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天津改革发展实际如何理解把握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任务发展的内涵要求

  •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章  站在新起点,谋划新蓝图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滨海新区实现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新区抢抓难得历史机遇、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从“滨海速度”向“滨海效益”转型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滨海新区努力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引擎,到2020年基本实现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向国际化创新型宜居生态新城区大步迈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的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关于制定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编制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全区人民“十三五”时期的行动纲领。

一、“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把握难得历史机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启动实施“三步走”战略和抓实体、强功能、树标志、惠民生、优环境“五大战略举措”,扎实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重要领域改革创新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在攻坚中前行,在创新中发展,在转型中提升,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经济总量持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健康协调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9%,2015年达到93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2%,2015年达到118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5年达到6020亿元,五年累计完成2.5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高端高质高新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初步形成,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5万亿元。航空航天、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八大优势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7%。服务业发展实现量质齐升,增加值年均增长15.1%,2015年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36.9%。其中,现代金融、航运物流、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等生产性和新兴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城区和863计划伙伴城区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双创特区”顺利挂牌运营。飞腾CPU、国内首款28nm手机芯片等一批重大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启动实施,“天河一号”、“曙光星云”超级计算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防科大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浙大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国家数字交换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滨海新区。到2015年底,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研机构达到410家,其中重点实验室104家,工程中心104家,企业技术中心20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683家,其中小巨人企业1133家,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基因科技等前沿领域,形成杀手锏产品123个。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专利授权量8440件,累计有效专利量达到29656项,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

功能区和街镇竞相发展,空间格局显著优化。坚持产业集群化、功能集成化、资源集约化,招商引资与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基本形成“东港口、南重工、西高新、北生态、中服务”五大产业板块。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在国家级开发区中保持领先地位,保税区由单一功能区向综合开放区域成功转型,滨海高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双过千亿,东疆保税港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接近80%,中新天津生态城起步区建设基本完成,临港经济区装备制造、现代粮油等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中心商务区区域形象全面升级。街镇发挥自身优势打造各自特色,竞相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城市载体功能显著完善。以“两港、两高、三快”为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架构基本形成。天津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通过验收,临港港区、南港港区航道分别达到10万吨级和5万吨级。滨海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投入使用,旅客年吞吐能力达到3000万人次。津秦客运专线、京津城际延伸线、于家堡高铁站投入使用,海滨大道、唐津高速改造等全线贯通,西外环高速、津汉高速等工程加快实施,滨海新区通达三北、辐射腹地能力得到拓展。新建、拓宽了天津大道、港城大道、津滨高速等高快速路,实现双城半小时通达;塘汉快速、东金路、西中环中段、中央大道等主干道通车,区域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能源保障体系和市政功能不断完善,北塘热电一期、华能热电一期、龙源风电、汉沽垃圾处理厂、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建成,空港、轻纺、中心渔港等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电厂加快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深入,发展活力显著释放。实施两个综合配套改革三年计划,创造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的成功经验,新区内部正在形成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改革创新文化。实施两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了“行政区统领、功能区支撑、街镇整合提升”的管理架构。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局,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责划转到行政审批局,109枚审批用章永久封存,建立了“一个窗口流转、一颗印章审批”的滨海模式。积极探索权责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和信用平台建设,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出台。金融创新、涉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土地管理、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

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服务辐射功能显著提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开局,第一批122项制度创新举措90%以上落地实施,引进落户的各类企业成倍增长,世界500强外资企业中有140家在新区投资,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55亿美元,利用内资达到3814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2.9%、23.5%。201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786亿美元。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整体封关运作,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飞机、船舶、海工装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速。滨海新区融资租赁法人机构超过1300家,租赁合同余额约占全国四分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实行“7×24”通关制度和“三个一”的通关模式,实现了京津冀一体化通关。2015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410万标箱,保持世界港口排名第四位,内陆无水港增至25个,对腹地及区域经济的服务辐射作用明显增强。

美丽滨海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深入实施“美丽滨海·一号工程”,全面开展“四清一绿”专项行动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对滩涂、湿地、盐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一批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和居民小区的环境得到提升,空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和大港地区异味治理等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空气环境质量和污水处理达标率居全市前列。加快建设三大郊野公园、响螺湾彩带公园,绿地总量稳步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平方米。节能减排完成全市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0%。

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全面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连续推出改善民生20件实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一批优质教育卫生资源落户新区,市一中滨海学校、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和生态城医院建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加快建设,北京大学滨海医院通过三甲评审,新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0多所。一批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和第一、第二老年养护院等便民设施投入使用。累计增加就业6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1.9%。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00万平方米以上。“平安滨海”和“法治滨海”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8.12”事故处置基本圆满结束。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整结构、转型发展需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化,新兴产业规模还不够大,现代服务业比重还不够高。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安全发展压力大。二是创新创业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尚显不足,创新主体实力不强,创业氛围不浓,创新人才短缺,研发转化功能有待提升。三是统筹经济社会、区域、城乡等协调发展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街镇滞后于功能区、南北两翼滞后于核心区,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全民共享的公共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均等化程度还不够高,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五是建设宜居生态新城区的任务需进一步强化。环境约束压力日益加剧,污染治理和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仍需加强。六是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制需进一步健全。面向全球组织资源要素能力还不够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尚不完善。

二、“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天津步入转型升级攻坚期,新区发展既面临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也将面对一系列挑战和不利因素。

机遇和有利条件包括:一是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移动互联网与云计算、人工智能、3D打印、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有利于新区利用制造业优势,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增长点。二是国家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利于新区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总部、金融、科研、教育、医疗等非首都功能疏解,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三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加快推进,中韩、中澳等双边和多边自贸协定加快实施,有利于滨海新区提升在国际分工合作价值链条上的地位,增强对外开放门户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四是国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有利于新区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创新能力,释放发展潜力。五是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举全市之力支持滨海新区发展,有利于滨海新区以产业传导、技术扩散、合作开发为重点,更好地与中心城区和各区县联动发展。六是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蓄积的能量将不断释放,有利于滨海新区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的跨越。

挑战和不利因素包括:一是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签署,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服务贸易协定(TISA)和信息技术协定(ITA)等更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正在推动,对新区增加出口、扩大开放带来较大挑战。二是发达国家提出“再工业化”,新区高端制造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印尼、越南等新兴经济体与我国产业的同构竞争加剧,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压力加大。三是国家级新区、综改区等竞相设立,政策趋于普惠,滨海新区在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方面面临更大竞争压力。四是要素资源供给趋紧,环境瓶颈约束加大,对滨海新区保持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带来了更大挑战。

