲜卑人。两千年前,鲜卑人走出大兴安岭森林,挺进中原,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登上了历史舞台,历时148年。在大兴安岭阿里河密林深处,有一个嘎仙洞,1980年在石室内发现了石刻祝文,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于公元443年派遣中书侍郎李敞祭祖时所刻的。这个神奇的洞窟,无疑是他们的“祖庙”。我曾在1986年探访过嘎仙洞,洞口呈三角形,洞内宽大幽深得如精心开凿的军备库,能容几辆卡车并行。我还记得抚摩了一下镌刻着祝文的石碑,其彻骨的阴凉至今难忘。那个年代,从中原到大兴安岭,快马也要走上十天半月的。拓跋焘得天下后不忘宗祖,让我对他油然而生敬佩之情。据史书记载,拓跋焘是一个骁勇善战的将军,他崇尚节俭,厌恶奢华,率军时赏罚分明,曾有“法者,朕与天下共之,何敢轻也”的至理名言。可惜这样的英雄,最终为手下的宦官所杀。看来自身的光芒过于耀眼了,刀剑的寒光逼近时,会难以辨析。而这混迹其中的不祥之光,往往跟毒蛇一样,看准时机,就会突然下口,熄灭一种大光明。历史上也就有了一幕又一幕的黑暗时刻。
&&&&鲜卑后人的锡伯人,走出大兴安岭后,主要生活在松嫩平原和呼伦贝尔大草原上。他们骑马善射,英勇无畏。所以,当清朝的西部边疆频频受到外敌侵扰时,乾隆皇帝想到了他们,发动了伟大的“长征”,抽调了锡伯族官兵一千多人,连同他们的家眷,共计三千两百多人,于1764年的农历四月十八日,让集结在盛京(今沈阳)的他们,开始了西迁戍边。从沈阳到伊犁,如果在地图上画一条直线的话,是从东到西的一条漫长的线。两百多年前,依赖马车牛车前行的他们,要穿越这样的一条线,其艰辛可想而知。他们一路风餐露宿,农历八月经由蒙古高原时,正遇上暴风雪,牲畜大批死亡,人员多有冻伤,军队不得不停下来休整,度过严冬。次年草返青后,他们从蒙古部落借了战马和骆驼,继续西行,谁知到达科布多时,恰逢阿尔泰山积雪融化,洪水阻隔,他们被迫停滞两个月。由于粮草不足,不得不挖野菜充饥。即便这样,他们最终还是到达了伊犁。乾隆皇帝给他们西迁的期限是三年,而锡伯人用了不到一半时间。如果刨除被风雪和洪水围困的日子,这支队伍走完全程,仅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堪称奇迹!最让人震撼的是,队伍到达目的地时,人员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这其中就有在旅途中出生的三百多个婴孩!可以想见,在漆黑如墨的暴风雪的夜晚,在洪水泛滥的血色黎明,锡伯人身上涌动的那股原始的生命之泉,是多么强旺。这样的民族,无疑是人间的牧歌天堂!
&&&&我们来到察布查尔的时候,是晚上七时许。参观锡伯族西迁纪念馆时,刚看完第一个展馆的西迁沙盘图,接待方就唤我们回返,说是当地的领导已经前往餐厅迎候,我们必须赶回去吃饭。我便与他们商量,能否容我们快速看完?只需一刻钟就行,谁知被斩钉截铁告知不可。回到旅行车上,我再次央求,仍未果,于是倔脾气上来了,抬腿下车,不管不顾的,奔回纪念馆。令我感动的是,旅美学者查建英女士也随之下了车。我们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两个馆,看到的是一些兵器和生活用具,然后来到院子。那里有一个小型射箭场,两面靶子竖在草地上。查建英拉弓射箭,箭中靶上,欢呼雀跃;而我不得要领,几次拉弓,箭在弦上,始终不发。馆长便手把手教我,终于射出一箭,不过它没有飞向靶子,而是一头栽在泥土中,壁立于青草之间,仿佛它就是青草中的一员。
&&&&离开察布查尔后,我们去了喀什。从南疆返回乌鲁木齐时,恰好是七月五日的黄昏。我们入住宾馆不久,城区暴力恐怖事件的消息传来。在那个不眠之夜,我几次走到宾馆的院子,在高大的树丛中游魂似的飘来荡去。那个夜晚的声音和气味,把我的心撕裂了。我的心在滴血的时候,眼前不时闪现出那支飞向泥土的箭。我多么希望这世界上所有的刀,只在欢歌时屠宰牲畜才亮出锋刃;所有的石头,只为女人在河畔哼着歌谣捶打衣服而生;而所有的棍棒,不过是为了打落果园中高挂枝头的桃李。我多么希望,我射出的那支飞向泥土的箭,会在秋日的寒露中,与万物同枯,与血腥永别,在转年的春天,安然复苏为一棵清香四溢的草,做露珠的巢。
&10、迟子建《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的身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年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和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阳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开。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扎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近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了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被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光就是光明!
