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中,如果公司才成立一年,是否有成长性?

原标题:干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介绍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意义

1、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以及获得政府工业用地审批优先权。

2、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的主要功能包括:发布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工作动态、公示文件,公告备案、更名、异地搬迁、撤销资格、问题中介机构名单等信息,以及提供管理系统的登录入口。

(二)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管理系统由企业申报系统、认定机构管理系统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组成。

1. 企业申报系统主要功能

5)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 认定机构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3)撤销企业高企证书管理

4)异地搬迁企业管理

3. 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2)撤销企业高企证书管理

3)异地搬迁企业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声明:本申请书上填写的有关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1.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 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

3.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

 企业总收入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和“申请认定前一年内”:详见《工作指引》“年限”中的说明,“近三年”即“年限”中的“近三个会计年度”。

7. “研发活动”:详见《工作指引》1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8.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详见《工作指引》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定义

IP代表知识产权编号;RD代表研究开发活动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IPRDPS后取两位数(0102……)。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近一年企业总收入(万元)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近三年执行的活动,按单一活动填报)

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三年每年分别填报)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其中:人员人工费用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内、外部)小计

六、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

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

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

八、(加分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1. 知识产权(30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知识产权数量8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加分项,2分)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

注:各项均按整数打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

企业提交的财务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是否符合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是否符合要求

近三年销售收入合计(万元)

企业成长性(20分)

净资产增长率(1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年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得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分

其中: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注:以上信息应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企业名称历史变更情况(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

企业更名原因(限100字内)

我承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履行评审专家职责,遵守评审专家纪律,做到:

1. 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评价。

2. 评审与自身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时,主动申明并回避。

3. 不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泄露评审结果。

4. 不利用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认定提供便利。

5. 认定评审期间,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擅自与企业联系或进入企业调查。

6. 不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郭汉霆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升级,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下面主要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对...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升级,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下面主要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和税收优惠落实中的相关事项作一提示: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注意事项:  (一)基础要求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即企业截止申报高新时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规定的“电子信息”等八大行业。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知识产权  来源方面: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必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如果是受让方式获得,必须在中国境内授权,境外授权不符合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人必须是知识产权的权属人。  范围方面,剔除了全球独占许可,纳入了国家级农作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层次方面,对于列举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I类和II类的区分,例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II类评价;II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仅限使用一次。  权属方面,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及资格存续期内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有效性证明:申请时应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无法提供专利证书的企业,须提供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受理通知书无效。  (三)量化指标  1、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的范围:包含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年内在企业累计实际工作或服务时间在183天以上。  2、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同期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收收入(企业所得税口径)。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每一项RD的其他费用都要低于研发费的20%。  (四)创新能力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管理  (一)如实、按时填写年报  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两年未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年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对不一致的情况,要提供说明,解释清楚差异金额及原因。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更名的企业,专利证书也要做专利权人变更,保证和企业名称一致。  三、税收优惠落实:  (一)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缴纳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6个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及四个领域(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内的小微企业2015年1月1日起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4、投资抵免及延期纳税优惠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优惠落实:  1、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即如果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企业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6、2017和2018年。  2、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取消其原发生偷、骗税行为则取消高新技术资格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认定的规定。  3、只有认定机构复核后才有权做出是否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决定。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并从其发生不符合认定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追缴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三)常见税务风险:  1、科技人员不达标。一是科技人员全年工作不达183天;二是科技人员(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占职工总数(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比例未达标。  2、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造成研发费用低于规定标准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如果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低于这个标准,则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也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知识产权与主业关联性不大,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心性”。  5、高新认定中,部分指标是三年合计数计算。但在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时,须按年备案,且当年各项指标符合高新认定要求。  (四)应对举措  1、及时申报备案,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优惠备案,同时做好各项留存资料的补充完善。对可能存在争议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及时取得科技部门相关认定资料。  2、重视知识产权的统筹管理,提升技术含金量。特别是关注相关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联性,既要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也要注意避免因知识产权分布过于集中导致未来再次申请受到使用次数(II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及有效性的限制。  3、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及科技人员清册,正确核算科技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规范员工考勤制度。  4、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辅助账。对已申报或已备案的研究开发项目及研究开发费用进行梳理及比照,并确保每年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没有或因财务系统等原因,无法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的企业,应尽快建立研发费用辅助核算科目,完善相关原始凭证(如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等),切实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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