总的看,未来五年机遇大于挑战,滨海新区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聚集新要素,培育新产业,激发新动力,把战略机遇转化为持续发展新动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度参与区域经济竞争与合作;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抢占发展制高点;进一步完善服务和辐射功能,更好地发挥经济增长引擎作用,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滨海新区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三步走”战略,落实“五大战略举措”,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宜居生态新城区。

围绕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新区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科技、文化等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市场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让创新贯穿于各个领域和各项工作始终。

——坚持协调发展。把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核心区和南北“两翼”、港口与城市、功能区与街镇协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把开放作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对内对外开放齐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高经济自由度,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坚持共享发展。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人民各方面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滨海新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市“一基地三区”的定位和建设“经济发达之都、创新创业之都、绿色宜居之都、魅力人文之都、和谐幸福之都”的目标,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努力使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到2020年,基本实现国家赋予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向国际化创新型宜居生态新城区大步迈进。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3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围绕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前列。创新载体更加坚实,创新资源大量聚集,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成为主导,先进制造功能达到新水平。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

——围绕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和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在提升服务功能上走在前列。国际航运功能更加完善,国际贸易功能大幅提升,金融创新功能显著增强。到2020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围绕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走在前列。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推进,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加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到202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达到1000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900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内资力争达到8000亿元。

——围绕建设美丽滨海,在打造宜居生态新城区上走在前列。全区域产城融合、功能完善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显著上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地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美丽滨海全面展现。

——围绕建设和谐幸福滨海,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走在前列。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就业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安全滨海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人民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第二章  围绕建设全国先进制造基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以高端装备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制造体系,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打造一批技术领先、配套完备、链条完整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质量、品牌和效益提升工程,建成先进制造示范区、智能制造先行区、京津冀高端产业领航区。“十三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以智能化为主攻方向,促进智能制造、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机器人、3D打印设备等高端装备,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航空航天。重点发展干支线飞机、全品系直升机、多用途无人机、新一代运载火箭、超大型航天器、卫星及空间站,推进产业链群化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航天产业基地。推进空客二期合作,建设A330完成及交付中心,拓展A350系列,打造空客亚洲中心。以空客为龙头,加快发展发动机、机电设备、复合材料等产业。推动轻中型直升机规模化生产,促进重型直升机项目落地,推进空客直升机交付中心等项目。推动微小型、中近程无人机,侦察、巡逻等功能型无人机,以及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加快发展空间站、大型通信卫星、遥感卫星,推进北斗卫星导航芯片、遥感平台的建设及应用。

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重点发展5000吨级、3000米深海采油钻井平台,油气处理、矿业、生活等海工大型模块装备,汽车滚装船、海洋科考船等高技术船舶,以及平台供应船、钻井船、物探船等海工辅助船舶。配套发展港口作业、海水利用、海洋仪器设备等成套设备,提高装备总装集成能力。依托滨海工业研究院、天津大学海洋工程研究所和临港海工研发制造基地,突破海洋开发、近海工程等装备领域关键和前沿技术。

大型工程机械。重点发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智能挖掘机、大吨位装载机、盾构机、旋挖钻探机等大型工程机械,以及大中型拖拉机、收获机械、作物加工机械等农机装备。支持发展高速升降、大型履带吊、全路面起重机、再生成套设备等新型装备,配套发展巨型工程轮胎等成套设备。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地铁、轻轨、城际列车等轨道交通装备及大型施工和养护装备。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中的集成应用,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配套发展轮轴轴承、传动齿轮箱、大功率制动装置等关键零部件和控制系统。

高性能医疗器械。重点培育临床诊疗、家用医疗器械等诊疗设备,着力发展超声诊断、射频治疗等医疗器械,加快发展医用导管、体外循环设备等医用耗材及骨科植入物领域。支持发展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探索推进生物3D打印、诱导多能干细胞等新技术开发应用。

机器人。重点发展高速搬运等工业机器人,医疗手术等服务机器人,水下等特种机器人。突破整机、零部件设计制作与集成、材料及加工技术,加快机器人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加快赛佰特、萨博等项目建设,推进环龙库卡、智通、安普汇、爱科维申等项目落地,建设临港智能装备产业园。

3D打印设备。重点发展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和陶瓷材料等3D打印设备,研制与增材制造装备配套的嵌入式软件系统及核心器件。加快3D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一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3D打印设备制造商。支持企业研发增材制造所需的建模、设计、仿真等软件工具,形成集产品设计、专用材料研发、关键器件及装备制造、工业应用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

高档数控机床。重点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性能数控金属切削与成型机床、柔性制造单元等高档数控机床。培育发展多轴联动、具有在机检测、智能维护功能的可重构数控系统。加快推进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的开发研制及产业化。

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力,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蕴含高技术、附着高价值、市场潜力大的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链条化、集群化发展。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培育发展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等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基地。加快推进飞腾CPU、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等项目实施,着力突破28nm以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及测试技术。建设“天河三号”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麒麟操作系统、北斗产业基地、浪潮云计算等项目,支持南大通用等国产数据库企业发展,推进核心技术和产品国产化。着力支持大数据存储、管理、分析发掘等软件开发,发展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一体机等装备制造。依托中科智能识别、中兴通讯等项目,推进自主物联网技术产业化。积极发展高性能服务器,打造世界级品牌。加快发展高端路由器、网络安全和智能终端设备。稳步发展移动电话、移动通信基站、程控交换机等优势产品。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整车、电池、电机、电控四大领域,推进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建成国内重要的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着力攻克电动汽车牵引力控制、智能控制、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支持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汽车研发生产。加快五龙、国能、恒天等项目建设,完善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推进新能源乘用车量产和规模化应用。探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持一汽大众、一汽丰田、长城、华泰等车企拓展产品系列,同步发展城市SUV、中高级轿车等高档产品,支持发展厢式运输车、洗扫车、消防车等特色专用车辆。

生物医药。重点发展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制品、海洋医药及保健品,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创新高地。加强关键化学药物中间体和高端原料药研发制造,推进抗癌新药成果产业化。开展名贵中药材培育和替代品研究,推进传统中药产品二次开发和国际化发展。加快推进疫苗、干细胞等生物制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和功能开发,建立完善的海洋药物创新体系。积极发展维生素、矿物质等补充型保健品,打造保健品知名品牌。发挥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等重大平台作用,推进药物研发、中试及产业化平台建设,着力发展基因诊断、细胞治疗、肿瘤靶向治疗等重要技术。

新能源。重点发展储能电池、风电、光伏、光热、智能电网等领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以力神、中聚等项目为依托,发展绿色电池产业,完善晶硅、薄膜、聚光等电池产业链条,推进超级电容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生产设备研发。以明阳、东汽等项目为依托,发展风电产业,推进变频控制器、分布式智能微网发电系统发展。以英利、滨海光热等项目为依托,打造光伏光热产业集群。加强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着力推进并网控制设备和调度系统开发。

