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今天收到一张出票日期是2009年4月20日,贴日期是2010年10月20日,该票是第三次背书到我们公司,请问该票的承兑日期是不是有误?银行承兑汇票的
我公司今天收到一张出票日期是2009年4月20日,贴日期是2010年10月20日,该票是第三次背书到我们公司,请问该票的承兑日期是不是有误?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最长只有6个月吗?这张为什么是1年半?
我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我的疏忽,在该票据到期前忘了提示承兑了,该票到期日为3月13日,现在已是4月16日,该怎么办
到期日是1月17日,也就是说你从1月17号开始可以去银行兑款,最晚到1月27号兑款,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是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现在因为第一个原因,银行退回了你的汇票,又怕你在27号之前不能解决好问题再寄给他们,所以给你写了第2条。
付款提示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1月27号,你过了这天还没寄汇票到银行的话,就要准备延期证明了,具体怎么写还是问问你的付款行比较好,再问问还需要什么其他文件,在到期日1月17号之后的六个月内给付款行就行。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看看这个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时效为自到期日起二年。
2、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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