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挑选利川电商产业园入住企业平台进行入住?

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引多方不满 完善立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三审稿中,对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电商平台“二选一”具体是指,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电商平台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参加促销。
电商平台“二选一”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又该如何规范?
消费者忧“二选一”致价格上涨
不少有过网购经历的消费者都对电商平台“二选一”颇有微词,尤其担心由此会造成商品价格上涨。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消费者只在单一电商平台买东西,那么‘二选一’使得消费者买东西的选择空间变小了、比较范围也变小了。但是挑选最心仪产品的过程又变得复杂了,因为需要下载不同的电商App,然后在不同的电商平台进行筛选比较。
对于商家来说,‘二选一’使其销售渠道变少了,销售额也会随之下降,对于一些在不同平台都投入大量成本的商家来说更是一种打击。商家还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选择哪个电商平台。商家的销售额掌握在了某一个电商平台的客户数量上。如果这个电商平台客户流失,那对商家也会有很大影响。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电商平台的“二选一”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选择商品、接受服务,有自主选择权,根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价款等各方面的因素,消费者可以自己判定,然后做出决定,这一权利是属于消费者的。电商平台推出“二选一”模式,意味着消费者没得选择,带有排他性,因此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商家认为“二选一”属于垄断
网上的卖家说:“我认为电商平台推出‘二选一’的模式,大大降低了互联网带给人们的便利,人们在网上购物要的就是种类齐全,花样繁多,有选择性,有比较性。然而,在‘二选一’模式下,电商平台的商品种类必然会减少,消费者也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如果在网上找不到或者不方便找到自己喜欢的特定牌子的商品,反而会转去实体店购买,这样甚至可能会影响电商整体的发展。”
对于网络商家而言,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看到我们的商品,可能会在各个平台都开店,扩大粉丝范围,增加曝光量,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店铺更好地生存下去。然而,电商平台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会大大降低我们商品的曝光量,对网店销售会有很大的影响,电商平台这样的做法必定会使我们店铺的交易额降低,对很多商家也是非常不公平的。
“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用‘二选一’策略,损害其他电商以及消费者利益,更侵害自家平台内中小商家权益。目前,个别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优势,把商业优势转化为欺诈平台内经营者正当权益行为,这种现象需引起格外重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二选一”模式影响到各方利益
据了解,去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清晰界定。如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曹磊认为,每年的“6·18”和“双11”不仅是商家年中和年终大促的角逐,也是零售电商巨头之间对决的主战场,在商家极度依赖第三方电商大平台引流的营销模式下,对于这种被迫“二选一”的做法,众多品牌商虽心存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商家与跨平台之间合作是打开销路的前提,希望双方能营造一种良好的销售环境。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也是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品牌商在电商平台压力下‘二选一’,品牌自身、消费者、平台方都将受到影响,渠道缩水也意味着消费者选择的可能性减少,终究会反馈到品牌商的公司业绩上。”曹磊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认为,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