11、迟子建《我的世界下雪了》
我之所以喜欢回到故乡,就是因为在这里,我的眼睛、心灵与双足都有理想的漫步之处。从我的居室到达我所描述的风景点,只需三五分种。我通常选择黄昏的时候去散步。去的时候是由北向南,或走坦坝,或沿着河岸行走。如果在堤坝上行走,就会遇见赶着羊群归家的老汉,那些羊在堤坝的慢坡上边走啃响噬青草,仍是不忍归栏的样子,我还常看见一个放鸭归来的老婆婆,她那一群黑鸭子,是由两只大白鹅高昂着脖子,很骄傲地走在最前面,而那众多的黑鸭子,则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
&比之堤坝,我更喜欢沿着河岸漫步,我喜欢河水中那漫卷的夕照。夕阳最美的落脚点,就是河面了。进了水中的夕阳比夕阳本身还要辉煌。当然,水中还有山峦和河柳的投影。让人觉得水面就是一幅画,点染着画面的,有夕阳、树木、云朵和微风。微风是通过水波来渲染画面的,微风吹皱了河水,那些涌起的水波就顺势将河面的夕阳、云朵和树木的投影给揉碎了,使水面的色彩在瞬间剥离,有了立体感,看上去像是一幅现代派的的名画。
&我爱看这样的画面,所以各果没有微风相助,水面波澜不兴的活,我会弯腰捡起几颗鹅卵石,投向河面,这时水中的画就会骤然发生改变,我会坐在河滩上,安安静静地看上一刻。当然,我不敢坐久,不是怕河滩阴森的凉气侵蚀我,而是那些蚊子会络绎不绝地飞来,围着我嗡嗡地叫,我可不想拿自己的血当它们晚餐。
&在书房完蛋作累了,只需抬眼一望,山峦就映入眼帘了。都说青山悦目,其实沉积了冬雪的白山也是悦止的,白看上去有如一只只来自天庭的白象。当然,从窗口还可以尽情地观察飞来去的云。云不仅形态变幻快,它的色彩也是多变的。刚才看着还是铅灰的一团浓云,它飘着飘着,就分裂成几片船形的云了,而且色彩也变得莹白了。如果天空是一张白纸的话,云彩就是泼向这里的墨了。这墨有时浓重,有时浅淡,可见云彩在作画的时候是富有探索精神的。
&无论冬夏,如果月色撩人,我会关掉卧室的灯,将窗帘拉开,躺在床上赏月。月光透过窗棂漫进屋子,将床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洒浴着月光的我就有在云中漫步的曼妙的感觉。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里,我就是躺在床上赏月的。那天浓云密布,白天的时候,先是落了一些冷冷的雨,午后开始,初冬的第一场小雪悄然降临了。看着雪花如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我以为晚上的月亮一定是不得见了。然而到了七时许,月亮忽然在东方的云层中露出几道亮光,似乎在为它午夜的隆重出场做着昭示。
&八点多,云层薄了,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会在刹那间一露真容。九点多,由西南而飞向东北方向的庞大云层就像百万大军一样越过银河,绝大部分消失了踪影,月亮完满地现身了。也许是经过了白天雨与雪的洗礼,它明净清澈极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它,沐浴着它那丝绸一样的光芒,感觉好时光在轻轻敲着我的额头,心里有一种极其温存和幸福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又一批云彩出现了,不过那是一片极薄的云,它们似乎是专为月亮准备的彩衣,因为它们簇拥着月亮的时候,月亮用它的芳心,将白云照得泛出彩色的光晕。彩云一团连着一团地出现,此时的月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蜜橙,让人淇觉得它荡漾出的清辉,是洋溢着浓郁的甜香气的。午夜时分,云彩全然不见了,走到中天的明月就像掉入了一池湖水中,那天空竟比白日的晴空看上去还要碧蓝。这样一轮经历了风雨和霜雪的中秋月,实在是难得一遇。看过了这样一轮月亮,那个夜晚的梦中就都是光明了。
我还记得2002年正月初二的那一天,我和爱人应邀到城西的弟弟家去吃饭,我们没胡乘车从城里走,而是上了堤坝,绕着小城趟行而去。那天下着雪,落雪的天气通常是比较温暖的,好像雪花用它柔弱的身体抵挡了寒流。堤坝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手挽着手,踏着雪无言地直着。山峦在雪中看上去模模糊糊的,而堤坝下的河流,也已隐了遁了踪迹,被厚厚的冰雪覆盖了。河岸的柳树和青杨,在飞雪中看上去影影绰绰的,天与地显得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
&走着走着,我忽然落下了眼泪明明知道过年月日落泪不吉祥的,可我不能自持,那样无与伦比的美好滋生了我的伤感情绪。三个月后,爱人别我而去,那年的冬天再回到故乡时,走在白雪茫茫的堤坝上的,就只是我一人了。那时我恍然明白,那天为河会流泪,因为天与地都在暗示我,那美好的情感将别你而去,你将被这亘古的苍凉永远环绕着!
