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 想直接辞职,这样还可以拿到生育津贴吗?急等!!!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生育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支付给职工,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的手续的。
参保人应在分娩次月起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携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限住院分娩时提供)
(4)《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提供);
(6)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限在职职工提供);
(7)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8)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或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提供);
(9)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需单位盖章确认);
(10)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
(11)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限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时提供);
(12)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如还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到社保窗口或拨打12345电话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福建泉州律师:劳动,借贷,交通,公司法等法律事务。
产假结束就辞职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若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额,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张建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