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证券投资鸿升证券有限公司招聘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公司。2007年9月,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46.74亿元,其中:中国华融出资38.12亿元,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纽森特投资有限公司、九江和汇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双融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中达针织服饰制造有限公司、等12家股东共出资8.62亿元。公司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深圳总部、上海总部,北京、上海、深圳、湖南、新疆、陕西、贵州、四川、江西、海南、浙江、山东、福建等15家分公司,63家营业部,上海和深圳2家投行业务部,控股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紧紧依托中国华融在资产管理、银行、信托和金融租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可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综合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年连续四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类A级券商,2015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类AA级券商,2014年资产管理券商,2009年、2011年两次获评为"首都文明单位",2014年获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诚信、专业、稳健、共赢为经营宗旨,在社会各界和投资者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打造一家有尊严、有价值、有内涵、有实力、有责任的"五有"现代一流投资银行!
公司地址:雁塔区南二环64号凯德广场17楼
(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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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Yin ZhongDaFlexible New Material
(江阴市沿江经济开发区申港区石子街32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已阅读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中达软塑于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公司于日重新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2014年当年及年度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不能延续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公司与成都中达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在日之前,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达”)主营产品为BOPP烟膜、BOPP平膜,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成都中达于日出资设立子公司兴峰达,并于日与兴峰达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与BOPP薄膜相关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兴峰达。成都中达已于2015年7月停止生产BOPP薄膜业务,并于日与中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成都中达将其持有的兴峰达100%股权转让给中达有限。
兴峰达具备独立开展业务能力,成都中达不再具备生产BOPP薄膜能力,但由于成都中达与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烟用物资(烟用包装膜)购销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为其提供烟膜等产品。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成都中达仍在履行该合同,由兴峰达生产川渝中烟工业的烟膜产品出售至成都中达,由成都中达以平价(即等同于兴峰达出售至成都中达的价格)将烟膜出售至川渝中烟。成都中达已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更改后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光解膜、多功能膜等软塑新材料的研发和销售”。成都中达已向川
渝中烟提交变更供应单位为兴峰达的申请,但正值国家烟草总局对川渝中烟进行拆分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烟”)和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烟”)过程中,该变更事项需待拆分完成后由两家公司分别受理。因此,成都中达向川渝中烟销售BOPP烟膜业务将持续至四川中烟和重庆中烟书面批准日止。2015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人保证成都中达除执行与川渝中烟之间的《烟用物资(烟用包装膜)购销合同》外,不再从事与中达软塑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任何业务。经川渝中烟同意供货方式变更为兴峰达或上述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促使兴峰达成为川渝中烟的供货方”。因此,川渝中烟变更至兴峰达的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公司与成都中达之间仍存在同业竞争,具有一定风险。
三、未来整体搬迁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中达软塑澄土国用(2014)第15691号土地之上的新厂房预计2016年1月底具备生产线安装条件。公司计划日开始停机搬迁并后续技术改造,预计2016年8月技术改造完成,达到达标生产状态。
鉴于存在该搬迁事项,制定了《搬迁事项工作计划》,该安排统筹中达软塑及兴峰达两家公司,细分了中达软塑和兴峰达具体生产计划,优先保证盈利能力较好的BOPP烟膜业务。具体来讲,由于中达软塑主营产品为BOPP烟膜,公司与各地中烟公司签订了框架合同,其历史产销量均较为稳定。根据历史情况,公司预计2016年销量为11,500吨BOPP烟膜。中达软塑公司自2015年12月将开始搬迁期间的备货工作,至2016年3月,中达软塑计划备货2000吨以上BOPP烟膜。兴峰达预计于2016年2月份提高产能,月均为中达软塑安排额外350吨BOPP烟膜生产。该安排可以满足中达软塑2016年全部BOPP烟膜客户的产品需求(中达软塑不存在BOPP平膜业务收入),亦可以满足兴峰达所有客户BOPP烟膜产品的需求及大部分BOPP平膜客户需求。对于其余BOPP平膜业务,兴峰达计划通过外购方式满足客户需求,并淘汰部分盈利状况较差BOPP平膜业务。
公司预计正常搬迁持续时间为3个月,后续技术改造持续1个月时间,正常推进总搬迁时间为4个月,而公司《搬迁事项工作计划》持续时间安排中,已经充分考虑了搬迁事项进展不顺利等导致时间超出预期的风险。公司应对搬迁事项
所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客户需求,淘汰部分盈利状况较差或者亏损客户的BOPP平膜业务不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搬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的BOPP烟膜及绝大部分BOPP平膜产品供应。但由于搬迁事项仍存在进展非常不顺利、技改调试持续时间超出合理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因此该事项仍存在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四、报告期初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没有签署借款协议、没有约定利息、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报告期初,中达有限对江苏中达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中达有限母公司江苏中达为偿还银团贷款,拆借中达有限大量资金,由于中达有限为江苏中达全资子公司,并纳入江苏中达合并范围,江苏中达对该部分拆借资金未支付公司利息。报告期内,中达有限拆借申达集团的资金亦未支付利息。在股份公司设立时,绝大部分关联方拆借资金均已正常偿还,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除兴峰达关联方租赁、员工备用金外,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为零。
在股份公司阶段,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存在大额关联交易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减少了对成都中达等公司的采购金额,但仍存在对申瑞包装、立新物业发生较大金额关联采购的情形。申瑞包装为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主要为公司提供增挺母料ZT209以及烟用抗静电母料。公司的产品为面向各烟草公司供应烟膜,其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为了保证产品的雾度、爽滑性等指标,公司加强了对原材料的采购的定制,关联方申瑞包装能满足公司此方面要求。公司与立新物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电费和员工宿舍费用,公司生产需要经立新物业进行转换为高压供电,该定价为供电局电价加上转供电过程中的损耗以及管理费后的价格。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为工业园区的一部分,目前该园
区内均为立新物业提供水电等费用,目前立新物业以相同的价格提供给园区内其他企业。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与非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交易定价原则基本相同,定价公允。但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金额较大,面临一定风险。
六、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时期在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方面存在一些瑕疵。股份公司设立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3
第一节 基本情况......12
一、简要情况......12
二、股份代码、简称、挂牌日期......13
三、公司股份分批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时间和数量......13
四、股权结构图......14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六、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变化情况......18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2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29
九、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34
十、本次挂牌有关机构......35
第二节公司业务......38
一、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的情况......38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39
三、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46
四、与主营业务相关情况......57
五、商业模式......70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72
第三节公司治理......85
一、公司最近两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85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意见......86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违法违规情况......89
四、公司独立性......89
五、公司同业竞争情况......91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担保情况......9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说明......94
八、最近两年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98
第四节公司财务......101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审计意见、主要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101