&所幸青山和流水仍在,河柳与青杨仍在,明月也仍在,我的目光和心灵都有可栖息的地方,我的笔也在最动情的触点。所以我仍然喜欢在黄昏时漫步,喜欢看水中的落日,喜欢看风中的落叶,喜欢看雪中的山峦。我不惧怕苍老,因为我愿意青丝变成白发的时候,月光会与我的寻丝相融为一体。让月光分不清它是月光呢还是白发;让我分不清生长在我头上的,是白发呢还月光。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凶,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捍。
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这点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那句话是:我的世界下雪了。
&是的,我的世界下雪了……
12、迟子建《女人的手》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窸窸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13、迟子建《女人与花朵》
大约没有女人不爱花的。
在爱花上,乡下女人比城里女人要运气多了。她们可以在自己的田园上种植花卉,譬如在窗前种上一排金灿灿的向日葵,在墙角种上开喇叭花形状的爬山虎,在花圃的边缘种上风风光光的矢车菊。这样的花朵,总是与风雨同呼吸。它们最能真切地感受到阳光的照拂,能够感受到蝴蝶与蜜蜂的触角抚弄它们时的那种甜蜜的疼痛。
城里的女人怎么养花呢?她们没有自己的土地,至多不过在阳台上养些盆花,杜鹃啦,茉莉啦,菊花啦或者含笑、玻璃翠、月季等等。这些花也会开,但由于没有开在户外,总给人一种贫血的感觉,往往是才开两三天,花朵就不精神了。而乡下女人种的那些花,根本不用侍弄,它们开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的。即便是有鸡或狗刨了它的根,或者是狂风吹弯了它的腰,它也能顽强地继续开着花朵。
能养盆花的城里女人算是幸运的。这样的人家多半人丁兴旺,因为养花缺不了水,而浇水是需要人的。对于那些经常外出的人家来讲,只能养从花店买回来的花了。不然你在家摆了几盆花,一个月外出回来后,会发现它们枯死在盆中,看上去像一团垃圾。
花店里的花,普通的如康乃馨和剑兰,稍好一点的是玫瑰和百合,名贵的当属马蹄莲和郁金香。养这样的花一定要透明的玻璃花瓶,能清楚地看到水的位置、水中碧绿的茎叶等等。如果用密不透光的瓷瓶,看不到茎,养在其上的花朵就给人一种突兀感。不过这样的花即便天天剪枝和换水,也不如开在大地的花来得持久。玫瑰三四天就会蔫软,百合开得再长也超不过一星期,康乃馨如果侍弄好了倒能开个十天左右,不过你天天剪枝,最后把她剪得瘦小伶仃,茎短了,叶子少了,一堆光秃秃的花簇拥在一起,实在没什么美感了。其实赏花不单单看花朵本身,也要看它的茎和叶子。所以古人写那些赏花的句子,极少对着居室里的花朵抒发感情的。他们大多去花园或者荒野里赏花,这样的花有了草或者山的映衬,有了月光的点缀,有了流水的烘托,才有了灵性和美感。比如白居易《忆江南》中的“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苏轼《望江南》中“试上超然台上看,半濠春水一城花”。黄庭坚《水调歌头》中的“溪上桃花无数,花上有黄鹂”等等。没有一个不是在大自然中抒发对花的情感的。如此说来,居室里的花朵是可怜的,它们没有清风明月的抚慰,呼吸的是室内缺氧的污浊的空气,感受到的是透过玻璃窗疲惫地钻进来的阳光,吸吮的是带着漂白粉气息的自来水,它们的哀愁又有谁知道呢?我们这些爱去买花的城里女人,也许正是用花儿的哀愁来给自己换来愉悦的心境。
女人爱花,是天性使然。我觉得花也是母性的,它水性十足,娇柔、脆弱、艳丽而多情。它的这些特点,是男性们所不能有的。这些花也喜欢女人柔软的手指抚弄它们。而花朵的芬芳也滋养了女人。
我发现,一个地方的花朵的脾性与那个地方女人的脾性有很大关联。比如我的故乡大兴安岭,最常见的一种花是野菊花。这花从夏天一直能开到深秋下霜时节。它朵不大,花心黄黄的,圆圆的,硬硬的,像颗纽扣。而围绕花心的那些匀称、细碎的紫色花瓣,看上去那么密实、浑厚。这花不怕风吹雨打,很皮实,极像我故乡的那些女人,坚强、隐忍、安静而朴素。在南方,我见到最多的一种花是池塘里的荷花,它们看上去滋润、优雅而娇羞,极似那些身姿婀娜的江南女人。
当然,花朵并不都是美好的。也有“恶之花”,有一些漂亮的花确是有毒的。就如同女人群中也有如蝎如虎的人一样。但不管怎么说,世界上有了姹紫嫣红的花朵,有了形形色色爱花的女人,这世界才显得丰富多彩。
由于爱花,女人还喜欢做一些关于花的美梦。我就曾经在梦中见过比澡盆还要大的桃花,见过能开上百朵花的百合。梦里的花比现实的要火爆多了。
我想花朵也许是女人的灵魂,而蜜蜂则是男人的灵魂。当蜜蜂嗡嗡叫着从这朵花又跳到另一朵花上时,花朵还静静地呆在原处,一如既往地开放着。
14、迟子建:《我的梦开始的地方》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所以,我们一直选择流浪,离开,去寻找远方陌生的风景。直到有天满身疲惫,行囊空空地回来,才发现,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庄。
当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
我的梦开始的地方----迟子建
