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风险机制,规范治理架构?

【摘要】:作为影响商业银行经营发展众多因素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因素,产权制度是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基础环节和逻辑起点。目前,“国有产权比私人产权效率更为低下”这一结论已经得到理论界的普遍认同,并不断在实践领域得到验证。在经济全球化不断走向深入、外资银行的冲击不断加剧、金融风险不断涌现的背景下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安全、健康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相关研究。从产权与产权制度、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国有商业银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相关问题四个方面,将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给予了全面的分析与逻辑的归纳,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针对性的评价。 本文在系统地介绍现代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上,界定了产权及产权制度的涵义,进一步阐明了国有商业银行内、外委托—代理关系,论述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最终归纳出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委托—代理关系及其公司治理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提出了本文的理论脉络和研究框架,即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一束权利的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委托代理问题,而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又导致了公司治理问题。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安排既是研究其委托代理与公司治理问题的逻辑起点,又是解决其委托代理和公司治理问题的最终归宿。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按照给出的逻辑框架依次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模式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本文沿袭了双边委托—代理理论中Holmstrom(1971)提出的分析思路,根据其模型假设中对代理人绝对风险规避度不变的假定(经营者对风险的偏好是风险规避或风险中性),建立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理论模型。通过分析得出:还原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本色,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辅之以必要的监管措施,引入新的仅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所有者都可以提高委托代理效率。 在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时,本文首先构建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用多元统计分析中的FA-PCA综合评价模型描述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现状,并通过从行为选择和道德风险控制两方面构建模型探索了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模式的选择问题,从而得出:国有商业银行应采用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相结合的共同治理式公司治理模式。 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方面的研究,本文在对三种产权制度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模式改革的“渐进性”方案,即逐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从“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家参股的多元化、民营化”的转变。具体来说,短期内应建立“国有相对控股”的产权制度模式,长期而言应建立“国家参股的多元化、民营化”的产权制度模式。之后,从充实与完善汇金公司“淡马锡”模式、逐步减持国家持股、慎重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储蓄换股权”的方式增加社会公众的持股比例以及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中引入“金股”机制等几个方面给出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模式的构建措施。 最后作为一个案例研究,本文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在将其产权结构安排及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与外资商业银行进行对比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当前建设银行在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在第二部分得出的结论的指导下,结合建设银行的特殊行情提出了优化建设银行的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张跃文;[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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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放弃幻想,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一位股份行同业业务负责人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表示。“原来想的是,以往的同业擦边球业务是不是监管整顿过后还会有机会做。现在看不可能了。”

刚刚过去的2017年,强监管成为银监会工作的关键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强监管态势将在2018年得到延续,银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

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47万亿元。

在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风险点有所积聚,突出表现在部分银行体系资金空转、层层嵌套规避监管投向限制性行业和领域,跨市场、跨业务交叉风险隐患较高。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同时,提升银行业发展质量成为监管更重要的任务。

针对银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在2015年开展“两加强,两遏制”的基础上,银监会在2017年初陆续开展“三三四十”(“三违反”指违法、违规、违章;“三套利”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十乱象”指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洁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等十个方面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行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收官,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同时,银监会行政处罚金额及责任人均创下历史纪录:2017年银监系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过去写年终总结的时候开篇都是写资产规模增加多少,十几年都没变过。今年开篇先谈内控治理,真的不一样了。”1月8日,一位银行业机构办公室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经过专项治理,银行业的发展理念正在发生转变。不过在“三三四十”初期并不容易。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坦言,在开展专项检查之初,市场担忧政策叠加会加剧市场调整,监管部门也有不小的压力。

2017年5月,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监管工作通气会上表示,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充分考虑了对市场和对银行业机构的影响,将坚定不移按照既定监管思路和方向开展监管行动,也会充分考虑风险实际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稳妥有序推进。