二、公司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04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121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139
五、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186
六、需要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05七、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206
八、股利分配政策和近两年的分配情况......207
九、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208
十、对公司业绩或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素及自我评估......208
第五节 有关声明......213
一、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13
二、主办券商声明......214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21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16
五、评估机构声明......217
第六节 附件......218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指
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达有限、有限公司
中达软塑前身,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达前身)
江阴乾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市科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金中达
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中达软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
无锡普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限公司
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凤凰投资有限公司
新扬子造船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靖江农商行江阴园区支行
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阴市立新物业有限公司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5)
02095号《审计报告》
《关于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
《法律意见书》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
《基本标准指引》
引(试行)》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
指南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公司章程》
《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
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我国、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将高分子聚丙烯的熔体首先通过狭长机头制成片材或厚膜,然
后在专用的拉伸机内,在一定的温度和设定的速度下,同时或
分步在垂直的两个方向(纵向、横向)上进行的拉伸,并经过
适当的冷却或热处理或特殊的加工(如电晕、涂覆等)制成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日发布的国际质量管
理体系标准2008年版。该版是目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的最新版,代替了原先的2000年版。
注:本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简要情况
中文名称: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YinZhongDaFlexibleNewMaterialCo.,Ltd.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ZHANGCALVINQIANFENG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沿江经济开发区申港区石子街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81M
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公司所属行业为“C292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业”小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类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子行业。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业”。
经营范围:从事BOPP烟膜及其它多功能包装膜在内的软塑新材料产品的开发;从事BOPP烟膜及其它塑料薄膜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秘书:林硕奇
邮编:214443
二、股份代码、简称、挂牌日期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达软塑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股票总量:15,000万股
挂牌日期:【】月【】日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三、公司股份分批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时间和数量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
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除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份锁定以外,公司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未作出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禁限售原因
持股数量(万股) 流通股份(万股)
发起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
董事、发起人
常州市科力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江阴乾宇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四、股权结构图
股东张国兴与张国平系兄弟关系,科力投资的股东许建南和江亚芳系夫妻关系。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且不存在申请挂牌并同时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公司股东的人数、住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股东适格。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张国平直接持有中达软塑4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ZHANGCALVINQIANFENG(张乾峰)为父子
关系,能够对公司的战略决策、经营施加重大影响,实际支配和控制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国平,男,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6年8月至1994年5月,任江阴市塑包二厂负责人;1994年6月至2000年5月,任申达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6月至1999年5月,任申达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3年4月,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5月至今,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2014年3月至今,任成都博宸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3年8月至今,任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国平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及受到相应处罚的情况。
(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科力投资成立于日,注册地为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新村70号,持有注册号为282号的《营业执照》。目前,科力投资的投资额为5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许建南,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力投资持有中达软塑20%的股权,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无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科力投资的出资来源均为其合伙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从合伙人之外的第三
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科力投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
乾宇投资成立于日,注册地为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持有注册号为285号的《营业执照》。目前,乾宇投资的投资额为1,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秋英,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乾宇投资持有中达软塑10%的股权,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无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乾宇投资出资来源均为其合伙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从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乾宇投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
黄多凤,女,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1986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江阴市塑包二厂、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职员;1995年1月至1998年7月待业;1998年8月至2007年3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任;2007年3月,退休。2011年1月至今,任常州智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常州豪润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徐建明,男,4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6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江阴市澄西国税第五分局职工;2008年11月至今,任江阴市建元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张国兴,男,6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6年3
月至1992年10月,任江阴市塑包二厂经理;1992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副总经理;1994年6月至2000年4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7月至今,退休。