从中国的版图上看,我的出生地漠河居于最北,大约在北纬53度左右。那是一个小村子,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每年有多半的时间白雪飘飘。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里漫长的寒冷,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
 我小的时候住在外婆家里,那是一座高大的木刻楞房子,房前屋后是广阔的菜园。短暂的夏季来临的时候,菜园就被种上了各色庄稼和花草,有的是让人吃的东西,如黄瓜、茄子、倭瓜、豆角、苞米等;有的则纯粹是供人观赏的,如矢车菊、爬山虎、大类花(罂栗)等等。当然,也有半是观赏半是入口的植物,如向日葵。一到昼长夜短的夏天,这形形色色的植物就几近疯狂地生长着,它们似乎知道属于它们的日子是微乎其微的。我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当某一种植物还在旺盛的生命期的时候,秋霜却不期而至,所有的植物在一夜之间就憔悴了。这种大自然的风云变幻所带来的植物的被迫凋零令人痛心和震撼。
 我对人生最初的认识,完全是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而感悟来的。比如我从凋零的植物身上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我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生命的从容,因为许多衰亡的植物,转年又会焕发出勃勃生机,看上去比前一年似乎更加有朝气。
 童年围绕着我的,除了那些可爱的植物,还有亲人和动物。请原谅我把他们并列放在一起来谈。因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纯朴的边塞,他们是那么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里到处是融融暖意。我从他们身上,领略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
 在我的作品中,出现最多的除了故乡的亲人,就是那些从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动物,这些事物在我的故事中是经久不衰的。比如《逝川》中会流泪的鱼;《雾月牛栏》中因为初次见到阳光、怕自己的蹄子把阳光给踩碎了而缩着身子走路的牛;《北极村童话》里的那条名叫“傻子”的狗;《鸭如花》中的那些如花似玉的鸭子等等。
 此外,我还对童年时所领略到的那种种奇异的风景情有独钟,譬如铺天盖地的大雪、轰轰烈烈的晚霞、波光荡漾的河水、开满了花朵的土豆地、被麻雀包围的旧窑厂、秋日雨后出现的像繁星一样多的蘑菇、在雪地上飞驰的雪橇、千年不遇的日全食等等,我对它们是怀有热爱之情的,它们进入我的小说,会使我在写作时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激情。我甚至觉得,这些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它们出现在我的笔端,仿佛不是一个个汉字在次第呈现,而是一群在大森林中歌唱的夜莺。
 在这样一片充满了灵性的土地上,神话和传说几乎到处都是……
 也许是因为神话的滋养,我记忆中的房屋、牛栏、猪舍、菜园、坟茔、山川河流、日月星辰等等,它们无一不沾染了神话的色彩和气韵,我笔下的人物也无法逃脱它们的笼罩。我所理解的活生生的人,不是庸常所指的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而是被神灵之光包围的人,那是一群有个性和光彩的人。他们也许会有种种的缺陷,但他们忠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从人性的意义来讲,只有他们才值得永恒的抒写。
 还有梦境。也许是我童年生活的环境与大自然紧紧相拥的缘故吧,我特别喜欢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我听到过的一处河湾,在现实中它是浅蓝色的,可在梦里它却焕发出彩虹一样的妖娆颜色。我在梦里还见过会发光的树,能够飞翔的鱼,狂奔的猎狗和浓云密布的天空。有时也梦见人,这人多半是已经作了古的,我们称之为“鬼”的,他们与我娓娓讲述着生活的故事,一如他们活着。我常想,一个人的一生是在睡眠中度过的,假如你活了八十岁,有四十年是在做梦的,究竟哪一种生活和画面更是真实的人生呢?梦境里的流水和夕阳总是带有某种伤感的意味,梦里的动物有的凶猛有的则温情脉脉。有时我想,梦境也是一种现实,而且,梦境的语言具有永恒性,只要你有呼吸、有思维,它就无休止地出现,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联想。它们就像盛宴上酒杯碰撞后所发出的清脆温暖的响声,令人回味。
 当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
15、迟子建《暗夜飞霞》
已经有两位名女人离我们而去了,一位是邓丽君,一个是张爱玲。邓丽君死于暮春,那时节云朵灿烂,香气沉沉。张爱玲则告别于清秋,天高云淡,落叶萧萧,一如她的旷世之才和孤独的性情。他们虽然一个猝死于壮年,一个无疾而终于老年,但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她们都死得格外寂寞。尤其是张爱玲,当人们推开她的屋门的时候,她已经去世几日了,她躺在地毯上似在沉睡,桌子上还摆着未完成的《小团园》。
