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济南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有特殊优惠条件吗

“文贤居公租房西侧24小时违法停车严重,车辆都停在主干道上,严重影响周围居民通行。”日前,济南市民孙先生在齐鲁壹点客户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29日,记者探访发现,道路所停车辆有相当一部分都属于文贤居公租房居民,之所以选择停在路上,是因为他们觉得公租房地下车位收费有点高。

“一个公租房小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车?”采访中,市民张先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据杨东江介绍,济南的公租房申报条件中,对是否有车辆并没有限制,在收入方面,只要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即可。

而年均可支配收入根据统计局测算的数据,每年都在变化。今年的申报条件就要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符合这一基本要求后,根据不同家庭和居民的情况,租金也分不同档”,最高档为市场租金的70%。

[责任编辑:杨凡、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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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意义,终究不是自己的财产。还会把自己和以后孩子的生活圈在不是很上进阶级固化的环境里,更没有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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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关于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规定,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工作时间安排、申请流程等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申请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7月18日17时,申报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截止,其中网上办理的同步截止,以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取得《收入认定凭证》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申请2018年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2018年7月18日(含)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家庭(含单身人员)可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军残、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符合年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办理时先行提供退役证,最终以市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核实后名单为准)。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待遇。

本次公租房申请程序分为4个步骤(见下图),现将具体流程介绍如下。

(一)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

为方便群众,本次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提供了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渠道办理。

在规定时间内,各区民政部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通过低收入认定的家庭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进入摇号排序范畴。摇号排序后,结合可提供的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按照摇号结果顺序,划出一定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候选家庭。

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家庭的,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选房资格,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公租房选房资格。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发布公租房取得选房资格家庭信息通告,并发放选房通知书。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根据相关规定依次进行选房。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共分为以下三档:

(一)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三)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今年计划提供可分配房源的具体信息将于选房前另行公布。

七、保障政策查询平台和咨询电话

(一)网站及公共信息平台

来源:济南房管与城市更新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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