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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禁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宜人贷问答
银监会严禁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
dgongsm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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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一律开除!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一经发现立即开除。这是2011年10月,银监会的规定。  熟悉温州民间借贷及高利贷行业的人士都知道,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甚至直接放高利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正是一些银行从业人员的违规协助,很多民间借贷、放高利贷的行为才能实施。  当时,温州频现企业主“跑路”现象,引发全国对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崩盘,并进而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担忧。  随即,浙江省银监局推出“一揽子”金融帮扶措施,其中,就明令禁止银行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9项措施支持小型企业发展,明确提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回答者:x***8 |
您好,作为见证人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行为,与职务无关。若其侵害他人权益,将因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当面律师,依法维权。
回答者:g***1 |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会被开除。银监会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做到八个“不得”: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不得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
回答者:g***2 |
会丢工作,没得商量。相关法律暂时不明。【银监会】明确规定禁止银行职员参加任何民间借贷,非法融资等活动。因为该职员是代表了部分银行形象的,而且大部分人接触到通常都是因为是银行职员所以产生信任的。这个行为有违银行从业资格操守。该民间借贷不论你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一但查出,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给相关机构资产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往大了说其实就是害怕出了事情你所在的银行被说管教不严,银行公信度下降,那是很严重的,所以如果参加了是一定严惩的,会取消他的任职资格,就是开除,而且银行可能会被银监会处罚,批评。
回答者:g***7 |
不会坐牢。银监会发文明确表示,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银监会相关通知主要发布对象为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通知表示,近期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较为突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给相关机构资产安全带来较大风险。该通知的发布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有效防范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引发的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通知明确,上述人员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不得以各种形式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不得允许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管理和处置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和问责力。具体要做到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中、后台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特别关注关公“八小时”意外的行为,建立落实管理责任制,集中力量对内部员工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通知最后还提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核实的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于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参与非法融资活动的,一律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回答者: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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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P2P网贷监管细则 宜人贷股价暴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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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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