1月8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宏观层面上,过去金融市场风险积累并有所显现,货币政策过于宽松引发资产泡沫,市场流动性紧张、股市波动、债市波动等风险引发高度关注;从实体层面来看,2016年下半年开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实体经济增长企稳,经济工作的中心从原来的稳增长逐步转移到防风险方面。在这种背景下,“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成为监管工作重要内容,银监会通过“三三四十”专项整顿在短期内将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化解。

“整治很有必要。”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1月8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年来银行业发展速度很快,资产规模膨胀厉害,但也乱象丛生。不可否认以表外、同业和理财为代表的所谓创新业务有一定效果,但的确带来一定程度上资金空转,风险隐患在加大,服务实体的效率降低等问题,要对矛盾突出的领域进行规范。

但这并不容易。“三三四十”专项治理也被市场人士称为“拆弹行动”,因为其复杂且有风险。

郭田勇介绍,银行庞大的表外资产的形成经过了较长的积累期,去杠杆不能在短时间过猛、过急,防止人为造成“明斯基时刻”(指杠杆过度累积引发市场突然下行)。

曾刚表示,“三三四十”专项治理一方面面临跨市场、跨机构业务的穿透难点,另一方面要防止在处置风险中引爆“炸弹”,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目前来看,这个政策节奏和力度把握是比较好的。”

针对结构嵌套、资金空转、规避监管较为突出的表外、同业和理财领域,经过整顿,其不规范行为得到初步遏制。银行间相互购买、代持理财产品现象得到缓解,银监会披露,截至2017年11月末,理财产品特别是同业理财累计净减3万亿元,理财中的委外投资较年初减少5888亿元。表外业务逐渐回归表内,“影子银行”行为有所遏制,委托贷款中的“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同比少增889亿元,表外业务增速由过去的50%以上降到19%。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来首次收缩,余额分别比年初减少2.8万亿元和8306亿元。

另一方面,2017年前11个月,银行业新增贷款13.3万亿元,贷款增速自2015年以来首次超过同期资产增速。制造业贷款增速较2016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小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行业信贷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

回归“监管姓监”定位本源

2017年年末,在农行票据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千万级罚单之后,银监会对广发银行“侨兴案”中暴露出的系列违规担保行为进行处罚,对广发银行单家罚没金额达到7.22亿元。

“一整个业务条线的利润都没了。”一位银行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市场震惊之余,银监会又对其中的通道机构罚款515万元,出资机构罚没13.41亿元,仅该案涉案罚没总金额达到20.68亿元,占全年罚没金额的七成。

“合规是金融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即便短期可能还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但经营混乱之下,长此以往会出现大问题。如果金融机构连基本的合规经营都没做好的话,还谈何创新?广发案只是严处罚的一个开头,如果再出现基本经营问题的话,监管部门会继续重罚。”郭田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让套利者无利可图,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才能让银行树‘立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过去监管部门考虑行业发展较多,当下发展质量的要求超过规模的需要,监管部门也在回归‘监管姓监’的本来定位。”

银监会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在全系统真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银监会连发三大文件,剑指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委托贷款和大额风险暴露,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郭田勇还表示,监管不能缺位,但也不能仅依靠高压政策,让监管取代经营,要让金融机构树立经营合规的理念,调动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支持实体的积极性,构建金融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监管部门权威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将增强监管之间的协调性、稳定性,不仅有一行三会的协调,还有与财政部、审计署等机构的协调;更加突出全面监管、行为监管以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对网络技术、云技术的监管,同时向科技要监管能力。(编辑:闫沁波)

延伸阅读:银监会两位副主席敲“警钟”!

在2017年12月举办的“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与曹宇均发言,亮点颇多,轻金融整理了要点如下:

一、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

1、接下来,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最近,银监会对十几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和风险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严厉处罚,处罚的目的是警示、提示,希望大家更加自觉地加强公司治理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做好功课,强身健体。

2、城商行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尤其重视下面几个现象。一是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与金融机构的高杠杆趋势,加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也抬升了系统性风险。二是交叉金融业务迅速扩张,交易链条拉长加大了风险管控难度。三是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风险管控滞后,形成了很多显性或隐性的金融风险。

3、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这些都给我们敲了警钟。

4、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二、银监会副主席曹宇:

