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女主重生弥补自闭男主,喜欢玩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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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冷泉泓薇 于 15:49 编辑

1、作者:疯子小姐(VIP正文完结)

文案:低调,神秘,才华非凡。


这就是世人对于林安深的所有了解。
而作为助理,简璐对他了解其实只比外面的人多两点。
一,林安深不与任何人交流。无论语言,眼神,肢体。
二,林安深厌恶任何声音。无论说话声,歌声,好听的,不好听的。
人物简介:林先生,男。林太太,女。
情节简介:一男一女,没有炮灰,只有龙套。起因,甜蜜;经过,甜蜜;高 潮,甜蜜;结果,甜蜜。
简璐瞪眼:谁也不能说我老公自闭!他只是好静而已!
简璐横眉:谁也不能染指我老公的老婆!他会吃醋的!
简璐叉腰:谁也不能勾引我老公!他会逼我吃醋的!
简璐喷火:谁也不能逼疯子小姐写文案!人家是真的不懂写!
疯子小姐:...谢谢拔刀相助...

内容标签:天作之和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简璐,林安深 ┃ 配角:多到数不完 ┃ 其它:请切记,心理病不等于神经病!

PS:一提起这类型 俺首推不可少的就是这位林先生,话说这位先生的“妈”真不愧她的名字—疯子小姐,嘿嘿 她“捏”出来的这个男主一出世就迷倒一票人—他对简璐的爱太深了,不负俺所望的爱到了病态的地步 ,他自闭的性格使他无法完全对简璐放心。当然他恬不知耻的承认说:“我就是醋狂。”所以面对接近他老婆的男人,毫不手软的打击,不过对于状况 是仁者见人的事了,有读者们说好像看到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那个老公,不过,俺要说的是俺们的林先生哪有那么猥琐??? 所以俺们女主并没有放弃,努力地让俺们林先生明白了什么叫信任~~最后 俺不得不说疯子小姐你果然很“疯”

另外  补充一下:疯小姐又出了一本描写的是俺们林先生儿子的故事,大家或许可以作为番外看看?

2、 作者:作者:灵公主(11月13日正文完结)

文案:她是天之娇女,拥有美貌与智慧;


他是天之骄子,拥有大量的财富和英俊的外表;

PS:话说这个文看到最后,我是没有发现这个女主怎么美貌和智慧了 也没有体会到作者定位的天之骄女。作者第一次写都市文,就20章左右,很短 俺是感觉文笔不怎么好,胜在题材和对男主的定位比较特殊,男主好像是因为小时候看见父亲将母亲推下楼(应该是,原谅俺老年痴呆~~~ ),然后心理有了疾病~~不管怎样,这篇文还是符合俺的主题的,纯洁的男主有精神偏执症,非常偏执,但很听女主话,真是用来生命爱着女主,当然还有少不了的大虐男主情节。

3、作者:涵宇 (完结)


他的脑袋有点问题,具体的说,有点傻。
她的心有点问题,具体的说,麻木不仁。
有一天,遇到了。傻子的爱太纯洁、也太暴力。而且还是个自以为是、自高自大、霸道蛮横又有权有势的傻子。她哭笑不得,如何跟一个孩子牵扯爱情?
有一天,发现傻瓜的好。
有一天,发现自己踩了一脚狗屎。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蝶语,濯玚 ┃ 配角:汤近辉,宫发臣 ┃ 其它:傻瓜

PS:有人对本文进行了爆笑文的归类 看完之后 我是没有发现哪里好笑了 整个就很虐男主,从小就被忽视,父母是政治联姻,可能最初有点感情,可是最后还是一直被冷漠包围着,因为高烧而且没有人管的情况下变成了智商停留在10岁,虽然空有天才的编程技术,但是却成为争夺公司管理权的工具。(好像是因为爷爷去世以后就将公司的大部分股权留给了他),到后来遇见生命中的最爱,女主却是个受尽伤痛久久不能痊愈的女子,她被过尽千帆的男二在读书时包养???这个男二就是一个狗屎,人渣!!男主再向她一次次献出真心的同时,也却因为女主有时对男二的犹豫,一次次被伤害着。但是每一次伤心后,男主又再一次的粘上去,粘着她,不让她再次消失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筒子们都想抽死这个女主 是的俺也想 。—— “不管你对我做什么,不管我对你多么生气,我就是没有办法不去爱你。”男主的痛心告白。