邱宝昌认为,电商平台“二选一”的做法是技术发展带给电子商务的一个新问题,其本质就是通过技术让电商平台可以做到“二选一”,而在实体店就做不到这一点。所以,这是一个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选一”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来各个商家可以在不同电商平台自由提供商品和服务,让消费者选择。而通过技术手段推行“二选一”模式,有可能导致商品价高质次,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选一’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希望未来在电子商务法当中,对于这种做法,不仅要制止,而且要进行处罚。也希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和市场份额限制消费者选择权,排除市场竞争,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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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愿意在家具城挑选家具,可是以电商的方式经营家居产品该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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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在家具城能体验,能感受得到,能摸的着,送货安装都快。而电商市场则是百花齐放,各种款式争相斗妍,产品多种多样,这是实体店是不能媲美的,这是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而作为我们商家的话,我会选择线上线下结合,一起发展,现在正在努力做好我的电商让更多的客户使用我们优质的产品,这是我的梦想,我相信只要不忘初心,结合趋势,努力不懈,创新产品和思维,一定能更好的发展下去!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家里做家具,自己做互联网,说说我的看法。目前有两个我没有弄明白的家具案例:1.宜家2.各类小家具设计品牌窃以为楼上的答案都是5年钱的互联网和品牌思维了,如果没有深度垂直的产品和个性鲜明的品牌塑造(设计与服务),可能未来家具店上很难走得通了。。
请问您是做电商平台,还是做线上卖家呢。
2010就开始做家具电商的我,说说自己的心得体验。大家都愿意在家具城挑选家具,可是以电商的方式经营家居产品该如何运作?首先,愿意是一回事,当看到价格后能否买得起是一回事。(我顾客就实话实说实体店太贵了),然后我自己去商场走一圈,二三线城市的,床垫,基本一万一张。我去。成本价就是一两千好吗!!你说为什么不在淘宝上买?如何运作?首先,产品,你需要了解产品,最好到工厂呆3个月,看看一张床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2010就开始做家具电商的我,说说自己的心得体验。大家都愿意在家具城挑选家具,可是以电商的方式经营家居产品该如何运作?首先,愿意是一回事,当看到价格后能否买得起是一回事。(我顾客就实话实说实体店太贵了),然后我自己去商场走一圈,二三线城市的,床垫,基本一万一张。我去。成本价就是一两千好吗!!你说为什么不在淘宝上买?如何运作?首先,产品,你需要了解产品,最好到工厂呆3个月,看看一张床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其次,成本,开一个网店,预算一下自己的成本,开小店和天猫是不同的,京东又不同,根据预算挑选一种销售渠道,当然也可以微信微博营销,这些成本更加小了。最后,开淘宝就拼命的卖,做微信就拼命的转发。好像就是这样了,也没什么技巧。祝你成功。
暂时将题主的问题局限在购买家具,说一些粗浅的想法,只是一时的想法,希望见谅~一是列举一些可能与网购家具有关的现象:1.目前的家具电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在B2C网站进行销售的小型家具,其体积一般不大于大型电器,对承重和耐用度要求一般,对室内整体风格影响不太大。这一类家具已经有一些在网络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所以大家选购的时候对于家具的质量不会过于苛求,而B2C则很好地保证了物流和售后的质量。二...
暂时将题主的问题局限在购买家具,说一些粗浅的想法,只是一时的想法,希望见谅~一是列举一些可能与网购家具有关的现象:1.目前的家具电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在B2C网站进行销售的小型家具,其体积一般不大于大型电器,对承重和耐用度要求一般,对室内整体风格影响不太大。这一类家具已经有一些在网络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所以大家选购的时候对于家具的质量不会过于苛求,而B2C则很好地保证了物流和售后的质量。二是主要在淘宝上销售的普通家具,有一些有自主品牌,有一些其实只做了渠道建设,也就是说只在网络进行联系,具体的制作和送货还是依托传统渠道。2.宜家的官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再逛宜家的同时看过宜家的官网,但就我而言,这一网站目前提供的家具信息基本上足以我们了解产品信息,如尺寸,颜色,风格,收纳量,基本搭配实例等;所以每次看完再去逛宜家,我基本上能够按图索骥,找到需要的物品。