1、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稳健运行,时刻保持资产负债表健康,不成为区域金融风险的源头。

2、各位董事长、行长要保持清醒头脑,对本行的管理能力有正确的认识,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审慎推进业务多元化和开展业务创新,通过科学发展,实现更好发展。要处理好取与舍的关系,关键是要敢于舍,不能贪图小利。

3、城商行规模迥异,体量大小不是评价优劣的标准,关键是要走出特色化发展之路。有的城商行规模虽然很大,但是负债资金一半以上靠金融市场筹集,积累了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有风吹草动,生存面临危机;速度快慢要经得起时间检验,关键是树立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努力做成百年老店。

4、代理风险事关金融消费者权益,处理不好很容易转换成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甚至流动性风险,决不能掉以轻心;城商行、民营银行在反洗钱领域历练较少、经验欠缺,必须牢记前车之鉴,高度重视反洗钱风险管理,将反洗钱管理融入到各项业务环节。

5、金融与科技融合是大势所趋,城商行、民营银行一定要把握住金融科技的时代机遇。截至2017年9月末,城商行电子渠道交易替代率80%以上的有47家,智能化网点覆盖率80%以上的有55家,63家城商行开展了直销银行业务。

王兆星和曹宇演讲全文如下:

一、王兆星同志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的讲话

这次年会是在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会议。十九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奋斗目标、战略安排和工作布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是金融系统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奋斗方向。城商行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新时代做好金融工作的政治站位和历史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归本源、突出主业,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发展。

一、新时期、新形势、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主要指标都好于预期,今年前三季度GDP实现了6.9%的增长,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属于高速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动能不断形成,积极因素不断积累。从体制机制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八大以来已经推出了1500多项改革措施,简政放权和商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从经济结构看,服务业占GDP比重已超过50%,这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可喜成绩。制造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标志的新产业革命、数字经济等蓬勃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和新动力。从地区发展看,中西部增速逐步提高,“东高西慢”的局面有所改观,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城商行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把握机遇,奋发有为,在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发挥更好作用。

过去五年,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各项改革取得丰硕成果。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一员,城商行群体在过去一个时期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城商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逐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转型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称之为一支生力军。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134家城商行总资产达到30.5万亿元,比五年前增长166.9%,在银行业中占比达到12.7%,较五年前上升了3.7个百分点。从整体看,城商行已经成为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全国39家上市商业银行中,有16家是城商行。机构网点数1.6万个,较五年前翻了一番,其中县域机构覆盖率已超过65%,扎根地方、扎根基层的布局基本形成。值得一提的是,城商行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到44.1%,较五年前上升了8.26个百分点,134家城商行中有77家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50%,在支持地方经济、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已经开始发挥主力军作用。

今年以来,城商行在监管引领下,加快推进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扎实开展各类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指标企稳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防范金融风险和治理金融乱象初见成效。截至2017年9月末,城商行各项贷款11.7万亿元,占总资产38.2%,连续三个季度保持上升。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同业理财等业务余额均较年初下降,资金脱实向虚现象得到一定遏制。城商行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运行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一些问题仍很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风险尚处在易发高发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城商行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这里面有应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自身局限做出的市场选择,但也存在脱实向虚、期限错配、杠杆叠加、风险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城商行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尤其重视下面几个现象。一是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与金融机构的高杠杆趋势,加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也抬升了系统性风险。一些城商行资产配置期限过长,导致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积累。二是交叉金融业务迅速扩张,交易链条拉长加大了风险管控难度。近年来开展的一些资管类业务,有的已经突破了地域、行业限制,也突破了宏观调控政策和审慎监管规则,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领域,有些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三是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风险管控滞后,形成了很多显性或隐性的金融风险。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这些都给我们敲了警钟。

我们必须看到,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新的金融发展和风险形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加快回归本源、更加专注主业,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接下来,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最近,银监会对十几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和风险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严厉处罚,处罚的目的是警示、提示,希望大家更加自觉地加强公司治理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做好功课,强身健体。