(三)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公司系上市公司江苏中达(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达股份,股票代码:600074)持股100%的法人独资公司,其控股股东为申达集团;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公司为申达集团法人独资公司;2015年7月至今,张国平直接持有公司41%的股份。报告期内,张国平一直持有申达集团70%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充分、合法。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股东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张国兴与张国平系兄弟关系,科力投资的股东许建南和江亚芳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转让限制情形,且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等争议事项。
六、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变化情况
(一)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3年3月,有限公司的设立
日,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
公司签署《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中达有限(筹)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南京中达以南京中达江阴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及相应负债账面价值中14,500万元实物资产进行出资,四川中达以现金500万元出资。
南京中达江阴分公司的资产及相应负债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宁永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日为基准日,南京中达江阴分公司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72,790.29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8,655.69万元。南京中达对中达有限设立投资时,投入实物资产主要为为南京中达江阴分公司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8,622.86万元,账面价值为18,428.71万元,账面价值高于14,500万元的部分作为对南京中达的其他应付款。上述南京中达出资的实物资产与中达有限生产经营高度相关。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宁永会二验字(2003)第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四川中达以500万元货币出资,南京中达以14,5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
日,中达有限领取了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志刚,经营范围为:从事BOPP烟膜及其他多功能包装膜在内的软塑新材料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中达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股东姓名/名称
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2010年7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中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的3.33%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万元)以1,108.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达”)(日,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江苏中达与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作价参考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审字(2009)第0370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四川中达持有中达有限3.33%股权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108.1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达有限变更为江苏中达全资子公司。
中达有限已于日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物14,500万
元、货币500万
3、2015年3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江苏中达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申达集团。
本次交易涉及江苏中达重大资产出售。根据江苏中达(原上交所上市公司中达股份,股票代码:600074)临号公告,日,江苏中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江苏中达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江苏中达拟向控股股东申达集团出售其截
至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根据江苏中达临号公告,日,江苏中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日,江苏中达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江苏中达与申达集团分别于日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于日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书》,江苏中达拟向申达集团出售截至交易基准日(即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并承接中达股份全部员工。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约为人民币61,100.00万元,其最终出售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日,江苏中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庄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根据华信评估日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102号《江苏中达资产重组涉及拟出售资产和负债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出售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1,619.00万元。其中,中达有限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48,06.73万元。经江苏中达与申达集团协商确定,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61,619.00万元。
江苏中达进行上述重大资产出售涉及事项中,日,江苏中达与申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江苏中达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100%股权作价548,06.73万元转让给申达集团。日,江苏中达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100%股权转让给申达集团。
截至日,江苏中达已收到申达集团支付的出售资产的全部价款61,619.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申达集团持有中达有限100%股权。
中达有限已于日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实缴数额(万
实物14,500万元;
货币500万元
4、2015年7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申达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41%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150万元)以8,42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张国平,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19%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850万元)以3,90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黄多凤,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2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000万元)以4,1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科力投资,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500万元)以2,05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乾宇投资,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5%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50万元)以1,02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张国兴,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5%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50万元)以1,02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徐建明。
本次股权转让以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锡方盛会年审[2015]第3012号《审计报告》审计确定的中达有限净资产额20,533.25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根据申达集团书面说明,乾宇投资合伙人为刘秋英、林硕奇,二人原系申达集团员工,现刘秋英任公司财务总监、林硕奇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两人在申达集团及公司发展过程中有着突出的贡献,因此,本次申达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10%股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转让给两人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根据申达集团及科力投资、许建南、江亚芳的书面说明,科力投资由许建南、江亚芳出资设立,二人系夫妻关系,其中许建南对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在中达有限运营发展中也提供过帮助,因此,本次申达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达有限20%股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转让给两人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日,申达集团分别与张国平、黄多凤、科力投资、乾宇投资、张国兴、徐建明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中达有限已于日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实物出资5650万元
货币出资500万元
5、2015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日,中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决定由全体股东张国平、黄多凤、张国兴、徐建明、科力投资、乾宇投资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依法将中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张国平、黄多凤、张国兴、徐建明、科力投资、乾宇投资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具体约定了发起人有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
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中达有限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面资产进行审计。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的天衡审字(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日,中达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1,083.63万元。