我爱听邓丽君的歌,爱看张爱玲的文章。邓丽君的情歌是凄艳的,而张爱玲的文章则是凄清的。邓丽君的相貌极像一个美极了的瓷娃娃,因而她的生命是易摧而短暂的。而张爱玲的相貌则生就一副可以千锤百炼的气质,因而她能历经沧桑。也许知道张爱玲的人听到她逝去的消息时,都会为之一抖。
她们的死亡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辞世于海外。邓丽君是在漂泊途中,张爱玲虽然居住美国,但谁能肯定几十年来她的灵魂不在旧上海的街巷中沉浮呢?大概正因为如此,她们的死是静悄悄的,因为她们的灵魂要悠闲和从容地“归乡”。
邓丽君的死曾掀起一股“邓丽君热”。那一时节街头的录音带销售摊点天天放着《何日君再来》、《恰似你的温柔》等等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我在乘车、买东西或是散步时听到这歌声不禁一阵心酸。而张爱玲则不一样,她那凄清动人的文字是无法变成声音让更多的人来接受的。因为文字只有在夜阑人静的灯下才变得熠熠生辉。风能传播歌声,邓丽君的灵魂在暖风中;云能望穿文字,张爱玲的灵魂在流浪的云里。
她们离开了,是两个美丽的富有才情的女人离开了。我的橱柜里有邓丽君的磁带和CD,我的床头放着张爱玲的书。我不愿意给她们分个谁高谁低,但我还是更偏爱张爱玲,一方面是我喜欢文字的创作,另一方面是由于她死于暮年。虽然我知道对于张爱玲这种参透人世的酸甜苦辣的人来讲,晚年更多的是寂寞和苍凉,但能在深居浅出中多看几回人间的斜阳,却仍然是令人心动的。
人们都说伟人离开人世时天边会出现殒星,我想那是针对男人而言的。卓越的女人离开时,我想暗暗的夜空中会出现微红的霞光,以她们无以伦比的美丽作别人间。
16、迟子建《在温暖中流逝的美》
我是一九八三年开始写作的,至今刚好有二十个年头。二十年前,我的发丝乌泽油亮,喜欢咯咯笑个不停,看到零食时两眼放光,看着可爱的小动物爱上前跟它们说上几句俏皮话。那时我可以彻夜不睡地写上一万字,第二天照样精力充沛地工作。我爱到田野和山间散步,爱随手掬上一捧河水喝上一气,爱摆个姿势照相。二十年前的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一间屋子,没有出版一本书,对生活满怀憧憬。但那时的我是多么的青春啊。&
现在的我不爱照镜子,镜子中的我常常是双眼布满血丝,面色青黄。我的发丝有些干涩了,眼角悄悄爬上了皱纹。我常常丢三落四,时常找不着要用的东西。有的时候进了超市,我看着商品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要来买什么的。所以,如今去超市,我的手里通常攥着一张纸条,那上面记着我平素写下的需要添置的生活日用品。我依然喜欢在黄昏时散步,只是看着夕阳时常常徒自伤悲。我如今有了自己的屋子,出版了三十部书,不用为着生计而奔波和劳碌了,可快乐却不如从前那般坚实地环绕着我了。看着自己所创作的那一部部书,我在想自己的最好年华都赋予文学了。这是不是太傻了?去年爱人因车祸而故去后,我常常责备自己,如果我能感悟到我们的婚姻只有短短的四年时光,我绝对不会在这期间花费两年时间去创作《满洲国》,我会把更多的时光留给他。可惜我没有“天眼”,不能预知生活中即将发生的这一沉重的劫难。&
文学对我来讲,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对它有强烈的依赖性。它给了我生存的勇气和希望。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可在我的梦想中,我却是一个无拘无束、激情飞扬的人。文学为我打开了生活的另一扇窗。有一家刊物曾问过我:如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我是这样说的:“石头和石头碰撞激烈的时候,会焕发出灿烂的火花。现实是一块石头,理想也是一块石头,它们激烈碰撞的时候,同样会产生绚丽的火花,那就是艺术的灵光在闪烁。”的确,我认为理想与现实冲突越激烈的时候,人的内心所焕发的艺术激情就更加强烈,这种矛盾使艺术更加美轮美奂。所以生活中多一些磨难对自身来讲是一种摧残,对文学来讲倒可能是促使其成熟的催化剂。但任何人都情愿放弃文学的那种被迫成熟,而去拥抱生活中那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是一个很爱伤感的人。尤其是面对壮阔的大自然的时候,我一方面获得了灵魂的安宁,又一方面觉得人是那么的渺小和卑琐。只要我离大自然远了一段日子,我就会有一种失落感。所以这十几年来尽管我工作在城市,但是每隔三四个月,我都要回故乡去住一段时日。去那里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写作,只是因为喜欢。那里的亲人、纯净的空气、青山碧水、宁静的炊烟、鸡鸣狗吠的声音、人们在晚饭后聚集在一起的闲聊,都给我一种格外亲切和踏实的感觉。回到故乡,我心臆舒畅,觉得活得很有滋味。其实乡村是不乏浪漫的,那种浪漫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天然流露的。城里人以为聚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闲谈是浪漫,以为给异性朋友送一束玫瑰是浪漫,以为携手郊游是浪漫,以为坐在剧场里欣赏交响乐是浪漫,他们哪里知道,农夫在劳作了一天后,对着星星抽上一袋烟是浪漫,姑娘们在山林中一边采蘑菇一边听鸟鸣是浪漫,拉板车的人聚集在小酒馆里喝上一壶热酒、听上几首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乡间俚曲是浪漫。我喜欢故乡的那种浪漫,它们与我贴心贴肺,水乳交融。我的文学,很多来自乡间的这种浪漫。&