新材料。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绿色电池、化工等领域新材料,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培育高端金属结构、高分子、高性能复合等材料,以及石墨烯等战略前沿新材料。加快构建以膜天膜、环欧、巴莫等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节能环保。重点发展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建筑、化工、冶炼等产业的节能设备,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的环保设备。重点培育新型节能建材、节能家用电器及商用设备、环保材料及药剂、环境监测仪表等产品。积极搭建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对接平台,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产品装备产业化基地。

海水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工程及装备制造。完善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工程,建设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构建“海水淡化材料和装备制造—海水淡化工程与服务—浓海水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南港工业区先达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面向工业用户建立“一对一”服务模式。发展以电厂冷却为主的海水直接利用。

以绿色化、安全化为发展方向,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推进化工、冶金、粮油轻纺等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化工。加快建设南港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重点推进中俄炼化一体化、澄星重油综合利用、中沙新材料园等龙头项目建设,打造以炼油乙烯为龙头的石化加工、盐化工升级改造、石化装备制造等产业体系,形成完整产业链条。调整优化化工企业布局,完成大沽化、天化等企业搬迁改造,逐步实现布局园区化、管理集中化和安防科学化。

冶金。重点发展优质钢管、高档金属制品、精品板材、高强棒线材等精品板块。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精品加工,完善绿色建筑、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不锈钢制品等深加工产业链,全面推进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升级改造。

粮油轻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营养与保健食品、功能饮料、水产品、日用化学品和纺织服装等。加快建设ADM膳食纤维、北大荒二期等项目,推进传统粮油加工企业向高品质和精深加工方向转型,提升临港粮油产业基地发展水平。引导采用绿色高新技术与工艺流程提升轻工纺织产业,着力培育手表、化妆品、服装等品牌产品。鼓励轻纺企业向研发类、销售类总部方向发展。

推动信息技术、新型制造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转型。

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建设“无线新区”,构建高速、泛在、宽带、有线与无线互补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行动计划,推进信息技术向工业领域全面渗透。鼓励工业企业与国家超算中心等信息技术企业深化合作。

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建设中德智能制造示范区。加快装备、汽车、电子、轻纺等行业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推进数控技术、智能装备、云制造生产模式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和商务电子化,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成完善的智能制造产业体系。

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向产业链两端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新业态发展。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商务、运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工业设计、创意会展、现代物流、互联网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有机融合。

推进制造业品牌化发展。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进名品名牌名企名家创建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加强品牌资源整合,放大品牌效应,发展壮大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品牌保护,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成长的制度环境,加快营造品牌文化,塑造品牌意识。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完善有利于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两用技术,深化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民用企业的技术合作,搭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开放型产业链,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第三章  围绕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提升创新能力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高水平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双创特区”建设,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成创新活力迸发、创业环境完善、研发机构集聚、成果转化高效,具有强大带动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一、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链接整合国际国内创新资源,重点加强与首都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合作,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

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强化创新驱动核心引擎作用,建设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科技金融,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完善整体合作机制,促进各园区转型升级,以产业链、创新链拉动人才链,形成特色产业和专业人才的双重聚集,构建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实现各园区共同发展。

构建完善的区域创新政策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区政策创新,围绕人才、资金、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完善孵化载体培育、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创新创业促进政策。推动政策支持由分散向聚焦、由个体向公共平台转变,完善促进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推广应用创业通票等新型激励手段,探索改革公共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式。

进一步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未来科技城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天津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力争在前沿领域取得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强化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生产流程再造,鼓励跨行业、跨领域联合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创新成果与产业、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对接。

推进“双自”联动发展。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体制、政策叠加的乘数效应,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创新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打造开放与创新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发展格局。支持自创区企业利用自贸区平台,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参股并购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孵化平台和制度环境,推动海内外研发机构在自创区集聚发展。

二、加快建设“双创特区”

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和发展领军企业、研发机构和众创空间,打造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成果涌现、创新创业人才向往汇聚之地。

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突出自贸试验区体制特色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特色,发挥中心商务区商务楼宇密集的优势,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网络、社交、资源共享等便利化条件。引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大力发展创新型金融、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产业,把“双创特区”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示范区。

发展新型孵化平台。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开展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打造创客空间、创意社区、创业咖啡等各种新型创新创业组织。构筑“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梯级孵化体系,优化从点子到项目、从项目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全过程服务。完善孵化平台运行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构建普惠性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鼓励科研人员、大学生和境外人才来滨海新区创新创业。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跨领域、促合作的专业服务。办好于家堡自贸区大讲堂,鼓励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技术论坛、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成果展等创新交流活动。激发企业家精神,培育创客文化,焕发大众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全区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培育力度,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引才、聚才、用才高地。

加快聚集高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以“高精尖缺”人才为重点,加快聚集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支持“双创特区”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落实“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人才计划,加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各类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创业大学,打造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着力培养高技能产业人才。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力度,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支撑先进制造基地发展的高素质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主动对接海河教育园,为滨海新区制造业企业培养合格的产业技术工人。

健全人才使用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制度,鼓励各类人才用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人才绿卡”制度,实现“一张绿卡管引才”。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构建多元化、综合型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落实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各类人才户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破除制约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汇聚一批有影响力的研发转化机构和团队,转化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形成一批杀手锏产品,提升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着力构建研发平台汇集汇聚、科技金融有效对接、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创新创业体系。

加快实施“小巨人”升级版。注重量的积累和质的突破,推动科技小巨人企业能力升级、规模升级、服务升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小升高”、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小壮大”、并购“双百”和企业上市融资六大工程,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园区服务,推动小巨人企业加快升级。实施科技小巨人大品牌培育计划,培育600个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杀手锏”产品和天津市重点新产品。努力提升创业投资企业核心竞争力,引进和培育“独角兽”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向规模化、高质化、国际化发展。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5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18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500家。

加快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围绕滨海新区优势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依托北京大学(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国防科大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中科院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等研发机构,重点培育大数据应用推广、新药创新、现代生物技术研发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卓越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聚集转化。加强与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研发领域的合作,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外资研发中心和国际联合研发中心,提升和新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跨界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人才联合培养和实验室共建,构建“政府支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企业主体突出、社会广泛参与”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到2020年,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500家以上。

强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发挥好创新创业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利用担保、保理、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工具,帮助创新创业企业便捷融资、起步成长。支持设立创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众筹基金等,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搭建科技金融对接O2O服务系统,打造高效能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不断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知识产权华北运营中心、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中介和做市商,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市场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公正可信的网上交易平台。鼓励企业超前布局专利组合、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提高专利纠纷解决能力,引导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公知公用专利技术。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件。