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中达有限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华信评估在对中达有限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于日出具苏华评报字[2015]第254号《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日,中达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747.55万元人民币。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起人出资到位情况出具天衡验字(2015)第02108号《验资报告》,确认中达软塑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中达有限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083.63万元,按1:0.71145的比例折合为公司(筹)的股本,股本总额为15,000.00万元,股份总额为1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均为普通股。
日,中达软塑(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以中达有限截至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1,083.63万元按照1.4056:1的比例折为1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15,000.00万元,高于股本部分6,083.6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该次会议一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日,中达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阚建芬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日,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达软塑核发注册号为546的《营业执照》,中达有限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随后领取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81M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达软塑的各发起人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股份公司的设立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主要法律程序,股东以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出资已足额到位并经验资机构审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股东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自然人股东及合伙企业已经按规定由中达软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转让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议程序,历次出资均已经根据章程等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并经会计师审验。公司历次出资的出资方式、比例均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已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无纠纷及潜在纠纷,且公司成立至今不存在发行股票情况。
(3)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根据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合法性《承诺函》,公司股东所持有中达软塑的股份为合法所有,该股份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股东所持有的中达软塑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公司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变化情况
1、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原股东江苏中达债务重整
根据江苏中达(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达股份,股票代码:60074)临号公告,日,江苏中达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锡法商清预字第2号《决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决定受理江苏中达重整一案并裁定江苏中达重整,指定了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中达软塑作为江苏中达的全资子公司参与了本次债务重整。日,江苏中达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裁定批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并于日收到无锡中院(2013)锡破字第0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江苏中达重整程序并批准其重整计划(13-055号公告)。根据该重整计划,江苏中达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分布于下属子公司,银团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为包含中达软塑在内的子公司,江苏中达与各家子公司签订《统借统还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中达软塑应承担的本金为36,000万元。
根据重整计划,对于银团债务受偿:一是由重整方江苏金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安排提供偿债资金,在重整计划获批后10日内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二是在偿债资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后,江苏银团与江苏中达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抵质押变更登记至重整方或其指定方名下;三是上述抵质押变更登记完成后,管理人启动账户中偿债资金的分配:在扣除各个参贷行需分担的重整费用后,根据江苏银团贷款由江苏中达子公司实际使用但由江苏中达统借统还的实际情况,管理人将偿债资金拨付给江苏中达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划转给江苏中达,由江苏中达进行偿付,以理顺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前述偿付完成后,江苏银团债权即告清结,为江苏银团债权提供的各类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同时解除,江苏银团参贷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进行追索。
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日,中达软塑与委托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贷款人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以下简称“靖江农商行江阴园区支行”)签订编号为(委托)靖商银贷字(2013)第1026016号、(委托)靖商银贷字(2013)第1026005号《委托贷款合同》,借款22,560万元,公司向江苏中达管理人支付净额为
18,404.29万元,余额4,155.71万元转为对江苏中达的其他应收款。中达软塑承担银团贷款本金3.60亿元,实际偿还本金16,877.20万元,账面计提贷款利息7,165.36万元,实际偿还5,435.08元,重整收益20,853.07万元公司计入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
日,根据江苏中达临号公告:日,江苏中达向管理人提交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报告》,日,江苏中达管理人向无锡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债务人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并认为《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无锡中院下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
2014年2月,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锡破字第00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2015年3月,江苏中达重大资产出售
江苏中达与申达集团于日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书》、日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书》,约定申达集团将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中达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变化情况”中“(一)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之“3、2015年3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部分。
3、2015年7月,中达有限收购兴峰达100%股权
为了解决公司与成都中达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日,收购成都中达全资子公司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峰达”)100%股权。
日,成都中达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兴峰达10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600万元)转让给中达有限。同日,成都中达与中达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成都中达将其持有的兴峰达100%股权(对应出资额6,600万元)作价6,600万元转让给中达有限。
无锡中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兴峰达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中天衡评字(2015)第016号《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在评估基准日日,兴峰达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783.73万元。
中达有限已于日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持股比例(%)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持有武汉中达软塑材料有限公司19.8%股份,2015年6月,中达有限与自然人吴海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达有限将武汉中达
19.8%股份以出资额(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吴海燕并办妥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中达有限与武汉中达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为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任何分支机构。
(一)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京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张乾峰
注册资本:6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塑料薄膜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和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日
(二)设立、股权变更及验资
1、2015年6月,兴峰达设立
兴峰达系由成都中达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号为530,住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京路29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乾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薄膜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兴峰达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为:
出资金额(万元)