4、 作者:诺言(完)


文案:童话故事里说,王子遇到了公主,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那么以后呢?
王子说:也许世界上有10万朵和你1样的玫瑰,可是在我眼里你是独1无2的,所以我决不能失去你。
聂笑笑说:你终于如愿以偿,让我爱上你,不过即算如此,我也不能赞同你错误的所作所为。
站在广阔的星空下,我们抬头仰望,忽然分不清谁是谁的王子,谁是谁的玫瑰。
PS:用某些筒子的话来说本文的男主林以墨,腹黑与妖孽并存,霸道与萌系共筑。在遇见男主林以墨之前,女主聂笑笑拥有着何婉怡的友情与康雷的爱情。男主表面上是英俊的王子,内心却有着玫瑰般尖利的刺。心态异于常人的他,对笑笑一见钟情、疯狂追逐。为了得到她的心,他不惜设计令何婉怡和康雷的暧昧展示在笑笑面前。并间接令深受良心谴责的康雷在登山时发生意外,生死不明。 最后俺们的男主不负俺望 终于成功地感动了深受打击的女主,带她远走他乡。但是两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开玩笑,要知道本帖的男主的本质啊 嘿嘿)四年后,笑笑鼓起勇气离开,却在得知林以墨重病垂危后心甘情愿地回到他身边,原来她早已爱上他。两人在爱与恨中纠缠(纠吧纠吧,不纠俺看啥啊)。总之,最后男主为女主改变很多。私以为作者这个书名的来源是《小王子》~~星球上小王子玫瑰园里那朵小玫瑰不就是被俺们男主偏执的女主吗??? 再有一个萌点俺忍不住要爆一下:男女主公平的都是第一次啊 O(∩_∩)O

文案:在光影不明的世界里,他是“独孤”的,


  封锁的心、封锁的情,谁也不给。
  在微笑维持的世界里,她是“理性”的,
  为了一个理想,她把微笑给每一个人。 可是他遇到她,笑了,哭了,
  打破孤独的壳,赢得最珍贵的;
  她遇到他,哭了,累了,几乎放弃了,
  却依然留下了,而最终幸福了。
  她把他带到完整的世界里,给他独一无二的,
  他把她留在自己的世界里,给她独一无二的,

PS:这应该是个经典了,到目前为止 俺还没有看过比女主更“厉害”,一开始就能与这样自闭者结婚,要面对多大的压力啊 厉害~~而且在相处中男主还没有怎么给女主反应,不过还好最后男主终于能回应女主的感情了 不然是个神也该发疯了 ~~

文案:唉~~老天爷真是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冷、这么酷、这么帅、这么有吸引力的雄性动物咧?
害她只看他一眼,整个人就被他深邃的眼神电得茫酥酥,不知今夕是何夕,
甚至想也没想的就来到他的面前问:「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哇哩咧~~她她她……怎么会这么厚脸皮啊?他一定会讨厌她了啦……
「好!」冷冷淡淡、没有表情的声音。
咦咦咦?他他他……在说虾米碗糕?他竟然说「好」???
嗯~~可是,这样莫名其妙的「结合」,会不会有「后遗症」啊?
果然,某年某月的某一日,
她不但在他的相簿里发现他有一个非常亲密的「闺中密友」,
还分别接到他「三个未婚妻」的「长途热线」!
呜呜呜~~原来他也跟别的男人一样,不但是个花心大萝卜,还是个「同志」,
她那A这呢啊衰?不过──没关系!
人家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她又何必单恋他这根小草呢?
所以,她决定要快刀斩乱麻,在4月1日那天主动跟他切切切,切八段!
只是后来她发现……一切都是「误会」惹的祸啦!
呃~~既然她跟他谈判的那一天是4月1日,
那她可不可以硬拗说因为那天是「那个」节,所以她是故意整他的啊……