五、提升技术攻关和研发转化能力

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自主攻关,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强自主研发,集中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大数据及移动互联、纳米及增材制造、海洋装备及海洋资源利用、清洁能源、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及个性化诊疗、智能控制及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开展重大产业创新专项,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

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抢抓全球产业变革新机遇,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推进技术合作、海外并购,加快境外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加快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对接,大力吸引国家级院所在滨海新区设立研发及产业化分中心、中试基地等分支机构。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专业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20年,每年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超过200项。

六、构建京津协同创新共同体

发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优势,加强与位于北京的中央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的合作,共建重点产业研究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立创新资源和平台开放共享机制,促进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滨海新区企业和北京科研院所共建跨区域产业技术联盟,加强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绿色交通、清洁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通过京津“科技研发+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合作模式,构建京津协同创新共同体。

第四章  构建现代服务经济体系,增强服务辐射功能

以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不断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努力提升航运物流、金融创新、国际贸易、海滨旅游等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构筑与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一、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以海空两港为核心,全面提高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建设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重要通道和组织要素资源的重要枢纽。

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体系,促进航运要素集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和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海事仲裁、海损理算、交易结算、船舶管理等高端服务业,建设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建成航运总部集聚区。争取设立北方(天津)航运交易所,开发运价衍生品、船舶交易、期货交易等产品,增强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天津航运指数影响力。完善邮轮母港配套设施,吸引大型邮轮公司落户,打造邮轮经济聚集区。增加航线、航班密度,建立健全海铁联运、海空联运等多式联运系统,提高航运效率。

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加快建设集航空物流、跨境电子商务、自贸功能拓展等于一体的临空物流基地,争创国家临空经济综合示范区。开发建设天津航空物流区,重点发展航空运输、邮件快递、电子商务、航空金融、商务服务、航空维修、教育培训、综合服务等产业。完善机场航线网络和增值服务,提高航空中转服务能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货运航空公司、快递和物流企业,培育航空物流市场,加强与东北亚、东南亚及三北地区的合作,建成国内外有影响的国际航空货运中心。

完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发展交易市场、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交易结算等现代物流业。提升汽车、钢材、粮油、轻纺、石化等交易市场功能,打造一批大宗商品交易所和期货保税交割库等物流平台。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物流服务体验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推进物联网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运用GPS、卫星通讯、射频识别装置(RFID)、机器人等新技术,促进物流企业的全过程快速反应。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从出库到消费者的全程无缝对接。创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建立物流全程追溯体系。

二、推动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以提升金融创新功能、增强服务辐射能力为目标,推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创新,促进各类金融要素集聚,形成对实体经济的强大支撑。

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吸引金融机构在滨海新区设立各类各级总部,推动设立有限牌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机构。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和并购重组,促进跨区域经营联动发展。发展新型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设立第三方支付、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及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机构。

完善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创新型交易市场,支持滨海新区现有各类交易场所创新交易品种,实现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支持天交所和柜台交易市场发展壮大,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设立大宗商品及其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促进直接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推广债务性融资工具,支持企业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创新产品,逐步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重点培养500家企业,争取在海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

发展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争创国家级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试点,打造股权众筹聚集高地。积极推动金融大数据建设,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支持。壮大融资租赁业。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推动租赁业务外币计价试点等业务创新。支持租赁业境外融资,鼓励各类租赁公司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加快设立全国性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推进商业保理试点。积极培育国际商业保理品牌,鼓励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跨境融资试点,打造全国保理行业新高地。大力发展保险业。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利用海港空港优势,发展航运保险、航空保险、跨境电子商务保险、商业保理保险等专业保险,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利用自贸区优势,发展跨境再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全国性的保险交易平台,推动形成保险和再保险的交易和定价中心。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清洁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消费金融,提高消费水平和能力。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在金融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以金融综合经营为特征的金融服务多元化改革,打造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多种业务综合化经营的金融集团。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租赁、保险、海外投资等业务创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激发金融业发展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鼓励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率先推出大额存单产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利率市场化契机,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区内企业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打造全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运营示范区。拓展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功能,探索争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支持动产权属登记和应收账款抵押融资试点等创新业务。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风险防范的专业性、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金融安全发展。

三、大力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业

以专业化、国际化为方向,重点发展科技信息、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初步建成有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科技与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交易、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配套发展科技咨询、技术培训、检验检测等行业。发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作用,构筑覆盖创新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探索互联网在线技术交易模式,建设多层次的技术交易市场。提高检测技术服务能力,积极发挥质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建成全国领先的检验检测基地。依托超算中心、曙光星云、中国移动天津数据中心等各类平台,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服务业,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软件开发,加快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建设。推动交互式数字电视、互动增值业务、IPTV等新业务发展,促进新一代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支持提供更多更优的信息消费产品,降低资费标准,扩大信息消费。

电子商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仓储中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全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打造完备的产业链,建成国内有影响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过海外仓、体验店等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有品牌和自建平台。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随时随地进行交易活动。支持58同城、易特商城、聚美优品商城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深化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用,做大棉花、铁合金、散货和能源化工等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增强在线交易服务功能和定价影响力。

国际贸易。创新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国际贸易功能,促进外贸结构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升级。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壮大新兴贸易,积极发展保税贸易、离岸贸易等业态。强化一般贸易,推动向精品化、差异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配套发展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加快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形成具有地区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物流中心、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发挥无水港优势,建设内外对接的营销贸易体系,拉长内外贸易链,形成大集大散的商贸流通辐射体系。搭建台湾进口商品绿色通道,建设台湾商品北方集散中心。

商务会展。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会计税务、法律仲裁、咨询评估、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具备涉外高端服务功能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中心商务区会计、律师等专业化服务示范基地。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提升专业化水平,增强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支持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发展节能评估、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等领域,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会展经济,加快于家堡金融会议中心建设,推进各类展馆资源优势互补、特色发展。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市场化办展水平,增强组展服务、场馆服务等专业服务能力。办好生态城市论坛、东北亚和平与发展论坛、中国制造业管理国际论坛,扩大直升机博览会、汽车展览会等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大型专业展会,建设网上虚拟会展平台,推动展会品牌提升。促进会展产业链的延伸,带动商务洽谈、技术交流、旅游观光、住宿餐饮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重点发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优化服务供给,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满足群众新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