当然,一般是小件物品。但是这样详细的信息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陈列和销售成本。3.苏宁和国美:电器,尤其是大件电器,与家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体积较大,价值较高。相应的,对物流和售后也要求较高。现在已经有不少的人在网上购买电器,相对于家具,电器企业的品牌信赖度更高,电器的各种型号和评价在网上也更易获得,而苏宁和国美一方面提供了展示的空间,一方面又提供了较为让人信赖的售后保障。以上三个总结一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家具网络销售的路线图:首先,网络提供的信息较为丰富时,有一定物流能力的或者是可以依托其他平台的家具生产者可以在一定的地域范围选择较为低价小件的产品进行销售,搭配一定的保险,可以在有一定物流损失的情况下获得盈利。个人认为宜家展示的搭配效果图值得各位厂商借鉴,其实就如网购服装一样,漂亮模特穿上搭配时髦的一身服装往往比一张单独的衣服照片更吸引顾客;其次,对于大件商品,提供一个展示的空间。这可能是一定时间内难以避免的一项工作。尤其在家具品牌混杂的今天,木料的种类、材质千差万别,但是如果前期的工作做好,可能这一部分的导购可以减少一半以上。因为顾客只是来印证自己的印象的,并不需要过度的介绍和推荐;最后,对于典型产品,可以实现纯网络销售。就如电器一样,当达到了一定的品牌忠诚度,市场对于某一类的产品有着广泛的赞誉,那么这一类产品可能不需要展示空间,只需要在网络上接受订单进行配送即可。当然,审美在变化,但是经典产品的2.0、3.0版可能也可以趁势以较小的成品被识别和采购。当然,在此过程中是思路的变化。电子商务的研究中,一直有人提出鼠标加水泥的构想,但是当年的Barnes & Noble没有实现,贝佐斯将很多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尝试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思维的不同,因此不论是哪一家家具企业在尝试电子商务之初,都应该明白,自己将要做的是一项不同的事业,在初期就要做好企业架构和人才结构的重新设计。这一点上知乎有很多实践上的牛人,我就不多讲了。
我说说我的观点:家具行业的特殊性以及物流行业的现状,我觉得可以分几步来走,1、前期,在物流还没健全的情况下,如果资金的原因,先做纯电商化,至于货品问题完全可以(完全有厂家跟你合作的),先积累自己的网络平台名气和客户,先梳理好网络渠道及团队方面,我觉得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至2年的时间。
家具行业的门槛还是较高的,答案里很多常识性的错误,比如整体家具的认知。家具电商的门槛很低,但可持续发展的门槛很低。作为家具电商的营销从业者考虑到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可能就是我们现实中的对手,只说几个业内常识:1、传统家具卖场里的定价是出厂价*5,但出厂价不等于成本价,成本价跟动销率和坪效有关,楼上的10000家具4000成本,我理解为这个老板比较贪心且生意不好。2、根据家具行业喜欢吹牛逼的习性和我个人...
家具行业的门槛还是较高的,答案里很多常识性的错误,比如整体家具的认知。家具电商的门槛很低,但可持续发展的门槛很低。作为家具电商的营销从业者考虑到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可能就是我们现实中的对手,只说几个业内常识:1、传统家具卖场里的定价是出厂价*5,但出厂价不等于成本价,成本价跟动销率和坪效有关,楼上的10000家具4000成本,我理解为这个老板比较贪心且生意不好。2、根据家具行业喜欢吹牛逼的习性和我个人对行业的了解来看,林氏2013年的销售额应该不到4亿,有人提到美乐乐,这个应该是家具O2O最成功的案例,去年销售额应该在14亿以上(官方数据是20亿),忘了说连天红这个土豪,这个在我的认知他不是一个家具的企业,虽然百度推广的搜索排名看得出这个土豪不缺钱,我只能说他很复杂。3、Capita说的关于O2O核心的两点其实是一点,如果是从事家具电商的把这一点当成成功的全部关键,可以参考下淘宝爱蜂巢及星易家的现状。
至于题主问的如何运作,我只能用这句话回答:你随便找个咨询公司做个一般的市场调查至少都需要十来万,刚看了一下包括我的答案在内没有一个答案是讲到关键的,行家是要留着换钱的。
如果宜家有网购 我很乐意上网购买实体店让人体验和感受产品的设计和质量 消费者一旦认可品牌和质量并且有好的售后服务 消费者网购家具也很正常的 甚至是方便很多另外一点当然是价格优势 建配龙之类经常有和商家叠加的优惠就便宜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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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做的就是家具电商,我们是厂家,也有展厅。生产销售设计,送货安装售后,全包服务,网上只是给有些不愿意出门人浏览一下,我们从来都是建议一定要亲自来展厅看看样柜,颜色材质 做工设计等等,满意之后再谈后面的。毕竟是大物件,搞的不好就扯皮,麻烦的要死,包括有些话都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有的客户回头说颜色错了,各种不承认,要改颜色。所以网上买家具很纠结,所以对于那些又要便宜有要品质的非常纠结的人,强烈建...