二、新时期、新征程、新作为

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首要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方向正确,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城商行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辩证关系,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的安全健康发展。

(一)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中国银行业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不可能存在金融“风景这边独好”的情况。城商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要把为地方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业务本地化,下沉服务重心,推进普惠金融,全力以赴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积极支持重点战略重点领域。城商行要根据自己的优势和业务结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各项国家战略。积极参与打造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将信贷资源更多地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创新创业企业倾斜,支持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坚持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强化对高负债企业、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约束,着力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占用大量金融资源问题。

第二,要持续强化小微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是城商行的主要客户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大有作为的发展空间。城商行要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等根本症结,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合理制定服务价格,积极主动减费让利,争取把“小客户”做成“大市场”。这几年,城商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作出了很多探索,也形成了很多更科学、风险更可控的经验做法。要利用好与客户联系紧密的线下基础,多把网点设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等地,扩大与小微企业的接触面,打造小微企业门口的金融“便利店”。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线上技术,提升客户挖掘、信息采集与分析水平,降低获客、征信、风控等成本。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税务、司法机关等各方的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第三,要主动推进精准脱贫和普惠金融服务。城商行是城乡普惠金融的重要提供者,应继续下沉机构、下沉服务,提高存取款等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效满足城乡居民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坚持大扶贫格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服务,认真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是银行业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金融风险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外溢性,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主动开展风险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敏感性和针对性,落实好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有效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城商行当前所面临的风险成因是复杂的,既有外部环境问题,也有内部管理问题,既有行业共性问题,也有区域特有问题,防范风险不能“千人一面”。整体看,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交叉业务风险相对集中,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对个别银行挑战也很大。这里要强调的是,流动性风险始终是对中小商业银行最具有威胁的风险,也最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断优化本行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加快推动同业负债回归流动性管理的本源。要切实做好流动性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加强操作性演练。对于信用风险,总的原则是“摸清底数、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切实提高贷款分类的准确性,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交叉业务风险,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还原业务本质,严格资金投向,严核交易对手,客观评估风险,准确计提资本。

要进一步治理金融乱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我们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城商行要切实纠正各类违规业务,严格规范经营活动,坚决摒弃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等名为创新,实际仅是多一层嵌套、加一个通道、加一个杠杆这种容易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且助长金融系统脆弱性的行为。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充实壮大内审合规部门力量,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严防各类案件发生。要牢记金融是接受严格监管的特许行业,严格防范监管套利行为。

(三)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

深化改革是金融发展与稳定的内生动力和根本保障。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键是让金融业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城商行,深化改革的落脚点还是要放在加快自身改革和转型发展上,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向质效优先发展转变。城商行改革转型的核心和根本,就是要完善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把好风险问责第一道关口。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银行最关键、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银行行稳致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商业银行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更事关存款人的权益、事关国家金融安全稳定。

对于城商行的公司治理建设,我要多讲几句。客观地讲,城商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是相对比较突出的。从风险事件和案件来看,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往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将水落石出。这既是一些金融乱象和金融风险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约部分城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短板和软肋,还是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必须下大决心、大力气加以改进。公司治理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不存在标准模式。可以明确的是,有效的银行公司治理,不能是简单追求利润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而应是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共同治理”,既做到防范内部人控制,也要防止一股独大、外部人不当干预。要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推动完善银行股权结构、优化法人治理架构、强化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建立高效的决策与制约机制以及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城商行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

第一,公司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委在“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合理界定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要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经济金融大政方针。

第二,要强化“两会一层”的履职能力。城商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要承担起管控风险的首要职责,充分把握银行业务模式、业务结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不断改进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提升内审覆盖面及其效能。不断优化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结构。银行是企业,不能办成官僚机构,既要体现精简,也要体现高效和权责。独立董事不能成为大股东和高管层的代言人,应坚持独立性、专业性,提高履职能力,保护好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董监事的履职评价体系,及时淘汰不具备履职能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董事、监事。我们既要对机构问责,同时也要对董事、监事及高管问责,这也是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