休闲旅游。发挥河海优势,突出现代工业、主题公园、历史文化等特色,打造精品线路,完善配套服务,提升海滨度假旅游功能,建成国际国内旅游目的地。依托航母主题公园、国家海洋博物馆、东疆湾金沙滩等近海旅游载体,打造海滨观光休闲旅游廊;依托外滩公园、极地海洋世界、中心商务区现代城市景观等临河休闲载体,打造海河下游观光旅游带,构建“一廊一带”休闲旅游空间格局。增强国际邮轮母港功能,拓展国际旅游线路,打造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依托方特欢乐世界、欢乐水魔方等项目,发展主题公园体验游。联合空客A320、海鸥手表、康师傅等特色企业,拓展现代工业游。挖掘北三河郊野公园、官港森林公园、北大港国家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开展郊野生态休闲旅游。集成SM城市广场、新燕莎奥特莱斯、于家堡环球购物中心等商贸载体,发展都市观光购物游。依托大沽口炮台、潮音寺、妈祖文化园、北塘古镇等名胜古迹,发展历史文化游。加强京津冀旅游合作,促进三地旅游资源共享,吸引北京及周边地区游客旅游消费。

商贸服务。完善核心区、两翼和街镇的商贸服务功能,构建布局合理、层次清晰、便民利民的商贸网络体系。积极引进新兴经营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商业业态升级,建设商业综合体、品牌店、体验中心等高档、时尚的城市商业设施。发展覆盖城乡的连锁店、便利店、农贸市场等便民商业网络。建设一批水产品、农副产品等批发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夜经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0%左右。

住宿餐饮。发挥住宿餐饮服务民生的基本功能,推进住宿餐饮业品牌化、连锁化、个性化发展。提高星级酒店、精品酒店、特色餐饮酒店、主题饭店服务水平,满足高端商务、旅游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经济型酒店、短租公寓、客栈民宿,满足大众消费。鼓励发展绿色饭店、社区餐饮、中央厨房、特色餐饮、快餐团餐等满足群众餐饮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促进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互联网+”与住宿餐饮融合发展,发展线上餐住预定、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平台。引导住宿餐饮业与上下游产业对接,促进产业联动发展,逐步形成层次丰富、业态均衡、布局合理、与消费需求相适应的住宿餐饮业发展格局。

健康服务。发展健康体检、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业,健全服务网络,促进医疗、养生、健身、美容等产业互动发展。发挥京津地区高端医疗资源密集的优势,以北部生态片区为主,建设一批高端医疗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发展基因检测、干细胞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高端医疗服务,引导医疗美容、亚健康人群保健、高端体检等养生保健新业态发展,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照护康复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母婴护理、康复服务、精神慰藉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

居民和家庭服务。重点发展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和家政服务,积极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和病患陪护等业态,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个性化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多渠道、多业态提供专业化的生活性服务,推进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建立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

房地产。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推广低碳化、绿色化住宅,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商品住房需求。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统一布局,有序发展商业地产、城市综合体等业态。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完善物业行业管理,扩大城镇物业管理覆盖面。加快建筑装修、家居设计、房地产评估等关联行业的发展。

五、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引进新理念和新模式,努力培育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总部经济。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在滨海新区设立综合型总部和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型总部,鼓励滨海新区优势企业以资产并购、成立控股公司等方式设立综合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总部企业在国内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机构,拓展国际贸易功能和资金结算功能,延伸价值链。加快载体建设,打造于家堡、响螺湾、开发区MSD、空港经济区、渤龙湖、中新生态城等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楼宇经济。发挥滨海新区商务楼宇密集的优势,加快引进高端服务业态,打造一批特色楼宇和亿元楼宇。加快盘活空房空楼空企空地和老厂房老村庄老轨道“四空三老”闲置资源,完善周边公共设施和商业配套,提高金融、法律、物业等配套服务水平,优化入驻企业质量。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放开金融、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各类资本平等参与服务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加快与行政机构脱钩。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兴办自营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

第五章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农业和农村发展水平。

一、发展现代沿海都市型农业

着力构建现代沿海都市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促进农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生活和生态多功能型转变。

优化农业布局。北部突出设施生产、生态修复等功能,重点发展葡萄、工厂化循环水海水养殖。中部突出成果展示、加工物流、生态休闲等功能,重点发展生物农业、农产品物流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南部突出设施生产、生态修复等功能,重点发展冬枣、食用菌、种源培育和标准化规模畜牧养殖。依托农业产业园区,打造茶淀葡萄、崔庄冬枣、中塘茶树菇、杨家泊对虾等特色品牌,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高端畜牧业、现代渔业、种源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调整品种结构,推进农业良种化,提高优质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比例。

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技术普及,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推进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应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开展低碳循环农业试点,实施秸秆饲料化等综合利用。

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构建安全认证、等级标识、产地实名等可追溯体系。

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质量。

二、推进实施“强街强镇”战略

强化街镇经济职能。深化街镇发展规划,完善街镇财税体制,拓展街镇发展空间,走“小、精、特”发展之路,增强“造血”能力。发展小微企业,在服务大项目、大企业产业链中发展壮大街镇经济。打造精品服务,建设一批集超市、购物中心、名品旗舰店、步行街、酒吧风情街等多重业态于一体的商业街区,培植一批各具特色的休闲空间和风情小镇。壮大特色产业,加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一村一品”、“一街(镇)一特色”的发展格局。

强化街镇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街镇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站、文化站及村级综合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网络,搞好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区安全监管、流动人口服务、司法调解、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能力。

支持街镇与功能区联动发展。促进街镇深度融入发展大局,用足用好政策优势,破解发展瓶颈,借力借势功能区,对接产业链和服务链,大力发展加工制造、现代物流、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业态,成为滨海新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小城镇。推动示范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发展,深化“三改一化”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非农就业。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探索农业土地抵押融资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街镇道路、供水、供热、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街镇城市化水平。

坚持一村一规划,建成一批有特色、高品质的美丽村庄,打造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完成规划保留村建设,优先安排农村路网及水、电、气、电信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农村出行便利化。推进优质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基层师资队伍、卫生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工程,推进种养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第六章  发挥自贸区引领作用,提升国际化水平

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加快走出去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竞争合作。

一、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推动自贸试验区对内成为京津冀和“三北”地区扩大对外开放的通道,对外成为面向全球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组织要素资源的平台。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改革成果和经验。

推进行政高效化。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打造高效、透明、低成本的行政服务体系,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基本制度框架。

推进投资自由化。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市场准入,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公示平台。搭建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

推进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保税展示交易和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业务,增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集散功能。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通关监管服务模式,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推进金融国际化。落实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30条政策。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试点。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推进跨境资本市场双向投资、跨境贸易结算,实现跨境融资便利化。探索外债和外汇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支持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鼓励企业利用外汇资金池等业务手段降低融资成本。

