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微商是不是搞传销啊已经晚了,我搞了俩月一个面膜都卖不出去怎么办?

原标题:我拉黑了那个卖面膜的微商朋友,因为她做起了传销……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华社”“新华视点”

视频来源:微信公众号“新华视点”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估算,2017年微商从业人员规模为2018.8万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微商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呈高发态势,多地频频查处相关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人员动辄数十万人,金额达数亿元。

代理面膜差点入伙网络传销

山东人何倩微信朋友圈有一位销售面膜的好友,几个月前,她注意到对方在朋友圈推销一款声称是国外进口的面膜,看上去销售情况“火爆”。

何倩说,看着对方每天在朋友圈晒有关面膜的各类证书以及销售量、交易截图,她动心了,花5000元成了对方招募的代理。作为代理,单批次至少要拿50盒2000元的货,均价40元一盒;一次拿5000元的货,可以买150盒,相当于30多元一盒;而这款面膜对方在朋友圈的单盒售价为80元。

“当询问如何更快地销售自己手中的面膜时,对方却建议我不要将赚钱的方式仅局限于销售面膜,让我想办法招募代理,称只要成功招募一名代理,便可以从拿货款中获得30%提成。”何倩怀疑这可能涉嫌传销,就退货一事联系对方,却被拉入“黑名单”。

中国公安大学城市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李小波介绍,

微商传销本质上不再以商品买卖为目的,而是纯粹通过发展下线牟取暴利,何倩遭遇的微商已经涉嫌网络传销行为。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近年来,多地频现微商查处案件。

2016年10月,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的“云在指尖”被湖北省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性为传销,涉案金额达6.2亿元;

2017年8月,一个吸收18万会员的特大微信传销案在大连市中院终审结案,该团伙利用4个微信公众号共收取会员缴纳的传销资金180余万元

2018年1月,四川通报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五化联盟”的犯罪行为,仅半年就通过微信、QQ等发展会员20余万人,涉案金额5.2亿元

利用优惠返现等手段诱人加入

打着政府旗号制造虚假繁荣

记者调查发现,微商传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

山东公安部门介绍,微商传销往往推荐化妆品、美容美体器械、玉石之类的商品,利用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手段诱人加入,隐蔽性强。

“微商传销通常不强制缴纳加盟费用,但是要求购买货物才能具备销售代理的资格。当成为代理后就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说。

在山东近期查处的一起微商传销案例中,一个披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衣的团伙利用微信销售原生态纸,只要购买就能取得会员资格。会员可以在微信中分享链接,别人点击链接在该商家购买任何东西,分享人都可以获得该笔消费利润40%的收益。同时会员可以发展代理,一旦下线买东西,就可以获得6%至10%的利润。至案发时,这一传销团伙共发展会员14000余人,遍及30个省区市,涉案金额达1.2亿元

目前涉嫌传销的微商有一个共同点,即在朋友圈炫富吹牛,夸大宣传,有的甚至打着政府扶持、重点项目、中央部委特批等旗号,制造虚假繁荣

一位经侦民警告诉记者:

很多微商传销者在朋友圈发布的交易截图,实际是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这些交易并不存在,却显示有发货时间、发货单号

专家建议对微商实行简单备案制

专家认为,微商的成功依赖于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由于虚拟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缺失和监管不力,加之社交媒体的隐蔽性和高额利润的诱惑,微商被传销所利用。

李小波认为,建议出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健全行业规范及执行标准,制定发布诸如支付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规范性文件,将微商营销行为纳入法治的框架中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建议,将原本难以规制的属于私人之间的微商交易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围之内;完善广告法有关网络广告的条款,加大网络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

目前,对于微商传销的监管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各部门联合执法。业内人士建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应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将微商纳入监管,实行简单备案制,尤其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管。此外,微信、QQ等相关平台企业也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监管,及早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扫的是心跳!他们在峭壁边上扫雪,背后就是万丈深渊最近几天,陕西华山景区连续降雪,在最惊险的长空栈道上,工作人员拿着扫帚、铁锨,搭着保险绳索清扫积雪,另一边侧身就是万丈深渊,他们成为了“最危险的扫雪人”。

编  辑 | 刘思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团委)

