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信部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通知》要求,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以及做出其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根据《通知》,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方案应当列明资费结构、收费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对应服务、办理条件、有效期限等内容,并做到简单清晰、用语规范、无歧义。
此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网络提速降费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承诺举措,推出更质优价廉的资费方案。鼓励电信业务经营者为边远农村用户、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等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
《通知》还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已停售资费方案的公示内容应存档1年备查;未经公示的资费方案不得向用户进行销售和收费。
《通知》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其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限、计费原则等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当履行提醒义务;对价外馈赠应当如实说明附加条件、馈赠内容、数量、终止时间等处理方式。不得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以及做出其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通知》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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