二、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完善以天津港为中心的集疏运体系。深化环渤海港口群合作,发挥津冀渤海港口投资公司作用,逐步将煤炭、铁矿石等大宗散货转移到周边港口,形成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格局。推进京冀无水港和物流园区等物流节点功能升级,推动区域航道、锚地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延伸自由贸易、口岸功能,推动电子口岸互通互联。加强机场群合作,促进区域机场群合理定位、协调发展。建设京滨高铁等重点工程,构建一体化交通网络。

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加快完善各类承接平台,围绕优势产业对接引进补链企业,鼓励产业链向河北延伸,提高先进制造业集聚度。加强科技、金融、航运、旅游、医疗、教育、行政事业等领域的对接,促进相关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转移滨海新区。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推进京津冀金融一体化,争取设立京津冀开发银行,建立协同发展基金和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努力构建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新格局。加快在京津冀布局建设进口商品直营中心。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主动服务环渤海和“三北”地区创新发展。加强国内招商引资,密切与长江经济带、珠三角和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以港口为载体,深化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增设一批内陆无水港和物流园区,构建一体化的大通关体系和保税物流网络,增强滨海新区辐射带动作用。

三、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港口区位优势和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以投资贸易为纽带,以产业为支撑,全面搭建陆上合作平台,构筑海上合作通道,打造东承日韩、西联中亚、北通蒙俄、南接东南亚的“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发展多式联运跨境交通走廊,拓宽国际运输通道,探索“东北亚—天津港—大陆桥—中西亚和欧洲”双向多式联运,打造中欧集装箱班列品牌。依托“津蒙欧”、“津满欧”、“津新欧”大通道,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物流贸易等领域的产业和技术合作。加强与东南亚、南亚等海上全面合作,重点推进海上油气开发利用、成套装备、海水淡化、邮轮产业、港口设施等方面合作,服务“海上战略支点”建设。依托东北亚和平与发展论坛等合作交流机制,主动融入中韩自贸区建设,推动与日韩俄等国家和地区在资金、技术、产业、人才、旅游等领域合作。发挥“天河一号”超算中心作用,建设服务沿线国家的大型国际数据中心,推进“信息丝绸之路”建设。

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具有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的大企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促进优势产能、技术标准和经营管理服务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加快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拓展区建设,推动泰国俊安煤焦化、聚龙工业园等园区项目起步。有效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区内企业赴境外上市。

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业务咨询、市场开拓、资金筹集、机构推荐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国内有实力投资银行的合作,探索建立政银企和担保公司多方联动的融资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国际化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在企业国际化合作中的桥梁和助推作用。

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结合。实施500强招商工程,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项目。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滨海新区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

深化“一城双港、三片四区”空间布局,完善“东港口、南重工、西高新、北生态、中服务”产业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陆海统筹、协调互动的空间结构。

一、建设滨海新区核心标志区

突出具有滨海特色的城市品味、河湖风貌、建筑风格,做好标志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提升。集中力量综合开发于家堡金融区、响螺湾商务区、开发区MSD、天碱地区、海河下游两岸等区域,构筑以中心商务区为核心、中央大道和海河为轴的十字型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体系,初步建成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标志区。

二、推动核心区与南北两翼协同发展

强化两翼与核心区对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核心区资源向两翼延伸,布局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增强两翼对产业、人口的吸引力,实现功能互补、共同发展。

核心区。以标志区带动核心区建设,完善核心区金融服务、商务商业、教育医疗等功能,发展科技研发、电子商务、旅游会展、文化娱乐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承接环境友好型、技术密集型高端项目,提升先进制造业能级。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提升城市格调、环境品质、市容面貌,打造河海环抱、大气洋气、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新城。

北翼。围绕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宜居环境建设,培育发展科技研发、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休闲娱乐、冷链物流等优势产业。完善以河道、路网构成的绿色廊道,以郊野公园为主的绿色组团,打造通河向海、城景共融、生活功能完善的生态新城。

南翼。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配套发展商贸物流、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特色农业等产业。统筹南港工业区、南部城区、生态湿地的空间布局,推动化工企业逐步向南港工业区迁移,构建生态良好、产城互嵌、和谐共生的宜居新城。

三、强化港产城互动融合发展

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推动港城、港产融合互促发展,打造“以港兴产、以产带城、港城互动”的良好局面。强化区港联动,完善港口与功能区互联互通合作平台。强化港产联动,推动港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港城联动,推动港城适度分离。完善港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港口功能。探索建立滨海新区和海空两港政策叠加、资源整合、功能集成的新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滨海新区和海空两港协调联动发展。

四、完善功能区产业布局

围绕滨海新区功能定位,突出区域特色,明确各功能区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把优势做优、强项做强、特色做特,形成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产业发展格局。

开发区。统筹“一区十园”开发建设,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健康和金融、商贸、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南港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区、先进制造研发的集聚区、推进创新驱动的活力区和美丽文明宜居的标志区。

保税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快速消费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国际贸易、航空物流等产业,建设成为集自贸试验改革先行、国际创新创业引领、先进制造研发示范、国际国内人才集聚为一体的宜业宜居国际生态活力新城。

滨海高新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海洋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

东疆保税港区。重点发展融资租赁、航运物流、国际贸易,建设成为国家租赁业创新基地、高端航运物流业基地、北方国际商品进出口基地以及国际航运融资中心、北方大宗商品交易和区域定价中心。

中新生态城。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互联网+高科技、精英配套、滨海旅游、冷链物流等产业,建设成为国际合作示范区、绿色发展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临港经济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粮油食品、港口物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产业,建设成为国家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和港口与工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中心商务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国际贸易新通道、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核心区、高端服务业聚集区。

按照滨海新区总体产业发展布局,结合各自现状特点,推进街镇分别向功能服务型、产城融合型和生态产业型转型发展。

功能服务型街镇。依托塘沽街、汉沽街、大港街、杭州道街、大沽街、古林街、新城镇,重点发展商贸流通、科技服务、休闲娱乐、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着力增强综合服务功能。

产城融合型街镇。依托新河街、新北街、胡家园街、北塘街、寨上街、中塘镇、太平镇、海滨街,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功能区做好产业对接,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生态产业型街镇。依托杨家泊镇、茶淀街、小王庄镇,重点发展优质葡萄种植、海珍品养殖、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生态农业,以及采摘、体验、观光等休闲旅游业,提升生态经济效益。

高水平建设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核心区,推进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海洋高新区等海洋产业集聚区发展,建成海洋强区。大力发展海洋化工、海洋油气开采等产业,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扶持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科技型涉海企业。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海洋防灾减灾等工程。