童年的时候,我很喜欢在冬天起床之后去看印在玻璃窗上的霜花。它们看上去妖娆多姿,绮丽明媚。我常想寒风在夜晚时就变成了一支支画笔,它们把玻璃窗涂满了画。我能从霜花中看出山林、河流的姿态,能看出花朵、小鸟和动物的情态,能看出形神各异的人的表情。但是往往是看着看着,由于阳光的照耀和室内炉火的温暖的熏炙,这霜花会悄然化成水滴而解体。那时候我就会很难过。霜花是美丽的,我知道有一种美是脆弱的,它惧怕温暖,当温暖降临时,它就抽身离去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呈现的就是这种美,它出现了,可它存在得是何其短暂!&
我不该为了生活的变故而怨天尤人、顾影自怜,我应该庆幸,我曾目睹和体验过“美”,而且我所体验到的美消失在温暖中,而不是寒冷中,这就足以让我自慰了。如果“美”离开了我,我愿意它像霜花一样,虽然是满含热泪离去,但它却是在温暖中消融!&
我愿意牵着文学的手,与它一起走下去。当我的手苍老的时候,我相信文学的手依然会新鲜明媚。这双手会带给我们对青春永恒的遐想,对朴素生活的热爱,对磨难的超然态度,对荣誉的自省,对未来的憧憬。如今美伊正在激战中,我相信再过一个世纪,人们也许会忘记了制造这场战争的政治上的风云人物,但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柴可夫斯基、贝多芬、巴赫、莫扎特;不会忘记梵高、蒙克、毕加索和莫奈;不会忘记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战争是陨石雨,它会过去,而艺术是恒星,永远闪烁在人类文明的星空中。如果没有这样的星空照耀我们,我们的人生该是多么的灰暗啊!艺术拯救不了世界,但它却能给人带来心底的安宁和幸福。
17、迟子建《窗里窗外的世界》
哈尔滨是一座缺少绿地的城市,所以在这里是没有草地上的阅读的。我所渴望的在假日中带着一本书,能够懒洋洋地坐在草地上的阅读也就只能成了一种奢望。好的读书环境应该说是与自然联系在一起的,可是在拥挤、喧闹的城市里,你只能蜗居在家里读书。
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后到哈尔滨工作,正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脱离了北京那种躁动的生活环境,哈尔滨的相对宁静让我觉得格外舒适。在北京的三年中,读了很多“热点”和“潮流”中的作家作品,比如马尔克斯、劳伦斯、米兰·昆德拉等。那些作品完全是由于大家一致叫好而跟着去阅读的,其实读后觉得他们并不像人们推崇的那么伟大。
我刚来哈尔滨时,住在省图书馆附近。那时我就有了创作长篇小说《满洲国》的动机。我在省图办了一个借阅证,每周都要去那里几次,查阅关于“满洲国”的相关数据,做了大量笔记。有的时候懒得回家做饭,从省图出来就进了附近的小餐馆,吃上一盘水饺,或者是一个玉米面菜团子。街市是热闹的,可人一旦进入读书状态,所有的热闹似乎都与己无关了。由于沉浸在对“满洲国”的幻想中,所以我常常觉得街上的行人穿的是长袍马褂,某个门脸俗艳的铺子是那个时代的妓院,有点“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在留意“满洲国”相关资料的同时,我也阅读其他的书籍。我发现,人越是独自面对生活,才会有独特的判断力。这时我已经不喜欢读那些人云亦云的“潮流”中的书籍了。我重拾经典,读《红楼梦》、《三国演义》、《复活》、《包法利夫人》、《神曲》等作品,同时也读安徒生、格林的一些童话作品,觉得它们真是好,它们的魅力有如陈年老酒,愈久愈醇。读书之余,有的时候也到外面走一走,最常去的是松花江边,我最喜欢黄昏时去,倚着江畔的栏杆看落日。落日浸在江水中时,水面的波光就会变成金黄色,好像江上游着一群一群的金鱼。
哈尔滨有“冰城”之称,它一年之中大约有半年时间是在冬天。冬天更是读书的好时节。夜晚,你坐在灯下,听着北风在窗棂上呜呜地叫,感受着室内有如春天般的温暖,你随便拿起一本书来,都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感。尤其是下雪的日子,你坐在窗前,看着窗外飘飞的雪花,手中握着一卷书,会更加的思绪翩翩。所以我创作力最旺盛的季节,就是冬季。大自然进入了休眠状态,再没有绿树红花了,但我的思维却空前活跃起来,不仅创作激情飞扬,而且爱大量地读书。我的枕畔,常同时摆着好几本书。比如读累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会马上拿起辛弃疾的诗词;被《日瓦戈医生》的沉重而压抑得要出现失眠的感觉时,赶紧读两篇周作人的散文。中国那些好的文学作品,从来都不乏优雅、闲适的气息。好的文字对我来说就是一片片飘舞的雪花,让人赏心悦目、滋润心田。
我们在窗里读书,在窗外阅读这座城市。窗里与窗外的世界有时是隔绝的,有时又是相互联系的。总在窗外流连,人就不容易走进“自我”,缺乏一个作家所应具有的内心生活,容易使艺术陷入平庸和世俗的泥潭;可是固执于在窗里营造自己的那种“阳春白雪”般的读书生活,又容易脱离了琐碎却又朴素喧闹的现实生活,使艺术成为“空中楼阁”。对一个作家来讲,窗里与窗外的生活都不可或缺。
