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是否与房产证同时交换?因为在未收到补偿款交了房产证征收办会去注销的,

房产证70年后怎么办,是否70年后就会被国家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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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产权70年,是这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不可能无偿收回土地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怎么办,。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你不用担心,如果70年后房子仍然可以住,你可以继续住下去。不过相信70年后,住房早就又重新规划拆迁什么的了,不过在拆迁规划后是有补助的。

  • A:1、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 2、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3、如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 A: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无偿收回。”
    • A:首先明确:产权是没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你可以看看你的两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土地到期后是自动延续的,但要根据当时的政策决定是否需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您的资产完全可以留给后代的。现在大部分房产都说降价,其实普遍还是在降价中升值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会贬值,不过话说回来,房子也是一种商品,使用时间长了,自然会损耗和出现些问题,例如裂缝、漏水等问题,那是自身的本质缺陷而引起的贬值,和产权时间没什么关系。二手房就是由于使用了一段时间才再*的房子,自以上仅供参考。
    • 你好,产权70年,是这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不可能无偿收回土地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怎么办,。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你不用担心,如果70年后房子仍然可以住,你可以继续住下去。不过相信70年后,住房早就又重新规划拆迁什么的了,不过在拆迁规划后是有补助的。
    • 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物权法刚刚高票通过,按照物权法中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法律规定办理。
    •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正如目前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频频*露一样,届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有权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因而必须找到*和业主“共赢”的方式。   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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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张绪才 | |

    一般是竣工验收后交房,交房后备齐各方面材料手续,才能办理房产证。你所述的情况并不多见。建议你找开发商详细了解清楚,慎重对待。

  • 小心有猫腻啊。。还没交房呢,怎么可能办得到房产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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