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
2、2015年7月,第一次增资
日,成都中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兴峰达注册资本增至6,600万元,由成都中达以人民币5,600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5,600万元。
兴峰达已于日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3、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兴峰达第一次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变化情况”中“(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变化情况”之“3、2015年7月,中达有限收购兴峰达100%股权”部分。
除公司全资收购兴峰达事项外,公司子公司兴峰达或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股票发行及股权转让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ZHANGCALVINQIANFENG、张国平、黄多凤、龚雪、林硕奇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公司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ZHANGCALVINQIANFENG(张乾峰),男,38岁,美国国籍,EMBA
学历。2000年4月至今,任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2015年8月,任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日,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同日,经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张国平,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股东情况”中“(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
龚雪,女,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5月至2004年7月,任上海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福勤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博宸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2015年8月至今,任无锡普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林硕奇,男,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5年8月,历任申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法务主管、发展部副经理;2005
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销售部负责人;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申达集团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助理;2007年7月至今,任江阴市立新物业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任申达集团董事局主席秘书、总监助理;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江阴乾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日,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并在当日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
黄多凤,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股东情况”中“(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二)监事会成员
股份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王莉萍、蔡文娟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阚建芬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公司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莉萍,女,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6年12月至1997年5月,历任南京塑料包装材料总厂任工程师、办公室秘书、团委书记;1997年6月至2015年4月,历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2013年2月至今,任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南京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任江阴福勤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2015年5月-至今,任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靖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兴峰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监
事;2015年8月至今,任南京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监事,同日,被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蔡文娟,女,3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江阴市立新物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12月至今,任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今,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5月至今,任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至今,任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监事,任期三年。
阚建芬,女,3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无锡新中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员工;2001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品保部工艺主管、生产部助理、品保部助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15年9月,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6名:ZHANGCALVINQIANFENG任公司总经理,缪建伟、王润霄、吴亚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秋英任公司财务总监,林硕奇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缪建伟主管生产、王润霄主管研发与品保、吴亚波主管销售,2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
ZHANGCALVINQIANFENG,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中“(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林硕奇,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中“(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缪建伟,男,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02年1月,历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电气
班班长、维修车间主任、设备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副经理。
王润霄,男,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保部副经理;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江阴申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经理;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经理。
吴亚波,男,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5月至2002年1月,任南京中达(制膜)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历任南京中达(制膜)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江苏中达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江苏中达营销分公司销售负责人;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秋英,女,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7年12月,历任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成本会计、主管会计;1998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3月至今,任常州中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无锡普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江
阴乾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9月,经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九、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资产总计(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报表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的每股收益(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存货周转率(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注①:以上财务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是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计算外,其他各项指标的计算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
注②: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100%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非经常性净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4、每股收益=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数
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8、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款,201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没有经过年化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平均存货,2015年存货周转率没有经过年化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数
十、本次挂牌有关机构
(一)主办券商
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人员:兰永生、陈灿雄、王俊刚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黄宁宁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刘维、宋萍萍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电话:025-
传真:025-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作骏、朱正洪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兵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31-1苏建大厦22层