我在阅读这座城市的时候,它也在悄悄地阅读我。我阅读它的风霜雨雪,它阅读我的喜怒哀乐。虽然在这里没有浪漫的草地上的阅读,我一样觉得愉悦。
18、迟子建《伤怀之美》
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
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
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19、许淇《追赶马群》
听见无数发了潮的爆竹,刺刺地未响。是马群的声音,恍惚远去了。于是醒来,是猛然间醒来的;梦与醒的界限并不分明,似乎继续刚才的非醒;因为确实有由近而远的马啸。蒙古包的主人出牧了。意识回复到自以为感受真切的时候。天蒙蒙亮,套瑙(蒙古包的天窗)射进一束白花似的微光;昨夜套瑙的布帘是遮住的,以防夏季半夜突来的风雨,想必主人走前先将套瑙打开了。羊皮褥子散发一股烘热的臊腥,我怀疑有什么虫子在身上爬,一骨碌起身,才发现自己是赤条条的。起初我和衣而睡,主人说,不如脱光,你试试,舒服。我便裸体,直接接触那兽的皮毛,皮肤与皮肤摩擦,似回到人类的原始,一头刚出胎的鹿崽,或是一只鼹鼠,在黑暗的土穴中,泥地是软褥的,草根是芬芳的,有个体生命存在的强烈意识。我躺下,躺在宽厚的地母的怀抱里,湿润、温馨;婴儿般浑浑噩噩,仅剩下吮吸的欲望。唇含曙天低垂的光瀑如母乳的喷射;便梦见啜饮和排泄。
  我推开蒙古包的门,立刻被雾罩住了,后面的蒙古包隐移了,再回去躺下已不可能。四周如同大蒙古包,没有远方,不见地平线。雾,是使人恐惧的,尤其在草原上,这么大的空间、这么大的虚无,雾的后面还是雾,压迫着前胸。我蹒跚地走了几步,终于看清前面的拴马桩,原来我才离开蒙古包十数步。拴马桩上我的坐骑——那菊花青马还在。我的菊花青绝不是一匹千里马,它胆小老实,据说在赛马场上败下阵来,或说是被儿马咬伤过;它的脖子上果然有疤瘌大的一块伤疤。它的肤色和这灰色的黎明是一致的。我将马屉马鞍连马镫一古脑儿搭到它略凹的脊背上,它才顺从地低下头来。于是我套上马嚼子,紧肚带翻身跨上马背,让它去追赶主人的马群。我不辨方向,放松缰绳,盲人骑瞎马么?它茫然无措了一阵,便小心翼翼地迈开步子。
  雾渐渐褪了。透明的薄膜,这里那里闪烁一串串竖琴的滑音。菊花青小步跑了。我们迎着东方。天,蓦然间亮了,燃着野火似的红了一半,没有比朝霞更绚烂的了,那是智慧之光,一下子证明了我、草原、马的存在。满天的云都染了玫瑰紫,像海浪般层层叠叠;玫瑰紫的海是何等壮丽呵!阳光七彩,乐曲十二音技法,组成华奢的织体。我想,菊花青的前额是被染红的,我的脸也该是酡红了,和喝了酒那样。昨夜蒙古包里是喝醉了,和一些熟悉的和陌生的人,今天和这帮人喝,明天又和那帮人喝。酒是绝对的烈性,和难驯的生个子马似的。新宰的羊来不及煮烂。将刚阉的羊羔挤出的卵子让我蘸盐吞吃了。血肠非常鲜嫩。很像狼逮住野兔后利齿留住的感觉;我顿时下腹苏苏地膨胀。唱歌,干杯;和另一些人也一样,唱歌,干杯。“金杯银杯斟满了酒,双手举过了头……”我醉了,也许此刻还在醉着。头痛欲裂,看出去所有的东西是重影的。灯,油亮的人脸。用无名指蘸着杯中酒弹向天空和大地。祭祀。火神的狂欢节从号角声开始。七和弦,十和弦,十度和音……熟练的剔肉动作,刀刃牙齿般闪白。马头琴的高音区……接着,便笼罩着一层雾纱。唱歌的声音仿佛很远,在山的那边;再后来只见张嘴却哑了。声像渐绝,如舞台幕布闭落……菊花青冲出了雾圈。半轮太阳很快地从云层下探出头来,像古典的文学作品中形容的,射出燃烧着的金箭,射瞎了我的眼睛么?刹那间,意识的休止符。
  丧失记忆是必然的。有时候会感到记忆的不可靠,难道过去的我是这样的么?为什么不可能是那样的呢?特别是意识切断了和往昔的联系。我就是我。生物的单细胞体向有机体进化。原始的男人,一个简单又深奥的男人,从来就是在这里,在草原上。菊花青感到一种放松,便减慢走步,摇摇荡荡地。我躺在摇篮里。四周是一样的草原,一样的单调,仿佛时空都没有变化。我是谁?为什么骑行?是追赶主人的马群吗?为什么要追赶?太阳被这些严肃的问题惊吓,躲起来了,絮絮的云挤兑在一起,越积越厚(我记得在城里书房的白墙上,一大块阳光亮如金箔,嵌在墙面不动了,其实是悄悄地、缓缓地移开,告知一天过去了,于是室内暗淡无光。大提琴在抒情,琴弓似乎锯那啜泣的灵魂……)。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许仅仅一刹那,也许历时一天——整个上午和中午、下午。因为草原没有多大变化,还是草滩、草滩,没有路的路,通向没有尽头的远方。近旁的草被践踏过,东倒西歪,醉了似的。花,单一的品种,一色的蓝,马兰花;它们如同“文革”集会广场上的人群,那一身制服的粗糙的布质。蓝色的马兰花像蓝色的“勿忘我”,太多了,恰恰易于忘却。
  不知道过了多久,忽听到了一声锣一声召唤。风疾驰而过,不,不是横向的,而是纵深的:一只云雀被菊花青的马蹄惊起,从地穴陡然飞腾,笔直笔直地刺入耳膜,冲向天空,成一线的垂直分隔,然后按这线的序列,分解成几何体积。同时甩下闷雷。一滴雨,仅仅一滴巨大的雨珠,啪地打在草原上,激起思绪的漪纹,扩散到无限。一滴雨,仅仅一滴雨,将我和菊花青砸昏了。
  菊花青狂奔起来,想不到忠实的马发疯会有这么大的闯劲。在高空,乌云结构的序列紊乱了。雷的震怒,风的啸号,雨的耍泼。木管和弦乐腾跃的十六分音符,联同拨弦,全部打击乐凶猛地插入。一场暴风雨在没遮拦的草原上是那么可怕,没处躲,没处藏,只得听之任之。罪孽!自然的惩罚必得承受。我伏下身子,风扯拉我的衣衫,雨往身子里灌,每一寸肌体如凌迟切割,甚至隐隐有一丝恐惧的喜悦。泼洒的不是雨而是酒。用无名指反弹向天空向大地,相通,相应,相融,相合。