}

【当代微商网8月22日讯】(百家号)朋友圈的微信广告是火了一阵又一阵,伴随着微信的产出,各路大神都围上来营销的营销、发鸡汤文的发鸡汤文、招代理的招代理,一片欣欣向荣的迹象。不过如今,微商的日子好像真的不太好过了。甚至有媒体称,50%的微商已经死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合肥的微商也已经处在下坡阶段。不少之前的微商代理现在都已转行。

微商:不愿意透露近期销售额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90%的微商都遇到了业绩下滑的问题,还有一些小品牌倒闭、代理商跑路,这个被财富神话过度包装的行业正迎来洗牌。甚至表示,已经有5成微商退出。

从蜂拥而至到集体溃败,微商在今年迅速落入冰点。2013年开始,这种靠朋友圈兴起的“杀熟经济”在社交平台上无孔不入。

但到了今年5月,寒风在微商行业刮起。在微商的利益链条上,最赚钱的就是品牌所有者和总代理,绝大多数下家只能靠在社交媒体发展代理来得到收益。事实上,很多代理手中还留着原来买入的产品,还有些已经过期。

“我们没有下滑,也没有多少代理商退出,大家依旧热情很高。”记者从合肥高新区一家做保健品的微商品牌所有者那里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我们生产的不是三无产品,企业也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所以产品有保证,微商自然愿意加入代理的行业。”这位负责人很有信心地对记者说。

那么,如果这位负责人口中的“依旧热情很高”,转化为具体的销售额是如何呢?对于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却拒绝回答。

“这是我们的商业机密,我们不能透露。我们只能说,听说最近这半年有不少微商倒下了,但我们由于规范经营,没有遇到困难。也希望你们不要一棒子打死。”

代理人:我和朋友都不做了

“反正我是不做了。为了挣点钱,把朋友都得罪了,不值得。”一位做过一段时间微商代理人的合肥白领小琪对记者说。去年开始,自己为一个围巾品牌做微商代理。时隔仅一年不到,小琪就已经退出。

“有很多朋友买过之后说围巾容易脱线,或者不是真丝什么的。虽然大家都没有表示要退货,但我自己觉得很尴尬。而且自己总是在朋友圈发广告,已经有朋友私底下委婉地让我少发,会被大家屏蔽。刚开始卖的其实还行,到第三个月就开始基本没有什么进账了,每个月最多一千块左右。”权衡之下,小琪决定不再做微商代理。

小琪告诉记者,当初一起来做围巾代理的还有自己的两个朋友。目前也都已经退出。

顾客:用了都说“好”的“三无产品”

用了都说好的“三无产品”,已经是朋友圈微商的最直接代言词。“如果我告诉你这是用XX一周的效果,你会不会惊呆了”、“美女用了1次就瘦了1.5cm”微商通过大量虚假宣传,熟人营销,让消费者产生了一种值得信赖的认知错觉。朋友圈中各类奇怪品牌的面膜就是典型的三无产品,买家的各种不良反应让人心有余悸。

同时,现在不少代购朋友圈变成“假货集散地”。2014年,一对80后小夫妻就因售卖山寨名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面对“血淋淋”的教训,还是要提醒大家代购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市民陈女士就曾经在朋友圈中买了几盒“奇怪”的面膜。“是个朋友推荐的,说周围很多人都买了,我才心动决定试试。买回来之后发现包装上的印刷都很模糊和粗糙,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精致,敷在脸上也有刺痛感。我就干脆都扔了,用在脸上的东西不敢马虎。但也没有维权,毕竟都是朋友,退货什么的让别人也为难,本来也没多少钱。”

虽然有很多微商承诺自己拥有电子证书,并打出“还在用劣质面膜摧残自己?快看我家产品的检测合格证书”、“小姐妹皮肤敏感用了我家面膜都说好呢”之类的广告词。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证书造假、对话捏造、销量虚构几乎成为微商行业“公开的秘密”。这些虚假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已经涉嫌欺诈。

由于利用微商进行传销具有隐蔽、快速等特点,所以作为消费者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

(原标题:微商大势已去,朋友圈面膜为什么现在慢慢消失了)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

互联网ICP备案:京ICP备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319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40448号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京演(机构)(号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

友际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 邮箱:kefu@ 糗事百科版权所有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做微商是不是搞传销啊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