我现在做的就是家具电商,我们是厂家,也有展厅。生产销售设计,送货安装售后,全包服务,网上只是给有些不愿意出门人浏览一下,我们从来都是建议一定要亲自来展厅看看样柜,颜色材质 做工设计等等,满意之后再谈后面的。毕竟是大物件,搞的不好就扯皮,麻烦的要死,包括有些话都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有的客户回头说颜色错了,各种不承认,要改颜色。所以网上买家具很纠结,所以对于那些又要便宜有要品质的非常纠结的人,强烈建议不要在网上买,就算家具是做出来一模一样的,图片上家具的背景,你家是这样的吗?一旦不同,或者出入很大,搭配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然后就各种心里不舒服,对于定制家具,只要不是质量问题,那是不可能给你退货的,你家尺寸放在别家基本不合适,二次无法销售。说真的,为了省那么千八百的遭这罪,操这新这心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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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传统商家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选择电商平台合作
21世纪,现代消费飞速发展,消费者新的消费需求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化以及移动化,使得整个消费市场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整个市场的发展趋势由传统的线下一对一销售演变成现在一对多、多级分销等互联网化模式。
互联网+是这个时代的新名词,而目前移动互联网是整个网络使用的主要方式,也持续将是整个网络使用占比最高的方式;那么同样的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传统行业可借势找到所对应的消费群体,在线上进行对应的营销及推广,最终达成线上成交或者线下交易的实现。当然这需要它们具有自己的网络技术团队,对于网络体系的运用以及高效化进行长期的创新及调整。
那么,对于没有对应的网络技术人员的支撑的绝大多数传统行业,他们又该怎么进行他们的互联网化发展?由此,助推了很多电子商务公司,他们搭建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后通过他们的网络化推广、技术支持得到相应的网络知名度以及普及率,在带动商家变身互联网式的同时成就自己的网络平台。各种电商平台成千上万,在如此众多的电商平台中,商家如何去选择一家电商平台变得尤为重要,它将决定你的消费市场定位,互联网化发展是否成功转型的关键所在。
在此,对于如何选择电商平台,小编有几点想法和大家分享。
1、老平台具有稳定流量
老平台一般指有一定量用户经常使用的已发展成熟的电商平台,但不代表选择了老平台就可以做独门生意,坐等客源;对于平台的未来发展以及市场变动需要有实时洞察力以便于快速调整及寻找新的平台。
2、新平台合作重点了解定位
新平台是电商的新鲜血液,有可能没用,有可能有起死回生之效;新平台也可着重考虑,但是平台的定位一定要了解清楚,定位就是消费者最直接消费的理由。
3、新平台合作看准就“投”,风险小,回报大
如果有新的平台和你谈合作,各方面都满意时看准就可以合作了,只有最前期的电商平台由于它各方面原因的禁锢,它才会有更多的理由和时间去帮助你的成长,而且对于商家本身是没有大的风险的。
4、平台合作不能一棵树吊死,合作3~5个平台
和电商平台合作,当然不能只做一家,除非你合作的是独家代理,作为这点也要慎之又慎,看清你选择的是一片森林还是一棵树。一般与平台合作可考虑3-5家,根据自身企业体量来看,增加客流渠道。
5、可适当和一些当地平台进行合作,具有当地特色
除了和一些知名大品牌电商平台合作外,还可考虑与当地电商平台搭建合作,这样会使你的企业更具本地化、特色化;同样,当地平台对于当地市场以及消费会更加了解,有助于推广营销。
6、理解平台监管,不作为平台尽量不合作
与平台合作要能够充分理解平台相关的监管制度,如果一个没有监管力度以及制度的平台,那么这样的平台无法可依,可以考虑不合作。与平台合作切记遵守平台制定的制度,方能长期共存发展。
7、新平台合作了解清楚再说NO
当有新平台与你邀谈合作时不要急于说NO,先了解清楚再进行选择;也许这个平台将会给你带来巨大财富,说不一定它就是下一个发展趋势。
8、用前瞻性目光挑选平台
挑选平台时,除了平台自身需具有发展性外,如果你没有以前瞻性的目光去评估,你将无法预知你的发展以及你选择的正确与否;用发展的目光去看市场。
贵阳优逸生活网是贵阳当地一家020电商平台,结合各大主流平台的优势,以贵阳市场为初期目标市场,剖析消费心理以及市场动向,将致力提高当地消费者的生活节奏以及便捷性、品质性;在主流功能的基础上将衍生更多新版块,提供个性化服务项目、更多线上预约、订单等功能,同时项目上也更加全面,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生活服务网站,目前平台还在完善、持续招商入驻中,诚邀贵阳本地优质商家、口碑。重点招商便利商店、装修公司、建材零售批发、家政服务、美食、定制服务等。预计于17年年初上线,届时为贵阳消费者带来最大的优惠以及最便捷的服务体验,你的生活所需将在优逸生活得到一站式解决。