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轨道交通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化区内交通和对外通道,形成以“三港”(海港、空港、信息港)、“三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信息高速路)、“三快”(快速轨道、快速路、快速公交)为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和低碳、高效、一体化的公用设施体系。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天津港与国内外港口的联系合作,提升港口功能,建成立足京津冀、面向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国际一流枢纽海港。优化港区布局,促进北部港区向自由贸易港、集装箱港、商港、邮轮母港转型,加快南部港区大宗散货港和能源港建设,形成南北双港格局。加快实施东疆二港岛建设,加快大港港区30万吨级深水航道、东疆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南疆港区深水原油码头、散货物流中心搬迁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心渔港开港,大力提升港口等级和运输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构建高效通畅的疏港通道。实施“客货运输分离”工程,化解港城矛盾。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700万标箱。

深化与京冀机场群合作,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建成区域门户枢纽机场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拓展机场空域资源,加密高峰小时容量架次。积极承接首都机场航线航班分流,增加国内干线、区域支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拓展全货机航线,实现亚洲重点地区全覆盖、欧美地区直航。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异地候机厅、京津城际机场延伸线等工程,完善机场服务功能和集散交通体系。推进公务机楼改造工程,逐步形成中国北方公务机基地。到2020年,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60万吨。

三、建设便捷通达的铁路网络

加强与北京及周边交通联系,承接非首都区域交通组织职能,提高京沪高铁、京津城际、津秦高铁服务能力,融入京津对内成一体、对外同辐射的枢纽组织体系。推动建设津石高铁、津承客专,利用李港铁路开通市区至大港客运专线。加快临港铁路建设,建成南港铁路,开放朔黄铁路路权,强化与西部、北部经济腹地的交通联系。完善市域铁路枢纽,建成东疆海铁换装中心,建设黄万铁路复线,强化天津枢纽与区域对外通道的衔接。加强进港通道建设,推动建设大北环线、窦双线、汊周线、西南环线,形成中心城区外围“C”字型货运环线,分离客货交通,基本形成“北进北出、南进南出、环放式”铁路疏港结构。

四、建设高效畅通的公路交通体系

推动滨石、塘承等高速公路建设,完善以高速公路为载体、多向通达的对外运输通道。建成环线高速、京津高速辅道、疏港联络线、西中环南延线、南中环等货运通道,划定限货区,分离客货交通。实施京津高速、津晋高速、津滨高速等滨海新区出入口改造,强化入区口道路转换和疏解功能。新建塘汉路地道、开发区第二大街跨京山铁路桥等跨铁路通道,以及安阳桥、于新桥等过河通道。拓展临港、南港等功能区对外客货运通道,完善海河南岸交通体系。打通瓶颈和拥堵节点,提升交通组织能力,改善核心区慢行交通等微循环系统。

五、建设快捷便利的公共交通系统

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Z4线、Z2线、B1线轨道工程项目,建成于家堡、北塘、滨海西站等枢纽站点,同步实施周边路网和公交调整,实现无缝衔接和“零距离”换乘。大力发展绿色公交,全面推广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增加公交线路密度和车次,增辟公交专用车道,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强临港、南港、中部新城与中心城区公交联系。建设快速公交线路和滨海新区内及双城间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20%以上。

六、建设能源和水资源保障体系

加快北疆热电厂二期扩建、中塘燃气电厂、国电海域风电、大神堂风电场二期等电力项目建设,建成南疆、临港和南港等燃气电厂。新建中心渔港、潮白河等风力发电场。加强电网、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供电稳定性和安全性。拓展天然气气源,推进液化气储配站建设,增强燃气应急储备能力。提升北塘水库,新建大港水厂,扩建汉沽水厂,整合扩建塘沽三座水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启动滨海新区内“北水南调工程”,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广非传统水源和再生水分质利用,构建多种水资源综合配置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建设中新生态城“海绵城市”示范区。

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构建多部门有效联动、公众多方参与的城市治理模式,加快形成网络健全、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推行需求细分的分类化管理,推进网格化管理全域化,进一步下移城市管理重心,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人性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属地分级化管理,充分发挥功能区、街道、社区等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城市问题源头化治理。加强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理清责任、整体联动、提高能效,有效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高能力素质。

八、建设智慧新区升级版

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面向未来的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国内一流的信息港。加快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基础网络建设,构建有线与无线两类信息高速网。以惠民服务为着力点,发展智慧社保、智慧医疗和智慧教育,启动智慧社区、智慧乡村试点。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发展,提升城市管理的智慧化、现代化水平。

第九章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宜居生态新城区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色强区、绿色惠民,加快形成与国际化创新型宜居生态新城区相匹配的绿色空间布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实施大绿工程和全民绿化计划。以郊野公园和街心公园建设为重点,同步抓好道路、河道、社区、村庄等绿化,改造提升公共绿地系统。提升官港、塘沽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北大港国家公园、北三河湿地公园、独流减河郊野公园和遗鸥公园。利用三角地、边角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植树绿化,建设城市休闲街心公园,积极推进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绿化等建筑物立体绿化,形成城市绿色休闲新亮点。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

强化滩涂、湿地、盐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红线,实施沿海滩涂、海岸、海河河口等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工程。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提高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高标准整治海河下游两岸生态环境,加快实施永定河故道、潮白河等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加大牡蛎礁、古海岸等国家级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继续实施清新空气行动计划。实施煤、尘、汽车、工业和新建项目污染治理,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空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逐渐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完成市下达任务,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25%。

深入实施清水河道计划。联通南北河网水系,置换海河河水,开展蓟运河、永定新河、潮白河、独流减河等河流的绿色生态治理,加快形成河湖相连、水系互通、水清岸绿的水乡美景。加强引滦、引黄、引江沿线水质保护,推进雨污分流。深入实施工业、生活及农业水体污染源治理,推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加强污染防控与修复。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评估,划定优先保护区。实施农用地分级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防治养殖污染。

加快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城市市政建设,加快老旧社区供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改造。优化社区环境,统筹考虑环卫系统垃圾分类回收,合理设置收集点,推广地埋式垃圾箱。合理布设停车位,增加绿荫停车,保证绿化面积。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广泰达、北疆、临港等特色发展模式,实施一批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完善单个企业、产业链、产业园区、小城镇、社会再生资源等多种循环经济模式。完善种植、养殖、深加工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固体废弃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衔接。到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构建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热源为辅,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为补充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高标准实施“煤改燃”工程和供热锅炉并网改造,逐步取缔非规模企业自备煤炭锅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清洁能源,降低城区供热燃煤比例。加强散煤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联产,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及热泵系统应用。大力推行清洁电力,积极推进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集约化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耗指标完成市下达任务。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推进中新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建设好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