  菊花青是载负的媒介体,它不择途地奔突,也许踩着鼠穴,马失前蹄,我一个筋斗从它低垂的颈脖前滚落,狠狠地摔到地上。我觉得自己尖叫一声,失去了知觉。
  也许很久,也许只是一刹那……
  我失去了地理位置的确认,只剩下对无极的生存空间的敬畏。
  是刚从海洋里爬上岸的疲乏,但已没有暴风雨,不能辨别是黑夜是白昼,是月亮是太阳,是咬去了一大半的月亮,还是被月亮的大氅拥抱的太阳;日月的蚀与半蚀。然而又有暮雨又是晓雾。我像影子似地站立起来,身后便没有了影子。
  我寻找我的坐骑,菊花青马却不见了。
  前面有一匹黑马,漆黑得没一根杂毛,这匹马和别的马不同,蛇似的长颈,鬃毛披纷垂挂,身如豹,那强健的弹力的肌肉团块分明,它的眼睛因为饱含泪水,仿佛受摄影机镁光灯的照射,犹同猫和夜半的狼。黑马并不行走也并不吃食,雕塑的一样铸在沉甸甸的天地间。古代周易中说:“乾为天,天为马。”那周天,蒙古话叫“腾格里”。乾——腾格里——马。这匹黑马象征着腾格里么?象征着大自然么?在草原上,马是神物,是神与人的感应物,和萨满一样,人通过萨满接触神,和神对话,受神启示,马的造型是神与人的语言意象。
  不是下过雨么?但马身不湿。我竟骑在黑马背上了,却感觉并不是骑在马背上,马并没有走动,而是大地在移。
  黑马驮着我闯入一座大毡包,往昔可汗的帐幕,有金柱子,铺彩色氍毹;浑圆的穹窿,缀着星饰。黑马不见了,变成了穿黑袍的萨满,敲击着手鼓。萨满和黑马互相移位。原型、逆行、倒影的各种错觉。那萨满周身挂满了铜镜,每一面都像黑马的眼睛。如密集音块,鼓喊之声随之而出,如虎啸,如熊吼,如马嘶,如鸟语,也如方才的狂风骤雨的全音音阶;不解其意义,栓塞和断裂之后,我忽然明白,这是天、神、人三位一体的密诏。这是生和死,快乐和忧伤,绝望和净化,天堂和地狱……生命的全过程的瞬息启示录。
  随着萨满的狂热的上神,鼓与铃旋转时嘈嘈切切。我又觉得移位在夜间的草原上。群狼向我围袭。我的菊花青马在生死搏斗的俄顷,再没有一副窝囊相,竟如骁勇的卫士,东奔西突,撕咬蹄踢。能量的压缩和爆炸。它的啸嗷如迸发的引擎的推牵,如激战前的呐喊。狼群居然不敢近身,僵持了很久……
  洪峰决堤,狼群潮水似的淹没了我。
  黎明在远方的地平线潜伏。这并不是寓言,在独奏的舒缓中,我似乎满身伤痕从剧痛中醒来,犹如一座起伏平缓的冈峦,冈峦上的一块岩石,一动也不动。我猛睁目,看见蜃霭里游动着主人的马群和被大气吞纳的吆喝,是在远方宣叙的短句。
  我的脖子上有一块伤疤的老实的菊花青坐骑在我身边,悄静地咀嚼含露的鲜草……
20、史小溪《黄河万古奔流》
现在我开始感到晕眩,我已感觉到黄河疯狂的翅膀扇起的风迅速从我全身扫过。千山飞崩,万岛迸裂。巨大的毁灭巨大的再生。此刻,吞天吐地的壶口大飞瀑,正挤压着旋转着呼啸着浩荡而来。上游数百米宽阔的茫茫河面,突然在这里急剧收缩,收缩,收至三五十米一束壶口,然后一下跃入无底深渊……
黄河,第一次显示出它咄咄逼人的立体感。黄河,那罡风般奏出的粗犷凝重交响,仿佛要把它不朽的生命体验与无悔的信仰色彩永远铭刻在人类历史深层!壁韧对峙的壶口涧槽内,巨澜翻江倒海,惊涛喷涌嘶鸣,令人胆战心寒。飞瀑洪流激起的数十丈水雾腾空而起,蒸云接天,箭雨沾人,顿觉天风海雨,晦暝迷离。周遭是一条条被嶙峋巉岩割据的小瀑布,我就站在离壶口最近的河西岸这个险峻岩层之角,也就是摄影师们常担冒风险抢拍瞬间的那个最佳之角。黄河!在这里最能看清大自然的神奇造化,最能看清滚滚黄流从天际腾跃而来,大起大落大沉大浮的威武气概。现在,千韧黄流咆哮,整个宇宙都似乎在巨响中颤抖。这是汹涌澎湃的黄河在绕了一道一道湾流后,留给我们的一幅最残酷而壮阔的美!这是驾波腾浪的黄河在扰乱了它水流的行进后,完成的又一次从无序到有序的剧烈更迭……
雄性是最野蛮的。雄性是最强悍最富进攻性的。而就在这时,悬瀑之角的我一阵战栗,视野开始迷茫。我知道那是儿子扑向黄河的欣慰之泪,生命之泪!
九曲连环千回百转的黄河呵,我们人类的童年正是在这儿开始的,华夏祖先最早的文化思维与生存概念正是在这儿诞生的!
二百万年前的一场地动山摇的地壳裂变运动,黄土高原被一劈两半。八十万年前,波涛汹涌的黄河岸边站立起原始人类。
于是,漫长而悠久的世纪,你在这亘古如斯的大千流域,经受了一次一次的大裂变大融合。火炼长空,水激乱云,虎啸龙吟,雷奔电泻,一刻不停地切割着秦晋峡谷粗粝的青石岩层,叩探自己的命运,哺育一个伟大的民族。于是,飘然文客,戎马武夫,无不在你面前表现出一种坦荡豪迈的胸襟,昂扬炽烈的精神境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黄河磅礴的气势令人动魄。
——“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涛喷流射东海!”那黄河不屈的精神叫人折服。
——还有“长河落日圆”、“黄河远上白云间”的浑雄、悲凉、悲而不苦、苦而不怨、怨而不凉的描写,也令人倾倒……
黄河,世世代代流渗在这个人类星球最大民族的血液中……
一刹那间,我想起了那首歌,那首黄河之滨的陕北人祖祖辈辈用他们的歌喉,用他们的勇毅、坚韧、辛酸阅历和生命体验雕磨出的古老的船夫曲:你晓得天下黄河几十几道湾?
几十几道湾上几十几只船? 几十几只船上几十几根杆? 几十几个艄公把船来搬?
我的眼界漂过最远古的羊皮筏子——把几张鼓起的羊皮和几根木棍捆扎在一起,沿着漫长的数千年岁月相袭走来的羊皮筏子。抑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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