电话:025-
传真:025-
经办资产评估师:胡泽荣、李军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电话:010-
传真:010-
(六)证券交易场所
机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第二节 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BOPP薄膜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BOPP薄膜主要以聚丙烯、增挺剂以及抗静电剂等原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挤出,经过冷却后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BOPP薄膜具有高透明度和光泽感,材料分子结构稳定,对气味及水分有一定的阻隔功能,是香烟等包装的理想材料。公司长期深耕于BOPP烟膜及其他BOPP薄膜领域,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包括BOPP烟膜、BOPP平膜等,其中BOPP烟膜又可以分为收缩型BOPP烟膜、普通型BOPP烟膜,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经营范围:从事BOPP烟膜及其它多功能包装膜在内的软塑新材料产品的开发;从事BOPP烟膜及其它塑料薄膜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根据产品的用途不同,公司及子公司产品主要分为
功能及用途
热收缩率一般控
绝大部分香
制在(2%-5%),一
般用于香烟的小
业,扑克牌、 盒软包和条盒,
食品、制药
适用于各种型号
高低速卷烟包装
热收缩率一般大
于7%,在包装后
公司所有香
可使烟包紧凑、
烟制造企业
更加均匀的包裹
客户及部分
性,能保证烟包
扑克牌、食
长时间不松弛,
品、制药企
抗红防皱;一般
应用于小盒硬包
高拉伸强度、冲
击强度、刚性、
户,包含食
强韧性和良好的
品、造纸、
透明性,广泛应
制药、物资
用于食品、造纸、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公司各部门职责分工
负责体系运行过程中财务资源的管理;做好管理体系所需资金的计划、控
制、核算、分析和审计工作。
负责体系运行过程中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HSE管理方案、人力资源(人
才保障)、非生产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原辅材料采购过程控制、产品防
综合管理部
护、HSE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HSE和两化融合监测和测量、过程
的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事件调查、协调与沟通机制、部门职责及岗
位职责、信息资源、信息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开发利用、动态调整、评
估与诊断、考核、两化融合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的归口管理;对
来自供方可能产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相关
方施加影响和实施控制;对所采购的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要求负责;协
助管理者代表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
工作,将体系运行过程中重要事宜及时向管代汇报;协助总经理进行两化
融合方针和目标的管理,协助组织管理评审,提供管理承诺的证据资料,
协助进行战略的管理。
负责文件控制、记录控制、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与控制的策划、产品实现的策划、内部审核、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
品控制、数据分析、QHSE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过程的归口管理;协助
管理者代表开展Q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技术品保部
将QHSE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重要事宜及时向管代汇报;协助总经理制定
QHSE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协助组织管理评审,提供管理承诺的证据资
料;收集技术发展趋势和相关法规标准等信息,为公司战略、可持续竞争
优势的输入。
公司生产及研发所需的原材料的研究和相关试验,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用于
研制新品;研究产品生产的工艺及其改进优化;对有利于提高产品性能及
生产稳定性等有帮助的设备改造方向;所生产产品的市场适应性等相关客
户服务跟踪工作,听取客户意见,持续改进。
负责生产性基础设施、备品备件采购过程控制、工作环境、监视和测量设
备控制等过程的归口管理;对来自供方可能产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
险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相关方施加影响和实施控制。
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确认、标识和可溯源性等过程的控制;
对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施加
影响和实施控制。
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顾客财产、顾客满意归口管理;传递顾客对产品
质量、安全、环保、两化融合要求等信息;负责成品运输外包过程和外包
方所涉及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归口管理;收集市场态势、竞争对手、国
内外行业标杆等信息,作为确定公司战略、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输入。
(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流程
1、公司各类产品的详细工艺流程图
BOPP薄膜工艺流程如下:
2、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对生产的产品有着十分严格的品质要求,公司的技术品保部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质量控制流程用以把控成品的质量,该流程主要由原辅材料品质控制、生产过程的品质控制、成品质检控制、质量信息反馈组成。
(1)原辅材料采购控制
公司有着非常严格的原辅材料质量控制措施,主要表现为:公司均在生产前对所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试样试用、交客户试制产品使用合格后才确定采购使用。公司同时要求供应商均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在外购原料入库之前,公司由技术品保部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2)生产过程控制
公司的产品加工过程控制主要是对生产加工过程中几个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技术把控。在生产过程控制阶段,公司制定了多项制度,主要包括《样品控制流程》、《生产异常质量控制流程》、《纠正措施控制过程》、《预防措施控制过程》、《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设定标准》、《工艺管理制度》、《时效工艺
要求》、《产品包装技术标准等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得到严格遵守。
①样品控制流程:营销部负责下发样品需求单及相应产品技术要求和客户有关信息;技术品保部为样品控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试机样品信息的汇总、建立试机样品台帐、归档管理,负责联系准备样品或组织新品开发以满足客户需求;生产部组织样品生产计划调度;实验室负责测试样品并提供样品测试报告;营销员和前往试机人员反馈相应试机信息。该流程可以准确、及时掌握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使用要求,对样品的试用反馈情况,持续改进公司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
②生产异常质量控制流程:对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或设备出现的一般异常情况,由各工序责任人在调整范围及时处理,或通知相关工序负责人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于较严重的质量异常发现部门必须填写《异常质量信息反馈、纠正措施表》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制订和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技术品保部对实施效果进行检证。
③预防控制措施:预防控制措施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④生产工艺设定标准:该制度对包括挤出系统及激冷辊工艺、各类产品拉伸、牵引及收卷速度工艺、大小分切工艺在内的主线各项工艺设定了标准,规范工艺设定,保证生产稳定运行,使产品满足客户的包装需要以及特性指标要求。
⑤时效工艺要求:公司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时效工艺要求,详细工艺标准如下:
月份(月)
(3)成品质检控制
成品质检控制是对公司生产完成入成品库待检区产品进行检验,以判断产品是否合格,防止不合格产品非预期的交付和使用,确保本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行业卫生要求。公司专门制定了《BOPP膜成本检验规程》等制度以规范成品检验。该规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检验前准备:查看分切调度令,识别当班检验的产品类型、规格及包装方式;查看上一个班的检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了解检验注意事项。
②跟班检验:识别大膜卷质量状况,根据大膜卷判定结果和降等原因的信息进行检验;质检员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检验,如有不合格评审的按评审结果执行;质检员每个班接班和更换规格的第一轮产品必须进行宽度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对宽度超标的工位要求操作工调整直至符合企业标准或特殊产品要求;质检员每个班接班和更换规格后至少进行一次重量检验,按分切重量抽检规定执行,并记录检验结果;质检员在分切过程中进行巡检,并对每一卷产品进行外观检验,并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等级判定;对标识填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包装质量的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准确、完整的填写好相关的质量检验记录,确保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③成品抽检: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三卷按照《检验工序表》要求进行物理机械性能测试;外观及规格检验采用GB/T3规定的一般检查水平Ⅱ,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限(AQL)为4.0。
(4)质量信息反馈
三、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核心生产技术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BOPP薄膜,拥有的核心技术如下:
1、高光亮低雾度烟膜生产技术
随着烟厂对高档香烟包装膜的光学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希望烟膜具有更低的雾度、更高的光泽度。公司通过对激冷辊、预热辊进行改造,同时调节生产工序中不同环境的温度,增大了激冷辊和预热辊的外表面光洁度,有利于制片过程魔免的平整光洁。同时对定型区、TDO冷却区各项参数进行改造,另外设立独立的冷却工序为冷却风机提供冷冻水,降低冷却温度之后,有利于获取更小的结晶,从而实现降低烟膜雾度、提高光泽度的目的。通过该项生产技术,公司生产的BOPP高光亮烟膜的光泽度≥96.5%,雾度≤0.8%。
2、抗磨花BOPP烟用包装膜技术
利用公司发明的共挤热封双向拉伸聚丙烯抗磨花烟用包装膜对香烟或小包进行包装,可以减轻或消除烟包起磨花的现象,满足烟包抗磨花的要求,使烟盒精美的印刷图案得到清晰再现,使烟包外观洁净美观。公司通过改变原材料配方,同时选用相应的添加剂,提高了烟膜表面硬度;在应用添加剂的基础上,公司对添加剂进行母料复配,提高添加剂在薄膜表层分布的均匀性。在拉伸阶段,调整薄膜生产的纵向拉伸和横向拉伸工艺参数,经过多次试验确定了纵向拉伸和横向拉伸的拉伸倍数和拉伸温度。从而实现了提高薄膜表面的抗磨花性能,降低雾度的目的。
3、低温自收缩烟用包装膜制备技术
普通的热收缩烟膜包装烟盒时会产生包装不紧贴、烟膜与盒皮之间存在皱纹的问题。大多数香烟企业通过加装加烫装置来解决这个问题,加烫装置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使烟包变得很紧贴,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公司低温自收缩烟用薄膜制备技术克服了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可以使烟厂取消加烫装置、实现烟膜包装使用的自收缩,从而达到提高包装质量和美化烟包外观的双向拉伸聚丙烯低温自收缩烟用包装薄膜及其制备方法。该技术主要包括混配、制成厚片、三点拉伸实现的合适的纵向拉伸倍数、横向拉伸、牵引收卷、分切等部分。通过该技术可以使烟厂取消加烫装置,实现烟膜包装使用的自收缩,从而达到提高包装质量和美化