落实全民节能行动计划,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地制度,构建资源高效利用体系。加强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全面推动冶金、化工等主要能耗行业节能改造。完善水资源定价机制,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和海水淡化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建设节水型新区。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集约节约水平。加强建筑节材,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全面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消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营造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

第十章  全方位加强安全保障,高标准建设安全滨海

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生命线的理念,实施安全滨海建设纲要,强化事前预防、常态管理、科技防控,厘清管理边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创建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考核、值班带班、排查治理等机制。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深入推进企业生产过程诸要素安全可靠,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监}

【摘要】:正 天津市西郊区财政局津西税务所,积极促进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大力组织收入,认真加强征收管理,到七月底,实际完成税收896万元,提前五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比去年同期增长65.58%。水有源,树有根,津西税务所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促产增收。社队企业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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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总结了35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分析了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升华了我们党对改革的认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上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汇聚推进改革正能量,形成深化改革强大合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2.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人民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拓前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前,天津发展已进入向更高水平迈进的新阶段。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机遇和挑战并存,任务艰巨而繁重。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历史必然性,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善于打攻坚战,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不断开创天津改革发展新局面。

3.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中央精神与天津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重要作用,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4.要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5.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到2016年,推动一批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法治天津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为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6.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功能。加强政府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完善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进一步整合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投资项目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原则,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规范职能配置,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7.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健全监管法规、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8.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重组竞争类企业,整合公共服务类企业,做实功能类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做优做强做大优势企业集团和核心骨干企业,放开搞活中小企业,清理退出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推进企业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制度改革,理顺管理层级,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9.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破除“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具体办法,落实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机构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民营企业。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民营企业上市。

10.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行先照后证,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行注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市场秩序。完善企业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泛应用。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强化价格监管,推进水、电、气、热等重要公用事业和教育、医药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城市管网输配价格管理,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11.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支持力度,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培育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区域创新共同体机制。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构建公开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探索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改革。完善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兼薪机制。

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在加强监管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和基层金融机构。推进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支持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和产业金融集团。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开展小额信贷等普惠金融业务,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收账款债权流转等新型业务。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创新型交易市场建设。争取扩大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推进中新生态城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发展设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和登记结算业务,拓展融资租赁资产退出和融资渠道。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1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明确市和区县两级政府事权范围,以事权调整带动财力配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互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借用管还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强化专业化管理和信息管控,健全税收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化协税护税体系。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

1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集体土地房地确权登记发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探索多途径安置方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非公益性用地目录。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15.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完善政策办法,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试点,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扩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6.深化“三改一化”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探索就地就近推进城镇化的新途径新方式,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健全进入小城镇农民转居民办法,完善小城镇落户政策,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出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小城镇财政实力与人口规模相匹配。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职能向社区管理职能转型相关办法,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集体成员认定、集体收益分配、股份转让继承等政策和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创新改制后集体经济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7.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构筑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为核心,新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多层次布局合理的城镇村体系。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积极稳妥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从严合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18.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探索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试验,加强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天津特点和优势。建立健全投资环境评价体系和维护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保障机制。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健全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和监管体制,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推进口岸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深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改革,促进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救助机制。

19.加大对内开放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天津区位、港口、综合配套改革和高端制造业等优势,建立健全区域多层次合作协调机制。按照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双城记要求,借重用好首都资源,深化京津冀务实合作,促进环渤海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相联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实现良性互动、共赢发展。创新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机制。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发挥华侨华人作用。

20.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规划,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21.拓宽协商渠道,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市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中共天津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建设,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22.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促进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规范居委会、村委会自治职责,强化组织、服务、纽带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23.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天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健全法治天津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机制。

2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推行街镇综合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管到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加强执法过程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5.深化司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26.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和完善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决策失误问责和纠错机制,建立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改进行政监察方式,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管体制改革,建成“审计监督一张网”,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常态化和关口前移。推行制度加科技办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制定公开标准,创新公开方式,落实公开责任。

27.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建设廉洁政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具体办法。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落实市纪委向市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探索实行跨部门联合派驻。改进巡视制度,实现对区县、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网络举报、办理和回复机制,充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28.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机制,落实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改进会风文风和新闻报道等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社会监督和公众评价机制,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创新考评方法,提高考评质量,用好考评结果。

29.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富民与强军相统一,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和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健全依托地方院校培养军事人才机制。创新国防教育方式方法,增强群众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推进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机制衔接,完善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落实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任务。拓展部队保障社会化领域。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创新双拥共建活动方式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30.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执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31.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充分流动。进一步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报业、广播电视、出版、演艺等领域资源整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文化和科技、金融、旅游、商贸融合发展。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3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促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分配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建立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通道和激励机制,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下转第4版)

33.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完善支持文化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建设对外文化贸易服务基地,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

3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改进美育教学,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机制,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联合学区机制改革,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创新与育人机制,强化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与就业联动机制,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比例。健全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招考制度,开展注册入学试点。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深化管办评分离制度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教育督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5.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建立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就业效果评估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整合发展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全民创业,完善创业贷款融资机制,健全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职业培训模式,贯通岗前培训、技能提升、转岗就业等全程培训通道。扩大失业保险金使用范围,改进就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6.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制度,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3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制度。依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居民与职工社会保险衔接转换机制。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和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价补联动机制,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3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推行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完善保障与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区县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进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团队合作、签约服务改革。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39.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规范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坚持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推进以行业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经济调节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40.加强培育和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创新社会组织扶持培育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探索行业协会和商会“一业多会”。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

41.创新体制机制,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系统,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全面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2.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维护公共安全稳定。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43.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用途管制。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深化空间发展战略,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优化空间布局结构,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使用效益。完善水资源配置制度,减少地下水开采。

44.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开展被污染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行动。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45.实行资源有偿使用,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严格实行各种资源税费制度,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健全排放约束机制和减排激励机制,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和环保公益基金,编制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领域产业指导目录,推行环境服务政府购买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6.改革管理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探索形成环境监测、污染控制、行政处罚一体的环境监管模式。建立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修复受损岸线和人工化岸线。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动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沟通机制,健全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地方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47.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成立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抓好重大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委要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牢牢把握方向,大胆探索实践,注重统筹协调,凝聚改革共识,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能力、动员组织能力、驾驭复杂矛盾能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4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改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后备干部产生和管理办法,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实行市管干部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创新吸引人才办法,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完善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创业。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

49.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找准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扎实推进改革试点试验,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思想认识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0.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动各项改革取得实效。把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实施效应和社会反应的分析研判,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定任务、添措施、建机制,精心考虑,精密设计,精准发力,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动态跟踪,深入推动落实,确保改革蓝图变成生动现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务求必成,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建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而奋斗!

本文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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