PS:这个文又是一个经典,本来像这种言情的短篇已经不是俺老人家的阅读范围了,不过古灵的作品可以除外 古大的文章中女主一般都不会吃苦头 一向被男主宠的厉害 嘿嘿 这篇文自然也不离主题啦 文章太短 文案也讲得差不多了 俺就不再说什么了 不然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嘿嘿 另外补充她的《忧郁回旋曲》,男主也是有点自闭~~但是因为是短篇 俺实在是写不来推荐理由 因为一推就把情节说完了

7、猫与狗的情话 作者:凯利

文案:她她她.....是招谁惹谁了嘛?怎么才到公司上个班,就莫名其妙的被一个头殼坏坏的[病人]当成一只小猫,还粉过分,粉丫\劣,粉霸道的替她戴上猫咪专用的铃鐺,将她硬是[抱]回家[养],更扒光她的衣服说要[亲自]替她洗澎澎,还有事没事对她说:[小猫...要乖乖的,到我这儿来...]天哪!她是人,还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只宠物猫耶!可他偏偏听不懂她的[人话],一迳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真当她是一只小猫!嗚嗚嗚~~她怎么会这么衰啊?不但得忍受他每天的[喂食],和一定要光溜溜地抱着她取暖的[怪癖],还得三不五时当他是小狗般的哄哄他,摸摸他,抱抱他,亲亲他,将他所有撒娇,耍赖的举动当成是[正常]的!可最最最奇怪的是,在被他日以继夜,时时刻刻的[洗脑]下,她竟对这种[变态]的生活上了癮,甚至习惯了他的[赤子之心],当她有机会能逃开他的[魔掌],恢复自由的时候,她甚至莫名的开始怀念起那种[阿猫阿狗]相处的日子,怎么会这样哩...

PS:又一篇短篇的言情文 在俺的青葱岁月中看过了 写的很好 这个男主很自闭 完全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女主应该是另类的“一见钟情”╮(╯▽╰)╭典型的小言啊~~不过很好看~~难得还记得住,男猪的设定符合主题

8、  作者:鹦鹉晒月(正文完结,番外更新)

文案:女主名字——简单。


一个只想把弟弟妹妹养大成人的平凡女人,突然发现自己很有身价的故事。
伊天南:金宇公司老总。(就是这厮偷了女主的资料,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去把婚给结了。)
禅让:华夏公司 幕后老板。(女主前男友。身份很强大。当腹黑男遇到强大男,气场很复杂,特别是作为情敌身份。)
大女儿:简单。(小四曰:“鸟文中,我永远支持的是女主。”)
二女儿:简弟。(妖妖曰:“.鸟,我喜欢这个女人.......”)
三女儿:简妹。(SUZZY怒曰:“妖妖你敢外遇………..”)
四儿子:简万。(梅曰:“我就喜欢这种闷骚型的男子,调戏起来很有成就感。”)
五儿子:简千。(蓝夜:“这人我能不能领回家……….”)
六儿子:简百。(拉链:“我怀孕了就生个这样的吧……….”)

PS:这是一篇正文已经完结,但是番外比正文更长的文 而且俺私以为这个番外比正文更好看。一个不低调的低调少奶奶,OK~~虽然俺更萌番外,但是符合俺老人家这贴设定的是正文,正文描述的是男主暗恋女主十年,一直不敢表白,因为女主一直有一个男朋友( 对,这就是俺没有将这篇文在前面推荐的原因,符合本主题的不是男主,而是男配),后来女主怀孕了,男二因为小时候的阴影,不敢与女主结婚,女主是个敢爱敢放手的人,所以骗男二已经堕胎,与此同时男主将女主的结婚申请书偷走,叫朋友注册了,OK!本文男3出现了,话说俺老人家超喜欢这位恣意妄为的男三···(咳``咳``扯远了 )总之,男主与女主结婚后患得患失、谨防慎守女主前男友(男配)卷土从来,而男配从头到尾为了追回女主自杀自残···这个文的正文大概就这样···话说,俺对这文很有爱,作者这只“鸟”现在还在更番外,更完女主弟妹,又更第二代。相对正文的情爱,番外更多家庭琐事和权力争夺(这个争夺由于作者这只“鸟”对女主的绝对宠爱,所以都是其他无关紧要的配角的争夺),嘿嘿~~俺是期待快点结束吧~~~~~~~(>_<)~~~~  