烟包外观。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
使用权类型
临港街道陈
至2064年8月
(2014)第
墅村、申西村
日,中达有限与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CR01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2,430万元的价格获得该澄土国用(2014)第15691号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初,中达有限拥有澄土国用(2007)第15826号、澄土国用(2007)第15836号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
使用权类型
申港镇申兴
(2007)第
申港镇申兴
(2007)第
47,203.0㎡
报告期初,中达有限拥有澄土国用(2007)第15826号、澄土国用(2007)第15836号土地使用权及坐落于其上的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号房产(以下简称“被收储土地房屋”)。2013年12月,中达有限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拆迁指挥部(以下简称“拆迁指挥部”)、江阴市金凤凰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方)签订《征收(拆迁)协议》,协议约定中达有限应于日前将所有设备、物资、办公设施搬离待拆,将被收储土地房屋供拆迁指挥部收储。
同时,日,中达有限与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2,430万元的价格获得澄土国用(2014)第15691号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年产12000吨BOPP烟膜项目建设,届时公司将所有设备、物资、办公设施搬迁至此。
2014年12月,中达有限与拆迁指挥部签订《征收(拆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鉴于土地市场环境变化及中达有限维持生产、市场稳定需要,同意拆迁工作暂缓推进。日,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拆迁指挥部亦出具情况证明,被收储土地房屋已经完成收储但尚未拆迁,鉴于中达有限维持生产、市场稳定的需要,拆迁指挥部同意中达有限无偿使用被收储的房屋、土地直至新厂建设完成并投产。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第3475891号
第1925536号
第1099081号
第1925538号
第3475890号
日,中达有限与申达集团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约定申达集团拟将“SD”(注册类别为第16类),注册证号为3475891注册商标,“申达”(注册类别为第16类),注册证号为1925536注册商标,“申达”(注册类别
为第16类),注册证号为1099081注册商标,“申达”(注册类别为第16类),注册证号为1925538注册商标,“申达:SD”(注册类别为第16类),注册证号为3475890注册商标(以下统称“标的商标”)以3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达有限。根据华信评估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5]第060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标的商标的评估价值为353.00万元。日,申达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上述《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后,商标注册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保证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偿排他性使用上述标的商标,申达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再使用。中达有限于日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标的商标的《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日,公司完成该笔转让费支付。
公司目前拥有如下专利权,来源为自行申请或受让。
共挤热封双向拉伸聚
丙烯无纸盒条包烟用
薄膜的制法
双向拉伸聚丙烯低温
自收缩烟用包装薄膜
及其制备方法
共挤热封双向拉伸聚
丙烯抗磨花烟用包装
薄膜的制法
薄膜打孔工装
薄膜分切机的刀架
烟膜挤出模头密封挡
平整度高的烟膜分切
凸轮式小分切机主动
高硬度高透明烟膜
超高速包装用烟膜
自粘双向收缩PP膜
软包硬化专用烟膜
单面光亮超高速包装
软包硬化专用高光亮
抗菌双向收缩PP膜
高硬度烟膜
单面光亮烟膜
双面光亮烟膜
可定位彩印防伪烟膜
防雾防潮防伪烟膜
TDO导边系统
彩印防伪烟膜
隐形防伪烟膜
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受让方式取得包括关键技术抗雾烟膜配方优化工工艺、高效高品质制膜技术在内的24项专利所有权。公司主要研发产品属于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高性能化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上述第1项专利技术为公司受让取得,公司已于日完成该专利的受让事宜并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该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权属瑕疵。上述第2-24项专利均为公司自行申请取得,公司所使用的专利技术真实、
合法,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与其他单位共同拥有情形,技术人员在研发该等知识产权时均为公司职工,不存在违反与原就职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定情形,不存在潜在纠纷。因此,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实用新型、发明。上述实用新型目前登记的专利权人名称均为“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上述实用新型、发明的专利权人名称变更为“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综上,公司具备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权属清晰;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不存在对他方的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业务的独立性;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情形;公司商标的使用合法合规。
(三)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截至日,中达软塑固定资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比例(基于净值)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未拥有任何房产。
报告期初,中达有限拥有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号房产,以上房产的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镇澄路19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镇澄路1999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镇澄路1999号
以上房产已被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拆迁指挥部收储,但尚未拆迁。鉴于中达有限维持生产、市场稳定的需要,拆迁指挥部同意中达有限无偿使用被收储的房屋、土地直至新厂建设完成投产。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二节”之“三、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中“(二)无形资产情况”。
(四)公司取得的资质、业务许可资格
公司所在行业执行生产许可制度,公司各类产品均需要由生产许可主管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公司生产许可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如下:
全国工业产
食品用塑料包装
江苏省质量技术
品生产许可
容器工具等制品
污染物类别:废
排放污染物
江阴市环境保护
气、固废(安全处
通用型双向拉伸
聚丙烯(BOPP)
薄膜生产及相关
环境管理体
华夏认证中心有
管理活动,环境管
系认证证书
理体系符合标准
普通用途双向拉
伸聚丙烯(BOPP)
质量管理体 薄膜生产,质量管
华夏认证中心有
系认证证书
理体系符合标准
通用型双向拉伸
产品认证证
聚丙烯(BOPP)
华夏认证中心有
薄膜产品符合
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
关单位注册
辐射安全许
使用V类放射源
无锡市环保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江苏省财政
高新技术企
高新技术企业资
厅、江苏省国家
税务局、江苏省
地方税务局
公司已依法向相关发证单位申请将上述证书名称变更为“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相关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相关业务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不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中达软塑(含子公司)共有员工323人,其中退休返聘3人;其中母公司员工176人,子公司兴峰达拥有员工147人。中达软塑的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1、按工作职能划分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3、按年龄划分
中达软塑(含子公司)有67.49%的员工为生产人员,有13.93%的员工为研发人员,有43.96%的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有29.41%的员工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母公司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共62人,占职工总数的35.23%,研发人员共2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4.20%,人员结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中研发人员及大学专科以上人员的占比要求。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包括负责技术和研发的副总经理王润霄、实验室主任王明贞、技术品保部副经理江烨和工程师王勇。
王润霄,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中“(三)高级管理人员”。
王明贞,女,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
6月至2015年9月,历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2015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实验室主任。
江烨,男,3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9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保部售后主管;2004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保部经理助理;2007年7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保部副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技术品保部副经理。
王勇,男,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技术品保部售后主管;2003年3月至2015年9月,任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5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主任工程师。
(2)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情况
以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技术研发主要由王润霄及江烨负责,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架构保持稳定。
5、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劳动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并享受权利。