第三,要强化股权管理。最近,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深刻影响着银行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有效性。近些年来,城商行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方式,股权结构总体得到优化。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有的城商行历史上出于化解风险的需要,在股权结构上存在先天不足,所有者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因此,强化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做好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城商行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也欢迎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下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技术进步的新时代,怎样更好地利用、驾驭新的科技,使其成为我们业务发展的支撑,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都需要一批专业人才。城商行的创新、发展、转型离不开一支专业尽职的高素质团队。要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大力培养、选拔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要改革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绩效考核体系,使人才有用武之地,有大有作为的空间。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未来发展新蓝图,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曹宇同志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的讲话

本次城商行年会是在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胜利召开背景下举办的,意义十分重大。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郭主席批示精神,并结合王副主席主题讲话,探讨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使命和机遇,就落实“三大任务”发表了很多有意义、有价值的观点。会后,我们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做深入研究。结合会议情况,我就城商行民营银行发展再谈五点意见。

截至2017年9月末,城商行资产总额30.5万亿元,占商业银行的15.8%,已成为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社会和实体经济有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义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银行业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设美丽中国,都是我们的服务方向和奋斗目标。我们在这个时候讲责任感,就是希望城商行民营银行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把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服务社会的责任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有机融入到自身发展中,体现出在新时代的社会价值。

一是坚守定位不动摇。城商行、民营银行要找准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定位,牢记设立初衷,结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对于城商行而言,就是要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扎根当地,深耕基层,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与小微企业共同成长。实践表明,战略专注的城商行往往能取得持久稳定的发展。比如,台州银行和泰隆商行规模虽然不大,但资本回报率多年保持在20%以上。这两家银行的业务一直围绕当地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始终高于50%,是城商行坚守“三个服务”的代表。对于民营银行而言,就是要保持定力,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聚焦特定领域,明确经营特色,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二是履行社会责任不动摇。对于城商行、民营银行来说,发展普惠金融是我们最直接的社会责任。联合国最早提出普惠金融概念,强调金融机构以可负担的成本,有效、全方位地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都是重点服务对象,这些理念和要求与城商行、民营银行的定位高度契合,也是我们践行社会责任的努力方向。要坚定打好金融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加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供给,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要以小微和三农为主要着力点,进一步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问题。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三是维护金融稳定不动摇。城商行多是当地最大的法人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则是当地最具活力的金融机构,对维护区域金融生态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稳健运行,时刻保持资产负债表健康,不成为区域金融风险的源头。银行是经营信息的机构,必须客观、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严格落实告知义务,杜绝虚假承诺、误导销售和欺诈经营,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银行是经营信用的机构,必须尊重金融的契约精神,按照信用能力和信用意愿配置信贷资金,鼓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城商行、民营银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者,也是受益者。20多年来,城商行经过化解风险、更名转制、引资重组、转型发展四个阶段,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成功完成了发展征程中的第一次革命。如今,城商行遵循商业规律,彻底融入到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压力更胜从前,开始迎接第二次挑战。城商行要对自身发展环境和内外部局限性保持清醒认识,民营银行在创建之初就要树立危机意识,争取发展的主动性。

第一,从外部环境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发展空间不断压缩。首先,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传统银行业利差收益明显减少。截至2017年9月末,商业银行净息差2.07%,较上年同期下降0.17个百分点;净利差1.94%,较上年同期下降0.16个百分点。大城市的商业银行数量已很多,并在不断向中小城市渗透,城商行原有的网点优势、地缘优势逐渐弱化。其次,新金融业态的冲击越来越大。随着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蓬勃发展,金融消费者对收益率、客户体验度等更为敏感,一些网点客户的流失率很高。此外,部分非持牌机构违规经营,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竞争关系越来越复杂,进一步蚕食传统银行的发展空间。可以说,城商行、民营银行正处于一个开放、竞争、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动态发展的外部环境。