文案:人家说,微笑是上帝送给人们最美的礼物,只是他不懂,为什麽上帝偏偏忘了他?他本以为一生就要这样平平淡淡,无情无爱的过了,却没想到,某年某月的某一日,他遇著了她,一个爱笑,爱闹,善良得像Angel的晴天娃娃!她就像开启他幸福的钥匙,手贴著他的心,告诉他上帝只是在跟他玩捉迷藏,她,不但带领他体会喜怒哀乐的情绪,更教会他什麽是快乐,什麽是喜欢,什麽是爱,让他黑白的生命,终於有了鲜艳的色彩……

PS:男主有轻微自闭,很特别,一紧张烦躁就拼拼图,而且还很快拼好。不像一般人那样能表达感情 是通过学习来表达,文章的风格不像一般小言那么强烈,淡淡的 但是看完后又意犹未尽~~很干净,女主也很可爱


杜安心白天在研究室打工,晚上在夜总会跳艳舞,过着双面生活。傲慢的研究室老总王立讯深深迷恋于她,情难自控将她强行占有。可是两个人的个性环境都相差太大,难免会相互伤害。弄不清自己真实感情的杜安心与初恋男友旧情复燃,遭到王的激烈报复……

PS:男主相对于之前推荐的不算天生的自闭或者怎么样,不过俺是觉得中间他体现出来的占有欲和对女主初恋的报复,已经达到了俺对主题的响应, ···所以俺就推出来了。文中自然少不了男主王立讯的大大的深情,虽然因为他过于别扭的性格和不欲为人知的阴暗 伤害了女主安心,但是就是这次伤害让他明白女主对他的意义··  从那以后,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情深,并不止一次的对女主妥协,面对他吐露自己的爱和脆弱。所以  后来,安心爱上他, 那也就是一种大势所趋啊


从遇到她起,他就不曾打算放走她,这是一种执念。
      哲学上这样定义它,一个人过分专注于某事某物,长时间沦陷于某种情绪,这一情结成为形,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妖里妖气的黑帮少爷看上了一个白白净净的良家妇女然后就不让她走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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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不是总裁,不是高干,而是自闭症患者......

1、旧时光未了 作者:师妹不爱吃西瓜

五年前,17岁的小太妹林枝俘获了自闭症学霸季以衡的心,无数次在他kua下chenghuan不已。

可谁曾想有朝一日林枝成了季以衡妹妹,林枝说:“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

季以衡跪下来求她:“林枝,我们不要分开,你离开我会死的。”

林枝说:“你成了我的哥哥啊,我们在一起......我感觉很恶心。”

五年后,江丰市最大的新闻便是风声大噪的季氏航空集团董事长季以衡娶了自己的妹妹林枝。

新婚夜,依旧在他kua下,季以衡似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讽刺:“林枝,你这幅sao样,未减当年。”

2、逆风的吻 作者:不甚了了

六年前,诗风在南方某县城的小医院产下一子;生产结束,她借着机会出逃,一路北上逃回了家。

同年,诗风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六年后,诗风是一名心理咨询师+自闭症康复特教;同年,她遇到了从业以来最棘手的两个病人——精神分裂的父亲、阿斯伯格的儿子。

3、余温 作者:疯子三三

夏眠自从拍完一则自闭儿童的公益广告,便莫名其妙遭遇连环绑架案,绑架之后却没被索要钱财,只是被那变态给各种“温柔”weixie……

面对每月比大姨妈还要准时的绑架,夏眠抓狂了

她一定要把这个biantai找出来!