中达软塑现持有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社险苏字12号)。截至2015年10月底,中达软塑、兴峰达已为316名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3名为退休返聘人员,4名为新入职员工,公司正在为其办理社保缴纳事项。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日出具《证明》,确认:
自日至本证明开具日止,公司能够遵守劳动法和其他有关劳动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保险金,不存在劳动管理方面的重大违
法行为,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根据龙泉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日出具的《证明》,兴峰达已缴纳2015年9月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已为147名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截至2015年10月底,中达软塑、兴峰达已为314名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3人为退休返聘员工,6名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毕入职手续。报告期初,中达软塑仅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在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情形,但鉴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分中心已于日出具《证明》,证明中达软塑从2013年1月起,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交情况,不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2015年8月起,中达软塑为全体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公司全体股东已出具承诺,若中达软塑日后因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被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处罚而造成任何损失,将由中达软塑全体股东承担,因此,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中达软塑在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兴峰达已于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已为145名职工缴存公积金,截至日,兴峰达没有发生因公积金纠纷或争议引发的仲裁、诉讼等事项。
四、与主营业务相关情况
(一)报告期内业务收入构成及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1、营业收入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BOPP烟膜、BOPP平膜的销售和其他收入。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月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1.91%、94.99%、96.25%,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BOPP主料、处理废原料袋等业务。其中,公司向关联方公司申瑞包装、成都中达销售F03G、F280T、2020S等BOPP主料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具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五、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
2、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销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BOPP烟膜、BOPP平膜的销售和其他收入。公司BOPP烟膜系公司最大收入来源,该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9%、98.02%和91.08%,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BOPP烟膜包含普通型BOPP烟膜、收缩型BOPP烟膜等,该业务主要面向各大烟草企业销售香烟薄膜。在原料采购方面,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更加注重供应商资质、经验以及产品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的稳定供应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该项业务收入相对稳定,稳中有增。
公司BOPP平膜业务实现收入1,349.07万元,全部由全资子公司兴峰达贡献。
兴峰达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BOPP平膜为兴峰达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未来随着兴峰达业务的开展,BOPP平膜在中达软塑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将逐步上升。
(二)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
1、月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2014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宁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3、2013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达软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宁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和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27%、46.70%和44.78%。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公司以上客户中,武汉中达系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具体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五、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料采购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丙烯、抗静电剂、抗粘连剂、增挺剂、爽滑剂、热封料等,上述原料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情况
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95%、89.19%、67.98%。
1、月前5名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名称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料科技有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限公司
常州市高达物资有限公司
荆门市赛瑞化工有限公司
成都仁可塑胶有限公司
2、2014年前5名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名称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工有限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料科技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限公司
江阴市立新物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高达物资有限公司
3、2013年前5名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名称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限公司
江阴市立新物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高达物资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下降的原因系公司实行更加灵活的采购政策,向更多供应商采购主要原材料。公司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均未超过年度采购总额50%的情况。公司以上供应商中,申瑞包装、立新物业系公司其他关联方,张国平之弟张国伟的配偶徐祥妹持有申瑞包装44%股份,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立新物业100%股份,公司董事龚雪持有瀛寰实业23.56%股份。具体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五、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五)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重大合同界定为: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或者交易金额不确定,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者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1、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工矿产品购
常州市森禾物资
2014年8月当月
工矿产品购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
2015年2月当月
工矿产品购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
2015年4月当月
工矿产品购
常州市森禾物资有
2015年5月当月
增挺母料、烟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
2014年5月至
用抗静电母
料科技有限公司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
2014年1月当月
工有限公司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
2014年2月当月
工有限公司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
2014年2月当月
工有限公司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
2014年3月当月
工有限公司
荆门市福星塑料化
2014年6月当月
工有限公司
包装材料采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
纸管、托盘
至2014年2月
包装材料采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
纸管、托盘
至2015年2月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江阴申瑞包装新材
增挺母料、烟
2015年6月至
料科技有限公司
用抗静电母料
江阴市立新物业有
为转供工业用
2012年1月至
转供电协议
2017年12月
货物运输合
常州浩腾运输有限
提供货物运输
2015年4月至
包装材料采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
2015年3月至
纸管、托盘等
以上未标明金额的重大合同为公司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
2、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江西中烟工业有
收缩膜、微收
限责任公司
缩膜、普通膜
许昌帝豪实业公
普通包装膜、
将军烟草集团有
收缩膜、BOPP
限公司济南包装
材料分公司
烟用材料购
江西中烟工业有
普通膜、微收
限责任公司
缩膜、收缩膜
烟用材料购
河北中烟工业有
普通膜、微收
限责任公司
缩膜、收缩膜
普通膜、中收
烟用材料购
河南中烟工业有
缩膜、高收缩
限责任公司
膜、硬盒透明
烟用材料购
上海烟草集团有
普通烟膜、收
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
烟用材料购
安徽中烟工业有
普通膜、收缩
限责任公司
膜、半收缩膜
烟用材料购
甘肃烟草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烟工
业有限责任
江苏中烟工业有
普通烟膜、收
公司烟用材
2013年上半年
限责任公司
料采购框架
江苏中烟工
江苏中烟工业有
普通烟膜、收
业有限责任
2013年下半年
限责任公司
公司烟用材
料采购框架
高收缩膜、普
烟用材料购
河南中烟工业有
通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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