第二,从自身能力看,核心竞争力存在短板,持续发展后劲有待提升。一是资本实力不足。城商行起点低、规模小,资本不雄厚、风险抵补弱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双双下滑,进一步限制了内源性资本补充,资本补充压力更大。二是人才支撑不够。城商行多数位于中小城市,吸引人才存在先天劣势。有的银行人才管理粗放,重使用轻投入,重招聘轻培养,人才流失率居高不下。三是市场范围有限。城商行、民营银行在一定区域内运行,在资产配置和业务拓展上受到限制,经营质效受地方经济、产业结构的影响很大。

外部竞争正是催促发展的动力,核心竞争力不足正好指明了我们改进的方向。城商行、民营银行是年轻的群体,所遇到的困难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常怀危机,找准定位,转变理念,尊重规律,就一定能扬长补短,更进一步。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城商行多元化、差异化、多模式发展趋势日益明显,民营银行的加入进一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功标准不是一把尺子就可以衡量的,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与自身能力同步、与时代同步的发展关系。从监管的角度看,我希望大家把握好三个关系。

一是取和舍的关系。银行是高风险行业,对待业务机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看是否与自身管理能力、资本实力相匹配。国际金融危机后,一些国际性银行业普遍调整业务结构,主动剥离非核心业务,探索轻资本、低杠杆的集约发展模式,多数银行平稳度过了危机后的低谷期。我们不少城商行,还以做大规模为主要任务,过于依赖外部机构开展业务,盲目追求综合经营,导致合作不能掌控主动权,甚至在连带效应下承担了声誉风险,可谓得不偿失。各位董事长、行长要保持清醒头脑,对本行的管理能力有正确的认识,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审慎推进业务多元化和开展业务创新,通过科学发展,实现更好发展。昨天兆星同志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监管处罚的问题,也是从侧面提醒大家要处理好取与舍的关系,关键是要敢于舍,不能贪图小利。

二是大和小的关系。城商行规模迥异,体量大小不是评价优劣的标准,关键是要走出特色化发展之路。有的银行规模不到1000亿元,但是坚持风险为本,不断夯实管理基础,监管评级多年保持在2级。有的小银行脚踏实地,深挖自身优势,努力打造精品银行。比如,焦作中旅银行原本是高风险机构,重组后借助股东资源,把“旅游特色”作为战略定位,为传统和新兴旅游业态提供特色服务,赢得了市场认可。富滇银行利用地理条件,发展高原特色农业金融、沿边金融,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相比之下,有的城商行规模虽然很大,但是负债资金一半以上靠金融市场筹集,积累了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有风吹草动,生存面临危机。

三是快和慢的关系。速度快慢要经得起时间检验,关键是树立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努力做成百年老店。城商行整体发展较快,2011年到2016年,五年间资产年均增速在20%以上。但是,有的银行唯快而快,前些年业务发展突飞猛进,摊子铺得很大,最终管理跟不上,引起了连锁反应。为了处理风险,耗费了大量资源,贻误了发展时机。国际金融危机中出问题的机构,都存在利用高杠杆快速扩张的情形,这都是前车之鉴。快慢是相对的,走得快不如走得稳、走得远。

今年以来,银监会组织开展整治市场乱象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城商行、民营银行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效果。我们还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没做完的要继续做,没做好的要重新做。监管部门花这么大的精力帮大家排雷,各银行一定要变被动为主动,真查真改。要充分认识到,治乱象防风险是我们长期的工作任务,强监管将是今后工作的主基调。从监管指标看,城商行、民营银行当前风险总体可控,但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控管理、股权管理等方面压力不小。除了这些普遍性风险,我想对可能忽视、重视不足的两个风险做一些提示。

一是代理风险。商业银行代理业务领域的发展速度很快,与外部机构的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但配套管理和制度建设明显滞后,积累了不少风险隐患。银监会收到关于银行代销业务的消费者投诉呈上升趋势,因违规销售、责任划分不清、信息披露不足、私售“飞单”等问题引发的风险比较突出。城商行、民营银行代理范围越来越广,代理业务规模总量较大。代理风险事关金融消费者权益,处理不好很容易转换成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甚至流动性风险,决不能掉以轻心。各行要按照监管要求,对代理业务加强名单制管理,全面评估现有业务漏洞,做到法律关系明晰、风险责任明确、消费者权益充分保护。