4、定义独一无二 作者:南向草

在光影不明的世界里,他是“独孤”的,

封锁的心、封锁的情,谁也不给。

在微笑维持的世界里,她是“理性”的,

为了一个理想,她把微笑给每一个人。 可是他遇到她,笑了,哭了,

打破孤独的壳,赢得最珍贵的;

她遇到他,哭了,累了,几乎放弃了,

却依然留下了,而最终幸福了。

她把他带到完整的世界里,给他独一无二的,

他把她留在自己的世界里,给她独一无二的,

门铃响了。他主动去开门。从十点开始他就放下手中的拼图专注的等千语。千语还是那个迷糊德性,明明九点半就出门了,现在才到――原本二十来分钟的路程,她走了将近一个小时。还好事先告诉他,千语可能会晚一点,所以他算是乖乖的等了二十三分钟。

天啊,跟他住在一起,连我也对数字和时间敏感起来了。

“嗨!秦路,好久不见!”门一开千语就高声跟他打招呼,好像不知道自己迟到了似的。也不等秦路回应她,就把蛋糕塞到他手里,“啪啦”两下把鞋子甩在门厅,径自走进来。

“啊~实在太热了,受不了了~五月还没到啊,就热得跟夏天似的!你知道今天几度吗?”后一句她是对着呆呆跟进来的秦路说的,也不等他回应,马上继续叫苦,“29度――真是没道理!去年这个时候才十几度啊!”

“二十……二十三。”秦路好不容易插了一句话。

“啊~真的假的?你记得?去年哦?”千语有些表情惊奇得有点假――在我眼里看来。她早就知道秦路对数字的敏锐,不亚于一台高性能的计算机。尤其是二进制数字。当年秦路在TJ大学旁听的时候,曾用汇编语言编写了一个非常长的程序――别的同学都是用c或者c++等高级语言编写的大作业,只有他用汇编。那个程序长得连教授都不乐意看――也因为跟秦路辩答时,他只会把程序从指定段落背诵一遍,而不是告诉教授编写思路。

大学的课程,尤其在计算机专业领域的课程,都不是秦姨或者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了。还好无论是编程,还是电气逻辑电路,都是硬性科学,只要实践通过就行,不是非得用语言表达。

“嗯……”秦路有点急,挑着眼睛朝我看。我笑,放下手中茶盘,拍拍他的肩膀。

“因为要按温度选择要穿的衣服,小路每天早上都收听天气预报啊。”

“哦~你啊真应该去当气象局的档案管理员啊~这些年的温度你都记得?”千语大笑,“好像活电脑啊――还不怕断电!”

千语的笑声之夸张真是我也受不了,我干笑,挤开霸占了大半张沙发的美女坐下。也真奇怪,秦路对语音异常敏感――陌生女人的笑声在他们的世界里,是最可怕的刺激,但是千语夸张的大笑,却不会让他不安。

我认真观察他的眉头,确实没有不耐烦。

“对了,拿盘子叉子来,我们吃蛋糕啊!这种蛋糕我第一次做哦,赶快尝一下。”千语一边说一边揭开蛋糕盒子,露出厚厚的cream――千语所作的所谓的蛋糕,通常只有厚厚的奶油、里头包了一点点蛋糕。非常漂亮。不过扑鼻而来的甜香……

秦路摇摇头,看了一下墙上的大钟。

以他对时间的敏感度,其实不用看钟表就可以报出时间,偏差不超过十分钟。

“有什么关系嘛,来嘛~盘子叉子~”千语叫嚷着冲进厨房。

我正视着他的眼睛,没有烦躁,没有“痛”,便说:“想的话,就现在吃吧?”

他还是看着我不动,我想苦笑。真不公平,为什么千语乱七八糟的话他就听得懂,我就不行?

“现在吃吧?下午不吃了。”

“盘子叉子放在哪儿啦?”千语冲回来。

“哇――放那么高干什么啊,林音姐拿盘子岂不要搬椅子?”

哈哈。大概是。通常早饭和晚饭都是他包办了。他进厨房做饭,就跟编程序一样,有一整套完整而特定的流程,我根本插不上手。偶尔心血来潮想吃点夜宵什么的,洗净的盘子也会放到早上等他亲自放回去――通常连用过的盘子怎样放回去、放到哪儿,他都有固定的模式,冒犯不得。

我站在门口看他从最高的壁橱里拿了三个细瓷碟子,其中一个是不常用的,另外一套的。

我摇头。这么甜的东西,会毒死我的。

不吃归不吃,盘子总要拿出来放在一起的不是?