电商新平台是不断补充整个互联网电商的新鲜血液,它可能会被原有市场排斥踢掉,它也有可能起到换血再生的作用;整个市场的核心亘古不变的是消费者,一切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及发展是顺势而为,它终将被市场所接受。那么,用发展的眼光、前瞻的视角去洞悉市场是电商企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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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民众从&双十一&广告牌前经过。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引多方不满 专家建议
  完善立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 本报实习生 张新妍
  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三审稿中,对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电商平台&二选一&具体是指,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电商平台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参加促销。
  电商平台&二选一&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又该如何规范?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忧&二选一&致价格上涨
  不少有过网购经历的消费者都对电商平台&二选一&颇有微词,尤其担心由此会造成商品价格上涨。
  滕猛是计算机行业的从业人员,他说:&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消费者只在单一电商平台买东西,那么&二选一&使得消费者买东西的选择空间变小了、比较范围也变小了。但是挑选最心仪产品的过程又变得复杂了,因为需要下载不同的电商App,然后在不同的电商平台进行筛选比较。&
  &对于商家来说,&二选一&使其销售渠道变少了,销售额也会随之下降,对于一些在不同平台都投入大量成本的商家来说更是一种打击。商家还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选择哪个电商平台。商家的销售额掌握在了某一个电商平台的客户数量上。如果这个电商平台客户流失,那对商家也会有很大影响。&滕猛说。
  张新是江南大学的研究生,她说:&我觉得&二选一&会减少商家的销售途径,从而可能会影响商家的销售量和盈利。对消费者而言,缩小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范围,减少了购买途径。而且,不同电商的促销活动力度和时间不一定相同,若商家固定在某个电商平台,那么消费者买到物美价廉商品的机会就会变少,花钱会更多。&
  教师石敏认为,&二选一&与垄断经营的性质差不多。
  &这种模式会使商品的价格变得更高,选择性更少,相当于独家垄断。结果就是消费者要付出更多的钱来买商品。这是一种很不健康的方式,还可能需要消费者浏览更多网页,下载更多App。&石敏说。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徐丽说:&对商家来说,销售渠道减少了,不利于同行业内的充分竞争,容易造成某一电商平台垄断某品牌商品的现象,出现一家独大的不良局面,不利于电商的长期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降低了购物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减少了由于多平台竞争给大家带来的商品折扣。&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电商平台的&二选一&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选择商品、接受服务,有自主选择权,根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价款等各方面的因素,消费者可以自己判定,然后做出决定,这一权利是属于消费者的。电商平台推出&二选一&模式,意味着消费者没得选择,带有排他性,因此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商家认为&二选一&属于垄断
  对于网络商家来说,&二选一&的模式更是让他们满腹牢骚。
  孙跃是在网上销售水晶的商家,他对记者说:&我认为电商平台推出&二选一&的模式,大大降低了互联网带给人们的便利,人们在网上购物要的就是种类齐全,花样繁多,有选择性,有比较性。然而,在&二选一&模式下,电商平台的商品种类必然会减少,消费者也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如果在网上找不到或者不方便找到自己喜欢的特定牌子的商品,反而会转去实体店购买,这样甚至可能会影响电商整体的发展。&