二是洗钱风险。反洗钱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是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随着全球范围内反恐反腐、打击犯罪的深入推进,商业银行洗钱风险已成为国际国内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上,巴塞尔委员会2014年发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提高了银行反洗钱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求。欧美监管机构对银行反洗钱的检查频度和处罚力度明显提高。从国内看,城商行已经开始涉足国际业务,有的还在境外设立机构。金融新业态、新产品、新业务不断涌现,非法集资、走私诈骗等违法活动借助新渠道,隐瞒真实信息将违法资金表面合法化,使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城商行、民营银行在反洗钱领域历练较少、经验欠缺,必须牢记前车之鉴,高度重视反洗钱风险管理,将反洗钱管理融入到各项业务环节。及时开展洗钱风险排查,重点针对历史业务和敏感业务,稳妥处置风险隐患,避免“授人以柄”。

去年年会上,我强调城商行的发展要与时代同步,探索与互联网时代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一年过去了,城商行、民营银行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在支付、获客、征信等领域开展了大量探索,有的银行在成功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还实现了对外技术输出。民营银行利用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积累了不少经验,成为同业学习的对象。金融与科技融合是大势所趋,城商行、民营银行一定要把握住金融科技的时代机遇。

一是通过金融科技促发展。金融科技对城商行、民营银行而言,是发展的正能量,是我们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城商行、民营银行要在战略上高度重视,将金融科技与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以互联网思维革新管理手段、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从效果看,金融科技在支持城商行发展上已初见成效。截至2017年9月末,城商行电子渠道交易替代率80%以上的有47家,智能化网点覆盖率80%以上的有55家,63家城商行开展了直销银行业务。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要发挥线上线下两种优势,继续完善物理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多渠道融合的服务体系,打造寓金融服务于社交、旅游、医疗、消费等场景的线上金融生态,探索智能投顾等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智能化转型和升级。

二是通过金融科技防风险。金融科技也是城商行、民营银行防范风险的“生力军”。对于客户风险,金融科技能够增加风险识别维度,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有的城商行利用大数据风控模型,依托更广泛的信息对客户进行信用“画像”,有效甄别多平台借贷、逾期关联账户等情况。有的民营银行通过“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有效判别客户真实身份,增强了反欺诈侦测能力。对于操作风险,金融科技具有自动化审批、全流程实时监测等优势,有利于减少人工干预,降低道德风险。如有的城商行依托计算机影像及网络技术,将高风险、高复杂性的前台业务后移到业务中心,通过合理分拆进行碎片化处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相比于技术引进,城商行、民营银行更要学会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的系统思维防风险,通过有效集成、充分运用内外部数据,建立智能化的风险分析、监测、预警和处理系统,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通过金融科技谋融合。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为城商行深度融合提供了新的可行方案。一方面,金融科技对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有高度共性,合作开发具有规模效应。比如,德国储蓄银行IT服务商从11家公司整合为1家(德国储蓄联盟银行信息中心),同时为400多家地方储蓄银行提供全方位科技支持。另一方面,科技融合为其他业务融合奠定了基础。未来的金融业务一定是数字化的,先期的科技融合如同铺就了同样规格的“铁路网”,路网打通,合作源源不断。城商行可探索构建包容性强、功能齐全、接入方便的金融科技平台,在此基础上推进支付清算、业务创新、风险管理等合作。总之,在金融科技的驱动下,城商行的融合只会越来越紧密,大家要眼光长远,共同建设城商行金融科技生态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牢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奋发努力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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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包括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完善银行法人冶理结构,通过一个较好的制度体系,把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够从决策层面贯彻到客户服务层面,使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建立在先进完善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经营者选拔机制,选拔真正懂经营、善管理、素质高的经营人才进行银行的经营管理,建立责、权、利明晰并一致有效的经营机制,改革经营者、员工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个层次人员的积极性,为商业银行的长期、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为股东创造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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