“嗯――好甜――”千语挑了一小块奶油,马上叫出声来。连她自己都受不了的甜,是秦路最爱吃的,也许,他的味觉也不够敏感?也不是,如果食物里夹杂了一点点他不要吃的东西,他一尝就知道了,马上吐出来、整盘到进垃圾箱。

秦路吃东西的时候从来不说话。

千语无聊的用叉子戳戳自己那一份蛋糕――尽管她让他给她切小一点,他还是把整个蛋糕切成等分的十六分――也许精确得一般的量角器量不出偏差。

“不吃一点?尝一下吗?人家特意做的哦。”千语朝我扬叉子。

又不是特意做给我吃的。我白了她一眼,回头撞上他正盯着我看。是“盯着”没错。专注,所以表情保持着一个僵化的状态,不知情的人可能会觉得恐怖。

他拿起我的叉子,挑了一块奶油,递到我唇边。

要我吃?我似乎看到自己脑门在冒汗。

眼神坚定,也就是固执。嗯,好大一块……

不知道他说的是蛋糕还是我的表情。

~吃过蛋糕,他按习惯上楼玩拼图。他生活规律得可以用“精确”来形容,每天早上7:00起床,做早点,做半个小时运动,洗澡洗漱,和我一起吃早饭,8:30准时出门上班。住在海阳家里时,通常是海阳开车送他,偶尔晴天姐开车。现在这个车夫角色就落到我身上。偶尔海阳会特意绕路过来接他。

在公司呆到下午5点,再乘公司的班车到人民广场,转地铁回来。六点左右到家,先下厨,吃过饭,听半个小时音乐,大概7:30,洗澡,看影碟,看书,9:30准时就寝。星期六星期天的行程另当别论。

这一切,秦姨的日记里都有详细记录,所以我配合他的生活几乎不费力气,只不过做了一些调整。

再说,秦姨住院之前,我也经常到他家,对他的习性多少有一些了解。跟他一起住了一个多月,没有闹出什么事情。只是,太顺利了,又会隐隐不安。他只不过是被“训练”得太好了,“真实”得让人不会怀疑,有些时候,我自己也忘记分辨哪些是他真正的情绪,哪些是“壳”。

“喂……想什么出神啦?”千语使劲捏了一下我的脸,好痛!肯定红了一片!

“没什么――你就不能温柔一点?不要只对着段先行温柔好不好?”

千语扁了扁嘴,整个人缩回去一点,还是嘴硬:“我就是这样的啦,对谁都一样。”语气有点落寞。我放下茶杯。茶浓,绿。不过绿当中透出的流光,折射着一抹橙黄。所谓绿茶,折射到人眼中的光谱,是另外一种颜色。只是重重叠叠,所以分辨不出。人心也许也是这样,看到的都是独一无二的真或者假,但是不知道那到底是真还是假。

“没什么――算了,给你看看吧,漂亮吧?”千语把手藏到皮包里捣鼓一阵,伸出来的时候中指已经多了一枚戒指。非常火的钻石戒指。

她挤弄几下眉眼,没有说话。我当然知道那是段先行送的,也不是头一回见到他出手这么阔绰了。不过这回,大概是求婚戒指,不然她不会藏了半天,而不是直接戴在手上。

段先行之前也说过要在合适的时候向她求婚,所以我才不让她当我的伴娘。

“……不是啦……只是……”

只是他身家太丰厚,而你不过是一个小护士。所谓嫁入豪门,所谓飞上枝头变凤凰,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单纯的把那当作幸福。

不过,跟所爱的人一起生活的诱惑力,能够令人克服一切吧。

“千语啊,你不要这么可爱好不好?喜欢就赶快答应啊,不要看着心里欢喜又扭扭捏捏的,真是小女孩啊!”

她不服气的做了个怪脸,抬头对着楼上叫嚷:“不要你管――秦路秦路,给你看我的戒指!”

