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费差额征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案例1: XX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取得全部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内客运收入185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支票12万元,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3万元假设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单位:万元)请分析甲运输公司应如何账务处理? 分析: 由于客运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税率为17%.因此,甲运输公司销售额为(185+3-50)÷(1+11%)+12÷(1+17%)=(万元) 甲运输公司应交增值税额为(185+3-50)÷(1+11%)×11%+12÷(1+17%)×17%=(万元) 试点纳税人接受非试点营业税纳税人联运业务,销售额要按差额计算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甲运输公司取得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5+3)÷(1+11%)×11%+12÷(1+17%)×17%] 支付联运企业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50÷(1+11%)×11%] 贷:银行存款 50 假设本案例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运输公司支付试点联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其他条件不变则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甲运输公司销项税额为(185+3)÷(1+11%)×11%+12÷(1+17%)×17%=(万元) 甲运输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0×7%=(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联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50 假设支付试点联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费价税合计5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条件不变则甲运输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50÷(1+11%)×11%=(万元) 甲运输公司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联运一般纳税人企业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50 关于差额征税和减按征税的说明 一、差额征税: 1、进入增专或增普开具模块,确认发票代码号码界面时,点击征税类型下拉框选择“差额征税”进入开具界面 2、“差额征税”不包含“复制开具”、“折扣”及“清单” 3、“差额征税”中显示为“不含税单价”及“不含税金额”不允许进行“含税”与“不含税”切换 4、进入“差额征税”开具页面后,选择商品名称后带入相关税率供用户选择,当存在第二条明细时,税率需与第一条保持一致税率不允许选择含税5%及 % 5、“规格型号”为选填项,“单价”为不可填项,“数量”为选填项,点击“金额”栏弹出录入框,需用户手工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并根据计算公式“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X税率或征收率/(1+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税额,根据“金额=含税销售额-税额”计算出金额,如果此时“数量”内容已填写,则根据“金额”的值计算出“单价” 6、该票面内容均为“差额征税”开具,均按差额征税税额计算公式计算,不允许出现多税率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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