  &对我这样的网络商家来讲,我们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看到我们的商品,可能会在各个平台都开店,扩大粉丝范围,增加曝光量,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店铺更好地生存下去。然而,电商平台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会大大降低我们商品的曝光量,对网店销售会有很大的影响,电商平台这样的做法必定会使我们店铺的交易额降低,对很多商家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孙跃说。
  王瑜主要在网上销售服装,她说:&这种&二选一&的模式,对于我们商家来说,会造成巨大的客流量损失。因为各个电商平台的客流量特点不一,我们商家针对不同的客户定制不同的促销手段,尤其是现在电商的竞争异常激烈,我们在提升服务、改善产品质量上花费了大量精力,现在还要考虑&二选一&的风险。&
  王瑜认为,&二选一&的本质就是垄断,对于网络商家和消费者都很不公平。&这种垄断模式使我们网络商家的压力大大增加。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模式也是非常不友好的,因为&二选一&限制了商品的可选择空间。大家为什么选择网上购物?不就是图个快捷、方便、种类丰富吗?这种做法显然与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物的初衷相违背&。
  李悦在网上卖化妆品的时间还不长,面对&二选一&感到压力很大。
  &&二选一&对于我们这种网上新开张的,既非品牌旗舰店而且又没有实体店的小商家是件很悲惨的事情。如果我们只能在一个平台上销售,那么很难让更多顾客注意到我们的店铺,也很难将事业做大。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太多资金开实体店的商家,开网店成本相对低很多,但是&二选一&模式会让我们很难尽可能多地接触消费者,进而生存困难,还有积压存货的风险。我非常希望各大电商平台不要采取这种竞争模式,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特点,让网购市场充分、公平地竞争。&李悦说。
  &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用&二选一&策略,损害其他电商以及消费者利益,更侵害自家平台内中小商家权益。目前,个别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优势,把商业优势转化为欺诈平台内经营者正当权益行为,这种现象需引起格外重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二选一&模式影响到各方利益
  据了解,去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清晰界定。如,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曹磊认为,每年的&6&18&和&双11&不仅是商家年中和年终大促的角逐,也是零售电商巨头之间对决的主战场,在商家极度依赖第三方电商大平台引流的营销模式下,对于这种被迫&二选一&的做法,众多品牌商虽心存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商家与跨平台之间合作是打开销路的前提,希望双方能营造一种良好的销售环境。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也是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品牌商在电商平台压力下&二选一&,品牌自身、消费者、平台方都将受到影响,渠道缩水也意味着消费者选择的可能性减少,终究会反馈到品牌商的公司业绩上。&曹磊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认为,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
  邱宝昌认为,电商平台&二选一&的做法是技术发展带给电子商务的一个新问题,其本质就是通过技术让电商平台可以做到&二选一&,而在实体店就做不到这一点。所以,这是一个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选一&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来各个商家可以在不同电商平台自由提供商品和服务,让消费者选择。而通过技术手段推行&二选一&模式,有可能导致商品价高质次,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选一&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希望未来在电子商务法当中,对于这种做法,不仅要制止,而且要进行处罚。也希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和市场份额限制消费者选择权,排除市场竞争,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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