手伸得老高,戒指在指间绽放。

秦路正站在二楼围栏旁边往下看。

哦,十一点半了,该做午饭了。

厨房只在星期六日轮到我做主。每周这个时候他都会重看《改变1995》,一个星期看一半,下次接着看下去,无限循环。

不过今天他显然没法专心看,我一边做饭一边留心外头的动静,净是千语在聒噪。秦路偶尔会低声回答几个字。

等我做好饭出来,《改变1995》已经放到了一半了,秦路和千语却跑到楼上去了。

千语没法回答我,她整个人都钻进储物间里头了。秦路在一旁看着,表情僵硬。

“千语,赶快出来,小路不喜欢别人摆弄他的东西的。”

“什么嘛,是他让我进来的!”千语从储物间出来,捧着一个扁圆的糖罐子。“喏,是这个?”

秦路点头,接过来,打开。不少零碎东西以别人看不懂的规律排放着。他拨开一层雨花石,拿出一枚戒指。

“嗨,认得吗?”千语冲我说。

怎么会不认得,我带着他一起挑的款式,和我指间那只相配的。

“你啊……真是的,竟然让他把结婚戒指跟石头一起藏在储物间里!”

苦笑。我只不过告诉他不要弄丢了,并没有说要藏得那么隐蔽。也没想到他会把戒指归类到雨花石里边。

他捏着戒指看着我呢,犹豫一下,我替他把戒指戴上。

“好了,小路洗手吃饭吧。”

他没有回应我,默默把罐子里的东西归位。我拽着千语下楼。等他把罐子藏好了,自然会下来吃饭。

“你跟他说了什么?怎么突然会要找戒指的?”

“没什么啊,解释了一下戒指是什么罢了。”

哎,不知道千语跟他说了什么?明明非常讨厌身上带着“异物”。算了,晚上再劝他取下来吧。

如果“损友”一词由我来定义的话,我一定选千语当作代言人。

真不知道她跟秦路说了什么,戒指戴上之后,任我怎么哄他,他死活不肯取下来。我只好退一步,教他洗浴之前把戒指拿下来,洗好了再戴上。

不料麻烦接踵而至。先是前天,他从浴室出来的时间比平时要早十分钟左右,出来就直接跑到储物间去了。我到他的浴室看了看,没有什么不妥。脱下来的戒指放在洗手盆边的凹槽里,泡了一汪肥皂水。我顺手把戒指带出来,放在他床头柜上。他洗了澡通常会在哪儿吹干头发。

看着他顶着水淋淋的头发从储物间出来,手里握着什么,我也没在意,点头笑笑就下楼了。

在楼下看了一会儿书,看看,已经7点42分了,他还没下来。我心脏突然抽筋,莫明恐慌,三步两步冲到他房间。

房间的地毯已经浸湿大半。

浴室的玻璃门锁上了,里头一阵水响。他趴在地上浸在一池水里,不知在找什么。我马上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使劲拍了两下门,他听不见――或者听见了不理会。

等我取了钥匙把门打开,水已经漫出房间了。

“小路!小路!”我抓住他的肩膀,要他抬头看我。几乎用尽全部力气,他才摇晃了一下,低沉的嘀咕了一句。

“小路,戒指在小林这儿,没有丢!”

听不见,他根本不理我。我取来戒指,跪在他身前,捏着戒指探到他面前。过了几秒,他才接受了眼前所见,两只大手紧紧一扣,把戒指带着我的手指一起扣在里头。

“小路,戒指没有丢,在这儿呢,不要紧。”

他眼里凝起雾,好像受了好大委屈似的,整个人都在抖。嘴巴微微张合,却发不出声音。

“没事,戒指在,在呢。来,小林给你戴上。”

他还是在回避我的目光。我使劲想抽出手指,却抽不动。头顶上的水龙头还在哗哗出水,瀑布一5、欠你一份深情 作者:我心汤汤

司徒玦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便有人说:这孩子气色不好,莫不是有病吧?

随即便有人回答他:是先天不足!可是有什么关系,谁叫他投胎投得好,身为司徒家的独生子,不管他是龙是蛇都照样可以继承家业,更别提,他还是个传说中的天才!

司徒玦:爱一个人,就是对她好……

比较特别的题材——男主都是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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